[转帖] 讲述周扒皮的故事

讲述周扒皮的故事


动画电影中的周扒皮


周扒皮实名周富春,居住在辽宁瓦房店市阎店乡和平村,因作家高玉宝笔下的《半夜鸡叫》人物形象周扒皮”一度成为全国家喻户晓的知名人物

文革时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大背景下,《半夜鸡叫》被杜撰成为地主与长工间阶级斗争的故事,并由此创作了小说等文学作品,1964年被改变成为美术片,周扒皮形象尽人皆知。

网友评论:放在现在某些人眼里,周扒皮是劳动模范,会当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所谓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不就是周扒皮式的农民创业致富生活方式吗?

周扒皮真相

周春富——也就是周扒皮的《半夜鸡叫》的故事的真实性正遭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这无疑是文学作品以自传纪实的面目进入具体的时代里的具体的家庭、具体的个人所必然产生的尴尬。或者,还并不仅仅只是尴尬——还原半夜鸡叫的故事,目的并不止于还原周春富本来面目,而是为了重塑中国近代地主与雇工之间的真实关系。

1947年,黄店屯村大户周春富去世

1947年,辽东半岛瓦房店黄店屯村大户——老周家的户主周春富死了。周春富的死,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就在他死的同年5月,黄店屯村被共产党的军队解放,随之而来的,是一场汹涌澎湃的土地改革运动。

老周家据说是当年闯关东大潮里的一份子。从关内到关外,扎根东北已有很多年,但显然算不上混得出彩——1947年周春富当家的老周家,全家20来口子人,约摸拥有200来亩土地,另有四个比较粗陋的乡间作坊——油坊、磨房、染坊、粉坊,以及一个杂货铺。在地广人稀的东北,人均拥有10亩耕地的家庭,家底实在算不得很突出。若不是还有这几个铺面,老周家的家长周春富还真算不上黄店屯村有头有脸的人物。

年过8旬的黄店屯农民阎振明在谈及老周家的发家史时,称周家到了周春富这一辈,并不算富裕,周春富继承了一些土地,但不多。像那个年代绝大部分的小自耕农一样,在周春富眼里,无论是光洋还是法币,都比不过实实在在的土地更有保障。所以,自耕农周春富多少年来一直乐衷于买地。为了买地,周春富的勤俭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黄店屯年长些与周春富有过接触的老人们印象里的周春富,常年过着土包子般的寒碜生活——裤腰带都不舍得买,是用破布条搓的。连周家吃剩的粉条,也要用筷子捞出来,太阳底下晒干了日后再吃。

2006年,在周家做过多年长工的王义帧,在接受周春富曾外孙孟令骞访谈时回忆说,黄店屯里老周家的5个儿子最让人羡慕,家里人手多,大儿子干农活,二儿子管家,三儿子赶车,几个儿子都有分工,个个勤决。脑子也灵,都能挣钱。王义帧对周春富买地的嗜好印象深刻:老头把家,就愿意买地。和人家在地头说话,末了就问,你卖不卖啊

老周家的200来亩地和几个作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慢慢积攒了起来的。类似这种形式的原始资本积累,在那个年代中国的广阔大地上随处可以找见,毫不稀奇。如果没有天灾人祸,时光继续如往常般平缓地流过安静的黄店屯村,也许周春富还将继续他几十年如一日的买地大业,但即便给予周春富以能力上的充分信任,年逾花甲的他,似乎也已经很难让土地拥有量突破黄店屯村的行政区划限制。

1947年的到来,让周春富所有的憧憬与展望都没有意义,这年年底,土改工作队带着彻底解决平分土地问题的艰巨任务进驻了村子。村子里的头面人物周春富,成了地主

许多年后,一个当年在周家放过猪的小孩回忆当年对周春富的批判:这地主真太可恨!周家的四个儿媳妇,被他逼着干活!一个月头10天,大儿媳妇做饭,二儿媳妇做菜,第三个儿媳妇当后勤部长,推碾子拉磨什么都干。这10天四儿媳妇可以休息,给孩子缝缝补补做衣服。下一个十天,就按顺序轮岗’……对家人他都这么抠,对我们扛大活的长工,你想想得狠到什么地步!

这种批判也许并非完全捏造,周春富的曾外孙孟令骞09年接收采访时这样谈及自己的太姥爷:在我小时候听到家人对他的回忆,就是一个非常俭朴、吝啬的人,但干活是一把好手,是一个过得硬的庄稼把式,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苟气,这是农村话,就是吝啬的意思,这是家人对他的评价。长大以后,我通过一些方式了解到了当时和他干活的长工,他们对他的评价很高,因为老头儿对长工很厚道,唯一就是对家人太吝啬,太苟气。当年周家的老长工王义帧则也说过:都说老头狠,那是对儿女狠,对伙计还行。没说过我什么,我单薄,但会干。老头说,会使锄,能扛粮就行。

对家人的吝啬,要求家人节俭、勤劳,在1947年的批判会上,可能被放大成了周春富残酷剥削四个儿媳妇,也并不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1947年,黄店屯村解放,土改在东北大地上正闹得轰轰烈烈。老地主周春富这一年悄无声息地去世了——没有任何一家地方小报有过报道,甚至连他的死亡方式,如今也已是茫然不可考证。他的死,湮没在47年东北嘈杂的喧嚣声里。

1955年,长篇自传体小说《高玉宝》单行本出版
  


《半夜鸡叫》的作者高玉宝


一个家庭人均拥有土地不过10来亩的老地主,一个自己全家人都要下地起早贪黑干活的老地主,在1947年的嘈杂声里悄无声息地去世,若无意外,他的死,正如自然界悄无声息的新陈代谢一般,理应被大翻身的宏大背景彻底湮没。

但意外偏偏就发生了。与瓦房店黄店屯村老地主周春富去世同一年,瓦房店孙家屯村里一个叫做高玉宝的孩子从军去了。这个孩子的从军同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老周家的后代们绝对不可能想到,这个叫做高玉宝的孩子走上从军之路,不但迅速改变了他个人的命运,更彻底改变了整个老周家在未来几十年里的命运轨迹。

《党史文苑》2005年第19期一篇《告诉你一个真实的高玉宝》的文章如此介绍高玉宝的传奇人生:“1949年至1951年,文盲战士高玉宝边打仗边书,一不留神创造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先例——书名、主人公、作者三者同名。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的长篇自传体小说《高玉宝》,国内有7种少数民族文字版本,国外有近20种文字版本。仅汉文版一种累计印数就多达450余万册。在我国出版史上,除了领袖选集字典,几乎没有哪本小说拥有如此高额印数。《高玉宝》一书手稿,后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博物馆收藏。

文盲高玉宝,创造了那个时代仅次于领袖选集字典畅销书传奇记录,所以,高玉宝本人也成了传奇。《党史文苑》2007年第3期另一篇名为《高玉宝创作《高玉宝》的故事》的文章,如此描述高当年创作畅销自传小说《高玉宝》的经过,读来极其传奇

高玉宝小时候因家里贫穷只上了一个月的学,1947年从军后基本上是个文盲战士。当年大军南下时,他开始创作长篇自传体小说《高玉宝》。在创作中,他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不识字,想写的故事很多,会写的字很少,每写一句话,10个字就有9个字不会写。可是困难难不到这个坚强的战士,他想了个笨办法,不会写的字用图画或符号代替。

有一天夜晚,在团里担任军邮战士的高玉宝取回邮件回到驻地后点上了小油灯,写起了他童年给地主老财扛活时,周扒皮半夜捅鸡窝而发生的半夜鸡叫故事。可是半夜鸡叫四个字高玉宝都不会写。字不会写,他画了半个窝头代替,一目了然;字画了颗星星一看是夜晚;的繁体字最难写,他画了一只鸡代替;字在小学看图识字课本上见过,可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便画了一张大嘴,张着口大叫的样子。创作进入意境后,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半夜,可是高玉宝毫无睡意,直到把《半夜鸡叫》这一章完他才休息。

在他的长篇小说《高玉宝》手稿里,密密麻麻画了许多图画和符号。如日本鬼子来了一章中的字不会写,画了一个鬼脸;杀人的字不会写,画了一个小人脖子上按着一把刀;字不会写,他画了一张脸,在眼睛下面点一些小点儿。可以说,现今陈列在北京军博里的小说《高玉宝》手稿,不是写出来的,而是被高玉宝出来的。当时他还要跟随部队频频地行军打仗,做繁重的军邮工作,创作的艰难不言而喻。

高玉宝在他那篇犹如地下党密码般荒诞的《半个窝头·一颗星星·一只鸡·张开的嘴》的雄文里,留下了反面主人公周扒皮的真名实姓:周春富。

许多年以后,高玉宝在接受周春富曾外孙孟令骞采访时,被问及:

“50年代出版的《高玉宝》里面的反面人物都是真名真姓,周扒皮的真实名字叫周春富,保长的名字叫周长安,都给写进书里了。既然是小说,那么把他们的真名真姓写进书里,对他们的家庭和子女后代的影响考虑到了吗?

据孟令骞描述,高玉宝这样回答:这个我没想过。我那时不懂什么叫小说,《我要读书》、《半夜鸡叫》等发表了五六篇了,我才知道小说是不能写真名真姓的。

1955420,中国青年出版社首次出版了单行本自传体小说《高玉宝》。湮没多年的老地主周春富,从此以另一个名字周扒皮横行神州大地。

2009年,周扒皮曾外孙孟令骞出书《半夜鸡不叫》

《半夜鸡不叫》,作者孟令骞,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1月出版


2009年1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孟令骞新书,书名叫做:《半夜鸡不叫》



《高玉宝》不能算自传纪实小说,作者另有其人?

  

孟令骞在搜寻史料时,从古旧市场淘到最初的《高玉宝》版本,由解放军文艺从书编辑部编,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发现后记中有荒草的《我怎样帮助高玉宝同志修改小说》的线索。他开始四处追寻荒草到底是谁,与《高玉宝》到底又有何渊源?经过艰苦求证,最终得知:荒草,原名郭永江,曾任《解放军文艺》副总编辑、八一电影制片厂副厂长。其它的则几乎一无所知。



这期间孟令骞又奇迹般与荒草同岁的大连的亲友阎富学偶遇,和当年与荒草、高玉宝一起共事过的解放军文艺助编、78岁网友“一博为快”老太太结缘,但都收获甚微。



直到2008年,通过四川资阳文艺网的一篇文章,孟令骞的追寻才有了重大突破,文章介绍说,《高玉宝》长篇自传体小说,前13章12万字,为资阳的作家郭永江所著。



在半信半疑之下,经当地作协主席唐俊高介绍,最终找到了当地从事史志研究的作家王洪林,王与郭永江生前有密切的书信来往,有丰富的资料。孟令骞这才详尽了解关于“荒草”其人与《高玉宝》成书过程。



郭永江1916年出生,1940年到延安,创作歌剧《张治国》,反映八路军大生产,受到毛泽东,1951年赴朝鲜采访,后与魏巍同任解放军文艺副总编,可到四十岁就病退,70年代回故乡资阳居住,不久迁到资中,1984年居重庆,不幸于1993年去世。



郭永江临终前,在信中对王洪林说,当年《高玉宝》一书13章均为他所写。当时全军为配合扫盲,树立典型,让他帮高玉宝修改自传,但他觉得改不了,干脆代笔。总政文化部文艺处与出版社约定,以后每版书必附荒草《我怎样帮助高玉宝同志修改小说》,稿酬平分。



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客观需要,郭永江的后记和名字逐渐退出再版的《高玉宝》,郭永江从“帮助修改”到“提供辅导”,最后到彻底退出的过程,均是出于组织上的要求和当时的政治需要。但在他临终前,写信给资阳文献学会,声明《高玉宝》是他的著作。王洪林与孟令骞均感慨,荒草一生的著述颇丰,然而加一块还不如《高玉宝》有名,不过署名权却长期旁落。



如果真实情况果真如此,那么此前提到的那篇名为《高玉宝创作《高玉宝》的故事》的文章中的荒诞描述也就可以理解了:



“写起了他童年给地主老财扛活时,周扒皮半夜捅鸡窝而发生的“半夜鸡叫”故事。可是“半夜鸡叫”四个字高玉宝都不会写。“半”字不会写,他画了半个窝头代替,一目了然;“夜”字画了颗星星一看是夜晚;“鸡”的繁体字最难写,他画了一只鸡代替;“叫”字在小学看图识字课本上见过,可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便画了一张大嘴,张着口大叫的样子。创作进入意境后,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半夜,可是高玉宝毫无睡意,直到把《半夜鸡叫》这一章“画”完他才休息。”(《党史文苑》2007年第3期)



《半个窝头·一颗星星·一只鸡·张开的嘴》,尽管文中一再称“一目了然”、“ 一看是夜晚”,但若真要有人拿这样一幅图画来,到底会有几个人甚至有没有人能够立马读出意即《半夜鸡叫》,实在是很成疑问。再者,要把窝头画成窝头而不是石头,把鸡画成鸡而是小鸟,没有一些绘画的基础知识也并不容易做到,当时还未扫盲的高玉宝能否做到这一点,实在也很成疑问。这样的“创作”方式,以常理而论,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只能归之为传奇。



当然,如果文章的作者并不是高玉宝,这一切疑问也就自然不再存在。但若作者并非高玉宝,自然所为“自传纪实”、“集中概括”也就成了无稽之谈。



中国近代地主家雇工的身份及地位



周春富这样生前默默无闻,死后暴得大名的“老地主”,所留下的史料自然是极为有限的,更何况人事的新陈代谢,亲历当年的老人如今已经所剩无几,即便能够取得亲历者的回忆,甄别其中的真伪也极为艰难——须知人的记忆其实也极难维持事实原貌,首先,所有的记忆都是经过个体解读后的记忆;其次,所有的人都可能被某一时代强制输入某种集体记忆或者集体记忆解释体系。



周春富的具体事迹虽然已经茫然不可考,但围绕在那篇著名的《半夜鸡叫》里的,雇工和地主之间的关系真相,却还是可考的。



在此前的专题《抗租:“杨白劳”如何全胜“黄世仁”》当中,笔者曾经谈到一个基本观点:在传统农业社会,“地主勒令佃户退田退佃,基本难以成功”,曾引发不少质疑。这倒让笔者想起《中国青年报》曾刊载过的一篇十年砍柴的文章《地主该是啥模样》。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做长工的爷爷的一段回忆,可以做为“地主勒令佃户退田退佃,基本难以成功”的一个小小的佐证。文章摘录如下:



“笔者小时候,当过长工的爷爷常给我讲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说他给一个同族的地主抬轿子,这个地主知书达理,是民国政府的一个区长。只有过村庄时这个地主才坐上轿子显示威仪,而在山路上他下轿步行以减轻轿夫负担。土改时这个地主被枪毙了。第二个故事是爷爷租种另一个地主的田,秋收后地主来收租,我家太穷没能力办好饭菜,我爷爷又冲撞了他。地主一气之下发话要退佃,可是退佃后没有任何其他佃户租种那块田地,不想田地撂荒的他反而求我爷爷再接着租种。



听这两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受着阶级斗争的教育,以为第一个地主是假仁假义欺骗爷爷,而第二个地主向佃农服软我觉得多半是爷爷吹牛。现在我再回想这两个故事,才相信爷爷所说不虚。第一个地主他是我们宗族的佼佼者,他需要得到乡人的尊重,他必须施仁义于乡人。他后来被枪毙让我爷爷很是不解,认为错杀了这样一个好人。第二个故事让我明白,再混账的地主也要尊重民间习惯法。东家是不能随便退佃的,否则的话整个乡土社会的秩序将会混乱不堪,因此长工一句顶撞而退佃不会被民间习惯法所容,哪个人不知趣接着租种将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



不过,《半夜鸡叫》里所描述的,显然不是佃农和地主之间的关系,而是雇工和地主间的关系,文章里称之为“给周扒皮做活的伙计们”。



不过,雇工的身份、地位,与佃农的身份地位问题虽然不同,但却有许多一致之处。具体关系的演变,可以先从明代开始来看。



按照一种把良民、部曲、贱民划分为三级的构想,明初制定律例,将长工视为“雇工人一身份,介于“凡人”与“奴婢”之间,对雇主具有人身隶属关系。雇主对其有一定的处罚权,“雇工人”若“违反教令”,主人得“依法决罚”(颇似当时佃户所处状况,但比佃户身份为低)。



明代后期,情况逐渐发生变化,短工被明确了“凡人”身份,部分长工也被排除在“雇工人”之外。



清代前期,有些地方雇工开始把地主的不法行为上告官府。乾隆五十三年政府规定:“若农民佃户雇请耕作之人,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者,亦无论其有无文契年限,俱依凡人科断”。从此,绝大部分农业雇工获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摆脱了对雇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此外,清代还规定,在法理上雇工“不过计工受值,贱其事,未贱其身”。雇工仅在法律上低于雇主,对其他人,仍处于平等地位,一旦解除契约,即恢复凡人身份;若未触犯刑法,受歧视的身份也非明显可见。



雇工的身份和他们的实际地位,并不是一回事情,而后者显然更应受到重视。雇工究竟受到怎样的对待,和处于何等状况,以明代《沈氏农书》和清代张履祥《补农书》所述最为典型。如张履祥主张,在收租之日,对佃户宜“加意宽恤”,“须令情谊相关,如一家之人”,对于雇工,也是一样:



“自古以来要农工好好劳动,只有规劝这个方法,《诗经》的《小推》、《大田》等诗篇都可供考证。……规劝的道理,《中庸》上说,雇用人员就应当检查他的工作好坏,给他的报酬要与他的成绩相称。……至于劳动报酬,酒饭伙食,似乎是小事,但是得人心还是失人心,常常由此造成。……《论语》中把‘该给人的东西不痛快地给人’视为一条恶政。



大凡人家分内应得的,不等他要求就应先给他,这样最好;等人家来要再给人家,这已经是晚了,哪能让人家三番五次的索取而后才给呢!人情的缓急,早晚不同,迟速各异,不可不加以考察。在伙食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俗话说:“灶边拿不出好的酒食,田地就要荒芜。”



张履祥本人也是地主,但一直坚持“自奉甚俭,终身布衣蔬食”,惟对农工“以酒肉铜”。



《沈氏农书》里也说:“今人骄惰成风,非酒食不能劝”,因此必须“生活做好,监督如法”。伙食供应,应当优厚丰富:炎夏日长,午后必定饥饿;冬月严寒,很难饿着肚皮早出干活。所以夏季午后须加点心,冬季则应供应早粥。若是冬月雨天捞取河泥,定要先给热酒饱饭.然后督责他的工作。他既无话向我推卸,我也有理由责成他完成任务。并详细规定了雇工的伙食标准,如粮食(每人每日吃米一升五合,一年食五石五斗)、荤素(鱼类、豆腐等隔日一食)、酒水(工作之日皆有,而且都比“旧规’有所改善)等各若干。又告诫雇主们说:古云:“善使长年恶使牛”,又云:“当得穷,六月里骂长工”,不可不知。



《沈氏农书》和张履祥《补农书》一直都是明清两代地主们操持家业的实用必备教科书,到近代仍广泛流传,实用必备教科书里的说法,想必是具有代表性的。



总体而言,雇工的待遇,清初较明末略有改进,此后直到清代末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清人陶煦曾经说:“如今请雇工,提供给他们的食米之数与古代相同(但忙日的午前午后,要增加糕饼作为点心);……如今的荤日比古代少一些,但酒肉提供却比古代更多。荤日不用猪肠而要用肉,……其它时日也不全吃素,会间隔吃鱼。”



以上是描述雇工里面的长工的情形。民国《南汇县志》卷十八里面记录了江苏南汇地区民国年间地主家用短工的情形,当地把短工叫做散工。《南汇县志》里说(译文):“给地主做散工的,必然先在自己田里干活干到卯时。等到日上三竿,才前往地主家,在那里吃饱了早餐,才去给地主下田。不久即吃中饭,每人供给猪肉五方,名曰梅花肉,另有蔬菜若干。下午要提供点心,太阳未落即回地主家吃晚饭,先以酒犒劳,膳食须用鱼蛋,必定醉饱而散。劳动期间,可以坐而吸烟八次,一日之内,认真劳作不满三时,其余闲做而已”。高王凌教授在广东调查了解,发现广东的短工抽烟手段更高明,十个人一个“大炉竹”,水烟袋,一人三分钟,就半个钟头,用这办法来对付地主。



综观当时地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皆非‘奴役”或“被奴役”关系,双方且都属于“凡人”等级,只不过经济地位有所不同罢了。“莫为已甚”,大约就是通行的行事准则,否则,自不免激起相应的反弹。



事实上,以上关于地主好生“伺候”雇工的描述,在有关周春富的描述里又可以得到印证,60年代,曾在周家做过长工的孔兆明,被要求上台“忆苦思甜”,揭露“剥削故事”,孔兆明讲着讲着却走了嘴:我们当时在周家吃的是啥?吃的都是饼子,苞米粥,还有豆腐,比现在吃的好多了……当时在周家一年能挣8石粮,可养活全家”,孔兆明于是被干部赶紧拉下台。正如《沈氏农书》所言,“当得穷,六月里骂长工”——要想穷,那你就六月里头骂长工吧。周春富是奔着发家致富去的,即便没读过《沈氏农书》,想必他也不会那么脑残。



结论:“半夜鸡叫”扭曲的其实是近代地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



就常识而言,《半夜鸡叫》所描述的情景,只能看作小说家言,毕竟,即便“周扒皮”真的去学鸡叫,长工们赶到地里,也只能把地锄坏——除非他们点起火把锄地,但这也未免太荒诞不经了,至少在笔者所见史料当中,绝无长工点火把锄地的例子。



《半夜鸡叫》所产生的标签作用,并不仅仅只是给周春富一家戴上了一顶“地主”的帽子。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扭曲了中国近代地主与雇农们之间的关系,将其推向了极端的对立面。这并不符合史实。



周春富与刘文彩,同为中国近代最著名的地主代表。但其实二者之间是存在巨大区别的。刘文彩的背后,是一整个官僚化了的刘氏家族。刘文彩作为这个家族中的一员,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到家族的疯狂聚敛当中,所以,才会有其放肆无忌的鸦片贸易,以及各种以政府名义征收的苛捐杂税。和绝大多数地主一样,刘氏并不残酷剥削自己的佃农,而且也有兴办教育之类善举,但这并不足以改变其负面形象。



相对于官僚大地主代表任务刘文彩,“周扒皮”周春富不过是辽东半岛瓦房店黄店屯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多田翁”,他所代表的,是中国近代社会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普通小农地主。评价刘文彩与周春富,显然是必须有所区别的
这些东西《弱者的武器》、《共同体》等早都写滥了。


不过,弱者并没有因为拥有了这些武器而不成为弱者,“道德经济”也没有如何如何……
阅后收获甚丰,很多都得重新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