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制度不"拐" 房价难"拐"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近日对外发布2008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5》。蓝皮书认为,2008年全国房价上涨幅度将大大低于2007年,但出现房价“拐点”的可能性不大。

该蓝皮书忽视土地制度而光谈房屋价格趋势,实际上支撑房屋价格持续上扬的恰恰是土地制度。我虽然十分期待房价下降,期待降低“房奴”的负担,但是我认为,这种期待的实现,只能建立在制度改善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官员性善”而“开发商性恶”的“假设”基础上。

今天,我们是对“房价高涨”不满,而十年前,我们是对“房屋短缺”不满。在那个时代,每家每户只好“三代同堂”,各家各户只好“共用厕所、洗澡堂”。而这两个“不满”,在我看来,都与土地制度安排有关。

一方面,地方政府成为土地的唯一买方。这种垄断状态导致的结果完全符合经济学对此的预测:买方垄断势力使买方能够以低于完全竞争市场价格的价格买到土地。而原土地的居民却只能得到由官方单方所确定的“补偿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成为住房土地的唯一卖方。这种垄断状态的结果也完全符合经济学对此的预测:卖方垄断势力使卖方以高于完全竞争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土地。

这种“双边垄断”的制度安排导致的后果已经在中国的房屋市场表现出来了:从整体看,居民既要卖地,又要买房。但因为面临这种“双边垄断”的制度安排,所以收入水平不会因为土地被出售而受益,却不得不支付远高于市场经济国家的买地款。

10年前,居民房屋的产权并不是居民的,而是“单位”的。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房屋产权的市场化改革,导致更多的房屋被开发出来,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家庭可以脱离“三代同堂”及“共用卫生间”的尴尬。但是土地制度市场化的改革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于是这种“双边垄断”制度安排的唯一受益者就是地方政府。

从制度改革的绩效角度看,1998年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动力来自中央政府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担忧,住房私有的制度改革是为了刺激内需渡过危机压力。从效果上看,这种决策非常及时,即有效地刺激了内需,又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空间,还使得地方政府获得了足够的提供公共品所需要的资金。

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的约束已经改变: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通货膨胀压力,而房价飙升不但导致越来越多的房奴不堪重负,而且为通货膨胀预期添柴加油。而稳定房价的最有效措施不是约束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而是改善制度,破除地方政府对土地的“双边垄断”模式,将土地市场化。那样将导致可以预见的结果:土地供应将因为“竞争”的充分而绝不“紧张”;土地交易将使得居民替代地方政府成为受益者;房价的上升势头将产生制度性拐点。房价的稳定将大幅减少通货膨胀压力。
哈!很有幸,能生在这个生灵涂炭的年代!
本帖最后由 什么都略懂一点 于 2010-5-4 19:47 编辑

房价拐不拐关键看两点:一、土地出让制度是否变化,如果土地用拍卖方式,在现行住房制度下房价不可能拐;
二、改变现行住房制度,将现在住房的相当部分公有化,然后作为社会福利提供给中低收入群,如实际人均住房不能超过20平米,由民间独立机构负责监督,那房价就真的要拐了。
房价拐不拐关键看两点:一、土地出让制度是否变化,如果土地用拍卖方式,在现行住房制度下房价不可能拐;
二、改变现行住房制度,将现在住房的相当部分公有化,然后作为社会福利提供给中低收入群,如实际人均住房不 ...
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0-5-4 19:45
不可能。以增加政府权力也即取消市场的办法不可能降低房价,即使降低,降低的也只能是名义价格,实际价格会更高,其实没有市场根本就没有价格,所以也无所谓价格降不降。
本帖最后由 什么都略懂一点 于 2010-5-4 21:03 编辑

政府失效论不知是从哪里来的。
新加坡只有5%左右的房子属于商品房,香港只有不到40%的房子是商品房。
美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政府主导的,全球发达国家的最低收入都政府主导的,为什么一谈到政府应该完成自己应该具有的职能是总是往市场推?这其实才是腐败的起源!
中国的土地市场一开始是政府批地,结果民众说有腐败,要求透明,结果实现了拍卖,直接带来的结果是从个人腐败直接走向集体腐败,地价扶摇直上,10年间,上海房价从01年的每平米5000元上涨到现在的每平米五万元,上涨了10倍!什么造成的?反腐!市场功能!
市场功最多只能保证效率,但它绝对不能保证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