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黑洞

商鞅黑洞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商君书·弱民》

魔术般的变法


春秋中期,秦国也是天下四大强国之一,尤其是秦穆公也是西方一霸。但是穆公以后,秦国能发出的声音就越来越小。
秦国和晋国是世亲,也是世仇。因为是世亲,所以至今管两家联姻还叫结为秦晋之好;因为是世仇,所以秦国不停和晋国打仗。顾栋高的《春秋大事表》里,专门整了一张《秦晋交兵表》,把《左传》里写到的两国交兵的过程和胜负汇总到一起。从这张表看来,秦国比晋国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它倒也不是绝对赢不了晋国,——大概比中国足球赢韩国一回容易点,但也有限。
既然被晋压制,秦当然就无力向东推进。后来秦国又自己内乱,更顾不上崤山以东的事。于是东方的诸夏就把它只当文明世界以外的地方看待,有什么秦国的新闻传来,也只当是听野蛮人的八卦。
赵魏韩分晋之后,照说三晋力分则弱,对秦国是个很好的机遇。但这么多年来差距大底子薄,劣势是一时扭转不过来的。秦国和魏国交兵,仍是节节败退。直到秦献公时,秦才渐渐有所起色。[1]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64年)秦魏石门之战,秦军斩首六万[2],献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少梁之战,秦军抓住了魏军统帅公叔痤。但这还不足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当时的天下大势,仍然是:

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

少梁大捷之后的一年,秦献公就去世了。秦孝公即位,小伙子才二十一岁,对这种现状很不满,于是在即位当年,就颁布的求贤令。他这样承诺:

“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如果这世界上还真有心想事成的美事儿,那秦孝公有焉。无需漫长的等待,他就见到了那个“能出奇计强秦”的人。众所周知,这个人就是商鞅。
商鞅在秦国变法十八年,秦国从一个被鄙视的西陲小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的头号强国(虽然经常还是被鄙视,所谓“天下不直秦”)。
这效果如此神奇,就好像来了一场政治魔术。——更神奇的是,这魔术似乎还无从模仿无法复制。山东的六国,被秦国攻城略地,残杀蹂躏,一个个苦不堪言,可是谁也没有无法在本国来一次类似的变革。
据说,分析、探求变魔术的手法,是一件令人扫兴的事。

商鞅与儒家


商鞅本来魏国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但公叔痤跟魏惠王推荐商鞅,魏惠王却不但不屑于用他,甚至不屑于杀他。商鞅在魏国看不到出路,便跑到秦国来,找机会见到了秦孝公,陈说变法主张,把孝公打动了。
商鞅变法的思路,很大程度上是受魏国前首相李悝的《法经》启发,而李悝,又据说是子夏的弟子。子夏是孔门高弟,虽然孔子曾暗示他有“小人儒”之嫌,但他文学科课代表的身份,大家还是公认的。
要这么论起来,商鞅这个典型的法家人物,他的师承,也得追溯到儒家那里去。《史记》里说,商鞅见秦孝公,先谈的是儒家的帝道、王道之类,秦孝公不爱听,他才改弦更张,主张变法的。这事的真实性当然可以怀疑,但从思想渊源上说,并非不合理。
新法律的内容,条文很多,牵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我们无法看到这些法律的原貌,但是能见到的相关材料,还是有不少的。
首先,是《史记·商君列传》里,司马迁摘录了一些他认为新法当中最重要内容。——太史公的判断,当然是应该尊重的。
然后,战国时就流传着一部书,当时叫《商君》或者《公孙鞅》,现在一般叫《商君书》。这部书里的绝大部分篇目大概并不是商鞅写的,但大体还是可以认为,书里体现的是对商鞅思想。尤其是《垦令》和《境内》两篇,行文很特殊,一看就是政法方面的文件的行文腔调(或至少也是学习文件精神而写的东西),就算不是商鞅的作品,也是在商鞅的基础上改出来的。[3]
还有一大块儿是考古挖出来的秦代简牍,最著名的像湖北云梦睡虎地的秦简。其中法律发面的很多,虽然无法确定哪些法是商鞅定的,哪些法是后人增益的,但一概都可以认为,这是商鞅以来,秦国立法精神的体现。
所有这些材料,归结下来其实就是两个关键词:种地和打仗。
当然,秦国政府要老百姓专心种地和打仗,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让大伙知道,政府这次是认真的,说话是算话的。这就有了著名的辕门立木的事。
商鞅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当时“金”指铜,赏十金就是说赏十斤铜。
十斤铜是多少钱?直到汉朝的时候,你家有十斤铜,你也就够一中产阶级了。[4]
事情太简单,赏金太丰厚,反而让围观群众感到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商鞅于是又说:“能拿过去的,赏五十金!”
这很自然的会让人产生这样一种买彩票的心理:“就是你拿我开涮,我无非也就是白费点力气,万一是真的呢?”于是有一个人拿着木杆到了北门,他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
商鞅这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谈到治国,孔子有一句名言:“足食,足兵,民信之。”——商鞅强调耕,这是“足食”;强调战,这就得“足兵”;辕门立木,目的就是为了“民信之”。
照这么看,商鞅还真是孔门后学,所作所为和孔子说的,精神上也很合拍嘛。
但是显然,话不能这么说。
有粮食吃,才能养活自己;有武装力量,才能保存自己。要明白这个道理,不需要任何高深的智慧,任何面对现实的思想家、政治家,也不会对两点加以否认。所以这个问题上,儒家、法家有共鸣,一点都不奇怪。但观点一旦具体展开,分歧就出来了。
商鞅和他的前辈们相比,最大的特色有二:一是他更专业,而儒生比较容易流于空谈[5],就是说商鞅更懂得怎样把足兵、足食落到实处;二是他更专一,就是除了种地和打仗,商鞅什么都不讲,而且不允许讲。
当然,务实不务实,不算根本区别。儒家的人也有务实的(虽然可能因此被认为有法家倾向),关键性的区别还是在于,儒家对耕战的强调,不会像商鞅那么彻底。

三 耕战


孔孟对农业的态度,都可以说是一种消极的重视。孔子不愿意谈农业生产的技术[6],孟子跟国君讲经济生活很重要,也只讲“百亩之田,勿夺其时”之类,就是说农忙的时候,你做国君的,别让他们去搞大炼钢铁,至于应该怎么种地,还是农民自己的事。
商鞅则要求政府对农业积极介入,一个人全力以赴能种多少地,那他就得种多少地。关中本来地广人稀,有大量荒地,商鞅要求秦国人民把地都种起来,这就是所谓“废井田,开阡陌”。[7]你说我种这么多地我够吃了,其他地方我不想种了,留着保持生态环境,那是不可以的[8]
《史记》里写道,商鞅变法第一年,秦国老百姓都说新法不符合秦国国情;十年后,大家就都说新法好了。老百姓的态度有这样的变化,很好理解。开始觉得多种地太累,农忙时节偷懒就是死刑太过份,养十头母牛有六头不生小牛,就算我犯罪了简直岂有此理[9]……后来发现,粮食增收了,自己也是受益者,而且还可以借此获得爵位,就又感觉很美妙了。
至于“足兵”的问题,儒家的消极性更加明显。孔子多次表示不懂军事,他教学生射箭和驾车,这是传统的车战中的战术技巧,而车战是贵族战争的标志。故战场上的风度极为重要,战士的勇气,则来自贵族的荣誉感,强调“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辱也”的责任意识。这一点,与希腊公民兵的状态,有可以类比之处,但用于战国时代,却显然透着迂阔难行。
从春秋到战国,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当时各国都在不断扩军,所以军队的主体,早已不再是作为低级贵族的“士”,而是广大庶民阶级了。跟这样庞大的一个群体,慢条斯理的谈荣誉,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的。
商鞅是很清楚人性的弱点的,他说:

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

饿了就要吃,累了就想休息,吃苦了就想寻开心,丢人了就想找场子,这些都是老百姓的常态。……那些当盗贼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违背了做人的道理。这行业是又危险又说出去不好听,但是他们仍然不放弃,这是有利益驱动啊!
于是为了激起秦国老百姓打仗的积极性,商鞅建立了著名的“尚首功”的制度,就是推崇在战场上砍下敌人脑袋的功劳。
商鞅制定爵位,分十八级:

军 功 爵 制

级别

爵名

备注

十八

大庶长

最高级,相当于大将军。
  大庶长至左庶长,都是所谓“卿大夫军将”。庶长的含义近于将军,大上造、右更等爵的全称,可能应是大上造庶长,右更庶长。

十七

驷车庶长

次高级。为什么叫“驷车”,已无从深究。

十六

大上造

统帅二级爵的“上造”。
大上造也叫大良造。

十五

少上造

十四

右更

统帅一级爵的“更卒”。

十三

中更

十二

左更

十一

右庶长

右偏裨将军。

左庶长

左偏裨将军。

五大夫

被认为是军吏的最低一级。这个头衔先秦时很普遍,非秦国独有。

公乘

可以和国君坐一辆车。

公大夫

领行伍之兵。

官大夫

领车马。

大夫

级别可能相当于战车上的车左,主管一辆战车及随从的三十六人。

不更

级别可能相当于车右。不更的意思是表示不用再做更卒的工作了。

簪褭

褭表示几匹马被连在一起,也就是拉车驷马。本意可能是战车的御者。

上造

造是上士的意思。爵位较高的步兵。

公士

获得爵位的步兵。

(如果加上地位更高的关内侯和彻侯,则是二十级爵。关内侯是虚封,没有封地;彻侯是实封,有封地。本表对旧注的理解,主要依据的是日本学者西 定生的阐释。)

根据不同的爵位定待遇。——具体包括,赐予田宅,拥有“庶子”(不是宗法意义上的庶子,含义类似于随从,庶子之于公士、上造,类似于桑丘之于堂吉诃德)以及担任官吏的资格等等。
大致,公乘以下的爵位,都可以通过砍下敌人的脑袋获得。——这个比种地收益显然要大得多,秦王政四年(统一前夕),关中闹蝗灾,出现了粮食危机,于是秦王出台政策说,每缴纳粟一千石,可以赐给爵位一级。当时,一百亩地最高产量不过一百五十石,可见要靠纳粟买爵,一般人是根本做不到的,而打仗砍几颗脑袋,相对就容易多了。
商鞅的理想是:

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父遗其子(父亲送儿子上战场,遗是遣送的意思,下同),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敌首),无反。”

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这目的看来是达到了。后来人对秦国人的观感,正是如此。说是秦国人一听说打仗都很兴奋,“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10]脚一跺衣服一脱,面前什么明晃晃的刀子,通红的火炭,全部挡不住,大伙儿玩命上啊!而战场上的表现则是,“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11],对人头表现出了一种狂热的爱好。
读《史记·秦本纪》,一个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秦军在战场上的斩首数量,极其惊人。大量的战争,《史记》没有写明斩首数量。单把写明了的作一个粗略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秦军的屠刀,砍下了差不多140万颗头颅。

四 只许耕战


更进一步说,儒家的态度,是承认经济和军事,乃是生存的基本保障,但在此之上,真正的生活还需要有相应的精神追求。所以“足食、足兵”之后,儒家就要开始谈怎么制礼作乐了。而除了耕战之外,商鞅不允许社会上还有其他东西存在。
读《商君书》有一个很强烈的感受就是:这部书谈耕战,重点往往还不在于怎样直接提高粮食的产量和军队的战斗力,而是在谈,农夫和士兵之外,其他一切各色人等,都是消灭的对象。
变法首要的打击对象,当然是贵族。著名的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就是你再是国君的亲戚,如果你没有在战场上立功,这个身份是得不到承认的。这是逼贵族和平民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更根本的政策如推行县制,越发摆明了就是国君要加强自己对地方的控制,而取消贵族被封建的特权。
——可以想象,对这一类新规定,贵族怨气很大,但平民是开心的。看贵族一个个被斗翻在地,这种快感是如此强烈,使得绝大多数人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自己的人身自由和思想自由也在迅速萎缩之中。
商鞅建立了一整套户籍制度。国境之内,每一个人都要进行户口登记,没有那张身份证(当时术语叫“验”),很多事情都做不成。商鞅又用加税的办法,迫使兄弟分家(不分家就“倍其赋”),把原来的大家族拆分成一个个小家庭,再把小家庭重新编排成新的社群,然后规定,“民无得擅徙”。这就使每个人都处身于国家安排的社群之中,彼此互相监督。
在此之前,人民基本是可以自由搬迁的,出入国境都不在话下,不用办理任何签证。[12]而商鞅的新法,人民则被固定在土地上,也就失去了选择国籍的权力。
同时,哪些平民也应该是打击对象,商鞅心中有一本很明晰的账。
首先是商人,就是要打击平民中较富有的人。——《垦令篇》讲了二十条调动农民垦荒积极性的方案,其中第五、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五、第十七、第十八条,这七条全是讲怎么打击第三产业的。具体措施包括禁止粮食买卖,禁止奢侈品流通,取缔私营的旅店宾馆,提高酒肉价格(让大多数人消费不起从而逼卖酒肉的商人关门),提高关税和交易税,以及加重商人的人头税和劳役,等等。
其次是儒生和辩士,就是平民中较有文化或才智的人。“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商鞅认为凡此种种,都是国家的蛀虫。“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家有了这路人,君主就找不到可以用来打仗的人了,必然逐步削弱以至于灭亡。
然后是良民,就是任何具有一般伦理道德感的人。商鞅断言,“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从重视耕战的角度看,除了打击良民稍难理解外(其实原因也简单,后面会解释),要打击商人和儒生、说客,都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这帮人自己固然是不种地的,而且一旦他们混得风光了,会导致原来老老实实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人心浮动,盘算着自己是不是也可以走这条路。动动嘴皮子就高官厚禄,怎么看都比在沙场上一刀一枪的搏命来了便捷。所谓:

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惠辩者一人焉,千人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皆怠于农战矣。

其中,外国来的说客尤其是个问题。户籍制度要把秦民绑定在土地上专心种地,但如果不断有外国人进入,让人民知道,秦国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生活。那么不管是函谷关还是柏林墙,恐怕都挡不住移民倾向,绑定效果,一定大为削弱。[13]
但问题是,为什么要对耕战重视到这个地步呢?人山东六国没打击这些,也没听说生活质量就下降了。相反,有些地方还以富庶和文明而著称。
答案很简单,商鞅本来就意不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他最关心的,是什么样的人最听话。

五 秦孝公面前的辩论


商鞅变法的主题,实质上是尊君权。[14]
变法之前,商鞅和甘龙、杜挚二位大夫,在秦孝公之前有一场辩论。《史记·商君列传》和《商君书·更法篇》对这场讨论都有记录。抄《史记》: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当通謷,嘲笑)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 [15]

形式上,商鞅和甘龙、杜挚是在讨论政策应该革新还是保守,其实这都是伪问题,——关键是站队问题。
甘、杜二位讲“因民而教”,就是说要顺应民意。当然,这个民究竟是平民还是贵族,存疑,但不管是代表贵族还是平民,他们都在跟国君的变革意图过不去。
商鞅则不然。这段开头的“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一句,《史记》的表达有不清楚的地方,就是“恐天下议己”的主语,到底是孝公还是商鞅,有点不好判断。但参看《更法》篇,意思就很清楚了: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同措)法务明主长(音掌),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害怕被议论的,显然是秦孝公。——从情理上想,也只能是秦孝公。商鞅一个“卫之诸庶孽公子”,担心的只能是“没世而名不称焉”,落个骂名,也比无名好,何况当时也轮不到他被天下人骂。
秦孝公这番话,应该是说得很坦白了。所谓“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翻译过来就是制定法律一定要突出君主的权威,这才是臣子应有的行为。他想讨论的,根本就不是该不该变法,而是要臣下们给自己找辙,怎么才能既变法,而他又不挨骂。
可惜,只有商鞅在照着他的思路说,甘、杜二位,根本就不管国君意图,只管表达自己的意见。我至今还看到好多书分析这段,仍说是商鞅立论雄辩,驳倒了保守派的观点,从而使秦孝公坚定的站在了自己一边,真不知从何说起。
商鞅滔滔雄辩,只是在论述君主可以为所欲为,民意和舆论根本不重要的道理而已。翻译一下商鞅的第一段话的大意:
“行动高人一等的,一定挨世人批评(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见解独到深刻的,一定被老百姓嘲笑(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事情办成了,笨蛋都不明白前因后果(愚者暗于成事);聪明人却能通过一粒精子,就认出这是爱因斯坦(知者见于未萌)。所以决策之前,老百姓不必有知情权(民不可与虑始),他们只需要享受你创造的美好生活就行了(而可与乐成)。要讨论最高的道德,就不能管跟世俗是否和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要取得最大的功业,就不能听群众意见(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所以圣人如果可以强国,就不学习旧原则(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如果可以利民,就不遵循旧礼法(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尤其是“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一句,后世做领导的人都很热爱,被引用率别提有多高,翻开史书到处都是。今天的领导没文化,这句话是不引了,但精神上,往往还是相通的。

六 辕门立木的另一重意义


商鞅深信人民都是笨蛋,如果有谁不幸不是笨蛋,那就有必要将他变成笨蛋。
不妨回到辕门立木的那个故事。除了立信之外,这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很明显,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这个行为很无聊。就是确实有搬的必要,雇一个劳动力也怎么都花不到五十金。你这是扰乱劳务市场,也不符合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嘛。
但商鞅硬是立刻兑现了五十金,这是告诉了大家:只要是新法规定的事,不管多么无聊多么荒诞不经,提出质疑是没有意义的,相反,照着做,总有好处。
服从就能获益,也许大多数人确实会选择服从。——但绝不是所有的人。
不妨假设一下,假如当时在场的是墨子或者孟子,他会不会搬?
肯定不会。这二位虽然彼此观点极端冲突,但在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就是他们都爱讲“义利之辨”。搬木头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无义可言,则对这点利,我当然是“不动心”的。
如果是庄子呢?
也不会。庄子会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搬就是不搬不搬就是搬赏五十金就是不赏五十金不赏五十金就是赏五十金你折腾你的我还是梦蝴蝶去吧。
再比如是范蠡、猗顿的这样的大富豪,他们会不会搬?
更加不会了,五十金他们根本瞧不上,要是心血来潮,说不定还会拿出一百金来跟那个要搬木头的小伙子说:“这个给你,别搬了!”
凡此种种,都表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人民有钱,有智慧,有独立的人格,都可能导致一个后果,就是不够听政府的话。

七 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商君书》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差不多是把国家和人民当作两个对立的概念在使用的,而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则基本可以认为是同义词。人民,是达成国家/君主利益的工具,这个工具要好用,其本身的利益,越小越好。
商鞅当然也说过几句如“法者所以爱民也”,“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之类的话,但结合他的其他言行看,只能认为这是在搞宣传随口说说。——变法十年,有百姓称道新法好,商鞅就判定这些人都是“乱法之民”,统统流放到边地。不允许老百姓有自己的判断到这个地步,总不好说这是“爱民”。
从变法的内容看,商鞅承认对老百姓需要利诱,但同时他千方百计的把利诱的成本降到最低(重刑轻赏可以认为是商鞅标志性观点),可见利民最多是手段。对这个观点,我想不必多分析,抄《商君书》的原文就可以了。第三篇《农战篇》说: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音涝,慰勉的意思)。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国君拿来激励老百姓的,是官爵。国家能够兴盛的原因,是种地和打仗。而现在人民要做官要爵位,都不通过种地、打仗的途径,而是靠的花言巧语。这就是拿官爵白白的去慰劳人民了。白白慰劳人民的国家,一定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一定会丧权失地。
第四篇《去强》:

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

国家富裕,而用让人民贫穷的办法来治理,这是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国家就强大;国家贫穷,而用让人民富裕的办法来治理,这是穷上加穷,穷上加穷的国家就弱小。
第五篇《说民》: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复通覆,掩盖)者善也,别而规(规通窥,监视)者奸也。章(通彰)善而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

用良民,那么老百姓家庭和睦;用奸民,那么老百姓就觉得爹亲娘亲不如秦国的制度亲。与人为善,喜欢掩盖别人的错误的,这是良民;自私自利而喜欢窥探监视别人的,这是奸民。表彰良民,就会导致过错都被隐瞒;任用奸民,犯罪的人就都能杀掉。前者是民意胜过王法,后者是王法胜过民意。民意胜过王法,国家就乱了;王法胜过民意,军队就强了。
这就是商鞅要打击良民的理由。他在秦国搞“什伍连坐之法”,鼓励互相揭发,都是良民的话,这项法律根本就推行不下去。
第二十篇《弱民》,说得更加直接: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人民,卑贱了就会在乎爵位,弱小了就会尊敬官员,穷光蛋就会贪图赏金。君主要有效的控制人民,无非是两手:一手是刑,一手是赏。要让赏这一手效果发挥到最好,那就得让民辱,让民弱,让民贫。
凡此种种,就构成了商鞅喜欢农民的理由。因为在商鞅心目中,农民是和“愚”、“朴”、“不贵学”、“无外权(和外国势力没有勾结)”之类的字眼联系起来的。所以农民最听话,商鞅制定的新法律,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商鞅在秦国变法十八年,《史记》写这十八年里秦国老百姓的情感变化,一开始是觉得“不便”,十年后是“大悦”,但十八年后商鞅死,人民群众并不觉得红太阳落山,即使没有兴高采烈,至少是“不怜”。
大概,开始觉得“不便”是很自然的反应,十年后“大悦”是因为得了好处,且看贵族们倒霉很高兴,十八年后“不怜(商鞅)”则是咂摸过滋味来了,好处只是一点可怜的诱饵,变法自己实际所得非常有限。

八 天下不乐为秦民


民弱有利于国强,在那个时代,某种意义上说也确实是事实。蒙昧无知,习惯于服从,并渴望在战场上获益的秦人组成的军队,确实所向无敌。荀子比较各国的军事实力后说: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当然,作为一个儒家的代表人物,荀子不甘心承认秦军是无敌之师。他又说:“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但这话说了等于没说。齐桓公、晋文公、商汤、周武王这几位,早就往事已如风,哥只是传说。这就好像你跟一位现实中的拳王说,你打不过关老爷,更敌不过西府赵王李元霸,人家根本犯不着理你。
但秦国再强大,秦国人民的生活,六国人绝对不羡慕。前面已经说过,当时人民本普遍没有什么爱国心,除了秦国搞非常严厉的户籍制度,人口迁移基本由政府决定外,其余各国的人,觉得哪个国家好就搬家到哪国去乃是常态。但没谁想去秦国,相反一旦有置身秦国统治下的可能,大家就都很恐慌。
最显著的例子如鲁仲连。长平之战后,赵国都城邯郸被秦军团团围住。有人出了个主意,让赵王尊秦王为帝,也就是表示承认秦王对天下的统治权,希望这能满足秦国的虚荣心,从而让他退兵。这时一个叫鲁仲连的齐国人,本来明明事不关己,却主动就跑到邯郸围城里,坚决反对这事。他说:

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那个秦国,是一个抛弃礼义,崇尚砍别人脑袋的功绩的国家。那里用阴谋和阳谋来对待它的知识分子,把他的人民,像奴隶一样使唤。
这意思是,我们齐国、赵国再不怎么样,比秦国强。所以:

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於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要是让秦国满足心意称了帝,进而在普天下都推行它的这种政策,那我鲁仲连宁可流亡海外,也不甘做这野蛮的统治下的臣民。
这就是著名的“鲁仲连义不帝秦”。当然,鲁仲连是天下高士,有很高尚的理想主义情怀,他的态度,不见得能代表一般老百姓。但长平之战之所以会打起来,就是因为韩国的上党地区本来已经是秦的囊中之物,而上党的“吏民皆安为赵,不欲为秦”,我们韩国人变成赵国人没关系,变成秦国人可不行。
《商君书》里,有一篇《徕民》。这篇文章肯定不是商鞅的作品,但是很有史料价值。这是长平之战后不久,有人给秦王写的上书:主题是秦国地广人稀,而赵魏韩三晋的土地则已经无法容纳本国的人口,因此希望秦国能作出一些政策调整,吸引三晋的百姓向秦国移民。上书中写道:

彼(指三晋)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参与并同义);其寡萌(寡萌可能是客居之民的意思)贾息民(贾是买卖,息是居处,即租房住的人),上无通民,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末指商业,作指手艺)以处;人之复(可能是穴居的意思)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这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馀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三晋土地狭小,人民众多,他们的住宅区特别拥挤。那里的流动人口既弄不到身份证明,也没有田宅土地,只能靠作奸犯科或者做生意卖手艺过日子。过半的人都在山南山北或者堤岸旁挖洞居住。那里的土地不足以养活那里的人民,似乎比秦国地广人稀的问题还要严重。
民众的心理,总不过是追求有地有房,三晋土地不够是肯定的,秦国土地有余也是明摆的,即使如此三晋人民都不愿意向西到秦国来,这就是为了秦国的士人和庶民,生活都太伤惨愁苦了啊。
这位上书者的建议最终有没被秦王接受不得而知。但他的这段描述,却进一步说明,直到秦统一前夕,从民众生活的角度来说,强大秦国,实在毫无吸引力。

九 作法自毙


司马迁评价商鞅,是“天资刻薄人也”。
商鞅的出身,司马迁说是“卫之庶孽公子”,刘向说是“布衣”,这两个说法大概也未必矛盾。到了战国时代,卫国本来就小得几乎等于不存在了(所以秦扫平六国的时候,都懒得出兵灭卫,只是到秦二世的时候,用一纸诏书就把卫国取缔了),一个宗族的旁枝,和平民确实不会再有太大区别。
很多时候,越是出身不高,越是难以抵御成功的诱惑。这样的人,往往会为了功成名就而更加不择手段。
商鞅能够见到秦孝公,是通过的孝公的一个“嬖人”景监。——也许,这确实无足深责罢,但尊严意识很强的人,也确实不会走这条路。
商鞅四次见秦孝公,根据对方的反应,讲了“帝道”、“王道”、“霸道”和“强国之术”四套主张,总之,挑君主爱听的说。——也许,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一个有主见有信仰的人,确实也不会这么做。
“尚首功”这样激励士兵战斗欲望的作法,无疑是通过利诱,最大限度放大人性当中邪恶暴戾的部分,从而最终达到人性泯灭的效果。——当然,可以说这是古代战争本来残暴,但是这种奖惩机制[16],确实也只是秦国特色。
商鞅欺骗了公子卬,利用当年的老交情约人家和谈,却把人给抓了。——也许,在所谓“天下趋于诈力”的时代,这么做确实也没什么奇怪。但事实是,除了秦国,没有第二个国家会使用这种无赖手段。
没有谁能够否认商鞅的才华,——但似乎也不宜过份夸大。
山东六国的君主,未必不也希望像秦国那样无限扩张君主权力,商鞅式的变法方案,也未必没有从这样的君主或企图投国君所好的人脑海中出现过。[17]只不过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山东,这些方案的阻力太大,没有实践的可能而已。
商鞅要打击贵族,——秦国的贵族传统本来就是列国中最弱的。
商鞅要把秦国人民变穷,从而令很低的赏金和爵位就构成巨大的诱惑,——秦国人也本来就穷。
商鞅要切断秦民与其余国家的“外交”,——秦国僻处关中,普通秦人与别国的交往本来就不那么容易。
——相比较而言,商鞅的设想里,只有禁止游士入秦一条,贯彻得非常糟糕。这是没有办法的事,秦国本来文明程度就低,政府再有意扼杀文明的萌芽,秦国本土没有办法产生足够的高级行政人才,到底还是只能靠引进。只不过,此类“外交”是君主的专利,小民不与焉。
商鞅要秦人停止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一切服从君主的法律,即著名的“燔诗书而明法令”,——戎狄化的秦国大概本来也没几卷《诗》、《书》好烧。穷困潦倒的人,本来就没什么时间和精力用于思考,谈什么需要思想自由。
商鞅要打击秦国的商业,——活跃的大商人,也都集中在山东。
野蛮落后的秦国,本来就是一片生长极权专制的沃土。——只不过,野蛮落后本身,不能这样有计划有组织无孔不入巨细靡遗的扼杀个人,这个工作,非得来自文明国家的商鞅,才能完成。

秦孝公死,商鞅成了新即位的秦国国君的捕杀对象。于是商鞅试图逃亡,关于他逃亡失败的原因,有不同的说法。
《史记》说:商鞅想住旅店,店主人不敢接纳,因为根据商鞅的法律,客人必须出具身份证明,于是商鞅黯然说:“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高诱注解《战国策》,则提供了另外一说:商鞅被自己封地里的人民堵住了不得离开,人们说:“商君之法,急不得出。”
两种说法在强调着同一个主题:商鞅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手里。
实际上,商鞅作法自毙的事实,不必通过这样戏剧化的情节来表明。
商鞅的师承与儒学有关;商鞅入秦,身份正是一个游士;商鞅是如此富于才智,而与愚朴的农民判然不同;商鞅接受了商、於的封地,身份俨然在转为一个封建贵族……显然,他正是他制定的新法的打击对象。
围绕着绝对君权建立的新法,就好像一个可怕的黑洞。他首先扼杀了每一个普通秦人的才智和尊严(战国时代的思想界群星璀璨,但没有一个秦国人),然后随着秦国统一的步伐,它以无与伦比的吞噬力量,扑向了山东六国。商鞅本人(他称得上是战国文明的恶之花),只是摆放在黑洞之前的第一道祭品。
--------------------------------------------------------------------------------

[1] 何炳棣先生认为,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献公得到了墨家的帮助。

[2] 石门的位置有不同说法。或说是在今陕西三原县西北,那么,当时秦魏沿北洛水分界,石门已经深入秦境七十多公里,魏军显然是轻敌冒进而致败的。另一说石门在今山西运城西南,则是秦军已经深入魏国的河东。以当时的情势论,似乎以前一说较为合理。

[3] 本篇中《商君书》的译文,主要参考张觉译注的《商君书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

[4] 汉文帝有一回想修一个高台,找工匠来计算工程开支。工匠说大概是一百斤铜。汉文帝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开销太大,于是这事儿就算了。

[5] 参看孟子一节。

[6] 《论语·子路》: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7] 每人还是种一百亩地,这个没变,但每亩地原来是一百步,商鞅变成了二百四十步。陌是亩和亩之间的小路,阡是百亩和百亩之间的小路,所谓“开阡陌”者,开是拓展的意思。

[8] 春秋时代,东方的诸夏,即有“初税亩”之类的经济改革。但其模式与商鞅变法其实有很大的不同。那是农民主动垦荒,然后政府加以追认;秦则是农民并无作为,政府勒令其垦荒。

[9] 《秦律杂抄·牛马课》:“牛大牝十,其六毋子,赀啬夫、佐各一盾。”

[10] 《韩非子·初见秦》

[11] 《战国策,韩策一》

[12] 举两例。

  齐威王曾跟梁惠王炫耀:“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余家。”我派一个黔夫的官员守徐州,于是燕国、赵国都害怕我们齐国去攻打他(齐国要伐燕,则兵出北门;要伐赵,则兵出西门。所以燕、赵的人要祭拜齐国的北门或西门),他们的百姓,搬家到齐国来追随我们齐国领导的,有七千多家。

而梁惠王又曾对孟子抱怨说:“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我对国家是很尽心的。河内闹了灾荒,就把老百姓迁到河东去,把粮食运到河内来。河东闹了灾荒,也是一样。我看邻国的政策,没有像我这样用心为民的。但邻国人民没减少,我国人口没增加,这是为什么呀?

看来,梁惠王自以为魏国政策好,就觉得外国人口涌入魏国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人没来,他就委屈了。

可见喜欢哪国的政策就做哪国的老百姓,当时本来是常态。

[13] 《垦令》第三条说:“民……无外交,则国安不殆。”所谓外交,就是和外国人交往的意思。

[14]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观念,商鞅是绝对没有的。此点拿那个经常被用来当作商鞅执法严明的案例来看,一目了然。秦太子犯法,商鞅的处理办法是:“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最后在太子的师、傅身上动了刑了事。这只能算不避贵幸(仍属于打击贵族的范畴),绝非真有以限制君权。

[15] 我记不清第一次读到这段,是初中还是小学了。反正当时还处在听到改革、创新、进步之类的字眼就蠢血沸腾的阶段,——于是读着读着就蠢血沸腾了,觉得商鞅的话,什么“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什么“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之类,真是激动人心掷地有声啊。

大学里重读,观感就完全改变。印象最深的是商鞅和甘、杜二位的话都很空洞,商鞅反复说变法就是好啊就是好,甘、杜反复说变法没必要啊没必要。但是商鞅不说变法为什么好,甘、杜二位也不说不变为什么对。这么抽象的谈变法好还是不好,有什么意义呢?政策变革带来的影响,那是很具体的。对一般群众来说,我一个月挣三千,你给我变五千,那就是变法好;变五千,但是贬值成日元,那就还是不变的好。我得知道了这个,然后才谈得上是否支持你商鞅搞改革。

自己的变法主张将带来什么后果,商鞅当然是有很清楚的判断的,但这里他就是不提。于是这场讨论,就把具体的政治问题,就变成了抽象的政治学问题。

而且,商鞅的举证实在有很大的随意性。你说“三代不同礼而王”,证据呢?甘、杜二位完全可以拿出本《论语》来,说夏商周三代,礼的变化只是“损益”,精神还是一贯的,所以透过现象看本质,还是没有变嘛!你说“夏殷不易礼而亡”,更加证据不足啊,我还说夏桀商纣正是因为改变了祖宗成法,才导致亡国的呢。当然,对我的观点,你也可以反驳,大家激烈的争辩,探索历史的真相。于是,政治学问题又变成历史学问题,彻底歪楼了。

那时觉得,说到底,这场辩论就是比谁更能忽悠。

现在想来,那时的判断更加是有问题的。

这是中国特色的官样文章,自然特别多假话、空话和套话;但同样还是中国特色,政治诉求不能直接说,多实在的内容,也要绕着弯子把它讲得看似是假话、空话、套话。

[16] 《境内篇》中对一支军队要砍下多少颗人头才能“盈论”(即达标),有非常细致周密的规定。如不能盈论,则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军中每五人设一屯长,每百人设一将官,如果这个团队没有在战场上斩获人头,那么屯长和将官自己将被斩首。

[17] 一般认为,《管子》是战国时代齐国学者的论文汇编。这书里的观点五花八门,其中也不乏和商鞅所见略同的。
感觉是在解说现在的红朝,红朝真的能变成虎狼之秦吗?如果一旦变成,那帮吹捧自由民主的人会不会马上倒戈转而吹捧它?哦,实际上已经有这么一群了。
先搬个凳子,回头慢慢读。
先顶后看,就冲楼主的招牌。
外强中干的帝国。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商鞅、管仲陷华夏千年。
刘勃君的贴大概是教案吧!

有关秦的爵位制度,现在可以参照张家山汉墓竹简的材料。比如《户律》中有关爵位受田的制度,非常明确,可以看作是延续下来的商鞅变法以后的秦朝制度:

耕地:
关内侯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宅地:
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欲为户者,许之。

《置后律》可见爵位采用了严格的减等继承法:
疾死置后者,彻侯后子为彻侯,其毋适(嫡)子,以孺子□□□子。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卿后子为公乘,【五大夫】后子为公大夫,公乘后子为官大夫,公大夫后子为大夫,官大夫后子为不更,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

也就是说,除了侯爵爵位可以由一个儿子继承下去外,从大庶长开始的各等“卿”,都只有一个儿子能够继承公乘爵位,以下再按照减两等继承——即便是大庶长,到了五代以后也就降为平民了。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多谢木匠师傅指点。
如此专业的历史文章应该发在历史版。文章对于商鞅变法的社会基础阐发的很有启发之处。秦国正是因为没有那么多东方六国文明的包袱,才使得商竖人成名:从秦穆公到秦孝公,秦国的王权成长一直是处在比东方六国更专制的轨道上,商鞅之法则是给这条轨道编制了更有效力的系统。小玉说是讲红朝,毛对于秦制的仰慕以及他自恃比秦始皇专制一百倍,那是红出于黑而胜于黑哦。
今天,我就是高瑜
又好看,又长知识。刘勃兄所惠网友甚多,我先代表自己表示感谢!
原来我们的先帝是学的商鞅。
又好看,又长知识。刘勃兄所惠网友甚多,我先代表自己表示感谢!
杨林 发表于 2010-7-27 12:10
你也可以顺便代表一下我。
明天出发,携子回家乡呆个十来天。正是湖北云梦的隔壁。
多谢木匠师傅指点。
刘勃 发表于 2010-7-27 07:37
哪里谈的上指点

梦兄是这方面的专家哩!30年前,梦兄就云梦秦简中的土地问题有个专门的论文,现在对照比云梦秦简晚了30多年的张家山汉墓竹简,居然证实了就是梦兄当时推测的模样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俺也代表自己,感谢刘勃兄。
哪里谈的上指点

梦兄是这方面的专家哩!30年前,梦兄就云梦秦简中的土地问题有个专门的论文,现在对照比云梦秦简晚了30多年的张家山汉墓竹简,居然证实了就是梦兄当时推测的模样
老木匠 发表于 2010-7-27 16:53
老哥谬奖,这两天只顾做砖家,哪敢说是专家?张家山汉墓竹简没有看过,现在也没有时间去把玩了,想来不免惆怅。
今天,我就是高瑜
惭愧。

跟燕谈诸位老师,自知是执弟子礼都不够格的。

抱着班门弄斧的心态发帖,只是个胆大口滑。
18楼,真是,真是,谦虚的,谦虚的,俺语无伦次了,反正俺不是老师。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是我表达不好。总之,最近一边抱孩子一边看书,看得阵脚大乱,无地自容。
最近大读刘勃~
与鲍鹏山的讲法如出一炉。
是不约而同,还是互受影响?
以史为鉴,也是儒家的思维啊。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中国周边的国家里,日本受秦国的影响最大最深,几乎渗透到骨髓里,而且模仿得也最彻底,甚至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后代的中国人在这一点上没有比得上日本人的。
所以日本有学者认为中华文明的真正继承人应该是日本。这种认识可以追溯到江户时代中期。
二战前,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一致认定占领中国大陆,恢复中华文明的历史使命非他们莫属。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23# 迅弟儿
这篇在《读库》上发出后,有人在豆瓣上提醒我去看鲍老师在上图讲座的视频。确实差不多,这篇没啥保留的价值了。惭愧。
到了战国时代,卫国本来就小得几乎等于不存在了(所以秦扫平六国的时候,都懒得出兵灭卫,只是到秦二世的时候,用一纸诏书就把卫国取缔了)——今早逛图书馆,发现周振鹤老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说卫国直到二世才灭亡,是文献记载出了问题。秦王扫六合的时候没有漏掉卫国,这事已让日本学者考证清楚了。@刘勃
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本帖最后由 刘勃 于 2013-5-16 23:35 编辑

25# 谢源卿 多谢啦。能告知日本学者那篇文的题目吗?

卫国秦二世时才灭亡,司马迁的叙述,语气非常确凿,感觉不像是搞错的样子。——毕竟二世的时候离司马迁也不是很远,这时出大错,好像不该。或者这么说,如果卫世家的记录,卫庄公之后的年代排比下来比战国时期要短,那么我也会觉得,战国初期的记录有脱漏的可能,只怕更大于搞错卫灭国时间的可能。

而且卫国已经早就降到魏国的附庸地位了。这种附庸级的小国,没被灭感觉也不止卫国一个。比如中学里学过的《唐雎为安陵君劫秦王》,安陵国就好像也不曾被灭的样子。

当然周先生是权威,他的判断力不是我这种票友可比,他相信的说法,肯定会有非常有说服力的论证。
本帖最后由 谢源卿 于 2013-5-17 00:47 编辑

26# 刘勃

周先生在书中没有明说,这是GOOGLE的结果,不一定靠谱,仅供参考:

平势隆郎

《新编史记东周年表--中国古代纪年研究的序章》

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27# 谢源卿 谢谢啦。想法去找书。
http//:bbs.gxsd.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9127
《关于我近年对古代纪年的研究》
平势隆郎/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今天,我就是高瑜
平势隆郎的观点的几个要点如下:
第一是他做的统计研究的结论。
“众所周知,《史记》中有本纪、世家、列传等部分。这些部分的记载是依照年代顺序排列的,特别是本纪、世家乃是以诸国君主的年代记为基础而作成的。但针对各部分中所出现的内容相同的同一件记事,用附带的诸国君主在位年代,在根据《十二诸侯年表》和《六国年表》推算出西历年代,则会发现许多年代上的矛盾。秦始皇统一以前,共有近二千九百出可讨论年代的记载,而其中大约百分之三十有年代矛盾的问题。这个数目可说是非常庞大的。”
第二是关于如上年代矛盾之形成的原因分析。
“引起矛盾最大的原因在于未理解称元法的实际情形。在汉代,逾年称元法是皇帝的制度。《史记》的年代整理是以此逾年称元法来进行的。但就解决年代矛盾的结果而言,逾年称元法在公元前三三八年才开始,在此之前一般使用的是立年称元法,即是以‘立’——前君主死后随之而来的新君主即位——称元年的方法。
《春秋》的年代亦是在开始讨论逾年称元法之际作成的。《十二诸侯年表》的作成是以《春秋》与《左传》中各国君主死去的记事为标准,再根据逾年称元法算出各国君主在位的年代。结果导致《史记》所采用的春秋时期原本的记事之年代与《十二诸侯年表》的年代互相矛盾。
制作《六国年表》时,并没有相当于《春秋》、《左传》的年代记。可能有秦、赵两过的年代记,但这些年代记中几乎没有各国君主卒年的记载。然而却另有《世本》等系谱史料,并且其中还附带有君主卒年的记载。这些年代原本是以立年称元法推算出来的,但却被《史记》整理者认为是以逾年称元法推算出来的。结果其所追溯的每一代之在位年代均出现了偏差。排列时,将古老的年代固定,新的年代便往后推移。原本公元前二二一年就被灭亡的卫国,在《史记》中被认为是秦二世时被灭的,起主要理由即在于此(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
今天,我就是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