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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王宏任: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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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宇航
时间:
2010-9-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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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任: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
王宏任: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
来源:《书屋》2010年第8期
一、1978年以前关于地主的书写
其实,从鲁迅、茅盾开始的新文学就自觉不自觉地肩负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而地主则作为封建社会的丑恶形象被当作社会阻力来书写。鲁迅塑造的赵太爷、假洋鬼子、鲁四老爷都是地主,他们或者腐朽或者残忍或者反动;后来巴金的《家》也是以地主腐朽封闭的社会形象来控诉地主的。但是,这些批判与控诉都是发自感性的认知,都是源于生活的感受,属于道德谴责的意义,没有上升到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自觉的政治层面。而上世纪三十年代左翼文学兴起的对地主与资本家的描写,就有了充分的阶级意识,他们对地主与资本家的描写就与开展阶级斗争夺取政权的政治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左翼作家叶紫的作品就有了阶级斗争的诉求,他是有着极大的政治使命感的。这样的文学应当属于无产阶级斗争文学。
到1942年,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把文学当作“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武器,于是写地主的作品就有了极强的阶级斗争的政治性质,它对推动与掀起无产阶级革命,尤其是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起到政策所难以达到的效果,之后,几乎所有革命作家都参与了对地主的鞭挞与抨击。这时,《白毛女》应运而生。如果请中国大陆四十岁以上的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典型代表,是罪恶的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这个歌剧,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编为电影、芭蕾舞剧等,因而名扬天下。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贫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日,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当剧情发展到高潮时,一位连级军官激愤过度,怒不可遏地拔枪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开了一枪……幸亏没有击中,可见剧情感人之深。多少年来,连绵不断地演出,“教育”了亿万青少年观众,使黄世仁成为家喻户晓、人人恨之入骨的恶霸地主。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半夜鸡叫》的课文,节选自战士作家高玉宝的长篇自传体小说。课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后来,长工们设计,故意将周扒皮当作“偷鸡贼”痛打了一顿……这个戏剧性的故事,在嬉笑声中使农民的仇恨得以发泄。从此,“地主是农民不共戴天的仇敌”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们的心灵。最早读过这篇课文的孩子,现在都已进入“知天命”之年了。
《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是另一个“怙恶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持反动武装,与海南岛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为敌。最后,被“琼崖支队”“红色娘子军连”的连长吴琼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环)击毙……
刘文彩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家伙。他家设有“水牢”,把才生产七天的贫农妇女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术学院的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改革开放后还到国外展出),还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
经过几十年的宣传、渲染和灌输,一提起“地主”,人们便联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他们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横眉冷对,个个切齿痛恨”。此外,建国前后,为了配合土地改革创作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暴风骤雨》,更是把地主当成了魔鬼一样的东西来塑造,它对配合土地改革起到现实教材的作用,双双获了“斯大林文学奖”。其后,五十年代的长篇小说绝大多数都是把地主当成了魔鬼来塑造的,《红旗谱》中的冯老兰和其子冯贵堂、《苦菜花》中的王柬之都是罪恶滔天的坏蛋。其后,为了配合阶级斗争的扩大与深化,著名作家柳青在《创业史》中也有对地主、富农品德丑化的篇章;浩然的《艳阳天》写合作化运动中的马小辫和其他地主、富农及上中农,都依财富多少表现自己的丑恶、残酷,那时的观念是越穷越革命、越纯洁,越富越反动、越污秽。这种为了突出阶级斗争的扩大与深化而对于地主的刻意的妖魔化的抒写,实在对几代人的意识进行了极强的塑造。我小时就认为财富就是罪恶,越有钱就越坏,看到地主像看到恶魔一样。使我改变看法的是毛泽东掀起的“文革”,我当时只是因为写点文艺作品,还都是歌颂毛泽东和社会主义的,就被打成“三家村反党小黑帮”(想成名成家出人头地就是罪恶),天天挨游挨斗,那时,村里的红卫兵把在城市从事工商业的地主从城市揪了回来,我与这些被妖魔化的“魔鬼”一块劳改,开始认为自己受了侮辱。可是,经过十几天的劳动,我就改变对这些地主的认识:他们识文断字,知书达礼,文质彬彬,绝不是我从电影和书上看到地主,他们不像恶魔,聪明豁达机智,竟比对我们专政的地痞流氓一样的“革命造反派”好多了。其中一个地主在我们闲话《白毛女》时,文雅地笑了,说:这真正是糟蹋地主,真正地主哪能去强奸呀,这么穷苦的丫头送上门来能要吗?他谈到《艳阳天》中的马小辩,说:他在自己有权势时没有杀死肖长春,没有权势了为什么要杀死小石头?胡编乱造而已!而许多他过去的长工对他们恭敬有加,证明他们不是吃人血的吸血鬼,我对他们的话相信了。这是发动“文革”的人没有想到的吧!前几年,我与左岸版主李云雷的一次争论,我认为《艳阳天》中写马小辫杀小石头没有事实根据,他说是事实。恰巧我碰到三河市文联主席刘树资,他曾经陪同浩然到山东某村(《艳阳天》的模特村)住过十几天,访问了所有他写的人物模特中的家庭,也去了“马小辫”的家。我问他“马小辫”有没有杀害小石头?他说马小辫绝没有杀害小石头,那是为了附和阶级斗争形势夸大的。而在当年,就加剧了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使上面知道地主如此凶残丑恶,非狠抓阶级斗争不可,在“狠抓”中又制造了许多新敌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极大灾难。正像李泽厚先生所说:“政权像铁桶一样,还是心惊胆战,老觉得敌人很强大。意识非常脆弱,老是神经兮兮的,以为江山立即要变颜色,结果人为地制造那么多阶级斗争,对那么多不该实行专政的人实行专政。而作家也神经兮兮的,人为地膨胀阶级斗争,把文学作为阶级斗争教科书和土地改革的小册子。”“这是非常古怪的现象。作家竟然呼唤人们进行无穷尽的互相残杀,这当然是为当时的革命、斗争服务。于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现象,被简化为两种阶级符号式的人物决一死战。思想简单,艺术粗糙。《暴风骤雨》尽管粗糙,还有片断的真实感,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却连片断的真实感也没有。但在当时也许可以起革命的作用。不过毛泽东本人却从不读这些作品,他也看不起他们。作家真有点上当了,很可笑。”〔1〕由文学形象的塑造,到对现实生活真人的变本加厉,肆意夸大歪曲,诬蔑成假想敌而给予残酷镇压打击,地主就成了人间最坏的东西。
二、1978年以后对于地主的书写
写于1988年、完成于1992年的《白鹿原》以真实客观的笔触抒写了地主白嘉轩的一生,他就是那么自为的生活,智慧、坚韧、贪婪、义气、亲情、果敢集于一身,他只是一个想发财过好日子的人,他有自己的好恶观、人生观;他不是政治家,也不是腐朽政权的盲目拥护者,他的儿女成了共产党他也不是不知道,知道了也不是坚决反对;他对长工鹿三有亲如手足的关系,不像我们以前书上写的是压迫与残害的关系,尤其真实的是村里两个地主的儿女都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而贫农长工的儿子却是土匪被共产党镇压,读过书的富人子弟是革命的组织者与冲锋陷阵者。现实生活就是如此。《白鹿原》是对极左观念的极大挑战,它评奖颇受周折,最后终于获奖。接着,两个“鲁迅文学奖”得主以自己家族的真实呑呑吐吐地说出了对地主同情的话。“鲁迅文学奖”得主周同宾在《土地梦》中说:“我们村里有几家地主,都是东家领着长工干活儿,锄地、收麦,都是东家干在前头;大忙时候,东家吃高粱面花卷,给长工蒸白馍,东家吃辣椒、豆豉,长工的菜里总有腥荤。……那几家的地,都是三亩五亩买来的,历经几代才置下那份家业。……永不是我后来从小说中、电影里、图画上看到的地主的可恶形象。”〔2〕另一个“鲁迅文学奖”得主史铁生在《记忆与印象》中写道:“太姥爷,一个典型的中国地主,……他有几千亩地的时候,出门赶集,见到路旁的一脬牛粪他也要兜在衣襟里捡回来,抖搂到自家地里。他只看重一种东西:地。‘周扒皮’那样的地主一定会让他笑话,你把长工都得罪了就不怕人家糟蹋你的地?……太姥爷比‘周扒皮’有远见,对长工从不怠慢。……长工吃什么他也跟长工一起吃什么,甚至长工们剩下的东西他也要再利用一遍,以自家肠胃将其酿制成自家地里的肥。他守望自家的地,盼望收获很多粮食,卖很多钱,买很多地。他不想这些为什么,他自己最风光的时候,也不过是一个坐在自己土地中央的邋里邋遢的瘦老头。……但是再往上数,到老老老太爷,到老老老老……太爷,总归有一站曾经是穷人,穷得叮当响,从什么地方逃荒到了此地,然后如何克勤克俭,慢慢富足起来——这也就是中国地主所常有的、牢记于心的家史。”〔3〕这应当是中国绝大多数地主的实际情况,他们克勤克俭,省吃俭用,经过几代甚至十几代的积累,才有了这些财富,绝不如今天某些依仗贿赂贪官、搂呑国有资产一夜暴富者那么容易。两位获奖作家为地主翻案的话没有引起主流批评界的批判,而莫言的《生死疲劳》就公开地近于“猖狂”地为地主翻案了。故事从被枪毙了的地主西门闹到地狱向阎王告状开始,被阎王轮回为驴、为猪、为狗、为猴,终于不忘申冤、报仇的宿愿,而他每轮回一次,总是在他的乡亲、朋友、亲人间活动,他以申冤、报仇的动物的眼光参与了人世间五十年的风云变幻,场景更迭,莫言就此展开了从1950年至2000年中国农村的叙事,应当说他是比较准确、客观地描述了中国农村半个世纪波谲云诡的历史。紧接着,严歌苓的《第九个寡妇》,则写了一个做了很多善事包括给革命贡献物资的孙姓地主,被贫农法庭枪毙,可是没有打死,晚上被他出身贫农的童养媳给背回来藏在地窖里藏了二十年,这二十年,被藏在地窖里的老地主帮助群众生活、生产、救灾,显示他的才华与善良,这是公开地给某个地主翻案,这些在文坛上有很大影响的作家在为地主“翻案”,对被镇压(枪毙)的地主表同情,我们的主流舆论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没有对他们处理,据说莫言的《生死疲劳》还曾作为评选茅盾文学奖的候选作品。而现为中国作协主席铁凝200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笨花》,写了一个向姓的官员退休的地主,写他平和忠勉的一生,也是对他的歌颂,而本书中成了汉奸、坏蛋的是一个收、卖鸡鸭的穷人与一个底层穷人妓女。这是文学的还原现实的抒写,是对极左的虚假编造“文学”的批判。
与此同时,专家学者开始了对那些虚假妖魔化的文字的揭露。早在1999年11月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署名笑蜀的《刘文彩真相》一书,书中以严谨的材料否定了冷月英对刘文彩设置水牢、残害贫下中农的控诉。这个因为诉苦当到大邑县政协副主席的“冷妈妈”最后不得不说:关于刘文彩的水牢及刑讯室“都是别人让她说的”,这两样最有力证明地主罪恶的证据都是不存在的。刘文彩投资三亿法币建的“文彩中学”到现在仍然是四川县级最好的中学,刘文彩是四川个人投资办学第一人,其侄刘湘、其弟刘文辉都是对于革命有巨大功劳的人员,解放后是革命政府的高官,而收租院中许多雕塑都是出于对地主斗争需要的“艺术创造”。笑蜀最近又对原书进行考证与修订,于2008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严肃的史学著作《大地主刘文彩》,读过此书的人说是“对极左的集体意识的重新解构与重建”,其颠覆作用是巨大的。看来,虚假不得人心。
最近,人们又对高玉宝被选入课本几十年的《半夜鸡叫》进行了寻根求源的质疑,靠学鸡叫来欺骗长工去早起上工是多么愚蠢的小儿科?半夜把长工赶到地里去干什么?去摸黑儿到地里去锄苗还是锄草?那纯粹是靠红色恐怖维护的愚民言论,竟在小学生课本中存在那么多年,实在是对制造者的极大讽刺。今天摆脱极左压制的青年一眼就看出那些无聊可笑的欺骗,当记者们找到作者高玉宝时,他只能支吾其词。最近,《先锋国家历史》一书记述了“周扒皮”的原型——瓦房店市黄店村周春富的遭遇:周春富祖上也是闯关东过来的穷人,到了周春富这一代,他勤俭到了苛刻的程度:“周春富这人无论吃穿都很寒碜,裤腰带都不舍得买,是用破布条搓的。他把吃剩的粉条用筷子捞出,晒干了以后再吃。他夏天从来不穿衣服,后背晒得黑紫。他五个儿子各有分工,都非常能干。对几个儿媳也非常苛刻,所有孩子都穿打补丁衣服。他省吃俭用去买地,见任何人都问:你卖地不?这样,他到1947年有二百四十亩地,家里人均十亩地(这在东北人少地多的地区很平常),家里有粉坊、染坊、油坊、磨房,看来他是走多种经营的农产品深加工的道路,他对长工很厚道,给长工吃得很好,他这样的人在今天不是应当受到层层表彰的致富模范吗?他这种品质不正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典型代表吗?中国的强大与富裕实在有赖于这样的人。可是在土地改革的大潮中,他的土地、财产被分,他被枪毙了。”〔4〕
而《白毛女》故事的原型只是自三十年代就在晋察冀流传的故事,其事属于民间对惩恶扬善的渴望与宣扬,“白毛仙姑”有惩恶扬善的威力,受到百姓祭拜。开始作家李满天把其当作反迷信的故事去写,被“杰出的文艺领导者”周扬看中,他把这个故事赋予强烈的阶级意识,经过贺敬之等人的演化,有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伟大意义,于是作为革命文学的第一经典而家喻户晓。改革开放后,许多人对这个故事提出多种质疑,学者孟悦在《〈白毛女〉演变的启示》一文中,以科学、客观的方法考证了《白毛女》的诸多演变因素,已经指出它的“非政治的民间传统被政治化”的过程。而有不少人从事实上批驳了故事的虚假性,电影把黄世仁越写成大地主,他强奸喜儿越不可能,作家张蔓菱说:那个强奸喜儿的绝不是真正的地主,而是地痞流氓,真正的地主不会去强奸那么一个贫穷的丫头,因为地主不会性饥渴到在大年三十去祠堂里强奸穷人女儿的程度。如苏童《妻妾成群》和莫言《神嫖》所揭示的富人的性爱关系,他们在性上的满足方法与程度是有别于穷人的,他们大抵性上极端满足,为了好奇可能有独特追求,但是,他们要玩派头,讲排场,逞阔气。以今比古,现在的千万富翁会在春节之夜去自己祠堂去强奸那么一个贫穷的丫头吗?用现实生活的逻辑去考察,那拔高与伪造就不攻自破了。这是一个不能成立的伪造的故事,根本不是什么经典,可是对煽动人民仇恨地主的作用很大。
《红色娘子军》是一个妇女反对性别压迫和生活无着而从事革命的政治斗争的故事。1931年,在中国共产党琼崖特委的领导下,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第三团女子特务连(即红色娘子军连)成立,王时香任指导员,庞琼花任连长。红色娘子军在沙帽岭阻击战、拔除文市炮楼、占据分界岭据点以及掩护领导机关撤往母瑞山等战斗中英勇顽强,威震琼岛。1933年,国民党反动派调集大量军队对琼崖红军进行“大围剿”,红色娘子连干部王时香、冯增敏、庞学连、黄墩英、庞琼花等五人先后被捕,在海南琼山监狱关了两年后,国民党害怕共产党劫狱,将他们与林尤新、蒙汉强、庞学葵三位红军女干部一起押送到广州国民党监狱。当时,国民党为了宣传其剿共成果,拍下监狱中的八位姐妹的照片。在狱中,八姐妹坚贞不屈,患难与共,互相照顾、互相鼓励,共同度过三年艰难的铁窗生活。1938年,蒋介石被迫抗日,释放被关押的共产党人及爱国人士,她们才恢复了自由。出狱后,由于娘子军连已经解散,她们找不到自己的队伍,便垂泪告别,各自回家。此后,她们走上不同的生活道路,经受了不同的人生遭遇。
这是个反面文章正面作的故事,把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政治斗争变成对地主的阶级斗争,塑造了恶霸地主南霸天的形象。娘子军的刚烈与顽强固然可歌可泣,可是,那时与地主的关系却不像电影中写的那样。在阶级斗争的时代写的一切都是为阶级斗争服务,免不了夸大与扭曲。
三、地主与革命
共产党曾经对开明绅士是非常尊重的,这缘于这些开明绅士对革命的巨大贡献。其实,我们无产阶级革命就是有正义感的富人子女发起的,而日益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也是有富人帮助的。山西省兴县刘太白是开明绅士,帮助革命政府和革命军队做了许多好事,他拿出一半家产办起兴县农民银行,给共产党解决经费,他本人由王若飞、安子文介绍加入共产党,他的子侄九人中有七人参加革命(他的革命意识绝对强于不少普通贫下中农),他和另一个开明绅士牛友兰先生办起两所高级小学,还筹办了一所高中学校,为革命培养人才。牛友兰先生给贺龙的一个团供应服装、粮食,他本人任二高校长(在县城)。有开明绅士这一事实证明:不是所有富人都是反革命,那么革命对象指向富人就是错误的。当然,不是所有富人都是赞成革命的,正像不是所有穷人都同情革命一样。
1947年,中共开始土地改革,极左的潮流在全国流传起来。江浙各地土改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1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看管起来”。无锡一县遭跪、冻、打的有八百七十二人,青浦县龙固区几天里就打死了十七人。奉贤县五个区被斗的二百四十五人中,被打的二百一十八人,被迫下跪的七十五人,被棒打的三十五人,被吊打的十三人,被捆绑的十八人,被剥光衣服的八十人,每人大都受多种体罚。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乳头的事情。苏南各县(市)土改期间召开村或联合村斗争会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一次,乡以上斗争会一万三千六百零九次,斗争人数达二万八千二百三十四人。一个苏南区土改期间仅斗争会上就打死了数十人,并造成了二百九十三人自杀。
中原各地陆续开始土改之际,四川省尚处在退押反霸斗争中,双流县1951年初两个月就枪毙了四百九十七人,一百四十一人(七十三男、六十八女)因恐惧被斗被逼而自杀。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五百六十二人,也造成二百二十二人以自杀相抗,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一百四十一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就有六十三人之多。随着土改开始,一些干部更习惯性地把上级号召的“政治上打垮”理解为一个“打”字,“因而在斗争中产生放任暗示和组织打人的情况”。据报,“有的还带上打手,以捆、吊、打人代替政治上的打倒地主,阳奉阴违,报喜不报忧,在赔罚、镇反、划成分等各个环节上交代政策,分别对待。有的地方经领导上具体指出来的问题,亦未实际的去做,因而在各个环节上死了一些人,结果大多报为畏罪自杀”。营山县百分之三十的村子发生了吊打和肉刑的情况,全县被划地主多达三千七百六十户,其中自杀了二百六十一人。荣昌县七区四个乡五十四个村,共划地主六百六十三户,三千三百七十六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十四村共划中小地主十五户,就打死了十五人,平均每家一个。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用刀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有地主生恐被斗,硬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当场撞柱而死。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自杀了九十六人(男三十九、女五十七),当场斗死十六人(男九、女七);斗争后几天里又病死、饿死了六十六人(男四十二、女二十四),加上关押致死的十二人(男八、女四),总共死了一百九十人(男九十八、女九十二)。
广东东江惠阳县潼湖区欣乐乡土改伊始就乱打乱吊地主,不但打吊,而且乱挖底财,该区发明了二十种吊打人的方法来逼底财,5月30日至6月5日六天中,就打死六人,逼死十三人。增城斗争地主中实行吊、打、绑、埋(埋至颈)、关五种办法,还动用火刑,强迫农民签名参加吊打,否则不分果实,惠阳县因此自杀了一百九十九人。仅5至8月间,北江地区就造成了六百一十四人自杀;潮汕专区则造成了七百五十五人自杀,兴梅专区仅5月20日至6月7日,就逼死了二百零二人。全省5至8月连打死带自杀,共死亡四千人左右。而全省1至8月份非正常残废的数字更加惊人。仅一个东江地区在1951年上半年土改开始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五千六百九十八人,其中地主成分者二千五百六十七人,富农成分者一千零四十七人。镇压了其中的三千六百四十二人,另有二千六百九十人因绝望和恐惧自行了断了生命。〔5〕
我们上面说到的对革命作过贡献的人,也难逃劫难。在土地改革中,曾对革命作过巨大贡献的刘太白的亲弟弟被残酷打死,参加革命的侄子被清洗,他自己也被斗争,还挨了打;牛友兰则受到残酷斗争和拷打后死亡。尤其野蛮的是把他们认为有剥削的人家划为地主、富农后,打死男人分掉他的妻子给贫农做老婆,刘少白的亲弟弟被活活打死后,他的弟媳分给贫农做老婆,当时还有许多地主的女儿、儿媳分给贫农做老婆的事,甚至富裕中农冯万礼的女儿也分给贫下中农当媳妇〔6〕。这是土地改革中的酷虐,假如只此为止,也算结束了历史的“革命”。
可是,革命胜利后的掌权者总觉得地主会心存报复之心。于是,在“文革”中,借打击“走资派之机,更想把地主斩尽杀绝”,掀起新的打击的酷虐更加令人发指:“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传达了谢富治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死‘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的就达一百多人,其中被吃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五十六人,割生殖器的十三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十八人,生割活剖的七人。”〔7〕还有湖南的道县和其他的县,都发生了这种比法西斯更加野蛮残暴地对“阶级敌人”的残杀,著名作家韩少功写过这类残酷场面,这就是中国富人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命运,他们所遭受的“专政”比当年他们无意识地对贫下中农的“经济剥削”要惨痛多了。这可能是中国富人被指斥为“不道不仁”的根本原因,极左统治时代对富人的酷虐极大地伤害了中国许多靠勤俭持家、发家致富的小地主和富农的心,这种三十年的严重伤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况且我们从来没有认真承认过是对他们的“伤害”。
其实,地主在那个社会不是完全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他本身有许多积极因素。绝大多数地主们青少年时期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新一代或者上新式大学,或者到外国留学,有的儒家思想深入骨髓,有的民主自由思想铸造人格,成为新的绅士,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具有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的善举,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经过较好教育进入官场、文坛、教育界、商场、工厂等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那些读书不多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学问,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砥柱作用。
四、历史性地评价土地改革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了两百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对于“土地改革”和“阶级斗争”国内外早有看法,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说:“土改中的残酷行为破坏了农村的团结,在这种恐慌的背景下,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地方政治中当上了领导。传统文化中的丑陋部分强化了教条主义不合理政策中的残酷性。”〔8〕菲力普·肖特在其所著《毛泽东传》中写道:“毛泽东逐步推行的土地改革,‘土豪劣绅’们被拖拽到群众大会上公审并处决。农村的阶级关系被人为地激化了,其目的是把农民中最贫苦的阶层赶上架,逼他们与共产主义事业共存亡。”〔9〕学者胡适指出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10〕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在《革命与作乱》一文中说:“政治革命是要出于有知识有职业的市民,社会革命是要出于有组织的生产劳动者,然后才有效果。若用金钱煽动社会上最不良的分子(无职业不生产的流氓、地痞、盗贼)来革命,这种无目的之革命,不能算革命,只能算作乱。……革命是神圣事业,是不应该允许社会上恶劣分子冒牌的呀!”邓小平同志在西南局搞土地改革时,就指示参加土地改革的人要警惕那些为掠夺财产、报私仇的“勇敢分子”投机谋利(在“四人帮”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此指示作为罪状提出)。正是流氓、地痞、盗贼这些在“土改”中跻身“干部”队伍,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有论者说: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暴增,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第二次恶质化是“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领袖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
假如当时我们只是平分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地主又打又骂地施以残酷的斗争,让他们在新的条件下和贫下中农一块劳动致富,不搞过左的阶级斗争和残酷的专政,那么,中国早已进入发达国家之列,而我们的民族也不会有这么多仇恨、矛盾和创伤,我们的道德与文化不会遭到毁弃与破坏,那是多么好呀。可悲的是我们的“革命作家”写的“土地改革”却是一片赞扬之声,充当了阶级斗争的吹鼓手和应声虫,由于他们的“努力工作”,许多《半夜鸡叫》那样的作品深入人心,使他们还认为“斗争就是幸福”、“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天下乌鸦一般黑”,许多穷人还在以穷为荣,还把致富希望放在平分富人财产上。1978年以前,我们的主流教育就是:“谁穷谁光荣,穷人就是革命。谁富谁罪恶,天下乌鸦一般黑,富人就是反革命。”“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哪管寸草不生,也要狠抓革命!”就是这样非常错误的言论,以“革命”的名义强烈地向国人灌输近三十年。我在1978年前也认为所有富人都是坏蛋;所有穷人都是革命英雄,他们对财产视如粪土,对权势藐视如清风。等到推荐大学生的时候来了,他们自己的儿女也争先恐后地去念书,有个脱离农村的机会,争得你死我活,对财产的贪婪胜过中农与富农,于是,我才对那种宣传彻底失望。在没有改革开放前,我在农村就知道穷人中的坏人比例绝不比富人中坏人比例低,“文革”中的打、砸、抢、烧、抓、杀,就显示了某些穷人的残忍和专横,贪婪与无耻,他们就是陈独秀所指出的“流氓、地痞、盗贼”,在我们无产阶级各种运动中,不少这类渣滓充当了“革命者”,给国家与人民造成很大灾难。
注释:
〔1〕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67页。
〔2〕见《北京文学》1999年第七期。
〔3〕见《小说选刊》2001年第七期。
〔4〕《周扒皮的1947》,转引自《文摘周报》,2008年8月8日5版。
〔5〕杨奎松:《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农问题》,2009年9月《南方都市报》专栏文章。
〔6〕《“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见《山西文学》2005年十期。
〔7〕见《北京文学》1998年第九期。
〔8〕(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第14页。
〔9〕(英)菲力普·肖特:《毛泽东传》,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10〕见《书屋》2005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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