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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赵国的两张面孔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勃    时间: 2010-10-3 19:24     标题: 赵国的两张面孔

一 赵武灵王的武与灵

三家分晋时,赵大概吃了点亏,所以虽然本来是晋的首卿,但在战国初期,却毫不起眼。赵国的地理位置,也注定了它压力很大:夹在秦、齐两大国之间,北方面临胡人的侵扰,在赵的疆域内,又有个白狄建立的中山国。中山国说不上有多强,但是也着实不弱,对赵而言,是所谓心腹之患。
赵国的崛起,是因为赵武灵王。
中原诸夏本来都习惯车战,但这种战法,只适合在华北大平原上进行,拿到山西山区,就不免水土不服。所以早在春秋中期,晋国就已经大力发展所谓徒兵,即各类步兵兵种。到赵武灵王的时代,就又学习胡人骑马射箭的法子。和学习骑射同时进行的,是推广胡服。为什么要穿胡人的衣服,一般解释是:既然要骑马,则穿裙子是不方便的,诸夏的传统服装上衣下裳,裳其实就是裙子。而宽袍大袖随风飘逸固然看起来潇洒,但不利于做动作, 所以这些也都得跟着改。
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有说法是这标志着中国骑兵的出现,也有不少学者认为骑兵出现不可能这么晚,因此对胡服骑射的军事意义和内涵,有许多其他的解释,我们不管了,总之在这之后,赵军的战斗力提升了不止一个数量级。
于是,中山国被赵武灵王灭了,赵国的领土,向北疆的胡地一再开拓。尤其被人称道的是,赵武灵王有一个极具创意的攻打秦国的思路:就是不必千辛万苦的跟秦国在函谷关死磕,而可以取道云中、九原,直接南下进攻咸阳。这个构想,赵武灵王自己不曾有机会真练上一回,但后来却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匈奴人就往往采用这条进兵路线,秦始皇修建工程浩大的直道,从甘泉宫到九原郡,堑山堙谷,千八百里,就是为了防御这种攻势。
谥法上说,“威强敌德曰武”,以上是赵武灵王谥号中有一个“武”字的原因。
但“灵”则不是个好字眼,“乱而不损曰灵”,这是说赵武灵王惹了乱子,但所幸对赵国国力,并没有发生重大影响。
赵武灵王有一个大儿子赵章(史书上也称为公子章),后来宠爱一个美女吴娃,又生了一个小儿子赵何。赵武灵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99年),传位给赵何,也就是赵惠文王。他自称主父,然后跑到代地去,专心开拓疆土。
赵惠文王四年(公元前295年),赵武灵王看大儿子向做了国君的弟弟朝拜,又感到于心不忍,于是想把赵国分成两部分。也就是说,把赵国的代地独立出去,让赵章在那里当王。当然,这个构想和从云中郡打秦国一样,也没有实行。
就在这一年,赵武灵王父子三人一起去沙丘的别宫游玩,于是发生了政变。《史记》说,赵章想谋杀弟弟,结果反而被赵国贵族李兑和公子成所杀。这二位害怕赵武灵王要为长子报仇,就乘势把他的住处包围,不让他出来,也不给他吃的。最后,英雄半生的赵武灵王就被关了整整一百多天,终于活活饿死了。

二 赵地与代地

从历史渊源上说,秦国和赵国关系比较亲近。上溯到商纣时代,两国国君的家族,就能找到共同的父亲(其余国家之间,往往就得上溯到半神话性质的五帝时代)。据《秦本纪》最后司马迁的议论:秦国的老祖宗诚然是姓嬴,但以下分出来的各支派,却是赵氏最先牛叉起来的,因此秦国国君也腆着脸,是很想姓赵的。
汉朝人写文章,说到秦始皇还经常“赵政、赵政”的叫,就是这个缘故。
众所周知,从血缘上讲,秦国是戎狄成份很高的,那么赵人身体里戎狄的血,当然也少不了。但中原诸夏,对赵却没有什么文化上的攻击,这自然是因为赵的风俗已经华夏化了。赵的都城邯郸,不但是冶铁中心,也是太行山以东,黄河以北的唯一一个大型商业都市。不妨引用《货殖列传》里关于赵地风俗的一段:

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

司马迁说,赵国投机者多,奢侈品多,男人往往是流氓阿飞,抢劫和盗墓是家常便饭。女子们则从事娱乐业,擅长音乐和舞蹈,喜欢傍大款或高官。所以,各国君主的后宫里,都有赵国女人。
这一点,在其他书里,也可以找到很多证据。比如李斯《谏逐客书》里,也特别提到秦王的后宫里面有“随俗雅化,佳冶窈窕”的赵女。“随俗雅化”,是说她们能根据时尚的潮流,精致的给自己化妆;“佳冶窈窕”则是特别强调了身材好,这大概跟爱穿高跟鞋(跕屣)有关。而正因为邯郸人行动时姿态高贵,所以有外地人专门来这里学习走路,于是就有了邯郸学步的掌故。
照这个说法,赵国是一个相当淫糜腐化的地方。大概高度城市化之后,社会上总难免出现诸如此类的弊病。此类现象该算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还是不可宽恕的堕落,这里不讨论,问题是,这样的环境氛围,通常很难孕育出好士兵 ,那战国后期唯一能跟秦军正面抗衡的强大赵军,竟是哪里来的?
答案大体明确:赵军强在骑兵,骑兵来自代地。

代地的范围,大体是霍山以北的山西北部,以及其附近的河北、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代是赵国领土,但赵国人自己对这块土地,好像不大有认同感,经常觉得你也配姓赵,不把这里当作赵国的一部分。 后来的秦楚之际,项羽做西楚霸王,分封天下诸侯,把原来的赵王改封为代王,大家就都觉得这也太欺负人了。项羽失人心,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理由。
不认同的原因,正是因为这里仍然高度胡人化,和作为典型的中原文明一部分的赵国,整体氛围有点不搭。——《货殖列传》里,也是把邯郸周围地区才称为“赵”,而把“代”单独另算,不过是“其谣俗犹有赵之风”而已。
这里本来有一个狄人建立的代国,——因此代地的象征,是一只翟犬 。三家分晋之前,赵襄子用欺诈手段,把代国灭了。赵襄子的姐姐嫁给了代王,于是襄子请代王吃饭。他命令厨子们把舀水用的铜枓的柄加长,变得可以当武器使用,于是进献食物时奋力一击,就把代王杀死。然后赵军大举进攻,灭了代国。
代是穷地方,本地的农业和商业都微不足道。这里的优势,一个是剽悍的民风,一个是优良的马场。
当时马蹬还没有发明,但马在战争中已经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秦军令人闻风丧胆,战马的优势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原因。秦本是周天子的牧马人出身,当初能弄到大夫的地位,就是因为马养得好。秦国的战马,号称是“探前趹后,其间三寻”,就是说马后腿一蹬,就出去两丈多。其余国家没法在这一点上和秦军抗衡,但赵国拥有了代地,也就成了例外。
代地已经迫近北方的大漠,所以时常会受到胡人的侵扰。当地百姓为了生存,自然就养成了骁勇善战的性格。一般说来,老百姓总是比较务实的,趋利避害而已,对胡人军事上的长处,不会拒绝学习。赵武灵王要胡服骑射,不是凭空掉下来的创意,而是到了代地考察之后,才提出了改革规划。大概,穿胡服而跨马弯弓,在这里早已经是相当的普遍现象。

三 胡服意味着什么?

如果从纯军事的角度理解赵武灵王推广胡服,则他的有些作为是很奇怪的。比如他坚决要求宗室大臣们穿胡服出席朝会之类的正式场合,就似乎毫无必要。第一,仅为作战,士兵穿胡服足矣,贵族不一定都要穿;第二,即使要贵族穿胡服,戎装改为胡服也就可以了,大可各类礼服仍保持传统样式。这样变革的阻力,也就可以小很多。
那么,赵武灵王为什么要选择一种把阻力最大化的方式?
《战国策》里,赵武灵王和赵国宗室群臣辩论是否该穿胡服的内容连篇累牍,照例,基本上都是伦理学层面的探讨。所以柏杨先生翻译《资治通鉴》翻译到这里,忍不住大发感慨:

利益这么明显的一件改革,而又不伤害任何人的既得利益,都这么困难。使中国停滞的力量,似乎永远超过使中国进步的力量,正是中国人苦难的源头。

柏杨以写《丑陋的中国人》知名,但我觉得他这里的说法,对中国的国民性,真是怀有极大的善意。似乎中国有很多坚持传统的理想主义者,可以不问利害,死守过去。其实至少赵武灵王的这一次变革,伤害谁的利益,是很明显的。
赵地区和代地区尽管同属赵国,但实际上构成了两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文化圈。贵族们当然是集中在邯郸的,本来他们在赵国绝对居于主导地位。而胡服骑射,则必须完全以代地为基础。战马都在代地,要把邯郸步态优美的舞蹈家改造成罗圈腿的骑兵,也远不如训练从小和马打交道的代地人来得方便。更何况,赵武灵王有意直接引用胡人为自己作战 ,也只有在代地,联络、吸纳胡人武装才较为方便。
要贵族穿胡服,是要他们对代地的重要性表示认可。但是,代与邯郸就好像天平的两端,代这一端上升,邯郸则不得不下降。
然后,代地与邯郸之争,大概也可看作王权与贵族权力之争。——赵武灵王少年即位,史称其时他“未能听政”,则那时赵国的政治权力,显然掌握在宗室贵戚们的手里,后来赵武灵王虽然年长,但行动决策,仍然要受到贵族的诸多限制。只有贵族势力薄弱的代地,赵武灵王才能获得完全由自己掌控的力量。提升代地的地位,当然也是王权扩张的表现。
大抵,代地的力量团结在赵武灵王本人周围,我们可以称之为“代党”或者“保王党”;邯郸则是贵族派的大本营,那里活跃的是“赵党”或者叫“共和党”(“周召共和”意义上的共和)。
赵武灵王在位的前十六年,赵国无所作为,只见在秦的攻势下连连失败而已。这种充满危机的局势,使得赵国君臣同时感到加强军事实力的必要。在这种情势下,贵族们愿意做出一定让步,保王党、共和党可以通力合作。但一旦国势稍振,冲突则不可避免。
最能体现这种态度转变的,大约是公子成 。此人显然也忧心赵国的危局,所以在骑射强兵,洗雪国耻的说辞下,选择了接受胡服,但最终沙丘之变时,他却又成了杀死赵武灵王的凶手之一。

四 吴娃的魅力有多大

照《史记》的描述,赵武灵王之死,是因为废长立幼而引发的政变,这是中国历史上常见的剧情,似乎犯不着多说。但考察此事的前因后果,也有较使人惊讶的地方:
第一,赵武灵王宠爱小儿子,不是立他为太子,而是一步到位的让他当了赵王;
第二,赵武灵王为了平衡两个儿子的关系,竟然想出了一个把赵国一分为二的办法。赵武灵王也算是一代英主,就算老来昏聩 ,何以竟会想出这么一个自杀式的方案?
司马迁谈到赵武灵王在两个儿子之间的态度摇摆,有过如下的概括:

主父初以长子章为太子,后得吴娃,爱之,为不出者数岁,生子何,乃废太子章而立何为王。吴娃死,爱弛,怜故太子,欲两王之,犹豫未决,故乱起,以至父子俱死,为天下笑,岂不痛乎!

新得一个美女,君王从此不早朝或几年不出门,情理上自然是可以说通的。但问题是,这么评价赵武灵王,却与《史记》自己所提供的事实不符。看《赵世家》:
赵武灵王十六年((公元前310年)),娶了这位吴娃。
十七年(公元前309年),赵武灵王离开邯郸,去考察齐国和中山国的形势。
十八年(公元前308年),秦武王死了,赵武灵王派人去接了当时还在燕国做人质的秦昭襄王,护送他回国登基。——这是很高明的外交策略,因为赵要专心消灭中山和开拓北疆,必须保证和秦国之间友好的关系。不然自保之不暇,哪里来的余力扩张。
十九年(公元前307年),开始胡服骑射的改革。
二十年(公元前306年),一边派人巩固和秦、韩、楚、魏、齐五大国的关系,一边招募胡人的军队,大力攻打中山国。
二十一年(公元前305年)到二十六年(公元前300年),持续不断的对中山发动猛攻。这期间的二十五年(公元前301年),吴娃死,而赵武灵王用兵的势头仍然继续,似乎连伤心的功夫都没容出来。
二十七年(公元前299年),赵武灵王让位给赵何,自己做赵主父,专心经营代地去了。
这位吴娃夫人生育的儿女不少 ,受宠大概是事实,但其魅力显然远不能和强国强兵的诱惑相提并论。赵武灵王不但没有为她“数岁不出”,反而是该干嘛干嘛,一点没耽搁。传位给赵何,是吴娃死后两年多的事,这跟“生子何,乃废太子章而立何为王。吴娃死,爱弛,怜故太子”云云,更是自相矛盾。
英雄为美人误了江山的故事,老百姓喜欢,觉得这里面有“人性”。可惜,要在政治家身上找这种“人性”,结果往往是失望,上述两个问题,也许还是应该从代地和邯郸的矛盾来理解。

五 主父的妥协

赵武灵王当然最看重代地的。胡服骑射,完全就是一个代地战略。
他的长子赵章,也是代党。对中山国发动进攻时,赵章统帅中军主力,与代地、胡人的军队,有协同作战的经历。灭中山后,他的封地在代,赵武灵王后来又想让他做代王,则照情理论,他在代地应该本来就有较深厚的基础。
而赵何即位时,年纪最大也大不过十岁,还没有决策能力,而且一个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的小孩子,他爱繁华的邯郸应该会胜过寒苦的代地。尽管赵武灵王给他安排了一个穿胡服的老师,但老师对学生的影响,通常是敌不过孩子的生活环境的。
从赵国宗室贵族的角度出发,他们会觉得赵何是一个更符合自己需要的赵王。
下面说一点猜想。
中国历史上,皇帝退位当太上皇的例子,也颇有一些。其中著名的如唐高祖李渊、唐玄宗李隆基这几例,都不是心甘情愿的。赵武灵王未必不和他们有可类比之处。传位给幼子,很可能是当时赵国的贵族派还占上风,这是赵武灵王对反对力量做出的让步。
当然,贵族派也不会无视代地的军事意义,所以不为已甚,赵武灵王既然退位,就没有进一步限制他的行动。成了赵主父的赵武灵王,也许反而拥有了更多自由(他曾经亲自到秦国考察,并以使者身份见了秦昭襄王一回,如果他还是赵国国君,就很难想象能这么干),可以更加全力以赴的经营他的代地战略。
接下来的三年里,代地战略完全取得成功。赵武灵王得到了胡人同盟,军事实力更加强大,多年来顽强抵抗的中山国终于被灭,代地和赵地之间畅通无阻。但这同时也意味着,赵武灵王不可能继续原先的让步姿态,代党和赵党之间的微妙平衡也就很难维持,矛盾更加无可回避。
那个要把赵国分割为赵国和代国的构想,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当然,这意味着赵失去了代的军事屏障,代失去了赵的经济基础,绝对是一个两败俱伤的选择。所以,在赵武灵王,是这个计划“计未决而辍”;在公子章,是想杀死赵王,全面由代党掌权而自己即位;在李兑、公子成等贵族们,则是要置赵武灵王和公子章于死地,仍然维护邯郸贵族派的主导地位。
于是就有了沙丘宫的那场政变。结果是贵族派获胜,政变策划人之一的李兑,后来更是长期在赵国专权,所以也许可以推测,司马迁所依据的赵国史料里 ,这段历史是按照李兑的意愿来写的。所以赵武灵王不得不晚年昏聩,公子章不得不“贪而欲大,内得主而外为暴”,而李兑、公子成的所作所为,则不得不被誉为“灭其党贼而定王室”了。

六 赵国的结局

赵武灵王之后,赵国直到灭亡,也不曾再出现一个强势的国君,保王与共和之争,是不再有了,但代地与赵地的矛盾,仍不免继续存在。其表现,就是邯郸城里的赵国君臣,对代地的名将往往不能信任。
秦王政即位之后,秦国愈益强大,六国愈益衰弱,这个时侯,李牧将军看来几乎是赵国乃至整个山东最后的希望。
秦军的攻势犹如惊涛骇浪,李牧指挥的赵军,则像一块矗立的礁岩。多少次,礁岩似乎已经被风浪吞没,但终于,它还是顽强的露出了水面。
当然,谁都知道,再坚固的礁石也早晚有被摧毁的那一天。但,总可以指望它坚持得更久一些。
赵王迁七年(公元前228年),秦国名将王翦率领大军直下井陉,扑向邯郸。李牧率军迎战,眼看即将出现的,是战国末期最耀眼的两位将星的对决。
然而这时,赵王迁像一个脑残一样,轻易相信了秦国的反间,认为李牧谋反,派人将之处死。于是赵军迅速崩溃,赵国灭亡。
当然,朝廷与军方的矛盾,自来难以避免,但地缘因素,确实也不能小视。
《史记》介绍李牧的第一句话:李牧,是赵国北方边境上的良将,常年生活在代地的雁门。
作者: 李三苗    时间: 2010-10-3 19:35

有间才能离,最后一句,意味深长,学习。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0-10-3 22:01

有意思,刘勃兄好文!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10-3 23:32

刘勃兄弟研究很深入!

扩展一下,秦国的强大和马匹驯养,和戎狄,也应该是有联系的吧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10-3 23:33

只是,这样的原作似乎放在历史版更恰当些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10-10-3 23:36

是吧,俺也是这么想滴,所以,俺下手了,刘勃兄,以后都发在历史版~~
作者: 去意无边    时间: 2010-10-3 23:41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0-10-4 00:40

终于有人下手抢了过来,嘿嘿,这是完璧归赵啊!历史写到这样的份上,才叫做有血有肉,顶了还想顶!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0-10-4 01:19

期待出个日后合集吧!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0-10-4 09:50

写得好,学习!
作者: 诗韵新编    时间: 2010-10-5 17:45

洞幽烛微而又兴趣盎然,分析推理鞭辟入里。勃兄好身手!大爱兄此类历史小品。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10-10-5 18:05

刘勃兄要把存货都贴出来啦,俺知道,刘勃兄还有好东东。
作者: 嗜睡如归    时间: 2010-10-9 13:58

友情打个广告:我们敬爱的刘勃刘老师又出了一本书《读罢春秋不成歌》,我自己买了一本,刘老师送了我孩子一本。

我家有两本。

还要说的是,我老公也是刘老师的读者:)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0-10-9 14:06

赞,刘勃老师厉害啊。
作者: 刘勃    时间: 2010-10-18 17:10

惭愧,这书名是出版社改的,我很不喜欢。当时没再坚持一下,现在有点后悔。

当然,这部稿子我本来就不满意,只能说反正也写了,也就这么出了吧。
作者: 刘勃    时间: 2010-10-18 17:14

自拟的书名是《失败者的春秋》。下面是序:

    市面上,通俗讲史的书正多,其中关于春秋的,也已经有了不少。
  既然又添了一本,就有责任说明一下,这本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想了想,似乎可以说这么几条。
  第一,本书没有翻译《东周列国志》
  这条拿出来,实在有点荒诞。《东周列国志》是小说,和《三国演义》一类,谈历史不能从小说中找材料,这还值得一说么?
  但在这年头,或许还真有必要说一下。虽然,本书也绝非什么正经著作。
  第二,本书比较短。
  春秋时期,差不多三百年历史,《左传》里提到的人物,就有2000多个。展开来写,很自然就会写好几本书。我比较懒,只勾勒了一下主线,所以一本书就写完了。所以,这书也许适合同样比较懒,不想看好多本书的读者。
  第三,本书没什么新意。
  现在流行的,是《原来,这才是×××》、《×××应该这样读》之类的书名。这样一张嘴就发千载未发之覆的派头,或者有益于销量罢。我虽然想跟风,却实在鼓不起勇气。
  何况,本书也确实没什么新意。这书的底子是讲稿,四十五分钟一节课,大概其中至少要有半个小时,大抵还是讲些常识性的东西。在人家固有的知识基础上,做点不怎么深的向下挖掘,不怎么广的向外开拓,或者目标明确的拆台工作。——据我的经验,对只在中学教育和电视剧里接触过历史的人来说,让他们面对许多并无新意的东西,就已经够天翻地覆慨而慷的了。
  第四,这本书不指导人怎么取得成功。
  孔子的学生子贡,有句话我很喜欢:“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有些问题,谁也别指导谁。
  何况,讲春秋,我最感兴趣的是当时的贵族。那年头礼崩乐坏,贵族就是一帮子从失败走向失败的家伙(孔子是典型)。我也没办法从这里讲出人怎么取得成功的道理。
  不过要是有人拿贵族当反面教材,还是硬读出成功学来,我也没有办法。
  
  上课的目标,是刺激学生读书的兴趣。最好,是有人因为听了我的课,而有了去看元典的兴趣,看完了,再回头鄙薄我的课。
  现在对本书读者的期待,也是一样。
  是为序。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0-10-18 20:56

刘勃兄弟的序言写的老到!
作者: 去意无边    时间: 2010-10-18 21:06

可惜没有机会听楼主的课。所有的序到最后都是“是为序”,让我感到最初用“是为序”的人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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