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复旦大学教授陆铭:读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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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亚平
时间:
2010-11-9 11:17
标题:
复旦大学教授陆铭:读史笔记
2010年3月,在法国里尔EQUIPPE经济学实验室访学,期间带了本旧书,1997年出版的一本《中国改革史》(漆侠主编,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收获颇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历史似曾相识,不看历史,何谈当代。略记如下,不是感想,只是笔记——
一、先秦时代
早在西周时期,便建立了分封制,完善了宗法制度。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层层相属的宗法关系,使族权与政权合一,维护周王室的最高统治权力就是保持其大宗宗子的地位和权力,所以维护宗法制度的尊祖与敬宗就成为西周时间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西周形成了敬天、保民、明德的伦理化的政治思想。天意是民心的体现,给开意赋予了实际的内容。统治者要保持天命,就要保民,为了保民,就要明德。这一思想为后世儒家所继承。
从春秋时管仲在齐国进行的改革开始,就注意各级职务非世袭封职,这一方面有助于任用贤人,一方面增强了社会流动性。后来的一些改革,如商鞅变法,亦在这方面非常注重。
商鞅变法中,有一条被称为“什伍制”,将人户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进行编制,作为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伍、什之民实行连坐制度,彼此有相互纠举告发“奸人”的责任。当代经济学,仿佛突然发现的peerpressure,如此早的就已经在中国存在,以前,我不曾意识到。
秦王朝的很多统一中国后的做法,都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比如推行县制,以及统一度量衡。商鞅起初不为魏惠王所用,后响应秦孝公求贤令召唤,始入秦国,令人嗟叹。后商鞅事功,但不听劝,未能急流勇退,终被旧势力反扑,遭车裂,诛灭全族。再令人嗟叹。
商鞅被尊为法家,在秦统一中国之前,在秦成功。但后来,在统一的中国却并不成功,以致于儒术受到重用。此与国家规模有关?!
在战国时期,各国中央集权有所加强,使政府在水利工程兴建中发挥了组织作用。……中央集权制的两个重要内容是郡县制和官僚制度。郡、县长官由中央委派,直接对中央负责。战国时期出现了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员,国君之下设相和将。文武分职既是政治、军事专门化的需要,也有利于臣下相互制约监督,便于国君控制。国君还制定了对官吏的考核制度,即上计制度,也同时是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战国争霸过程中,本质上是制度(变法)和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用脚投票”机制非常清楚。
二、秦汉
秦汉时期的政治史对于理解整个中国成为大一统国家之后的体制极为关键。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反复恰恰成为宝贵的实验,为后世留下教训。秦汉时期所确立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与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体制和统治思想。
秦的官制已经非常注意官员的相互牵制。
是选择分封制还是郡县制,在秦代的确有过争论,并且是有意识地选择的结果。公元前221年,廷蔚李斯力排众议,认为实行郡县制有利于统一国家的控制。相关争论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记载。在郡县制下郡守直接由中央政府领导,并设郡尉,限制了郡守的权力,使军政与民政分离,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实际控制和管理,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郡守在年终对县令、长的治绩进行考核,并上报朝廷。
秦代的基层社会管理制度和现在的制度也相似之处,其最基层的什长、伍长,和现在的村民小组长没什么区别。
在法律方面,秦强调轻罪重刑,造成矛盾激化。
秦实施了一系列对后世的统一大业有利的改革。其中,重要的包括: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迁豪政策——本质上和当代的官员异地任职一样——;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下令“堕坏城郭,决通川防”,消除了割据的凭借;从公元前220年开始,修筑以首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有利于全国经济、文化的交流;货币统一,便利了财政税收,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商业交换;受韩非影响,焚书,统一思想(当然,负面影响极大)。
汉初,在思想意识形态上又有过争论与反复,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汉初放弃了法家治国理论,采取宽松和缓的黄老政策。汉景帝时,《诗》博士辕固与道家黄生在景帝面前争论汤武革命的是非。辕固还与尊崇老子的窦太后争论,窦太后说儒家学说是“司空城旦书”,并让辕固与野猪搏斗。辕固幸得景帝帮助,得了景帝给的一把利刃,才将野猪刺死。——好玩。汉统一之后,需要加强中央集权,日渐发展起来的新儒学颇能符合新的历史条件的需要。
汉武帝所推崇的儒学实际上是外儒而内法,在表面上推行德政,实行教化,使被统治者顺从于封建统治秩序,同时,还要用法家的强硬手段对敢于违反封建秩序、犯上作乱者进行镇压。
在政治上,在战争过程中,为笼络大将,采取了裂地封王的手段,有非常特殊的背景。后刘邦着手消灭异姓王。
汉朝在中央直属地区实行郡县制,在郡一级由中央任命郡守、郡尉,是郡国并行的双重体制。
汉朝的分封毕竟不同于周朝的分封,各王国必须奉行中央的政令,必须定期派官司上计,向中央政府汇报封国内的政治、经济情况;王国的主要官员太傅和丞相必须由中央派遣;没有皇帝的诏命、虎符,王国不得擅自发兵。因此,王国的权力很大,但它仍然是地方一级行政建置。
非常重要的感受是,汉朝的分封制更象是用经济分权来对地方实施激励。汉朝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很大,分封制给出各王国以较大的经济特权和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各王国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各王国利用当地的自由经济条件,因地制宜,使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问题是,一旦势力膨胀,随着诸侯王与皇帝血缘关系的疏远,王国势力便直接对中央集权构成威胁。后来还出现了商人兼并势力的发展,王国反对中央的割据倾向以及土地的兼并集中等后果。(这一权衡对于理解大国的治理非常重要。)
面对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贾谊提出,要得天下之安定,解决王国对中央朝廷的威胁,最好的办法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将大的王国分为若干王国。汉武帝正式颁布“推恩令”,封国越分越小,新封的侯国与诸侯国脱离了关系,成为汉朝中央直辖郡,达到了削藩的目的。后来经过改革,实际上形成了王、侯封土不治民,不得过问封国政事,绝大多数封国领地都收归中央管辖,郡国并行制实际上成了单一的郡县制。
东汉立国后,仍是郡国并行制,封王同样没有治民权,封国官吏都由中央任命,他们只能享受封国内的租税收入而已。
汉武帝注重加强中央集权,对相权进行限制和削弱。同时,形成由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决策机构,称为中朝或内朝,而以丞相为首的官僚系统则成为外朝,逐渐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关。使皇帝的专制权力大大加强。(疑问,在内朝,皇权专制吗?)
汉武帝对选官制度的改革,再次加强举贤才,提高社会流动性。
汉武帝拓边战争后,大规模屯田,促进了对边疆的开发。(建国后的新疆建设兵团,道理一样。)
在法律方面,董仲舒作《春秋决狱》,提倡以封建伦理道德为标准的父子相隐等,判决案件要讲求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有很大的灵活性。以礼入法,礼法结合的《春秋决狱》成为中国法系的一大特点。
盐铁官司营对解决财政困难,加强中央集权是起了积极作用的。(中央集权一定在财政上有所体现。)
三、魏晋南北朝
西晋的历史比较重要。两汉时期,尚书权力不断加强。西晋时期尚书令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曹魏时,由中书省限制尚书台的权力。尚书、中书、门下权力地位的提高,是后来三省制度的主要形成时期。三省长官皆为宰相,将两汉时期的丞相权力一分为三,相互制约,保证了皇权专制。
西晋政治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恢复分封制。西晋的分封制和使宗室诸王拥有很大的军权,恰恰成为西晋灭亡的重要原因。后来导致了“八王之乱”。
西晋选官制度继续实行九品中正制,由世家大族垄断选举,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社会流动性下降)
四、隋唐
隋唐在历史上重要,但若论政治制度,不觉得有什么新东西。
隋代强化了三省六部制,抑制和分散臣权,加强中央权力,分散地方权力。三省长官互相牵制。
科举制,社会流动性。
唐太宗时,建立政事堂制度,有裨于集思广益,广开言路以及避免宰相独断专行,威胁皇权,从而缓解了相权与皇权之间的矛盾。
募兵和节度使造成了唐朝中期的祸乱。安史之乱之后,大历十二年(777),唐王朝定诸道兵额,确定中央与藩镇在军事上的分权关系。建中元年(780),实施两税法,确定中央与藩镇在财政上的分权关系,至此,“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的藩镇体制正式形成。由于唐朝藩镇是凌驾于州县之上的一级地方政权,集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于一体,因而极大地削弱了唐朝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形成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二元化的格局。(两税法分户税和地税,强调以资产定税,具体见P250-252。但怎么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不甚清楚。)
唐后期,中央同藩镇间发生过三次大规模的斗争,也做过削藩的努力。
五、宋
宋一代在政治上更无太多新意。在军事上,把调兵权与统兵权分开,相互制衡。在官制上,从唐代后期开始,宰相的权力即开始明显下降。在宋初,枢密院及其长官掌握军事大权,对宰相之权形成较大制约。文、武二府互相制约,最终听命于皇帝。中央财政权力的变革,首先是扩大了内库的职能。财权的独立,实际上削弱了宰相的权力,加强了皇帝对财政的控制。分化事权虽然相对扩大了皇帝的权力,但分化事权的必然结果便给冗官的增加创造了条件。
在地方官制上,以文臣治州。朝臣做知县,自恃为中央官员,故敢与节度使分庭抗礼。又在知州身边设置通判,用以监督、牵制知州,使一州之政不至为知州个人把持。还规定,知州和知县,“三岁一易,坐销外重分列之势”。后来又出现任期二年半、二年的情况。明确地方官的任期制,似乎首先开始于此。
南宋孝宗看到秦桧在高宗朝独相十八年的弊病,引以为教训,不敢再久任宰相和枢密使,并且极力限制他们的权力。
庆历新政中,对于官员强调“较定成绩”,按照官吏在任期间政绩好坏决定,把官职提升同治事效益联系起来。改革派招致朋党之讥,欧阳修甚至特地写了一篇《朋党论》,极力论证只有君子才能结为朋党,小人则皆以利相结,“利尽则交疏”,是不会结为朋党的。
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和均输法均有以大国分散风险的意义,但看得出,管理成本巨大。
南宋初,为适应战争环境的要求,达到军政大权的统一,提高行政效率。
南宋财政最显著的特色是中央财政的扩大,财政收入向中央集中。
宋代改革说明,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与否,乃是决定政治变革运动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这也正是封建时代社会变革的局限所在。它从一个侧面说明把改革大业寄托在少数人的身上是很危险的。
六、辽夏金元
在辽国的政治体制中,王公大臣们仍然掌握相当的军事实力,违背了中央集权的原则。
元再度实施分封制。诸王是领地的最高军政统治者,有统军和任命官吏、各千户长的权力。这种分封是后来蒙古汗国分裂——四大汗国脱离大汗统治的根源之一。
驿站制度是元朝的重要制度,它既是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也是庞大的统治网。
元世祖时,在货币制度上的一项重大变革是全国通行纸币。
七、明
明代最重要的变革是强化皇权专制的改革。在官制上,罢中书省,废除丞相,分相权于六部,直属于皇帝。一方面,朱元璋试图改革封藩、宦官等制度,但后来确定南京为京师后,又开始实行分封制。开始还对权力有限定,但又给予诸王很大的统兵和军事指挥权。随着时间推移,诸王势力不断扩大膨胀成为直接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离心力量。
明成祖采取了禁藩措施。(1)诸王不再节制武臣,取缔其指挥军队的权力。(2)诸王不得干预地方行政。
朱元璋严申宫阃之禁,特别是严防宦官干政。但在晚年,又信用起宦官来。(看来,宦官专政有其必然趋势。在皇权专制的制度下,皇帝无人可信,自己治理成本太高,只好信身边人。)
在军队方面,朱元璋将统军之权一分为五。五军都督府与兵部,两者权力互补,又互相制约,均直接听命于皇帝。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兵之权却无出兵之令。
特务制度也是明朝的特色。
明代对少数民族地方“改土归流”。其中心含义就是按照内地的政治体制,选派有一定任期、可以调动的流官来取代世袭的土官,把由通过土官进行的间接统治改变为通过流官直接进行统治。
明中叶财政状况恶化,原因之一是皇帝生活的奢侈。
张居正改革在历史上重要,但从措施上来说,无甚新意。无可记。但从张居正改革之后,留下的一个后果是,明代官员分为支持张居正和反对的两派,为后来的党争埋下了祸患。改革要实施得好,非常重要的,还是尽力获得更多的人支持为好。
崇祯从节俭、勤政等方面来说,是个好皇帝。但被指为“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皇帝多疑恐怕是一定的。
八、清-鸦片战争前
皇太极即位后首先削弱三大贝勒的权力。雍正通过设立南书房,削弱了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雍正即位后削弱八旗王公权势,收回诸王的军权。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时期不用宦官,顺治开始任用宦官。宦官干政也成为清朝体制上的恶性毒瘤。
对于少数民族地方,实施“改土归流”,消除了土司的割据状态。虽然土司制度仍然在不少地方存在。
乾隆鼓励开垦荒地。在农业社会,人口的散居与此必有关。
乾隆时期闭关锁国,对出口进行打击,实际上可以追溯到明成祖后。
九、清-鸦片战争后
乱世,已无可记。
清末“新政”时,训练新军,成为后来军阀势力割据的前奏。清政府借“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中国政体有内在的集权倾向,自古如此,至今未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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