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434页。
[2] 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7页。
[3] 徐祥民等:《中国宪政史》,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页。
[4] 王韬:《上当路论时务书》,载《豉园文录外编》卷1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97页。
[5] 郑观应:《庸书·议院》,载《戊戌变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5页。
[6] 李晓东:《立宪政治与国民资格——笕克彦对《民报》与《新民全报》论战的影响》,载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2006年12月。
[7] 何启、胡礼垣:《新政论议》,载《戊戌变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7页。
[8] 郑观应:《议院》,载《盛世危言》卷一,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8页。
[9] 宋育仁:《时务论》,载《戊戌变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页。
[10] [法]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3页。
[11]享有选举权的积极要件。本省籍男子年满25岁以上,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咨议局议员的权利: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务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及与中学堂同等或中学以上之学堂毕业的有文凭者;有举贡生元以上之出身者;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非本省籍男子年满25岁,寄居在本省满10年以上,在寄居地方有一万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有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的积极要件。凡属本省籍贯,或寄居本省十年以上之男子,年满30岁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咨议局议员。
[12]张朋园:<清季咨议局议员的选举及其出身之分析>,载《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十六编·清季立宪与改革》,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版,第347页。
[13]张朋园:《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兼论蜕变中的优异分子》,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78年第7期。(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nd Political Elites in Early Republican China: The Parliament of 1913—1914,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February 1978)
[14] [美]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
[15] 士绅的界定见张仲礼的标准,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李荣昌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
[16] 傅怀锋在《试析清末民众的政治参与-基于清末江浙咨议局议员选举的个案研究》(载《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2004年2月号。)一文中持有相同观点,但是瞿骏在《清末地方宪政研究的问题与路经—与傅怀锋先生商榷》(载《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2004年2月号。)一文中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清廷选举章程的出台、增订、修改,是满洲亲贵与汉族高官之间权力的争夺——妥协——再争夺的复杂过程。但章程的具体内容并非听任“权力”所摆布,宪政编查馆章程起草者依然在其中倾注了不少对宪政的真切理解和殷殷期望。所以中央权力对咨议局选举筹备的影响也常常系于起草者拟定宪政各种章程条款的“一念之间”。本文以为,选举章程的规定,无论是宪政编查馆起草者的一念之间,还是中央权力斗争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统治者清楚地知道,在清末风雨瓢泼的颠簸时期,他们要稳定自己的统治秩序就没有办法忽视社会中心力量的存在,而在政党制度尚不发达的清末,社会的中心力量正是士绅阶层。
[17] 张朋园:《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兼论蜕变中的优异分子》,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78年第7期。(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nd Political Elites in Early Republican China: The Parliament of 1913—1914,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February 1978)。
[18] [英]罗伯特D.帕特南(Robert D. Putnam):《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烈、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19] 《江苏预算维持会成立记》,载《时报》,宣统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五张。
[20] 《论苏抚政见之谬》,载《申报》,宣统元年三月初三日,第一张三版。
[21] [英]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文明经受着考验》,沈辉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5页。
[22] 徐祥民等:《中国宪政史》,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23] [美] 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为什么文化很重要》,李振昌、林慈淑译,联经出版社2003年版,第94、116页。
[24] 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577页。
[25] 鲁迅:《花边文学·偶感》,《鲁迅全集》第五卷,第389页。转引自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577页。
[26] 傅怀锋:《试析清末民众的政治参与——基于清末江浙咨议局议员选举的个案研究》,载《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2004年2月号。作者: 闻所欲闻 时间: 2011-1-11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