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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政协委员:我强烈反对征房产税 请政府给宪法留点面子 [打印本页]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1-1-26 21:06     标题: 政协委员:我强烈反对征房产税 请政府给宪法留点面子

叶石界
开征房产税,随着国家和地方的表态,似乎已成定局。
1月21日上午,朱征夫的运气不错,在上千委员参加的广东省政协会议自由发言环节中抢到了麦克风。这位曾经多次抛出 “发行千元纸币以拉动内需”等争议言论的法律专家,再次引人注目。
“我强烈反对广东试征房产税!”朱征夫喊道,“重庆、上海征房产税,让他们搞去吧,我们广东还是洁身自好的好。”他随后给出的理由赢得阵阵掌声,成了全场最拉风的委员。
“我反对开征房产税,是想请政府给宪法留点面子。”这是朱征夫接受本报采访时的第一句话。这位即将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说,对房产税问题是否要形成一个提案,还在考虑当中。
开征房产税缺乏法律依据
“涉及到个人财产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
实际上,除了调控房价,房产税的支持者抱有一个更长远的目标——为地方政府培植稳定税源。
此前,国家发改委官员便直言,房产税的开征,将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而财政部财科所贾康也表示,此税种应该由地方政府掌握,把它培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税种。
朱征夫在提出基于法律角度的反对理由时,脸上始终带着笑容,吐字却颇为有力。
他提出的第一个理由,是房产税开征缺乏法律依据——《立法法》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即使尚未制定法律,也需由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自行决定开征房产税,与法相背离。”朱征夫说。
朱征夫的第二个理由,是地方出台房产税的上位法没有理顺。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针对的是营业性房产。“当时出台这个条例的背景,是全国房产大部分都是公有的,没法针对非营业性房产征税。但到现在它还具有效力,条例还没有修改,地方政府就各显神通出台房产税,显然跟国务院的这个条例有冲突。”朱征夫解释。
朱的第三个理由,是征收对象问题。房产价值应该分为土地价值和地面上的建筑物价值。房价很大程度是源于土地出让金的推高,房产的增值也是因为地块增值,而建筑物反而会因为折旧而不断贬值。“但是怎么把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分开呢?这个技术活就很复杂,也可能搞不清楚。”朱征夫说,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缴纳,再征房产税,未免有重复征税之嫌。
而其中朱最看重的,是法律依据的缺失。
“关键是涉及到个人财产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让国民交钱,就要先在最高立法机构上获得人民的同意。”朱征夫说,对个人的合法财产,政府不能想收钱就收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试点”与法律之争
“即使试点成功了,但法律却被忽视,弊远大于利。”
对此,力挺房产税的财政部专家则有自己的看法。
“改革试点不需要立法。你要抓住‘试点’这个字眼,这个问题就全解决了。”贾康对本报回应说,先做试点,等铺开了后再以法律形式完善。
去年6月份,国务院公布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了当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中。
在贾康看来,其实红头文件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授权,是带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做试点,不是要违背法制化的原则。改革需要试点,但不是先要形成法律,再来确定试点,这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贾康对本报说。
但对于这一解释,朱征夫并不认同。
“不要以‘试点’的名义,就什么都可以不顾虑了。”朱征夫回应说,这是一个政府应如何使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依法行政的问题。
面对争议,贾康认为,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各方面的利益,目前最好的方式是暂且搁置争议,尽快在一线城市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试点征收房产税,然后再对争议进行开明的讨论。
在朱征夫看来,试点也可以,但首先要让全国人大授权。
他再三对记者强调他不是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反对房产税的立场并不意味着他反对楼市调控。“我所做的,只是想维护宪法的尊严。既然制定了法律,就要遵守。”朱说,否则即使试点成功了,但法律却被忽视,弊远大于利。
目前,政府也在为房产税改革进行法理依据上的铺路。
1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房产税征收管理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而后者将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1-1-27 01:00

“房产税的开征,将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而财政部财科所贾康也表示,此税种应该由地方政府掌握,把它培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税种。”
房产税一定能搞成,只有房产税成了,并且有了可观的收入,房价才会下来——不用通过卖地来满足庞大的政府支出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11-1-27 07:00

“房产税的开征,将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而财政部财科所贾康也表示,此税种应该由地方政府掌握,把它培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税种。”
房产税一定能搞成,只有房产税成了,并且有了可观的收入,房价才会下来——不用通过卖地来满足庞大的政府支出了。
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1-1-27 01:00
政府缺稳定的主体税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主体也都很稳定啊。至于政府开支庞大,那是自为造成的,也可以说是让钱给烧的,假如真没钱,你让政府扩编增支,它也做不到。现在靠人民供养的公务员无论从绝对人数上说还是看相对比例(指公务员与公民的人数之比),都已达到历史巅峰。亟需政府去做的,不是开征新的税种,而是精兵简政,裁撤冗员。

开征房产税能把房价压下来吗?扯。道理么,就跟开征餐饮税无法让人少吃东西一样。拥有房产的人会在出售房产时把之前缴房产税的成本一并转嫁给下家,出租房子时则把房产税考虑进去,抬高租金标准。房价增高,租金增高,才是开征房产税可能催生的唯一结果。它只让政府获益,多收老百姓的钱,对打压房价,却根本没有意义。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1-1-27 14:52

本帖最后由 什么都略懂一点 于 2011-1-27 14:54 编辑
政府缺稳定的主体税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主体也都很稳定啊。至于政府开支庞大,那是自为造成的,也可以说是让钱给烧的,假如真没钱,你让政府扩编增支,它也做不到。现在靠人民供 ...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1-1-27 07:00
你老想让政府缩减开支,这种想法就得不到政府的支持,现在中国要想把一件事办成,先不要去说道理上应该如何如何,那是没有用的,先要问的是政府支持不支持,于政府每个人的利益是否直接(不是间接哟)相关,这种相关如果是正相关,就一定能做成,就如今天的拆迁,如果不相关或是负相关,那就可以去上网了。
问题很清楚,但是动力在哪里?不要以为所有人都把成追求真理当成动力的,主力人群是什么状态?让子弹飞说的好,你发银子不行,发枪也不行,你带领大伙儿去打也不行,你必须要让老百姓相信你已经打赢了(真不能设想,如果黄四郞没有替身,或是这个替身真的死早了,张麻子如何收这个场!),谁赢了,他们跟谁走。
如果这样,问题还不清楚吗?把税基植根于每一个住房者,动力是多么强大啊,反对的动力在哪里?别给我讲道理,说动力,实实在在当前反对房产税的足以抗衡政府收房产税的动力在哪里?找不到?那好,政府就会继续扩编,维稳就有了更多的费用,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岂不很好?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1-1-27 21:25

不给宪法留面子,上海重庆明天开征房产税。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1-28 10:49

通往奴役之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11-1-30 00:36

这个叫朱征夫的人,用我家乡的话叫真TAM的骚情!
怎么这时候突然想起宪法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11-1-30 08:34

要找稳定的税源,那就征人头税吧,除了老百姓自己接生,长大了也不报户口的那一小撮,税源太稳定了。每个人一年10块钱,每年就能多搞120个亿来花了。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1-30 09:31

7# 迅弟儿
骚情不过刘少奇啊。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1-1-30 13:22

要找稳定的税源,那就征人头税吧,除了老百姓自己接生,长大了也不报户口的那一小撮,税源太稳定了。每个人一年10块钱,每年就能多搞120个亿来花了。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1-1-30 08:34
只要找到适当的借口,你不用担心,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中国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过,何况当今的时代是在超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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