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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200余重刑犯获释后组成村落 仍保持服刑时惯性 [打印本页]

作者: 水笺    时间: 2011-2-14 20:37     标题: 200余重刑犯获释后组成村落 仍保持服刑时惯性

200余重刑犯获释后组成村落 仍保持服刑时惯性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1年02月14日13:49



  高墙外的“劳改村”

  在这有着200余人的特殊群落中,大多曾是重刑犯,在监狱服刑二三十年不等,有的甚至曾经是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后改判的犯人
  《望东方周刊》记者周范才 | 云南昆明报道
  2011年2月3日,农历兔年春节,李福朝在居室门外贴了一副春联,横批是“万事如意”。
  “这是我今年的心愿。”李福朝说。就在春节前半个月,他的好友蔡延平不幸辞世,此前,这相交数十年的两人的心愿是相互照应到老。
  两人曾经是狱友。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下称省一监)期间,他们的工种都是电工,刑满释放后,又在省一监的高墙外比邻而居。
  蔡延平临终时子女不在身边,事实上,他生前并不知道女儿的准确住址,能指望的只有李福朝等热心的邻居。这些邻居的身世大多类似:都曾是监狱的重刑犯,在刑满或减刑释放后没有回归社会,选择在监狱的高墙外聚居下来。
  蔡延平去世后,他曾经居住的残破居室被锁了起来,钥匙由省一监后勤服务中心拿走,而这,便是其76年人生故事的最后结局。
  “四合院”与“劳改村”
  蔡延平生前伶仃一人,独自守着一间居室住在李福朝家的后院。这一带是一排排低矮的棚户,聚居着数十户人家,除却一栋五层楼高的老旧红砖房外,近400平方米的区域全部是低矮的棚户,保留着城中村最原始和杂乱的状态。
  棚户区的两侧是布满铁丝网的高墙大院,一边是省一监,另一边是昆明监狱。在通往省一监的路口,路牌上标示着这块区域的正式名称:四合院。不过,在居民们的嘴里,他们惯常的定义是:劳改村。
  瓦砾间生长着的荒草,开裂剥落的土胚墙体,以及不时在巷道内追逐着的野猫和鸡,是三十年来“劳改村”里最真实的状态。
  在这有着200余人的特殊群落中,大多曾是重刑犯,在监狱服刑二三十年不等,有的甚至曾经是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后改判的犯人。
  走出高墙后,他们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有的作为监狱所属工厂的企业工人退休,有的作为暂留待迁人员等着迁走,只是这一等就是三十年,“劳改村”里的居民户口也都变成了昆明本地户籍。
  前两年,李福朝换发了第二代身份证,住址一栏标注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四合院五层楼后平房第3栋19号。而光明路1008号正是省一监的地址。
  一墙之隔是邻居兰文光的家,不过是17平米的一间平房,吱呀作响的板床、发黄黝黯的墙壁、门口自制的鸡笼以及油漆剥落的木柜,是其全部家当。
  “墙都开裂了,早就成了危房。”兰文光用手摸了摸房门边上手指粗细的砖墙缝隙说。他也说不清楚这些棚户究竟建于哪一年,只知道自1984年出狱后他就住在了这里。
  墙裂了,兰文光就找点砂浆把裂缝糊上,但心里的裂痕,只有老人自知。
  每个老人身后,都是一段特殊的历史
  今年78岁的兰文光出生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甸县(现名香格里拉县),早年曾在县公安局做过多年公安,直到1959年“反右”运动开始。
  当时的大中甸区区委书记被打成“右派”抓了起来,兰文光“临危受命”,被委任为代理书记,时值“三年困难”时期,兰文光在1961年决定解散公社食堂,为各家各户开仓分粮。
  很快,就在这年12月份,兰文光在迪庆州区、县、乡、队四级干部会上被批为右派典型,被接连批判三天三夜。
  1961年前后的迪庆州因山区闭塞尚不太平,土匪不时出没。被批斗后的兰文光心灰意冷,在上山打猎时结识了一股土匪,随即决定随同土匪穿越边境逃往印度,不幸被其亲信卫兵告发,后被中甸县人民法院以“身为国家干部,勾结土匪,叛国投敌”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后,兰文光先在云南丽江大研农场劳改十年,后于1972年转入省一监服刑,因表现良好,他在狱中获得数次减刑,于1984年1月4日刑满释放。
  兰文光的邻居更多的是以“反革命”罪名入狱。住在兰文光后院的张成贵原籍云南昭通威信县,1965年初中毕业后在县委当通讯员,主要负责为县委书记牵马、送文件,8个月后,他去报名参军,成了一名援越铁道兵。
  张成贵一直在部队里做到连长,转业后当上了威信县革委会副主任。“文革”中,张成贵风光了十年。“四人帮”被粉碎后,张因“执行‘四人帮’极左路线,打击迫害老干部”,被定为“反革命”,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随后进入省一监服刑。
  1980年,张成贵被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4年后出狱。
  同样的“反革命”还有秦本坤、拜有智,“文革”时,两人同属“地富反坏右分子”,因担心遭到清算,都曾计划逃亡缅甸,后失败。
  1970年,拜有智被判无期徒刑,1972年进入省一监服刑,1986年减刑释放。1967年,时21岁的秦本坤被判入狱20年,1979年11月平反后被释放。
  “关了12年3个月21天。”秦本坤说,三十年来,这个数字对他来说刻骨铭心。
  类似的“政治犯”还有87岁的王起胜老人,他曾是黄埔军校第20期学员,解放战争期间随国民党军参加了辽沈战役,负伤后,于1950年5月回到家乡昭通。1951年2月,王起胜被逮捕,一关就是29年。1980年,当他走出省一监大门时,已经56岁了。
  对过去的一切,老人并不想过多提及。“没得意思,不想说。” 王起胜在出狱后也留在棚户区住下,60岁时找了一个老伴,膝下的亲人只有一个远在昭通老家的盲人侄儿。
  在这里,和王起胜老人有着同样经历的国民党老兵不少于3人,有的甚至已是96岁高龄。
  当然,聚集在这里的也不全是刑满释放后的“政治犯”,刚刚谢世的蔡延平据说是因为强奸罪入狱,李福朝则是因为打架斗殴。
  仍保持着服刑时期的惯性
  1984年1月4日,兰文光脱下穿了22年的囚服走出监狱大门,然而,他迈向新生活的脚步很快就止住了。
  服刑期间,兰因车工手艺出色,一直是省一监自办工厂金马柴油机厂的骨干工人,出狱时正值柴油机厂效益红火,作为熟练技工,他被要求留了下来,就地转身为工厂工人,并在棚户区由狱方安排一间平房作为住所,他也由此开始了长达26年的监舍外生活。
  这也是棚户区众多刑释人员选择留下的共同缘由所在。同一年出狱的张成贵也没能回原籍,脱下囚服换上省一监提供的劳保服和一双皮鞋后,成为柴油机厂的长期合同工,每天的工作是修理柴油机。
  “当时想过回威信,亲戚也希望我回去。”张成贵分析,当时地方政府担心他们回去会报复社会或不被社会接纳,而监狱也需要他这样的高级工,就被动员留了下来。
  数十年来,监舍与工厂之间“两点一线”的枯燥生活让所有留下来的刑释人员继续保持着服刑时的惯性,并没有发生太多改变,只不过住所由监舍内换到了高墙外。
  对于留守下来的原因,省一监保卫科一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上世纪80年代的金马柴油机厂很辉煌,生产的柴油机畅销全国各地,出口东南亚各国,销量很大。这就导致了厂里需要很多生产人才,于是就留下了这些工人。”
  与在监狱劳动不同,张成贵等人可以领到工资。“每月有77元,偶尔会拿到季度奖金,干部有100块的话我们就有60块。”让张成贵自豪的是,他可以参加厂长召开的生产会议,并有机会在会上发言。
  而资料显示,省一监的金马柴机油总厂自1965年开始生产190F型柴油机,1985年获国家一级计量单位称号。2005年,云南金马柴油机总厂宣布破产,后改名为云南金马动力机械厂。也就在这一年,张成贵退休了,每月领取1477元退休工资。
  邻居兰文光的退休工资要远远低于这一数字。兰文光记得,1992年时,每个月工资是190元,此后,因对待遇不满,兰文光等人上访,工资随即加到530元。直到2010年7月,兰文光的退休工资才再一次提高到每月830元。
  待遇的差别在于身份的不同。据张成贵介绍,像他一样可以拿到正式退休工资的有近30余人,身份都是柴油机厂正式工人,而兰文光则属“退养人员”。
  2007年12月10日省一监下发的一份编号“一监【2007】101号”的文件显示,“截至2007年11月底,我狱暂留待迁、留队退养人员共计26人。”该文件称,暂留待迁人员的留队时间均为1983年6月至1991年5月,平均年龄为58岁,已普遍丧失劳动能力,月平均工资为480元。此外,从1990年11月到2003年4月,办理了退养手续的留队人员共计16人,每人每月领取固定生活费310元。
  “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1986年,拜有智出狱后,延续了在监狱里的老本行:监狱医院的护理工。
  “打针配药,端屎端尿。”这八个字概括了拜有智从1972年进入省一监服刑到刑满释放,直至2008年退休的近四十年人生的全部价值。
  拜有智保留有一张签于1992年的“刑满暂留待迁人员用工协议书”,规定其“暂留期间,不得享受调整工资、奖金、公费医疗、探亲等待遇”,并定下其临时用工期间的月工资标准为105元。
  前两年,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在人民网地方频道回复网友咨询时曾透露,该省监狱系统现有在职工人10349人,全系统除局机关、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警官学院、局中心医院、农科所4个单位的工人纳入省财政保障外,其他30个单位的工人均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008年工人月人均工资为1325.83元。
  但是,在拜有智看来,这和他并没有多少关系,因为他根本就没能和张成贵一样拥有正式工人身份。原因何在?拜有智也搞不清楚。他在数次上访时得到的答复一直是两句话:“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国家没有政策”。
  在拜有智的印象里,用工协议在过去几十年中“一共签过两次”。更多的人对此则早已印象模糊。在兰文光的眼里,签不签协议则是一件完全无所谓的事情,长期服刑养成的惯性让他们对监狱早已形成密切的依赖。
  在“劳改村”的入口处有一间执勤室,曾经负责这一区域的治安,现在门口还悬挂着“治安执勤点”的牌子,但早在数年之前就已人去屋空。本刊记者了解到,尽管村里大多数人已转成居住地户籍,日常的管理依然由省一监后勤服务中心担负着。2月7日,本刊记者在治安执勤点一侧的墙上看到一则催缴“四合院各住户”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的通知,落款是“省一监后勤服务中心”,盖着鲜红的公章。
  除上述费用外,住户还需向后勤服务中心按月缴纳房租。秦本坤的房间有41平方米,房租150元/月,后来几经交涉降到了98.6元/月。兰文光的房租更便宜些,17平方米的房租是11.7元/月。
  即使如此廉价的房租拜有智也承担不起。1986年出狱后,拜有智成家了,不久生了一个儿子,今年已读中专。监狱为拜有智分配了住房,他嫌房小租金又太贵,就占据着棚户区西头的柴房,扯上遮雨棚后,改成两间房子,“属于私自搭建,不用交房租。”
  虽然有后勤服务中心管着,高墙外居民们的自由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这是与在墙内服刑时生活的最大不同之处。拜有智、兰文光可以去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只有一次,拜有智被省一监工作人员强行从外地带了回来。
  那是三年前,拜有智只身进京上访,讨要和张成贵等人一样的正式工人待遇,得悉消息的监狱工作人员迅即坐飞机赶到石家庄把他截了下来。
  然而,这毕竟是一个敏感而脆弱的群体。2011年1月,本刊记者在探访兰文光家时,闻讯赶来的一王姓邻居被兰的老伴拦着不让进门,这位胖实的民妇拽过本刊记者的手臂,附耳低声说他曾偷过家里的鸡,“要提防着他。”
  此前的几个月,这里还曾发生过一起火灾:2010年10月19日,四合院住户魏民义家中突然失火,房屋被毁。与魏家仅一屋之隔的唐惠仙也受牵连,引发了她对魏民义的声讨和指责。
  此后,四合院一度有传闻说是魏民义自己放火,唐惠仙更是绘声绘色地向本刊记者描述魏民义在发生家庭矛盾时常常殴打其丈母娘和妻子,后者不堪忍受经常不回家,而住在附近的女儿也很少顾及魏的生活,“心灰意冷之下,他就放火烧了自己的家。”
  归宿与余生
  蔡延平去世后,李福朝、兰文光和省一监后勤服务中心曾试图联系他的女儿,始终未果。在李福朝的记忆中,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他女儿了。为此,关于蔡延平到底有没有女儿的争论一度在棚户区持续了很久。
  最终,后勤服务中心只得以单位的名义为其火化遗体,费用从蔡延平生前的工资中开销。
  蔡延平的命运似乎是棚户区居民不可避免的归宿。兰文光甚至透露,2010年,红砖筒子楼房里的一位独居老人在房间里去世多天后才被邻居发现。
  秦本坤在出狱后也曾试图回到云南文山县的老家,但被家中兄长拒绝:“在外边折腾得不够吗,还回来干什么?”
  秦本坤是1979年11月1日被平反的,然而和城市户口、入狱前有着工作单位的人在平反后大多落实待遇不同,农村户口的秦本坤只领到一纸平反证明,“如果回家,监狱负责发200块钱的‘冤狱费’。”
  如此不体面地回家,秦本坤并不愿意,加上出狱时已被评为三级工人,在监狱的动员下,他最终选择留下。
  在留下来的这些人中,兰文光最让邻居们羡慕,因为他有着令人艳羡的天伦之乐。刚入狱时,兰文光和妻子无奈离婚,留下的一个儿子后来在老家中甸做小学教师,如今已53岁。出狱后,兰又找了个老伴,此前老伴生有两个儿子,如今都有着体面的工作。儿子们并没有嫌弃曾经入狱的继父,逢年过节都会赶来棚户区探望。
  张成贵也有过两次婚姻。入狱后,他被迫和在当地县妇联工作的老伴协议离婚,把4个孩子留给老伴独自抚养。出狱后,张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伴,是富民县的一名教师。
  但张成贵大部分时间依然独自一人住在棚户区。他当年为之牵马的县委书记后来官至副省级高位,后者眷恋旧情,还经常邀约张前往家中做客。
  退休后,张成贵又在昆明饭店、广福路停车场等地当上了保安。加上其正式工人的退休工资,每个月有着二三千元的收入,这在棚户区是少见的高收入。
  2008年,后勤服务中心通知棚户区住户,为改善四合院住房状况,计划在省一监老生活区兴建经济适用房。出于为儿子成家考虑,拜有智、秦本坤等人分两次筹措了5万元交上去,但时至今日,秦本坤数次前往工地探望,依然没有动工迹象。
  儿子们早已成家立业的兰文光没有交这5万块钱。退休后,他落实了昆明户籍,顺利地办下一张昆明本地的“公交爱心卡”,闲暇时,他会免费坐着公交穿梭在昆明的大街小巷。
  “上车后,年轻人也会给我让座。”回忆起来,公交车上的类似细节总是让兰文光感觉温暖。那一刻,他才真正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位普通市民没有任何分别。

(责任编辑: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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