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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尔纲:清朝的绿营 [打印本页]

作者: 亚平    时间: 2011-2-25 16:05     标题: 罗尔纲:清朝的绿营

绿营和八旗是清朝封建专制国家赖以进行统治的最重要的支柱和对全国进行军事镇压的工具。绿营兵额常在六十万左右,八旗兵额实数约二十万人。绿营兵额既三倍于八旗,而八旗兵到三藩之役之时,又已腐败不可用,因之三藩的平定,专倚绿营,绿营较八旗尤为重要,也就显而易见了。绿营以绿旗为标志,所以叫做绿营。
    绿营是清朝入关后就建立的。清朝统治者每逢占领一个地方,就首先接收当地的军队,改建为一种由汉兵组成的绿营的军队制度。
    绿营制度,肇自明代镇戍之制,是中国近世五百年来最主要的兵制。但清代绿营建制的目的和作用,与明代镇戍不同,明代镇戍设在九边,目的在于防边,清代绿营,则除东三省(所谓清王朝的“龙兴”之地)由于对以汉人组成的绿营存有戒心而不用外,分布于全国各地,其目的在于厉行其民族统治政策,来镇压汉族和各族人民。绿营建制,划分军区以为镇戍。其建立军区的作用,是为便利作战。在战时,每一个军区的最高军事长官,有征调全区兵员的权力。军区与行政区域不同,建制的唯一原则是以地形为归,凡有辅车相依的地形则划为一个军区,故两江(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闽浙(福建、浙江两省),湖广(湖北、湖南两省),陕甘(陕西、甘肃两省),两广(广东、广西两省),云贵(云南、贵州两省),各划为一个军区。其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清初本为一军区,设三省总督统之;四川初也与陕、甘合为一区,以川陕总督统之;惟山西地形自成一单位,故以一省为一军区。其后中原平定,直隶、山东、河南都为腹里,四川也因西北兵事稍定,始各改为以一省为军区。绿营在边区新疆、蒙古、西藏都建立屯戍制度,新疆在建省后,又将屯戍制度改而建立经制的营制。
    绿营在每一军区里面,以“镇”为单位,作为建立每一个军区的基础(惟京师巡捕营专司弹压地面,不任镇戍,故称营不称镇,其营制也不建标、协为例外)。每镇设总兵官一员,为一镇的主将。总兵官以下的等级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在总兵官上面设有提督,用以节制军区内各镇总兵官。又有巡抚,其兼提督的有节制军区内各镇的职权,其不兼提督的也有监视提督、总兵的职权。在巡抚、提督之上,又建立总督,用以节制每一军区内的巡抚、提督、总兵官,为一军区最高的军事长官(其不设总督的军区,则以兼提督的巡抚为最高的军事长官)。
    绿营营制,分标、协、营三大系统。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亲自统领的叫做“标”。副将所属的叫做“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的叫做“营”。标的任务,是居中镇守,并备调遣之用。协的任务,是协守本镇的要害。营的任务,是分守本镇各地扼要的城邑关隘。凡本镇中较偏僻的县邑,或繁盛的市集,则建“汛”来分防。汛兵是从协、营分出的,由千总、把总带领。
    绿营兵种,分为马兵、步兵、守兵三种。关于兵种平时的编制,是用一种混合的制度,而不是照兵种分编。又绿营制度,步兵拔自守兵,马兵拔自步兵,这就成为士兵升拔的三个阶级。故江海水师作战不用骑兵,而其兵种仍分马、步、守。这是绿营制度里面的一个特殊的地方。
    绿营是一种土著的世业的兵制。绿营兵皆土著。土著这两个字,在绿营制度上有两种含义:第一,作本地的人解,绿营规定以本地人为兵,不得以外来的人补充。第二,作固定不移解,绿营兵入伍后,便要终生在这一个地方、这一个军营服役,不得转移。以土著为兵,他们的家庭就在军营附近,他们的祖先也生长在这里,他们从小养成了一种爱家爱乡的观念,所以到入军营后,不敢为非作歹,而易于控制。绿营兵平时在营差操,有战事征调出征,事定遣撤归伍,他们终生与本地牢固地维系,使他们不得以军营为传舍,不得随将领为转移,这样,国家既得养兵之效,并使将帅无从专擅,而国家始得集中兵权。
    绿营拔补制度,凡守兵拔于余丁,无余丁始募于民。余丁,是将营中清出火粮收养的营兵子弟,每名月给饷银五钱,以备出缺挑补。凡余丁至十六岁以上,就有资格去考补守兵。兵家生齿日繁,子弟众多,自然考补艰难;而在国家方面说,则不患无挑选的人才。我们试举一个余丁考补的故事。后来做到湘军大将以抗拒太平天国的鲍超,便是从余丁考补守兵入伍的。他的嗣父鲍昌元为四川夔州协马兵,道光二十五年(1845),鲍超年十七岁,武艺超群,他以余丁考补守兵缺,当时额缺只有一个,而同应考的余丁共六十人,经将官营弁几次拣校,鲍超都是第一,始得入伍。这一个故事,说明了余丁补缺的困难,而国家拔补守兵则有尽多人才可资挑选。所以定制上虽有无余丁乃募于民的条例,其实只是一条预备的条文,通常都是以余丁拔补守兵,而少有另募于民的。我们从绿营制度看来,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守兵缺出,即从余丁拔补,这样一代代下去,士兵都出于兵家,实在成为一个世及的职业。所以,绿营兵制,跟征兵制不同,跟募兵制也不同,我们可以称它为“土著的世业的兵制”,在中国兵制史上是很独特的。
    绿营兵曰马兵、曰步兵、曰守兵,各定以额,都注于册,叫做“兵籍”。清朝中央政府掌管兵籍的机关为兵部。定制各省督抚每年造具兵册,按实在正额马、步、守兵为一册,屯防移驻各兵为一册,分晰造报,不得牵混,于年终题报,兵丁遇有事故,即开除注册,按名募补。既募,将所募新兵年貌、籍贯按季造册,出具并无顶冒印结送兵部。兵籍掌于兵部,是中央收集兵权的第一要著。因为兵部既得掌兵籍,中央握尺籍即可周知全国兵数,举凡平时的训练,战时的征调,以及不时的稽覈兵马所防微杜渐者,都由于此。清代在咸丰前,绿营未崩溃,其时全国兵马,兵部了如指掌,故每遇征调,谕旨一下。各省立刻征调云集。到咸丰以后,湘军兴起,各省自募勇营,兵部失其掌握,遂启督、抚专兵之端。
    至于绿营的任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镇压人民,如名城要害的镇守,如防守一城一邑的分营,如星罗棋布的分汛。第二类是属于防守边疆,如西北的屯戍,东南的防海。第三类是属于当差役使,如催护粮船的漕标各营,如河工防汛的河兵和塘工的塘兵,如缉私的盐捕营,如做解犯护饷的差务兵,如京师巡捕营,如守清帝陵寝营。由于任务的广泛,绿营实际包括了军队、警察、差役、河夫等等庞杂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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