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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从历史实践看民主与专制的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5 22:27     标题: 从历史实践看民主与专制的关系

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五期


从历史实践看民主与专制的关系




施京吾




自邵建《民主与专制的百年迷途》发表,计有四篇文章对民主与专制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尤其许良英、王来棣两位老人的大作《评“专制的对立面”之争》,有着更深邃思考,表达更为全面,耄耋之年依然关心中国的民主事业,十分令人感佩。

民主制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政治制度,不仅存在于理论中,也存在于历史中;不仅要进行理论的表达,也要进行历史的表达。理论,既要能够阐释理论,还要能够解释历史。因此,对“民主与专制”关系有必要进行仔细辨析。

本文主要介绍现代民主制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历史演变,希望通过小文对民主与专制关系问题能有基本廓清,并请方家指正。


一、“民主”果真没有“问题”吗

许先生文章中指出了卢梭“公意”理论的缺陷,却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导致法国人在大革命中的集体狂热。卢梭对法国大革命、对拿破仑的意义极为重大,他是大革命精神导师,罗伯斯庇尔将他请进了贤人祠,拿破仑则到他墓前拜谒他。胡湘先生认定民主的对立面就是专制,可如何解释雅各宾专制的蔓延?当三级会议变成“国民公会”的时候,议会代表全部来自第三等级,他们可是地地道道的“人民”(有少部分议员是宣布脱离第一、二等级,加入第三等级而进入国民公会的),大革命走向暴力无不是“民意”在起作用。同时也无法解释拿破仑专制,他不论成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终身执政还是第一帝国皇帝,都是法国人一票一票选出来的(参见拙作:《拿破仑的失败与专制之痛》,载《炎黄春秋》2007年第8期),不能说这是他们欺世盗名、蛊惑人心的结果,这不符合历史实际。20世纪德国希特勒极权统治同样具有强大民意基础,希特勒政权是一个独裁政权,但他的政权却合法地来源于魏玛政权,魏玛共和国是民主政体。希特勒被兴登堡总统任命为总理完全符合德国宪法程序——而魏玛宪法竟然是那个时代最具民主色彩的宪法。为什么最民主的宪法却能产生希特勒这样的政治怪胎?德国人民为什么会在国家意识和种族选择面前彻底丧失理性?

上述事件,对整个人类社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改变了人类社会进程,毫无疑问都是“民主制”的结果,以至后人反思这些历史时,对“民主”进行了异常尖锐抨击。


法国政治评论家勒鲁瓦-博利厄说:“如果不是以自由之名加以克服,民主会成为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愚昧的专制。除了以自由方式解决问题,民主所能提供的只是两种专制间的选择,而且两者同样压倒一切,羞辱人心:民众的暴政,这就是国家与公社(指巴黎公社——笔注)的暴政,通过至高无上的议会表现出来;或者是独裁的暴政,一个民事的或军事的主子,体现着人民的力量。”博利厄是专制主义者吗?他是自由主义者。

可见,“民主制”在历史上确实造成过严重后果,我们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民主的历史与现实都是不容置喙的“好东西”,否则,宪政理论家们对“民主”的大量批判,岂不成了捕风捉影,变成了为专制张目?

比较而言,邵建与周拓文章更接近现代宪政理论,但也存在因果关系不明,理路不清和表达不确的问题,会给读者产生一些错觉,需加以澄清。


二、现代民主制产生的“国家”背景

许先生文章已详述民主政体的渊源,这里仅谈近现代民主制起源与实践。“民主”这个词的含义即“多数人统治”。它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政治基础,与后来欧洲国家组织形式已大不一样。


英法百年战争之后,现代国家基本形态出现,关于国家治理的方式和理论有了根本性变化,但王权力量在各个国家表现并不一致。到1718世纪,法国王权力量最为强大,是专制性最突出的国家(参见拙作:《辩护与批判——法兰西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载《书屋》,2004年第6期,对法国革命前的社会状况有着全面但不详细的介绍);英国王权则在与贵族斗争中节节败退,光荣革命后成为立宪国家;德意志从来没有形成由一个统一王权主导的“国家”,在17世纪最高峰时,德意志内部曾分裂为多达314个邦和1475个独立骑士领地,为后来狂热的国家迷信提供了历史理由。

现代民主制的理论兴起是以“国家”为依托的,它紧密依附于近代国家形态,没有近代“国家”,民主制就无法展现其现代意义。国家权力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民主制演变也具有了相当的复杂性。

现代民主制的实践首先在法国,因大革命而传播欧洲,渐次世界,却因各国发展不同表现大不一样,其变革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越变越复杂,而且还存在由欧洲西部向东部“民主制”被不断扭曲、专制性越来越严重的现象。

既然民主是指“多数人统治”,与之对应的自然是“少数人统治”。在法国大革命前欧洲国家中的“少数人统治”有着明确的政治环境——君主制。近代民主制起源与君主制息息相关。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5 22:30


三、民主制是为解决什么问题而产生的


“君主制”的政治学意义是关于国体的问题。君主制国家中,国家主权从属君主,它来源基督教兴起后的“君权神授”,是政教合一的产物,君主是上帝在世俗国家的代理人。封建时代,君主登基有一个比较严格的加冕仪式,特别一些比较重要国家,罗马教皇要亲自参加加冕仪式,并给国王戴上王冠。仪式的作用就为表明君权来源于上帝的恩赐,国王代表的是上帝的威权,“国家”是国王的私人领地,路易十四直接宣称“朕即国家”。君主对国家主权具有支配作用。

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世俗力量得到普遍加强,基督教势力开始衰落。在法国,教会沦为陪衬,贵族又被王室收买,对领地统治力大大下降。路易十四时代,王权专制性达到最高峰。与此同步,是人的自我意识苏醒,“君权神授”受到普遍怀疑。到启蒙运动时期,“君权神授”政治理念已经动摇。

英国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上篇中详细论证了君权神授的荒谬性,以人民主权理论(更早的霍布斯也提出了这一概念)推翻了君权神授理论——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主权从“少数人”——君主转移到“多数人”——人民的过程。“主权在民”即“多数人统治”的开始,同时又使人民获得“平等”地位。洛克在《政府论》下篇阐述了人民主权下的政府形式。有意思的是,许多读者只读下篇而不读上篇,也即,只关心政府的组成形式,而不关心为什么会是这样。

洛克的“平等理论”来源于基督教“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义。不过,其政府理论的基础是基于财产权的代议制政府,这既与当时欧洲等级制度有关,也与英国实际政治格局有关。因而《政府论》不是一部严格的关于民主制著作。

卢梭接过人民主权的概念,并大大加以深化。他摒弃了“平等”的神学意义,转而以“天赋人权”概念为基础。指出,人民的权利不需要得到任何人授予,是天赋权利(“人是生而自由的”),人民主权是符合自然法的一个根本规则,他通过《社会契约论》(又名叫《政治权利的原理》),阐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关系。既然叫“原理”,讨论的就是人民在国家中到底拥有什么样权利、为何拥有和如何拥有的问题,这是关于民权的根本问题。“人民主权”理论由此成为民主制的理论。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预设了一个绝对正义的概念“公意”。大致意思是,由人民意愿结成的公意是最高法则,一旦形成最高公意,人民则将自己的自然权利完全交给公意(“主权者”),人民从自然人变成“公民”,由“公意”实施人民意愿。公意的代表人叫“主权者”,由公民通过选举产生,如果主权者违反了全体人民意愿、剥夺了人民的自由,那么人民有权通过暴力革命推翻它,并重新获得自由。

因此,民主制的对立面当然地是君主制,是直接针对君主制的反动,它的基础是“国家”,针对的是“君权神授”实际状况,“选举”是实现民主手段,选票是“人民主权”象征,同时还具有“平等”的内在诉求,人民以公民身份成为平等的人。洛克和卢梭的思想在人类思想史、政治史上具有重大革命性和进步意义。尤其卢梭基于民主制的人民主权,对漫长的欧洲封建社会构成巨大冲击,有着极强鼓动性。

到这里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性民主,有人民意愿结成的最高“公意”、有公民、有选举、人民有推翻主权者的权力。国家主权不再由君主支配,而由全体人民支配(通俗意义上理解,即我们所说的“人民当家作主”),平等由此得到体现。

这,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四、为什么民主会导致专制


君主制下,由君主个人支配国家权力的时候容易导致专制,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许多思想家因此直接将君主制与专制画上等号。如果君主制与专制具有同等意义,那么,民主制的对立面是专制也应该是成立的。可对立的东西是怎么以因果律呈现的呢(民主是因,专制是果)?这一点令人比较难于理解也难以接受。

君主制与专制之间的关系是种或然性关系,即,它可能专制,也可能不专制,特别由于欧洲封建制度自由契约关系,欧洲王权远不如我们想象那样强大(这需要通过欧洲史和国家内部结构才能了解,这里仅表明存在这样的现象)。在或然性关系中无法建立一个肯定型(必然性的)的模型,所以,民主与专制的绝对对立性并不成立。但不论君主制专制与否,主权在君却是肯定的。

那么,主权到底是什么?

不论洛克还是卢梭都把主权指向立法权,它有权制定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国家性质。人民主权意味着人民有权制定不损害自己权利和利益的法律,也有权决定选择自己喜欢的政治制度。现代国家中,具有制定法律功能的权力机构只有议会,议会是具体的“主权者”。

“主权者”依据什么行使自己的职能?卢梭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公意”。卢梭的“公意”是绝对命题,“是永远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这样,主权者不仅成为立法者,同时还具有了无限性特征。


此时法国是个拥有约2500万人的欧洲大国,直接民主已很难实施。但卢梭的主权是一种结合在“公意”中的绝对权力,“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在议会中,卢梭既反对党派政治,又反对代议制,他的公意不仅不能被代替行使,也不受任何约束。一个既不能“代议”,又不接受制约的民主制,和专制的距离还有多远呢?

“公意”本身是抽象的,是一种“道德理想”,它是康德所说的那种“纯粹理性”,必须要通过实践理性的检验。“公意”所表达的最高的“善”,是“人”的意向最高综合,它与上帝是最高的“善”有着重大区别,上帝的“善”是彼岸的,它不可验证、不容验证、也不必验证,但人却是此岸的、世俗的,虽然卢梭口口声声认为公意“不可摧毁”,事实却是他自己创造并自命的一个“概念”。这种状况下,谁能保证“公意”的绝对正义性?保证其不被歪曲和利用?

实际上,卢梭并非没有意识到直接民主在法国的现实困境,但他的眼光不是向前,而是向后——“民主制”随同他的眼光一起回到两千多年前的雅典。所以伏尔泰讽刺到:卢梭将把人类带回丛林里——雅典的民主制,不论是手段还是路径,都不再适应现代国家的治理,国家体系、社会结构、经济方式与雅典时代已完全不同,两千多年前的制度怎么能在现代国家中有效实施呢?它必须要加以重大改造。

能够实行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职能的不是抽象的“主权”而是具体人或组织。“人民主权”的政治实践存在着巨大障碍,既然都是“人民”,那么到底该由谁来行使主权?虽然选举产生了一个“主权者”,但它毕竟是具体的个人或者组织,当他们独占全部民意、以民意为基础行使权力时,则具有更大潜在危害性——这与选举产生一个君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如果这位被选举出来的“主权者”,依然集立法权、行政权、甚至司法权于一身,难道这不是一位“民主帝王”吗?纳粹思想家卡尔·施密特就认为由“公民表决的独裁”是合法的。这样的“民主帝王”正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是公意的表达,一旦他借助民意实行独裁统治,结果就是专制。这种情形下,“人民”更要为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

民主制导致专制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5 22:33

五、“民主制”的实践结果是怎样的


法国大革命正是对卢梭“民主制”的忠实实践,结果大大出乎意料:从最初的三级会议变成国民公会,再变成山岳派,再变成雅各宾党,再变成公安委员会,被裹挟到革命洪流中的“人民”越来越多,“主权者”却越来越少,最后权力落到了罗伯斯庇尔、圣鞠斯特等个别人手中,直至大屠杀产生。

大革命使“多数人暴政”问题立刻成为一个现实问题。按卢梭理论,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雅各宾党代表着“多数人”形成的“公意”,它由不得少数人指手画脚,个人权利在“被代表”中抽象成“公意”并消失在“公意”中。更为致命的是,所有个体面对“公意”时,无一例外地成为少数人。“公意”中从来没有为个人权利预留任何位置。如果我们无条件地相信“人民意愿”,这和卢梭不是没有任何区别吗?

民主制能直接带来“多数人暴政”的另一个现实原因是,欧洲社会是等级社会,贵族和教士都不属于“人民”,是被排除在“人民”之外并与人民对立的阶级,这些少数人一旦有了反对意见立刻变成与多数人的对抗,而多数人则可以根据“民意”对他们实施从精神到肉体乃至生命的迫害。这样,“多数人暴政”不仅成为逻辑结果,也成为现实结果。没有多数人统治,哪里来“多数人暴政”?这是大屠杀产生的内在依据。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少数人”、有利益的对立和冲突以及思想的异端存在——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被消灭?

雅各宾专政、拿破仑统治直至希特勒极权,他们的政权相当程度上都是通过民主制选举产生的,都拥有“民意”基础。尽管这些暴力统治最终被推翻,但所付出代价异常惊人。

法国大革命作为民主制的第一次实践,就彻底展现了它的历史局限性。

但我们别忙责备和否定“民主制”。从“民主制”的现代起源我们认识到,出现如此令人震惊后果原因在于:君主制是主权问题,其专制性是或然性问题,因而民主相对专制也只能产生或然性结果,它所被赋予的无限性特征却反而暴露其专制性:拥有选票同样也能选出一个暴君。


六、专制的对立面是什么


国家权力除关于国体的“主权”外,表达国家权力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权力”,这就是治权,它是一个具体权力,直接应用于国家管理和社会组织。

我们经常使用这样一个词:“统治”。它包括了两种权力,一种叫“统权”,一种叫“治权”,统权是关于国体的权力,它可以制定法律、选择制度;治权是行政权,是依据制度和法律对国家进行治理(即法治)的权力。统权是治权的基础,治权是统权的表达。启蒙运动的伟大意义在于,它从多方面对现代国家权力进行了构建。

我们再看“专制”这个词。专制是对权力特性的描述而非归属关系的表达,所谓“专”,有集中、统一、整体性的意思(极权制更有“绝对性”的意思,因此,凡提到权力绝对性多半是极权的),与其对应的词则是“分”、“散”,因此,专制的对应词是“分治”,即对权力的分散和制衡。

19世纪30年代,法国政治家和历史学家梯也尔兴高采烈地宣布,他发现了英国治理的“秘密”:首要者不承担责任,次要者承担责任,说英国国王原来是“统而不治”的。这在英国早就不是什么秘密。梯也尔的意思却表明,分权治理才是解决专制问题的根本出路。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提出分权与制衡正是基于英国治理经验,尽管英国同样为君主国,他却不认为英国是“专制国家”,原因就是分权体制的存在。分权的意义在于给权力划定边界,它们相互作用也相互制约。权力一旦有了边界,专制便自动瓦解。


解决了“专制”问题的英国还不能成为一个“民主国家”。三权分立来源于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传统,古典自由主义的本质是一种等级自由主义,“自由”是一种不可相互僭越的等级权力,虽然主权——即立法权归议会所有,但选票只掌握在少数贵族手中,英国贵族能够制衡国王、分享权力,既因为他们处于相同等级,也是相互间力量的均衡结果,是通过与王室多次较量获得的。1688年光荣革命后,詹姆斯二世开始虚君统治,议会也走上政党政治道路,1721年出现英国历史上第一位议会选举的内阁首相。法国则过早失去这种平衡。


随着英国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选举权也渐渐扩大。不过,英国人民既没有获得统权也没有获得治权,也就没有取得在国家中的应有地位,被剥削、被压迫同样是个现实问题。特别近代工业兴起,资本的原始积累造成英国工厂主对工人阶级空前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当然对这一问题还有不同看法和见解),它直接导致社会主义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爆发革命也是可能的。英国是对工人阶级迫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848年的宪章运动就是对压迫的直接反应。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名著如《乌托邦》、《大洋国》、《乌有乡消息》等,主要来自英国,比较实在地反映了英国社会下层的企盼。因此,“民主制”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依然有着重大、并且是根本性的意义。

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统治对整个欧洲产生巨大冲击,英国王权的加速下移正是目睹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们意识到,即便“三权分立”也必须要把主权扩大到全体人民,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实现了彻底的虚君制:王权既不制定法律也不参与治理。而法国在大革命近百年后才真正解决分权问题,所以出现许先生文章中例举的拿破仑三世统治并不奇怪。

“民主制”对现代民主产生具有深远影响,它不能被草率地斥之为“坏东西”。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5 22:34

七、现代国家的宪政治理



进入19世纪后,思想理论家们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民主、自由理论进行大量反思和检讨,其成果汗牛充栋。但这是一种缓慢而艰难的嬗变。现代宪政理论的提出,并没有得到具体落实,也就无法阻止20世纪斯大林专制和希特勒极权统治的出现,他们操纵民主,玩弄自由,给人类文明带来空前灾难。

宽泛地说,现代民主制度是卢梭民主理论和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综合产物(特别有意思的是,洛克《政府论》上篇引出卢梭“民主制”,下篇则引出孟德斯鸠分权治理,但洛克理论远没有后两者明确,这也证实许先生所指出的,启蒙运动是对洛克思想的发扬)。人民主权使人民能够通过选票获得自己人权保障;对由“人民主权”结成的各种国家权力进行严格限制,以保证个人自由不被公权侵犯。同时,还要建立各种确保民主与自由的保证类型对权力进行监督。法国政治理论家贡斯当在《立宪主义政治的历程》一书中指出的:“个人独立生活的开始,就意味主权控制范围的终止。”

一个怎样的国家才是现代性国家?它以宪政民主取代直接民主,以自由民权为根基,以宪政为框架,以法治为平准器,以巨大的多样性和利益差异进行制衡;它限制民意代表乃至最高首长的个人情趣和偏好,用自由保护少数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绝对多数的出现,以防“多数人暴政”的可能。人民由此享受充分自由。贡斯当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一书中写到,现代民主与自由对每个人而言“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者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迁徙和结社的权利。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多数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劝告、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

现代宪政理论更进一步认为:自由和民主从来不是“天赋”的,而是在人类生活中被创造出来的,如果人们不去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权利,它就不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人类一分子,必须要用自己的行动为自己而创造。


上世纪20年代,意大利政治思想家拉吉罗为现代民主制度提出了一个更为科学的名称:自由的民主政体——简称:民主制。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5 22:56

沙发,有时间再细品了。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1-5-6 06:59

看下来,老网这篇长文要表达的是:民主确实会带来专制,但是,它还是个好东西。
作者: jianmin    时间: 2011-5-6 11:56

学习了,
许良英、王来棣:从“专制的对立面”的争论看民主启蒙的艰巨
 一、事由

  最近《炎黄春秋》出现了3篇关于专制的对立面问题的争论。首先是2009年第9期上邵建的文章《民主与专制的百年迷途》,认为“《新青年》所倡导的民主导向是有问题的,它把专制作为自己的对立面,却忽略了民主自身亦有走向专制的可能。”2010年第2期刊出胡湘反驳的文章《民主的对立面不是专制吗?》,指出邵建追随梁启超提出“所谓‘民主的专制国家’乃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概念,世上没有这样的国家,倒是‘伪民主的国家’或‘以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的国家确实存在”。想不到3个月后第5期又冒出一篇反对此说的周拓的文章《专制的对立面是自由》,提出“‘人民统治’实际就是‘多数穷人的统治’,也就是‘多数人或多数穷人的专制’”。

  读到上述文章,感到惊奇和纳闷。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回归“五四”的呼吁也已20多年,在比较开明并有广泛影响力的思想性刊物上,为何会出现如此怪诞的议论?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过去的民主思想启蒙的失败?要彻底澄清这个问题,必须对民主的历史进行概略地考查,特别要追溯历史的源头。

  二、雅典民主制极其缺陷

  “民主”一词来源于希腊文δημοκρατια(demokratia),意思是“人民的统治”。2500年前,雅典就实行了历时250多年的民主制。公元前431年,雅典城邦鼎盛时期的领导人伯里克利(Perikles)对民主的涵义作了精辟的论述:“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容的,但是在公众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

  雅典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约30万人口的雅典城邦,凡20岁以上的男性自由民,都有权参加每月3~4次的公民大会,决定全城邦的各项重大事务。

  雅典民主制的核心内容是“多数决定”(majority decision,过去常译为“少数服从多数”,是画蛇添足式的误译,造成很多混乱)原则,这已为现代民主理论所确认,并继承下来。可是,如果把多数决定原则无条件地应用于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必然会产生与民主理想相反的严重后果。根据历史记载,雅典人在这个问题上犯过两方面错误。

  首先,由于多数人可能出现并不完全正当的冲动,会造成对少数人的合法权利的恣意侵犯。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他的《政治学》中就曾多次批评这种现象,指出那些哗众取宠的政客“热衷于取媚平民群众,往往借公众法庭没收私产以济公用。”他把这种情况称为“极端民主”。有人(如顾准)据此断言亚里士多德是反对民主制的。这是以偏概全。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类的普遍人性来肯定民主制的。他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政治动物”,“有合群的天性”。“民主制的精神是自由”;“民主制的标志是全体‘自由’和一律‘平等’”。“在很多事例上,群众比任何个人可能做出较好的裁断。……大泽水多则不腐,小池水少则易腐;多数群众也比少数人不易腐败。”“法治应当优于人治”,“谁说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是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我们不能不为他的睿智和真知灼见所折服。而这些2300年前的至理名言,在今天中国的知识界多少还显得有些陌生。

  其次,多数决定只适用于关系众人实际利益的政治领域,而不适用于个人思想和精神生活,以及科学探索和艺术追求领域。可惜雅典人不懂得这个道理,接二连三地制造违反民主政治宗旨的历史悲剧。就在雅典黄金时代的伯里克利领导时期,公民大会通过了一个教士提出的法律:凡是不信雅典人所信奉的宗教和不敬神的人,都立即治罪。根据这一法律,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被捕入狱,后被驱逐出境。其罪名是宣扬太阳是一块红热的岩石,月亮是土,亵渎了神。

  随后又出现一件更加触目惊心的冤案:处死年已七旬的当时雅典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罪名是:他窥视天上地下的事物,把坏的说成是好的,并且以此蛊惑青年。审理这一案件的公众法庭出席审判官501人,以281∶220决定判处他死刑。苏格拉底在法庭上申辩,侃侃而谈他的人生哲学,表现出视死如归的凛然正气和崇高的理性,是一曲悲壮的千古绝唱。14年后,雅典人就为他平反昭雪,诬告者被判死刑。但这一历史悲剧始终成为雅典文明的一大污点。

  三、对“多数暴政”的恐惧

  “多数决定”的滥用,必然导致“多数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美国建国初期就出现过对“多数暴政”的恐惧,要求建立强力政体,反对民主制。其代表人物是开国元勋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有巨大影响的激进民主派,是《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可是10年后他转而信奉贵族政治。在1787~1790年间出版的两本著作中断言:“多数人永远而且毫无例外地篡夺少数人的权利”;在所有政体中,民主制最容易发生骚乱和混乱。他不相信人是生而平等的,认为由于出身、财产和所受教育的不平等,人类基本上是不平等的,因而主张官职应世袭,不应由选举产生。他还说过:“人类与其在民主制下过穷日子,还不如在君主制下过富裕日子。”这句话与比他早2100多年的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Democritius)的名言正好相反。这位原子论的创导者说:“在民主制下受贫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奴役好一样。”不过,亚当斯最后还是改变了态度。这是由于联邦宪法生效后他被选为副总统,1797年又继华盛顿后当选为第三届总统,就职演说中宣称他喜爱自由共和政府。

  1835年,法国青年政治家托克维尔(C.A.Tocqueville)出版了他的成名之作《美国的民主》。用两章来谈“多数暴政”。他对美国开始实行的

  普及选举权极为不满。他认为:“说在政治方面人民有权决定一切,这是一个邪恶的,极为可恶的教条。”并且认为,“可以给予人民代表的多数以完全的权力”,这是一种“奴隶的语言”。他批评美国“立法机构代表多数,并且盲目服从多数”;“行政权力是多数人任命的,是多数人手中的驯服工具”;“在美国是穷人统治,富人总是害怕穷人滥用权力”。

  事实上,亚当斯和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暴政”,在美国并未出现过。原因何在?后面会深入分析,现在先来考查它在近代欧洲的踪迹。

  四、多数暴政和集权主义

  在18世纪的欧洲,多数暴政确实存在过,并且缀以理论的装饰,肆虐全世界。这出现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这次革命是启蒙运动的产物,而启蒙运动是以

  传播英国哲学家洛克(J. Locke)的自由民主思想和物理学家牛顿(I. Newton)的科学成就为宗旨的。启蒙运动后期出现的一个对公众有极大感染力的 思想家卢梭(J. J.

  Rousseau)。他的思想和人格充满矛盾。他反对启蒙运动所尊崇的理性与科学,而主张以感情、道德、信仰来取代:他把社会上种种罪恶归咎于理性、科学和社会进步,而向往人类的原始状态。他虽然也强调人权,但认为众多个人通过社会契约结合成一个集体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他把社会集体类比作生物有机体,认为他们有自己的意志,即“公意”(general will)。并且认为“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也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

  卢梭这种以“公意”或集体“主权者”的名义可以随意剥夺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就是卢梭的狂热信徒、雅各宾派首

  领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的恐怖政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有将近4,000人被送上断头台,连革命家丹东(G. Danton)和化学家拉瓦锡(A. L. Lavoisier)都不能幸免,最后罗伯斯庇尔自己也被送上断头台。

  卢梭的公意理论到20世纪20年代转化成“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这个词是意大利法西斯党党魁墨索里尼(Mussolini)首

  先使用的,由“total”(全体、总体)演绎而成,意指无所不包,无孔不入的统治。它把专制(或)推广到极点。传统的专制统治者主要是在政治上奴役臣

  民,其他领域责鞭长莫及,只能听之任之,极权统治者则要控制一切领域,不允许有任何个人的自由,甚至隐私。

  1917年“十月革命”后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专政,1933年上台的德国“纳粹”(Nazi,“民族社会主义”的简称)党的统治,都属于同一类型。

  在历史上,通过多数决定的选举确也曾产生过反民主的专制和极权政治。例如,1848年法国路易•波罗巴(Louis Bonaparte,拿破仑三世)通过普选,以750万张选票(占72%)当选为总统。4年后又轻而易举地以80%的赞成票复辟称帝。1932年4月德国的总统选举中,希特勒(A. Hitler)获1,3342万张选票(占37.4%),仅次于兴登堡(Hindenburg);1933年1月兴登堡提名希特勒为德国总理。这样希特勒就在众人喝彩声中施展其灭绝人性的暴政。波拿巴和希特勒用欺骗手段取得选票后,立即废止了民主制,剥夺了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专制的民主”。所谓“专制的民主”,象“活死人”一样,是一个逻辑上自相矛盾的概念,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五、关键在于人权:人权概念是现代民主理论的基础和前提

  要防止多数暴政。唯一的保障在于尊重人权。而人权概念,直至17世纪才出现。

  现在回到美国建国初期。当约翰•亚当斯感受多数暴政恐惧的时候,美国多数的建国先驱都不以为然,在独立战争中有过卓越功勋的他的堂兄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就严厉批评了他。《独立宣言》的作者杰斐逊(T. Jefferson)秉承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也是政治动物;相信人民天生有是非感和正义感,坚信人民有自治的能力。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的基本思想主要来源于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洛克1689-1690年出版的著作《政府论》。《政府论》开创了现代民主理论,确立了民主政治的原则:“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之外,不经本人同意,不能使他受制于别人的政治权力。”“当一个人同意和其他人建立一个由一个政府管辖的国家时,他使自己负有应服从多数决定的义务。”由于美国历届政府和多数人民信守《独立宣言》和宪法,认为个人的天赋权利是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使多数作出决定,也不得对他侵。同时由于他们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和互相制衡制度,任何权力都受到制约,不可能形成绝对的至高无上的专制权力,不可能出现任何形式的暴政。因此,当年约翰•亚当斯和托克维尔感到恐惧的多数暴政,在美国从来没有存在过。

  对照古代希腊民主制之所以会出现处死苏格拉底那样惨痛的冤案,是由于希腊人对多数决定这一民主原则没有设立界限。虽然他们崇尚自由,认为民主制的精神是自由,但并不认为个人的思想和信仰有绝对自由权,而应服从多数决定。防止和杜绝多数暴政的唯一可能,是确认人人都具有不可侵犯和转让的天赋权利即人权。

  人权概念是17世才出现的,是14-16世纪文艺复兴运动的产物。文艺复兴起源于意大利,它颠覆历时千年的中世纪神权统治,唤起人的觉醒,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开创了人类的现代文明。

  历史上最早系统地论述权利概念的是荷兰共和国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格劳秀斯(H. Grotuis),他在1625 年出版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的第一章专门讨论何谓权利。拉丁文Jure(相当于英文Right)有三重意义:权利、法和公道(即正义、公理)。他就是从这三方面来讨论权利的。他根据自然法,也就是根据人性和理性推论出天赋权利概念,认为生命、人身自由和占有财产是人人都享有的、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并且“人人都天赋有进行抵抗以自卫免受侵害的权利。”

  天赋权力概念为以后的启蒙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他们把这种每个人生而具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称为人权,成为现代民主理论的基础和前提。因为民主政体的建立,就是为了保护全体人民的每个人的人权,任何侵犯人权的决定,包括公民大会的多数决定,都是非法的。多数暴政也从而在历史上绝迹,所谓“专制民主”只能是主观臆想的产物。

  六、走出复古迷津,重新回归“五四”

  这次急诊开始于邵建反对陈独秀以民主救治中国,而肯定梁启超的各种主张。胡湘认为这是对五四的“过度反思”,反映当前知识界的一种“犬儒主义”。这一评价基本上是中肯的,只是“过度反思”实际上是全面否定。对这一问题,需要考查其历史背景。

  1920年代初,中国出现一股复古思潮,梁启超是其代表人物。它源自清朝遗老辜鸿铭。终身拖着长辫的辜鸿铭于1915年用英文出版宣扬儒学救世论的著作《中国人的精神》(又名《春秋大义》)。他认为爆发世界大战的原因是:欧洲各国的“群氓崇拜”(指民众参政)和“商业主义”精神。要制止战争,只有学习孔子倡导的“春秋大义”。1916年该书就出了德文译本,法文和日文译本也相继出版,反响十分强烈。在其影响下,德国教师施本格勒(O.Spengler)于1918-1922年出版了两卷本《西方的没落》,在西方引起了轰动。1919年梁启超访问欧洲,目睹战后各国破败惨象,印证了施本格勒的“西方没落”论,于是改变了过去坚持学习西方的主张,转而号召以中国固有文化来救助西方。他的号召得到不少人响应,其中最卖力的是钱穆和张君劢。钱穆宣称中国自古以来有“民权”。张君劢更是创造出“西学中源论”,认为“天赋人权”学说源于孔孟之道。1949年以后他们去了台湾,倡导复兴儒学运动,世称“新儒学”,其信徒遍及美国几所名牌大学。1980年反馈大陆,出现了以王元化为代表的否定“五四”的复古思潮。

  对五四民主思想启蒙的否定,除了来自新儒学的复古思潮,最致命的还是来自内部的自我否定,而这一历史事实至今仍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1919年1月陈独秀以气吞山河之势高呼:只有民主与科学可以救治中国!一年后,他接受了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1920年9月1日却改口说:“若不经过劳动阶级占领权力阶级地位底时代,德谟克拉西必然永远是资产阶级底专有物。”这充分表明,五四的民主启蒙是被启蒙者自己亲手扼杀的!这是一个令后人痛惜的历史悲剧。经过剧烈的自我折腾后,20年后在离世前2年,陈独秀终于有了清醒的自我反思。这个反思是他留给后代的珍贵遗产。

  七、尾声

  最后,回到争论的主题:专制的对立面是什么?是民主,立宪,或自由?专制是一种政治体制,掌握统治权力的是一个人或一个少数人的集团(寡头)。民主是一种相反的政体,政权由全体公民掌握,即“主权在民”。“立宪”是指以宪法为根据建立政府,而宪法必须包含两个基本内容:(1)保障每个公民生而具有的各种权利;(2)约束政府的权力,严禁它从事任何超越宪法的活动。由此可见立宪不过是民主的一个方面的内容,不是与民主并列的。至于自由,它不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是指国家和个人的一种精神追求。亚里士多德说:“民主的精神是自由。”斯宾诺莎(Spinoza)说:“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抽象的理想目标只有具体化为政治体制民主后,才成为专制的对立物,而抽象的理想目标本身并不是直接可与专制体制相抗衡的实际力量。专制与自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说自由是专制的对立面,是不合逻辑的。

  从这次争论看来,当前我国知识界对民主的历史上和理论普遍缺乏深入了解,一些常识性的概念往往被捕风捉影地误解。为了实现现代化和全球化,中国只有回到五四,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求助它们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要重新开启五四的民主启蒙,首先必须启我们自己的蒙,对自己过去所接受的各种思想进行彻底清理和反思,从人性的高度审视一切。我们深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心不可侮。

  2010.9.7.
五柳村编者注:本文经张宣三先生推荐,承许良英先生允许在《炎黄春秋》发表后由五柳村上网,现《炎黄春秋》已以《评“专制对立面”之争》为标题在2010年第12期发出。即按许先生提供的文稿原貌,全文在此发出。---2010年12月15日。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6 20:33

7# jianmin


与发在《炎黄春秋》的那篇相比,在结尾部分略有差异。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6 20:40

看下来,老网这篇长文要表达的是:民主确实会带来专制,但是,它还是个好东西。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1-5-6 06:59
邹峰只要摆好自己的“宪政造型”和“保守姿势”就可以了,仅凭这个,你就可以向所有不符合你想当然的名词、概念、理论、观念发动进攻了。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1-5-7 14:36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1-5-7 16:14 编辑
邹峰只要摆好自己的“宪政造型”和“保守姿势”就可以了,仅凭这个,你就可以向所有不符合你想当然的名词、概念、理论、观念发动进攻了。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1-5-6 20:40
我确实想攻击来着。不过要攻击的地方太多,一下子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比如这个:
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统治对整个欧洲产生巨大冲击,英国王权的加速下移正是目睹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们意识到,即便“三权分立”也必须要把主权扩大到全体人民,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实现了彻底的虚君制:王权既不制定法律也不参与治理。
-----------------
显然在你的表述中,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反面教材,英国正是看到了反面教材,吸取了教训,才避免了大灾难。但是你似乎想说明:反面教材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你这段的结束语是:“民主制”对现代民主产生具有深远影响,它不能被草率地斥之为“坏东西”。

也就是说,追求民主导致的法国大革命,他对现代民主的积极意义是当反面教材。类似于老毛说:《水浒》这本书,好就好在投降,可以当反面教材,不能草率地斥之为“坏书”。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11-5-7 15:32

“统权”,有这个专门术语么?

查了一下,只有老网独一人使用,而且内涵和外延也只有老网这独一规定。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7 19:06

“统权”,有这个专门术语么?

查了一下,只有老网独一人使用,而且内涵和外延也只有老网这独一规定。
李大苗 发表于 2011-5-7 15:32
呵呵,那只是大苗先生没有看到罢了。其实,我读中学时,政治课就这么说过的,后来不提了。这次又看到如此提法,倒是勾起做学生时的记忆。另外,梯也尔“统而不治”也是指这个意思。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7 19:08

10# zoufeng_1234

你这是按照你自己的意思,然后设定成我的想法罢了。
作者: jianmin    时间: 2011-5-9 15:15

五四运动的目标错了(茅于轼)

五四运动的目标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赛先生和德先生。在当时看来,中国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学,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学,中国就能够赶上现代化,国家强盛,就不至于被列强欺侮。

五四运动的目标错了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五四运动的目标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赛先生和德先生。在当时看来,中国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学,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学,中国就能够赶上现代化,国家强盛,就不至于被列强欺侮。 可是经过将近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来看,民主和科学依然离开我们甚远。这一百来年中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为了追求民主科学而牺牲,前仆后继,付出的代价不谓不大,而目标仍然很远。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口号是不是提错了。或者虽然不能算错,也是有相当大的偏差。 从历史的眼光来检验,现在是不是有更合适的口号,能够代替民主科学?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口号就是人权。倒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民主科学,而是想达到民主科学必须走人权的道路。如果我们朝人权有所进步,民主和科学也比较容易得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人权,民主科学只能是空想。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对人权的意义还很模糊。人权观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联合国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以后又经过12年的讨论,修改,到1966年才在联合国大会上全票通过,开放供各国签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运动时就提出人权口号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不提人权,而提民主科学,就显得太落后于时代了。 在缺乏人权的条件下,人的生存没有保障,没有言论自由,    可是经过将近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来看,民主和科学依然离开我们甚远。这一百来年中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为了追求民主科学而牺牲,前仆后继,付出的代价不谓不大,而目标仍然很远。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口号是不是提错了。或者虽然不能算错,也是有相当大的偏差。

财产不安全,不能集会或游行,讲民主的结果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或独裁—毛泽东语)”;讲科学的结果是反智主义,关掉全部文科大学,理工科的大学招生减少到十分之一以下(从 1965年的68万人减少到1968年的四万人)。事实上离开真正的民主科学越来越远。这不是因为我们不要民主科学,而是顺序搞错了。先要有人权,才能有民主科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人权状况比之文革时期有了极大的改善,民主科学也比文革时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讲究人权,通过改进人权来接近民主科学。 近几年大家都在讲普世价值。但有人不同意,认为不存在普世价值。理由是各国历史,文化,传统都很不同,说明普世价值并不存在。但是我认为人权应该是能够得到普遍承认的。难道人民不需要生存权,不需要财产保护权,不需要自由表达权等等?我国的宪法没有写普世价值,但是写进了人权。不管哪个国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会把生存权,言论权等写进宪法。可见人权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最近埃及发生的事变,似乎也说明信奉伊斯兰教的百姓对人权的追求是相同的。 阿拉伯民族是全球的一个极大的民族群体,他们用同样的语言,信奉同样的宗教,有同样的饮食习惯。大家对阿拉伯世界是不是有平等自由的普世价值有怀疑。因为在那儿妇女是享受不到和男人一样的平等的。至少平等这一条未必能在阿拉伯世界行得    从历史的眼光来检验,现在是不是有更合适的口号,能够代替民主科学?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口号就是人权。倒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民主科学,而是想达到民主科学必须走人权的道路。如果我们朝人权有所进步,民主和科学也比较容易得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人权,民主科学只能是空想。

通。但是这次在埃及的反政府游行中,穆斯林兄弟会和其他追求人权的群众联合在一起。游行队伍中既有包头的穆斯林教徒,也有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这一现象应该能说明人权的普世价值。 中国在三十年的改革中已经确立了自己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权上大大地落后,不但未能赢得国际上的尊敬,反而搞得处处被动。在国内由于人权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造成官民对立,政府穷于维稳,手忙脚乱,看来这种状态难于长久。埃及发生的事情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蔑视人权的政府最后是长不了的。我也去过埃及,我感到在埃及民主科学是很不够的。看来其原因也是因为人权的缺乏。也许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权是通往民主和科学之路。(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对人权的意义还很模糊。人权观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联合国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以后又经过12年的讨论,修改,到1966年才在联合国大会上全票通过,开放供各国签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运动时就提出人权口号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不提人权,而提民主科学,就显得太落后于时代了。

五四运动的目标错了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五四运动的目标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赛先生和德先生。在当时看来,中国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学,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学,中国就能够赶上现代化,国家强盛,就不至于被列强欺侮。 可是经过将近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来看,民主和科学依然离开我们甚远。这一百来年中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为了追求民主科学而牺牲,前仆后继,付出的代价不谓不大,而目标仍然很远。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口号是不是提错了。或者虽然不能算错,也是有相当大的偏差。 从历史的眼光来检验,现在是不是有更合适的口号,能够代替民主科学?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口号就是人权。倒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民主科学,而是想达到民主科学必须走人权的道路。如果我们朝人权有所进步,民主和科学也比较容易得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人权,民主科学只能是空想。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对人权的意义还很模糊。人权观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联合国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以后又经过12年的讨论,修改,到1966年才在联合国大会上全票通过,开放供各国签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运动时就提出人权口号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不提人权,而提民主科学,就显得太落后于时代了。 在缺乏人权的条件下,人的生存没有保障,没有言论自由,    在缺乏人权的条件下,人的生存没有保障,没有言论自由,财产不安全,不能集会或游行,讲民主的结果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或独裁—毛泽东语)”;讲科学的结果是反智主义,关掉全部文科大学,理工科的大学招生减少到十分之一以下(从 1965年的68万人减少到1968年的四万人)。事实上离开真正的民主科学越来越远。这不是因为我们不要民主科学,而是顺序搞错了。先要有人权,才能有民主科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人权状况比之文革时期有了极大的改善,民主科学也比文革时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讲究人权,通过改进人权来接近民主科学。

通。但是这次在埃及的反政府游行中,穆斯林兄弟会和其他追求人权的群众联合在一起。游行队伍中既有包头的穆斯林教徒,也有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这一现象应该能说明人权的普世价值。 中国在三十年的改革中已经确立了自己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权上大大地落后,不但未能赢得国际上的尊敬,反而搞得处处被动。在国内由于人权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造成官民对立,政府穷于维稳,手忙脚乱,看来这种状态难于长久。埃及发生的事情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蔑视人权的政府最后是长不了的。我也去过埃及,我感到在埃及民主科学是很不够的。看来其原因也是因为人权的缺乏。也许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权是通往民主和科学之路。(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近几年大家都在讲普世价值。但有人不同意,认为不存在普世价值。理由是各国历史,文化,传统都很不同,说明普世价值并不存在。但是我认为人权应该是能够得到普遍承认的。难道人民不需要生存权,不需要财产保护权,不需要自由表达权等等?我国的宪法没有写普世价值,但是写进了人权。不管哪个国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会把生存权,言论权等写进宪法。可见人权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最近埃及发生的事变,似乎也说明信奉伊斯兰教的百姓对人权的追求是相同的。

五四运动的目标错了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五四运动的目标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赛先生和德先生。在当时看来,中国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学,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学,中国就能够赶上现代化,国家强盛,就不至于被列强欺侮。 可是经过将近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来看,民主和科学依然离开我们甚远。这一百来年中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为了追求民主科学而牺牲,前仆后继,付出的代价不谓不大,而目标仍然很远。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口号是不是提错了。或者虽然不能算错,也是有相当大的偏差。 从历史的眼光来检验,现在是不是有更合适的口号,能够代替民主科学?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口号就是人权。倒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民主科学,而是想达到民主科学必须走人权的道路。如果我们朝人权有所进步,民主和科学也比较容易得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人权,民主科学只能是空想。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对人权的意义还很模糊。人权观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联合国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以后又经过12年的讨论,修改,到1966年才在联合国大会上全票通过,开放供各国签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运动时就提出人权口号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不提人权,而提民主科学,就显得太落后于时代了。 在缺乏人权的条件下,人的生存没有保障,没有言论自由,    阿拉伯民族是全球的一个极大的民族群体,他们用同样的语言,信奉同样的宗教,有同样的饮食习惯。大家对阿拉伯世界是不是有平等自由的普世价值有怀疑。因为在那儿妇女是享受不到和男人一样的平等的。至少平等这一条未必能在阿拉伯世界行得通。但是这次在埃及的反政府游行中,穆斯林兄弟会和其他追求人权的群众联合在一起。游行队伍中既有包头的穆斯林教徒,也有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这一现象应该能说明人权的普世价值。

    中国在三十年的改革中已经确立了自己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权上大大地落后,不但未能赢得国际上的尊敬,反而搞得处处被动。在国内由于人权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造成官民对立,政府穷于维稳,手忙脚乱,看来这种状态难于长久。埃及发生的事情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蔑视人权的政府最后是长不了的。我也去过埃及,我感到在埃及民主科学是很不够的。看来其原因也是因为人权的缺乏。也许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权是通往民主和科学之路。(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作者: feilian    时间: 2011-5-9 15:34

Démocratie, dans quel état ? [Paper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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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位法国当代左派讨论这个问题的书。
作者: feilian    时间: 2011-5-9 15:49

最后一篇是齐泽克的文章:《从民主主义走向神的暴力〉,洋左派齐的文章,经过中国左派知识分子介绍,似乎给人感觉是专门研究反霸反帝的,仔细一读,大吃一惊,其中不少地方谈中国现在体制(都是比中国贺为方还要直接击中要害,敢说,贺是中国人不能说),洋人左派中,法国左派其实都关注中国事情,比中国自右派批判到位,问题他们直接谈中国现状的文章自由派不读,不介绍。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1-5-9 16:04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11-5-9 16:08 编辑

老网这篇大作,包括邵建等人的文章,似乎存在一个问题:作者到底打算研究历史,还是借题发挥。目标不同,写法也应有所不同。
实际上,历史上的民主,只是沉睡的史学,除非作者找到强有力的结合点,否则,它们只适合历史研究。谈论今日中国之民主,窃以为没必要从法国大革命、希特勒或英国光荣革命中去寻求鉴戒。类似“多数人的暴政”之类,在成熟民主制的今天,早已成为一个过时的谈资,它并不具备指导和殷鉴意义。这方面涉入过深,同时作者又没有摆脱“借古讽今”之意,还可能让人产生不必要的困惑。实情似乎也是这样,几位参与该话题争论的作者,在中国知识分子的标准下,都算得对民主颇有研究的有识之士,结果竟彼此不认可。依我小见,问题就出在过度借鉴上。
作为活的制度的民主制,是一项为人类所共享的制度成就和文明成果,今日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所取得的制度成就,也就是后民主国家所欲师法的目标。
作者: 远眺云海    时间: 2011-5-9 16:28

17# 周泽雄

这段评论很给力.

研究价值的问题,偏偏搞成历史资料的堆砌..是个大问题.

文人相倾自古如此.

不过您说的:今日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所取得的制度成就,也就是后民主国家所欲师法的目标。

这点就是叶公好龙 .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10 03:12

17# 周泽雄

先给泽兄说下小文出笼背景。

“炎黄”的几篇稿子我都看了,邵建文章总体我是赞同的,个别细节上有所质疑,没有打算对其辨析,此后又有作者写出两篇,质量不太高,也无意与之商榷。直到许良英、王来棣老夫妻的文章出现,许先生显然批评了邵建,而且用词还比较严厉,但许先生文章显然不符合现代宪政理论,对雅典民主进行了不恰当的赞誉,而这些赞誉则无从解释历史,从许先生例举书目即可看出,几乎没有一本属于现代宪政理论范围的。许先生文章的问题在于,在雅典民主与现代民主之间,他没有给出一条界线,而法国大革命正是对雅典民主的现代实践,最终以悲剧收场,小文所要阐述的正是这样一段实践的过程,主要功能是辨析和介绍,文章本身没有太多“殷鉴”方面的意思,或者说“殷鉴”在这篇文章中没有突出位置。

任何一种历史都不会在单向度上重现,因而,“殷鉴”之说原本是各类文人的自作多情。但,又无法不多这个“情”,思维,意味着对这个世界一切存在的思考、考察、比较,在某种意义上,即便存在一种“过度殷鉴”,那也是必须的,否则,无法反映人的思维的本身状况。

泽兄所言:“作为活的制度的民主制,是一项为人类所共享的制度成就和文明成果,今日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所取得的制度成就,也就是后民主国家所欲师法的目标。”这是一种政治实践,即便“师法”,搞清楚各个相关环节也是必要的。在小文中没有提到问题有:国家内部的政党竞争和监督,政党在行政方面的竞争和在议会方面的竞争,院外各类压力集团的作用,等等,本来想进去的,因为太长和可能会遇到发表障碍,就一一省略了。

最后,俺说个“殷鉴”的结果:某团体,曾经很像雅各宾,如今更像国社党。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10 08:31

16# feilian
齐泽克此文,fei兄能否给个链接?
作者: 亚平    时间: 2011-5-10 09:21

17# 周泽雄  

先给泽兄说下小文出笼背景。

在小文中没有提到问题有:国家内部的政党竞争和监督,政党在行政方面的竞争和在议会方面的竞争,院外各类压力集团的作用,等等...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1-5-10 03:12
老网提出的这几个问题,点到了现代民主的关键所在。简言之,竞争性政党制度(强调竞争性以区别于所谓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现代民主的核心要义(区分民主、专制的主要标志),而最高领导人由国会(议会)选举产生、或由全民直选产生等等,不过是民主的不同形式而已。从台湾的政治转型历程来看,1986年9月28日民进党的正式成立及其后的公开登台(国民党开放党禁),可谓台湾民主化的里程碑,而此前竞选后援团、美丽岛杂志社、编联会、公政会等政治性团体的活跃表现,可视为台湾政党政治的雏形和预演。民进党成立后,到取代国民党在台湾的执政权,又过去了十四年,但在2000年前后,也就是拿90年代后期的李登辉执政时代、和2000年之后的陈水扁执政时代相比,在宏观的体制背景上,已经没什么根本性差别了,一些大的权力运做方式、比如最高领导人和最高民意机构成员的产生方式,在李登辉执政前期就已改革完成。实际上,即便是在台湾的威权体制时期(动员戡乱时期),更多的也是“两蒋”个人凌驾于体制之上,而不是国民党整个政党凌驾于体制之上,“两蒋”当然有能力操纵立法、司法,但不等于“两蒋”以外的其他国民党高层也可以随意向国大、立法院、司法院发号施令,而理论上讲,“两蒋”拥有超常权力也是有其合法性的,因为在国大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中,明确授予了总统的紧急处分权,规定特殊时期总统权力可超越宪法,但这仅止于动员戡乱时期,一旦回复正常,总统的权力就要受到宪法的约束。这些都为后来的平稳过渡、顺利转型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
作者: 远眺云海    时间: 2011-5-10 14:52

这文章的问题提的很好, 但是呢,还是没有说明白....
作者: feilian    时间: 2011-5-10 14:56

本帖最后由 feilian 于 2011-5-10 16:47 编辑
16# feilian  
齐泽克此文,fei兄能否给个链接?
showcraft 发表于 2011-5-10 08:31
不是网络上的东西(洋人有著作权、版权。我读的是书。齐泽克文章中说天朝今天是“野蛮的独裁”,精英们喜欢这样的资本主义,工农看来,“是国家将对普通人掠夺的合法化,是使他们无产阶级化,“资本主义的东洋独裁“。云云,他去年来上海演讲没有见有人传说老齐说了这些。这些洋人很坏,招待他们吃喝玩乐是公款,享受了回到自由世界说,中国左派与他们的联系就反帝、反霸而已,以前《帝国》作者师徒俩人回去后笑谈上海招待他们的人拍他们马屁,讨好他们,回去也说了一大通与齐上述半斤八两的话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10 15:04

呵呵,齐泽克安德森等西左对中国的批判不少入木三分,和国内那些左派决不可同日而语,我也转过一些他们的文章。
作者: feilian    时间: 2011-5-10 17:58

呵呵,齐泽克安德森等西左对中国的批判不少入木三分,和国内那些左派决不可同日而语,我也转过一些他们的文章。
showcraft 发表于 2011-5-10 15:04
现在大学有钱,请洋人来装点学术门面,必须安全请洋人左派来挂名当名誉教授、演讲等等,某出不少了良心公共知识分子法学大师的政法大学请了一个美国研究全球各国腐败专家党名誉教授,那些左派也都来中国混点享受、国际名誉,这个专家被允许讲授的专题“美国国会及其选举腐败”,最近读到该专家的专著,他百思不得解的一个问题,为何中国腐败这么严重,他得到数据样本中国国民相互对异己群体都是很信任,对官员也很信任(社会学调查腐败的一个重要指标,体现社会道德下降指数),我想这些调查及其指标是该大学良心公共知识分子给他吃的药/。
作者: jianmin    时间: 2011-5-11 19:27

学习了,
许良英、王来棣:从“专制的对立面”的争论看民主启蒙的艰巨
 一、事由

  最近《炎黄春秋》出现了3篇关于专制的对立面问题的争论。首先是2009年第9期上邵建的文章《民主与专制的百年迷途》,认为“ ...
jianmin 发表于 2011-5-6 11:56
最后,回到争论的主题:专制的对立面是什么?是民主,立宪,或自由?专制是一种政治体制,掌握统治权力的是一个人或一个少数人的集团(寡头)。民主是一种相反的政体,政权由全体公民掌握,即“主权在民”。“立宪”是指以宪法为根据建立政府,而宪法必须包含两个基本内容:(1)保障每个公民生而具有的各种权利;(2)约束政府的权力,严禁它从事任何超越宪法的活动。由此可见立宪不过是民主的一个方面的内容,不是与民主并列的。至于自由,它不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是指国家和个人的一种精神追求。亚里士多德说:“民主的精神是自由。”斯宾诺莎(Spinoza)说:“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抽象的理想目标只有具体化为政治体制民主后,才成为专制的对立物,而抽象的理想目标本身并不是直接可与专制体制相抗衡的实际力量。专制与自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说自由是专制的对立面,是不合逻辑的。

  从这次争论看来,当前我国知识界对民主的历史上和理论普遍缺乏深入了解,一些常识性的概念往往被捕风捉影地误解。为了实现现代化和全球化,中国只有回到五四,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求助它们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要重新开启五四的民主启蒙,首先必须启我们自己的蒙,对自己过去所接受的各种思想进行彻底清理和反思,从人性的高度审视一切。我们深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心不可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邵建和不同,关键在这一段,看来,这些最关键的概念,连这些海内名士也是人言各异的。基本上是鸡同鸭讲。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1-5-11 23:25

26# jianmin



国内学者对这个方面的分歧,我的个人感觉,原因是大多数中国学者对欧洲的历史演进路数不够了解,对欧洲国家内部的结构缺乏足够认识。其实欧洲思想家的理论阐述有着强烈的现实性,除哲学形而上学色彩浓厚以外,尤其政治学,许多定义、概念、论述,都可以在历史实际中找到对应关系,通过它的历史,很多理论上的观念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反之,多半会说的云里雾里。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11-5-12 06:29

如果将修辞与史实混起来谈,那就越搞越糊涂。

民主,按照最初的语义,也就是“主权在民”,也就是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体制,是关于“治权”的,是市民的自治。雅典的市民自治曾为斯巴达人的征服而中断,也就是“他治”终结了“自治”,这样,他治是雅典民主的对立物;再比照地说,雅典与其附属城邦,也就是“殖民地”的关系看,若雅典实行的是“民主”,那么那些殖民地就是被雅典人“他治”。

但史实不仅如此。在雅典人看来,危害并致使雅典人丧生“民主”的并非只有“他治”,还有“僭主”。在这个意义上,但凡借用国民表决形式得取治权而剥夺民权或压制民意的,都可称作“僭主”。这样,希特勒就是“僭主”。在这个语义中的“民主”并非是“治权”,而是实现或形成治权的方式,而并非治权本身。

作为“治权”的“民主”,与作为民意的“民主”,两相不同,相互对立,也就是,民主的对立物就是民主。国民权利意义上的民主永远与国家治权意义上的民主相互对立,也即“权利”与“公权力”的对立关系。

比照大不列颠的王权与法兰西的王权,可知,专制(法兰西)的确是自由的对立物。对英格兰语苏格兰合并之后的不列颠,实在没有人将其王权称作“专制”。反之,诸邦合并后的德意志,人们称作俾斯麦独裁,乃至专制,而并非德皇的专制与独裁。但这样的专制,仍可以以德皇的罢黜而黯然下台。

在欧洲,中世纪时代,治权的结构与今天不同:罗马教廷的权力,王国的王室权力和大公国的与自由城邦的治权,相互抗衡并制约,所以没有专制与独裁;中世纪之后,法兰西、西班牙的王权上升,宗教教权国有化,也即establishiment church,教廷的权力式微,专制与独裁才成为重要现象。

二战之后,随着国家主权的国际关系的确立,随着殖民地时代的终结,赋予“民主”以新的定义。这个时代的“民主”与以往的历史不同,也与五四时期,更应该称作“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民主”多有差别。新文化运动是紧接着辛亥革命以及护法运动的一场大思考,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按照他本人的解释就是democracy,也即“民主”。陈独秀等们提出的德先生,仅仅是个术语概念,图腾符号而已,没有本质的确立,没有说明自己与孙氏的“民权”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作者: 亚平    时间: 2011-5-12 09:43

知识界的人研究民主问题,往往偏重于理论阐释、逻辑推演,而忽略实际的政治运作,很多问题的探讨,有理论价值,而缺乏运作层面的现实针对性。比如,我长期关注台湾问题,我认为,在台湾目前的制度框架的约束下,出现“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选举希特勒上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便希特勒上台,将台湾引向法西斯道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另外,讨论“该不该”是一回事,实际的走向及可能性则是另一回事,比如,我记得余杰有篇文章,探讨中国该实行两党制还是多党制,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同时探讨过台湾该实行两党制还是多党制。以我对台湾政治的了解,在好几年前,我就断言,台湾政党政治必定会从多党制走向两党制,这个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要知道,决定制度设计的,不是知识界的某些人,而是参与博弈的各政治集团,国民党一直以来试图完成对泛蓝势力的整合,排挤亲民党和新党,因为在很多时候,这两个小党对国民党的决策常常不予配合,形成很大的掣肘,而且还抢占国民党的票源,同时民进党也有意愿完成对泛绿势力的整合,打击台湾团结联盟,所以,国民党和民进党在这一点上的利益取向是一致的,最终两大党联手在立院通过了立委选举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的决定,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后,等于是基本上剥夺了其他政党和独立候选人(如陈云茜、李敖等人)当选立委的可能性,于是立院就成了国、民两大党的天下,台联、亲民、新党被彻底边缘化,完全丧失了对台湾政治的影响力。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制度设计,而制度设计的背后,是权力的角逐。就中国当下的语境来看,探讨先民主、还是先宪政、或者直接提宪政民主,我觉得有一个前提不解决的话,基本上都是镜中月、水中花,那就是我上面回复中已经提到的竞争性政党体制,没有这个前提,所谓的“主权在民”固然不可能,“限权”也是绝不可能的。如果说,资本家的本性是要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党政机关的本性就是要追逐权力的最大化,我十多年前到机关工作,先后更换过三个部门,十多年里,这三个部门的权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张,都把原来不归它管的一些事情硬揽了过来,而权力扩充的结果,就是自身利益的增进。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11-5-12 17:43

亚平所言“政治运作”,说到底还是某种政治设计,而且以“多党制”与“两党制”来说明,似乎也与“民主”这个论题小有不合。台湾对民主的抉择,是在蒋经国的末期,要么选择诸如郝柏村式的传统政治精英,要么就是李登辉为代表的新兴知识精英。这样说法的意思是,不考虑党外势力的情形下,国民党的内部也裂解了,形成两个相互对立,意识形态和实际利益上的集团。蒋经国对台湾的经济和民生治理依靠的是知识精英,这些精英是台湾走上高技术发展道路的根本保证与基本条件,而且,这些知识精英大多接受过欧美的现代教育,与美国知识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不仅散布在政党内部,更还在各个经济领域执领风骚,其实力足以与那些老派政治势力抗衡,甚至超出。

这样,虽然形式上看似还是一统的国民党,但本质上已经形成国民旧党与国民新党,两个不同的思想与政治体系。台湾的政治民主由是开来。当然,国民旧党有着外来的背景,而国民新党内中多有本土根基。总之,台湾的民主是多种力量抗衡的结果,并非是制度设计的安排。这种抗衡,在蒋经国末年时期,之激烈,让蒋经国痛心与懊恼不已。虽然蒋经国多有关于一党执政不可为继的话语,但仍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未来政治格局,他有明确的方案。
作者: 亚平    时间: 2011-5-12 23:49

回大苗兄,1、关于民主、宪政的区别,关于你在上面回帖中对民主的一系列阐释,我是清楚的,但我为什么要把民主和政党政治捆绑在一起进行讨论,原因我已经说过了,我认为,在中国当下,一党制下,民主也罢,宪政也罢,绝无实现可能。脱离竞争性政党体制而谈民主,我觉得缺乏现实针对性。2、蒋经国从未将郝柏村式的旧军人列为接班对象,他的选择对象,要么是李登辉,要么就是俞国华、李焕,而即便是俞国华、李焕,还包括蒋经国早年任用的一批技术官僚,也都是留美的知识精英,他们和李登辉之间的矛盾,更多体现在权力之争上,未见得在理念上有多大差异。3、我所谓的“政治运作”,不是某一个领导人个人对未来的设计,而是参与博弈的各政治集团通过权力角逐所达成的结果。至于蒋经国个人,他对终结一党专政是有心理准备的,民进党于1986年9月28日成立,成立的地方是台湾的圆山大饭店(相当于在大陆的钓鱼台国宾馆成立一个异议组织),其过程受到了国民党、蒋经国的全盘监控,蒋的隐忍不发、并在其后不久公开宣布开放党禁,在这一点上,蒋还是相当了不起的。
作者: 亚平    时间: 2011-5-13 08:58

转型前的台湾,和大陆的当下相比,在政治环境、民主的生长空间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台湾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有一批本土精英当选为县市长和省议会议员了,比如高玉树、余登发、黄顺兴、吴三连、李万居、郭国基、李源栈、郭雨新、许世贤等人,在当时的台湾省议会,有所谓的党外人士“五龙一凤”之说,民进党的第三、四届主席黄信介,也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先后当选为台北市议员和增补立委。返观大陆,一直到当下,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上县、区级人大代表的,仍屈指可数,而且各地正在设法封杀独立候选人的竞选之路。


李登辉接替蒋经国出任台最高领导人,是有一定偶然性的,在蒋经国去世前几年,台湾的权力格局是很清晰的,蒋之下,沈昌焕主持总统府事务,俞国华主行政,李焕主党务,郝柏村掌军,李登辉虽贵为副总统,实际权力却有限。蒋任期未满仓促离世,按照宪法规定,自然由李登辉接任总统一职。李后来的巩固权力之路,虽可说是手法老道,但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利用了高层人物的私心私欲,合纵连横,分而击之,先是利用借口逼退了与俞国华先后担任过蒋介石秘书、同为“官邸派”代表的沈昌焕,然后以行政院长为诱饵、联手李焕逼俞国华辞职,再以相同的招数联手郝柏村逼退李焕,之后又与时任民进党主席的许信良联手修宪,将总统对行政院长的提名权修改为可以直接任命,等于是把作为行政首长的行政院长降格为总统的办事员,而作为当时反对党最高领导人的许信良,竟然肯配合执政党领袖扩充总统权力,是因为许自认为今后也有机会当选总统,他希望等他当上总统后,也能拥有不受立院制约的直接任命阁揆的权力,他哪想得到以他党外运动元老、民进党两届主席的身份,会在党内初选中败给小字辈阿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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