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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买房钱突然化为乌有 海口市把几百购房者逼往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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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1-5-10 23:26
标题:
买房钱突然化为乌有 海口市把几百购房者逼往绝路
大地寒锋
这真不是一个容易淡定的时代,没想到有一天我也需要上网说事,并且跟朋友自嘲,已经做好了被跨省的觉悟。
标题里说了,也是“房”事,准确点说,是西海丽景,秀英区“打违”的典型。电视台今年曝光了三次,用的语调很正确:打击违建,大快人心!记者朋友可能不知道,那堆建筑可不属于开发商,两年前,西海丽景就已经销售完毕,那是几百市民的财产和梦想!我们看着它一天天建起来的,充满期待——而且,我们几乎付的全款!
今天,开发商通知我们,土地要被收回了,我们的房子没有了,我们东挪西凑的买房钱也没有了,他们无力赔偿。事到如今,正直的朋友可能要说我们活该,谁让我们买不规范的房子。说得对,我们也像祥林嫂一样,自怨自艾,当初为什么买西海丽景,为什么付全款,落得鸡飞蛋打。
这是为什么呢?
那正好是两年前。当时,还没有“国际旅游岛”,没有人想到“升值”之类的事情,我们很简单,在海口这么多年了,想安个小窝。
由于在港澳开发区工作生活,我们当时有三个选择:
1.
展兴高新花园,位于南海大道与科技大道十字路口东北片,尚有现房,但是户型很大,都在一百二十平米以上,自认为买不起。
2.
西海丽景,位于科技大道与兴海路十字路口西南片,已经打好了地基。南边还有同一个开发商的现房,我们称之为“黄房子”,是由厂房改造的(这一点很重要),但我们担心产权证办不下来,不敢买。
3.
金美花园,位于兴海路与科园路丁字路口西北片,那块楼盘非常便宜,一平米才一千多。但是周边的住户都知道,那块土地存在较大的纷争,不止土地性质,连土地使用权都有疑问,都认为这才是便宜的真相。就我们亲见,那个楼盘的主体工程早就建好了,但是外装修却很成问题,由一个小工程队敲敲打打一年多,才勉强完成。这样的情况,心里实在发怵,也不敢贪便宜。
所以,我们买西海丽景,实在是最贴切实际、最理性的选择。
看过开发商出示的土地使用证后,我们交了定金,签了预购协议。在预购协议中,开发商说2009年底交房,不过,此后地面工程一直没有开动,开发商的解释是,他们的工程队在其他楼盘赶任务。我们也不作他想,地基已经打好了,跑不脱——最重要的是,当时还是2009年夏天,没人知道房价会涨那么多,所以不懂得焦虑。
于是2010年来了。元月份,海口房价直涨一倍多。金美花园,我们不敢贪便宜的房子,终究办下了产权证,房价直接蹿到八千多。
到了2010年五一,丽景花园也终于开足了马力施工,我们很高兴,也开始忧虑,因为涨价的传言不绝于耳。特别是7月份,听说一些外地人直接付了全款,得到了不涨价的承诺。大家开始坐不住了,也开始到处借钱,以备万全。
楼盘封顶后,估计有近百户付了9成房款,以预购价签订购房合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开发商此时告知,楼盘可能会以二手房的形式出售,不能按揭。而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被动接受,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手里的那点买房钱,已经不可能再买到同样的房子。
这样,我们就把全部身家交给了开发商,满心等待着交房的日子。
进入2011年后,事情开始起变化,一夕数惊。
很不幸,西海丽景被当作了违建的典型(变更土地用途),电视台以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口吻,一再曝光。这于我们而言,实在很难理解——金美花园那么复杂,一点事没有,西海丽景怎么就这么倒霉。
至于政府方面,好像也有所顾虑购房者的利益,给出了“没收实物”的处罚,这是一个很难理解的专门词汇,开发商方面给出了乐观的解释,说既然房子没动,就没有问题。
然而,到了今年五一期间,我们却得到了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房子保不住了。
5
月4日,开发商召集部分购房者开会,通报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要求七天内“恢复原样”——意思是说,从12层拆到5层,恢复到当初的规划。这基本上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私下里,我还取笑说,深圳速度是一天建一层楼,海口速度是一天拆一层楼,不知谁更厉害。
对于这个处罚决定,购房者也有不同解读,有的认为这只是书样文章,明显没有可执行性;有的认为,这可能只是一系列惩处的开始,故意刁难。
联系到之前“没收实物”的处罚,当然更愿意相信前者,没理由前恭后倨啊?
可是,事情的发展恰好是相反的,今天,开发商通知说,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了,我们的房子,以及购房款,将失去所有保障。没有了土地使用权,他们也无力赔偿。
轻轻松松一个通知,夺走了我们所有的希望。
凭良心讲,如果说西海丽景“违建”,实在“违”得不服:
1.
所谓变更土地用途,这只是通行的潜规则,别的不说,金美家园的案例就在旁边,何故厚彼而薄此?
2.
前前后后都是民宅,就它是工业用地,而且两年多了还没有“变更”,这是当初的规划有问题,还是故意为难不给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3.
从开工到现在,已经过了两年多,我们也是步步小心,等到封顶才交房款,早不处理晚不处理,快交房了才处理,这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
4.
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从“没收实物”到“恢复原状”再到“收回土地”,从顾及民情到蔑视民情,这中间是怎样的考虑?
实在很难理解,海口市为什么把几百购房者逼往绝路!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10 23:30
也被共产了
牛逼
作者:
就这样风雨兼程
时间:
2011-5-10 23:46
我是很少跟这种帖的,但是今天看完也忍不住问一句:
无论什么理由土地被收回了,购房者的钱总应该归还的吧?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1-5-10 23:54
钱给了房产商了,房产商造了房子了,房子现在要拆掉了,谁给钱?
作者:
就这样风雨兼程
时间:
2011-5-10 23:59
那这世道还就没个讲理的地方了?怎样着也不该让老百姓花钱买个空气吧?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11 00:02
和石家庄的小产权房差不多,只能自认倒霉了。但是话说回来,石家庄那边历史原因情有可原,海南这边买房的就更多是自己投资思路出问题了,被开放商忽悠了,毕竟小产权房有风险。
作者:
静女
时间:
2011-5-11 14:54
价格涨了那么多,退回房款,也买不到房子了!
石家庄的大量小产权房只要是自己住,也不会被赶走,没有问题的。而且买的时候价格低。当然卖也会比普通商品房价格低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是买来自己住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1-5-11 15:52
这处房产是09年以前就在施工,为什么到2011年钱收完后才处理?这过程中国土资源局是否有失职之嫌?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1-5-11 16:33
我猜,所谓处理就是谈价,问题是房价涨得太快,政府想收的土地金也越谈越高,逐渐高过开发商已收的房价时,谈判就没希望了,房产商也就破产,甚至干脆携款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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