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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高晓松酒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 罚款4千元(图) [打印本页]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1-5-17 15:33     标题: 高晓松酒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 罚款4千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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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酒驾案被判拘役6个月 罚款4千元(图)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 15:34   新浪娱乐 字号:大
高晓松出庭
  新浪娱乐讯 今日(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高晓松酒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判处六个月拘役。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昨日(5月16日),交管部门在法庭里向高晓松宣读了吊销驾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5年内高晓松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昨天上午高晓松出现在东城法院时,身穿橙色号服,手上戴着手铐。虽然精神状态明显不佳,脸庞明显消瘦。交管部门一共对高晓松宣读了两个处罚决定,向其处以一千元罚款和吊销驾照。
  交管部门首先向高晓松宣读了第一个处罚决定,因5月9日高晓松在醉驾时所持的驾驶证超过使用期限,交管部门向其做出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据了解,高晓松本应在4月份更换已经到期的驾照。
  随后交管部门又宣布了第二个处罚决定。高晓松因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在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醉驾致4车追尾、3人受伤。经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驾标准。
  高晓松醉驾案处理进展
  5月9日 22:25
  高晓松驾车在东直门外大街与三车发生事故。
  5月9日 22:55
  因为醉驾嫌疑,高晓松被带回东城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5月10日 1:30
  高晓松血液经检测,每百毫克血液含酒精243.04毫克。
  5月10日 16:15
  高晓松被带上警车送往东城区看守所。
  5月16日 10:00
  高晓松被吊销驾照,同时因驾照过期,被罚款1000元。
  5月17日 14:30
  东城法院对高晓松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1-5-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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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11-5-17 16:44

我怎么觉得有人在嫉妒他?
作者: 水笺    时间: 2011-5-17 17:39

款也罚了,执照也吊销了,还要拘役,这合法吗?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11-5-17 18:09

我是想,高会不会像大虫一样,逢友必饮,饮必狂灌?跟他一起饮酒的哥们都是谁?临了为何不劝他别驾车?还是,劝了,他不听?或者,他就是独饮?是不是去了常去的酒吧?酒保认识他吗?等等等等……
作者: 水笺    时间: 2011-5-17 18:26

电视报道说是已请司机开车回去,等了20分钟代驾司机还没有来,于是一时性起便自己驾车。。。。
作者: 小妖怪    时间: 2011-5-18 08:38

命有此劫!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11-5-18 09:29

二楼的照片是否乌搞?重庆,多云转晴。是不是以后就没有快乐女声,只有红歌会了。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1-5-18 11:28

判断最高刑拘役6个月是否有道理呢?难道是最最严重的醉驾了吗?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1-5-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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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1-5-17 15:58
照片上两个法警肯定不是真的,哪能笑得这么灿烂呢?
作者: 阿吕    时间: 2011-5-18 11:38

10# 何萍
一个是伊能静一个是周立波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1-5-18 11:54

他们仨是中国达人评委,搞就搞这个乌点了嘛!
高晓松这是落在了风头上,或者说,是他顶风作案,正好落了个从重从严从快,该不该就不知道了,但是肯定是活的,……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1-5-18 12:22

  高晓松的辩护词

  我没有任何要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是忏悔,昨天晚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里,看着车窗外面自由的阳光,我就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却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

  因为我的喝酒行为严重侵害了别人的自由,我在自己明知酒醉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不负责任,所以在这特别感谢公检法、感谢管教人员、感谢媒体和社会舆论给我们的教育。

  我认识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这是我自己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国家的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我愿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全部损失,我愿终身做义工宣传不要醉驾,我愿义务拍摄宣传片,我愿告诉每位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遵守法律,珍惜人生,最后还是在这向全体全社会和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作者: 老程    时间: 2011-5-18 21:43

晓松的声明还算明智,过个把月保出来戒酒吧。
作者: David    时间: 2011-5-18 21:50

看起来高还是个不错的艺人。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11-5-18 22:39

自己玩栽了,只好认。
作者: 水笺    时间: 2011-5-22 19:43

   高晓松为什么会放弃辩护
娱乐达人高晓松醉驾案终以高晓松高调认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金四千元结局,这个案子正好发生在中国舆论激烈争议醉驾入刑之际,迅速成为媒体焦点。
在媒体直击的高晓松醉驾案法庭审理现场,有一段对话颇值得玩味。当时,高晓松的辩护律师要以警方办案证据有瑕疵为高晓松辩护,却被高晓松两次打断。对话实录是这样的。

高晓松:“高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已经反复说过了”。

律师高明:“我希望把这个事情完整讲完”。

律师高明:“真正在法律面前来讲,没有说公众人物就一定要比其他人要加重罪过,或加重处罚”。

高晓松:“高律师,我相信法律的公正”。

律师高明:“好的,那我的辩护意见就到此为止”。


不少网民因此赞赏高晓松在庭审上的表现,评论其认罪“态度端正”,“是个纯爷们”,“是个绅士”,“有担当”。
高晓松是不是个“纯爷们”,自有公众评价,但他在庭上两次拒绝律师的辩护,却让人感到有些惊讶。在法庭上,为自己实施辩护是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为当事人辩护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按照常理,高晓松应该像大多数嫌疑人一样支持律师在法庭上为自己争取合理权益,但现场上他为什么却断然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呢?
细究其中原由,当然可能有高晓松真心认罪忏悔,毫不抗拒法律制裁的因素在内,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作为理性人,高晓松其实心里也明白,在前段时间药家鑫案因律师高调辩护引起全民声讨,几乎把全民都变成法官的社会现实下,作为一名紧接着犯案的名人,老老实实认罪,求得舆论原谅,或许是一种最有利的选择,积极辩护,弄不好就变成人人喊打,反而更受其害。实际上,高晓松面对的是两个法庭,一个由法官组成,一个由舆论组成,孰重孰轻,人人心里有本帐。
即便“积极认罪”只是高晓松的一种手段,但只要他做到了,总归是对醉驾起到警示意义,本来没必要进行一些“诛心”性质的讨论。但问题是,高晓松的弃辩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一种博弈,这还反映了当今社会上的一种不太好的倾向。近年来,杭州飙车案、李启铭案、药家鑫案等几个引起群众广泛关注的案子掀起轩然大波,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已变得越来越大,除了人们担心的舆论影响司法中立之外,现在似乎还开始出现迫使当事人不得不放弃自我辩护这一类基本权利的苗头,长此以往,必有恶果。法制社会不是靠当事人放弃辩护权建成的。
像全世界一样,中国司法讲究的是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曾实施犯罪,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都应视其为无罪,在这一原则下,司法公正应该体现为判决的公正,而不是嫌疑人是否积极认罪、态度是否端正。但当前公众和舆论却被另一种倾向把持,似乎认为那些有实力影响司法公正的当事人只要不老实认罪伏法,就意味着他试图嚣张脱罪对抗社会正义......在高晓松面对的两个法庭里,一个法律为准绳,一个以“大快人心”为诉求,而且这两个法庭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司法公正并不等同于重判,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的公正,就算高晓松被无期又有何价值?不妨假设,在高晓松醉驾案中,如果高的彻底认罪只是替某个朋友顶缸,那他还算不算“态度端正”?如果高的律师发现某警察办案证据造假,高却阻止他说出来,判决结果能否依然是“司法公正”?这些当然都是假设,但道理不变。
舆论关注可以监督司法公正,这在当下的中国有其重要现实意义,但如果这种关注强大到足以影响司法的程序正义甚至司法中立和判决,那就得不尝失了,因为前者只是法律的助力,而后者才是法律的基石。舆论压力确实可以强大到使高晓松们畏惧服软,但这恰恰说明,更应该在报道中遵守无罪推定原则,而我们的媒体却常常喜欢越俎代庖,审判还没开始,舆论已先行为嫌疑人定罪。

在西方,IMF总裁卡恩涉嫌性侵犯案与高晓松案几乎同时发生,也在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在卡恩案中,有媒体刊出了一些卡恩戴手铐的照片,引起激烈争议,因为在法兰西等国,法律是禁止在法庭确认有罪前播出当事人戴手铐或受到其他人身限制画面的,因为这体现了媒体的倾向性,损害了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很多国家还禁止媒体拍摄法庭照片,其目的也一样。当然,在中国还没有这种规定,所以人们看到,高晓松狼狈不堪的庭审现场照片被传播的四处都是。



最后摘一段网友在微博上的留言:高晓松如果不想要辩护人,他完全可以不请律师,但把辩护人当做摆设,经媒体报道,只能使老百姓对辩护律师的误解加剧,现在生活中很多普通人还把辩护律师认定为专替坏人说话的角色,多次在法庭上见到当事人朝辩护人咆哮,骂他们心黑。这也应该是李庄被审判的民意基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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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11-5-22 20:11

当时媒体称高晓松两次打断律师不让再辩护,我曾经心理很阴暗地想过,高可能认为这么做更有利于自己,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高不仅明智,也的确有担当。
关于舆论干预司法的问题,我觉得还是不应该通过压制舆论以谋取司法独立,而应取决于法官个人的素养。
作者: 燕尾服    时间: 2011-5-22 20:31

错就是错
幸好没人伤亡
万幸
以后戒酒就是了
创作灵感是良心
不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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