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必放鞭炮吧~~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1-5-20 12:41
药家鑫案二审庭审结束,维持原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邱晓云 发表于 2011-5-20 12:26
对于久见法律不能惩恶扬善的人来说,是值得放炮庆贺的! 如果法律能一直这样惩恶扬善,也就没人放炮了。此炮,庆贺的是“难得”!!! 半醉汉 发表于 2011-5-21 02:18
一 希望药能够多想想他在人世间的快活时光,尽快找到他的天堂。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1-5-21 07:09
每次看死刑判决,觉得最好笑的就是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了。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1-5-21 06:34
人民庆贺的是弱者“难得”的胜利! 半醉汉 发表于 2011-5-21 22:34
每次看死刑判决,觉得最好笑的就是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了。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1-5-21 06:34 这个不好笑。据说法国的刑罚中,有“剥夺公民权(终身)”这条的。 psyzjs 发表于 2011-5-21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