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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陈志武: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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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wc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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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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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本帖最后由 showcraft 于 2011-6-19 09:53 编辑
过去二十几年中国轰轰烈烈的改革实践,不仅带来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生活内容的改善,而且也似乎在一些方面挑战了现有的经济学理论,比如制度经济学。由于制度经济学大师—道格拉斯R26;诺斯1993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一瞬间我们都认识到制度资本或制度成本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可是,当转过身看看中国的市场制度环境与法治水平,我们又开始纳闷:中国的法治与产权保护还相当欠缺,可是这些年中国的GDP却以年均超过9%的速度增长,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中国特色还真的能使在其他国家成立的结论在中国就行不通?真的是中国有中国的经济学、西方有西方的经济学?
制度资本与制度成本
本文的主题属于制度经济学范畴,探讨的角度有两个:第一个是“为什么”这些制度机制是必要的,第二个是“如何”构建这些必要的制度机制。
制度经济学判断制度优劣的最重要标准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发生与深化。如果一国的制度有利于交易市场的容量最大化,有利于经济的深化,那么我们就说该国具有高的制度资本。不利于市场交易的制度则使交易的成本变高,这种成本通常被称为“制度成本”。当然,制度成本不仅仅指在市场交易发生过程中所实际要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包括由于制度障碍而根本无法做的或选择放弃的市场交易(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包括“本来可深化的市场”但因制度障碍而只能半途而废或者勉强发展的市场。
制度经济学关注的核心是产权保护与合约执行机制。这个听起来似乎很狭窄的主题实际上包括了一国制度的方方面面,包括法制、政府权力与制衡结构、司法独立,等等。比如,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最后归结到对私人产权与合约权益的侵犯,因此对行政权力的制约问题最终也是一个产权、合约权益的保护问题。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产权保护与合约执行是经济深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可靠的产权与合约权益保护制度,人们就无法预期从事市场交易、从事投资的结果,不能知道从交易、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能否属于自己。而经营、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将迫使人们停止交易、不愿做出投资,即使他们想进行市场交易,交易成本也可能高得令人望而却步。于是市场发展会停滞不前,经济增长无法持续。①
对中国经历的一种解释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近二十几年中国的制度在不断朝着有利于市场交易的方向变迁,但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其离真正的市场制度结构还相去甚远,特别是产权保护制度变革还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可是,这些并没有阻碍中国经济在近二十几年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这种经历似乎否定了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命题。
其实则不然。促使经济增长的资本包括自然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制度资本。即使一国的制度资本欠缺,但如果其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出奇的丰富,那么这两种资本可在一定范围内弥补制度资本的不足,也就是说,人力资本和制度资本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在给定的人力资本与自然资本的情况下,如果想挖掘其最大潜力并使市场达到最深化的地步,那么制度资本则是决定性因素。
我们可用劳动力成本和制度成本在一定范围内的替代性来解释中国过去二十几年的经历。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也相对很廉价的劳动力,这种劳动力优势在经济增长初期可以弥补、对冲高制度成本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一道理,我们不妨想象这样一种局面。假如郑州市要盖一栋特别的仿古中国戏剧大院,用料全部是传统的青砖青瓦,并且声称要用在全国能找到的最好的泥土烧出的青砖青瓦。结果其建筑公司找到江西景德镇,决定从景德镇买来1 000万吨泥土,每吨售价为100元,共10亿元。
为了说明问题,假设大家对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都不放心,没人相信正式司法解决合约纠纷的能力。现在的局面是,景德镇卖方在没有收到付款之前不肯发货,而郑州建筑公司又声明在没有收到货之前决不付款,原因是在没有可靠的正式司法的情况下,双方都不相信书面销售合约能值几个钱。怎么办呢?有两种选择:双方要么选择“绝对不跟陌生外地人交易”(那么经济会无法发展),要么通过某些运作上的安排来规避“交易制度风险”。
一种规避交易合约风险的办法是把这笔“大交易”分成100份“小交易”,每次运10万吨泥土,等两天将泥土运到郑州之后,郑州方立即付给景德镇卖方1 000万元。这样,即使哪一次郑州方不能付款,卖方最多损失掉1 000万元,而不是整个交易的10亿元。但问题是,如果分100次交货,而每次“小交易”又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完成,那么整个交易需要200天才能完成。相比之下,如果正式司法能够非常可靠地处理合约纠纷,那么双方就能以交易合约为准,签约即可发货,整个交易可在两天内完成,而不是要等200天。
在这里“制度成本”包括以下几项:第一,郑州的中国戏剧大院工程被拖后200天,而不是立即就可以开始。当然,如果整个经济的市场交易环境都是如此,那么整个社会里人们在单位时间能创造的价值整体上就会很低,也就是生产力很低,每人每年能完成的交易次数和交易量都会很少,经济增长就慢。当然,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市场(比如跨区域市场)可能根本不会发展。第二,本来两天可以完成的交易被拖延到200天完成,在中国或许还能接受,原因是劳动力成本低,而且劳动力数量也多,只是“多辛苦一点而已,忍一忍就过去了”。相比之下,如果是在劳动力成本高的国家,这种规避交易风险的安排显然难以执行。换言之,正是由于廉价的劳动力,我们才有对冲高制度成本的可能性。第三,正因为制度资本的欠缺才使人们单位时间的产出(生产力)不可能很高,每天能创造的价值很低,这反过来又使人们的收入也不可能很高,迫使劳动力收入只能很低。因此,制度成本的最终表现形式是人们的低收入水平。
上面的例子只是谈到一类制度缺陷。制度障碍也可以体现为那些各式各样的行业准入审批、对市场的行政管制,还有许多灰色和朝令夕改的规章。这些都拖延了创业时间与交易速度。比如,从申请注册公司到真正能得到营业执照、开业这一层层审批过程是创业者要经过的第一道关,走完这一道关所需时间的长短基本能反映一国、一地区的制度环境有利于还是不利于创业和更广义的市场交易。可是,审批步骤数仅反映了书面文件的要求,实际运作的过程可能会长短不一,尤其是不同国家的政府机构效率千差万别,同样内容的审批在不同国家所需的时间会大相径庭。Djankov、LaPorta、Lopez-de-Silanes 和Shleifer 4位教授在2001年对85个国家完成这一审批过程所需时间做了估算① ,结果发现加拿大最快(只需2天),美国需7天,意大利最长(121天),在中国需要111天。
为了弥补这些制度成本、规避交易风险,人们不得不格外勤奋、一天多工作几小时、少拿些收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周七天都不分白天黑夜地在工作,晚上十一二点还在通工作电话,这是我们为制度成本必须付出的代价。按照茅于轼先生的说法,我们中国人比世界其他民族都更勤奋,但我们却还是那么穷,道理也在这里。苦力和众多的廉价劳动力可以在经济增长初期弥补制度资本的不足,这是中国经济得以增长的重要原因。
经济增长靠什么?
在制度资本欠缺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仍能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增长所依赖的行业,也就是,制造业的发展和服务业的发展对制度环境有着截然不同的要求。众所周知,中国这些年主要靠以出口为导向的制造业吸收外资、发展经济,使中国逐步成为世界工厂。这种政策选择不仅发挥了中国的劳动力优势,让众多廉价劳动力能够如上所说的那样弥补制度成本,而且在目前和当年的市场制度架构下也差不多是唯一可行的发展政策选择。
任何市场交易所需要的制度支持包括两方面:第一是消费者权益或买方权益的保护机制。如果买方事后发现所买东西并非如卖方所说或者是次品,那么买方可以诉诸正式司法。虽然在商品交易中往往除了收据外并无正式合同,但至少有某种隐性合约(在你决定买那样“东西”时,你和卖方对所买的“东西”是什么当然有起码的共识),因此由产品质量或产品规格引起的纠纷也属于合约纠纷的一种。第二是交易双方的信息披露机制,可信的信息披露是帮助买方准确评估交易产品的价值的必要条件。对这两类制度机制的要求程度会因各行业自身的特征而有所差异,有的行业对这两类制度的依赖性弱,而另一些行业则会很强。
以汽车制造业为例,在汽车买方(消费者)和卖方(制造商)之间交易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它有式样、颜色,买方可打开汽车查看各部件的设计、做工、组装,也可自己试开一次或多次。
按照前面谈到的两类制度要求看,正因为汽车是有形物,也可以让买方多次试开,等等,这种商品交易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较低。就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而言,汽车交易对正式司法的依赖性也较低,因为即使正式司法不可靠,即使产品责任与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可靠保障,张三们、李四们或许可以在交钱买车之前多试开几次、多找几个懂车的朋友帮助检查几次,这些举措可以大大降低买方被骗的可能性,是规避交易风险的手段(于是,“即使正式司法不可靠,也还行”)。这里的关键是交易的客体是有形、有色的物品。
服务业(第三产业)则不同。以证券市场为例,深发展卖给股民们的东西是一种金融合同,是一份写在纸上的许诺。交易的东西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味道、也没有声音,这种合同所保证的权益可以值很多钱,也可以一文不值,关键在于上面讲到的两类制度保证是否可靠。第一,投资者能否得到关于深发展的公正可靠的信息?这不仅要求上市公司经常披露相关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要有不受控制的新闻媒体去独立地验证信息、挖掘有损股东权益的内幕,因此新闻自由、信息自由至关重要。第二,是否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及相匹配的司法体系与诉讼程序?这也是一种特殊的产权保护、合约权益保护问题。如果没有可靠的保护合约权益的制度机制,那么股票所代表的金融合同就没有意义,当然就一文不值。
从上面的比较中我们看到,制造业远比第三产业特别是金融业容易发展,前者所依赖的交易市场相对于后者不容易被骗(尽管在绝对意义上任何产品交易中都会有欺骗的空间),因此制造业市场的发展对制度机制的依赖性较低。而第三产业所交易的是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服务”或“许诺”,道德风险和阿克洛夫(Akerlof)所讲的“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在制度资本欠缺的社会里,这种市场、行业更容易停滞甚至关闭。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的阿克洛夫,其最主要贡献是他在1970年发表的《柠檬市场理论》一文①。他的基本论点是,如果旧车交易市场的信息混浊,让买方无法分辨“好车”和“坏车”的话,那么在旧车市场上不管是好车还是坏车,买方愿意出的价格就只能基本一样。如果长此以往,那些有“好车”的人自然就不再愿意参加这种混浊市场上的交易,会选择退出市场,使市场上剩下的旧车只能越来越差。看到这一局面后,买方愿出的价格当然只能越来越低,迫使那些有“较好车”出售的卖方也选择退出市场。依此下去,到最后旧车市场就会无人光顾。这种“逆向选择”过程最后只会促使市场关闭,而不是促使其发展。
汽车市场与证券市场相比,虽然都面对着信息混浊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但前者的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远较后者的要低,因此对制度机制的要求也低。这就是为什么制造业在中国也可以发展(更何况制造业能最好地发挥中国的劳动力优势),而证券市场在中国则发展艰难。
下面我们重点分析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否真的对新闻媒体的自由度、对法治有这么强的依赖性。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首先在图2–7中把107个国家按其1990年的新闻自由程度分成三等份组②。之所以根据新闻自由程度将这107个国家分组,是因为媒体报道的自由度最终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信息环境的可信度、客观度和完全度。一般来讲,媒体言论权受到的限制越多,它们就越会只报喜不报忧,愿意收集信息的程度和范围也都将大打折扣。结果是,一方面市场参与者能得到的信息的失真度与片面性就越大、客观性就越低;另一方面虚假信息的可能性也越大,那种社会里市场信息的混浊程度只能越高,到头来,以无形产品(服务)为交易对象的第三产业在那种国度里就越难发展。
图2–7 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依赖于开放的新闻媒体
图2–7给出在2002年时三组国家的第三产业占其GDP的平均比重①。一般讲,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越高,说明该国的第三产业越发达。由图2–7可见,新闻媒体最自由的国家其第三产业也最发达(平均占GDP的62.39%),媒体最不自由的国家其第三产业最不发达(占GDP的48.49%)。
为了进一步依靠107个国家的数据验证我们的命题,我们再以1990年的新闻自由评分、1990年的人均GDP以及那时候的法治水平作为起点解释变量,然后用这些变量来解释从1990~2002年间不同国家的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工业)年均增长率之差。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在这12年间的增长速度有差别,那么,我们想知道这两个产业的增长速度差到底跟起初的制度因素和人均GDP有无关系。这种回归分析比图2–7中所作的相关性分析更能帮助我们得到关于因果关系的结论。回归分析的结果是:1990年新闻媒体越自由的国家(或者是越富的国家),?随后的年度中其服务产业相对于工业增长得越快。因此,一个基本的实证结论是:如果一国的新闻媒体不开放,那么其制度环境相对更适合发展制造业工业,而不利于发展第三产业。这一实证结果跟我们的理论命题完全一致。
除了新闻媒体这一制度机制外,我们也可以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与产权保护的关系。根据一国对产权保护的程度我们先把各国分成三等份组,然后将每组国家在2002年第三产业占GDP的平均比重放在图2–8中。图2–8表明,产权保护最好的国家,其第三产业也最发达(占GDP的64.90%);而产权保护不好的国家,其第三产业最不发达(占GDP的52.47%)。前面谈到,制造业与第三产业对产权和合约权益保护有着不同程度的依赖性,制度资本欠缺的国家不利于第三产业发展,图2–8从产权保护的角度也证实了这一结论。
图2–8 产权保护与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
最后,图2–9比较中国与印度的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在1980年,印度第三产业占GDP的36.6%,中国第三产业占GDP 的23.8%。但到了2002年,这两个比重分别为50.7%和27.5%。同一期间,印度的第三产业在其经济中的分量增加了14.1%,而中国的只增加了3.7%。一方面,这说明中国并没利用制造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带动第三产业的同步或更快步地增长,没能发挥出更大的内生增长潜能;另一方面,中国与印度在同是人口众多、劳动力廉价的条件下,各自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发展相应的行业:中国选择了制造业,而印度则利用其相对的制度资本优势发展服务业。
图2–9 中国与印度的第三产业历年占GDP比例
为什么强调第三产业?
说到这里,一个自然的问题是:为什么在第三产业对制度机制的依赖性这么强的情况下还要推动制度改革来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答案在于两个方面:首先,制造业的经济增加值低、利润率低,是“硬苦力”活,而服务业的增加值和利润率相对要高。其次,第三产业是经济持续增长、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的关键点所在,靠“硬苦力”的制造业是无法在国际竞争中获取更大份额的。而且,在当今世界上决定一国竞争优势的已不再是自然资源的多少、土地是否肥沃宽广,而是取决于你的制度机制是否最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发生、使交易成本最低。在现代运输技术、通讯技术出现之前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早期,跨地区经济市场还没完全形成,那时的市场交易可能依赖道德规范、习惯法即可,有没有新闻媒体(更不用说开放的新闻媒体)、有没有可靠的正规司法可能并不决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竞争优势,那时“地大物博”决定竞争优势。但今天不行了,在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交易中与你交易的不再只是熟人、本地人,而越来越多的是外地陌生人和外国商人。道德规范、习惯法已不够用了,只有可靠的正规司法和开放畅通的新闻媒体才能促进交易更高效地进行。
通过以上的讨论以及所看到的多国综合经验,我们不仅认识到中国改革的下一步应该是什么,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中国过去二十几年的改革成功不但没有挑战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命题,反倒更加显示出制度经济学对于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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