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老程,何检的称呼早就过时啦。请教之类也忒客气啊。
云南高院二审时改判,现在又迫于压力提起再审,从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可以”赋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从条文 ...
何萍 发表于 2011-7-18 14:52
何检不必推辞,一日为检终生可称,何况挂职一年以上呢。
草民很难理解在尚未废除死刑处罚的中国,云南高院居然敢牵强地以“自首”为由改判故意奸杀少女、摔死幼童的恶性案件的罪犯死缓。唯一的解释就云南高院是想吸 ...
老程 发表于 2011-7-18 15:36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