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只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是饭碗,绝大多数人都是要吃饭的,没有几个人为了“主义”就要放弃饭碗,“不食周粟”,在古代就可以当笑话看的。
知识分子不等同于“精神领袖”,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不过是在市场上以知识 ...
老木匠 发表于 2011-9-29 19:29
何萍所说有理,法律人真不必太激烈。
一个法律人,无论法官还是律师,最过瘾的成就之一,就是成功推翻一个旧法,或创设一个新规。
但另一方面,真正的法律人,又必须对这种行为保持高度谨慎,决不能为推翻而推翻,而创设而创设。法律人的自我节制,有时甚至比他们的奋发进取更加重要。
周泽雄 发表于 2011-9-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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