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那个符合事实的真相。
在这次纷争开始后,不知为何媒体至今未采访韩寒第一次读高一时的同班同学,如果他的同学们都能证明韩寒如己所述的那样课上课下创作《三重门》并让大家分享,我选择相信。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1:27
韩寒自己这样公开说了,那些同学也没出来反驳,也可视为默认。
也可能那些人证是为了将来上法庭用的,不宜过早曝光。韩寒在博文中说此次有麻烦母校的事,所以以演讲作为回报。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1:34
韩寒去母校演讲是在起诉之前。可能我的表达不到位吧,去学校找证人的联络方式和证人是否出庭是两回事,即便找到证人,证人也不一定非要出庭。麻烦了母校,比如管档案的老师等,于是给学弟学妹演讲作为感谢,这才是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2:38
韩寒出示证据在他们眼里是伪证,法庭判决结果他们也不认,反正无论怎样都是错。这个事件让我对我们这样的社会和人群思考了很多很多,有空也来写一篇严肃的。
感谢施姐姐的好文,理性和善意兼具。: ...
qfwfq 发表于 2012-2-12 12:24
韩寒最近没去母校演讲吧?如果用交易换来证人,这是违法行为。不过,这都是你的推测,跟真相无关。
至于韩寒最近是否应该去母校演讲,为了避嫌,还是不去为好。等整个诉讼过程结束再去更清白。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12-2-12 12:54
韩寒出示证据在他们眼里是伪证,法庭判决结果他们也不认,反正无论怎样都是错。这个事件让我对我们这样的社会和人群思考了很多很多,有空也来写一篇严肃的。
感谢施姐姐的好文,理性和善意兼具。: ...
qfwfq 发表于 2012-2-12 12:24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结合本人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创作经验,我选择相信韩寒没有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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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体那句话是我刚加的。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5:07
问题是绝大多数的文字工作者,写20万字的长篇小说会有大量的修改,而不象韩寒要么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
其实我并不想说服你,你也许浸染在文学里的时间太长,对编故事已经习惯,但韩寒事件却是真实的生活 ...
燕苗 发表于 2012-2-12 15:50
以前写东西是前十万字不要,要么一次成型,现在写篇回击的小短文却改来改去,这退步的太离谱了,有违常理。
自从韩寒跟方舟子说“文字上见”之后。韩寒共发表了两篇博文。第一篇发表后,方舟子挑出他文章中有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2 16:08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转的贴和你的见识让我对你的判断能力完全无法信任。
你居然会认为韩寒删博文是因为方舟子的吹毛求疵。方老师可能是你的教主,但绝不是韩寒的教主。
韩寒2篇博文被删都是真理部的行为,拜你们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6:23
施美眉相信韩寒没有代笔,一直就相信,这个非常难得。我就不行了,总是摇摆不定。俺也木啥创作经验,乍看方舟子的分析觉得好像也有点道理,可是看韩寒又是赌咒发誓又是积极找手稿家信等,我又觉得他是冤枉的。
但是 ...
金秋 发表于 2012-2-12 15:48
首先我想说,你可以不信任我。
其次,方舟子不是我的教主,在质疑韩寒代笔一事上我支持他,但我不支持反中医,因为我的亲人曾经是中医的受益者。
最后,我看到你对我说“请你以后不要和我说话”这句话时,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2 16:37
首先我想说,你可以不信任我。
其次,方舟子不是我的教主,在质疑韩寒代笔一事上我支持他,但我不支持反中医,因为我的亲人曾经是中医的受益者。
最后,我看到你对我说“请你以后不要和我说话”这句话时, ...
玻璃球 发表于 2012-2-12 16:37
在看了方韩各自出示的“证据”之后,我还阅读了部分韩寒的文本,经过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结合本人作为一个写作者的创作经验,我选择相信韩寒没有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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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体那句话是我刚加的。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5:07
说句老实话,我从来没觉得韩寒的文笔非常了不起,那本《三重门》就是他这个年龄的人写的(我昨天看了大半,硬着头皮看的)。法国女作家萨冈18岁写的《你好,犹豫》不知要比《三重门》强多少倍。时无英雄,遂使竖子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6:39
不知老童是否知道,方大人把质疑他涉嫌抄袭侵权的《法治周末》告上法庭,理由也是侵犯名誉权。
许多人只觉得韩寒作为公众人物不该起诉,那同样作为公众人物的方舟子该不该为名誉权起诉呢?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3 09:39
代笔和抄袭不一样,只要执笔者不做来作证、揭发,真相永远不为世人所知,而且执笔者也得拿出证据才能解开真相。
另一方面,代笔者出于感情、利益,自愿出让署名权,所以与抄袭不一样,没有盗窃性质,赠与或买卖或受 ...
feilian 发表于 2012-2-13 09:45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49051&ptid=110222][/url]
44# 施国英
你真敢说。“我只相信美国化学协会的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方先抄袭后侵权事实都成立”。这么说你已经研读过美国化学协会标准了?能否把该标准放上来分享?给个链接也行。我一直以为引用别人的话用引号给出处就行了。美国化学协会是怎么说的?把相应条文拿来看看?
第二,为啥要按美国化学协会标准来定?如果一中国人住北京出一本中文书在中国卖,这本书有没有抄袭是否也得按美国化学协会标准?还是按相应的中国法规?
第三,你以为被侵权者没有提起指控,可事实上人家在美国向方的母校提出过指控,但被驳回。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在2010年作了调查,结论是举报者没有确凿证据支持其观点,决定不受理指控。
晓梦 发表于 2012-2-13 10:36
到现在这个时候,已经很难说服谁不带感情色彩讨论这件事了,虽然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无比客观,包括我自己在内。那么还不如干脆回到感情的立场上,或者说不回避感情。我是从这件事开始后才看清韩寒长什么样,以前电视 ...
杨林 发表于 2012-2-12 23:13
方状告《法治周末》的事情我知道,但具体因由不清楚,所以也不清楚根据我自己的判断双方的争论是否属于可以“笔墨官司比末了”的范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报纸还是郭国松都有质疑方舟子的权利。方舟子该不该 ...
。。。其实就算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韩寒确实没有代笔,他费那么大的劲儿去法院有必要吗?谎言重复千遍真的可以成为真理吗?如果这话是真理,那么现在网上关于韩寒有代笔的说法何止重复了一千遍,挺韩者们有人相信了这个因重复而成为真理的真理了吗?所以,其实没有代笔也不该去起诉,那些激烈的回应不是已经把路金波都弄成了路金猪了吗?那么如果其实有代笔呢,这个就不用论述了,那就更不该起诉了,因为“找死”总是不该的。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3 10:48
1) “美国教授给方寄去美国化学协会的标准” 是事实吗?那只是Bernstein教授自己说的。既然你不相信Bernstein教授的同事和朋友Burton教授,别人也可以不相信Bernstein教授。是这么个理吧? 所以,你根本没看到美国化学协会标准,对该标准相应条款一无所知。于是你就敢说 “根据这个标准方先抄袭后侵权事实都成立”,不怕闪了舌头?
晓梦 发表于 2012-2-13 12:08
我虽然说过我不了解他们之间官司的因由,但你这么哄人也太过分了吧?不用查原文我都能判定你这个说法肯定与事实有很大差距,因为常识告诉我,发了4个版的报纸竟然“只用了”是绝对不可能的。估计你不会要求我举证吧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3 12:51
《法治周报》只用了“方舟子涉嫌抄袭”,方就要起诉报纸侵犯他的名誉权,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3 12:15
我虽然说过我不了解他们之间官司的因由,但你这么哄人也太过分了吧?不用查原文我都能判定你这个说法肯定与事实有很大差距,因为常识告诉我,发了4个版的报纸竟然“只用了”是绝对不可能的。估计你不会要求我举证吧?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3 12:51
“搞语文”的童老师在这里明显是故意用了“白马非马”的障眼法。施姐姐的意思是:法周在描述该事件时,“只用了”“涉嫌抄袭”的说法,并未认定某人抄袭,并非指法周的报道“只用了”了“方XX涉嫌抄袭”这几个 ...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2-13 13:34
你这是没被邹峰看见。要是邹峰看见了肯定又要想起“文革”:“有人最近在背后散布了很多流言蜚语,恶毒攻击XXX,我就不在这里点他的名字了。我正告有些人,只有主动坦白才有出路,否则革命的铁拳是绝对不会留情的…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4 12:40
经验主义了吧。我就是坏学生,或者你说的那种问题学生,我们老师还真跟你们老师不一样,批评班干部基本都是点名的,知道他们还想继续当,所以就只能受着。倒是问题学生让她不能太过放肆,问题学生都是“光脚的”是怕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2-2-14 18:24
很佩服你们,偶怎么从不会认真的论证呢?
私以为,喜欢谁好像不需要证据。虽然不哈韩,但是跟方舟子比较起来,还是无条件的希望韩寒继续存在。至少这人类能够说点人话,能刺激某些人坐在办公桌前不舒服;但是方很少 ...
Sophie 发表于 2012-2-15 10:37
关于韩寒有无代笔的争论,已持续了个把月。方舟子和韩寒都出示了各自的“证据”,网络上的挺韩派和倒韩派也纷纷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解读。本来,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靠证据说话。但现在,很多网民对证据的认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2-12 11:06
到现在这个时候,已经很难说服谁不带感情色彩讨论这件事了,虽然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无比客观,包括我自己在内。那么还不如干脆回到感情的立场上,或者说不回避感情。我是从这件事开始后才看清韩寒长什么样,以前电视看过一眼,早忘记了。方舟子是这次才看见摸样。说心里话,电视上的韩寒不太招人喜欢,挺乏味,尽管很多人觉得挺帅;电视上的方舟子也不怎么讨人喜欢,但就形象而言,也不说就是叫人很讨厌。
我之所以厌恶方舟子,原因是他一出来就俨然一真理代言人,科学理性的化身。他质疑韩寒的第一篇博文其实就已经得出结论,宣布了结果。如果我没记错,他上来盯住的是韩寒悬赏所说的“一个字”“一句话”,以为有这样的把柄在手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也确实是这样,假如最后韩寒证实了所有作品都没问题,可是原来说的大话还是不能收回,方舟子是不会被打败的。起码表面看,方舟子是从一个迹近无聊的起点上,开始了这次倒韩的征程。至于他与韩寒此前的恩怨,如果有的话,也就是助燃剂而已。预设的前提是一个人写的文章不可能一个字都不经人改,发展到后来,怎么看起来这个人的所有文章都是有人代笔的,还有比这个结果更能令方舟子兴奋的吗?我们很多人也在跟着方舟子兴奋。
理性通常是一个对自己最好的免费肯定。站在方舟子一边,似乎就站在了理性一边。是的,韩寒一开始就失去了理智,这从他回击麦田的博文可以清楚看到。我对韩寒自以为得计的那些漫骂麦田的话非常反感,直到现在我也觉得麦田不失为君子,质疑有的放矢,收回也是光明磊落。对比麦田,我不能不对方舟子的行为产生反感。由于反感,我看到的是方舟子的行为完全丧失了理性;由于反感,我看到的是挺方团队也完全丧失了理性。
如果仅仅是娱乐一下,不妨站一下队。就像我现在看到的,有人已经开始欢呼雀跃,庆祝偶像的坍塌。且不管韩寒官司的输赢,也不管韩寒发出的那些声音(包括韩三篇)有无价值,偶像倒掉总是令人欢欣鼓舞。可问题来了,除了少数几个人,多数人是不是发自内心的很可疑,燕谈有多少人承认韩寒曾是自己心中的偶像?包括号称铁杆韩粉的人。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韩寒对于我们以前是作为一个符号存在的,这个符号像一只没有禁忌的小喇叭,常常会说出我们自己想说但说不出来的话,心有灵犀应该是个不错的比喻。我自忖不是韩粉,因为一个标准的粉丝必须是无条件的,盲目而坚定的,以此为标准,大概燕谈找不出半只。把韩寒作为一个“意见”符号,现在依旧喜欢的人还有几个?看起来寥若晨星了。
是什么东西这么快使我们由哈韩变成倒韩的,我现在是百思不得其解。我说了句看客心态,有人不愿听。可如果不是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为什么这么多人现在已经认为韩寒有人代笔已成铁定事实。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请别再跟我说理性,这种心态之下真的不配。其实我想说的是有些人持有的是一种幸灾乐祸心态,这会更叫人接受不了,可我还是说了,言责自负。我的理由充分且简单:一切还没结束,真相还不清楚。即使当看客,也要把良心找出来。
杨林 发表于 2012-2-12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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