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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周泽雄:审查制度下的艺术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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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宇航
时间:
2012-5-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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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雄:审查制度下的艺术惊魂
审查员的利剑深深刺入了自由表达的心脏。
——美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时代电影公司诉芝加哥市反对意见
一部尘封了六十一载的电影《武训传》,不经意间,解禁了。没有正式的官方解禁令,DVD版《武训传》已经在亚马逊中国网站等正规场所公开销售。也许,是漫长的时间,使官方解禁令变得滑稽和多余,毕竟,电影的法定版权保护期限,也不过50年。当然,比版权保护法更要紧的,是一种经常托名为“政治”的权力元素,当这种元素秉承怪异暧昧的传统,且历来对“坦诚透明”的做法不以为然,历来迷恋于谋略化操作手法,则《武训传》的“新生”仍随时可能受到追究。发行《武训传》的片商想必深谙此中机关,故在DVD版封套上,小心缀上“仅供研究”字样,以规避天知道何时会猝然驾临的追惩。
2011年,崔永元、陈道明、冯骥才等多名政协委员曾提交“给‘争议电影’松绑”的提案,其中包括《武训传》《清宫秘史》《苦恋》等多部国产老电影。据崔永元透露,提案已遭驳回。可见,若遵照有关机构驾轻就熟的暗箱式仲裁法,《武训传》仍得设法去“政治计生办”申领一张出生证明。——当然,没有那张证明,曾被称为“新中国第一禁片”的《武训传》目前仍能公开销售,肯定反映了若干时代进步。针对艺术的禁令终于不复往日“天网恢恢”、“威加海内”之勇,民间渠道、民间力量虽还不具备抗衡之力,至少已能获得局部突围。从共建良性文化环境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正确方向,毕竟,离开了民间自生自发的活力,艺术的发展和兴盛势必无从谈起。
今人审视《武训传》,或许会奇怪它当年遭禁之由。义丐武训的故事,久播众口,奉持不同统治理念的清廷和民国政府都曾对他予以表彰;事实上直到今天,秉着自发的良知,人们仍对类似人物满怀嘉许和感恩,是以我们不时会从报刊上读到某贫苦老汉多年来默默资助若干贫困学生的超级事迹。依据现代理念,一些人即使觉得不必对此类人物大加揄扬,所持理由也肯定不是否定武训本身,而是认定,兴办基础教育乃是政府的法定职责,过度推崇民间力量,有可能对政府职责构成不必要的开脱。因此,倘若连讲述武训的嘉言懿行都会遭逢政治大难,人们就不识教训何在了。你能想象有人因为号召学雷锋而受到惩处吗?所以,一旦严酷的政治批判当真发生了,人们受到的与其说是艺术教训,不如说是心理惊骇;骤遇此种惊骇,大概只有极个别心肠别致的家伙,才会受到鼓舞,如文革期间的姚文元和浩然,大多数具有正常情感的艺术家,本能反应只能是颓然搁笔。
《武训传》的遭禁之由,确切地说是触及了某位领袖的奇特观感,而这种观感又充溢着“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征,人们无法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鉴于这位领袖拥有将即兴观感“四海翻腾”为一场全国性批判运动的能量,被批判者除了一头雾水和战战兢兢,并不能得到丝毫明确告诫,这便等于让他们集体进入一种热锅蚂蚁兼无头苍蝇的情境。当局轻易宣布禁令,已经够让人沮丧了,宣布的禁令还每每让人摸不着头脑,那就会直接抵达绝望与恐怖。从“杀一儆百”的角度看,以雷霆万钧之势将一部别人绞尽脑汁也看不出有何异样的电影宣布为“毒草”,的确可以用最短时间营造出万马齐喑的气氛。以我之有限见识,张艺谋先生1994年根据作家余华同名小说执导的电影《活着》至今长锁深宫,亦属此类。我读过小说,也通过某种渠道看过电影,对照来看,假如两者中非得禁止其一,封杀小说的理由倒还勉强好找些。因为,电影已对小说过于凄凉的情节(所有主要人物一概死于非命)作了调整,给主题好歹涂抹了一丝光亮。通常,这类涂抹总会投检查机关所好,谁知结果恰恰相反:添加了光明尾巴的电影至今深居冷宫,小说却在公开渠道长销不衰。对此,明智之士的第一反应,只能是目瞪口呆。
作为一门伟大艺术,电影自有其奇特之处,如果我们视自由意志为艺术创作的唯一内核,那么对电影来说,它与生俱来的难题,就是如何保全创作者的自由意志。这份保全通常总是无比艰难,即使没有外力封杀,电影自身的内讧式结构,也会造成深重不谐。我们很容易将除电影之外的其他作品,归功于某位作家或艺术家,有曹雪芹方有《红楼梦》,有“吃土豆的人”方有梵高,但电影里的“那一位”却不那么容易确定。诚然,离开了编剧的“第一推动”,一部电影根本不会存在,但极少有人记住编剧的大名,特地冲着编剧名头去影院的观众,我们几乎从未听说过;也许,写过《广岛之恋》等非凡剧本的玛格丽特·杜拉算是一个例外。导演们总会倾向于将自己看成决定电影成败的关键因素,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观众更多时候却只买大牌明星的账,因此,大明星们同样有理由把自己看成决定性因素。诺贝尔文学奖只要颁给一位作家就可以了,一部影片却可能获得两位数的奥斯卡奖项,这个事实说明,电影之所以成功,乃是众多各擅胜场的艺术家通力合作的结晶。合作必然包含妥协,只要存在妥协,电影就不可能仅仅体现某位艺术家的艺术意志。更重要的是,那些从不为观众所留意的幕后角色,如老板和制片人,常常更能左右影片的动静。鉴于电影总会牵涉相当的财力,投资者的意愿遂变得至高无上;因投资巨大之故,电影对市场的屈服,也较其他艺术来得本质和剧烈。个别作家可以声称为未来写作,电影若不能进入当季的主流院线,则立马意味着失败。——上述难题,均随电影与生而俱来,仅仅对付这些自身困境已经够麻烦的了,假如在这些难题之上,还要费心打探检查机构阴晴不定的神情,随时提防政治判官神出鬼没的责难和封杀,电影作为一门伟大艺术的自由意志,只会更加涣散。
正由于投拍一部电影需要牵涉众多人力财力,所以,针对某部禁片的禁令,其负面影响不可能止步于那部倒霉的影片,它必然会以杀鸡儆猴的方式,阻止、吓退所有效尤者。悬为厉禁较之表彰先进,总能更有效地确立示范效应,比如,封杀一部涉及反右或文革题材的电影,足以确保这两个题材长期成为表达的禁区,然而站在艺术创作和人类良知的角度,这两个题材原本是多么诱人,电影工作者若深入其中,将有望在人性领域奉献出何等深刻的作品。迫使艺术家在如此诱人的题材面前长期噤声,不仅对艺术发展有害,也会深深损害吾族吾民的良知。对这种极度可悲的结果,遗憾的是,我们从未在检查大员的脸上看出一星愧疚之色。作为对照,我们的影视屏幕上,遂没完没了地充斥着打打闹闹的清宫戏、打斗片。个别官僚不思进取的野蛮审查,却要全体国人承担其愚蠢后果,这真让人感叹无处说理。
回想电影的发展史,一个不幸的事实是,电影之所以在所有艺术中最容易受到权力的打压,恰恰由于其天生一股超凡影响力。今年一部获得奥斯卡11项提名的3D影片《雨果》,情节中包括了一段电影的早期发展史。影片忠实展现了如下史实:电影的发明者、法国人卢米埃尔兄弟,对自己发明的玩意并不看重,为此,他们以高卢人的高贵和傲慢,拒绝了同胞乔治·梅里爱向他们购买一台摄影机的请求。魔术师梅里爱,作为第一位搭建摄影棚并使电影走向市场的艺术家,其辉煌只持续了短短几年,终因观众兴趣不再而被迫销毁、变卖所有设备,晚年只能在车站附近靠经营一家小铺子艰辛度日。是格里菲斯为代表的美国早期电影人,及时挽救了电影,使其避免沦为昙花一现的娱乐杂耍;电影史还告诉我们,列宁统治下的苏联艺术家,同样居功至伟。列宁也许是当时政治家中最早看出电影无穷潜力的人,早在1907年,列宁就预见到电影在各种艺术中具有的突出力量,并认定它将成为“教育群众的最有力工具”。这份认识的前瞻性和卓越性,前人着墨较多,但其负面性也需要公正指出。当天性自由的艺术,猛然被派定一种政治工具的使命,用来“教育群众”和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则电影在荣膺重任的同时,即已付出艺术元阳大损的代价。毕竟,艺术家的抱负和追求,不可能与政治家的统治理念契合无间,政治人物一旦对艺术家提出过多要求,甚至要求艺术家充当政治仆役,艺术势必遭受深重内伤。所以,虽然以爱森斯坦、普多夫金为代表的苏联艺术家曾为电影事业作出了不朽贡献,但电影受制于统治者的强力并沦为意识形态宣传工具的先例,也恰在那时被早早地锻炼成精。电影的影响力被估量得越高,权力部门对电影的警惕与控制也就随之加强。并不意外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两个拥有“动物庄园”式统治力的国家——苏联和德国,都曾在电影早期发展史上取得辉煌成就。受惠且受制于当局的宣传渴望及权力意志,致使电影在豢养者的羽翼下,获得某种变态发展。如“第三帝国”女导演莱尼·里芬斯塔尔颂赞希特勒的名作《意志的胜利》,即可视为电影史上一朵娇艳的“恶之花”。
宣传欲望与审查制度,是一种孪生关系,这是沃尔特·李普曼的精彩归纳,他说:“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审查制度,这个世界上就不可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宣传”。宣传与欺骗的孪生性,也一目了然,从结果上看,两者几乎是同义词:对甲事物的突出强调,总会导致乙丙丁受到遮蔽和扭曲。强调的深度与扭曲的烈度,恰成对照。这个道理,几乎也可验诸物理世界,比如摄像机镜头就是如此:强化近景,背景必然虚化。
当电影成为政治的工具性祭品,加强审查就是其必然结果。鉴于我国对苏联政治、文化结构曾有过亦步亦趋的追随,导致我们对电影的审查过于专注和持久,且迟迟缺少够格的反省。审查并不必然意味着干涉,实际上,对电影的审查在各个国家都曾不同程度地存在,美国也不例外。直到今天,好莱坞制作的影片仍需接受事先审查,但审查内容通常仅限于色情内容;至于荒唐的审查及禁令,在民主国家大多已成为往事和谈资了。虽然美国人最为看重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目前仍没有在法律层面对电影构成明确保护,但结局却没有变得糟糕,这是因为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不朽名言——“如果有检查言论的权力,那也应当是人民检查政府的言论,而不是政府检查人民的言论”——在彼邦已深入人心,所以瑟古德·马歇尔法官曾经说道:“如果第一修正案有所意味的话,那么它意味着一个国家没有权力告诉一个人,独自坐在自己的屋子里,应该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至于联邦最高法院那些受人尊敬的大法官,他们最为默契的行动,就是反对一切试图给自由表达增加桎梏的行为。
传闻,最近我国一部影片被禁,理由竟然是“歪曲人民警察的形象”。此事若属实,真让人懊丧无比。熟悉好莱坞的观众大多知道,好莱坞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编派政府的丑闻秽行。美国政府是否无恶不作,我们不敢轻言,但在好莱坞的镜头里,美国政客早已无恶不作了。在美国银幕上,冠冕堂皇、魅力四射的纽约市长,可以是一个循私枉法的混蛋(《市政厅》);马萨诸塞州参议员可以勾结黑道,为恐怖分子制造核武器添砖加瓦(《黑暗边缘》);意欲问鼎白宫的现任副总统,早年竟然下令屠杀中美洲某个村庄的所有百姓(《赤焰战场》)。其他民主国家电影艺术家的表现也不甘人后,罗曼·波兰斯基前年执导的电影《影子写手》,更是将英国前首相刻画成战犯及美国中情局的间谍,影片还不加掩饰地鼓励观众联想到托尼·布莱尔……这种程度的揭露,已经无限接近艺术夸张了,以至我们不得不想,是否他们那里的政治环境过于清明了,以至闲极无聊的电影人,只能靠虚构政治罪恶来增加票房?反观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明明腐败深重,贪官污吏层出不穷,诸种社会矛盾及官民冲突在“维稳”情境下此起彼伏,相关审查大员却还坚守一颗颟顸的婆心,以驼鸟的智力坚信:只要某些形象禁止在银幕上出现,就能成功抹除人民大脑中的相关印记。这到底算一种现代文化管理还是原始巫术?对人民百般戒备,总是假定自己是百姓的思想保姆,是一种早被人类文明抛弃的昏庸意识。它昏庸到这种程度,以至默默操守此术的人,也不敢公开声张它,因为此法的本质是对人民的蔑视和侮辱。在我国致力于走向民主的进程中,这种思路及做法,迫切需要清算和纠正。相形之下,我们一边连批评几声警察都会如临大敌地反对,一边却有能耐耗费巨资把奥运会开幕式弄得灿烂无比,个中讽刺和难堪,几如芒刺在背。
后人判断前朝,常因袭一套偷懒做法:依据不同的禁忌来判断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今人频频挂在嘴边的“黑暗中世纪”,依据往往只是出现在那个千年里的若干宗教审判,人们也会根据《尤利西斯》等名著之遭禁,来断言某些时代的蒙昧性。后之视今,八成也是如此,假如我们的审查大员依旧热衷借助行政禁令来制造艺术冤情,整个时代及所有时代中人,在后人眼里都将沦为笑料。这并不公正,正如中世纪的欧洲也有开明之士,当今中国更不乏良知之士和大量可敬公民。个别官吏的昏庸固然会轻易贬低数代人的努力,数代人的努力及梦想却不应随着他们的昏庸而一并葬送。艺术自由与公民自由常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就此而言,捍卫电影的自由表达,与捍卫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力,是一回事。艺术一旦惊魂不定,公民权利势必同步下坠,此乃天地间最为直白的道理。
载《同舟共进》2012年5月号,发表时有删节
作者:
李小苗
时间:
2012-5-5 10:47
本帖最后由 李小苗 于 2012-5-5 10:50 编辑
写得那叫一个酐畅淋漓!沙发膜拜之。
作者:
笨瓜
时间:
2012-5-5 11:13
还有审查官的恶趣味,扼杀了电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国产电影只能堕落,连匍匐前进都做不到。
作者:
老爺叔
时间:
2012-5-5 12:21
本帖最后由 老爺叔 于 2012-5-5 12:26 编辑
中國最大的神秘感﹐就是我們根本不知道到底誰在那裡進行 “審查”﹐同樣﹐誰作出決定以暴力對付光誠先生﹐誰作出決定非法控制胡佳﹐肯定不是家寶同志﹐那麼是誰﹐是哪個層次作出這些違憲違法的決定﹐是誰在進行這些活動﹖對生活於此的普通人﹐這種神秘感充滿了陰森可怖的氛圍。
眾所週知﹐負責意識形態和政治審查的部門和人員﹐通常在文化教養和文化素質方面是比較低級的﹐這種現象的長期存在﹐說明這是一種既定的制度。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12-5-6 09:03
啊!又见泽文!
宣传欲望与审查制度,是一种孪生关系,这是沃尔特·李普曼的精彩归纳,他说:“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审查制度,这个世界上就不可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宣传”。宣传与欺骗的孪生性,也一目了然,从结果上看,两者几乎是同义词:对甲事物的突出强调,总会导致乙丙丁受到遮蔽和扭曲。强调的深度与扭曲的烈度,恰成对照。这个道理,几乎也可验诸物理世界,比如摄像机镜头就是如此:强化近景,背景必然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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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2-5-6 11:00
好文啊!可惜,不是作者发贴,而是转贴,所谓出口转内销云。
作者:
lzf450924
时间:
2012-5-6 12:07
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了,意识形态领域却时刻没有放松过;文革被彻底否定了,文革意识却不肯退出历史舞台。
作者:
刘勃
时间:
2012-5-6 15:30
宇航兄是从哪里转的?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2-5-6 18:41
周哥的网易博客啊,其实还有两篇我没有转呢,都是近期发表的
作者:
test
时间:
2012-5-6 18:57
文章写得有点生硬,文学评论也旁涉电影,有点为难了。
比如:
1,电影重在“镜头叙事”,所以导演的职能和声誉自然优于编剧。也不能因为电影的成就归之于“综合艺术”的成果而夸大了幕后的“集体意志”。
2,《广岛之恋》呈现的剧本小说混合体,开创了“法国新浪潮电影”一派的声誉,算是一类新型电影文学的实验代表,还谈不上有所谓“非凡”价值或意义的行业评价。
3,张艺谋等人的国产电影是“非商品化时代”的作品,其“被禁”的后果,与所遭遇的政治干涉现象,似乎不能与西方“商品化时代”的电影产品所追求的艺术自由、创作意志等权利来共同攀比。这里是“管理体制”的差异,要明显区别于“作品理念”的差距。
作者:
阿吕
时间:
2012-5-6 21:29
周氏文笔,确堪悦读。
作者:
水瓜
时间:
2012-5-6 22:10
哦哦,成了怀念贴了。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2-5-15 20:46
写过《广岛之恋》等非凡剧本的玛格丽特·杜拉算是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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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一个丝。
作者:
老爺叔
时间:
2012-5-15 21:44
本帖最后由 老爺叔 于 2012-5-15 21:46 编辑
1980年9月趙丹臨終前﹐寫下最後一篇文章﹐可以說是他的遺言﹕
我们有些艺术家——为党的事业忠心耿耿、不屈不挠的艺术家,一听到要 “加强党的领导”,就会条件反射地发怵。因为,积历次运动之经验,每一次加强,就多一次大折腾、横干涉,直至全面专政。文艺,是文艺家自己的事,如果党管文艺管得太具体,文艺就没有希望,就完蛋了。
文章在《人民日报》发表时,原题目是《管得太具体,文艺要完蛋》。后来,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袁鹰跟黄宗英商量,把后半句改成了 “文艺没希望”。
結果京城裡傳出一句評語﹕“趙丹臨死還放了個屁﹗” 據說是紅牆裡最權威的人士所說。
這兩句之中﹐確實有一句是放屁﹐至今還在遺臭萬年。
這麼一點事﹐三十年還毫無進展﹐這樣的改革﹐能夠得上偉大兩字嗎﹖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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