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
先解释一下,“同比”就是今年同期与去年同期数据之比。
为了升个好初中,小学时我学过奥数,直觉告诉我这个5.7%一定不对。
请听我分析:(1+86.8%)÷(1+53%)=1.22,也就是上涨了22%
我想全国上百万个学过奥数的5、6年级的学生一定会看懂我以上的计算方法。问题可能没有这么简单,统计局说的是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 ,并没有说是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但是谁都知道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基本上反映了全国房屋销售价格的总体面貌,应该基本上等于全国房房销售价格。
另外,统计局还打了埋伏,统计局并没有说是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而是说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但是这一点也站不住脚,连傻瓜也知道全国绝大多数老百姓只能购买商品房,难道是统计局的大叔大爷购买了大量廉价非商品房,占据了巨大的销售金额,没有进入上面的统计数据,从而摊低了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我想这不太可能。2# ys1937
3、4、5、6、7、8、9、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数据分别为-1.3%、-1.1%、-0.6%、0.2%、1.0%、2.0%、2.8%、3.9%,再加上11月的5.7%。
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7-15 01:36
不不是不信,也不是信,我是同意主帖中所说的二者有矛盾,如果这些数字都是出自国家统计局,那就不应该有矛盾,因为口径一致。
实际上,主帖也没有观点啊,他说信还是不信了吗?他是用统计局的数据5.7,以及销售额与销售面积得出来的增长率,证明了统计局给出的这些数据中有矛盾。
这就象两个人去饭店吃饭一样,点了两样菜,一份70元,一份80元,结果吃完饭后,有一人说,其实我们今天吃的真节约,平均每人才花了30元。
统计局给出的数据的矛盾就是类似这样的矛盾,这个结果,我有什么信不信的?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7-16 23:43
你的理解还是没跟上,假定全国只有这70个城市,由于70城市之间不是加权平均关系,即使每个城市房价都没涨,只要新增购买比较集中在其中高价的那些城市,加权价格就会上涨,就是你理解的全国房价上涨,但在统计上既然 ...
邱晓云 发表于 2012-7-17 15:39
这是不是你的意思?
设有n个城市,每一城市的房价上涨分别是X(i),每一城市的销售面积为Y(i),则70城市的加权上涨就是X(i)*Y(i)之和作分子,Y(i)之和作分母,当所有i不等于j时,X(i)皆为零,这时这n个城市房价上涨的加权平均即为X(j)/Y(i)之和,这时在表现上就相当于一个城市,即那个j城,在上涨,但它是被n个城市的销售面积所平均,从而导致房价的上涨数字会低很多,以致于达到了5.7的水平?
如果这是你的意思,那这样的假设条件与现实的条件,你不觉得相去远了那么一点点?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7-17 16:19
呵呵,恕俺愚钝,你的意思是消费结构变化导致总支出增长,但所有商品价格并没有上涨,对吧。
这份聪明,I服了You!
按照这个理论,中国有什么东西价格上涨了呢?是中央政府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让所有百姓都从吃大白菜改成吃海鲜了,然后你叫嚷说吃一顿饭的价格上升了,你吃不起了,你不活该吗?你改吃树皮,你吃一顿饭的价格还下降了呢!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7-17 16:51
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52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0% ;1-11月,商品房销售额35987亿元,同比增长86.8%
——由互推断,同比上涨了22%。
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
因此只要有小学文化,不论是否学过奥数,都可以看出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错误。
什么都略懂一点 发表于 2012-7-14 15:45
**
想想,还是得说明一下:
1、 如果一篇文章里给出了地些数据,利用其中一些数据来证明某个数据是错误的,这是容许的;
2、 但是,这种证明必须符合逻辑;
3、 “什么都懂”证明了1-11月 ...
ys1937 发表于 2012-7-18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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