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警方认定虐童教师不构成犯罪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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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1月16日电 (记者余靖静)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温岭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警方经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某不构成犯 ...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萍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侵犯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是从流氓罪分离出来的。但肇事老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除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也是考虑的范畴。但故意伤害要求轻伤以上的结果,而一般的虐童案件可能很难达到这样的后果。
何萍认为,目前国内一个现象是一个事件一旦成为社会热点,司法机关似乎就得介入就得判刑,而实际上这等于是舆论绑架司法。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1-17 10:04
9# 杨林
那个老师是变态。并不止拎耳朵。如果我是学生家长,未必能保证不动手揍她。
http://www.guokr.com/post/367227/
中国大把法律,居然就奈她不得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似乎只是口号性质的。
ironland 发表于 2012-11-18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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