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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大苗、老程、菜农等等机械工程达人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4 11:58     标题: 大苗、老程、菜农等等机械工程达人请进——

俺有个当事人2011年夏天在一个包工头(此包工头挂靠着某公司)那里承接了一个外幕墙装饰装修工程,口头约定做完后给12万元,于是这个当事人组织人员施工,自己提供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材料由包工头提供),带领15个民工苦战40天完成了任务。结果包工头只给他6万元,余款拖着不给。因没有书面合同等任何证据,包工头干脆耍赖,说按照一个民工每天100元工钱计算,6万元已经给够了(当事人没有注册等资质),现在当事人准备起诉。俺们的思路是诉讼请求不能提劳务费而是工程款(工程款包括劳务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当事人做的外幕墙面积共计1300平方米,每平方米应该按多少钱计算呢?有这方面的行业定额标准吗?有闲着没事的帮俺查查,俺请吃热干面~~
作者: 亦工亦农    时间: 2013-3-4 13:24

没有合同的工程官司很难赢的。
因为材料甲供,诉讼请求应该主张的是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我没做过装饰的预算,凭感觉一个平方100多元吧。一个工日100元太低了,一般劳务分包至少250-300来预算报价,不少工种(如木工、瓦工、大理石工等)一个工人的日工资就二三百,比副教授都高,师太的当事人肯定赔大发了。
作者: 菜农    时间: 2013-3-4 13:50

这热干面吃不到了,外幕墙装修不熟悉啊,按经验来估计,行业的流行价格是有的,但是,不列入国家标准什么的,要去咨询建筑来的同仁,他们知道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5 10:23

没有合同的工程官司很难赢的。
因为材料甲供,诉讼请求应该主张的是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我没做过装饰的预算,凭感觉一个平方100多元吧。一个工日100元太低了,一般劳务分包至少250-300来预算报价,不少工种(如木工 ...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3-3-4 13:24
谢谢工农兄!俺也在查武汉市目前一个农民工一天的工资标准,可是查不到啊!现在市场行情一般是每天2、300元,可是不好取证。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5 10:45

这热干面吃不到了,外幕墙装修不熟悉啊,按经验来估计,行业的流行价格是有的,但是,不列入国家标准什么的,要去咨询建筑来的同仁,他们知道的。
菜农 发表于 2013-3-4 13:50
谢谢菜农!俺咨询了,终于找到一本《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专门有一节是金属板幕墙,俺贴上来:


[attach]59057[/attach]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5 11:23

在“人工”那一栏里,“名称”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单位”是“工日”,后面是“数量”,这个数量指啥?
作者: 菜农    时间: 2013-3-5 11:55

数量是工日的日数乘以单价吧?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6 11:16

数量是工日的日数乘以单价吧?
菜农 发表于 2013-3-5 11:55
俺总算弄清楚了:数量是指每100平方米需要多少个工日。这么说就是:
普工:每做100平方米是30.200个工日,30.200×42元=1268.4元
技工:每做100平方米是80.940个工日,80.940×48元=3885.12元
高级技工:每做100平方米是9.660个工日。9.660×60=579.6元


而上栏中人工费5733.12元(不带衬板)正好是以上三组数据之和。(不明白为啥每100平方米人工费是一个普工加一个技工再加一个高级技工三人每做100平方米的工日价之和?)
上栏中“基价”(不带衬板)为43814.33元,系人工费5733.12元+材料费35872.80元+机械费2208.41元三者之和。
这样一来俺就能算出当事人应该得到多少工程款了:
人工费5733.12+机械费2208.41=7941.53元×面积13=103239.89元
因为2011年湖北省住建厅下文提高了人工定额标准(鄂建文【2011】80号),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每个工日的单价分别调整为52元、60元、75元(机械费不知道上调没有?)所以当事人应得的工程款应该为:
人工费7151.30+机械费2208.41=9359.71元×面积13=121676.23元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13-3-6 12:29

当事人自己干这行的,还要劳烦律师替他到处查询,师太该多收点费用~~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6 12:58

当事人自己干这行的,还要劳烦律师替他到处查询,师太该多收点费用~~
施国英 发表于 2013-3-6 12:29
哈哈,施美眉也说这话!俺有个大学同学在工程建设部门上班,俺就是打长途电话向她咨询的。她一开始也说你找当事人要呀!他们就是做这一行的,他们肯定知道的。我说你整天坐办公室里,哪里知道农民工们是怎么干活的?——象我的当事人这样的小包工头都是农村出来的,他们买一些工具设备就到处找熟人接活干,也没有注册公司啥的,接到活了就组织一批农民工开工上马。往往给活干的都是熟人或者通过熟人介绍,口头上约定是包工还是包料以及活干完给多少钱。小包工头们能接到活就感激不尽了哪里还敢提签合同啥的?活干完后发包方很少有爽快结账的,要找各种借口赖账。而且他们干这行都是按照约定俗成的市场价,手头上是不会有国家定额计价标准这些东东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3-3-11 18:29

今天下午开庭了,真是艰难啊!被告一口咬定他们按照每个工人每天100元工资,已经发到位了。随后还提交了三次付款的证据。第一次付款35000元,时间是2011年11月16号。我说被告刚才说原告手下只有6、7个工人,11月9号才开工,如果他们发的是工资,那么开工才7天,6、7个工人的工资有35000元吗?这正好说明被告给的是工程款而不是劳务工的工资;被告又说当初口头约定就是每天每人100元工资,我说原告提供了焊接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你们刚才也承认了,如果只提供劳务,为啥还自备机械设备?最后被告急了,居然说那片幕墙也不光是原告找人做的,我们公司也有工人在做,我说这不可能,你们能提供工人的名字吗?他们提供不了。辩论结束后法官问是否愿意调解,被告说不调解。事后法官说你们又没合同,啥证据都没有,咋整啊?我说咋没证据呢?被告现在不认账了,可以按国家定额标准算呀?再说被告也认可是1300个平方米。法官说那个定额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我看了头疼,你回去后写个详细的计算方法交过来,再说1300个平方米全部是你们做的吗?我说被告往原告邮箱里发的有图纸(见提交的证据),我们按照图纸上的面积施工的。最后法官说你明天上午要原告本人来法院做个笔录吧!——这个庭总算是开完了,感觉真累呀!
作者: 李菜苗    时间: 2013-3-11 18:59

金秋辛苦了,这官司打得蛮专业的。
作者: 老程    时间: 2013-3-12 23:39

师太了不起,这官司像是死孩子放屁:有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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