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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在我成为器官捐献者之前请回答我的疑问 摘自凤凰网 [打印本页]

作者: 金枫吟    时间: 2013-3-24 09:57     标题: 在我成为器官捐献者之前请回答我的疑问 摘自凤凰网

本帖最后由 金枫吟 于 2013-3-24 09:58 编辑

从新闻上看到,器官移植试点将在全国铺开,国内160多家医院有资格进行捐献移植手术,为了开个好局,卫生部长陈竺带头表态,愿意身后捐献器官。副部长黄洁夫还亲下广州做了一台器官移植手术,他接受采访时展示了乐观前景,称中国的器官捐献很快就能“超过美国”。但这个豪言让作为潜在捐献者的我心里一沉,生命关天,跟超英赶美有什么关系?于是认真设想了一下,就器官捐献这件事,我心里有一系列疑问,而在它们被解决之前,我很难成为一个器官捐献者。


疑问之一、为什么领衔的是红十字会?


我对红十字的印象是:随处可见的募捐箱、横扫红会的郭美美、某地红会善款私用、向小学生摊派募捐,这都使我不信任这家机构,而且,当丑闻发生,我只看到强横的沉默,看不到公开的回应,更遑论道歉与改正。我从未向红十字会捐过一分钱,现在你告诉我,一个信用破产的机构要来“统筹”我的器官,我没法迈过这道坎。


疑问之二、我无偿捐献为什么医院收钱?


这也是我想不通的一个问题,由于严禁器官买卖,各国的捐献器官都遵守无偿原则,但我的朋友在北京一家做肾移植手术为什么要花三四十万?义务捐献,免费手术,公民的捐献是无偿的,那么受益者就不应花钱去购买器官,而医院也无权向患者收取高昂的费用。你不能把捐赠做成买卖,如果这一点做不到,我为什么要给医院当冤大头?


疑问之三、献血都没搞好,怎么让我献器官?


多年前,我曾是献血积极分子,当然献血车上护士的笑脸也有感染力,父亲和我一样有献血光荣的小红本,上面承诺一人献血全家免费,但当我奶奶病重需要输血,医院却要我们拿出各种匪夷所思的证件,来证明我奶奶和我父亲和我的关系,由于难度极大,遂放弃,愤怒的父亲建议本家族以后不要献血。免费之类并不重要,但要人献血时满脸笑容,兑现承诺时当贼防着,前恭后倨的态度之变最伤人。医院如果不能成为为民造福的公益机构,而是继续做个对病人大张狮口的商业公司,我有点担心


疑问之四、我的器官会不会成为特供菜?


医院是一个表演什么叫特权的舞台,有人彻夜排队挂不到号,有人不用排队就能看病,有人高干病房里歇着等医生上门。我十分担心,我的器官被捐献以后,它们会成为别人的“特供菜”。卫生部说,医院使用器官必须通过卫生部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统一分配,大权独揽,更需规则公平,如果没有透明的分配制度,我怎么知道我的器官到了谁手里?想到自己的某一部分可能被人私相授受,简直有点“死不瞑目”。


疑问之五、“纳入刺激机制”你想怎么刺激?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中国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新闻还列举了具体项目:“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都在考虑范围。我明白官员的意思,是为了激发公民捐献的积极性。在我看来,自愿原则和无偿捐献是器官捐献制度的核心,凡牵涉到利益,必须慎之又慎,因为利益不仅会“刺激”人们的捐献热情,也会刺激器官买卖市场,现在连“学费优惠”等刺激都出来了,你有什么制度避免它沦为“国营器官黑市”?如果有人为了获得“困难补助”或为孩子“减免学费”,而被迫捐献出自己的器官,那才是人间悲剧。


疑问之六、捐献器官干吗要超过美国?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还说:“如果我们从三甲医院开始,捐献体系达到中等水平,每年至少有4万人可以捐献约11万个器官,可以满足1/3的器官捐献要求。美国是4:1,中国很快就能做到3:1,超过美国。”拜托,这是在讨论生命问题,又不是搞经济建设,为什么要超过美国?超英赶美,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器官捐献大跃进会带来什么。考虑到中国国情,出于对GDP等中国式数字的敏感,我不能不怀疑,数字会成为任务,任务将转成政绩,而政绩必导致摊派。


疑问之七、他们会不会让我提前OVER?


一个常识是,给我治病的医生,和摘取我器官的医生,必须不能是同一个人,不是同一个医院,甚至不能属于同一个机构,而且摘取器官的医生无权宣布我的死亡,否则有谁来救治我的生命,来保护我的器官?在我表示志愿捐献以后,在器官等待者生命垂危或利益诱惑等压力之下,怎么保证医生不会让我提前死亡?


以上便是我的种种顾虑,另外还有为器官捐献立法、严厉打击器官犯罪、将器官移植纳入农村医保(部分省市已经实现)等等,你可以指责我吹毛求疵,疑心病重,但关系到万千人命的器官捐献体系,无论多么谨慎都不算过分,如果不能防患于未然,小小的漏洞都将酿成大祸。所以,在我成为一个器官捐献者之前,我需要有关机构和官员回答以上问题,以消除我的顾虑。我相信,这顾虑绝不是我一个人的。


作者: 无尘    时间: 2013-3-24 10:00

我也愿意捐献我的器官,但我希望我的捐献能得到合理、公平的使用。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3-3-24 10:52

罢了罢了,都是无解的疑问。还是不奉送自己这副下水得了。
作者: 何毓玲    时间: 2013-3-24 12:39

坚决支持主贴!我对医院之恶了解太多了,官们可以无限占用医疗资源,每天几万、一年上千万的花费,都不心疼,因为全报。而小老百姓生了重病往往导致家破人亡,卖房卖地。
为何无偿卖血、无偿捐献器官,医院却狮子大开口,收取高昂费用?
如果无偿捐献的器官都给当官的用了,捐献者能不寒心吗?
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也不想捐献器官了!原来我是一直想捐献遗体、捐献器官的,这一年多的医院跑下来,我对当今的医院深恶痛绝!
作者: feilian    时间: 2013-3-25 10:47

不是说自己先知先觉,当年希望工程一出台就知道是骗局,至少20多年前,国家、政府的责任在哪里?这个国家是骗子国,行骗公开化、合法化、全民化,各位网友,问问自己骗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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