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搞管家的伶官,都是衙门内的龌蹉事,不参和。 菜农 发表于 2013-10-17 09:30
在笔录中说那么多可能影响案件性质的谎,不用被惩罚吗?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3-10-17 20:45
近日在网上看到网友贴出的一张报纸版面截图,看不清是啥报纸,但通栏的新闻大标题很有趣,写的是《李天一他妈的要求太高 律师干不了》。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3-10-17 20:47
我问的就是杨处女呀。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3-10-17 20:52
控告杨女卖淫,最有力的是再找出一二三个嫖客来,并留下证据。 叮咚 发表于 2013-10-17 22:04
如果确是卖淫女,这个不难找吧。 叮咚 发表于 2013-10-17 22:06
北京四大傻:购物去燕莎,吃饭点龙虾,给小姐留手机号... 公安如想调查杨某或许可能,别人谁查得出?这种买卖本身就是提起裤子就不认帐的活儿。 老程 发表于 2013-10-17 22:45
嫖娼按照天朝律法是要被拘留的,不信去问薛蛮子。谁会主动出丑蹲局子。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3-10-17 22:48
大律师终于露面了,你不觉得这案和你参与二审的轮奸案很有些相似吗? 老程 发表于 2013-10-17 20:51
回老程: 就是因为李案跟我此前在上海办过的那起案子有很多情况近似,所以我才特别不方便评论李案。 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3-10-18 10:34
51# 老程 可能不对,从田参军今天微博上,很多人判断由梦鸽担任二审辩护。呵呵,当然这个可能性基本没有,当个玩笑。 多普达 发表于 2013-10-19 17:57
如果程教老师真想为李家辩真,还是不提杨处女三个字为好,这也是梦鸽的硬伤,因为处女和非处女怎么拉? 叮咚 发表于 2013-10-19 23:12
金水桥撞车事件是否波及李案二审?眼下急需一件热闹事转移众人眼球,本周末即将不公开审理的二审可是个好题材。说不定会请女主角登台呢。老程 发表于 2013-10-29 18:45
78# 雨季 我的确有中毒的症状,一方面认为李衙内不值得同情,另一方面又看出"受害人"疑点多多。尤其是主流媒体罕见地顺应民意,光这点就让我觉得疑惑重重。聂海分还有人再提吗?聂树斌的冤魂还有人继续关注吗? ... 老程 发表于 2013-10-31 08:52
减一年,9年。理由,没有! 叮咚 发表于 2013-10-31 09:15
为什么要不得,人在做,天在看,有果必有因,今天李家沦落到人人喊打,那是天报应 100d161 发表于 2013-11-1 19:43
一个网民是小人物,但是千千万万个网民出于公愤通过网络联合起来,那就超过鲁提辖十倍、百倍,李少爷二审被重判绝对逃不了 100d161 发表于 2013-11-1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