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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乌搞权限 [打印本页]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4-8-4 23:51     标题: 乌搞权限

权限是一个简略了的名词。权限可以是权利限制的简略式,也可以是权力限制的简略式。前者英语翻译为Limit of authority,或者restriction of rightAuthority(授权)和right(权利)都表示私权利、或个人权利,在此意义上的权限等于说个人权利的范围。网络时代造出了所谓的最高授权、最高权限之类的新词,都是针对这种私权利而言,有的还和物品的等级性能相关,比如手机的功能等级就会用到网络语言“最高权限”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词,它表示一个电话功能的极值范围,意思和更合乎语文逻辑的最大权限(范围)一样,表示手机功能施展的最大化,使用最高权限意味着使用一件东西性能的极值。它和行使私权利的极限一样,都表示手机物品功能和私权利有一个权利或授权的极限,而不表示这部手机或这个人比那部手机或那个人拥有更高或更大的授权或权利,简言之,就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最高私权利的“最高权限”,就如同部部手机都可以获得它的“最高”也就是最大权限一样。如果一部手机的说明书说:本手机拥有最高权限,仅用于通话的功能上云云,无异于一句屁话。因为这句屁话和另一句屁话“手机拥有的功能仅仅体现在可以通话”具有同样的屁含量。(待续)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4-8-5 00:24

声明一部手机有最高权限不等于就意味着另一手机到邓扑芳那里报到过,存在功能残障,因为另外一部手机也是有最高权限的,只要两者是同一个品牌。同样的道理也体现在私权利上,假使一个人五斤狠过六斤对另一个人说,我拥有做人的最高权限,只是体现在我是六节手指头上,另一个人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三瓣兔唇而怯怯地说“我没有做人的最高权限”。因为凡是人都有相同的私权最高也就是最大私权权限,所以声明自己有私权的“最高权限”根本就是认同他人也有这个最高的权限的同意语,根本不可能表达出六节头狠过三瓣唇的狠劲的。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4-8-5 04:48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14-8-5 04:53 编辑

权限作为权力的限制的简略式,英语就是Restriction of power,或者power Restriction。意思上因为用到了泼娃(power),就有点涉及到权力的行施和监督,使用和限制的意味了。因为权力总是一种非人人拥有,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得权力本身必须受到限制,包括权力的产生和形成,权力的使用和执行,都有一个必须有的限制,而且是绝对的限制,不存在任何的范围限定,也就是说,这种权力限制不因为权力所及的范围大小不同而不同,即不能是在设定为甲的范围它(权限)是存在的,在乙的范围里它就不存在了,权力就可以突破权限了。
一般Restriction of power都指公权力的权力限制。一个有关公权力的权力限制,只是表示一种权力的有限使用的范围,这种有限是一种绝对的有限,重要点在使得非人人拥有的实际不平等始终得到一种公平:对于权力的限制。
权力限制不等同于权利限制,权利的权限表示人人拥有的平等,权力的,公权力因为权力本身的非人人拥有的特性,特别是公权力的权力限制如果要加上“最高”的前缀,一定是表示对拥有权力的人的最大的限制,而不是表示这个权力本身的无限,当然也不表示权力的相对有限。如果一个美国总统对选民说,我拥有的总统权的“最高权限”只体现在执行参议院的决议案,那么,这个美国总统肯定是要下台的,因为他把总统的“最高权限”相对有限在对国会负责,国会之外,任何选区或选民,他就拥有无限的权力,想灭谁就灭谁,想怎么灭就怎么灭,他的权力限制出了国会就失效而不存在了。以美国刁民的刁样,不先把这个总统灭了才怪。
一旦说一个权限只用于某个范围之内,等于说这个权力限制只在某个范围内有效。出了这个范围限制就不存在了,或无效了。类似于这种最高权限仅用于执行国会决策,出了国会就权力无限的说法,估计即使某天朝的党员干部也是不会说的,至少他们会今天新三民主义明天三民再加一民地忽悠,绝对回避和避免说出人大之外天朝干部权力无限的昏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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