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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繁华城市中被遗忘的贫穷 [打印本页]

作者: 故国雨露    时间: 2006-7-31 06:05     标题: [转帖]繁华城市中被遗忘的贫穷

繁华城市中被遗忘的贫穷

  新华网贵州频道 记者周芙蓉、李忠将

  记者近日在贵阳市采访时发现,繁华的城市里,一些城市贫困居民生活却极为艰难,在我国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计划的同时,城市贫困问题日益凸现,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疾病与子女教育双重压力导致贫困

  走进永乐社区李全贵昏暗、狭窄的家,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酱蒜味。李全贵11岁的女儿李锐颖正在角落里一盏昏暗的小台灯下做作业。李全贵说,小锐颖患上先天性心脏病,去年社区发动捐款为小锐颖凑了1万元,他借了2万元为孩子做了手术。他和妻子都没有工作,现在为了女儿,已欠下1万多元的外债。手术后,小锐颖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不能做激烈运动,不能碰冷水,为了照顾唯一的女儿,李全贵只有放弃外出打工的机会。白天,孩子上学,他就在家里加工萝卜干,妻子就拿去卖。加上低保,全家一个月大约有500元左右,给小锐颖买药都不够。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台看上去较新的电视,李全贵说,这还是去年小锐颖动手术时说要看电视,一位好心人送的。小锐颖对记者说:"我想读书,想读到大学!" 听到女儿的心愿,李全贵流着泪对记者说,没钱彻底治疗,他真担心哪天小锐颖发生意外。

  贵阳市云岩区环北办事处环兴社区,这是贵阳市最繁华的地区之一,可在这里,记者看到是与这种繁华格格不入的贫困。黄承斌的床单仅是一小破布,破旧的棉絮露在外面。没有衣柜,衣服就用一根竹秆担着。黄承斌说,家里三口人,他1999年下岗后,依靠低保和炸油条赚点生活费,全家人一月收入仅500元左右,每年他都要借钱交纳1500多元的养老保险。今年女儿上高一要交1500元学费,有1000元是亲戚借的,现在,家里已欠外债一万多元了。

  记者来到南明区新华路办事处兴隆社区时,向腊环正用缝纫机给别人上裤子拉链。她患内风湿已16年,手脚因此变形。她爱人潘定刚在社区再就业中心做一些公益性服务,每月175元,两人每月的低保330元,她在社区内做一些缝纫活路,一月有200元左右,每月全家收入加起来也就700元左右,而每个月她吃药就要花去大部分,生活十分艰难。

  粮油肉蛋价格涨 低保户生活艰难

  近几个月以来,随着贵阳市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须品价格的上涨,而使这类家庭生活逐步陷入困境。在改茶社区低保户邓清林家中,他女儿邓红雯正在吃午饭,孩子的饭中只有几粒小豆,饭桌上仅有一盘清炒白菜。邓红雯说:"我很久没吃肉和鸡蛋了,最后一次吃肉还是在上星期六,同学过生日,在他家吃的。"邓清林说,全家每月收入仅600元,两个女儿都在上小学,自从肉从每斤6元涨到10元以后,已经有2个多月没买肉了。

  这个社区的涂兴国一家四口,月收入仅400多元。涂兴国对记者说,因为他患有肺结核、白内障,一个月看病至少要花100多元,交纳水费、电费40元左右,就只剩下200多元的生活费,原来肉价每斤5元的时候,每个星期还可以吃1次,现在涨到每斤10元,就不敢再买肉了。最近一次吃肉还是在8月份,还只是4元一斤的光骨头。他家刚吃过午饭,饭桌上除了有一碗酸菜豆米外,有一碗自制的酸豇豆和一盘豆腐乳。涂兴国说,他一家已经很久没买过猪肉和鸡蛋了,好心的邻居偶尔会送几个鸡蛋给他95岁的老母亲吃。

  亟待健全城市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贵阳市三城区的低保是每月170元,全市每月有7万多人可以享受低保政策。去年全市发放低保金近6000万元,今年1-8月,共发放4200万元,今年将突破6000万元。

  贵阳市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军工企业关闭破产所属集体企业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职工,一律按当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费;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城市低保对象,在其原享受低保保障金的基础上,每月每人增发当地低保标准30%的低保金;家庭中有70岁以上老年人的,在其原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增发当地低保标准20%的低保金;家庭中有残疾人的,根据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在其原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增发当地低保标准30%的低保金,一般残疾人增发10%;一人户、二人户或单亲家庭在其原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户增发20元;家庭中有子女就学的,在其原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个就学子女增发当地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家庭中有长期患重(大)病人的,在其原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个患病人员增发当地低保标准20%的低保金。

  贵阳市民政局低保处副处长鲁成平分析说,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管覆盖的范围比较广,但是由于保障标准低,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而诸如给子女交学费、生病住院、动手术等一些开销比较大的费用,低保家庭却无能为力,各政府部门显得束手无策。

  针对目前城市贫困的各种症因以及低保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民政部门、基层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有关干部认为,作为社会安全网的最后手段,城市低保政策在向城镇贫困家庭提供救助时,面临两个主要缺口,限制了这一政策的有效和及时性:一是疾病城镇贫困人口没覆盖。与失业保险不同,低保制度未提供健康保障,也没有大病保障。事实证明,低保政策的受助者中,有许多患有慢性病和其他低收入城镇家庭的成员,有病硬撑着而不愿去医院接受必要的治疗。二是城市贫困人口子女教育费。近几年来,教育费用增加很快,成了城镇中有小孩的低收入家庭的沉重负担。他们面临着这样的困难,往往选择紧缩已经相当低的日常开支,给孩子安排适当的教育,或者减少教育费用,有的甚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辍学。他们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核查低保对象的有关标准;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募捐为辅的筹资体制;保证低保资金有效使用,确保政策扶助的质量和力度;最大限度地把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城市贫困阶层的扶助,扩大"保障"领域,如设立专门为城市贫困阶层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或诊室,以及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教育服务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在教育、医疗、居住及法律等方面,为城市贫困阶层提供价格减免的援助措施。 --进行社会保障立法。社会保障法制化,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对于费用的收缴、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等都应制定相应的一套政策和法律来指导和约束,使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应重视对全市城市贫困群体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贫困监测体系,利用现有调研成果,调整并制定全市统一、科学、动态的贫困标准,及时提供准确、科学的城市贫困人口总量、结构、动态特征等权威性统计数据,使黨委、政府对贫困阶层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决策有据。

  --完善就业机构,实施再就业扶贫。提高转制企业对富余职工的安置能力,减少直接流入社会人员数量。对有望脱困的企业,政府予以资金倾斜、政策优惠,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领域和就业空间,解决内部人员就业问题;营造多种经济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使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政策鼓励或奖励非国有经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全方位发展街区经济,组织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向社区服务业转移,包括广泛推行非全日制临时工和弹性工作制,通过政策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以非正规部门的就业的方式,从事各种劳动服务。


作者: 庄子者    时间: 2006-8-2 18:24

哀民生之多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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