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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正典”与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ally    时间: 2006-8-2 22:01     标题: [转帖]“正典”与偏见

   “正典”与偏见


  
  朱也旷
    
  尽管译文偶有瑕疵,布鲁姆的《西方正典》仍然是2005年最值得一读的文学理论书籍。这是一本由大学教授撰写的文学批评著作,但在很多时候,作者所表现出的基于阅读经验的审美洞见使他根本就不像一位学院派批评家。
  在西方知识界,传统的文学批评已经演变成充斥着主要源自欧洲大陆的各种主义与时髦术语的文化批评,文学经典的地位在各种力量的消解、冲击和颠覆下也变得岌岌可危。为了对抗已经走火入魔的“文学研究的巴尔干化”倾向,布鲁姆祭起了文学批评的传统法宝,用略加改进的审美冷兵器来捍卫已遍体鳞伤的经典作家的尊严和荣誉。
  但是布鲁姆所面临的问题和他自己在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完全一样:人生有涯,书海无边,哪有时间去阅读400位作家的1200本书(这个数字已经被大大压缩了)?
  时间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问题是,个人的审美经验和理论素养如何拥有足够的包容性与辨析力,以统摄和识别从个性到风格如此不同的作家?即便加上一个“西方”的限定语,且在时间上把但丁之前的作家排除在外,这仍然是一件以一己之力无法完成的事情。阅读固然需要时间,直面经典的伟大则更需要时间。很多人一辈子都摸不准、悟不透一个作家,布鲁姆先生何以能拥有如此的伟力或神力?
    
  在莎士比亚阴影下
  

    因此偏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很快被发现的偏见是,英语作家占据了过多的位子,相形之下,俄语作家只有一席。算上贝克特,法国人虽然分到了四个席位,但“民主时代”的法国作家如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雨果、波德莱尔等无一入选26人的核心名单,且在书中受到了整体性的轻视。偏见还不仅于此:例如,当很多伟大作家只能委曲求全地呆在作为附录的大名单中时,一个心理学家却堂而皇之地端坐在殿堂之上;还有,与诗人所受到的巨大青睐相比,以短篇小说建功立业的作家则在整体上被忽视了;还有,“混乱时代”(主要指以卡夫卡、普鲁斯特等20世纪作家所代表的时代)的作家显然人数过多,选择标准也有问题;等等。
  据此可以认为,布鲁姆的偏见与武断一点也不亚于他所抨击的“憎恨学派”(the School of Resentment;主要指女性主义、解构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拉康学派等意识形态化的批评理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缺点,就像服用抗生素会带来副作用一样,这是从个体阅读经验出发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喜爱的作家的落选而批评布鲁姆,或者对其开列的名单——从核心名单到数百人的大名单——肆无忌惮地嘲笑一番,但是当你独自面对如此绵长而又如此辽阔的文学之河时,顾此失彼、手足无措的窘迫通常只会更严重。
  决定哪个作家的入选或落选虽然是个问题,却不是可以起支配作用的关键问题。本书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为了反击“憎恨学派”对经典的消解与颠覆,布鲁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不但努力重树经典作家们的威信,且给他们当中的某个人戴上了冠冕。此人就是莎士比亚。假如布鲁姆一口咬定莎士比亚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或者至少是中世纪以来最伟大的作家,其他人大概也不好特别反对,尽管这一说法本身是否有意义值得存疑;但在布鲁姆所捍卫的经典体系中,莎士比亚不仅安享“最伟大”之殊荣,似乎还有成为文学专制帝国的绝对君主的架势;而且这位君主的权力不是继承来的,而是天生的。他就是标准,就是最高裁判,就是自然本身。他几乎不受他人影响(只受了一点乔叟的影响),他人却无法逃脱他的影响,而只能在他的阴影下喘息度日。如果一个作家已经等同于自然本身,如果大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全部奥秘都向一个人敞开了,那么这个人就不是莎士比亚了,而只能是上帝比亚。
  
  约翰逊与弗洛伊德
  

    初读此书的人或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一位充当裁判员的批评家以及一位与文学并无太大关系的半吊子科学家能够进入布鲁姆的文学政治局呢?这个并不奇怪的问题现在有了答案:简言之,为了巩固莎士比亚的地位!
  本来,在关于莎士比亚的专章中陈述萨缪尔·约翰逊博士的观点和贡献———当然是对莎学的贡献———就可以了,事实上布鲁姆先生也是这么做的,但他惟恐读者不知约翰逊是何人,又为这位批评家另开一章。既然博士先生的观点此前已有介绍,说太多的重复话大概也没意思,于是布鲁姆便顺便介绍起他的性情和喜好来。
  至于弗洛伊德,他的身份更是既暧昧又可疑。作为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对外宣扬的那些病例并不像他所吹嘘的那么成功,他的学说依然属于离实证科学相距甚远的哲学或心理学范畴。他对人类性本能的强调的确表现出了一定的洞察力,但即便是在这方面,也完全不必理会诸如“力比多”之类的东西,而应该直接追溯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及其有关人类起源的伟大著作那里。与拙于言辞的达尔文相比,这位奥地利人不但文学修养深厚,且写得一手好文章。这一巨大的优点使他尽管在治疗现实中的人物失败了,却在治疗文学中乃至神话中的人物那里取得了成功。“我这里的讨论是将弗洛伊德视为一位作家,并将精神分析学视同文学。”布鲁姆直言不讳地解释说。精神分析学是哪门子的文学呢?布鲁姆看重的当然是弗氏运用此法对莎士比亚剧中人物尤其是哈姆雷特的心理分析。他还认为:“弗洛伊德的著作描述了人类本性的总体,它远比日薄西山的弗氏疗法更具生命力。”这一回布鲁姆先生大概是押错了宝,稍微了解一点当代生物学的人都知道,对人类天性的总体描述在今天属于一门新兴的学科———进化心理学的范围,弗洛伊德在其中并无地位可言。
  但弗洛伊德对布鲁姆的影响还不仅于此。有趣的是,当他在痛批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解构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等时髦主义时,自己却受到另一种曾经时髦过的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的左右,且浑然不觉。于是摩菲斯特递给浮士德的钥匙成了男性生殖器,而《浮士德》成了一部“充满性渴望的诗剧”,歌德与惠特曼则是“二十世纪之前公开谈及自慰的仅有的两位重要诗人”。
  
  “制服”托尔斯泰
  

    为了强调莎士比亚的影响,最应该入选的俄国作家应该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而非托尔斯泰。谁都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人物心理活动的挖掘深度堪与莎士比亚相比,即便认为在某些方面超过莎士比亚亦不为过。还有,如果选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也就能派上用场了,且肯定比用在《浮士德》那里更恰当。陀氏善于写梦,而弗氏善于释梦,著有一部《梦的解析》专著,仅此一点,就可以让弗洛伊德在文学政治局的出现更具说服力。但布鲁姆选择托尔斯泰也有一个重要理由,这个理由是,托尔斯泰公然蔑视莎士比亚,且为此写了一篇《何为艺术?》的长文。为了建立一个以莎士比亚为核心的专制帝国,布鲁姆需要制服很多人(对于那些根本无法与莎士比亚扯上关系的人,布鲁姆干脆佯装不知),这个托尔斯泰伯爵尤其需要制服。如果不能制服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野人气息的俄国巨人,整个帝国就有土崩瓦解的可能。
  对托尔斯泰的定位与解读或许是本书最具策略性的部分,这种策略甚至会令人怀疑,是否这也是一种基于意识形态考虑的政治手段。“19世纪的小说家中无人能比得上狄更斯,即令托尔斯泰也比不上。”布鲁姆说。
  这话在贬低这位俄国巨人的同时,还悄悄地贬低了一位法国巨人:托尔斯泰尚且比不上,何况巴尔扎克乎?虽然他多次提及托尔斯泰的伟大,但对他的承认总的说来显得颇为勉强;有一次,这种承认是在与次一等的诗人华兹华斯相比时才给予的:“当我步入老年时,这些诗(指《康柏兰的老乞丐》、《荒屋》及《迈克尔》)在表现个人苦痛时精心控制的悲情与审美尊严让我比阅读其他任何一首诗都更受感动。它们散发着华兹华斯早期创作的气息,这种气息惟有在托尔斯泰晚期及莎士比亚的某些阶段出现过,即一种普遍的共同哀伤,简单质朴,没有沾染任何的意识形态痕迹。”显然,这话不是为了赞美托尔斯泰,而是为了抬高华兹华斯。
  布鲁姆花了很大的篇幅分析托尔斯泰的《哈吉·穆拉特》,对它的吹捧不遗余力,目的当然是为了使人相信,《哈吉·穆拉特》才是托尔斯泰最伟大的小说。托尔斯泰晚期的中短篇小说,几乎篇篇都是杰作,《哈吉·穆拉特》也在杰作之列,然而在大多数人眼中,它并非巅峰之作,布鲁姆对此心知肚明,他之所以敢于坚持异见,是因为他认定“《哈吉·穆拉特》是托尔斯泰作品中最具莎士比亚特色的叙事之作”。一个憎恨莎士比亚的大人物用自己的艺术实践反驳了他对莎士比亚的批评,还有比这种自打耳光的事情更能说明莎士比亚的绝对伟大及其无所不在的影响力吗?
  
  但丁和“混乱时代”
  

    除了托尔斯泰之外,但丁是另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人物。但丁比莎士比亚早生三个世纪,不可能受后者影响,既然包括荷马在内的整个希腊-罗马文学都排除了,为什么惟独要给一位中世纪的诗人保留一席之地呢?为了这个但丁,布鲁姆只好采取权宜之计:让他成为仅次于莎士比亚的核心。这样做看似破坏了体系的完整性,其实不然,因为事实上这个体系从来就没有完整过:除了泛泛而论外,布鲁姆从来就没有令人信服地指出过,莎士比亚对其身后的24位作家有着怎样的具体影响,更谈不上明确的内在互文性(intratextuality)。
  但布鲁姆确有必要为但丁设立专章,不仅仅因为《神曲》十分伟大和独特,也不仅仅因为但丁上承古罗马的维吉尔,下启文艺复兴的先驱彼特拉克,更重要而又说不出口的原因或许是,布鲁姆必须和另一个人竞争,此人就是在布鲁姆之前影响甚大的诗人兼批评家T.S.艾略特。布鲁姆不但憎恨文学界大谈主义的后辈,同样也憎恨这位不谈主义的前辈,一有机会就捎带地蔑视他一下。然而我们知道,艾略特对但丁的论述相当有力,堪称一颗强有力的心灵对另一颗更有力的心灵的感悟和探索;非但如此,他还下了一个显然会令布鲁姆不快的著名论断:但丁代表了探索人类情感之高度和深度的极限,莎士比亚代表了探索人类情感之宽度和广度的极限,两者的工作同样艰难,不存在谁比谁更伟大的问题。布鲁姆要建立以莎士比亚为核心的体系,这个论断就必须被推翻,至少被部分推翻。布鲁姆在但丁身上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心血和才力,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强悍的对手站在他面前。
  对“混乱时代”的作家难以判断的一个原因是距离过近,时间之筛还未发挥它应有的神奇作用。因此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显得单薄、局促、底气不足和人云亦云是必然的。但对布鲁姆而言,还有一个特殊的障碍即审美包容性问题需要克服。布鲁姆早年是研究英国浪漫派诗人起家的,在我看来,一个喜欢雪莱、拜伦、济慈的人如果要充分领略20世纪文学的全部妙处,必定要经过一种特殊的内心磨练,在审美上获得质的变化才行(以我的个人经验,一个人可以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喜欢雪莱和卡夫卡,却不大可能在同一阶段同时喜欢这两个人);说得夸张些,就像孙悟空必须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上一段时间,才能拥有一双火眼金睛。那么布鲁姆是否拥有这种火眼金睛呢?好像没有,至少炼得还不够,尽管他的审美视野与研究雪莱时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拓展。
  可以证明这一点的例子不在少数,我们甚至不必从他对卡夫卡、博尔赫斯、贝克特等人的论述中去寻找;以我个人的看法,他对托尔斯泰的分析就是一个例子。布鲁姆对《哈吉·穆拉特》的赞美看上去极其雄辩有力。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布鲁姆做出如此越轨的判断呢?在很大程度上,是残存的浪漫主义审美观加上一点英雄主义情结使然。这种审美上的局限使他对托尔斯泰笔下的这位鞑靼英雄一见倾心,而对像伊万·伊利奇这样的平庸官僚以及在灵与肉之间挣扎的谢尔盖神父等视而不见,或重视不够。
  像爱德华·吉本满怀激情地凭吊由大理石、花岗岩等材料建造的罗马帝国的遗迹一样,哈罗德·布鲁姆在《西方正典》中满怀激情地凭吊了另一种遗迹———由西方主要语种的文字所建造的文学帝国的遗迹;带着对帝国式微的伤感,以及对文化哥特人(“憎恨学派”与大众文化)大举入侵的憎恨,布鲁姆的理论叙事获得了一种不可多得的阅读效果;部分章节,尤其是论述20世纪以前的英语作家的章节,接近于达到审美直觉与理论发挥的平衡点,值得人们像对待经典作品一样至少再读一遍。
 
 
 
 
 
 
 
 
 
 

                         
 
  


作者: 刘晓峰    时间: 2006-8-3 01:41

顶,好文章啊。
作者: 郭乃成    时间: 2006-8-3 02:23

有意思,这么来说,历史是个人的好看,正典也是个人的正点。
作者: 平头百姓大非    时间: 2006-8-3 03:42

    看过此帖,我有个别样的想法:一是经典作家也有“偏见”,只是要看他这种偏见是否有新意或深刻与否,我倒是喜欢那些有深度的偏见;二是客观的公正看来并不容易达成,除了学识之外更多地还与我们所处的“方位”有关,谁能肯定自己就站在世界的“中央”?所以,偏见倒是一种正常状态,也正是这些一个又一个的偏见汇聚成大合唱,才有了我们今天享之不尽的思想盛宴!所以,我对“正典”的非“正典”态度就是:既不迷信盲从,也用不着失望悲伤,让我们看清他人的“偏见”背后隐藏的真知灼见,用他人的“偏见”来修正我们的认知,不断地接近真相与真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 19:55:30编辑过]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3 05:26

“很多人一辈子都摸不准、悟不透一个作家,布鲁姆先生何以能拥有如此的伟力或神力?”

——布鲁姆明明说过:“作为一位制衣工人的儿子,我一直有无尽的时间来阅读和思考。”此外,布鲁姆还曾夸口:“我自幼便对文学有着不寻常的记忆,但这纯粹是语言的记忆,没有一点视觉成分。只是近来当我年逾六旬,我才认识到,我的文学记忆一直依赖经典作为一个记忆系统。”

布鲁姆早年即有一个著名的见解:文学源自误读,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部诗的历史就是诗人中的强者为了廓清自己的想象空间而相互‘误读’对方的诗的历史”。——所以,对“正典”二字,也不宜理解得过于正经,那也只是他的一家之言而已。

当然,主帖确实相当不错,只是,作者多少也有点“误读”了布鲁姆。在我看来,文学评论,主要比拼的乃是“见解”或“见识”,至于作者搭出的那个宏伟架构,多数是用来蒙事的。布鲁姆的莎士比亚中心论,我也非常反感,但我的办法是:不管它,只挑其中有用的见解来赏析。




作者: 郭乃成    时间: 2006-8-4 20:04

泽雄这个“蒙事的”用的好玩,不料你也是这么理解正典的。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4 21:02

回蝈蝈:正典(canon)一词,原是从基督教里来的,过去曾专门用来指“正典圣经”,转来指作家们的经典,属于词汇的借用、挪用,只能从引申义的角度去理解。这词儿一译成中文,就可能随着汉字的多义性,而被人朝别处联想。比如,“正”的反面,就可能被附会出一个“斜”来。仅仅拿来做做文章,可以理解;试图从中得出严肃的结论,就不太严肃了。

谁都知道,学院派与非学院派的区别,指的只是治学方法、治学态度,并非凡在大学里任教的,均属当然的学院派,凡在现成体系之外的,均属野狐禅。比如,作者一面知道布鲁姆是一位不愿意向学院传统投诚的特立独行之士,一面却仍然试图拿学院派的要求来对布鲁姆绳之以法,就让人有点奇怪了。

“很多人一辈子都摸不准、悟不透一个作家,布鲁姆先生何以能拥有如此的伟力或神力?”——这句话另一个问题在于,他所谓的“很多人”,几乎全都是在某个大学或学术机构里靠论文和专著支撑的教授和研究员们,而真正如布鲁姆(也包括布鲁姆颂赞不已的约翰逊博士)这样的人,体会正好相反,他们也许会说:一个学者一辈子只研究一个作家,这过的是日子吗?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6-8-4 23:16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6-8-4 13:02:00的发言:

一个学者一辈子只研究一个作家,这过的是日子吗?

瞎问一句:文学或文学研究搞成这样,谁之过?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5 00:48

回流星雨:窃以为话不能一概而论。一辈子只研究一个作家,研究得好,也是本领。若是研究得不好,但好歹能把这份研究弄成一碗饭吃,俺也得理解。

现代学院派也是一个产业体系,需要每年生产出大量论文和专著,资质一般的学者,选择某个作家为学术谋生的根基,很正常。我虽然没有在欧美呆过,但据我所知,这种情况是具有全球性的,并非中国所独有。资质一般的学者,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永远占据大多数。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6-8-5 08:43

泽熊兄果然大家风范,敬服!!!
作者: 海上笑笑生    时间: 2006-8-5 09:00

所谓“正典”,大概可以有三种语境:

1,正统地位之尊

2,经典文本之范

3,文学典故之源

貌似中国人也有这样的嗜好,比如《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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