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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泡网、读书、写作及其它 [打印本页]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3 04:30     标题: 泡网、读书、写作及其它


 辞海里对于四声“泡”字解释是这样的:①气体鼓成的球状体。如:水泡;②泡状物。如:灯泡。
  时下流行的词语:泡网,泡吧,泡妞,却没有在辞海找到任何解释。我这样理解:这些词里,泡是动词,指一种行为,一种状态。这就象人们通常说:我去泡泡菜。其实说“我去泡菜”语法也说得通,泡指一个动作,菜指动作所指物体。而“泡泡菜”更多是为了顺应人们的语言习惯。既都称为“泡菜”了,何须再泡?反过来,假设说:我去泡泡网,我去泡泡吧,我去泡泡妞,则别扭得多。因为人们习惯语言里,泡网、泡吧、泡妞已经涵盖了动作及所指对象。
  罗嗦这么半天,我不是为说这个“泡”字,也不是为说如何“泡”,我是要说说“泡网”。“泡吧”我还没尝试过,“泡妞”倒有过一次,只因人家误认了我是男人,算不上泡。数来数去,只有说“泡网”。

 网络这东西,跟抽烟喝酒差不多,是有瘾的。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及,凡有大学问、大作为者,皆有三种境界。其中第二种境界便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憔悴”;我想说,泡网之人,皆有此症候。这网一旦“泡”上,便是离也不行、断也不能了。没事上网转转,遛遛,看看。不管干点啥,就是要每天守在电脑前那么片刻,要“泡泡”才安心。
  时下流行传统媒体作家“泡网”,天涯有不少,新浪有不少,真名也有不少。要说这作家“泡网”能泡出点经济效益来,我还真没看出来。倒是“泡网”给不少网络写手带来莫大经济利益。靠“泡网”泡出名的网络作家不胜枚举。最近发现天涯诸多写手都在帖子后跟个“寻求出版”的小尾巴,可见“泡”功能之强大,使人利欲之膨胀,绝非什么“研讨会”能企及。这么说可能伤害了诸多泡网作家的感情,我要强调的是:人家泡为泡出版,他们泡呢,其实也无非图个乐和。可见同为“泡”,心态却天差地远。
  古人读书讲究,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有不少作家朋友,他们喜欢“两耳不闻天下事,关起门来著闲书”。好像作家都喜欢在住宅之外找个清静场所,关起门来看书写书。以我小人之心看来,旁边若有国色女子相伴,那便是再好也不过的了。“红袖添香夜读书”,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关起门来读书倒也还好,关起门来写书,却未必那么可取。我有一朋友,是警察作家(大家不要误会,这里说的不是谢宗玉)。他小学文化,靠写警匪题材作品出名,为他赢得名利若干,最近又当上某铁路公安局副局长。一日吃饭闲谈,他提及读晨报有一消息说:母亲为逼迫儿子戒掉网瘾,断绝母子关系,切断儿子经济来源,儿子靠拣垃圾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痛改前非,考上某所大学……他认为这故事很具代表性,剪了下来,准备写篇文章谈下一代教育问题。话间,得意之色尽现。我乃一老实且傻之人,不懂察言观色,不谙马匹之道,即露不屑状,轻描淡写说:这是个传奇,不具备复制性,更不具备教育价值。该朋友当时脸色大变,愤愤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喜欢听人家教育,自己犯了错才知道后悔。听了他这话我好斗之心顿起。(周泽雄先生曾提醒我,《演讲与口才》编辑是真名资深网友。但我还是要讲,正是受了《演讲与口才》的荼毒,才导致我日后喜欢跟人家斗嘴。)我遂与该朋友展开口舌之战,歪理、狗屁不通之理统统搬将上来,讲的我那朋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见状越发得理不饶人起来,从年龄代沟讲到人生观世界观,滔滔不绝,致使一场聚餐最后以不欢而散收场。那朋友此后半年多没跟我联系,我也自是不敢叨扰。
  话说回来,遗憾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这事儿我也干过,还不止一次两次。我把那看成是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我拒绝那朋友的看法如同看书从来不看名人传记,人家的传奇自有孕育传奇的土壤,未必能够给你启示,却容易让你忘却现实,游荡在传奇的玄幻里无法自拔。这就好比我认为持“怀才不遇”的人,大多是病态的。诗人多有此心态,可诗人多都自杀了。每个人从小就有各自伟大的梦想,日后多随岁月飘逝。我也无数次在半夜醒来思考人生及生存等问题,最后使我明白一件事: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凡人,注定有平凡的生活,奇迹出现的概率等于零。想到这些,还幻想个屁?老老实实做凡人吧,狗尾巴花也有它自己的味道不是?

 扯“泡网”,扯着扯着就扯远了。
  上面说到我不赞同作家关在屋子里写作,主要原因是我觉得关起门来写的东西多脱离现实,多数意淫。如同我鼓励我家先生多认识异性朋友,我也鼓励作家多上网,多跟陌生人交流。指不定能碰撞出什么火花来,作出流芳千古的大作也不好说。古人讲“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倡导的不也是体验吗?写作这东西需要真实的体验方能写的出神入化。我欣赏传统作家的严谨,也欣赏网络作家的写实。遗憾的是能将此两者结合者,少之又少。读书,读书,书这东西不就是用来读的吗?若书没了可读性,这书不读也罢。
  中午与先生在家看电视,波导广告说:波导手机,手机中的学习机。我与先生说:靠,波导越来越退步了。先生答:是啊,人家以前是战斗机,现在是学习机,估计下一步就是“波导手机,手机中的小鸡鸡”。两人遂哈哈大笑。这话直白,倒也清楚。人家网络作家出名,靠得就是写东西敢这么直白,我们普通人嘛,也就是聊天闲话才能说得如此清晰了。
  网络作家之迅速蹿红,大抵也和语言之通俗平实有关。纵观多数网络作家,特点皆以贴近生活为首。易读,却不耐回味,当数文字之快餐;钱钟书等大家,耐读,属文字之饕餮盛宴。对普通人来说,快餐吃的多,大餐未必有福消受几次。所以写东西难免没了后味余香,多了些家长里短。
  近日读董桥《文字是肉做的》上有一例:JamesJ.Kilpartrick劝人写作不必担心用词重复,说是有一特约记者奉命去写一篇关于联合水果公司的特稿,“他提了一次香蕉;他再一次提香蕉;第三次还是用了香蕉;这下他可急了。‘全球首要细长黄色水果托运商’,他写道。第四次用香蕉两个字其实更好。”董先生说:不论中文英文,写得平实清楚最好。……香蕉就是香蕉,写作不宜有非分之想。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3 04:31

网上写东西写习惯了,偶尔我会蹦出一两句粗口。我家先生说,一看就知道你泡网泡太多了。周泽雄先生也说我写得“家长里短”,发了狠心,不午睡,倒腾出这么一篇,继续请周先生指正。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3 04:32

另:周先生海涵,并非我对“家长里短”耿耿于怀,只因你评判确实贴切。我既不靠写字谋生,也算不上文学爱好者;偶尔写个小段子自娱自乐一下,家长里短自是难免。写到这里,我家先生长叹道: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明白他的意思:对这两种人,你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不过话说回来,生活嘛,本就是你来我往,不就是体验个过程吗?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8-13 05:22

向无香妹子拱手。一句脱口而出的“家长里短”,真没想到有如此效果,宜深刻反省。看来,泡坛之事,也不能轻忽,上帖之前,还得四下察看一番,方可“发送”。

不过,在我看来,“家长里短”只是风格之一种,并非意味着品味的高下。无香妹子写的是随笔或杂感,并非高头讲章。在随笔这种最不讲究规矩的文体里,本身是可以容纳“家长里短”的。写随笔最忌赶路,最忌直奔主题,把文字当成驿马来加鞭。相反,信马由缰,拉杂写来,倒不妨是一种可供欣赏(而非可以容忍)的境界。声明一下,我对“家长里短”完全没有偏见,虽然我也知道,“家长里短”中,本身也有写得好与写得不太好之别。如无香妹子提到的董桥,有时也喜欢弄点“家长里短”的文字。这很正常,董桥先生深受英国随笔的熏陶,英式随笔,恰恰好这一口。

大作中提到的作家上网一事,颇有可议之处。在我看来,此事不能一概而论。我曾写过一篇《窗帘后的作家》,以写作是否喜欢拉紧窗帘为例,区分两类作家。粗线条地说,那些喜欢拉紧窗帘的作家,多半不会喜欢泡网,反之则很难说。还得看这位作家是写什么的,写长篇小说或诗歌的,可能会更追求幽闭的环境;而写写随笔、杂文和时评的,抽空泡泡网,不仅不会坏事,或许还有好处。作家是否泡网,最终恐怕还要取决于个人的性情,据我所知,即使写小说的,也有两类人,一类人恨不得在嘈杂的咖啡馆或妓院里进行写作(好像福克纳有此一说),另一类人(如加西亚·马尔克斯),写作时甚至连妻子都不允许进入书房打扰的。我有时瞎想,假如孔子或苏格拉底生活在互联网时代,估计会喜欢泡网;而如老子和康德这样的人,大概会永远拒绝论坛的。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3 06:02

周先生一个“拱手”,让无香惭愧地无地自容。


作者: 平头百姓大非    时间: 2006-8-15 04:17

  读无香此文多少有些亲切感,因为有切身体验在里面,当然是指“泡网”的体验啦。

  其实,想当初这“泡”字用得新鲜生动,刚刚上网者、偶尔涉猎者并不在此列,主要是指花了相当大的精力与时间“沉溺”于其间的网虫们。如果说泡“菜”者还能有些主动性的话,那么在互联网发达、网民数千万的今日,网虫们则早已被“菜”给“泡”了,掉进去爬不上来了,所以这“泡”字大约已由动词转意为形容词,形容现今沉溺于网络中的人们了。


作者: 梅茗    时间: 2006-8-15 08:02

读书事也变得“家长里短”,多好啊,自然和邻里其他是非的“蜚短流长”有所不同。

难得见大非一回啊。见到大非高论,喜欢。[em27]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6-8-15 20:22

俺读文章,喜欢找到其中的闪光处。楼主文章嬉笑怒骂,生动有趣,也不乏识见。虽然整体上也因此流于口语话表达的痛快少了所谓文章的面孔。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6 08:11

以下是引用平头百姓大非在2006-8-14 20:17:00的发言:

  读无香此文多少有些亲切感,因为有切身体验在里面,当然是指“泡网”的体验啦。

  其实,想当初这“泡”字用得新鲜生动,刚刚上网者、偶尔涉猎者并不在此列,主要是指花了相当大的精力与时间“沉溺”于其间的网虫们。如果说泡“菜”者还能有些主动性的话,那么在互联网发达、网民数千万的今日,网虫们则早已被“菜”给“泡”了,掉进去爬不上来了,所以这“泡”字大约已由动词转意为形容词,形容现今沉溺于网络中的人们了。

帖子发于他处,有人站出来说我“生吞活剥王国维”,心中忿忿。

难得大丰赞同我这讲法,握个手。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6 08:13

以下是引用梅茗在2006-8-15 0:02:00的发言:

读书事也变得“家长里短”,多好啊,自然和邻里其他是非的“蜚短流长”有所不同。

难得见大非一回啊。见到大非高论,喜欢。[em27]

呵呵,其实也不是为周先生的一个“家长里短”计较,主要是自己意识到问题的确严重,所以涂脂抹粉伪装一下又出来忽悠大家。


作者: 无香    时间: 2006-8-16 08:18

以下是引用周熙在2006-8-15 12:22:00的发言:

俺读文章,喜欢找到其中的闪光处。楼主文章嬉笑怒骂,生动有趣,也不乏识见。虽然整体上也因此流于口语话表达的痛快少了所谓文章的面孔。

这正是我所头疼的。我在迫切寻找文章的面具给自己戴,但似乎怎么弄都四不像。

如果诸位有时间,请你们再直接些,助我摆脱了这“口语化、网络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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