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论处在任何时代,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自己的阅历毕竟很有限。如果想知道更多非亲身经历之事,最好的办法是读书和旅游,通过读书和旅游扩大眼界,了解古今中外,所以古人总结出了“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好经验。但这只是比喻,言其尽可能走得远些和读得多些,而非实指。硬要抠字眼儿,也是一种局限。真行了万里还没有出国界,古书之一卷并不等于一本,用今天的眼光看,太少了。世界大得很,走直径就有“八万里”,而全世界又有多少书,谁也说不清。
读书的人受局限,写书的人也受局限。因此,在读一本书的时候,就不要盲目崇拜,能读出其中的局限所在更好。读出了局限,便有了冲破局限的可能,联想到局限以外。当然这联想本身也有局限,没有局限的一般事物是不存在的,大概只有尚未完全被人了解的宇宙本身是例外。
我所以先发这一通抽象的议论,正是从近来的读书体验中联想出来的。我很少有机会出国,而国外的发展变化又非常诱人,只好求其次,读出国归来的人写的著作,即通常所说的中国人看到的外国。但读来读去,大多是去几个发达国家的观感,而写欠发达国的却很少。尽管那里有战乱,有纷争,有贫困,有疾病,除了少量的新闻报道,再想多知道些具体的就困难了。是作者不愿意去还是不能去?这正好说明已故的作家三毛写非洲沙漠生活的著作所以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去发达国家没什么不好,回来写些好见闻更好,去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好的嘛,有谁专是为了看坏才去观光的?但是,在外国人眼里,去的人也是“老外”(借用一下咱们自己的流行词儿),是贵宾,有的让你看,有的你想看也看不着,故对此没有什么真切感受。相反,看看他们本国人写的书,就觉得问题不老少,且有的像难解之谜,困惑着作者说不清道不明。把两者相对照,也许不会产生尽善尽美或漆黑一团的感觉。
同样的道理,我也读过一些外国人写咱们的书,即通常所说的“外国人看中国”。他们是本义的“老外”,来时是贵宾,有人陪着旅行,所到之处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有所见亦有所不见,自然不会有咱们老百姓旅行的艰难感受,听到交通线上有“票贩子”,竟困惑莫解,还能写出更深层的感受来?那样的书,他们国家的读者读着可能感到新奇,然而“出口转内销”,让咱们一读,平平淡淡,如此而已。
中国人想了解外国,外国人也想了解中国,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两心相通。但外国人怎样读外国人写中国的书,我不知道,不敢乱说。作为一个中国人,根据我的体验,要想真正了解外国,只读流行的中国作者写外国观感的书,恐怕是不够的,还要认真读点他们写自己国内的书,彼此参照,冲破局限,似可读出更多的真来。然而,引导读书的往往只强调一面,曾使我们吃了不少亏。最突出的例子是过去“一边倒”的时期,把“老大哥”那里说得像天堂。及至“天堂”一解体,咱们茫然了,过去读过的书全化为泡影。也不是一点用处没有,至少可以懂得以后不可盲读。
有一两个例子,就好多了。
最近重版了一本毛姆写中国观感的书,蛮有趣的,书名也译得很漂亮,叫《在中国屏风上》。
内容节选:
早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听说过他的传奇故事,所以我期望他的外貌也与众不同。在我看来,似乎那些有过非凡经历的人,长相也很特别,但是我所见到的这个人相貌平平,毫无特别之处。他身材较常人矮小,有些瘦弱,皮肤晒得很黑,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人未到而立之年头发就已变得花白。他看上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许你要和他见上五六次才能记住他是谁。如果你碰巧在一家商店的柜台后面或在代理事务所的板凳上见到他,你会觉得那些地方于他适得其所,不过就像你不会去在意柜台或板凳一样,你也不会对他留下什么印象。然而,恰恰是他平凡的外貌最终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他那毫无特征的面容,让你想起满洲皇城的一堵空荡荡的宫墙,也许它的这一边是污秽的街道,但你知道另一边却是雕龙画壁,和常人所不知的精妙复杂的深宫生活。
他的整个生涯就像一个传奇。他是兽医的儿子,早年是伦敦警厅的书记,后来在一艘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船上当服务员。船到目的地后,他便溜下船,以这样那样的方式独自游历了南美。在智利的一个港口,他设法搭船去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儿与热情好客的原住民一起生活了六个月,后来他又搭上一艘帆船到了塔希堤岛,在那里他做了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①的老爷船的二副,就这样到了厦门。
那是我遇到他九年前的事了,在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中国,一开始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不过几年之后,他觉得这工作太单调乏味,加上他那时已经懂得一些中文,就应聘为一家公司在全国推销专利药品。三年中他一个省一个省地推销药丸,最后终于攒下八百块大洋,于是又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他开始了最为惊心动魄的冒险。
他从北京出发穿越整个中国,旅途中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国的贫苦百姓,背着铺盖,带着旱烟袋和牙刷。他投宿在中国的小客栈里,和其他赶路人挤在大炕上睡觉,也吃中国的饭菜。这可真不简单。他很少坐火车,大部分路途不是步行就是搭车或坐船。他穿越了山西和陕西,行进在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上,冒着危险在蛮荒的士耳其斯坦探险;他和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一起生活了数月,又跟着运输砖茶的商队穿过荒凉的戈壁滩。四年过去了,他终于花光了最后一块大洋,再次回到北京。
他想找份工作,最容易赚钱的工作似乎是写作。一家中国的英文报纸的编辑请他写一组游记。我想他唯一的困难是如何从如此丰富的经历中进行选择。有很多东西也许所有英国人中只有他知道:稀奇古怪的、引人入胜的、恐怖可怕的、有趣逗乐和意想不到的,什么样的东西他没见过呢?他一共写了二十四篇文章,我不敢说那是不忍卒读的,因为文中反映出作者细致而饱含感情的观察;但在他的视野中事物都是杂乱无章的,而其实,那些只不过是艺术创作的原料。它们就像是陆军或海军军需库的物品清单,对一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来说这是一座宝藏,但与其说那是文学作品本身,还不如说是文学创作的基础。他就像是一个野外科学工作者,耐心地收集无穷无尽的事实,但没有一点概括的能力,这些事实有待那些比他思维复杂的人去提炼。他所搜集的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他的藏品数量罕有其匹,但他对它们的理解是肤浅的。
当我遇到他时,我试图去辨识那丰富的阅历是如何影响他这个人的;可惜的是,他虽然是个快乐、友好的人,有着一肚子的奇闻轶事,也乐于叙说他的所见所闻,但是我却无法发现哪一段冒险经历曾深深打动过他。引导他做出那些古怪事情的冲动源于他与生俱来的古怪习性。他厌倦了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远离陈规旧习的激情。生活中离奇的事物吸引着他,他有一颗不知足的好奇心。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从没有达到心灵的高度。这也许是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外貌,恰恰是他平淡无奇的灵魂的最真实的说明,在那道空荡荡的宫墙后面,仍然是空荡荡。
那就是为什么他有如此丰富的素材,写出的文章却索然寡味,因为在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4 19:02: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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