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丰慧 来源:南方网
针对记者提出的中国水价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中国的水价改革是边改边提价,绝对不能一步到位,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能力(8月22日新华网)。
水价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这个思路是正确的。那么如何考虑?如何把这个思路落到实处使百姓受益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大问题。
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首先要考虑百姓的收入水平。目前,一方面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增长速度缓慢,另一方面住房、医疗、教育等负担相当严重,百姓生活的幸福感低,压力感高。如果诸如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再涨价,那么,百姓的承受能力就可能达到了极限。特别是像水这样的每一个人一刻也离不开的东西,它与电还有区别,电可以由其他代替或者不用,但没有水就不行了。
纵然我国水价不算高,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但是,几年来居民用水价格也在不断提高着。在电价等百姓日用必需品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再提高水价,在社会上和百姓心中造成的阴影是巨大的。
同时,提高水价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要加上污水处理的成本价,通过提价限制浪费水、污染水,鼓励节约用水。根据“谁用水,谁污染,谁就要付费”原则,因为百姓用水也污染了,所以,普通百姓用水也要提价。笔者认为,百姓用水从量上与工业用水、服务业比较很少。从污染来说,与一些企业经营性污染、排污等造成水质污染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百姓是洗涮用水、吃喝拉杂等生活必需品消耗用水,不是以生产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用水污染。从量上,从性质上,这部分水污染处理成本都不应该由百姓负担,而应该由工业用水、服务行业用水和高污染企业负担。应该抓住污染的主要责任人和大户,何必与百姓斤斤计较呢?
因此,我国水价改革绝不能走紧盯百姓腰包的老路。污水处理成本决不能加到百姓用水的价格里,而应该由污染企业负担。我国水价体制改革走完全市场化的路子是否可行,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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