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发生在1960年的天安门广场“白日点灯案”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6-11-10 18:12 标题: [转帖]发生在1960年的天安门广场“白日点灯案”
发生在1960年的天安门广场“白日点灯案”
作者:沈河
1960年3月12日中午11时许,一个四十来岁的小个男子来到北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旁边。找了个地方坐下后,他从包袱里取出了一个折叠着的长圆形状的白色纸灯笼!他在众人惊讶目光的注视下,又从包袱里拿出一支红色蜡烛,点燃后,小心翼翼地插在灯笼里面底部的一根钉子上。然后,小个男子就提着这盏纸灯笼,离开了纪念碑,慢慢地朝广场的南侧方向走去,不久,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如果不是两天后英国路透社发布的一条短消息,北京大概也没有人想到这小个男子竟然制造了一起被外国新闻媒体称为“带明显政治倾向”的事件!路透社的这条消息转发自英国伦敦《新快讯报》的一则报道,还配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那个提着灯笼的人正是在天安门广场点燃白色纸灯笼的小个男子———他手执灯笼,旁若无人地行走着。背后,可见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上半截。报道称,这个男子显然是用这种方式来抗议中国大陆的“暗无天日”。
路透社转发的这条短消息在播出后几小时内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获悉,外交部部长陈毅决定立即向总理汇报。
周恩来果然非常重视。这是有原因的:1960年3月6日,周恩来就接到了毛泽东主席批转过来的一个文件,这份材料向中央反映当前农村缺粮情况严重,已经出现了农民非正常死亡的事例。
周恩来自己也接到了一封寄自安徽合肥的挂号信函。信中反映:安徽省和县、无为县发生严重粮荒,和县铜城闸已经有多人饿死,两县农民中的许多人已经外出逃荒,有的不得已抛弃了子女,当地干部作风恶劣,不但无法解决此类问题,还迫害敢于说话的群众。
针对“白日点灯”事件,周恩来当即指示身边工作人员询问中共北京市委。但北京市委并不清楚此事,于是便询问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也不知情,于是便向市委如实说明,并表示立刻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后立刻向市委汇报。
受命调查的8人小组连夜对此事进行了安排。第二天,从天安门广场传来消息:那个人又出现在广场上,并且再次企图制造白日点灯案。警方当场予以制止,那个上了大洋彼岸西方报纸版面的灯笼也被同时查获。
公安人员随即对小个子男子进行了讯问,很快就查明了事实真相———
他名叫何明渊,四川达县人氏。何明渊因不满当地的粮食征购政策和经办干部的作风,认为同村和邻村出现的不少农民因饥饿而死亡就是由此而造成的,其中包括他的母亲和两个孩子的饿死,其妻因此而失踪。
近三个多月中,何明渊一边要饭糊口,一边去专区、省城上访反映情况,结果先后三次被收容,其中一次还被送往公安局拘押。伺机逃脱后,何明渊对上访失去了信心,也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失去了信心,便打定主意到北京制造白日点灯案。何明渊对此举的用意直言不讳:就是以此影射当时的形势“暗无天日”。
调查人员在讯问时特地问道:“你是否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
何明渊回答:“我考虑过———大不了一个死字罢了!我如果不离开家乡,这会儿恐怕也已经饿死了!人民政府竟会让自己的人民饿死,这叫什么人民政府?”
讯问结束后,调查人员随即写了一份《关于白日点灯事件的调查报告》,送到了局长冯基平的案头。不久又送往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彭真那里。
当时的彭真,身兼数项要职,自然是知道粮荒的严重性的。这样,对他来说,此案就不仅仅是一桩个别群众闹事或者“反革命分子活动”之类的案件了。
警方调查人员在《报告》中已经对此事作了定性,认为属于“反革命事件”;何明渊已经被拘留,所以《报告》中称其为“该犯”。整篇《报告》不到千字,比较笼统。彭真又将冯基平找来,仔细询问案情。
彭真听完后,沉默了片刻方才缓缓开口:“人民政府竟会让自己的人民饿死,这还叫什么人民政府?这句话是那个叫何明渊的人所说的原话吗?”
冯基平点头:“是的。”随即从笔录中找出何明渊的原话,指给彭真看。
彭真微叹一口气:“这话说得重了些,不过……”他没有往下说,但是意思已经表达出来了。
稍停,彭真又说:“这个何明渊讨饭进京、白日点灯的行为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第一,特殊时期的困难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害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第二,我们的干部中有一部分人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第三,对群众中关于当前形势的认识缺乏及时的引导。从这方面来说,这个何明渊是给我们提了个醒!基平同志,能否再辛苦一下,以调查何明渊的名义,对他所说的情况进行一番调查,然后把结果告诉我。至于何明渊的问题,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待调查后再作结论吧。”
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指派调查人员赴四川达县调查。同时决定将已关押于看守所的何明渊从监房中放出来,安排他从事“外劳动”。
当时的看守所,被关押的人是不从事任何劳动的,只有极个别人属于例外,那就是“外劳动”。所谓“外劳动”,就是从事看守所内部清洁卫生、伙房等劳役的一种“岗位”,通常由问题不大、案情清楚而又没有前科的人担任。“外劳动”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并且能够获得较多的囚粮定量,因此被视为一种求之不得的美差。安排何明渊从事“外劳动”是一种优待措施,而且还包含着准备从宽处理他的意思。可是,何明渊并没有领悟到这层意思,他在大约一个星期后,就突然来了个不辞而别。
那天,看守所要购买当月的囚粮,派了两名看守员押着4个“外劳动”推了一辆人力车前往粮站。因为“外劳动”是属于受信任的人,以前外出从来没有发生过逃跑事件,看守员因而没太在意。结果,何明渊瞅了个机会,逃了!
让何明渊做“外劳动”,是根据冯基平局长所转达的彭真的指示后讨论决定的。如果何明渊逃跑之后在社会上继续搞白日点灯的把戏,或逃跑出去后发生意外,被外国新闻媒体诬为“杀人灭口”,问题岂不更严重?怎么办?市局领导当即下令紧急追捕。
何明渊那天逃跑后,偷偷爬上了附近停着的一辆军用卡车,一下就到了秦皇岛。然后,他就在秦皇岛一带流浪,靠乞讨糊口。5天后,何明渊被北京派往秦皇岛的一支追捕小组找到,押回北京。
同一天,赴四川达县调查的4名警察返回北京。冯基平听取了汇报:达县地区的灾情确实非常严重。至于何明渊,他本人以及家属均无精神病史,他对审讯人员所说的情况完全属实。另外一点新情况是,何的一个叔叔和大哥均为红军烈士。
调查报告很快就送到了彭真的面前。彭真当天就向周恩来汇报,周恩来称赞北京市公安局做了一桩好事。次日,彭真陪同国家主席刘少奇会见外宾,结束后当面向刘少奇谈到了白日点灯案和随之进行的调查。刘少奇听后,难过得久久不语,最后说:“情况早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境地了!这是全党全国的头等大事啊!”
由于得到彭真关心过问,何明渊第二次被拘留后的第三天,就被警方宣布解除拘留,改为收容。彭真提出:鉴于何明渊家乡某些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似不适宜让何明渊返回原籍,以防受到打击报复,可征求其本人意见,准其在其他地方择址落户。这正是何明渊所特别担心的问题,因此他立刻提出愿意去贵州一位朋友处落户。他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他到贵州后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妥善安排。
作者: 朱屹 时间: 2006-11-10 18:27
点个灯笼都要被抓。。。。。。。。。还要冒杀头的危险。。。。。。。。。奇谈怪事,却屡屡发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0 10:28:18编辑过]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6-11-10 18:38
真实的人生,事件,总是有这样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相信这些领导,没有一个是希望下面的人民饿死的,就是封建帝王也没有谁希望饿死百姓-----也许有些人很在乎,有些人不那么在乎,可有些制度,方法,就是注定了要饿死人!天可怜见,总算摆脱了那种制度,大家吃了几年饱饭,反思改革可千万不敢回到那条老路上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0 10:45:26编辑过]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6-11-10 21:25
要晓得样样事体勿好出口转内销的,一出口转内销,没事体变成有事体,小事体变成大事体,坏就坏在了路偷社,路上见到新闻就偷,一只纸灯笼都可以被伊这只赤佬模子搞成大新闻,看来当时的中宣部还有人民巡捕都不行啊,还要外交部指导点拨才能开窍,不行不行,现在的人民巡捕,和中宣部觉悟就高得多了,不信,侬到广场去点纸灯笼试试看,不要讲白的,红的都不行。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6-11-11 09:18
珍贵的资料。
作者: psyzjs 时间: 2006-11-11 11:18
乌龙茶终于知道什么资料是珍贵的了.[em05]
作者: 张希田 时间: 2006-11-14 05:36
读此文,令人倍加思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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