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鄢烈山:这就是皈依上帝后的余杰吗?
《摩西十诫》第九条:
“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
大约一周前,有凯迪网友告诉我,说在他们的内部网上看到了余杰揭批我的文章,并发给我看了看。俺这些时太忙乱,要跑医院照料生病的家人,要处理稿件混饭吃,还想坚持每周至少写一篇文章挣稿费,没时间理他。今天闲一些,从网上输入他和我的名字,很容易就搜到了这篇文章《 余杰:从体制外异见作者的真实处境说起—兼论鄢烈山先生的文风问题》,出处是“多维新闻 2006-10-26 05:53”。原始出处我就不说了。国内若有人想看这篇文章也应该很好找。
文章很长,分上中下三篇发出。第一段就说“鄢氏已衰老不堪,勇气不再,甚至满口昏话胡话。”文中又骂我“是《笑傲江湖》中的伪君子岳不群见了,恐怕也要自叹不如吧?”是“坐稳了奴隶的人”,而他余某则是一个“秉持良知的写作者”。
听说余某早已是基督徒,大约不会再说“我来剥钱穆的皮”、“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之类狠话,而应该每日自我忏悔,至少不会有意犯诫“做假见证陷害人”吧?
可是这篇文章通篇都是在造谣污蔑,真的是“满口昏话胡话”,虽然他正青春年少。我没有工夫也不屑于逐段逐句驳斥他,只说几点局外人最容易判断是非的。
余杰这篇文章显然主要针对我的近作,即9月发表的《愤世与媚俗 ——我们今天的言论需要怎样的文风?》。此文发表在《中国经济时报》和《杂文报》上,一些网站有转载,至今保留在上海《东方网》评论频道我的个人专栏上。想知道我究竟说过些什么的人可以去查证。
1、余文称“鄢氏认为今天的中国已经是言论自由的社会……”
我这样“认为”过吗?我会说出这种屁话吗?
除了某些水平极低的新闻发言人,中国领导人恐怕也不好意思说出这种话。新闻界是人皆知,有文件有宣传纪律规定地方媒体不得搞“异地舆论监督报道”;上网的人都知道上网贴文章会过滤掉“敏感”字词,知道有些思想学术网站被关掉了,且每天都会在跟贴中见到“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一类字样。不论我的处境顺逆、心怀满足还是怨怼,我若说上面的昏话,我的文章还要不要人看?我虽然没有读北大,从市场角度讲也不会那么愚蠢地自毁声誉吧?
我确实写道:“不可否认,这些年来,中国取消了‘反革命罪’和‘政治犯’的罪名,日常交谈中已不存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伟大领袖’的‘恶攻罪’,单纯的言论领域杀头坐牢的风险可以说已经消失;在境外发表激烈抨击当局言论的人,只要不涉及实质性重大事务或国家机密,一般也是进出自由。这样就出现了政治投机的可能。”还说过:“有的人非常清楚,随着执政者的‘执政能力’提高,不想升官发财的平民百姓在国内媒体(包括网络)发表文章并无多大的政治风险……在境外媒体发表‘出位’、犯忌的言论也未必出什么大事,仍然可以出国访问、演讲,只要不搞串连、不搞组织活动,不参与实际的政治操作,是不会坐牢的,纵然坐牢一般也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不会受到张志新一样的对待。”
这讲的只是一个基本事实,讲的是管治策略的“与时俱进”,即主要着力于控制言论发表媒介,通过“把关”不给你发表不利于当局的言论,通过奖惩让你“自律”。我说得很清楚,对于“单纯的言论”一般不追究个人。至于像南都的程、俞,因孙志刚事件涉及到具体的人事、地方官的政绩和形象,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高与郭的入罪,是因为他们的言行与某些人的直接利益发生了冲突。
余某对此十分清楚,他对政治界限、言与行的区别拿捏得十分精准。否则,他就不用装神弄鬼受“天启”,摆出见布什总统有他无我的架式而与“熊飞国”划清界线,并不惜诬陷强调“非暴力”维权的后者是“民运”人士;要不,怎么现在在里面的是“熊飞国”而他照呆在首都北京?否则,他怎么会撰文谴责“郭标焦”,不该不请示他这个介绍人就在日本去见“轮#子%会”的成员?他对“言论自由”的政治底线有聪明过人的把握,所以欧美日满世界发表高论,而还能在国内每年出书、在报刊发表文章(我欣赏那些发表余杰文章的报刊,不想在这里举例)。
余说,“ 鄢烈山攻击那些走在言论最前沿的写作者‘有更为精明的利害算计’,‘有的人正是看准了这种政治行情,仔细预测了安全系数,反复评估了成本收益率,于是把握时机,一反小心翼翼的故态,装出一副比谁都要彻底要激烈的模样,俨然成了唯我独革的体制外\'斗士\'。”我说“精明的利害算计”,说的就是余杰这样的人,而不是所有“那些”;坦白地说“一反常态”的“有的人”云云,自然也是有感而发,倒不是指他余杰。
2,余谓:“这样的生活方式,当然也可以是鄢先生个人的选择,但请你从此安逸地过自己月薪一两万的好日子去,不要再继续装扮出一副忧国忧民、正义化身的模样来。那样做你不觉得太虚伪了吗?”
请问你怎么知道我的月薪是多少?这些年发工资都是直接打到个人卡上,同事之间互相不知情,你是国安、公安的还是税务的,有特权查我的银行账户吗?你受过研究生的正规训练,知道说话要有证据。就算月薪三五万又怎样?你早就明白阶级分析的思路在恩格斯、伏尔泰的时代就不管用呀。
3、余说:鄢氏暗示某些体制外写作者拿“美元”,潜在的意思是:他们都是“汉奸”,他们的钱来路不正(鄢先生认为:除了稿费之外,还有“馈赠”)。这与当年鲁迅的论敌污蔑鲁迅拿“卢布”有什么区别呢?这种暗箭最为阴毒,可以致人于死地。……鄢氏同时又暗示当局:如果你们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扣住他们的支票,让他们拿不到从海外寄来的稿费。其实,中共当局还用你来提醒吗?
我还没有这么狂妄,要做当局的“国师”,我知道当局根本不需要我来出谋划策。只有余杰为抹黑我需要!
我像你余杰这么年轻有为的时候,都没有想入党做官没有想当局重用,如今“衰老不堪”了,我还犯得着为党国效力吗?
我从不骂人是“汉奸”。“中国可以说不”的小子这样骂我我也不大在意。因为自知根本没有汪精卫曾有的那种“引刀成一快”的勇气。
余杰哪配跟汪精卫比?汪当年北上行刺摄政王是真打算为民主共和而死在北京的。
4、余说:“鄢烈山一直很喜欢谈鲁迅,在文章中引用鲁迅文字的频率,不亚于引用江泽民和胡锦涛讲话的频率。大概正是此原因,鄢烈山才得以‘荣获’了官方所设定的‘鲁迅文学奖’。”
“一直很喜欢谈鲁迅……”不是罪过,但他这样说,足见其信口雌黄“做假见证”的人品之卑劣。我的文章在那里摆着,是否常引用江胡的讲话看过的人会有印象。《愤世与媚俗》这篇文章谈到鲁迅,也只是分析他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这句话的语境,并指出鲁迅不足为训的多疑易怒的性格缺点。去年我那篇《告别“翻身”观》就是讲我为何要“先胡后鲁”。
不说余的成名作《铁屋子里的呐喊》,今年在国内出的书“沉默”什么的,单看骂我的这篇文章,至少有4处引用鲁迅的话和意象。什么拿卢布、祥林嫂、坐稳了奴隶的人、“人一阔,脸就变”,满口鲁话。按他的逻辑,莫非他是想在国内得什么奖?哟哟……
5、余说:“曾经与鄢烈山一起合着《李贽传》的杂文家朱健国,前两年提出‘体制外写作’和‘体制外思维’的观点。此观点在杂文界引起很大争议,也导致鄢、朱这两只同样来自湖北的杂文健笔反目成仇。”
对此,我懒得说了。朱怎么与我“反目成仇”的,相信很多网友自有判断。
难得余说了“人分体制内外,文无体制内外”。我对前半句加一点补充:“人”分的这个“体制内外”的“体制”是狭义的,指是否公有制单位的员工。广义地说,在中国生活的人就在中国的体制内,公安国安税务居委会都可以管治你。“余杰书系”一版再版的出版社也是共产党管的。所谓“体制外”的作家,有不少是令人尊敬的;也有不少为了生存吧,替老板当写手树碑立传骗人,替官员写“报告文学”涂脂抹粉,比娼妓更下贱可怜。不说也罢。我敬佩喻希来、余世存等“体制外”的作者,鄙视余杰之流的道德优越感。
6、最后说几句闲话。
2006年1月17日,余杰在对中国广播的有“亚洲”一词的电台发表的访谈节目播出,朱某“据节目录音整理出《余杰评鄢烈山》一段的文字”,春节后于3月份贴在国内一些网站。此文中,余将我作为“近十年来,官方对知识分子的招安收买政策相当成功”的反面典型。我看后托到广州的北京朋友SC传话给余杰,不要再瞎说攻击我了,叫某些人笑话,并说我的修养也不到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是基督徒做不到别人打我左脸我把右脸也伸过去……
不想,他还更来劲了。除了想借攻击我捞回拒郭后的声誉,还有什么原因呢?上述电台讲话可是在会见布什之前呀。以他的名声也不可能是嫉妒我。
这篇文章提醒了我。文章一开头他忆旧了,说“写这篇文章对我来说颇为痛苦,因为鄢烈山曾经是一位我所尊敬的师长,尽管这种尊敬已经属于过去。我还记得一九九八年夏天与鄢烈山一起参加‘草原部落’组织的笔会,在满天星辰的夜晚漫步在草地上的美好时光……”瞧,多么重情义的人,只是更重真理而已!
那年8月,他的出版商贺雄飞邀请他、我和摩罗一些人去内蒙开“笔会”。我与他不仅同吃同游,还同住了几天蒙古包和宾馆。此前,他给我写信、寄自费印的书,还真够“尊敬”的。
那年10月我到武汉动了一个大手术;期间,上头第一次派人来整顿《南方周末》,他的师兄沈灏被撵出报社,调去参加筹办南方日报出版社;我被不给任何理由撤销“编委”职务,并指令将我调出。1998年底我从武汉回来了,正好贺雄飞带他与摩罗、朱健国三人炒作贺给他们出的书到了广州。贺雄飞作为商人,上门到我家去看望我。余杰当然是知道我当时状况的,但他连电话或口信问候也没有。这也没什么,人与人讲的就是缘分,但他这种人扮什么多情重义真好笑。这篇文章,他这个据说自由主义的人还问我,为什么在程益中们挨整时不挺身而出呢!
受人挑拨离间或自己心中有鬼,他总想把我的名声搞臭,这样我说话就没人信了。今天我要声明,他与贺雄飞为稿费分成闹翻后,贺讲的他的臭事,与我无干。
1999年或2000年,南方周末的同事盛大林从广西北海开会回来(从复印的与会者名册看,有上百人参加,是迄今杂文界规模最大的一次聚会),问我,与会的贺雄飞对人说余杰如何如何,是不是真的?后来又有学者向我求证。
冤有头,债有主,若有不利于你的传言,找贺某算账去吧,我相信贺很乐意奉陪。
只有上帝能拯救余杰的灵魂,诋毁我救不了你。如果你确实犯过诫,应该向上帝悔过自新。没有做愧对神明的事那就更好,不要疑心生暗鬼总跟我过不去。我虽不是基督徒,也还想讲点恕道;千万莫拿“伪君子”之类的话激我,上了法庭我可不会做伪证的!
2006/11/05
余杰只会令人想到无耻。这文章哪里来的?
鄢烈山和余杰的原文都不想看了,鄢肯定有说得不妥的地方,但余这样的批评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有批判的精神在当今或许是对的,但如果单纯为了批判而批判,或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愤世与媚俗 鄢烈山
我曾经写过两篇关于文风的文章。一篇是2003年冬天发表的《“建设性”是嘛玩艺儿》,针对的是几家媒体的言论版块强调“理性、建设性”,声称对于“只有‘挖苦嘲讽’,而无‘建设性’;只有‘攻击和审判’而无‘说理反思’的文章,我们持拒绝态度”。另一篇是2006年春夏之交发表的《慎言“网络暴民”》。两篇文章有一个共同的宗旨,就是维护“言论自由”这一受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希望中国的言论空间扩大而不是缩小,让人们在自由表达的环境中自我教育、自我净化从而文明成长。
我的这个心愿不会改变,而是与日俱增地更强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当下言论界存在的问题。正视与反思是改进与成长的前提。
一、
“愤世嫉俗”从心理卫生角度讲,是一种不利于人们健康长寿的负面情感。但“怒”既是人不可蠲免的七情六欲之一,适当地宣泄使之不得郁积成疾又是可取的。
今日中国的愤世者形形色色。粗略分析一下,大致有四种情形——我不愿说四种人,因为人很复杂,有些情形是兼而有之的。
一是发自内心的忿忿不平。这种情感可能出于单纯的良知和正义感,也可能出于(不)公平感。当下中国令人愤怒的事太多了。
比如最近一期(第35)《了望新闻周刊》刊载记者专稿说,今年公车采购量创历史新高,将达700亿元,比“八五”期间五年总和720亿略少,全年公车消费将达3000亿元!这能叫“权为民所用”吗?又如建行发言人就建行要大幅加薪一事对新华社记者说,“目前,商业银行的工资收入确实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但是……实际享受的社会保障服务明显低于公务员水平。”(北京9月4日电)就这样,当权者(公务员阶层)假改革之名为自己谋利益占尽无限春光,还有地方的司法部门要出台新政策为受贿官员减轻处罚找依据。
这样的事知道得越多,越容易产生“洪洞县(衙)里无好人”的感觉。于是,在无可奈何情绪支配下骂官咒官就成了“时尚”。这也是很多政治笑话型的短信段子之所以流行的原因。
忿忿不平对于言论作者来说,最可怕的是人格分裂。因为人总是不甘心吃亏的。不公平感使我们明知不对有时也会去做,比如借用一下当官亲友的公车,在升学求职等关键时刻找有权势的亲友开开后门。我有时也自问,自己写文章义正辞严,但真的那么正直吗?最后,只好自我解嘲:我要是生活在德国那种只认规矩的国家就好了,大家照章办事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多好,既不失尊严又不担心吃亏。——在这种情形下的愤世讽时不是矫情,但言行不一,别有一种“媚俗”之嫌。
二是移情发泄。这一点在虚拟的网络社会,在为数众多的网络“愤青”中表现最明显。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备受屈辱和挫折,深感无奈和无力,真身也没有多少话事权和话语权,于是将愤懑转移到反美仇日的“爱国主义”叫嚷中,转移到对“第三者”铜须或“流氓外教”等人的道德讨伐中,从中得到一点参与感和可怜的心理平衡。这样没头没脑还带几分假道学的起哄者,其从众心理和媚俗心态几乎成了一种本能反应。对此,已有一些分析文章,兹不赘言。
三是表演。最典型的当然是作廉政秀的大贪官。台上慷慨激昂“代三个表”痛斥腐败,台下卖官鬻爵大收发包回扣。当过宣传部长、反贪局长的贪官就不提了,刚落马的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就是一个“作(秀大)家”。由此想到我们的一些杂文和时评作者、网友,他们为官时或一旦当官了会怎样呢?这个问题还是留给每个人清夜扪心自问较好。
四是投机。
对现实持严格的批判立场,本是知识分子的天命和天职。不论社会如何进步,它与人类的理想状态总是有相当大的距离,何况中国尚处于“转型期”,还远未实现现代化,更需要有人拿着理想的标尺来度量现实批判现实,从而推动人们变革现实;其次,知识分子以精英自居,每有改造社会“舍我其谁”的自负,要他安于现状、甘当被动的看客也难,因此说三道四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几乎是本能;最重要的是,权力需要监督,有人不眨眼地盯着“找茬”,权力就会如履薄冰,不敢乱用和滥用。——这些观点差不多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社会批评特别是对权力监督的正当性,理论上舆论上在中国社会已然得到承认。
再加上公众对腐败“现象”越“反”越腐(买官卖官的窝案越来越多,贪污受贿的金额越来越大是两个重要指征)的愤慨,激烈地抨击现实在民间会得到敢讲真话的喝采。
而且,不可否认,这些年来,中国取消了“反革命罪”和“政治犯”的罪名,日常交谈中已不存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伟大领袖”的“恶攻罪”,在单纯的言论领域杀头坐牢的风险可以说已经消失;与执政党国内“执政能力”提高的同时,在国际上中国要树立人权不断改进的形象,一样要讲“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所以对于在境外发表激烈抨击当局言论的人,只要不涉及实质性重大事务或国家机密,一般是进出自由,实施监控而已。
这样就出现了政治投机的可能。
中国古代有“邀誉卖直”、“讪君卖直”等对言官诛心的贬辞,但“直”而可“卖”也表明,士林确有不同于庙堂的评价标准存在。如今“卖直”者,看准了行情,一反常态,装得比谁都激进,皆因假扮“民主斗士”,不仅可以在民间得到喝采,而且还可以在境外名利双收。
近例不想举了。刚好在赵牧的博客上看到他重贴的发表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上海《文汇报》的文章《伪装的愤怒》,说的是当年写《中国可以说不》的那五个小子。他们的“成功”今天有不少人仿效,当然扮演的角色可能不一样,乃至相反,立场可视市场行情而定。
我说这样的话是要承担道义风险的,但是我不怕。我崇敬那些敢做敢当、舍身求法、为民请命的志士,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敬重那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真人,不论其身在“体制外”还是“体制内”;看不起那些装腔作势、沽名钓誉的人精;厌恶那些“唯我独革”,专打横炮、搅浑水,意欲通过踩损别人来掩饰和抬高自己的混混。我并不标榜“独立”,但是我所是、非我所非,谁的势力我也不想借重。
以上说了这么多,似有违我的初衷。我的初衷是,评论时事、搞学术批评都不必追究批评对象的动机,应该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只关注例证是否真实,逻辑是否严谨;社会的进步靠的是合力,靠的是持有不同利益诉求的人互相博弈,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能推动中国的变革与进步就好。
因此,我对愤世嫉俗者作以上分析乃不得已,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可以揭示某种类似于社会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真相,以期人们不为过甚其辞的表演所迷惑,不为其“巧言令色鲜矣仁”的文风所感染所裹挟所同化,不要毒化了我们的言论氛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二、
我们应当提倡什么样的文风呢?(注意,我用的是“提倡”一词,有人要坚持他们的那种文风,只要不违法不侵权那是他的权利。)
也许《书经》上的下述要求仍可以作为我们今天立言兴教的文风追求:
“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
这段话出自《书经》的《虞书》部分的《舜典》。是舜帝登基后对大臣的训辞。帝对蘷说:我任命你掌管音乐,教育我和卿大夫们的嫡长子,要通过音乐教化使他们养成如此如此的品格和气质。
舜帝讲的教化之具虽然是音乐,但目的是立人,其教育目的是有普遍意义的。因此,也可以移之于我们的“立言”(者)。所谓“文如其人”,就是讲二者在气质上相通(存心作伪者另当别论)。
依朱熹的弟子蔡沈(音沉,自号九峰先生)注解,“栗,庄敬也”;“无字,与毋同”。各句的重音、重点在“而”字的前一个词直、宽、刚、简,即基本的态度应该是:正直、率直、耿直,宽厚、宽容、宽宏,刚正不阿、刚强不屈、刚肠嫉恶;简明扼要、简捷明快,简单果决。
但是,善恶并非截然分明,性格有正反两面,“凡人直者必不足于温”,“宽者必不足于栗”,“刚者必至于虐”,“简者必至于傲”。平心而论,就是这么回事。比如,果决之简明难免涉嫌武断、自负的傲慢。
因此,为了补弊救偏,我们要注意以温济直,“有理不在声高”;以栗济宽,外圆而内方,不失诸油滑;不要让刚正走向暴虐的极端,动辄喊打喊杀;不要让简捷明快变成妄自尊大,以一句顶别人一万句的真理专卖店主口吻讲话。
虽然时越千载,《书经》上的这十四个字仍然如北斗七星一样光华灿烂,值得我们今天发言者铭诸座右。
三、
所谓“媚俗”即“无实事求是之心,有哗众取宠之意”,并不是什么新鲜现象。而今的“媚俗”者往往扮演批判者(愤世嫉俗或民主斗士),这就使我们在谈论此话题时绕不开如何对待“鲁迅风”。
从前,这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有毛泽东钦定鲁迅的几个“最”、几个“家”在那里供着。如今我们需要、也大体可以重新认识鲁迅了。据《文汇报》载,鲁迅之子周海婴不久前在上海书展上有一个题为《谁是鲁迅》的演讲。他说:“在20世纪的相当一段时间里,鲁迅被严重地‘革命化’和‘意识形态化’了,以至于完全掩盖了历史中真实的鲁迅形象”。
鲁迅并不总是愤怒的。他有一篇论《恨恨而死》的文章,就是专门给不平者吹“热风”的。他说:“中国现在的人心中,不平和愤恨的分子太多了。不平还是改造的引线,但必须先改造了自己,再改造社会,改造世界;万不可单是不平。至于愤恨,却几乎全无用处。愤恨只是恨恨而死的根苗,古人有过许多,我们不要蹈他们的覆辙。我们更不要借了‘天下无公理,无人道’这些话,遮盖自暴自弃的行为,自称‘恨人’,一副恨恨而死的脸孔,其实并不恨恨而死。”他的这番话虽然是80年前说的,却像是对当下的我们发出的忠告。
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也曾以战士自命,但他在致左联负责人周扬的信中告诫说“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中国历来的文坛上,常见的是诬陷,造谣,恐吓,辱骂,翻一翻大部的历史,就往往可以遇见这样的文章,直到现在,还在应用,而且更加厉害。但我想,这一份遗产,还是都让给叭儿狗文艺家去承受罢,我们的作者倘不竭力的抛弃了它,是会和他们成为‘一丘之貉’的。”他的这些话,对于网上跟贴动辄破口大骂的作者,对于那些以反专制自雄却不脱“文革”思维和文风的人,是颇有针对性的。
鲁迅不是神,也有凡人的弱点,他并不讳言自已的“鬼气”(某些时候思想感情的阴郁绝望)。撇开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史、中国的书不要读之类明显表示愤激、带有夸张强调的修辞色彩、自有一种“深刻的片面”的话语不说,鲁迅性格本身确有多疑、尖刻的一面。因此,在《关于杨君袭来事件的辩正》一文中,他反省“自己感到太易于猜疑,太易于愤怒。”鲁迅是真诚的。
然而,今天有些人存心贬损人时往往振振有词地引用鲁迅的语录:“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其实,这是鲁迅在特定语境下表达悲愤的言辞。这句话两次出现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第一次出现主要是抨击执政府下令屠杀和平请愿学生的异常残暴;第二次出现后接着说“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我们岂能认为鲁迅评人论事,都是怀着“最坏的恶意”在推测?岂能将恶意、刻毒视作常态、奉为正经?
当下,我们应当怎样来观人论世呢?
我想,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领域来谈。对于公权力我们不妨保持充分的戒心,时刻警惕掌权者以权谋私使公权变质。这就是一种凡事质疑的心态(用毛泽东在“延安整风”那个时候的话来说,“共产党员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都要经过自己头脑的周密思考,想一想它是否合乎实际,是否真有道理,绝对不应盲从,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也是一种批判性思维的立场。这个时候可以适用“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推敲、考量,以防被蒙骗上当吃亏。垮台的前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也知道自我标榜,号召人们“攻吾之阙”呢。
但对于个人,对于私人领域的事,涉及个人隐私不谈,对私德(动机之类)的批评也应当心怀善意,不搞“有罪推定”,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乃至“话到嘴边留半句,得饶人时且饶人”。不要“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东汉章帝语,即不以苛刻为明察);最好是怀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心态,择其善者从之,择其不善者改之。如果对个人也“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那就难免堕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以发现敌人、制造敌人为已任的魔道。现在有的人话说得冠冕堂皇,他的对立面没有敌人只有“病人”,其实因为没有善意,还是在干着发现、制造“敌人”的勾当,只不过无权像沙皇或斯大林把他心中的“敌人”叫作“病人”给关进“第六病室”、“精神病院”罢了。
我们这个时代处于历史转型期,观点碰撞、思想纷争、利益博弈在所难免,更何况“文革”的专制思维和暴戾文风影响远未消除。愤世与媚俗纠缠不清的局面还会长期存在。对此,我们的网友和言论作者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保持高度的自省。这些话也是写给我自己的。
余杰固然不对,但鄢烈山这篇文章也比较过分,余杰挥舞大棒指责别人的道德确实过了头,但鄢烈山同样用这种方法回击余杰,并且文中还暗示余杰为人的某些阴暗面,这就很不妥,很有点小人味,这种暗示既不用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有能起到打击对手的效果,表面上鄢烈山胜利了,其实只会让人鄙视.这种事应该就事论事,而不应该涉及其他问题.余杰、鄢烈山爱惜自己的名声可以理解,但也应该为别人着想。
而且,不可否认,这些年来,中国取消了“反革命罪”和“政治犯”的罪名,日常交谈中已不存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伟大领袖”的“恶攻罪”,在单纯的言论领域杀头坐牢的风险可以说已经消失;与执政党国内“执政能力”提高的同时,在国际上中国要树立人权不断改进的形象,一样要讲“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所以对于在境外发表激烈抨击当局言论的人,只要不涉及实质性重大事务或国家机密,一般是进出自由,实施监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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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敬佩鄢先生的。但这一段话,不仅不符合基本事实,而且至少客观上在为当局辩护颂上。写这种亲痛仇快的文字,鄢先生这次太过了!请三思。
余杰和鄢烈山居然吵起来了啊?
革命还没有成功,同志内部就开始内讧了?
余杰和鄢烈山两个人都要反思。
我看了鄢烈山写的这三篇文章,我只能说要余杰不骂他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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