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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赵启强:拓展自治领域对抗特殊利益集团 [打印本页]

作者: jshao    时间: 2006-11-20 06:30     标题: 赵启强:拓展自治领域对抗特殊利益集团

    为期4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1日于北京闭幕。由于这次会议是在当下中国“反思和推进改革”的背景下举行,其“和谐社会”的强调具有极大的政治和社会现实意义,因此对它的各种形式的“解读”会形成热点。

     作为媒体,对此作深层次的讨论,并能够与当下中国现实结合,带着公众关心的“问题意识”进入公众视野,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讨论,可使这种讨论具一定的权威性与影响力。为此,拟邀请两位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学者进行讨论。

     这个讨论不会仅仅是对全会的解读,而是以它作为“政治正确”的出发点审视、分析影响当前中国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公正)的种种因素,特别是扭曲改革、以其意志渗透进权力运作体系、法律运作体系的“特殊利益集团”。是什么影响了社会和谐(社会公正),怎样才能使社会和谐(社会公正),是讨论的重点内容。

 

     新快报: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放在当前已出现“结构断裂”和被一些忧心忡忡的人士认为“改革共识破裂”的中国社会,把“社会和谐”提到“奋斗目标”的高度,您认为这当中传达出了什么样的信息?

 

赵启强:六中全会将“社会和谐”,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作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的确是中国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其至少给我们透露了这样两个信息——

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高增长,尽管前些年,我们的主流媒体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给予了最为充分的报道和肯定,但今天的执政党,并没有因为高昂的太平盛世的颂扬声,而忽视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能把“社会和谐”提到“奋斗目标”的高度,就是要向影响着社会和谐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挑战,这种直面问题的勇气,给问题的解决带来希望;

其二,将“社会和谐”与“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相提并论,是对社会发展观、进步观的全新诠释,是对GDP迷信的一次非常及时的纠正。

20多年的经济改革,让中国有了许多值得骄傲的数据来证明自己的成就。GDP的持续增长并不是历史进步的唯一标志,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除了社会财富的总体增长,更关键的还在于社会均衡、健康的发展和大多数社会成员生存状态的改善。毫无疑问,在这方面,中国还存在着很多无法靠经济增长解决的问题。

新一届领导人在前几年就有过“惠及十多亿人民的全面小康”的提法。将执政的关住点落在十多亿人民的共同富裕上,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新的社会进步的评判标准。许多人注意到了这个新的标准,并为之感到高兴,因为这个新标准让中国社会有了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跨越到均衡的、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的希望……

 

新快报:全会认为,目前,我国社会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您认为有哪些矛盾和问题构成了“社会和谐”和社会公正的重要障碍?在当前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下,它们的实质和表现是什么?要扫除这些障碍,您认为政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赵启强:改革开放之初,把生产力促上去,让经济发展成为硬道理、成为压倒一切的治国目标,这可以理解。因为当时,国家绝对地垄断着社会的经济命脉、因而也绝对地主宰着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那种情况下,即使是那种权贵资本主义的出现,也能给中国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进步:它对权力的挑战,对政治等级制度的消解;尤其是市场经济的活力,让濒临破产的中国从那个僵死的经济体制中迈出了生死攸关的一步!

问题是,在对资本的肯定和引进的同时,相应的法制建设却未能同步;这结果是,资本与权力迅速结盟,并在没有法律防线的中国长驱直入——

对公众财产的侵占、对公众资源地无偿占有;尤为严重的是,这种权贵资本主义对权力的腐蚀和收买,使得腐败成为当今中国最为普遍、最让老百姓不满的社会痼疾。

可以说,资本的掠夺和权力的腐败,是构成了“社会和谐”和社会公正的重要障碍,其表现如下——

贪污腐败严重地制约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贫富差距拉大,正破坏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的产业化趋势,使大多数社会阶层产生了强烈的不安全感;

还有,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问题、下岗工人问题;以及,在前些时被称之为“先进生产力”的民营企业里,甚至还有许多严重损害工人基本权益的血汗工厂……

我想,公报中所提到的“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大多与此有关。

要扫除这些严重影响着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障碍,政府的作为当然最为重要。

前几年,我们的媒体和学界十分强调“补市场经济一课”,强调“一切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是强调按法律办事!),强调“小政府、大社会”,强调“国退民进”……对一个刚刚告别了计划经济的社会,这些强调或许必要,但如果对市场(也就是对资本)的信赖到了迷信的程度而失去应有的监控,那么资本的贪婪和榨取本性便会恶性地膨胀起来,给整个社会带来极不和谐的影响。

事实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监管是十分严厉和无所不至的。现代国家,政府不仅毫不手软地执行着对资本的监管,同时也义不容辞地承担着资本不可能承担的社会责任——教育、医疗、交通,以及一切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

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之所以强调政府的作用、作为,之所以要对前一时期有关“国退民进”的提法进行检讨,是因为今天,面对强势的资本,社会大众几乎是完全没有防范能力,公众遇到任何问题,都只能依赖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和善意;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的差异。在这种状态下,如果政府不作为,如果“国退民进”(这里的“民”,不是人民而是指构成强势资本的“民营企业家”!)我们的社会如何能和谐起来?

当然,我们不是要一个“大政府”,而是要一个廉洁的、负责任的、能作为的政府,一个能在强势的“特殊的利益集团”面前,具有同样强势的执政能力的政府。

强势,但必须是为人民负责的强势政府。六中全会提出“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应该理解成廉洁、高效、负责任;因此,政府必须在既要强化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又要降低执政成本,构建一个节俭的小政府的悖论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新快报:这段时间,舆论普遍关注“特殊利益集团”。比如,当前,掌握公共权力的地方政府很多已形成一种与国家和人民利益背道而驰的“自利性组织”。包括中央部委在内的政府管理部门的部门利益化也受到中央媒体炮轰。在您看来,是什么导致了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部门成了“自利性组织”?或者说是什么导致了特殊利益集团的产生,它们对社会和谐和社会公正有什么危害?如何消除它们对权力体系的渗透,使它们无法左右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赵启强:“特殊利益集团”在学理上的概念比较模糊,我想,大约有这么几类:

某些利用社会转型、转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机,通过贿赂、收买、腐蚀政府官员的“钱权交易”等非法途径,形成损害公共利益的阶层或团体。其一般特征是乱收费,高收费,掠夺和损害别人、特别是广大百姓的利益。这类特殊利益集团,为追逐自身利益,不惜破坏公平、正义,从而给社会和谐造成很大破坏。这类利益集团在教育、医疗卫生和公用事业部门都有较为明显的表现;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问题中提到的“掌握公共权力的地方政府很多已形成一种与国家和人民利益背道而驰的‘自利性组织’”。以对社会的危害性论,这种“政府管理部门的部门利益化”,甚至超过了非法的贪污腐败,因为它能合法地依据某些地方法规、部门规定对公众实施公开掠夺;这是最无风险的掠夺,即使上级查出,也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最近几年,报考公务员之所以成为就业热门,就是因为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诱人的薪金收入和高福利待遇。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中央政府并没有给政府部门以远远高过社会平均收入的公务员待遇。这些公开的收入恰恰是灰色的、是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将职能变为权力,将权力置换为钱的非法收入。十多年前,只是主管财政、人事的要害部门才会令人趋之若鹜,许多清水衙门是无人问津的;而今天,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金饭碗”可端,可见,“特殊利益”的扩大化和公开化;

最庞大、最能影响国家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特殊利益集团”,是某些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如金融、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它们长期或占有雄厚的国有资产、或盘踞在公共资源高地而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从而享受到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前些时媒体披露过一个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月薪高达8000元。普通收费员如此,那么,这类特殊利益集团的高层到底攫取和占有了多少公众财富?!

但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这个利益集团把社会的公共资源变为自己的高收入、高福利;靠着空前的资源垄断和资本规模,“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对国计民生的影响越来越重:它能给其它经济成分提供更多的投资、投机的机会;今天,许多大数额的权钱交易,就是在这个巨大的平台上完成的。随着“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在中国经济领域“被依附性”地位的加强,它不仅影响和规定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同时还试图影响和规定未来中国的政治结构。它的利益追逐正在从经济转向社会政治领域;这些年,要求政府放权的呼声,大多是这个集团发出的。在这种时候,我们也跟着喊放权,无疑是羊群要求为虎狼解开枷锁。我们在谈论“特殊利益集团”的时候,不能只看到权力的参与和权钱勾结;“国有垄断资本集团”不掌控政府权力,但它对其它经济成分、甚至对权力本身的操控是轻而易举的。还要说明的是,这个利益集团的高层不仅享受着严格的行政级别待遇,其中许多本来就是官员出身。因此,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对权力体系的渗透,对制定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左右,有着先天的优势。可以说,在这个超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面前,社会的呼声和权力的干预是软弱无力的。想一想这些年涉及到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利益的价格听证会的结果,就知道社会的无奈、权力的无奈了……

 

新快报:最近,有不少关于政策制定必须向底层倾斜的呼声,比如有法律专家提出对于民工初犯应给予轻惩的建议,南方周末也有文章提出“执政党将靠制度获取底层声音”,要获取底层声音,保障弱势阶层诉求,您认为执政党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作出怎样的努力?

赵启强:最近几年,领导人对弱势群体地关注、关怀引人注目,并切切实实地制定了许多向底层倾斜的法规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废除收容制度、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但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并未彻底改善,尤其在强势资本的违法行为面前,雇佣者的权益保障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不仅是农民工仍然存在着讨薪难、仍然有大量的血汗工厂存在,就是许多高学历的白领,面对着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也是无可奈何——超出法定工作时间而不给加班费,产假、哺乳假的法规形同虚设,女职员因怀孕而被解雇的事十分普遍……在这方面,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应该切实有效;另一方面,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也是捍卫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渠道,比如工会对工厂主的监督、抵制作用。前几天,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报道,截至9月,今年参加工会的农民工已经超过六百多万。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总数已达到2000万。这是令人欣慰的数字,但问题是,如果工会组织和工会领导人不能独立于雇主而存在,工会负责人怎么可能为了工人的权益,去与给自己发工资的老板作斗争呢?

    

     新快报:中国的改革出现了种种否定它的合法性的问题,有人认为导致贫富悬殊、弱势群体被剥夺等让正义蒙羞而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改革内植于它的背景,即经济体制变但政治体制不变,您是否认同这一点?为什么?

赵启强:前面已经说过,前二十年的经济开放政策,让中国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要将经济改革中所创造的财富,让全体公民受益,就不能不把关注点转移到政治体制改革上来。因为经济开放的结果不仅仅是社会财富的极大增长,而且也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这些新的经济、社会结构,很难在旧的政治框架下有序、和谐地存在。我们不能说这二十年中国社会的政治结构没有调整、没有变化,但总体上,还是落后于因经济体制转变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天翻地覆的变化——新的生产关系、新的利益格局,都要求中国能有新的政治结构,来重新规划和保证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权益。

特别典型的事例是前几年开始的国有资产的重组、转制。由于没有配套的政治改革同步进行,结果使得这种新的产权制度改革(国家向公众归还社会资产),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掠夺式的私有化过程——因为没有政策法律的约束,更没有基层工人的监督和抵制;而这两种有效的监管力量只能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孕育和成长。

前些时有人说,右的经济激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力,而左的政治却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两者相安无事地的共处,是中国式改革成功的关键。我们不能同意这样的观点,至少在强势资本(包括国有垄断资本和民营资本)已经全面操控了社会生活的今天,不能同意这样的观点;相反,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因为中国的命运将取决于我们有多大勇气实施政治体制改革。

 

新快报:没有社会公正就没有社会和谐,而如果没有什么能约束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不可能有和谐。因此,追求“和谐社会”就必然是追求社会公正,并确保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在您看来,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上,为达此目的,该如何进行改革?

 

赵启强:今天,中国面临着许多严峻的社会问题——资本在没有权力制约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对社会的榨取和掠夺当然是首要问题;但这个问题也不能掩盖另一个刻不容缓问题:庞大而无所作为的权力,过多地消耗社会财富、将社会管理成本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无法无天的资本和腐败的权力对社会和谐的破坏是致命的;我们一方面要敦促权力作为,让其遏制住资本本性中的贪婪和霸气,又要警惕权力的过度膨胀和腐败。因此,法制的建设和政府的廉政建设迫在眉睫。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的诸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中,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依法治国”放在首位,就是对法治的重视、对民主权利的重视。这给了我们希望——用法律制度管人,用法律制度管事,用法律制度管资本,用法律制度管权力;当然,这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建设,已经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了……

 

            原载《新快报》20061018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6-11-20 07:14

哎,邵建兄最好编辑一下,缺字。建议:先把全文复制到记事本里,再重新粘贴,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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