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宣判结果,领队以及队员全部都要承担责任!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
此案开了一个先河。试想,今后再有此类案件是否会同样处理?
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那些领队、老驴还会出来召集活动带队吗?
详见http://bbs.auly.com/dtl.asp?pid=18685&cid=20
一群菜驴吧?
不过把这种不幸闹到公堂上,再到公堂这种判定,就叫人有些看不明白了。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