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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掩卷西经,却原来它一直在研究傻子 [打印本页]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2 17:30     标题: [原创]掩卷西经,却原来它一直在研究傻子

 

任何学术,结论都在基本概念的定义之中。因此,一门学问能不能成立,主要看其结论和基本概念是否矛盾。西方经济学挂着理性人之羊头,其实一直在贩卖非理性人之狗肉。

理性人,顾名思义,就是其行为具有合乎逻辑道理的特性的人。什么样的人算是行为合乎逻辑?合乎什么逻辑?当然是合乎“动机——行为”一致性逻辑。行为心理学把多数人的行为视为正常行为,而且认为具有动机和行为之间的一致性特征。这个动机和行为的原则,心理学总结为四个字“趋利避害”。

1.  需求理论和理性人的矛盾

价格就是交换比,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一价格定义。那么,作为交换者对交换的比例有没有决定权或者否决权?当然应该有,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具有私有权的私有者了。进而,如果交换参与者对交换的比例即价格具有决定权力,那么,经济学就不能假定价格是自变量。换句话说,价格自变量的假定彻底否定了交换者的私有者身份以及由此身份决定的对价格的决定权,实际上也就是否定了其理性人身份。西方经济学所描述的理性人,不对交换的比例感兴趣,其需求也是由外在的价格决定的,与其谓之理性人,不如说是傻子更贴切。

价格是自变量,从一开始西经就面对着傻子而非理性人。

2.  效用理论和理性人的矛盾

效用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效用无差异分析。然而,这个“无差异”目标是西方经济学的纯粹想当然,现实中的理性人是不存在这个行为目标的。现实中理性人追求的是需求的解欲,也就是效用最大化。不追求解欲(即效用最大化)的人注定不能够称为理性人。

真正的理性人,应该在自己的每一项需求的偏好之间做出选择,也就是说,不存在偏好相等的需求。这意味着面对多个需求,不存在捆绑消费的自我折磨,即面对多个需求序列,理性人一定会确定一个他认为最大效用的序列并按照这个序列进行消费,也就无所谓效用无差异了。

理性人本应是价值判断有差异之人。但是,从西方经济学常用的EDGEWORTH BOX你就可以看出,原来西经描述的理性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面对同样的消费量,他们会同时达到效用最大化。如果是吃饭,他们也是一个馒头一碗汤同时达到心满意足。

3.  均衡理论和理性人的矛盾

价格的两个方面可以说明均衡理论的多此一举。其一,价格本身是一个存量概念。何谓存量?即时间的函数或通俗而言可以在一个时点上被测度的变量。也就是说,价格均衡是在一个时点上的瞬时均衡,没有一成不变的“价格水平”存在。如此,研究价格均衡也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其二,价格是由交换双方对两种所交换的商品的价值判断决定的,而价值也是一个主观的、随时可变的东西。因此,由主观的价值决定的价格也是随时可变的。这一点可以看作是第一点成立的原因和注解。由此,追求价格均衡也就意味着限定人的价值判断不能改变,而这是不可能的。

4.  宏观经济学和理性人的矛盾

当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基本上是以凯恩斯的思想为主线的,尽管国家干预思想曾经没落过。但是,国家干预尤其是关于需求不足和需求拉动的理论,本质上都是和“理性人”矛盾的,因为理性人不需要干预,理性人也不存在需求不足。

通过提供贷款方式刺激提前消费,从而拉到生产,表面上看符合凯恩斯定律——需求决定供给,而实质上还是在应用萨依定律——供给决定需求。因为贷款直接导致消费者对厂商所需求的货币供给能力的增强,然后才有在此供给能力支撑下的消费。有钱知道怎么花,这符合理性人的特点。需求从来都没有不足的时候,不足的只是支付能力(对货币的供给能力)。

当然,一开始宏观经济学就注意到了和微观理论的这个不协调,不过应该承认,宏观经济学用自称“独立学科”的说法倒是“解决”的这个矛盾。

 

阅读链接:http://blog.sina.com.cn/u/5562bb43010006r6


作者: 阿土木008    时间: 2007-1-3 07:58

我的理解:

1:交易的单方面是没有对价格的决定权力的,只有“一方漫天要价,一方就地还钱”的权力,交易的任何一方面也具有买(卖)还是不买(不卖)的权力,最终的价格即为交易的双方博弈后的结果。把价格作为自变量,主要是指此价格经过博弈形成后,面对此价格交易的两方面的所做出的选择。

2/3:效用无差异和均衡是用了极限的概念,的确,两种效用是不可能真的无差异的,而且也不可能真的有纯粹的均衡价格的出现,它是一个只可能无限逼近,但是不可能真的出现的概念,如果要做研究就必须把它抽象出来,就像理性人的假设一样,纯粹意义上的理性人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不把“理性人”这个“概念人”抽象出来,就根本不可能有经济学这门学科。

4:没大看明白,你说的供给是指的商品还是货币?


作者: ypyp    时间: 2007-1-3 10:52

阿土木008 比 钱皮 更懂得,走向科学的经济学从科学那里学到了什么。

应该考察的是,直观生活经验与抽象经济学术的差距,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一致或者不一致。仅凭直观批评任何有科学因子的学科,都是可能“合理”的,但一定不科学,因而站不住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 2:53:20编辑过]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3 15:49

以下是引用阿土木008在2007-1-2 23:58:00的发言:

1:交易的单方面是没有对价格的决定权力的,只有“一方漫天要价,一方就地还钱”的权力,交易的任何一方面也具有买(卖)还是不买(不卖)的权力,最终的价格即为交易的双方博弈后的结果。把价格作为自变量,主要是指此价格经过博弈形成后,面对此价格交易的两方面的所做出的选择。

2/3:效用无差异和均衡是用了极限的概念,的确,两种效用是不可能真的无差异的,而且也不可能真的有纯粹的均衡价格的出现,它是一个只可能无限逼近,但是不可能真的出现的概念,如果要做研究就必须把它抽象出来,就像理性人的假设一样,纯粹意义上的理性人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不把“理性人”这个“概念人”抽象出来,就根本不可能有经济学这门学科。

4:没大看明白,你说的供给是指的商品还是货币?

1。你说得对。《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把价格表述为一个区间,即以“就地还钱”和“漫天要价”为左右边界的一个区间。价格是由交易双方决定的,是决定的结果。作为交易者共同决定的一个交换结果,是其它因素决定的,而不是再决定其它因素,是不具备自变量资格的。

你要想清楚:你所谓的价格博弈中考虑了什么因素?是什么决定了价格博弈的结果?不要把用来决定价格博弈的因素反过来在用博弈结果去调整,这样就没完没了,变成循环决定了。 

2/3。“逼进”意味着这是一个行为目标。问题就在于,理性人不存在以“效用无差异”和“均衡”为目标的行为,那是傻子。我是坚持理性人是趋利避害的人的理性人观点的,不是反对这个观点。反对的是应用和基本假定的不一致。西方经济学正是如主贴所说的内部矛盾违反了理性人假定,所以不能成立。

4。你问得好。任何交易都同时有两个供给和两个需求,其中两个之比构成“就地还钱”,另两个构成“漫天要价”,也就是说,价格同时和这四个变量有关系。但是,你纵观西方经济学就会发现,它总是在价格和单一商品的供求量之间寻求规律,这显然是错误的。你应该去问你的西经老师:供求定律为何只讨论价格和商品的供求量的关系而回避和货币的供求量的关系?货币的供求量跑哪里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 7:59:29编辑过]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3 15:53

以下是引用ypyp在2007-1-3 2:52:00的发言:

阿土木008 比 钱皮 更懂得,走向科学的经济学从科学那里学到了什么。

应该考察的是,直观生活经验与抽象经济学术的差距,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一致或者不一致。仅凭直观批评任何有科学因子的学科,都是可能“合理”的,但一定不科学,因而站不住脚。


凭直观?你这句话我看就是“凭直观”对我进行评价。你对钱皮的经济学理论了解多少?

具有科学因子不等于就是科学理论体系。我认为理性人假定是一个不可丢弃的正确出发点,但是西经并没有从这个出发点出发,得出的结论都是违背理性人假定的,因此,作为一个科学理论体系,西经是不能成立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3 7:55:12编辑过]


作者: ruoyan    时间: 2007-1-4 18:36

1、“趋利避害”不错,可什么是利?什么是害?科学不就是追因求果吗?

2、西经假设每一个消费者都是价格接受者,这是因为考察的视角是“局部均衡”,就是某一个消费者面对庞大市场时的状况,这时单个消费者的行为对价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西经并没有否认一般均衡下价格的内生性质。只是由于其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得不到价格的内生解。“视为自变量”与“是自变量”在分析中有区别。“供求决定价格”与“价格决定购买与否”是不同的机制在起作用。不能混同。

3、什么是“最大效用序列”?如果连效用都不承认,还有什么“最大效用序列”?不知道什么是效用的确切涵义,又从何判断“最大效用”?EDGEWORTH BOX你真的弄懂了吗?我认为一个BOX所揭示的2+2原理可以比上几十页的文字论证。就说“同时效用最大化”,在一个交换中如果只有一人满意而另一人不满意,你认为这个成交是“理性人”的成交吗?而都满意不就是“同时效用最大化”? 再说两种物品同时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如果两种物品都为消费者需要,就可以认为这两种物品在他的需要构成中是互补的,不可偏废的。否则就不是同时需要。所以,均衡满足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4、对于一个多元变量函数,为了研究其中某个自变量与函数值的关系,可以假定其它变量不变,这种抽象与实际生活中被假定不变的量是否在变是两回事。也只有这样才能逐一分析各个变量对函数值的影响。价格作为一个函数值,影响它的有若干变量,有价值量、有物品存量,有所有制结构,有价值结构与物品品种结构等等,但社会科学不可能象物理实验那样,创造一个抛开其它变量的环境,只能靠抽象力,如果不具备这种抽象力,经济科学研究就不可能进行;而将部分变量设为不变后的推论结果,只要不在“变化”了的“所设不变量”的场合中应用就可以了,不仅不错误,还是研究复杂经济现象的唯一的方法。你的2+2不也是一种抽象吗?均衡理论就其静态看,按照西经的语言体系,是假定禀赋、技术、偏好不变,然后去证明存在一个使得各方都相对满意的均衡价格体系和均衡交换量。我认为西经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没有办法得出这个均衡价格。但我不认为其先静态后动态的分析方法有问题。


作者: 阿土木008    时间: 2007-1-4 21:37

以下是引用钱皮在2007-1-3 7: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阿土木008在2007-1-2 23:58:00的发言:

1:交易的单方面是没有对价格的决定权力的,只有“一方漫天要价,一方就地还钱”的权力,交易的任何一方面也具有买(卖)还是不买(不卖)的权力,最终的价格即为交易的双方博弈后的结果。把价格作为自变量,主要是指此价格经过博弈形成后,面对此价格交易的两方面的所做出的选择。

2/3:效用无差异和均衡是用了极限的概念,的确,两种效用是不可能真的无差异的,而且也不可能真的有纯粹的均衡价格的出现,它是一个只可能无限逼近,但是不可能真的出现的概念,如果要做研究就必须把它抽象出来,就像理性人的假设一样,纯粹意义上的理性人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不把“理性人”这个“概念人”抽象出来,就根本不可能有经济学这门学科。

4:没大看明白,你说的供给是指的商品还是货币?

1。你说得对。《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把价格表述为一个区间,即以“就地还钱”和“漫天要价”为左右边界的一个区间。价格是由交易双方决定的,是决定的结果。作为交易者共同决定的一个交换结果,是其它因素决定的,而不是再决定其它因素,是不具备自变量资格的。

你要想清楚:你所谓的价格博弈中考虑了什么因素?是什么决定了价格博弈的结果?不要把用来决定价格博弈的因素反过来在用博弈结果去调整,这样就没完没了,变成循环决定了。 

2/3。“逼进”意味着这是一个行为目标。问题就在于,理性人不存在以“效用无差异”和“均衡”为目标的行为,那是傻子。我是坚持理性人是趋利避害的人的理性人观点的,不是反对这个观点。反对的是应用和基本假定的不一致。西方经济学正是如主贴所说的内部矛盾违反了理性人假定,所以不能成立。

4。你问得好。任何交易都同时有两个供给和两个需求,其中两个之比构成“就地还钱”,另两个构成“漫天要价”,也就是说,价格同时和这四个变量有关系。但是,你纵观西方经济学就会发现,它总是在价格和单一商品的供求量之间寻求规律,这显然是错误的。你应该去问你的西经老师:供求定律为何只讨论价格和商品的供求量的关系而回避和货币的供求量的关系?货币的供求量跑哪里去了?

 


 

1:针对问题1,我想咱们都学过辩证唯物主义的课程,我觉得可以用辩证法的观点来论述,即:每个参与交易的人都既是价格的决定者也是价格的接受者。不是什么循环决定。主要看你研究的侧重点在哪个方面了。

2:针对问题2:我举个例子:现代的一个人手里有了些钱,是买房呢?还是买车呢?如果他一直犹豫不决,基本可以认定买房和买车这两种行为对其的效用无差异。古代的一个姑娘琢磨:张三眉目清秀,人品好,李四有钱,还是当官的,我究竟嫁哪个郎呢?如果她也是一直犹豫不决,也可看作张三和李四带给她的效用是一样的。

3:针对问题3:我觉得至少在基础研究阶段,只能分开单独算,单独研究,混在一起容易乱,也算不出个所以然。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5 08:27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4 10:36:00的发言:

1、“趋利避害”不错,可什么是利?什么是害?科学不就是追因求果吗?

2、西经假设每一个消费者都是价格接受者,这是因为考察的视角是“局部均衡”,就是某一个消费者面对庞大市场时的状况,这时单个消费者的行为对价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西经并没有否认一般均衡下价格的内生性质。只是由于其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得不到价格的内生解。“视为自变量”与“是自变量”在分析中有区别。“供求决定价格”与“价格决定购买与否”是不同的机制在起作用。不能混同。

3、什么是“最大效用序列”?如果连效用都不承认,还有什么“最大效用序列”?不知道什么是效用的确切涵义,又从何判断“最大效用”?EDGEWORTH BOX你真的弄懂了吗?我认为一个BOX所揭示的2+2原理可以比上几十页的文字论证。就说“同时效用最大化”,在一个交换中如果只有一人满意而另一人不满意,你认为这个成交是“理性人”的成交吗?而都满意不就是“同时效用最大化”? 再说两种物品同时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如果两种物品都为消费者需要,就可以认为这两种物品在他的需要构成中是互补的,不可偏废的。否则就不是同时需要。所以,均衡满足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4、对于一个多元变量函数,为了研究其中某个自变量与函数值的关系,可以假定其它变量不变,这种抽象与实际生活中被假定不变的量是否在变是两回事。也只有这样才能逐一分析各个变量对函数值的影响。价格作为一个函数值,影响它的有若干变量,有价值量、有物品存量,有所有制结构,有价值结构与物品品种结构等等,但社会科学不可能象物理实验那样,创造一个抛开其它变量的环境,只能靠抽象力,如果不具备这种抽象力,经济科学研究就不可能进行;而将部分变量设为不变后的推论结果,只要不在“变化”了的“所设不变量”的场合中应用就可以了,不仅不错误,还是研究复杂经济现象的唯一的方法。你的2+2不也是一种抽象吗?均衡理论就其静态看,按照西经的语言体系,是假定禀赋、技术、偏好不变,然后去证明存在一个使得各方都相对满意的均衡价格体系和均衡交换量。我认为西经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没有办法得出这个均衡价格。但我不认为其先静态后动态的分析方法有问题。

1。西经声称是主观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当中,交换双方各自有自己的利弊标准,不存在什么是利和害的问题,那是错误的客观价值论者才提的问题。

2。局部均衡处处存在,一般均衡毫无意义。价格还没有出来,怎么去接受还是不接受?“供求决定价格”的完整正确叙述是“供求速度决定价格”,不是西经定义的流量的供求量决定价格,价格和流量的供求量没有关系,无法建立关系。

3。消费者所决定的需求序列一定是效用最大的,不需要他人过问。我没有否认过效用存在,只是觉得这个概念有点多余。爱妻屋子box不是描述交换的,是描述两种商品在两个消费者之间分配当中如何达到效用最大化的,此2+2不是我用来代表交换的2+2。

我的观点就是经济学就是研究交换行为的,交换在前而消费在后,而效用是在交换之后的消费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因此和价格没有什么关系。效用理论常用吃第一块面包、第二块面包等等描述效用变化,但是,忘记了吃面包之前必须先把它买回来,吃的时候,价格问题早都已经过时了。

4。不可以随便假定其它参数不变,这是一个严重的方法错误。被假定不变的必须是独立变量,而不能是一个隐函数。要假定不变,首先要证明它是独立变量才行。

我的2+2不是一种抽象,两个私有者交换两种商品,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现实。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5 08:33

以下是引用阿土木008在2007-1-4 13:37:00的发言: 

1:针对问题1,我想咱们都学过辩证唯物主义的课程,我觉得可以用辩证法的观点来论述,即:每个参与交易的人都既是价格的决定者也是价格的接受者。不是什么循环决定。主要看你研究的侧重点在哪个方面了。

2:针对问题2:我举个例子:现代的一个人手里有了些钱,是买房呢?还是买车呢?如果他一直犹豫不决,基本可以认定买房和买车这两种行为对其的效用无差异。古代的一个姑娘琢磨:张三眉目清秀,人品好,李四有钱,还是当官的,我究竟嫁哪个郎呢?如果她也是一直犹豫不决,也可看作张三和李四带给她的效用是一样的。

3:针对问题3:我觉得至少在基础研究阶段,只能分开单独算,单独研究,混在一起容易乱,也算不出个所以然。

1。不明白你说的意思。合同签订之后当然要遵守,遵守合同约定的交换比例(价格)不等于是价格的接受者,不等于价格就算是自变量了。

2。你举的例子都不是理性人。理性人不存在取舍不定的情况。

3。交换的最简单模式就是2+2,必然涉及到两种商品,没法再简化了。不好意思,我已经“混在一起”并弄出个“所以然”了,你看看《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再说吧。


作者: 阿土木008    时间: 2007-1-5 18:02

钱皮兄,我觉得你的经济学是属于“抬杠经济学”,开个玩笑。[em07]

首先是不该割裂的地方割裂:

一个人在讨价还价进而选择买还是不买的时候,你认定这是决定市场价格的过程,但这难道不是价格决定了他的消费行为的过程?---我想买房了,房价太高了,砍不下来,因此不买了,既可以说价格决定了我的消费行为,也可以说我的消费行为决定了房价。

的确是交换在前消费在后,但是难道不是因为希望消费从而使其有了交换行为?而为什么要消费,就是因为会产生效用,此时这个效用不是真的馒头吃到嘴里后的实际感觉,而是在馒头还没有吃进前的一种心理想象,当然此时效用跟馒头真吃进去后的效用是有差别的,但是如果你是在研究交换,你只能把其合二为一.-----我饿了,想起馒头就流口水,因此我去买馒头,吃了后感觉就那么回事,我做梦都想去看看金字塔,因此我花钱去了,到那一看,就那么回事.

饭馆里既有馒头,也有花卷,价格还一样,我吃啥都行,就随便买了一种,比如买了馒头.如果不用效用无差异来形容,怎么形容?

流量和速度本来就是一个量的两种表述,速度乘时间就是流量.

再者是该割裂的地方不割裂:

你说被假定的必须是独立变量,但是经济学虽然现在利用了太多的数学手段,但是毕竟经济学的本质是研究人的行为的一本科学,设计到人,首先是变量太多,可以说是无穷无尽,再者所有这些变量全是互相影响的,根本就没有什么独立变量,每一个变量都是函数,你有本事给找一个独立变量出来看看.如果不搞抽象,只能是上来就解一个万元万次方程,如此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就没法建立了.

你说2+2简单,错了,没有1+1简单,而且先没有1+1,你也算不清2+2,你说2+2更全面,也错了,因为还会有3+3,4+4....N+N.

我没看过《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在哪里能找到?不过我看经济学发展史,就是在发现原来偏薄后把另一个变量引入的过程, 就是从研究1+1,到2+2,到3+3,到4+4,到N+N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抬杠的过程.我希望学习您的文章,哪里能看到比较全的,您有博克吗?

 


作者: ruoyan    时间: 2007-1-5 18:44

以下是引用钱皮在2007-1-5 0:2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4 10:36:00的发言:

1、“趋利避害”不错,可什么是利?什么是害?科学不就是追因求果吗?

2、西经假设每一个消费者都是价格接受者,这是因为考察的视角是“局部均衡”,就是某一个消费者面对庞大市场时的状况,这时单个消费者的行为对价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西经并没有否认一般均衡下价格的内生性质。只是由于其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得不到价格的内生解。“视为自变量”与“是自变量”在分析中有区别。“供求决定价格”与“价格决定购买与否”是不同的机制在起作用。不能混同。

3、什么是“最大效用序列”?如果连效用都不承认,还有什么“最大效用序列”?不知道什么是效用的确切涵义,又从何判断“最大效用”?EDGEWORTH BOX你真的弄懂了吗?我认为一个BOX所揭示的2+2原理可以比上几十页的文字论证。就说“同时效用最大化”,在一个交换中如果只有一人满意而另一人不满意,你认为这个成交是“理性人”的成交吗?而都满意不就是“同时效用最大化”? 再说两种物品同时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如果两种物品都为消费者需要,就可以认为这两种物品在他的需要构成中是互补的,不可偏废的。否则就不是同时需要。所以,均衡满足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4、对于一个多元变量函数,为了研究其中某个自变量与函数值的关系,可以假定其它变量不变,这种抽象与实际生活中被假定不变的量是否在变是两回事。也只有这样才能逐一分析各个变量对函数值的影响。价格作为一个函数值,影响它的有若干变量,有价值量、有物品存量,有所有制结构,有价值结构与物品品种结构等等,但社会科学不可能象物理实验那样,创造一个抛开其它变量的环境,只能靠抽象力,如果不具备这种抽象力,经济科学研究就不可能进行;而将部分变量设为不变后的推论结果,只要不在“变化”了的“所设不变量”的场合中应用就可以了,不仅不错误,还是研究复杂经济现象的唯一的方法。你的2+2不也是一种抽象吗?均衡理论就其静态看,按照西经的语言体系,是假定禀赋、技术、偏好不变,然后去证明存在一个使得各方都相对满意的均衡价格体系和均衡交换量。我认为西经序数效用理论的局限没有办法得出这个均衡价格。但我不认为其先静态后动态的分析方法有问题。

1。西经声称是主观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当中,交换双方各自有自己的利弊标准,不存在什么是利和害的问题,那是错误的客观价值论者才提的问题。

2。局部均衡处处存在,一般均衡毫无意义。价格还没有出来,怎么去接受还是不接受?“供求决定价格”的完整正确叙述是“供求速度决定价格”,不是西经定义的流量的供求量决定价格,价格和流量的供求量没有关系,无法建立关系。

3。消费者所决定的需求序列一定是效用最大的,不需要他人过问。我没有否认过效用存在,只是觉得这个概念有点多余。爱妻屋子box不是描述交换的,是描述两种商品在两个消费者之间分配当中如何达到效用最大化的,此2+2不是我用来代表交换的2+2。

我的观点就是经济学就是研究交换行为的,交换在前而消费在后,而效用是在交换之后的消费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因此和价格没有什么关系。效用理论常用吃第一块面包、第二块面包等等描述效用变化,但是,忘记了吃面包之前必须先把它买回来,吃的时候,价格问题早都已经过时了。

4。不可以随便假定其它参数不变,这是一个严重的方法错误。被假定不变的必须是独立变量,而不能是一个隐函数。要假定不变,首先要证明它是独立变量才行。

我的2+2不是一种抽象,两个私有者交换两种商品,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现实。

就经济上讲,没有对效用的理解,就没有对“利与害”的准确说明。

对于个人,当交换体系有大量交换者,价格可以认为是外在的;对于全部交换系统,价格是内生的。至于供求与价格问题,还是先清楚别人“求”的内涵再批判。指责某个人不该起某个名字,没有意义。

“消费者所决定的需求序列”什么意思?钱皮需求如果是需要的含义,怎么是被消费者“决定”的?一天需要2公升水才能保证生命的需要,这被谁决定?谁可以决定?自己能决定自己的生理需要吗?消费者能决定的只是消费多少,购买多少。这可不是需要量。是“企求量”。两者要严格区分。

爱妻屋子box(好翻译)有两个主体,两种商品。按照西经的理论两无差异曲线可以相切于一点X,这是两效用函数决定的对双方都最有利且可以接受的点。然后社会既定的分配制度又给定了禀赋点E,连接点E与X的线段的斜率就是价格。而该线段在两种物品坐标上的投影长度就是物物交易量。这怎么不是描述交换?我认为西经对于效用函数曲面相交性质没有清楚认识,所以有契约曲线的看法,而实际上,两曲面相交的效用最大值就是一个点,再结合基数效用的函数解析式,这个点是可以解出的。已经不必是一个区间了。所以,我以为BOX是一个很好的工具。

“交换在前而消费在后,而效用是在交换之后的消费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因此和价格没有什么关系。”完全不同意这个观点。现代生活没有交换就没有消费,但这是复杂化之后的经济形态。而原初形态上,如果没有更好消费的出发点,没有现有物品消费的不满足,为什么要去交换?怎么能说消费在交换之后?而效用正是描述消费状况的语言,没有效用的欠缺和边际效用的不均衡就没有交换的必要。

独立变量作自变量是对的。时间应当是独立变量吧,将时间假定不变作静态研究,与时间同时变化的嗜好、技术这些独立变量作常量假定,只研究资源存量在不同所有人之间的配置变化与各自效用的变化的关系不是很正确的分析方法吗?

 


作者: 钱皮    时间: 2007-1-5 18:47     标题: [讨论]

  首先不介意你用抬杠一词。理不辨不明,讨论、争论、抬杠没有什么区别。西方经济学现在最怕的就是抬杠

  不买,只是现在不买,也不是今后要买的数量有所变化。价格是交换比例,交易了才有一个价格出来,既为结果,如果能够成为原因?关于这点,我刚刚有帖要发,你提到的一些问题里边都有,你可以看看。

  独立变量是变量之间可以独立变化的意思。比如理性气体方程中,压力P,体积V,温度T两两之间都是独立变量,当我们在进行模拟实验的时候,我们可以调整V而不必通过调整T来达到这一点。比如说矩形面积AX*Y,我们可以假定边长X一定而讨论A和另一边Y的关系,因为XY是可以相互独立变化的。如果我们写一个函数:父子年龄只和H=儿子年龄E+父亲年龄F,我们就不可以假定EF不变来讨论其它变量的关系,因为EF不是相对独立的变量。这个基本的科学常识你难道还要质疑?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见我在经济学家网站上的相关帖子如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9268偏好不变对需求定律意味着什么等。西方经济学所谓的需求定律当中的许多变量都是不可独立的,因此不能随意假定某个不变。

  关于11的问题,你看看我之前的帖子:交换概念之正解http://www.zmw.cn/bbs/dispbbs.asp?BoardID=5&ID=70868&replyID=&skin=1

  我的博客和主页:http://ecoblogger.bokee.comhttp://www.jjxj.com.cn/user_detail.jsp?currentpage=2&keyno=5196http://blog.sina.com.cn/m/championway


作者: psyzjs    时间: 2007-1-6 08:03

许多经济学家的弱点是: 他们从不做实验![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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