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刘军宁:中国哪有什么利益集团 [打印本页]

作者: 虞士言    时间: 2007-1-14 21:52     标题: 刘军宁:中国哪有什么利益集团

 

    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那些被人们斥为利益集团的,不是利益集团,而是权势分利集团。真正的利益集团是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产物,是权力与商业利益分离的产物;在中国,权势分利集团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权力与商业利益相结合的产物。不仅如此,利益集团是公民自由结社的产物,权势分利集团是公民不能自由结社的产物,利益集团是消除行政垄断的产物,权势分利集团是强化行政垄断的产物;利益集团的力量来自于自身,权势利益集团的力量来自于政治权力。所以,中国当前的许多问题,还不是利益集团造成的,而是缺乏真正的利益集团造成的:一方面,权力与商业利益密切挂钩,另一方面,真正的利益集团发育严重不足,普通民众无权组织起自己的利益集团来参与利益竞争。
  许多大型国企就是最典型的权势分利集团。它们之所以占据强势地位并表现出集团性,是因为它们与党政权力有着密切关系,甚至是牢固的结盟关系。权势分利集团有组织,以地区、部门为势力范围,以行业利益为纽带;有“执照”,依托党政权力使用和占有经济资源和商业利益,靠权力分利,是权力和纳税人的钱堆起来的巨无霸。这些权势分利集团具有浓厚的寡头色彩,它们排斥民间力量参与竞争,妨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依托权力无节制地强化其寡头垄断地位。这些权势分利集团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产生,官商完全一体。他们的主管今天是企业的当家人,明天就可能是高官,后天又是银行家。在中国,这些权势分利集团所向披靡,它们最有能力向决策者施加压力,利益最有保障。
  为什么说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顾名思义,是利益取向相同者自愿结成的团体。利益集团有两大特征:一是有组织的,二是纯民间的。现在根本不存在利益集团所需的法律和制度条件。按照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的社团必须挂靠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监督和领导。这样就使中国目前所有的社团具有民间和官方的双重性。一切团体只有取得行政挂靠之后才有可能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因此,这些组织都不是纯民间的,而是挂靠、依附在行政权力之下。无处挂靠的利益群体根本就注册无门,哪里有什么组织化的利益集团?更不用说现在的立法与决策过程根本就没有为利益集团预留空间。在我国目前尚未承认利益集团地位合法化的背景下,有权势分利集团,有到处散落的利益诉求,有作为权力附着物的半官方组织,就是没有纯民间、组织化的利益集团。
  尽管如此,我认为,利益集团在中国的出现将不可避免,民众需要真正的利益集团。因为,承认人的利益,就意味着承认人们追求与捍卫自身利益的权利。在追求和捍卫利益的过程中,相同利益的追求者志同道合,形成利益集团。利益集团追求和捍卫其利益,这是正当的权利。只要利益无法禁止,利益集团也无法禁止,因而也就不应该禁止。允许各种利益集团的存在,就要允许这些利益集团来竞争对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的影响力,因为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不可避免。事实上,禁止不同利益集团的存在,正中权势分利集团的下怀,这样就没有利益集团与它们竞争了。帮助弱势群体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鼓励他们组织起来,结成利益集团。
  政治学有个经典主张,这就是:让野心与野心相对抗,让权力与权力相制衡,让利益与利益相竞争。中国正在变成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应该允许、鼓励各利益集团的不同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禁止利益集团和利益竞争,不是办法。真正的办法是,国家为利益集团亮绿灯,为权势分利集团亮红灯,切断权力与利益的纽带,让所有利益集团平等竞争,让国家退出市场,让官员退出企业。
  中国也需要真正的利益集团。在文明社会,政治参与越来越多地是以利益集团的形式出现。作为公民参与政治的组织形式,利益集团对政治民主化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宪政民主的游戏规则常常就是在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形成的。利益集团还是一股巨大的分权力量,能够有效地分解垄断与极权。有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才是有效而成熟的政治参与。
  作者:刘军宁 2006年10月19日10时24分


作者: 奔人    时间: 2007-1-18 03:12

不对,是权势分脏集团.






欢迎光临 燕谈 (http://www.yantan.us/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