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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 [打印本页]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4-4 20:48     标题: [转帖]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

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
    
    刘小枫
    
    
    
      我认识张旭东和汪静时,他们都是北大学生艺术团的艺员。旭东在乐队,汪静跳芭蕾,一奏一和。
    
      一到暑期,北大学生艺术团就去外地演出。有一次,在复兴桥镇演出,观看的人太多,秩序突然大乱——可能有不良份子捣乱。维持秩序的公社民兵收拾不住局面,不得已鸣枪弹压。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趴在了稀脏的泥土地上。枪子横飞,好几个搞事的人都吃了法治的子弹,旭东冲到汪静身边,要拉她趴下,她偏不,仅仅蹲着,说会把跳芭蕾的裙子搞脏。
    
      这事过去十几年了,记得当时旭东对我说这事,我也不免惊恐。不仅惊恐没有眼的枪子伤到汪静,也惊恐汪静的唯美主义到了不沾地的地步,今后在实际生活中怎么得了?
    
      他们结婚后得一子,命名我为“教父”,我却只见过“教子”半岁在盆里洗澡的照片就去欧洲“插队”,旭东和汪静不久去美国,音讯就断了。
    
      两年前——也就是分别近十年以后,我突然收到汪静寄来一包稿子,打开一看,是几篇美国女作家小说的翻译稿。我早知道,旭东已经在美国名牌大学当了教授,我一直惦记的是,怕跳芭蕾的裙子弄脏而不怕枪子的汪静怎样了。在北大中文系念书时,汪静就特别喜欢西方现代小说,不像旭东,虽在中文系,不太务正业,总是读些前卫的哲学书,常跑到研究生楼找我等习西哲的打嘴仗。
    
      汪静来信说,她这些年都在读当代美国女作家的短篇小说,读了五百多篇,从中选出比较喜欢的译成了中文。这唯美主义者希望我看看她的译文是否要得,她大概只记得我在北大时念的是美学专业,不晓得我早就改行了。再说,美学与唯美主义有什么相干!
    
      如今有那么多女作家,倒让我吃了一惊。
    
    自我拯救中的她者
    
      我想起三十年代的一位女作家阿莱丝·玲(Anais Nin)。
    
      玲生在巴黎,父亲是西班牙作曲家,算个现代艺人。玲十三岁随家人到美国,开始写日记,那时她极为崇拜的父亲离弃了家庭。自己对自己说心里话,是好多女孩子的习惯。
    
      两年后,玲已经没有钱继续在学校念书了,但她偏偏喜欢看小说、读诗歌,于是每天跑图书馆。她不知道,喜欢上文字的女人,迟早要被会玩文字的男人把身体拐走。二十岁那年,玲嫁给了金融家Hugh Guiler,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也酷爱文学。Guiler有钱,又喜欢文学,他们在巴黎的家成了当时名作家的聚会所。
    
      玲一直想当作家,写过一些小说,好像一直没有什么名气。一九六六年,玲已经六十三岁了。她将自己年轻时的一段日记改写成小说,马上博得名作家的声誉——文坛称之为“本世纪最有价值的忏悔录”。
    
      小说名为《亨利、茱莉和我》。亨利是谁,茱莉又是谁?原来,玲二十八岁那年与具有小说界的尼采之称的德国作家米勒(Henry Muller)有过一段情。当时,玲已经与Guiler结婚八年——也就是刚到婚姻出问题的时段(中西方的阴阳家都说,七年为时限)。米勒有一个令人神魂颠倒的绝美妻子,名叫茱莉(June)。玲不仅讲述了与米勒的事,还讲了与茱莉的事。用当今的话说,不仅是异性恋情,还有同性恋情。
    
      茱莉已经懂得自己是一个女人,所以与作家米勒过着若及若离的生活。玲这时还不懂得自己是女人,还没有做女人的感觉。
    
      什么叫做女人的感觉?
    
      米勒写了很多小说,都与千篇一律的性有关,不仅讲色情故事,连文字也真正色情,不愧为二十世纪的萨德(Sade)。但据说米勒并非流俗的、而是哲理的色情作家——国内已经有中译本全集,记得罗兰、巴特等法国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人曾合伙写过一本解释米勒的文集,德国人也出版过一部米勒语录,全是从他的小说中摘下来的色情哲学大白话。这种哲学据说出自米勒的人生信念:他要用亲身的性经历和性叙事“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等一切的裤裆里踹上一脚”(《北回归线》)。据米勒全集的中译者说:“一个个被米勒征服并拖上床的异性是他确认自我的道具,有如猎物之于猎人,鱼虾之于渔人”。
    
      照此说来,无论米勒的妻子,还是玲,都是米勒“自我拯救”的性经历中的“猎物”或“鱼虾”。当情爱中的“猎物”或“鱼虾”,也许是女人心甘情愿、甚至求之不得的生命激情。不过,玲的日记体小说写的是“我由此成为一个女人的痛苦经历”,并没有把自己看成“鱼虾”,米勒也没有把玲当“猎物”。玲喜欢文字的色情,米勒喜欢色情的身体、同时又具有书写色情的文字能力,于是两人一见就不得了。
    
      刚才说过,茱莉已经成为女人——是否成为女人,不是由年龄、而是由生命感觉来确定的。茱莉懂得,男人喜欢的只是自己的身体,而她迷恋的是文字中的自己。遗憾的是,茱莉没有叙述自己身体经历的能力,那时,能叙述身体经历的仍然大多是男人。除非在男人的文字中出现了自己的身体,茱莉是不会相信男人嘴里“爱”之类的鬼话的。当茱莉发现米勒的色情文字不再讲述自己的身体时,就开始诅咒米勒要做当今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愿望不过痴心妄想,把米勒的手稿撕碎,一走了之。
    
      茱莉同玲好上了,因为她发现玲有写小说的愿望和能力。于是,两个女人的身体就抱在了一起,直到茱莉发现玲竟仍然迷恋米勒的文字,而不是自己叙事,才离开了她。
    
      懂得用自己的身体与男人交换文字,是否意味着懂得自己是女人?当然不是。玲懂得自己是女人之前,恰恰以为可以用自己的身体与男人交换文字。离开米勒后,玲出版了一本书,叫《劳伦斯:一个非专业性的研究》,随后自己写起小说来。玲通过叙述自己身体的故事成了一个女人,这就是她“成为一个女人的痛苦经历”。
    
      是人多少都会有点痛苦经历,重要的是玲能自己叙述“我”的痛苦经历,在这叙述中,米勒成了他者,成了她的“自我拯救”的性经历中的“猎物”和“鱼虾”。玲与米勒的事,米勒在《北回归线》中讲过,玲在其中当然是她者。只有通过自己的叙述,关系才能颠倒过来。成为叙述的主体,对于成为一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看来的确都至关重要。
    
      九一年米勒百年生辰时,名导演Kaufmann用电影语言又讲了一次玲与米勒的故事,按玲的日记体小说讲,玲是叙述主体,配上萨蒂(Satie)的钢琴小品,有声有色、嫣丽无比。后来有个叫Zirmann的末流导演又讲过一次,玲和米勒都是她/他者,主体没有了,臭而不可闻也。
    
      《亨利、茱莉和我》的文字比米勒的更色情,奇怪的是,为什么迄今没有译成中文,那一定会好卖呀。
    
    尼采给女人的鞭子
    
      都后——现代了,女作家多起来,玲的故事再不会发生?女人不再痴心有文字能力的男人?我不晓得,从《鳄鱼之舞》中也看不出来。
    
      有一点确定无疑,女人写作如今已经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从前,女人自己身体的故事大都得由来男人叙述,如今,许多女人都有了讲述自己的身体故事的能力。世界真的不一样了。
    
      我想起尼采的预言。
    
      尼采——还有马克思和弗洛依德,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耀眼的思想明星,他们的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无人能及。但比较起来,人们更容易记住尼采、而不是马克思和弗洛依德的话,从来没有读过尼采一页文字的人,也可能会引用这位大哲人的话。原因很简单,尼采的文字容易成为世人的口头禅。
    
      小的时候,我就听到过一句尼采的格言:如果到女人那里去,不要忘记手中的鞭子。
    
      这句格言究竟是什么意思?从前,人们一直以为这格言说的是:男人应该绝对地主宰、支配女人,就像“一个个被米勒征服并拖上床的异性是他确认自我的道具”。据说,尼采是大男人主义,对女人甚至有一种虐待狂式的心态。在如今的后——现代社会——也就是女性主义成了“政治正确”的社会,人们不再经常提起尼采的这句格言,是否因为“政治不正确”?
    
      尼采年青的时候,与自己的好友——请原谅,我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同时爱上萨乐美,正好赶上照相技术上市。萨乐美是个天生就懂得什么叫做女人的女人,而且碰巧颇有文字能力。为了在两个喜欢她的男人之间保持平衡——俗话说脚踏两只船,萨乐美提出了当今社群主义式的共同体友谊论。机敏的尼采听到后,高兴得不知所以,兴冲冲提出三人一起去照相馆照张像。当时的照相馆都有道具一类的东西,那相馆里的道具碰巧是一辆马车。于是,两个男人一致同意萨乐美的提议,摆出这样一种姿势:俩人扮成两匹马一起拉这辆车,萨乐美站在车上,手里拿着一根鞭子,作驱赶两匹男马状。
    
      这照片真还保留下来,我在一本什么书中亲眼见过。女作家多起来,我就想起这张照片。照片中萨乐美手上高高扬起的鞭子令我恍然大悟,尼采那句格言的真正意思刚好相反:提醒男人去女人那里带上鞭子,不是为了抽打女人,而是为了让女人抽打自己。如今不再有人提起这句格言,恰恰因为那张照片纪录的情形已经成了现代之后的生活现实,成为了“政治正确”的现实本身:后现代文化的“政治正确”的含义是,男人把鞭子给女人,让女人抽打自己。
    
      老实讲,女性主义是男人、而不是女人搞出来的。上个世纪末,女性主义兴起时,鼓吹女人性比男人性更是人性的,恰恰是男哲人——比如那个写了《母权论》的德国哲人格洛斯(Gross)和以《货币哲学》出了名的西美尔(Simmel)。当然,萨乐美式的女人十分乐意接过男人手中的鞭子。
    
      尼采并不喜欢权利平等的自由民主主义,拥护贵族政制。所谓贵族统治,就是优质的统治劣质的。尼采一再说,女人性比男人性劣质得无法比拟。既然如此,尼采怎么会同意把鞭子给女人,而且同意摆那种姿式照相?
    
      这问题我想了好久,不得其解。目前只有一个临时的答案:尼采聪明绝顶,而且预感极准,他感觉到,男人把鞭子给女人是自由民主现代性的必然结果。同时,深刻的尼采也晓得,无论生活多么不幸、残酷,人除了爱生活──当然包括爱其中的不幸和残酷,没有别的出路,这就叫“热爱命运”。于是,尼采同意照让萨乐美拿鞭子的相,以身示法,让现代性的残酷本相尽早成为审美的反讽。
    
      女作家写的小说,是否会是一根根抽打男人的鞭子?据说,一个男人若有日本女人做妻子,再有美国的住房,就是天堂般的生活;相反,如果是美国女人做老婆,有的却是日本住房,那就惨了。普通美国女人都那样,美国女作家写的小说还不会是抽打男人的鞭子?
    
      从《鳄鱼之舞》中,我看不出这种迹象。
    
    迪斯尼乐园与谁调情?
    
      是否因为美国女作家不够精神?
    
      我一直以为,美国没有“文化”,倒是有迪斯尼乐园这样荒唐的地方。
    
      在荒原上建乐园?这疯狂的想象被美利坚主义变成了现实:在西部的一片荒原上,人类第一个人造乐园以迪斯尼的名字呈现出意大利古典风情的小巷、东非原始的神秘丛林、哈布斯王朝如歌的河流。成千上万美利坚人每年都要到这人工乐园来找寻一次伪造的幸福。
    
      幸福不是生活与生俱来的,需要制造甚至模仿。生活本身是痛苦、不幸,幸福才成为生命的需要。凡人所有的,都不是人所需要的。乐园当然不是人间所有的,所以成为制造和模仿的需要。人类已经在文字中制造了许多乐园,这些乐园并不能当真去实现,它只是一种调情。小说的叙事、诗语的诉叨,都是与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调情,使悲哀的变成迷人的。如果把调情当真——当成真的爱情,把小说或诗语当成现实,不是滑稽,就是误会。人间-乐园的构造本身就是无稽之谈,除非闹着玩,一旦把它变成现实,调情就索然了。
    
      与生活调情——使生命中痛苦的本质迷散出销魂的魅力,寂静主义者叔本华及其现代传人西美尔都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本领,它出自对生命本身透彻骨髓的悲剧感:销魂的能力基于对生命悲哀的感受力。但是,据深谙美利坚精神的思想家Allan Bloom说,在美国这片从不悲天悯人的土地上,根本没有德意志式悲剧感的市场。
    
      如果形而上的调情根本就不是美利坚主义的生命需要,美国人制造迪斯尼乐园与谁调情呢?
    
      Allan Bloom的回答是;迪斯尼乐园不与谁调情,只是美国情调的虚无主义的迷彩灯火,一种没有深度的虚无主义流行曲。这说法可能过于夸张,难怪遭到好多美国人白眼。任何国家都有一、两个这样的另眼人,一种文化中有几个这样的人,未尝不是幸事。
    
      若非要说与谁调情,我看迪斯尼乐园就是与虚无调情。迪斯尼乐园制造的不是幸福时光,而是虚无时光。在这时光中,没有销魂、也不需要销魂的能力,只有无聊在驻足、集聚、起伏,就像乐园中骑在兜圈的假马上飞奔的成年人脸上的微笑,或者坐在钢绳牵着的电动木船上沿制造的激流而下的老夫老妻们的尖叫。这些微笑和尖叫表明,形而上的调情的确不是美利坚人的生命需要。
    
      可是,从《鳄鱼之舞》来看,悲哀和销魂的能力,美国女作家还是有的。某些女性主义小说家、尤其评论家巴不得女人的悲哀和销魂叙事把男人的身体抽打得遍体鳞伤,但这些女作家的叙事并非如此。以为如今的女作家个个都是或应该是女性主义者,就搞错了。当代美国女作家并不那么可怕,甚至我所看过的当代法国女作家的作品,也并非就是根根抽打男人的鞭子。女性小说并非等于女性主义小说,再无需男人来替女人讲自己身体的故事、把握自己的悲哀和销魂,才是女性小说的“历史意义”。
    
    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
    
      这是一部上个十年美国女作家的短篇小说选,汪静对每位作家及其所选的作品有扼要介绍。看得出来,这个集子经过唯美主义者苦心挑选而成。其中的作品精妙也罢、粗浅也罢,总之是近十年来美国有叙述能力的女性讲的故事。
    
      按理说,应该由一位女性来对这些作品说上几句,为什么我要争着来说开场白?
    
      基斯洛夫斯基的《十诫》中“爱情”一诫有电视版和电影版,我一直好奇两个版本有什么不同。电视版中文影牒两年前已经上市,前些日子,电影版中文影牒也上市了,比电视版多二十来分钟。
    
      这些多出来的时间讲什么呢?
    
      两个版本讲的是同一个故事,仅仅结尾不同。少男多米克十九岁的手被三十三岁的少妇玛格达握住放到自己的大腿根上让他亲身把握欲望,多米克一阵哆嗦,从自己的欲望中张皇而逃。玛格达本来不过想同多米克玩玩爱,没有想到多米克来“真诚”,跑回家割腕,让身体中的血流出来与从自来水管放出来的水浑在一起。只把“爱”当make love(玩爱)的玛格达被多米克的割腕领入他的欲望,一场误会急转直下……以后的事,两个版本讲的就不同了。
    
      表明看来,电视片的收场定格在欲望的平衡上:故事以多米克欲望地偷看玛格达开始,以玛格达欲望地看着多米克结束,多米克不再有欲望,玛格达却充满了欲望。所以,电视版收场很快,干净俐落,但故事完结得很冷。
    
      电影版的收场很长,那多的二十分钟讲的都是多米克从医院回来后的事。
    
      多米克住院后,玛格达魂不守舍,迫不及待想看到多米克,听到他的声音。多米克从医院回家那天傍晚,玛格达走进他的房间,多米克因失血过多仍在昏睡。玛格达看到多米克用来偷看她的欲望的望远镜,于是想起多米克曾问她:“我看见你一个人在哭……为什么你在独自面对自己时哭?”
    
      玛格达坐到桌前,像多米克那样从望远镜捕捉自己的窗户……忽然,玛格达看到在哭的自己,哭得那么伤心,身子趴在桌子上不停地抖……多米克突然出现了,伸出手臂抱住她……故事就在这番场景中结束。
    
      就这么一点点事情是多出来的,却用了近二十分钟,基斯洛夫斯基用了何等细腻的笔触来叙述生活中没有的东西──温馨的抱慰。
    
      电视版收场的冷淡肯定比电影版收场的温馨更接近生活实际。可是,就叙事来说,重要的并非是否符合生活实际,而是接近生命真实、给人们比生活实际更多的东西。
    
      还可以有另一种理解。
    
      人都在自己的欲望中,但很少有人透过别人的欲望看到自己,这就是日常实际。基斯洛夫斯基要讲的生命真实是:透过别人的欲望看到自己。故事说的是少男多米克和少妇玛格达透过对方的欲望看自己,结果自然不会一样,收场自然得有两种。多米克先欲望地偷看玛格达的欲望,玛格达的欲望成了他的欲望的镜子,从中多米克看到自己欲望的单薄,对自己的欲望彻底失望。所以,电视版以多米克欲望的冷感收场。
    
      玩爱并不是玛格达的生命想象,而是她的生命想象受到伤害后的自我放弃。从多米克的欲望中,玛格达看到自己欲望的真实──对温馨的渴求。电影版那多出的二十分钟,是玛格达透过多米克的欲望看到的自己欲望的真实。
    
      多米克与玛格达的事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误会,相互错失爱的“真诚”是生活的实际,不可错失的生命真实是:看清自己的欲望。
    
      我以为,凡小说都是欲望的两面镜,既鉴照出叙事人自己的欲望,也鉴照出读者的欲望。我很有兴趣通过读这些当代美国女作家的叙事来反观自己的生活想象,就像我读其它西方小说时那样。
    
      结果如何?我已经私下对汪静讲过了。我想说的是,每位读者都可以这么试试。
    
      译笔么?对于一个唯美主义的译者,我哪里有挑剔的能力?
    
    二○○○年七月六日于香港
    
      (汪静编、译《鳄鱼之舞──美国女作家短篇小说选1991—2000》,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4-4 20:52

反对快乐,支持悲伤   汪静
  
  四年前,刘小枫曾为我编译的一本美国九十年代女作家小说选写过一篇序,题为《透过他人的欲望看自己》。其中的很多话至今仍耐人寻味,诸如“小说的叙事、诗语的诉叨,都是与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调情,使悲哀的变成迷人的”。在讲到“迪斯尼乐园与谁调情”时,他问到:“如果形而上的调情根本就不是美利坚主义的生命需要,美国人制造迪斯尼乐园与谁调情呢?”他似乎同意Allan Bloom的解释,并引了一句Bloom的话作为回答:迪斯尼乐园不与谁调情,只是美国情调的虚无主义的迷彩灯火,一种没有深度的虚无主义流行曲。
  
    美国人不需要形而上的东西,这倒也罢,真正不可思议的是,在他们的信念中,生活的痛苦和不幸常常是可以用化学药剂来疗治的。比如说,我们的家庭医生波塞黎珂大夫这些年就常常劝我服药,据这位好心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夫说,这种药将保证我每天醒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使我能够轻松愉快地度过每一天时光。可是这些年我的回答也基本上是一致的,我总是问她一个类似的问题:人为什么一定要快乐?我们的谈话因此总是结束在这里。波塞黎珂大夫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夫,我总是想,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她不能想象的,这大概跟她每天与人打交道有关。快乐不快乐常常是与生俱来的,是我们身体内的基因决定的,很长时间我都是这样想。我曾目睹很多人快乐的实例,比如很久以前我曾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那一天,母亲在给她三十岁左右、有了一定生活阅历的女儿描述一个见闻,说的是她的一个亲戚的媳妇,这位媳妇自小跟随父母亲在北京的部队大院长大,却总觉得父母不亲,因为有一件事她还完全不知道,那便是这部队大院的父母并非她生生父母。她的亲生父母原来生活在武汉。有一日生母就要离世了,临走前想见一眼女儿,便差人去唤她,于是,那女儿半信半疑地就去了武汉。没想到,她一进门发现屋里的男女老少全长得跟自己很像,立刻就明白了自己的家人原是在这里。那会儿这女儿也是四十好几的人了,方才知道父母亲是谁。——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内容。让我吃惊的是,那说故事的母亲和听故事的女儿随即放声大笑起来,她们笑啊、笑啊,笑得是那样舒心。而我是另一个听故事的人,我没有听出什么好笑的地方,我也无法打断她们的笑,当时的我正感到无边无际的悲伤。在过去几十年的生活中,人们的快乐常常就是这样十分突兀地演示在我的眼前。我上大学那会儿曾认识一个人,四年间每天都可见她气哼哼的样儿,因为什么都要争,浑身解数地争,包括入党之类的事情。可是这样一个人八十年代末到了美国一夜间就欢天喜地了起来,整日价“Dear”长“Dear”短地与人通信,知识人的文雅也都学齐了。我想其中真正起作用的是她终于争到了“赢家”的行列。在美国,“赢家”总是倍受推崇的,而且所谓“赢”的标准也很不同一般。在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当中,那标准可能更奇特一些,对此我们只能说,那是“历史”造成的。总之,快乐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我们每天都可以快乐,尽管快乐作为一种情感是如此没有依据,如此缺乏说服力,人们还是普遍相信:人活着就是为了快乐!
  
    人们的这一信念是得到了乐观的“快乐学”的支持的。比方说,快乐有助长寿,有助消除疲劳,有助食欲,有助提高工作效率,等等。这些概念似乎已部分得到证实和普遍接受。上世纪八十年代荷兰的一份报告说,一个快乐的七十岁人能比一个不快乐的七十岁人在未来至少多活二十个月。等等这些发现极大鼓舞了人们的快乐追求,不仅我们的健康医学杂志教导我们快乐是抵抗疾病的主要因素,而且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追求个人快乐是上帝赋予的天职,没有任何行为比个人的快乐更崇高,人们对金钱物质的五体投地的膜拜、以及对他人的无法遏制的控制欲正是这快乐信念的孪生兄弟。因此可以想见,一个不快乐的人生活在美国,会是一桩怎样不恰当、怎样碍眼的事情;不快乐的人有时不得不出现在社交派对上,那就简直无异于一场灾难。因此,我们也不妨说,美国人出于自己全民狂欢的国情需要,随时准备用药片克服个人的悲伤,这做法本身是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的。
  
    但是没有想到的事情还是很多。今年六月二十日,《纽约时报周刊》在“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一栏刊载了由《纽约客》撰稿人杰姆·霍尔特(Jim Holt)写的一篇文章,题为《反对快乐》(Against Happiness), 副标题为:《小心:心满意足对你未必是好事》( Warning: Well-being might be bad for you)。作者开篇头一句话便是:“悲伤的人友善。愤怒的人恶劣。可是,真是活见鬼啊,快乐的人也往往一般恶劣”(Sad people are nice. Angry people are nasty. And, oddly enough, happy people tend to be nasty, too)。随后,霍尔特还马上告诉我们,大概是因为怕我们不信,说他的这一见解原来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出自今年五月《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上的一份调查报告。也就是说,是一份心理学家们经过了审慎的研究考证后得出的结论。(霍尔特一面这样解释,一面还笑话自己说话时带着新闻报道的土旮旯味儿。)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严肃的话题,我知道很多人看了还是会笑,毕竟快乐的能力是你我都有的。为此就让我们(快乐的人和不快乐的人)一起来看一看这“快乐”是怎样遭到“反对”的吧。
  
    众所周知,在美国少数民族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尽管种族歧视的事情无所不在,但是承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的人却极少。因此心理学家们首先就如何看待不同族群中的个体的问题做了一项调查。不出我们意料的是,情绪低落的人、或者说愤怒的人对不同民族的个体往往否定多于肯定。但是研究者们同时还发现,快乐的人当中对不同部族的人持否定态度的其实更是大有人在,并且情绪越好的人越容易顽固不化,比方说,快乐的白人坚持某人有罪,往往只是因为该人是黑人,或者其他少数民族的成员。快乐的黑人在此也并不相上下。
  
    至于我们中国人嘛,种族歧视的人也真是不少。我这样说是有依据的,因为有了钱而快乐的中国人来纽约旅行,大街上见了黑人就想躲,就觉得人家是抢钱杀人的,这我也是见过的。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刨去媒体的宣传,这里还有一种十分有趣的解释。说的是,快乐的人往往心宽,不管心宽体胖,还是心宽体不胖,快乐的人总觉得天下太平,人生美好,久而久之,分析思考的主动性就没有了,头脑中便只剩下种种偏见,包括种种恶毒的偏见。按霍尔特的话说,“魔鬼潜伏在快乐中”。这样的消息实在是让人难以消受,想来至少快乐的人是最不想知道的。快乐的人在取舍知识方面也是以保护自己为己任。
  
    显然,快乐总是招来它的质疑者,思想家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Aleksandr Solzhenitsyn)就曾批评美国人的快乐追求实际上是出自一个肤浅而自私的目的。但是在霍尔特眼里,快乐与偏见密切相关这一事实却更加触目惊心,使得他不得不询问:快乐,不管它本身是好是坏,是否会导致一个不良的结局?或者说,快乐,对人、对社会是否会成为一个毁坏的力量?对这样一个问题的回答,我们中国人恐怕是最能胜任的了,我们不仅有“乐极生悲”的古训,连街巷间小痞子打架也会时不时冒出一句:别高兴得太早了。可是这个问题对不到三百年建国历史的自信的美国人来说,还是要费不少周折方才能得到解答的。
  
    据霍尔特所说,成长中的“快乐学”这门学问还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一问题上。过去从事这项研究的人关心的主要是造成快乐的原因。比方说,他们给快乐下的定义是“一种良好的感觉(well feeling)”,亦即对生活满意,愉快的事情时有发生。他们还发现快乐主要由基因决定;婚姻可以是快乐的温床,而养孩子却相反;男人年纪越大越快乐,而女人则正相反;钱财对快乐有少许贡献;有宗教信仰的人会更快乐一点,等等。
  
    至于“快乐”的结果,老的“快乐学”是普遍极为乐观的。人们发现其中的不确定因素只是近些年的事情。有的人担心,人在快乐的时候往往就变得麻木不仁—— 即所谓“心满意足的牛”(contended cows)。这样的怀疑使我不由地想起鲁迅先生《呐喊自序》中麻木的中国人喜气洋洋看外国人砍同胞头的场面。阿尔多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在他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 )中也描绘了劳工阶层屈服于精神鸦片的麻痹而普天同庆的景象。不仅如此,新的“快乐学”研究甚至认为,快乐的人因为麻木不仁而成为政客操纵的对象,这一现象在美国尤其明显。
  
    在那些快乐的人的心底深处,倘若整个世界尚存一线“春光”,那必然就是他们自己。快乐的人就是这样十分非理性地以为自己是世界的光明所在。根据霍尔特的介绍,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P·班塔尔(Richard P. Bentall ) 曾观察到:“足够的证据表明,快乐的人总是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事物的控制能力,常常把一个完全随意的事件当作自己主观意志的结果,十分不现实地高估自己的成就,并坚信人们正以相同的眼光看待他们;当他们拿自己与别人相比时,则普遍缺乏公平的态度。”并且,不容置疑地,班塔尔以科学分析的描述语言告诉我们
  
    —— “快乐”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错乱”(A Psychiatric Disorder)。
  
    班塔尔上述这番话让霍尔特听了都有些不能受用。他连忙搬出古代圣贤身上所体现的大彻大悟与超凡入圣的愉悦心境来缓和班塔尔上述言论对快乐的人们可能造成的心理创伤。其实,快乐的人也不是这么容易就受创伤的,一个人快乐不快乐很大部分是由基因决定的,连心理学家都这样认为。好在霍尔特痛定之后,还介绍了其他一些研究者的报告。比如,阿姆布罗斯·
  
    比尔斯(Ambrose Bierce)在他所著的《魔鬼的词典》中说:“快乐,名词。即看到别人遭殃后而产生的适意感。”
  
    呜呼哀哉,在这些研究者的眼里,快乐的人一定是用他们的快乐糟践了“快乐”这一词汇,才招徕如此多的“反对”意见。因此,研究者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人类的诸多情感中,的确只有“快乐”霸占历史舞台的时间最长,并且一贯对其他“不快乐”的人造成太多的心理压力。现在药物学家们的整治对象不是“快乐”,而是“不快乐”,这也是一个事实。
  
    前面说到,中国的有钱人常常有机会来美国暴露自己跟有钱的白人一条心的立场。人在快乐的时候,便经常乱了方寸,这实在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即使是教育良好的中国文人,方寸也未必能把握得好。比方说,今年的《读书》四月刊上登载了一位杜诗人的文章,写的是他在法国南方的一个小城参加“行为诗”活动的见闻,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我们点了两杯咖啡,悠然等候,广场四周已聚了两百多人。刚进场时,遇见一蓬头乞丐,伸一小盒索钱,我们没空理会。”请原谅我只引他这样一小段话,倘若你们感兴趣,不妨去《读书》看他的全文。在此,我想知道的是你们从这段话中看到了什么?—— 杜诗人十分闲适,杜诗人心情舒畅,有乞丐跟他索钱,杜诗人不给,后来杜诗人写文章来《读书》发表,介绍这一“不舍钱事件”,杜诗人文笔潇洒,称自己不舍钱是因为“没空”—— 好吧,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而我们,有幸读到杜诗人这番高雅文字的人,还有谁想去看看他是怎样写诗的吗?
  
    写到此,我终于明白自己原来也是快乐之人,看来快乐的本领真的是人人都有的。至于我们的悲伤,我只能说,没有悲伤,快乐便无从谈起。
  
    2004年6月于格林威治村

作者: 阿琪    时间: 2007-4-5 18:48

好文章啊。
作者: 时时刻刻    时间: 2007-4-8 21:47

两篇都是好文章,一定要赞一个!谢谢平平!
作者: 混沌    时间: 2007-4-9 06:19

原来,玲二十八岁那年与具有小说界的尼采之称的德国作家米勒(Henry Muller)

应该是美国作家henry m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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