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厚兄:
十年未见。近忽有友人送来《浮生论学》对话录,观后不禁捧腹。
此书名似宜改两字。盖书中既妙论“上海女人”及女人之性高潮妙谛(李书中云:“片段的真实感,例如女性性高潮时想象对方是法西斯分子之类和颓废生活的某些情调”云云),又暗示游花妙兴,皆似非论学也,改称“浮生论俗”、“浮生论花”或“浮生论风月”似更贴切。
惟你们对张岱年老先生,未免过分。张老已近百岁之人,且确为宿学醇儒,彬彬君子,聪明虽不及兄,学问远在仁兄之上(有人一生一书足传不朽)。只因一言不合,二位就一老一少双双出手,拳脚相加,未免有失作人之厚道。
此书妙处不在论学,但书中有种种情性活动之暗示,意象颇见精彩。只是屡屡叹老,莫非已有无能之自卑乎?
我与仁兄相识近二十年,往事历历在目。仁兄自称知我,我亦自认极知兄。仁兄当年确曾帮过我。一为《诸神》之序,二为推荐副研。我一向铭记,未尝而忘。所以从未对兄不恭。至于仁兄称我曾有书信愿作君之“私淑弟子”。弟却惊讶失忆,请出示证物。我惟记曾对兄言我平生清狂,只择友,绝不拜师。我发表仁兄来信,立此存照,正怕仁兄日后不认帐也。
我们最后一见,似在大会堂中(1991),兄言社科院不许仁兄出国。我归后即就此事起草一信致邓公。(此信收入《新战略论/政治文化篇》第151页,四川,1999版。)当日仁兄惶惶之态,犹在目前,何期老兄出国一游,归来忽已变作20世纪“第一文化英雄”?令愚弟顿生惊畏。士别三日,确当刮目相看,何况一别十年乎?赞叹赞叹!
蒙仁兄称我“绝顶聪明”,其实我是下愚之才,又一向不入学界主流,草堂自号“守愚之庐”,可证。“绝顶聪明”,于我何有?非君谁敢居之?仁兄于此书中已勇承“百年中国思想第一”桂冠,更自拟“康有为以后中国思想家第一”(则孙、毛、邓皆已不在话下,何论其他耶?)愚弟望风而拜,诚惶诚恐,唯当拱手敬贺也!
仁兄此书号称华山论剑,高举“天下第一剑”,以剑当斧,除拍马屁者外,口诛笔伐文坛豪杰。忆往昔壮年时似未见老兄如此勇健,老而厚颜,令人倍加叹服。
近年弟确已退出学林,但并不事经商,而专意闭门读书。(你书中诬指我“做古董生意”、“有许多小妞”及“流氓”、“蔓草不可图”云云,以上纯属诽谤之词,已涉嫌侵犯公民名誉权及隐私权,我已将此交付律师,准备对侵权者提起官司。顺告。)我已多年不写书评,但观兄此作,若不点出其中妙境,岂不辜负双英演剑之奇思。容后或会另有所论道,万一得罪,幸恕为盼!专此。
又:仁兄屡言我在背后贬低你。此类小丑伎俩,绝不合我之心性。我若批评你必在正面,必布堂堂之阵,出以正正之旗。你的那些什么“体用”、“积淀”、“儒道合流”诸说,十年前当面我即报以微笑。兄岂失忆乎?
称颂兄有“启蒙”之功(见《李泽厚集》何新序,1988),是我最早恭维,那是谢你帮忙,送你一顶高帽,当时彼此做交易,各人心照不宣。兄岂忘之乎?如今竟假戏真唱,公然论视梁启超王国维辈皆如草芥!胆气之豪,佩服佩服。世人皆言我狂,我狂比于兄之老狂真乃小巫见大巫矣。“巫史”之说,原来确有妙用在此也!
谢谢尊书,提供素材。亦为天下人设绝妙一镜,照出当今“文坛第一剑”辈真肝胆嘴脸。余每叹中国文化坏于晚明,晚明社会坏于风气。晚明风气坏于自命清流“东林”党人。兄立此书,亦有意学东林党人或东汉许邵辈之“月旦评”乎?马、阮诸辈,老而无耻,可为前鉴!兄留布此书于天下,已足为千古笑谈之资,不知谁真真才是“聪明误”也!
仁兄书中自诩现以多卖书为荣耀。有我此一信,必可助兄再多卖书十万。兄信否?唯请勿忘缴纳所得税也。
又及。顺颂
健猛!
何新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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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论。如果是何新的作品,他的文言文实在蹩脚。
不知真假。所疑者,同DAVID兄。
又想,斯文扫地,不该是这种扫法呀。冒充斯文,连三行都未能坚持到,气急败坏之态、攘袖揎拳之色,已溢出尺幅了。
李泽厚致陈明的信
陈明:
1)何新信,我想不必回它了。对他或其他人以后各种责骂、嘲讽、议论,我想也概不作答。公理自在人心。且让后人评说。
2)但何新信中说他“并不事经商,而专意闭门读书”。那我说他“做古董生意”、“有几栋别墅呀、有小汽车呀、有很多小妞啊”,可能确属传闻不实(我现在也没法调查)。如果如此,我随口传播,并且见诸文字,便不应该。我愿就此主动(何尚未向我提出此要求)向何新先生致歉。《论语》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即使今天也许是“更也,人皆笑之”,但我觉得也无关系。错了便承认,无论错误大小。
3)书中第93页“辩证唯物论”乃“联*共史”之误,即我所听理夫开的课是“联*共史”而非“辩证唯物论”。我反复回忆,是如此,应予更证。书中这类错误可能还有,以后如发现当再函告。各种讥讽咒骂可以不理,书中事实有误则应订正,我想,这是基本原则。
不一,祝 好
李泽厚
“但何新信中说他“并不事经商,而专意闭门读书”。那我说他“做古董生意”、“有几栋别墅呀、有小汽车呀、有很多小妞啊”,可能确属传闻不实(我现在也没法调查)。如果如此,我随口传播,并且见诸文字,便不应该。我愿就此主动(何尚未向我提出此要求)向何新先生致歉。”
——过而能改,当然可敬。但以李泽厚先生的年龄及修为,犯这种级别的错误,似也过了。虽然不清楚两人绝交的原因,但扯上这些事,总是多余的。
埃斯库罗斯曾经感叹:老来受教训多么难堪……
何新1991年致邓小平信谈李泽厚(摘录)
坦率说,我也不同意文艺界有些领导同志(特别是一些年轻“左派”理论家)那种自我封闭,似乎唯我独“革”的另一种做法。例如我曾向社科院领导同志讲过,我不同意说李泽厚思想是自由化思潮的总根子。我认为揪住李泽厚不放,大批李泽厚,不是明智的做法。我认为他要求出国,应当批准。去之无害,留之无利。根本问题在于,李的理论主要集中在学术理论方面。李泽厚并不是政治人物,也没有政治野心,据我所知,他也基本不介入政治帮派。“**”事件前夕,李泽厚曾与我交谈,认为广场后面有美国人插手。此事我1989年5月底曾告*阎同志(应有记录)。李泽厚在学术和某些政治理论问题上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认为这是应该允许的。事实上,文艺及思想界一些人确曾试图利用李泽厚的理论作文章。但这与近年有人大捧钱钟书先生一样,与被捧者无关,背后实际是某些文坛帮派势力在借题发挥,谋略利用别人之名而达到抒发自身某些心理需要的阴暗目的。
此事我1989年5月底曾告*阎同志(应有记录)。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得知,何在事件过程中,的确是扮演了“告密者”的角色。后来他调到全国政协当专职委员,很显然就是睬着别人的头颅往上爬!
好像去年在网上看了些《浮生论学》,是些对话集录,有些谁谁啥啥的臧否。又看到这信。李文有些酸讽,何文铠甲刚硬。当时想,文人之争,虽关涉道义、学问、意气,但争起来两厢俱损,终究也不过杯水风波,倒成了他人咂摸的谈资,颇不值。
前些天看《红楼梦》导演胡玫接受杨澜访谈,很自然地提起年轻时“私奔一星期”。胡玫的先生是何新。
关于何新,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无动于衷了。尽管,当年倒也认真读过《诸神的起源》,待到惊觉其中的鬼画符因素,已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李泽厚先生则让我有点心痛,唉,还是搁笔罢。有些学者,应该活到老,工作到老;有些学者,最好学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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