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陆军是日本对外侵略的重要力量,在中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罪孽特别深重。1947年7月中国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公布261名重要战犯中有陆军202人占77.4%。日本陆军师团是日本对外侵略战争兵力运用的基本单元,师团基本情况是二战军事行动研究的主要标识,有重要参考价值。七七事变爆发后第一支侵入中国关内的是陆军第20师团,7月19日即在塘沽登陆投入战场。日军中国派遣军序列先后有61个师团,在中国关内战场任职的156名师团长中有115人列入重要战犯名单,占73.7%(1944年在滇西作战的缅甸方面军第2师团长冈崎清三郎亦是)。七七事变后日本陆军晋升的(不含追晋)29名大将绝大部分都担任过师团长职务。156名侵华师团长包括10名大将:第3师团山胁正隆,第5师团板垣征四郎、安藤利吉、今村均,第13师团田中静壹,第14师团土肥原贤二,第16师团藤江惠辅,第26师团后宫淳,第32师团木村兵太郎,第109师团阿南惟几。
“师团”(除战车师团、高射师团、飞行师团外)是日本陆军第一级有确定编制的基本作战单位,为步兵、炮兵、骑兵(搜索)、工兵、辎重兵合成编制。按火力、兵员的差异“师团”分为若干类型。
一、日本陆军师团编成过程
1886-1889年日本陆军省次官桂太郎、参谋次长川上操六主持兵制与军备改革,1888年废除六镇台设置第1-6师团,日本陆军师团的历史由此延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
1、1888-1915年组建第1-20师团与近卫师团,1925年第13、15、17、18师团复员撤销后,第1-12、14、16、19、20师团与近卫师团是日本陆军的17个“常设”师团。
2、1937年7月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至1938年6月组建侵华“特设”师团第101、104、106、108、109、110、114、116师团,“复活”第13、18师团(亦有资料称第13、18师团与下段之第15、17师团为“特设”师团)。
3、1937年9月-1938年6月7个早期三联队师团:独立混成第11旅团在华北扩编为第26师团,中国驻屯兵团改编为第27师团,1938年4月4日在本土以常设师团留守部队组建第15、17师团及新建第21、22、23师团;除第23师团外均参加了对中国关内的侵略作战。
4、1939年在本土组建三联队第32-41师团共10个,原计划用于中国关内占领地警备。
5、1939年10月开始施行四联队师团改三联队制,至1943年3月以抽出步兵联队组建第24、25、28、29、30、31师团;1940年11月抽出联队与台湾混成旅团组建第48师团、1942年4月抽出联队与珲春驻屯队组建第71师团。
6、1940年7月确定13个师团为“满洲永久驻扎师团”,以其中8个原常设师团的留守人员在本土组建第51-57师团作为“新常设”师团。
7、1943年3月-1944年1月在日本以独立步兵群(Independent Infantry Group)为基干组建6个师团:第42、43、46、47、61、49师团。
8、在中国关内组建20个两旅团制师团:1942年2月-1943年5月由独立混成旅团扩编第58、59、60、62、63、64、65、68、69、70师团。1944年7月-1945年4月由独立步兵旅团或其它人员组建第114(二次)、115、117、118、129、130、131、132、133、161师团。
9、1944年4月-1945年2月由驻防岛屿的独立混成旅团或守备部队组建11个师团:台湾第50、66师团,千岛群岛第91、89师团,南库页岛第88师团,马来第94师团,小笠原群岛第109师团(二次),菲律宾第100、102、103、105师团。
10、1944年5月始在中国东北、朝鲜由留守师团及守备部队组建27个师团就地驻防:1944年东北第107、108(二次)、111、112、119、120师团;1945年朝鲜第121、96、150、160、320、137师团;1945年1月东北第79、122、123、124、125、126、127、128师团;7月东北第134、135、136、138、139、148、149师团。“8.15”时该27个师团均隶属关东军。
11、1943年始在本土组建、从未调出本土三岛的50个师团:1943年近卫第1师团;1944年第44、72、73、77、81、84、86、93师团、近卫第3师团;1945年“本土决战动员”组建40个师团(番号见本文第三节)。至“8.15”时这50个师团隶属第1、2总军。日军大本营将本土三岛防卫与北方防卫分开筹划。1944年2月在北海道组建的第5方面军防卫对象是苏军,其部队参与了远东战役,而担任本土防卫的第1、2总军组建于1945年4月,没有地面作战经历。
远东战役爆发后的8月10日日军大本营下令在中国东北编组第158师团,实际未执行。有的资料将其列入,本文所述不含第158师团。
以上总计173个师团:战前17个师团,战争期间组建156个师团,其间第109、114师团于1939年复员撤销、第101、106、108师团于1940年复员撤销,1944年第29、43师团在马里亚纳作战覆没撤销番号,1945年第24、62师团在冲绳作战覆没撤销番号,至“8.15”时有164个师团。“8.15”时日本陆军兵员550万,其中在海外有240万。在缅甸、菲律宾、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俾斯麦群岛、马鲁古群岛、中太平洋各岛、日本西南诸岛作战以及远东战役遭受打击而残缺不全甚至濒临溃散的诸多师团,因番号尚存均包括在164个师团之内。自七七事变起担任师团长者计305人。
二、日本陆军师团编组方式
七七事变前的17个“常设”师团为四联队制,辖2个步兵旅团4个步兵联队12个步兵大队,师团直辖炮兵、骑兵、工兵、辎重兵4个特科联队(有的师团还辖有野战重炮兵旅团、骑兵旅团,开战后解除)以及卫生队、野战医院、病马厂、兵器勤务队、通信队。师团属炮兵联队分为野炮兵联队与山炮兵联队两种,分别以装备75毫米以上加农炮、75毫米以上榴弹炮为主。与步兵联队不同,特科联队下属是大队或中队,联队长大佐或中佐。侵华战争开始后编组的10个“复活”与“特设”师团沿用原有编制方式惟骑兵联队可能缩小为骑兵大队或搜索队,队长中佐军衔(例如第13师团重组时设骑兵第17大队,1940年又缩为骑兵队,《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郭汝瑰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第874、1054页]误称第13师团辖有骑兵联队),合计有27个四联队制师团。
1937年9月从第26师团始新编步兵三联队制师团,辖一炮兵联队。从1943年3月组建第61师团开始有的三联队师团只辖炮兵队(队长中佐)。至1945年7月组建三步兵联队一炮兵联队师团70个、三步兵联队一炮兵队师团6个共76个。
1942年2月开始新组建两旅团制师团24个,师团辖2个步兵旅团8个独立步兵大队,师团辖有或不辖炮兵队。
1943年5月由近卫混成旅团扩编的近卫第1师团沿用战前四联队制,惟不设步兵旅团司令部。
1944年4月组建的千岛第91师团辖2个步兵旅团12个独立步兵大队及战车第11联队3个炮兵队。
1944年5月组建的父岛第109师团、1945年2月组建的择捉岛第89师团各由2个混成旅团组成,每旅团辖2个步兵联队6个独立步兵大队,第109师团辖重炮兵第9联队。
1945年组建朝鲜第150、160师团与“本土决战动员”组建本土三岛40个师团中的24个“沿岸配备师团”辖4个步兵联队、速射炮队或火箭炮队或炮兵队共2个,但确认完成编组的只有14个师团;40个师团中的16个“机动打击师团”有三步兵联队以及野炮兵或山炮兵联队、迫击炮联队、速射炮队、机关炮队各一,但实际只有8个师团完成编组。40个本土决战师团的计划编制都很强大,由于当时日本兵员、物资的匮乏实际组建到什么程度不能确证。如应属东海地区第13方面军的第224、355师团尚在补充担当地广岛、姬路进行编组中(或仅有师团干部而无下属部队或仅组建步兵联队无特科部队);第216师团第524联队第3大队长藤原彰说部队编制列表与实际情况相比只是“纸上谈兵”(《中国战线从军记》,林晓光译,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 ,第172-174页);8月9日子夜的“六巨头”御前会议上裕仁天皇引侍从武官视察部队报告称有的士兵连刺刀都没有。由此推测那些从未调出本土三岛的师团其实际编制亦可能并不如文献资料所记述的情形,对于战争史研究有价值的还是日本陆军的海外作战师团。
既有师团改变编制类型的情况很少见,计有:1939年10月开始至1942年底从22个四联队制师团(除已撤销的5个师团外)抽出1个步兵联队改制为三联队制;原辖有炮兵联队的第14、29、36、43、46、52师团改为海洋编制,依海洋岛屿作战环境条件而撤销炮兵联队但步兵联队下增设炮兵大队;中国派遣军第34师团辖野炮兵第34联队、第40师团辖山炮兵第40联队于1943年5月撤销改设师团炮兵队而降格;中国派遣军原四联队制第110师团先是改三联队制,1944年又撤销所辖野炮兵第110联队改设师团炮兵队而降格(《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第1402页称1945年3月老河口作战第110师团辖野炮兵第6联队应为错误)。
三、师团编组方式的分类
关于日本陆军师团的编制类型,中文资料一种常见说法是所谓“甲、乙、丙、丁种师团”。例如王捷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大词典》(华夏出版社2003 )列有“甲种、乙种、丙种、丁种师团”条目但概念与事实都有错误:称甲种师团就是四联队制师团,却错将三联队制的第15、17师团与近卫第3师团归入其内;错称乙种师团是辖有炮兵联队的三联队制师团,而且只有第21-49师团;错称第50-109师团是两旅团、不辖炮兵联队的丙种师团(例如辖三步兵联队一炮兵联队的“新常设”第51师团于1941年9月-1942年11月在华南战场,应为中国学者熟悉;又如1942年侵入怒江西岸、1944年5月-1945年1月滇西作战溃败的缅甸方面军第56师团亦是);错称丁种师团“番号多以第111师团以后为序,至1945年4月,这类师团共有近百个”。
耿成宽等《抗日战争时期的侵华日军》(春秋出版社1987)第348-351页 “中国派遣军师团编制概况”列举4种编制(另见王桧林等《中国抗日战争全书》[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第710页“日军师团”条目),一是“常设四单位制挽马师团”,二是“常设四单位制驮马师团”,三是“临时编成三单位制挽马师团”,四是“丙种师团”。其讹误是:“挽马师团”“驮马师团”的区分是以野炮为主或以山炮为主,属作战环境区别而不是战斗力差别;三单位制师团数量极大,既不是临时编成也不限于挽马制而是有相当数量辖山炮兵联队者,何况还有不辖炮兵联队者;文中丙种师团的下属单位没有炮兵队与事实不符。
《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第296页引用《抗日战争时期的侵华日军》“丙种师团”之说,并例举第60、70、117、115师团,但与下文所述日本资料《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第1卷第1册(日本防卫厅编,天津市政协译,中华书局1982)相异。章绍嗣等《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武汉出版社1995)“日本关东军”条目提到“关特演”时称“实行甲级编制,每个师团5万人”,此说法的问题是师团类型区分依据当然不能只是员额,而“5万人”之说纯系错误。李惠等《侵华日军序列沿革》(解放军出版社1987) 无“甲、乙、丙、丁种师团”之说。
日本资料林三郎《关东军与苏联远东军》(吉林人民出版社1979)、儿岛襄《马来之虎——山下奉文》(天津市政协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稻叶正夫《冈村宁次回忆录》(天津市政协译,中华书局1981)没有“甲、乙、丙、丁种师团”。关于日俄战争资料中有“甲、乙、丙师团”之说,系按师团配属炮兵之强弱划分,例如第6、9师团属丙师团。
《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第61页列举1944年1月“在华的兵团为25个,其中计甲种师团8个(第3、13、22、27、39、47、104、116师团),乙种师团4个(第34、40、61、110师团),丙种师团9个(第58、59、60、63、64、65、68、69、70师团),丁种师团4个(第114、115、117、118师团)”,比照本文上节所述编制方式可知此处的甲种师团指辖有野炮兵联队或山炮兵联队的三联队师团,乙种师团是辖炮兵队的三联队师团,丙、丁种师团都是两旅团制。丙种师团是1942、1943两年在中国关内由独立混成旅团(辖5个独立步兵大队)扩编升级、辖有炮兵队,丁种师团是1944、1945两年在中国关内由独立步兵旅团或补充部队编成(除第115师团)、不一定辖有炮兵队。关于师团的兵员数可参考大本营军令陆甲第18号命令“将预定充当对美作战的兵团改为甲种师团(新编轻迫击炮、工兵、辎重兵等)”[7]101-102,加强东南沿海战备基本兵力有“概数为人约75000名、马约2000头,在人数上等于3个强甲等师团、或6个丁等师团、或9个独立混成旅团”(《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第101-102页、第61页)。
《昭和十七、十八年的中国派遣军》上册(日本防卫厅,贾玉芹、高书全译,中华书局1984)第22页述及1942年拟订51号作战计划有“注:师团项下所注(甲)、(乙)、(丙)、(丁)系编制上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甲……常设师团(平时常设的师团),乙……特设师团(由常设师团[此处当漏“留守人员”——引者注]编成的师团),丙……临时编成师团(中国事变爆发时临时编成的师团),丁……治安师团(根据警备的需要特别编成的师团)”,该页显示第13、110、104、116师团为乙种,第17、26、27、34、36、37、40、41师团为丙种,第58、59、60、68、69、70师团为丁种(此时第114、115、117、118师团尚未组建)。因此《昭和十七、十八年的中国派遣军》的“甲、乙、丙、丁”之涵义与《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完全不同。
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军事译粹社1968)未有甲、乙、丙、丁之说,第4册第36页关于本土决战动员陆军之新地面兵备计划在朝鲜新动员4个师团其中“低装备师团”3个,又称本土新动员40个师团区分为“决战师团——担任决战攻势,富于机动力,具有优良之装备,亦称机动兵团”与“沿岸配备师团——配备于海岸,担任敌登陆部队之扼制,缺乏机动力,概系低装备”。
网络资料《日本东亚战史研究部》(http://www1.odn.ne.jp/tobu7757/J_wsd/armydate) 常设师团亦称为“甲师团编成”或“甲编成师团”、特设师团为“乙编成师团”或“乙编成师团”,合称“野战师团”,与之相对的是警备师团、治安师团。又称四联队师团为重师团、三联队师团为轻师团,亦有前后说法不一致者。因撤销炮兵联队而降格的第34、40师团被称为“丙师团”。
在互联网用《百度》搜索“甲种师团”,大量网页中没有出自日本资料者。用《Google》搜索日文“甲種師団”,完全吻合的网页居然没有,搜索“甲師団”只有寥寥无几的网页。
综上所述:日文资料除《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外并无完整的“甲、乙、丙、丁种师团”表述,但有甲编成师团或甲师团编成、甲等师团、重装备师团、重师团等说,且涵义多有不一致的情形。考虑到1942年后日军全部24个两旅团八步兵大队师团中的20个在中国关内编成,推测甲、乙、丙、丁之说可能仅存于中国派遣军,且无文件规定的准确涵义。前期之区分依据大抵是编成原因,后期区分之依据大抵是编制类型且以兵员、火力因素为主。
本文以兵员、火力两大要素将173个师团分为四种类型,一类师团特征是有3或4个步兵联队至少9个步兵大队、师团辖炮兵联队或多个炮兵队或步兵联队辖炮兵大队(特指海洋编制师团);二类师团是有3个步兵联队、辖炮兵队;三类师团是辖两步兵旅团八步兵大队、师团辖炮兵队;四类师团是辖两步兵旅团八步兵大队、师团辖有或不辖炮兵队。如此划分与《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7]的“甲、乙、丙、丁种师团”完全吻合。据此分述如下,编制发生改变时取“8.15”时情况。
一类师团共139个又可分为6种类型:
1、5个早期四联队制:第101、106、108、109、114师团(1939-1940年复员撤销);
2、83个三步兵联队一炮兵联队师团,包括:
⑴20个原四联队制后改三联队师团(另第14师团改海洋型、第110师团降格);
⑵首批7个三联队制:第26、15、17、21、22、23、27师团;(注:1941年底前组建的三联队师团大多在师团之下设“歩兵団/Infantry Group”司令部,其常见的中文译名是“步兵团”,致使与原有中文名词“团/Regiment”混淆,此处译为步兵群,群长即师团的步兵指挥官。以后步兵群司令部相继撤销或转用,至“8.15”时仅存新几内亚第18军所辖第20、41、51师团步兵群司令部);
⑶1939年用于中国关内警备7个:第32、33、35、37、38、39、41师团(另第36师团改海洋型、第34、40师团降格);
⑷以四联队师团抽出联队组建7个:第24、25、28、48、30、31、71师团(另第29师团改海洋型);
⑸1940年7月-1941年9月新常设师团6个:第51、53-57师团(另第52师团改海洋型);
⑹以独立步兵群为基干组建3个:第42、47、49师团(另第43、46师团改海洋型);
⑺1943年5月近卫混成旅团扩编升级的近卫第1师团(辖4个步兵联队);
⑻1944年留守师团再动员9个师团:本土第44、72、73、77、81、84、86、93师团与近卫第3师团;
⑼1944年扩编升级5个:马来第94师团、关东军第107、108(二次)、112、119师团;
⑽1945年决战动员由守备部队及留守人员等编组18个师团:南库页岛第88师团,朝鲜第121、137师团,中国东北第79、122、123、124、125、126、127、128师团(以上1月编组)第134、135、136、138、139、148、149师团(以上7月编组);
3、辖四步兵联队两炮兵队的朝鲜第17方面军第150、160师团;
4、6个海洋编制第14、29、36、43、46、52师团;
5、特殊两旅团制父岛第109师团(二次)、择捉岛第89师团、千岛第91师团;
6、“本土决战动员”本土三岛40个师团:“第1次兵备”2月编组第140、142、143、144、145、146、147、151、152、153、154、155、156、157师团;“第2次兵备”4月编组第201、202、205、206、209、212、214、216师团;“第3次兵备”5月编组第221、222、224、225、229、230、231、234、303、308、312、316、321、322、344、351、354、355师团。此处2字头为“机动打击师团”,其他为“沿岸配备师团”,编制情况如上节所述。
二类师团10个——师团辖三步兵联队一炮兵队:1945年前组建中国关内第34、40、61、110师团,台湾第50、66师团(注:“8.15”时第50师团无师团属炮兵,第66师团辖两炮兵队),关东军第111、120师团;1945年组建朝鲜第96、320师团。
三类师团14个——在战场由独立混成旅团扩编,辖两步兵旅团承继其前身所辖之炮兵队:1942年2月-1943年5月中国关内第58、59、60、62、63、64、65、68、69、70师团,1944年4月菲律宾第100、102、103、105师团。
四类师团10个——1944年7月-1945年4月在中国关内由补充部队或独立步兵旅团组编,辖两步兵旅团:第114(二次)、117、118、129、130、131、132、133、161师团,以及1944年7月由独立混成第7旅团扩编的第115师团(注:这是一个例外,采用前引《昭和二十年的中国派遣军》的分类法)。有的四类师团也辖有炮兵队,例如“8.15”时第130师团炮兵队驻中国汕头。
在全部师团中一类师团占139/173即80.3%。从编成过程看,139个一类师团中有1945年“本土决战动员”的58个以及1944年在本土组建、从未调海外作战的10个,而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全部56个师团(含复员者)都是一类师团,可以说日本陆军作战精锐师团在1941年12月前即已组建完毕。从编组来源分析,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56个一类师团是常设师团本身或其留守部队与战前独立旅团发展而来,第21、22、23师团是正规的新建骨干师团,唯有第32-41师团在组建时预定用于中国关内占领地警备。
以上分类法就战争全程而言,在不同时期对师团的简单分类是:
——1937年9月30日前所有师团都是四联队一炮兵联队,可区分为“挽马制”与“驮马制”或“常设”与“特设”;
——1937年9月30日第26师团编成至1942年2月,一类师团为四联队一炮兵联队,二类师团为三联队一炮兵联队;
——1942年2月编成两旅团制的第58等师团至1942年底,增添第三类师团即两旅团制;
——1942年12月第13师团改三联队制不再有四联队师团至1943年3月,一类师团为三联队一炮兵联队,二类师团为两旅团一炮兵队;
——1943年3月第61师团编成至1944年7月,一类师团为三联队一炮兵联队,二类师团为三联队一炮兵队,三类师团为两旅团一炮兵队;
——1944年7月第114等师团编成至“8.15”,增添四类师团即两旅团辖有或不辖炮兵队。
四、投入海外侵略的日本陆军师团
战争期间因复员或溃败撤销9个师团番号,日本投降时有164个师团。本文第一段11节所称“在本土组建、从未调出本土三岛的50个师团”以及1945年3月从关东军调回本土三岛的第11、25、57师团均隶属第1、2总军,“8.15”时日本陆军有111个海外(特指本土三岛以外)师团,其中一、二、三、四类师团的分布是78/10/13/10,一类师团占71.2%。各地区的师团类型分布是:第5方面军5/0/0/0、中国东北关东军20/0/1/1、朝鲜关东军4/4/1/0、中国关内中国派遣军6/4/7/9、台湾第10方面军3/2/0/0、西南诸岛第32军1/0/0/0、中太平洋第31军1/0/0/0个、父岛小笠原兵团1/0/0/0,新不列颠岛、布干维尔岛第8方面军3/0/0/0,南方军34/0/4/0。
去除“在本土组建、从未调出本土三岛的50个师团”战争期间在海外战场的师团计有123个,也就是日本战败投降时的111个海外师团加上复员或战败覆没撤销第番号的9个师团以及1945年3月从关东军调回本土三岛的第11、25、57师团。50个非海外作战师团虽然都是一类师团,但前已述及这些师团或因从未离开本土、或因仓促组建,实际编组情况可能达不到文献资料记述的规格。
123个海外作战师团中一、二、三、四类师团分布是93/6/14/10(此处将降格的第34、40、110师团计入一类),一类师团占93/123即75.6%,中国关内战场一类师团占41/62即66.1%。全部12个二类师团中,去除4个属1945年本土决战动员,3个是原一类师团降格,真正作为二类师团组建的仅有5个。24个三、四类师团的20个在中国关内组建,以后调出的仅有1944年第62师团调冲绳、1945年6、7月第63、117师团调中国东北、第59师团调朝鲜,“8.15”时三、四类师团还有16个在中国关内。
1944年底第47师团从本土调中国关内是日军最后一次向海外派出部队。自1940年9月第2师团从关东军调回本土,直到1945年3月才有第11、25、57师团从关东军调回本土。
123个海外作战师团中有的实际没有或很少作战经历。例如:第12师团1936年调关东军轮值,1944年12月调第10方面军驻防台湾;1942年在中国东北由“抽出联队”与珲春驻屯队组建的第71师团于1945年初调台湾;第50、66师团在台湾组建从未调出;1940年在中国东北以“抽出联队”组建的第25师团、1941年从本土调关东军轮值的“新常设”第57师团于1945年3月调回本土(资料《历史的耻辱柱——侵华日军将帅毙命全纪录》[张子申等,解放军出版社2005] 第474页称1945年初“…第57师团…向韶关方向攻击前进”错误);1943年5月以第62独立步兵群为基干组建的第42师团驻防北海道稚内隔宗谷海峡与南库页岛相望;1944年组建的第111、120师团与1945年组建的第96、121、150、160、320师团驻防朝鲜南部;以上这14个师团均没有作战经历。
第7师团1934-1936年、1938-1940年在关东军轮值,1940年8月调回其补充担当地北海道至战败投降。作战经历仅有1938年5月以第25、26联队组成第13混成旅团投入徐州会战、1939年以第26联队组成须见支队投入诺门罕边境冲突,以后均归建。又1942年8月下属第28联队组成一木支队派往瓜达卡纳尔岛作战遭覆没。第7师团于1896年以甲午战争中的临时师团组建,当时定位为屯田兵。第11师团1937年8月底登陆川沙投入淞沪作战,次年1月回国后又调关东军轮值,1945年3月回国直到战败投降。第19师团是朝鲜殖民地常设师团,仅在1938年张鼓峰事件中派出第75联队参战,其后至1944年底才首次出动派往菲律宾第14方面军。
“8.15”时中国派遣军一类师团仅占6/26即23.1%,远低于平均数68.4%。不仅一类师团比例甚小,在一类师团所辖的6个炮兵联队之外,直属军、方面军的非师团属炮兵联队也只有6个:第12军野战重炮兵第6联队,第13军野战重炮兵第14联队、独立野战重炮兵第15联队、独立野炮兵第2联队,第11军独立山炮兵第2联队,第20军独立山炮兵第5联队。而日本陆军在海外合计有71个师团属炮兵联队、39个非师团属炮兵联队(不含高射炮兵联队)。四类师团亦有充作骨干兵团情形,例如1945年4月日军向平津地区与沪宁杭地区方向收缩兵力,将粤湘桂战场的6个师团列为派遣军直辖转用于华东沿海,其中有5个一、二类师团及四类的第131师团。日军的此种配置表明中国军队火力很弱。1941年底,第110、34、40师团尚未撤销炮兵联队,中国关内的全部21个师团都是一类。转折发生在1942年,该年就地组建6个三类师团,调出一类的第6、38、41、51师团。以后又陆续组建14个三类、四类师团,1943年调出第15、17、36师团,1944年调出第26、32、35、62师团,1945年调出第22、37、39、59、63、117师团有9个一类,又将第110、34、40师团降格。
日本陆军编制的特点是基本作战单位类型多,不仅师团分为4等,师团之下又有独立混成旅团、独立步兵旅团、机动旅团、海上机动旅团、警备旅团、独立警备队等,这与其作战地域广大、作战时间长、作战任务各异有关。中国派遣军序列尤其体现于此,独立步兵旅团、独立警备队编制类型仅设置于中国关内。其中最低一层的独立警备队因具有固定编制,其任务不止是长期占领地的治安,亦能参与军级野战行动。例如1945年3月芷江作战驻长沙的第2独立警备队、老河口作战驻邓县的第14独立警备队,都是战场梯次配置的最后一级。
1940年日军大本营确定是时关东军第1、8、9、10、11、12、14、23、24、25、28、29师团外加第16师团(尚在本土,以后未执行)为“满洲永久驻扎”师团。次年4月日苏中立条约签订,双方出发点本是暂求边境无事,6月德国突袭苏联后日军大本营作攻苏准备,以“关特演”再调入第51、57师团。8月终于决定停止攻苏企图、实行南进侵略,却还担心苏联进攻满洲,关东军部队并未因南方作战而调走。到1943年6月又先后调入或组建第71、27师团共15个精锐师团(第51师团于1941年9月调中国关内),使关东军的实力达于顶点。从1944年2月始到1945年初这15个师团全部调出,关东军实为彻底换血,显然这是日军大本营在兵力运用上最愚蠢的决策之一。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苏联在日苏条约签订后即从远东调出大量兵力。
美国始终关注日军在中国东北的强大兵力,视为结束太平洋战争的重要障碍。美国战略决策的某些失误是否与对关东军实力的过高估计有关是战争史研究上的疑案,第11、25、57师团同在1945年3月从关东军调回本土,至今却仍有西方资料如《The Pacific War Encyclopedia》(James F.Dunnigan and Albert A.Nofi, ,Checkmark Books1998,New York ,329-331)误称第25、57师团驻防满洲直至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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