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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种有义蒋梦麟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7-7-17 10:09     标题: 有种有义蒋梦麟

 

文/张昌华

  “有 种”
  一次,曹聚仁与几位好友围炉夜话,突然有人问他生平所钦佩所敬仰之人是谁,曹聚仁答是蒋梦麟。举座皆惊。曹聚仁见状忙申明,他决不做违心之论,也决不依草附木,更不是北大的学生。友人问为什么敬佩蒋梦麟,曹聚仁说蒋梦麟“有种 ”。
  种者,胆量、骨气也。
  五四运动后,蔡元培淡出北大,蒋梦麟当代校长。“半年的欠款,六百饥饿教职员,三千惹祸的学生,交到我手里,叫我怎么办?”接收这一“烂摊子”,蒋梦麟当算是临危受命。他为人低调,谦虚地说是“蔡先生派他来捺印子的。”他一面“谨守蔡校长余绪”,一面矢志改造北大。他认为:“北京大学为新思潮发源地。既有新精神,不可不有新组织,犹有新酒,不可不造一新壶。”无奈当时北大的经济“已差不多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所幸得到胡适、傅斯年的鼎力支持,帮他网罗人才,筹措经费,以“维持北大的生命,决不让他中断。”
  蒋梦麟上任后的第一招是静心观察,把诊问脉:学校“纪律弛,群治弛”,他致力“整饬纪律,发展群治,以补本校之不足。”他说他平生做事全凭“三子”:以孔子做人,以老子处事,以鬼子(洋鬼子,指科学务实精神)办事。他大胆放权,对文、法、理三学院院长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他把辞退旧人这种得罪人的事揽在自己身上,这体现了他的“有魄力,敢担当”。罗家伦说得中肯:“他用人也专,待人也恕,不以察察为明,所以许多人乐为所用。”理学院的丁文江、李四光、曾昭抡;文学院的周作人、汤用彤、徐志摩;法学院的刘志扬、赵乃抟等教育界名流遂云集其麾下。蒋梦麟用人不拘一格,他重用新人吴晗,选用没有学历的钱穆,接纳学生运动的活跃分子、研究《资本论》的千家驹……
  与蔡元培不同的是,蒋梦麟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的教学与研究,不惜重金“武装”物理系,“费了很大的力量发展理学院,希望以基本自然科学为骨干,进而发展其他有关部门。”
  为确保学生专心求学,蒋梦麟主持制定《国立北京大学学则》,取消选科单位制,实行学分制;在管理上保持自由、宽容,注重个性发展的北大传统,师生间达成了“只有陶冶,而无训练”的共识。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对教授仍礼遇有加,恢复建立学术团体,营造学术氛围,开展中外学术交流,期以“教育救国”、“学术救国”。
  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北大的教学、科研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能平稳有序地发展,“蔚成全国最高学术中心”。
  最能显出蒋梦麟“有种”本色的是,他在日本人面前表现出的骨气和民族精神。
  1935年11月,冀东有人阴谋搞“华北自治会”,蒋梦麟领衔,与北平教育界诸多名流发表联合宣言,痛斥这一行径“脱离中央,乃卖国的阴谋”。此举在全国上下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故有人称蒋梦麟在30年代前期是“北平正气的代表者”。
  北大学生运动十分活跃,日本人视北大为反日运动的中心。由于蒋梦麟在北平教育界的地位与名望,日本人早就想拉拢他,希望与他建立所谓的“友谊”。蒋梦麟多次公开表示日本侵华“不友好”的态度后,日本人开始对他施以威胁、恐吓等卑鄙手段,企图迫其就范。
  日本人指责蒋梦麟煽动学生反日,要求宋哲元严加惩罚并强逼其离开北平。宋哲元将此信息告知蒋梦麟,蒋却我自巍然,继续留北平主持北大校务。在蒋梦麟领衔表态反对华北自治后,日本军方十分恼火,于11月29日请蒋梦麟到日军司令部“谈话”。
  蒋梦麟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和几个朋友,于天黑之前单枪匹马来到日本军司令部。
  蒋梦麟在自传《西潮》中有生动精彩的描述:
  “我们司令请你到这里来,希望知道你为什么要进行大规模的反日宣传。”他一边说,一边递过一支香烟来。
  “你说什么?我进行反日宣传?绝无其事!”我回答说,同时接过他的烟。
  “那末,你有没有在那个反对自治运动的宣言上签字?”
  “是的,我是签了名的。那是我们的内政问题,与反日运动毫无关系。”
  “你写过一本攻击日本的书。”
  “拿这本书出来给我看看!”
  “那末,你是日本的朋友吗?”
  “这话不一定对。我是日本人民的朋友,但是也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敌人,正像我是中国军国主义的敌人一样。”
  “呃,你知道,关东军对这件事有点小误会。你愿不愿意到大连去与坂垣将军谈谈?”这时电话铃声响了,大佐接了电话以后转身对我说,“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专车。你愿意今晚去大连吗?”
  “我不去。”
  “不要怕,日本宪兵要陪你去的,他们可以保护你。”
  “我不是怕。如果我真是怕,我也不会单独到这里来了。如果你们要强迫我去,那就请便吧——我已经在你们掌握之中。不过我劝你们不要强迫我。如果全世界人士,包括东京在内,知道日本军队绑架了北京大学的校长,那你们可要成为笑柄了。”
  他的脸色变了,好像我忽然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你不要怕呀!”他心不在焉地说。
  “怕吗?不,不。中国圣人说过,要我们临难毋苟免,我相信你也一定知道这句话。你是相信武士道的。武士道绝不会损害一个毫无能力的人。”我抽着香烟,很平静地对他说。
  罗家伦评价说:“蒋梦麟先生是郭子仪第二,大有单骑回纥的精神。”
  曹聚仁在盛赞蒋梦麟“临难不苟免”的骨气时,还说“这男子汉的气度,并非胡适、鲁迅诸氏所能及的。”
  蒋梦麟的“有种”还表现在他到台湾后,在“中国农村复兴联合会”主任任上,敢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他极力主张在台进行农村社会改革,以实现“社会公道”或“公平分配”。上世纪50年代初,他先后发表《三七五减租面面观》《土地问题与人口》和《为什么要限田?限田以后怎么办?》等10篇阐释土改政策的文章。时任台湾“行政院内政部长 ”的黄季陆认为蒋梦麟“对土地改革的决策,是一位忠诚而努力的推行者”,有“首义之功”。
  蒋梦麟在台还提倡兴修水利,倡导、推动人口节育。尤其是后者,曾使他遭到无端的指责和恶毒的攻击:“基于极端个人快乐主义之邪念”,为“主张性交自由,而以人为的方式或性交技术以遂其快乐”。有人辱骂他比秦桧、汪精卫还可恨,可杀,声言要“杀蒋梦麟以谢国人”。蒋梦麟直面以对,依然故我。1959年4月13日,他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表示:“ 我现在要积极地提倡节育运动,我已要求政府不要干涉我。如果一旦因我提倡节育而闯下乱子,我宁愿政府来杀我的头,那样太多的人口中,至少可以减少我这一个人。”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做得对。国民党元老王世杰称赞说这是“一件最不平凡的功业……将来影响一定是很深远的。”
  这些都叫“有种”。
  显然,用“有种”来评价蒋梦麟毕生的作为是远远不够的。蒋梦麟有勇有谋,能干肯干也善干。台湾《仙人掌》杂志评论说:“蒋梦麟生在一个左右中都不是的年代,但他却慎重地选择了自己的路,向时代做出了他的贡献,对后代献出了他的宝贵经验,他应死而无憾了。”
  还是他的老朋友傅斯年评说的得体、到位且有趣:“孟邻先生学问比不上孑民(蔡元培)先生,办事却比蔡先生高明。”傅又诙谐地说他自己的学问比不上胡适,办事却比胡适高明。蒋梦麟当时在场,听后笑着说:“孟真,这话对极了。所以他们两位是北大的功臣,我们两个人不过是北大的‘功狗’。”
  蒋梦麟在处理个人婚姻问题上,也表现出了鲜明的个性。
  他的第二任太太陶曾谷于1958年病逝。时年已七十有五的蒋梦麟动起续弦的念头,不顾家人的反对、朋友的劝阻,欲与某将军的前夫人、49岁的徐贤乐结婚。老朋友胡适闻讯,抱病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对此表示异议,细述朋友们对徐女士看重钱财、人品不端的种种反映,言辞恳切地说:“我是你和曾谷的证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写这封信。”“你我五十年的友谊,使我觉得我不需为这封信道歉了。”力劝他谨慎行事。同时,蒋梦麟的老朋友陈诚、张群,以及宋美龄都一致表示反对这桩婚姻。然而,蒋梦麟终不为众多老友苦口婆心的劝说所动,毅然与徐结婚了。他认为:“结婚是我个人的私事,我有我个人的自由,任何人不能管我。”可是,婚后不久,蒋梦麟因不慎跌断腿骨,住院治疗。“徐贤乐对正在住院的蒋梦麟托言回家做年肴,将自己原在蒋家之户口迁出,行李亦搬离蒋家,置于中央信托局原宿舍中。稍后,蒋梦麟迁出病房,徐贤乐不知去向。”此时,蒋梦麟才幡然醒悟,“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为由提出离婚。他对记者说:“(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同时,蒋梦麟竟不怕难堪,把胡适1961年6月18日写给他的那封长信公开发表。
  蒋梦麟晚年的婚变,一时成为台湾重大的社会新闻,闹得满城风雨。
  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后,香港《自由报》刊发打油诗调侃蒋梦麟,诗云:
  闻道先生负旧盟,金钱为重美人轻;
  徐娘解得夫妻味,从此萧然抱独身!
  也有人讥讽徐贤乐,把他们的名字嵌入一副对联:
  蒋径全荒,孟母难邻之矣!
  徐娘半老,贤者亦乐乎此?
  面对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蒋梦麟十分坦然:“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我发现错误便应该改正,所谓‘人作孽,不可赦 ’,我愿面对事实,接受不幸的后果。”解除婚约后,蒋梦麟又精神焕发,专心投入到石门水库的建设中去。
  蒋梦麟敢做敢当,自暴家丑于众,也算作“有种”。
  有 义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蒋梦麟与清华的梅贻琦等大学校长联名发表《告同学书》、《第二次告同学书》,提出“ 赤手空拳的群众活动只有荒废学业,绝非有效的救国方法”,希望同学们“马上复课吧!先尽我们的责任。”在多次呼吁无效的情况下,蒋梦麟无奈地说:“我是中华民国国立大学校长,我不得不服国家的命令!”这一期间他确实打击过支持学生运动的进步教授许德珩、马叙伦,开除过韩天石等一批又一批学生;但我们也应看到蒋梦麟后来亲自向马叙伦道歉并“再三”退回 (送去)聘书的悔改表现;也得承认学生被捕了,蒋梦麟亲自向北平市长秦德纯交涉,保释了因反日游行被捕的28名学生的事实。也不应忘记:“三·一八”惨案发生后,蒋梦麟是追悼会的主祭,他悲愤地说:“我任校长,使人家之子弟,社会国家之人才,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说到此,“潸然泪下”。接着他猛烈抨击军阀暴行:“处此人权旁落,豺狼当道之时,民众与政府相搏,不啻如与虎狼相斗,终必为虎狼所噬。古人谓苛政猛于虎,有慨乎其言矣!”
  另一耐人寻味的事情是,1933年蒋梦麟以“不交学费”为由,开除了9名“左”倾学生。奇怪的是这些被开除的学生后来都收到了一封匿名同情信,信中还附有一张三百大洋的支票。千家驹后来回忆说,“我至今不明白这钱是谁送的。”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学生们分析,共产党想送,没钱;社会上好义之人想送,也不知被开除学生的姓名和地址。千家驹说:“我判断这是蒋梦麟校长耍的两面派手法。蒋一面开除学生,一面又怕他们留在北京铤而走险,对他发生不利行动,干脆花一笔钱叫他们早早离开。果然,九位同学得了钱后,有的东渡日本,有的去了德国,各奔前程去了。”
  再说许德珩、侯外庐和马哲民三位当年是北大的左派教授,在对待学生运动问题上与蒋梦麟尖锐对立,有怨在前。但 “七·七”事变后他们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蒋梦麟毅然与胡适联手,多方奔走,终将他们营救了出来。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大小汉奸们惶惶不可终日,或出逃或隐匿。12月6日,周作人被捕,关押在北平。1946年5月26日,周作人被移交南京首都高院,押在老虎桥监狱。
  1946年7月19日,南京政府首都高院对周作人第一次公审。周作人在辩诉状中称:“学校南迁,教授中年老或因家庭关系不能随行者,有已故之孟森、冯祖荀、马裕藻及被告四人,由校长蒋梦麟特别承认为北大留平教授,委托保管校产。”
  蒋梦麟专门为此事出具了证明。
  对周作人这个“巨奸”,当时“国人皆曰杀”。胡适为周作人作证,社会舆论就谴责他为汉奸洗刷罪名;为周作人辩护的律师王龙也一度被控汉奸嫌疑。蒋梦麟在当时敢于挺身为周作人作证,是需要勇气的。当然,首先蒋梦麟所说的是基于事实,或是他深受北大传统的“兼容”精神影响,或是眷顾老朋友之情。
  8月13日,首都高等法院院长赵琛致函蒋梦麟,函云:因蒋梦麟出具证明文书未填年次,“是否即为台端手笔,无从悬揣。兹为慎重起见,相应函请查照,即希据实见复,以凭核办。”
  次日,蒋梦麟复赵琛函。全文如下:
  准贵法院本年八月十三日函刑字第五七四号公函,以审理周作人汉奸案,嘱查复有无为该被告出具证明文件等语。查本人在前北京大学校长任内,于华北沦陷时,确曾派已故之孟森、冯祖荀、马裕藻及现在押之周作人保管北京大学校产。该被告所持此项证明文件确系本人于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出具,准函前由,相应复请查照为荷。此致
  首都高等法院
  赵院长琛
  前国立北京大学校长 蒋梦麟
  现任行政院秘书长
  三十五年八月十四日
  显然,蒋梦麟出具的证明函对法院的判决是有相当的影响力的。
  以上是笔者目前所见到的公之于世的蒋梦麟为周作人作证的材料。
  总之,蒋梦麟是不乏人情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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