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报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之后,遭遇被通缉、逮捕、关押、审判的女开发商于瑾日前被判决无罪。这一无罪一审判决是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21日作出的。
从2004年起,于瑾就开始举报周银校腐败案件。在2004年8月和上海一开发商贺云波联名的一封举报信中写道: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视招商为儿戏,公然与一无业女子沆瀣一气,诈骗巨额钱财。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也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辽宁省的投资环境。鉴于此人的领导级别甚高,我们特向省纪检机关实名举报……于瑾的举报,引起了辽宁省纪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2005年8月,辽宁省纪委和辽宁省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周银校一案进行调查。2006年8月4日,辽宁省本溪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银校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间,与周银校案相关的一些人员也被依法处理。
在于瑾举报周银校期间的2005年5月8日,于瑾被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网上通缉了。在《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案件类别”一栏上写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涉黑。还在“在逃类型”一栏写道:刑拘在逃。这一通缉内容,让从没有涉黑,从没有被刑拘过的于瑾大惑不解,感觉事态严重。2005年10月6日,于瑾被顺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了。
顺城区法院于2006年3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于瑾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瑾不服提出上诉。
在于瑾被捕的同时,与她一起生活的12岁儿子被顺城区法院执行撵出家门。在于瑾长达17个月的被羁押期间里,孩子无家可归,到处流浪。2006年7月3日,顺城区法院将于瑾及其儿子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及住房全部拍卖。于瑾被抓时,还导致于瑾借用的案外人朱某名下的一台奥迪高档轿车被扣押至今。
于瑾担任董事长的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注册资金出资到位,对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顺城法院却将公司股东于瑾追加为被执行人,查封、冻结、扣押、拍卖于瑾的私人财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予以调查和纠正,但却没有阻止住。
(转自《报刊文摘》0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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