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张五常教授写过一本书叫《经济解释》,其中有句话是至理名言:(经济学者)“只有搞对了解释,才有可能提出正确的建议”。而我们房价调控政策却从来不顾房价上升的经济解释,强调的是参与调控的部门很多,将房价调下来的决心很强、政策出台很密、铁腕很铁。如果咬牙切齿的程度可以决定房价下降的速度,那么《经济解释》就可以拿去点烟。
98年房改至今,不过短短九年,但造出的房子的数量和质量都是98年以前不可想象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有了质的飞跃。期间伴随了房价的飑升,于是市场就出现了由农民供应的所谓的“小产权房”。穷人对此趋之若骛,政府官员却紧急叫停。
大学生学习经济学第一章,就要领会“价格是什么”?答案很简单:价格是信号,这个信号将引导资源合理地配置。当那些“计划经济学家”准备将房价“骂下来”的时候,“高房价”这个信号明白无误地告诉农民:土地用来种庄稼不如盖房子。因为人们对粮食出低价,对房子出高价。
当房价飑升的时候,“专家”粉墨登场,表达自己多么地厌恶这个高涨的房价,并呼吁政府出台“更严厉的调控措施”。有人敲边鼓,就有人唱主角,于是名目繁杂,越来越沉重的“税、费”纷纷登台,致使“房奴”的腰越来越弯。即使房价从来就没有被这些“宏观调控”压下来过哪怕一次,但是调控者的荷包却早已鼓起来。要知道利用“宏观调控”来收钱可不像是庸医治病——无效退款。
媒体热盅于谴责开发商“捂房惜售”,却不提政府的“捂地惜售”才是开发商“捂房惜售”的原因。而“小产权房”则打破了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地位。
来自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是导致价格上升的主要因素。当当网的数码相机一元起拍,当当网无须担心亏本,因为他们知道需求者之间会眼红别人占便宜。所以那些“不买房运动”的实践者才是开发商的克星,但是开发商无须担心的地方是:这个运动无效,因为每个潜在的购房者都是利己的,降价的好处绝不会让别人先得。
来自供应者之间的竞争是导致价格下降的主要因素。从来没有那个供应商是因为“良心发现”而降价,而是因为前者赚的太狠,后者眼红而加入供应商行列,是竞争的压力才能有效导致降价。政府垄断城市土地收益率太高,于是农民眼红参与竞争。但政府不但玩游戏,而且定规则,所以“小产权房”被认定非法。
从来就没有什么“等价交换”,任何一个价格只要能成交,购房者就获得了“消费者剩余”,开发商则获得了“生产者剩余”。所以是“双赢”。但是政府琢磨的是“三赢”:名目繁杂的“税、费”就是政府在交易中“打进一个又一个楔子”。所谓的“大产权房”就是这些楔子占的比例,大到了足以令政府满意的程度。毫无疑问,楔子越大,房价越高。官员往往成为房价下降的阻力军。
显然,“小产权房”合理却不合法。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要知道改革的本质就是将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合法起来的过程。30年前,粮食成为商品“不合法”;20年前,劳动力成为商品“不合法”;10年前,城市的房子成为商品“不合法”。今天,农村的房子成为商品“不合法”。
开个玩笑,如果将“国土资源部”撤消,中国的国土资源不会因此减少;如果将“建设部”撤消,中国的房屋建设不会因此减少。如果将他们都撤消,那么好多被打进交易中的楔子就会被减少。那样的话可以预见:中国城镇的房价一定会下降,农民的收入一定会上升。因为交易成本显著减少,交易摩擦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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