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五岳散人
自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出现以后,某地产开发商估计将以最牛的开发商而被大众所记忆。报载,重庆万州旅游局大楼,被当地某地产开发商强制拆迁。甚至在旅游局大楼办公室里尚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脚手架已搭好、钢钎已擦亮,从现场的照片看,楼顶已经开了天窗。虽然此事被及时叫停,但政府机关的办公楼被强拆至楼顶见了天光,太岁头上动土的“美誉”恐怕从此还是要流传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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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此事之所以闹到这般田地,是因为上任旅游局长与该地产商曾有协议,改造、开发旅游局名下的地产,而后任旅游局领导对此有不同意见,工程搁置,导致最后企业强制拆迁政府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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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强制拆迁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而做的判断,然后由政府相关强力机关,利用国家权力才可以做出的行为。政府在强制拆迁上,是一个裁判者的角色。虽然政府在大多数的时候即批地又进行是否关系到公共利益的仲裁,有裁判员上场踢球之嫌,但毕竟这是国家权力的使用范围。而这次开发商自发的强制拆迁到了一级政府机关头上,其中的道理不妨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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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该开发商不懂法律肯定是不对的,敢做房地产开发的人,如果说他自己不懂法律,打死谁我都不会相信。要是说他不在乎法律,倒还说得过去。但为什么不在乎法律,并且将一级政府机关拥有的政府资产视做囊中之物,其中必然另外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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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政府机关不是不可强制拆迁的,只要政府的司法系统做出了裁决,即使是强制拆迁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但这次事件,明显就可以看出来,司法系统没有做任何裁决,完全是一次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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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不论是什么国家,政府所拥有的资源与能力,都不是商人所能比拟的。富固然可以敌国,但富到任何程度,也肯定无法与政府机构的力量相提并论。中国古代有个成语叫做“破家令尹”,说的就是富甲一方也不能抵挡权势的意思。所以,中国一向有“富贵”之说。富是有钱、贵是有权,富靠贵而有保障,并且有更大的发展;贵靠富而取得利益。“贵”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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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掌握着国家强力机关的政府来说,权力虽然受到各种限制,但最大的限制是来自上级对下级的权力。而没有手续的强制拆迁,就等于是对政府权力的一次挑战。但这个肯定不是商业或者资本阶级的挑战,因为没有商人会傻到这个程度。这种形式的对于权力的挑战,只能来自权力结构的本身。或者说,是这个地产商用自认为可以掌握的上级权力,挑战了一下他认为可以“吃得定”的下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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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断是一种理论的推导,也是一种生活常识。“悍然”这件事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尤其是地产开发中,官商之间的利益纠葛从来如同暗箱操作一般。所以,基于这种判断,如果只是说一声“开发商胆大妄为”,恐怕不能尽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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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重要的是,经过了这么多年“富与贵”之间的纠葛,面对一般百姓的时候固然可以同仇敌忾,一旦自身利益产生了矛盾,就说不定会用这种形式表现出来。事情虽只是一栋地方旅游局的大楼,其下“权力以及权力的代理人”之间利益的暗潮涌动,说不定真是力有千钧。结果如何,恐怕是不卜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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