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该轮到我撒回娇了
今天,俺怀着十分沉痛、复杂和依依不舍的心情,郑重宣布:俺决心戒掉真名网,从此告别。这个想法是早就有了,一直没下这个决心,现在是该到痛下决心的时候了。
非常感谢真名网陪我度过了2年零8个月的美好时光,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真名网,我很难度过我人生中最为艰难的2年8个月,所以真名网对我的意义是非常的,我感谢真名网,我在这里留下了许多热情洋溢的文字,尤其《真名有真容》,那里每一张照片都倾注着我对网友的感情,感谢众网友的抬爱,使这个帖子成为真名楼层最高、点击率最多的帖子之一。我希望在这个帖子里能够不断看到新的面容,使它一直不要沉下去。
我在真名网认识了不少朋友,我把他们看成是一笔财富,这些朋友我会一直交往下去。我十分感谢那些被我“掐”过的网友,我从他们身上学习到许多知识,也从他们身上锻炼了争辩的技能,这些将使我在本职工作中受益无穷。我永远记得他们。
也许戒掉真名网不是一次就成功的,我偶尔还会上来看看大家,我希望每次上来都能看到同志们奋勇掐架的身影,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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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会不会到集中营去啊?否则你怎么会戒网?理由,我想听听理由。莫非去修炼内功?
建议一天一戒,每次间隔不超过12小时
严重怀疑金秋股市大发,怕大家要去泡温泉,哼,想吃独食呢。我不答应。
刚看到这些话时有点摸不着头脑。游走一番,才略知一二。
近来在生活中抓革命工作比较忙,也没有参与许多讨论话题。我粗略感觉,也许心重情重让人难以释怀?记得,我在别地玩网络时,也遭遇过类似情景。
是因为,我们会对朋友付出感情……
兮兮还真以为金秋开玩笑?
俺索性借此机会感谢金秋,虽说有些观点不尽相同,掐掐闹闹也有好几回,可是你给我带来更多的是快乐。没有金秋掐架或者缠斗,少了多少亮点啊~~~不过我知道,金秋憋不住会偷空上论坛的,只是时间紧点~~~
[em102]金秋是灌真水?
金秋观人观事都有自己的观点,有时很独到、准确,向她学到不少东西,在此谢谢金秋!
和她开玩笑,她一点不介意,如有得罪,在此抱歉!
相信金秋得空会回来的!
金秋暂时不方便上网,俺理解,尽管也很失落。想想,俺在真名网和金秋掐过的帖子,论字数说不定在五万字以上呢。
俺找出了金秋上真名网的第一个帖子,在“法庭拍砖记”里,真是精彩:
-- 作者:金秋
-- 发布时间:2004-12-01 03:09:00
老残若想翻案,有几个焦点问题还需辩辩清楚:
一、关于肖像的定义问题:肖像应该是自然人真实形象的艺术再现物,具有真实性和特定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只有真实地表现特定人的形象时,才能构成该特定公民的肖像,该公民才能对之享有肖像权。因此,如果画家以某些人的某些动作或某一形象为原型制作画像,但该画像并不反映特定公民的形象,则画家的创作行为也就无需征得谁的同意,不会构成侵权。本案中靓妹的照片完全符合肖像的定义,既是真实的也是特定的,说其不是肖像是站不住脚的。
二、如何把握侵害肖像权与侵害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关系问题:由于肖像是以作品形式存在的,所以在一副肖像作品上,存在着著作权与肖像权相对抗的权利冲突问题。依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中靓妹与照相馆之间估计没有约定该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推定由照相馆(受托人)享有该肖像作品的著作权,这时肖像权主体(靓妹)与著作权主体(照相馆)就不可避免发生权利冲突。一方面,肖像权是一种绝对权,禁止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另一方面,肖像作品著作权人根据其享有的著作权,可以将肖像作品在社会上公开发表或作其他形式的使用。对于如何协调此类冲突,我国现行法律未作规定。但鉴于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肖像作品著作权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不得展览、复制或者出售,否则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害。不知本案中靓妹与照相馆对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是否有约定,即使有,也是同意照相馆在橱窗等广告宣传中使用,照相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范围,当然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三、设照相馆侵犯了肖像权,那报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常使用”该肖像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答案是肯定的。报社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主观上具有过错,即“应该”想到照相馆在行使自己著作权的时候应该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所以报社与照相馆构成共同侵权。举一个例子:委托广告公司利用肖像设计广告,委托人依合同支付了费用后使用广告的,只要广告公司在使用他人肖像时未经本人同意,委托人也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广告法》第47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老残所举拉链的例子,也许对方律师慑于老残的淫威未敢辩驳:专利权人完全可以告销售商。因为侵犯专利权的表现形式有:制造(生产)专利产品、使用专利产品、销售专利产品等等。如果销售商在主观上不知道该产品的专利产品而销售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在专利权人告之销售商该产品是侵权产品以后,销售者继续销售的,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拙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老残见谅。
顺便提一句,本人也特爱较真儿,苦于平常没人响应,今天在这里突然遇到这么多爱较真儿的网友,确实如获至宝。
——————
俺记得很清楚,是因为俺是真名网第一个向金秋问候的人,对此俺一直感到荣幸。俺的第一个回复(也是金秋在真名网得到的第一个回复),是酱紫滴:
-- 作者:周泽雄
-- 发布时间:2004-12-01 04:39:00
金秋方过,金秋又到,欢迎欢迎。有金秋加盟,本贴有望成为王牌金贴了。
我突然想,把一个贴子熬成一锅百年老汤,会是何等滋味?不知道,惟有期待,惟有走着瞧。
说走就走?你跟谁商量过了?哪有这样做事的?
我有办法把你弄回来。你只要还记得掐架的事,就证明你的真名缘分还未尽。我会三天两头把你以前掐我的话拿出来一个个批,批到你回来为止。
[em100][em146][em156][em164][em171][em185][em212][em215][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6680019[/lastedittime]编辑过]
金秋暂时不方便上网,俺理解,尽管也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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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金秋。金秋一定还是舍不得大家的,抽空还是回来看看~~~
哦哟,虽然我不知道出了啥问题,但是上网来就是为了玩的,很多事情金秋别太当真,有些事情就算生几天气,生完就拉倒,大不了这几天不要来了,生完气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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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被我掐走的?我这回可没说什么重话呀。
横。看下回谁掐俺,掐俺俺就也告别。
[em215][em215][em215]
金秋你有狠,也不看一眼我的丝瓜?![em64]
给你留个丝瓜筋吧,绿色材料,洗碗最好~~~(其实我从未用过这玩艺儿)
[em62][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6723364[/lastedittime]编辑过]
横。看下回谁掐俺,掐俺俺就也告别。
您老人家可别跟着玩哪。再说了,掐您老人家不是等于自己不想在真名呆下去了嘛!
[em55][em73][em76][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6749802[/lastedittime]编辑过]
金前辈要离开?
[em05]
金秋,偶是你的秋丝啊。。。,不要丢下俺捏~~~~~~```你的幽默让我难忘!
[em19][em01]在搞什么超级笑,这个事故可了不得,本想还休息一天,实在太让俺吃惊了.
.....)......哪里?......里......??????????
]金秋!你在哪里?)......哪里?)......哪里?......里......???????????????
......)......哪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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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武汉,她武汉~~~~
金秋,听到呼唤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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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铁线貌似金秋的粉丝。
轮到刘齐想念粉丝了 。
[em01]齐秦的歌只适合男女间的爱情,还是化不开的那种。
[em05]
严重支持,严重同意!
[em55][em63][em85][em141]偶回来了!一进门就穿着鞋冲进书房打开电脑看这个帖子,好感人哦!真名网友也太会感动人了,也不知道都在哪儿学的,也不知道都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之他们就有本事弄得你想哭,烦人,真烦人!
等俺打开空调先冲个凉,然后再慢慢回帖子。[em69]
看到金秋回来第一人,沙发,
欢迎欢迎。
看到金秋回来第一人,沙发,
欢迎欢迎。
嘿嘿~~
[em05][em05]金秋的回归,使该批告别贴成为彻底完美的WG贴。
金秋的回归,使该批告别贴成为彻底完美的WG贴。
WG帖是乜意思?王冠、网冠帖?
金秋自己忒会煽情,没见过这么测试惦记度的,气人呐!
[em68][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7074452[/lastedittime]编辑过]
看得我也想狠狠地说一句:别了,忒煽情的真名!......
唉,又有啥人会相信涅?
偶回来了!一进门就穿着鞋冲进书房打开电脑看这个帖子,好感人哦!真名网友也太会感动人了,也不知道都在哪儿学的,也不知道都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之他们就有本事弄得你想哭,烦人,真烦人!
等俺打开空调先冲个凉,然后再慢慢回帖子。[em69]
这也是小别,还好,也算请假了.
俺,俺本来是想戒的呀,哪里知道戒真名比戒烟戒酒还难呀!俺的感情也被人忽悠了,现在想戒都戒不掉,俺找谁赔偿去呀?
金秋武汉仅仅去了几天,被这真名弄得——真名战士不战而泣,柔骨寸断,愁肠百结!
真名这个鬼坛,至少在短时间内改变了梧桐MM和金秋MM两个人。厉害哦!
[em17][em131][em131]知道梦子的软肋在哪儿了吧?见不得MM哭,MM一哭他绝对心软。
俺开始就不回这个帖子,看看到底有多少人被忽悠。
被忽悠了吧,后悔了吧,白感动了吧,白流泪了吧。
[em59]天哪,刚才没打开之前我还以为是新帖呢!结果突然发现金秋MM把本帖的主题在今天改动了,之前的“告别一回”改成了现在的“撒娇一回”。
我早就劝告过了,可这个劝告有谁理呢。念天地之悠悠,唯真名网友会忽悠。
把我上周五的帖子作为劝告的证据拿过来跟帖一下,是为记,是为戒,越戒越……,哈哈。
建议金秋MM荣获“柔情万缕”奖,不是你滴柔情万缕,是真名网众兄弟姐妹滴柔情万缕。
[em01]
关于真名网举行立秋告别大赛的通知
真名网众兄弟姐妹:
为了热烈庆祝真名WG党成立68周年,本着既隆重又简朴的原则,经FB党委认真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8日止,开展真名网立秋告别大赛。大赛要求:不为口号去献身,遇事先把水搞浑。大赛主题:资本主义腐而不朽,真名主张告而不别。大赛禁令:严禁不告而别。本赛事设立五个奖项:金口奖,银齿奖,玉牙奖,铜唇奖,铁嘴奖。为了表达真名广大男士对新世纪新女性如滔滔长江水的倾慕之情,特设立“吐气如兰奖”1名,“柔情万缕奖”1名,“泪眼婆娑奖”1名。
请各支部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组织网友们充分发扬“招之即来,来之能掐,掐之必胜”的真名精神风貌,积极参加本年度这一重要赛事。
特此通知
真名WG党FB党委会
二○○七年八月十日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7096430[/lastedittime]编辑过]
“俺突然想到什么时候活着时给自己安排一场追悼会,到时候你们可都要参加啊!把那些整得人哭的话可劲儿说,太好玩了。”——金秋
[em62][em66][em69][em76][em80][em95][em123][em129][em125][em151]
[em73]——金秋
俺开始就不回这个帖子,看看到底有多少人被忽悠。
被忽悠了吧,后悔了吧,白感动了吧,白流泪了吧。
[em59]也不会说得宛转一些?
那童版下次下手一定要再狠一些
瞧瞧,这就是武汉人的表达方式。其实也是挽留的意思,可他偏不说出来,让人喜也不是怒也不是。
静待童版的自辩(或者揭发金秋),期待两人的对掐~~
马克思说:一个搞手,真名网的乌搞手,在本贴游荡。为了对这个搞手进行神圣的告别,乌搞党的一切势力,童版和梦游、花间对影和兮兮、湖北的抬杠派和上海的小K,都联合起来了。
毛泽东说:网上风光,千站关闭,万人送行。
望真名内外,惟余泪水;贴子上下,一片号啕。
...
金秋如此多娇,引无数掐雄竞折腰。
惜泽雄卓立,略输豪气,菜农有刀,稍逊牢骚。
...
俱别矣,看风流人物,还得撒娇。
(唉,功力不够,大水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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