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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明末的工程腐败 [打印本页]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7-8-30 07:53     标题: [转帖]明末的工程腐败

作者:十年砍柴

 

一个不透明的政治体制下,越有权的部门越容易滋生腐败,这几乎是条铁律。明朝末年,官府内无处不腐败,除了能卖官的吏部外,主管工程的工部也是腐败多发领域。由于当时尚是个农耕社会,道路、桥梁、河道等基础设施的营建较少,远不如今日神州处处都是大工地这般繁忙,有关官员能谋私的机会不如今天。
   当时最主要的工程是皇家营造,比如宫殿、陵墓营建修缮等,主事者也绝不放弃这样的大好机会。
   据万历年间的浙江嘉兴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载:“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倍。曾闻乾清宫窗槅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珰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之破冒,及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
   五千两银子修一扇木窗户,主管太监犹厌不足。在皇家营造中,其分肥的构成好像至今没什么变化。最牛的是内府,即代表业主的宫内大太监,然后是拨款的工部官吏,最后是承包的工头。在同一段文字中,沈氏还回忆他少年时曾在京郊见过一花园,其壮丽敞豁,不亚于勋臣外戚家的园子。一问主人,原来是车头----御用车辆总管洪仁的产业。
  等崇祯即位后,大明王朝已是风雨飘摇,政治腐败积重难返,造反军和后金内外夹击。崇祯决定振作一番,用铁腕反腐。崇祯二年,他逮住一个机会了,刚刚上任的工部尚书张凤翔新官上任三把火,也许还没有被拉下水,他上了道奏疏揭露了工部包工程和采办的种种宿弊,说经过官员层层收回扣,工部名义上发银一千两,到了承包商手里只剩下三、四百两。
  皇帝大怒,决定以此为典型案件,狠狠地惩治一下贪腐之风。他立即在文华殿召见内阁、五府(分统全国兵马)、六部、都察院(最高监察机关)、通政司(掌管皇帝和臣民联络类似办公厅)、大理寺(案件复核)的主要负责人、科道官(监察各部、行省的官员)、锦衣卫堂官(警察总监)以及记录会议的翰林院官员,这个御前扩大会议可谓阵势浩大。分管巡查工部所属的场、库的工科给事中王都、陕西道御史高赍明列席。
  会议刚开始,崇祯帝就大喝一声:“王都、高赍明出班跪下!”然后质问他俩,为什么工部发银一千,到商人手里只剩下三、四百两,你们是如何巡查的?
  王都还要狡辩,说他分管巡查的节慎库发一千满一千,发一百满一百,没一点克扣。
  王给谏这话说得太满,一点克扣没有,这话鬼都不相信,哪能瞒得过崇祯皇帝?崇祯又问他,如果不是你批准,哪个敢瓜分?以前是二八抽扣(按20%的比例抽回扣),最近变成四六比例。-----而且这还不是最终的回扣,一千两领了六百两,到承包商手中之前,还会扣除,最后剩三、四百两。
  陕西道御史高赍明一看皇帝糊弄不住,像王都那样否认回扣的事实只会更加惹皇帝震怒,不如先承认,再强调客观原因。于是解释说,商匠领银出库,有打通衙门关节的使费,有给主管官员的常例。臣正在进行调查,但证据还未完全确凿,被尚书张凤翔先禀报了,臣并非是知情不报。
  崇祯说,这样的事我早就知道了,比张凤翔奏报的还要严重,太不像话了,你俩还要巧言推卸。于是命令道:“不必巧辩,着锦衣卫拿了。”内阁大学士跪下求情,皇帝根本不听。因上奏而牵连两位官员的工部尚书张凤翔也跪下求情。----他必须表明态度,撇清自己并不是想害同僚,否则的话他会被看作文官集团的异类,没法混下去了。皇帝根本不搭理,亲自批示,王、高二人革职,法司追赃拟罪具奏。
  几天后,内阁再次联名上疏为王、高二人求情。他们知道这两个倒霉蛋撞在皇帝的枪口上而已,本身并没有特别的贪腐行为,顶多是监察不力。可是拿回扣这官场种陋规由来已久,哪能让一两个官员为此负责呢?而崇祯帝不是这么考虑的,他才不管证据是否确凿,量刑是否公正,他要拿这个案件来威慑天下的贪官,宁可矫枉过正。他在批示中说:“此时不矫枉振颓,太平何日可望?”
  被革职严办的王、高二人确实有些冤,大明官场从外面烂到瓤子里了,他俩即使想坚持原则,做一个好的监察官也不可能。崇祯帝希望办一两件大案而根治官场贪腐之风更是天真的想法,他面对的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难道能把这些人全部杀掉?
  这次御前会议后的十五年,明朝覆亡了,崇祯帝怀着对文臣们刻骨的怨恨而在煤山自缢。
  


作者: zhouyd    时间: 2007-8-30 11:14

小老弟在借古讽今哟,不过,如今不是毛爹爹时代了,不会打你一个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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