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以乌龟作鳖汤
南方周末 2007-09-06 14:44:48
■书人茶话
□冯克利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倡“重新阅读西方”,因百多年里我们时常把中国当成急症病人,而把西学视如药铺,心态上过于功利,取舍之间往往心急火燎,手足失措。这种心绪之下造成的西学集体记忆,难免会变得“浅薄化”和“工具化”,故而近年不断有“西学源流丛书”等匡正国人视听的新译作涌现。这些资源再建设的努力固然可喜可贺,对于疏导心智,拓宽西学视野,拂去浮躁之心,肯定是大有裨益的。不过,就有志研习西学的学生而言,借助于翻译文献了解西学,仍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入木三分是绝对谈不上的。若按海德格尔之言,“语言乃存在的家园”,翻译便近乎篡改,盖文字转换之间流失的东西,往往正是一种特定文化体系生命历程的记录。兹姑举两例,一雅一俗。
liberty(自由)一词是今天我们时时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建立在宪政基础上的自由政制固然是近世的产物,但“自由”这个概念并非近代的发明,而是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它体内流淌的血液中,掺杂着希腊语elcutheria和拉丁语libertas的基因,《约翰福音》中“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又为其注入了信仰和良知的力量。若把这些术语统统译为“自由”两字,它们之间细微的语义差别与关联是难以辨析的。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也有一段对英国自由传统十分精彩的论说,他称“英国法一直是用野蛮的封建语言来表达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关系。……正是英国的法,把古代日耳曼自由的精华,即个人自由、地方自治以及不受任何干涉(法庭的干涉除外)的独立性的精华,保存了好几个世纪,并把它们移植到美洲和各殖民地。这些东西在大陆上专制君主时期已经消失,至今在任何地方都未能完全恢复”。对于恩格斯这里所说的“自由”,如果不知它在封建时代常以“liberties”的复数形式出现,是可以在领主或教会法庭上操作的东西(所以恩格斯才特别提到“法庭的干涉除外”),而不是现代人在广场上高喊的“Liberty!”也就难以理解“野蛮的封建语言”何以表达“资产阶级的经济关系”,或斯塔尔夫人为何说“自由是古典的,专制是现代的”。须知,此一“古典的自由”,并非指李白诗句“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中的那种自由。这也正如韦伯笔下的“imperium”,它既不同于power,也有异于authority,若把它简单译为“权力”或“治权”,汉语读者便绝无可能知道这种“imperium”的权力形态的出现,标志着“正当性命令”与“正当性规范”有了区分,而通晓政治史的人都知道,此一分野的形成,乃是促成现代政治自由制度化的要素之一。
再说俗的一例。甲鱼是我们餐桌上一道常见的佳肴,可是在西班牙语中,甲鱼和乌龟是不分的,都叫作“tortuga”。这个tortuga已被收入濒临灭绝动物名录,受到政府的A级保护,无论捕杀食用,概在禁止之列。去年夏天,马德里有一家中餐馆被人举报到警局,说是每天都在用tortuga款待食客。警察一听,这还了得,立刻便进行搜查传讯,然后以杀害和出售受保护动物的罪名把餐馆老板告上公堂。西班牙各大媒体也闻风而动,《国家报》和《世界报》都以中餐馆用濒危动物大发横财为名进行炒作。餐馆老板赶紧找来辩护人解释说,俺这个tortuga是中国的tortuga,不是你们西班牙人说的torguga;俺这是从中国运来的水产品,与你们保护动物名录上的torguga完全两码事。可西班牙警察却听不进这一套,法律就是法律,tortuga就是tortuga,岂能管你是从哪里搞来的?结果是老板有口莫辩,不得不等待可能长达(“据明白人说”)三年以上的诉讼过程,因为此案的审理需要先研究tortuga的拉丁语词源和动物分类中的种属纲目的关系。在没有搞清楚保护动物名录上的tortuga确指什么东西之前,他那道tortugasopa(甲鱼汤)的佳肴,也只好先从餐馆菜单的名录上抹掉了。
这件因语言差异而来的尴尬事,或可作为海德格尔“语言乃存在的家园”的一个生动签注。海氏的学问深奥得不得了,满篇都是对现代技术世界里如何重构生命价值的终极究问,中土大多数人的实存主义当然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境界,只是标举“敬鬼神而远之”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为人生鹄的,有一点儿价值关切的人,顶多再加上一句“割不正不食”。但由此两端可见,人生之祸福,系于语言符号者大矣,无论是精神和制度层面的自由,还是口福之乐。我们用来表达观念名物的各种词语,并非通行于天下、世代不易的数学符号,它们所包含的意义亦非我们自己所创,而是数千年人类各种选择行为的不断积淀之物,是故语言分析学派所谓的词义约定说,在今天看来已成笑柄。离开称谓的文化背景和成长史,便不可能理解一种价值在另一种文化中的移植与生根何以如此艰难,对此,西班牙那个中餐馆的老板,大概与我们这些整天浸淫于“观念”中的人有着同样切身的感受。其实,对于价值的存在有赖于正名,我们的先贤对此亦多有深刻的见地,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是也。清代大儒戴震亦有言,“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此段话与上述西方自由词义的流变过程相呼应,很好地点明了价值意蕴(“道”)对符号(“字”和“词”)的高依存度,这是只有借助于诂词训字的功夫才能领会的。
唠唠叨叨讲了这些,想要表达的意思说来也简单:研读西学,尤其是各门人文学科,需要调动自己心灵的力量,对符号中的精神世界进行狄尔泰所谓的“理解”(Verstehen)与“阐释”(Auslegung)(不消说,这也是两个一经翻译便神髓顿失的概念),这跟阅读翻译过来的汽车驾驶手册是大不相同的。所以我以为,人文的阅读,为使这种“理解”与“阐释”的过程更为通透,最好还是以原典为主,译本为辅,不如此难以得其堂奥。这本《自由,平等,博爱》的译稿,便是我的学生杨日鹏在我敦促下阅读与理解西学原著的副产品。全书先由他在精读基础上初译一遍,然后再经我反复润色加工,其间不时穿插着师生二人有关概念解释与译名推敲的讨论,留下了一段愉快的治学经历。当然,无论我们做出多少努力,借用上面中餐馆事例的寓意,这个中译本也只能算是强以tortuga作鳖用,而龟汤跟甲鱼汤毕竟不是一个味道。它充其量只能为无暇看或尚不能看英文著作的读者提供一个初识斯蒂芬先生的途径,虽有字斟句酌的辛苦,作者文本的原意能得其八九成,已属万幸,断不敢有“达诂”的妄想。再者,即使有这八九成的收获,译者困于学识之不逮,也难免留有错讹纰漏,这是期期然有待于各路方家赐教的。
(本文是作者为斯蒂芬《自由,平等,博爱》所写的“译后缀语”。该书近期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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