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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煮酒论史』 [野史乱弹]关于“大跃进”之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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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2:40
标题:
『煮酒论史』 [野史乱弹]关于“大跃进”之连载
我所亲历的“大跃进”1
高致贤
当我国的经济建设正迈上正轨之时,不免让我想起“大跃进”前前后后那段日子的转换!
因新旧政权交替,1950年家乡闹过一段时间饥荒,全由人民政府普发救济粮来度过。我们家虽未完全断炊,也曾经领到过救济大米,用于煮稀饭度日。那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吃过的政府救济粮。
经1953年的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农业生产上的互助组,合作社,也相继建立起来。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之前,多数写得民的口粮已自给自足了,我家有了余粮,多吃半年是没有问题的。人们可以敞开肚子吃个饱,不需限量下粮分饭吃了。
然而,1955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高级农业社的建立,懒汉有机可乘,农业生产开始下降,至少是停止了发展势头。这一年秋天,我考取了毕节师范学校,对农村情况就了解不多了。
伙食全由学校免费提供,每月生活费6元,一日三餐:早餐,鸡蛋花稀饭,佐以油炸花生米;正餐,四菜一汤,全系荤菜,不定量,吃不完。节约下来的伙食费还给学生发衬衣、雨伞等。每餐饭菜都是现煮,吃剩的就作为猪饲料,或送给附属小学的学生食堂。
整风、反右运动开始后,教师半天上课半天开揭发、批判、斗争会;学生半天读书半天劳动,称为半工半读。校区内的荒地被开垦出来种上蔬菜和玉米和果树苗。
我们初师部的学生不参加老师们的政治会议,但可以看老师们贴出来的大字报。
管伙食的何姓总务主任的贪污、腐化问题被揭露出来了:他进一趟县城就要花十多元钱,相当于两三个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说他和一个女学生有男女关系。于是,引起全校学生的极大愤慨,我们班的学生更是愤恨,因为那个女学生就是我们班上的。学生参与写大字报,很快就将那个总务老师逼得跳下深坑自杀了。
1957年底,反右运动结束,还有授课权的老师已经不多了,师生都只能按国家定量购买口粮了。虽然每月供应男生36斤,女生30斤,今天看来已不少了,可因副食品缺乏,总是不够吃。虽然在此之前也是定量供应的,但不够吃时可以向国家粮库多购。
反右之后,政治一“过硬”,再不能超定量供应了。但因调子定为反右斗争取得“伟大胜利”,如果说国家供应的口粮不够吃,那又怕被戴上“否定反右斗争取得的伟大成果”的帽子。但1000多学生天天要吃饭呀,粮食已实行国家统购统销,市场上没有粮食卖,新上任的革命领导班子,尤其是接任那自杀的总务主任的班的新主任,更是千方百计不使学生分饭吃。为此,学校领导绞尽脑汁,想了许多不分饭吃的办法:
一是大搞瓜菜代。将师生自己种的粮食果蔬补充食堂,但一年的劳动成果,几天就吃光了;
二是大加猪油。民间有“多买油肉少买米”的节粮经验,当时市场上还可以买到猪肉,于是,学校多买些熟猪油,把饭蒸熟后,将热化了的猪油汁从饭平面灌入饭中,饭上全是油腻,学生们吃得很香,还是节约六了多少粮;
三是多加蔬菜热饭吃。民谚说:“热饭三年,买块大田”,意思是,加些瓜菜汤水与饭混合热吃,可以节约口粮。可学校热了饭,学生们吃得更多,照样无济于事;
四是买碎米。口粮不够的问题反映到地委,地委指示,由学校所在地的县里供应学校一些碎米,每斤大米指标可买3斤碎米。学校又吃了段时间的碎米饭。大跃进开始,其它单位争买碎米的人多了,学校又买不到碎米了;
五是红薯代粮。红薯也属口粮类,但一斤粮的指标可买5斤。红薯与大米混蒸,第一二顿,觉得很甜,可多吃几顿后,学生们就争看刮那粘在红薯上的米饭吃,因而产生纠纷。……
为体现反右运动和“大跃进”的胜利,为学生不分饭能吃饱的问题,学校千方百计、苦挣苦扎,终是无济于事,最后不得不采取按口粮定量分饭到人,你够吃不够吃已经管不了了!
学校实行按量供饭制后,饭不够吃,我们饿得心慌意乱,已无心听课了。我便约起我的一个好友,夜间去偷吃我们自己种的萝卜,结果发现地里的果蔬已被别人偷了很多,因为是监守自盗,大家都处于饥饿难当之中,心照不宣谁也不去管了!
为弥补反右以后的教师空缺,1958年秋,我们提前一年毕业了。我被分配到瓢井区中心小学任教。
上班前的这个暑假是回故乡——达溪高枧中坝里度过的。农村办起人民公社的集体食堂,农民家中粮油肉蛋,全部无偿地收归公有。回到家乡,家里已成了公社集体食堂,不但吃饭不定量,而且不开钱:社员像军队一样,后勤、前线严格分工,炊事班管做饭,其他社员管生产。与军队不同的是,吃饭可以打破食堂界限,走到哪里都可以吃。理由是,都“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了”,只要是人民中的一员,还分什么你我?走进哪个食堂都可以吃饭,吃多少不定量,一天吃几顿都可以。所以,有的社员趁此偷奸耍滑且躲懒,不参加生产劳动,到处巡回混饭吃。
农民家里积蓄几年的生活物资,通通无偿地献给了公社食堂,农村劳动力都集中精力大炼钢铁去了,只有老人带着小孩儿搞秋收,地里的庄稼没能完全收回来,烂在地里了,公社食堂尽量吃的“共产主义生活”成了昙花一现。
我到瓢井区中心小学报到后,被安排在区委机关食堂搭伙,每月9元钱的伙食费,虽说已去掉工资的一半,但因吃饭不定量,比在学校食堂好得太多了,所以我们这些刚出校门的搭伙者都十分高兴。
第一学期,学校没有上课,我被抽调到区委(当时还没有改称公社)工作组,立即安排下乡。我被派到兴隆公社——也称管理区,任务是督催农民日夜加班砍伐林木、烧炭、炼钢铁。兴隆乡等地的一个个原始森林毁于我们的监督下,还不能满足于“超英赶美”炼钢铁速度的政治需要。于是,区委指示:社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小孩送到学校或幼儿园,老人送进“幸福院”,青壮年统一住进民兵团,男女分开,集体食宿。腾空出来的木架房,便将木料拆来充木炭炼钢铁;土高炉烧出来的“铁狗儿”(不合格的生铁)不够充数,就将农民家中所有的铁器搜来充当公社的上交任务。
学校开学,我从工作组回到学校,但没有上课,仍是带着学生去挖铁矿、建土高炉、炼铁,也烧出些“铁狗儿”来。
当时读书不受年龄限制,农村连十五六岁才发蒙的都有,学校发起“少年超甘乐”的运动,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也组织出校去参与土法炼铁的“人民战争”,哪怕只能拣小块矿石、运1斤木炭的,也投入到“蚂蚁搬家”的“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教师成了炼铁的“大炉师”,哪怕1斤可用的铁也没有炼出来,“火线入党”的人却不少,因大炼钢铁“不积极”受到批判斗争(当时称为大辩论)的师生也很多。学校办成了“炼铁厂”。
大炼钢铁告一段落后,学校终于复课了!
我担任六年级的班主任,相当于今天的包工头。公社划一片土地给学校,我整天带着学生到一个叫做马驮子的地方去开展深翻土地运动。
土地适当深耕可以增产,政府就指示“挖得越深越好”。1959年春天,我们像挖战壕一样,将沃地挖去一丈多深,搭着木梯把地底下的死泥土背上来,把原种活的肥沃表土壅到地底下,深层的死泥翻到地表来。表土不肥沃,庄稼长不好。
深翻土地完成后,我们又在土里种小麦高产实验地。针对过去种大稀秧的习惯,有人提出适当密植可增产,于是政府号召密植,且要求“越密越好”,命令我们带头搞样板地,总结经验,全区大力推广。要求每亩下种100斤,超过正常用种3斤的30多倍,其理由是“种一收百”便可收10000斤,谁也不敢反对,稍有半点不同意见,便要受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我们开始用点播,种子用不完,改为撒播,几乎铺满一层,还是用不完,结果有个平时俏皮捣蛋的学生立了“功”:他用撮箕抬起麦种往地里倒,有些地方堆了一层,终算完成了下种任务。
麦芽发出来,因不能透风,很快就被沤死,我们又带着学生去间苗,拔了一次又一次,剩下百分之几,仍然密不透风,人工帮助排沟,也有许多苗被沤死,未死的也抽不出穗来。但也要上报“大增产”;
增产多少?“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我们不敢报,但有的实验地是经过召开现场大会验收的。验收到了大“增产”。参加验收会的同志告诉我:邻区有人将几亩田里已成熟的水稻移植于一亩田中,使植株密不透风,稻穗上摆鸡蛋也坠不下去,怎不增产?可是。该公社的粮食产量还是“增”不赢我在的区(公社),为什么?虚报。
当年使用的是摇柄式电话,同个方向的单位共用一条电话线,用铃声的次数和长短来区分所要的单位。如一长两短,是甲公社的,两长一短,是乙公社的等等。同条线上通话,可以互相兼听。我们那边是三个大公社同用一条电话线,县里一摇电话,三个公社的电话铃同时都响,凭铃声的长短次数来区分要哪里的。各公社每天向县里报一次粮食产量的收获进度,长石和瓢井同在一条电话线上,长石是“先进公社”。为当先进,听人说,每次瓢井都让长石先报,并偷听长石所报的数字,而后比长石高报一些。当晚公布评比结果,瓢井的名次总是在前;长石不服气,次日再报高,瓢井如法炮制,结果不言而喻,长石不服气,再提高数据,仍然比不过瓢井,当时的粮食产量就是这样“提高”的。
我曾被抽到公社参与一些上下联系的工作,开始时,我不懂“窍门”,还下到基层去收集数据,可上报时,数字必须经公社值班领导人批准。费气吃力收集的数据,常常被领导人一句话就否定了,随后定个数据上报。于是,我学“巧”了,不必下去收,到上报时,请示领导给个数据就如数上报了。
工作上的先进,就看同一项工作谁先进行,谁先完成,不管客观条件如何,都得齐头并进。我县山区,山高谷深,海拔从700多米到2300多米,我工作的地方,海拔1800多米。1959年全县低洼地方秋收工作开始时,我们那里的包谷棒子才蔫须,正好烧嫩包谷吃,可公社下令抢收,学校放农忙假,夜战收包谷。因为包谷尚未完全成熟,至还要一个月才能收得,所以,仅提前秋收这一项,便要减收一半到七成,可上报的数字还是“大增产”的。
不限量、不收钱的“大锅饭”没有吃多久,1959年春,农民几年积蓄的生活物资便被挥霍个精光,为给集体食堂撑门面,普遍开展捉“粮食鬼”运动。借口是:公社食堂的饭不够吃,必有鬼偷了粮食。于是,一场卷地毯式的翻箱倒柜的搜索私人食物的“捉鬼运动”展开了,凡在家中搜查出粮油肉蛋等食物的,统统定为“粮食鬼”,食物全部没收外,还得加以残酷斗争,有的还被扣上“坏分子”的帽子,强行管制劳动。
早收造成大损失不算,还要搞个早种造成大减产。
为争先进、当标兵,我们下种也不落后,继大年三十在工地上过“革命化的大年”外,正月初一又在耕地上过“革命化的春节”,作备耕,元宵节就破冰下种栽包谷,种子被冻坏了,谷雨节后不见苗,被迫重栽,农民已饿死许多了,不死的也无多少劳动力了,一直补种到六月,这还有多少收成? 一个“很先进很红火”的公社书记也不得不承认1960年地里的野草高过包谷株,耗子在地啃包谷也要跪着。但上报的粮食产量还是“大丰收”的。
1960年,是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中饿死人最多的一年。1959年,先进的长石公社已经开始饿死人了,但谁也不敢说。我们原就餐的机关食堂并入人民公社的书记食堂。干部口粮每月降到21斤,农民的口粮每月才15斤,大家扯平吃,实际连15斤都没有吃上,被公社书记和食堂事务长贪污去了,教师开始消瘦、浮肿,吃“糠服丸”(用糠加点糖来治脬肿的药名)了,但除了上课还要参加农业生产。
人们实在饿得捱不住了,就在劳动之余打些野菜来充饥,公社干部发现了,便要收归公社食堂统一处理。农民被迫在夜间去打野菜,像“偷人”一样拿回家中煮吃。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呀,讲道理的农民为求活命采野菜充饥,却逃不过某些公社干部的魔爪:当地是烧柴禾,他们发现哪家房顶冒出炊烟来,便破门入室去搜查,发现谁家火上煮野菜,便几脚把火炉踢坏,锅碗盆瓢砸掉,并以“破坏公共食堂罪”加以拳打脚踢,还要扣饭几餐,扣多了就被饿死。扣饭成了公社干部惩罚人的“法宝”,已经少得吊命都极难的那几两糠糙菜饭,再扣就要死人了。求生欲望的人们,为了得到点点吊命食物,已不再怕拳打脚踢扣帽子了,还得偷偷去采野菜或挖“仙人土”(一种白泥)来充饥。但公社干部做得更绝,他们以巩固集体食堂为由,将农民家锅、碗、盆、瓢和火炉等等,凡能煮食物的物器,通通砸碎,严禁在家中吃饭。农民求生之路,全被公社干部堵死了,于是“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也。
1960年初夏,我带学生到路布管理区去搞“双抢”:抢收抢种。到那里一看,不少农户门前已经长了青草,好似无人行动了,但进门一看,往往还有个奄奄一息的人躺在床上,抑或有具尸体在屋中,我们的任务就改为埋人了。
所谓埋人,就是将尸体从室内拖到室外,在房屋附近挖个土坑,坑内垫点儿乱草,就将尸体放入其中,草草掩埋掉。半个月的中心工作,掩埋的死人不少,有的村内几乎看不到农民活动了。
我请假回家一次,20来公里的路上,就看到路边摆着3具尸体和1个奄奄一息的人,已经无人过问了。在家中待了3天,就看到村前的小路上死了两个人。有个是在路边挣扎了一天多才慢慢死去。后来有资料显示:听说,那3年中,全国饿死好几千万人哩!
为什么饿死那么多人无人问津?有,只是说了不起作用,反而要捱整。彭德怀大元帅上书的结果尽人皆知,我们当地就有不少人被打成“小彭德怀”,1959年,地区一位部门的正处级领导到当时全国先进的长石公社检查工作,发现已有人饿死了,很客观的向县委汇报(当时上级派来的工作组也要由地方党委领导)后,被县里上告到地委,说他“想拔红旗”,结果受到处分,其他人谁还敢说?说了也不起作用。
我家乡有个公社(这里补充说明一下:当时的行政区名是政社合一,一个单位两个名称,区叫大公社,也叫区;区下属的乡,叫公社,也叫乡或管理区),有的社员(农民)已饿死了,但国家在该社的仓库中还有很多粮食不卖出,于是,公社秘书向区委副书记汇报,想私自开仓济民,得到默许,他们一夜间便将部分仓储分给公社附近的群众,但都造册登记、签名领取,共同保密。因有这次开仓,该公社的群众感激干部救济,齐心协力生产,夺得比其它大队更好的收成,秋后一斤不少地还清了国家仓储,该乡死人也少。照说,这应属爱民之举,可因“私开国库”,有关干部逮捕的逮捕,开除的开除,撤职的撤职。然而,将他们放到群众中去斗争,群众就是不斗。后来,通过整风整社,对这些干部的处理作了部分改正,但首先提出开仓济民的那个人,就永世不得翻身了!唉——!
1961年春,中央下发“十二条”文件,全国开始整风整社,具体内容是反对“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拨钱粮物资;“五风一化”:即虚报风、浮夸风、官僚主义作风、主观主义作风和干部瞎指挥风。(此记忆不尽准确,可查档案材料),向群众赔礼道歉、认罪退赔,处分了一大批违法乱纪干部;农村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这是文革中批判所谓“刘邓路线”时才知道的。当时当地只给社员划了自留地、自留山,开放自由市场,但不准粮食上市,也未包产到户。但改原来的人民公社统收统分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分配原则。并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三包的内容大致是,小组包工、农户包工、农活临时包工(记不很准),超产奖励。四固定就是: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人民公社大集体时,一平二调,已经把土地、劳力、耕牛、农具的归属完全打乱了,所以重新划分并固定下来,才能实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核算原则。
夏天,我作为工作队员,被大公社派到八堡管理区工作,始知中央已经下了撤销公共食堂的文件,但因公社党委还没有表态,谁也不敢撤,我分工到一个叫孙家寨的生产队,默许那个食堂可以称口粮给社员回家煮饭,这可违背了纪律,受到批评,但此时已不敢斗争和戴右倾帽子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位郝科长,不知他是哪级派来的,也不知他叫什么名字,听公社干部叫他郝科长。他穿着很旧,戴个“油渣帽”,整天和社员一起,听社员说活。一天中午饭时,他走到书记食堂保管室门前,大声叫司务长开门,说:再不开,老子就踢进来了!门开后,公社书记和司务长正在吃饭,马上请他一起吃饭。他督促着司务长把他们吃的酒肉白米饭抬到大餐厅去和社员一起吃,司务长早被吓瘫了,书记战战兢兢,不走。他便骂开了:“你们这些狗日的,群众吃糠都吃不饱,你们却肥酒大肉随吃!”正在用餐的群众听到了,内心万分痛快,但却不敢拍手,不过,已看到有人敢摸老虎屁股了。后来,郝科长叫公社粮管所把加工大米的任务分给群众去完成,群众从中得点细糠来造饭吃。大家说,加工这点米,还得几顿饱饭吃。虽说吃的不是尽粮饭,群众也已满意了!
郝科长走了,全县整风整社的试点就在瓢井进行。大会上公开逮捕了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三级的3个领导人,而后是3个“红旗”管理区的书记被逮捕,一个“白旗”管理区的书记李世英表态借出粮食来支援重灾区。当时评先进的标准就是看谁的粮食产量报得多,多者插红旗,少者插白旗。虚报就是在这种“红旗”下产生的。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2:41
1961年10月,在落实中央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政策中,我被派回母校——毕节师范学校——离职进修中师3年。
学校仍然按定量分饭吃,而且比开始时分得更细。开始时只分到桌,每桌一盆饭,由各桌的学生再分。再分难公平,闹起矛盾,最后只好将干粮直接分到个人:每人一个饭盒,分装干粮于盒内,食堂统一蒸熟。一人吃两份也吃不饱。人饿久了,胃特别装得,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说来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个老师当了公共食堂的司务长,请学区校长和我去过年,三人吃饭,他下了3斤米,杀了两只鸡,割了4斤牛肉,还有萝卜白菜四五斤,炖得一大锅,外加两瓶酒。要是现在,20个人也吃不完吧,可我们三人吃得一点不剩,还不觉得很饱哩。有个司务长关照,我一餐吃完一桌人的中饭。当时我都怀疑是否会把肚皮胀破?却还能背着120斤煤回学校。
我们进修的学校,仍然实行勤工俭学,自种果蔬来补充伙食,但分饭一直到毕业。不过,这时副食市场已开放了,有钱有市,可以买点粑粑之类的副食品来弥补饭量之不足了。我们是带全薪脱产进修的,尽管每月才25元工资,也可能买到25斤包谷黄粑了。
“三包一奖四固定”之后,农村生产形势发展很快,农民各自开伙,吃饭不再定量,市场上有酒有肉卖了。可学校食堂分饭直到毕业。
农业经济刚在恢复,中央又下达了23条,农村开展“四清”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打“暴发户”,划“新地主”,巩固集体经济,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这“三面红旗”。自留山统统收归集体,有的地方把自留地也收了,自由市场立即关闭,每年要清理农民几次,看有没有人多占了集体土地?农民自养的牛马羊等大性畜,全收归人民公社,一切都回复到统购统销。买豆腐、肥皂、火柴等等生产、生活日用品,都要按定量发票,凭票供应,市民每人每月可买半小块肥皂,大约50克吧。工业日用品,农民是不能享受到的。在商品枯竭、票证发达的生活环境中,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大跃进”中,公社干部定了不少“坏分子”。
一是捉“粮食鬼”时打的。所谓粮食鬼,就是办了集体食堂之后,家中有粮未交公的;二是饿极了多吃一点东西的;三是出工不听瞎指挥的;四是……还可以分出许多,先讲这几种吧!
先无偿收归公社食堂的粮食吃光了,就对社员(农民)家中进行地毯式的搜查,搜出家有藏粮的立即没收,家长定为“坏分子”的;农民饿极了,在食堂打饭时多冒领一瓢或在家中煮点野菜吊命,被生产队干部发现了,一记耳光打后,随口骂一声“坏分子”的;插秧时,干部说越密越好,老农不听瞎指挥的,拉到田中现场斗争的;开会时发表不同意见的……当时农民财产被平调,稍有反感被捆绑吊打成了家常便饭,打“坏分子”不需任何法律手续,只要公社或大队干部一句话就定为“坏分子”加以管制。说来令今人难以置信,但却又是真的。我们村里有个赤贫苗族老土改根子,就因公社秘书无偿平调他分得的耕牛农具问了一句“怎么没收我的?”便被戴上“坏分子”帽子。
林彪摔死在温都尔汗后,县里也曾搞过一次落实政策。我作为县委工作大队的秘书赴我家乡的那个区工作,从区里得知我家乡的一些贫苦农民被无辜打成“坏分子”,提出应为他们平反,区委李相尧书记十分赞同,并将全区被乱打成的“坏分子”造册登记。但为坏分子摘帽区委无权,还得通过县法院批办手续。我到县法院找到老院长,方知许多“坏分子”只有基层公社年终上报的一份名单,没有什么犯法材料。问其何因,答曰:“群众公认的”。与之辩论中,我举了文革初期当地的一个典型例子:有两夫妇拉着其妻单位的头儿到大十字去批斗。那男的揭发后问围观者:“他(指被斗的单位头儿)说我是坏分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坏分子)?”他本想说明自己不是坏分子,谁料台子下面成百观众齐声回答:“是——!”这个笑话他也知道,我问他“你们怎么不把那个群众公认的坏分子造册登记管制起来?”他也没办法,结果当然是大家一阵笑,但那笑是非常苦涩的!
笑后仍然没有结果,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那些冤魂冤人才得平反。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5 00:25
者:贵州老高 回复日期:2007-10-3 8:58:10
嫂子的嫁妆(供讨论参考)
记得,我嫂子的嫁妆曾在故乡辉煌过一阵子,不少亲友还借去其家炫耀。谁家来了贵宾,尤其是儿子提亲的女方来探望时,便要借去摆设一番。白天摆设,夜里送还。即使客人不走,夜间没有享受到这花铺盖也不生气,他们已一饱眼福了,还有何奢望?那么,到底是什么嫁妆那样珍贵?说来也很简单:一对白花枕头,一床红花被面和花布垫单。枕头是嫂子当姑娘时在白缎子上挑红花的;一对三尺三寸长的花口袋,两头衬上布包笋叶,内填荞壳。被面呢?在红毕机布上面绣了一大朵白牡丹。一床窄幅粗白布里子,内装一床旧棉絮翻新的絮蕊。还有一张花布垫单。这便是家乡十多里人家绝无仅有的“高级嫁妆”了。
记得有个作家说过:“嫁妆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梦的结束,也是一个女孩美丽梦的始。”因我嫂子有那么一套嫁妆,我们全家乃至全村人都感到光彩,成了大家自豪的本钱。哥嫂也舍不得使用,白天摆在床上,夜晚藏于柜中,没有贵宾来家,也是不肯轻易拿出来摆设的。别人要想亲眼看到,除非大好晴天,嫂子抱它出来晾晒,而且只能远观,不得近看,更不能摸触,宛若而今欣赏国家名贵画展一般。它属于我家“特保文物”,能看个稀罕就心满意足了!
熟料,这样一套弥足珍贵的嫁妆,到了哥嫂“铁婚”(20年)的1961年,竟由嫂子亲手交给哥哥,背到100多公里的云南省镇雄县的卯享去换得4升玉米粒,总重12公斤,按当今当地的市价计,也才值人民币12元。尽管哥哥于途中吃掉半升,余下的三升半便使哥哥家渡过口粮难关,把人最珍贵的东西——生命保存了下来,而且成为本寨无人逃荒的家庭。
似梦非梦,物换星移,“三年困难时期”松活一点,能挤出粮食来换东西的卯享,“文革”期间又遭了人祸天灾,有人逃荒到我们家乡来。嫂子探知那里缺粮严重,断定取回她嫁妆的时机到了,便让哥哥背起五升大米去找卯享的原买主。正如嫂子分析的那样,尽管七八年了,那买主家仍舍不得用她的嫁妆,主妇如同收藏家珍,拟留给女儿做嫁妆。那买主见了哥哥背去的五升——35斤白生生的大米,欣然答应了哥哥的要求,嫁妆又物归原主了!
侄子侄女们一个个长大了,各自奔上工作岗位。娶嫁自主,经济自力,嫁妆、陪奁现代化,谁还看得起嫂子留给他们的“传家宝”?嫂子只好留着,每当天高气爽、万里晴空,便用她那骨瘦如柴的手翻出嫁妆来晾晒,仍是那样的珍惜,又是那样的伥然,……
常言说:“当家才知盐米贵,养子才报父母恩。”如今的父母大多对子女没有什么报恩的要求,只求子女理解父母心就知足了!还是那大侄女先懂事,特地带着她的长女回娘家,甜甜地叫一声“妈!”要那一对枕头和那床被面去做纪念品。嫂子顿觉心花怒放,快慰的泪水很快流满多皱的脸庞。
不知是何原因,大侄女没有拿走她妈妈的嫁妆。床上用不着,丢掉又不忍。于是,我突发奇想:让这件挑花、刺绣的民族文物,慢漫诉说我们这一代人过去的辛酸和今天的幸福,也许还有着宝贵的思想、艺术价值。
我真想向嫂子要下它来,但还不知她给不给哩!
作者:
caidanzhou
时间:
2007-10-16 13:19
ding yi 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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