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经典常谈——诗经》
朱自清
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一个人高兴的时候或悲哀的时候,常愿意将自己的心情诉说出来,给别人或自己听。日常的言语不够劲儿,便用歌唱;一唱三叹的叫别人回肠荡气。唱叹再不够的话,便手也舞起来了,脚也蹈起来了,反正将劲儿使到了家。碰到节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作乐,唱歌的机会更多。或一唱众和,或彼此竞胜。传说葛天氏的乐八章,三个人唱,拿着牛尾,踏着脚,似乎就是描写这种光景的。歌谣越唱越多,虽没有书,却存在人的记忆里。有了现成的歌儿,就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随时拣一支合式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闷。若没有完全合式的,尽可删一些、改一些,到称意为止。流行的歌谣中往往不同的词句并行不悖,就是为此。可也有经过众人修饰,成为定本的。歌谣真可说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了。
歌谣可分为徒歌和乐歌。徒歌是随口唱,乐歌是随着乐器唱。徒歌也有节奏,手舞脚蹈便是帮助节奏的;可是乐歌的节奏更规律化些。乐歌在中国似乎早就有了,《礼记》里说的土鼓土槌儿、芦管儿,也许是我们乐器的老祖宗。到了《诗经》时代,有了琴瑟钟鼓,已是洋洋大观了。歌谣的节奏,最主要的靠重叠或叫复沓;本来歌谣以表情为主,只要翻来覆去将情表到了家就成,用不着费话。重叠可以说原是歌谣的生命,节奏也便建立在这上头。字数的均齐,韵脚的调协,似乎是后来发展出来的。有了这些。重叠才在诗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
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人将那些歌谣记录下来,便是最初的写的诗了。但记录的人似乎并不是因为欣赏的缘故,更不是因为研究的缘故。他们大概是些乐工,乐工的职务是奏乐和唱歌;唱歌得有词儿,一面是口头传授,一面也就有了唱本儿。歌谣便是这么写下来的。我们知道春秋时的乐工就和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一样,老板叫作太师。那时各国都养着一班乐工,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得搜集本国乐歌,还得搜集别国乐歌。不但搜集乐词,还得搜集乐谱。那时的社会有贵族与平民两级。太师们是伺候贵族的,所搜集的歌儿自然得合贵族们的口味;平民的作品是不会入选的。他们搜得的歌谣,有些是乐歌,有些是徒歌。徒歌得合乐才好用。合乐的时候,往往得增加重叠的字句或章节,便不能保存歌词的原来样子。除了这种搜集的歌谣以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谏、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儿,带着乐谱;唱词儿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到了战国时代,贵族渐渐衰落,平民渐渐抬头,新乐代替了古乐,职业的乐工纷纷散走。乐谱就此亡失,但有还有三百来篇唱词儿流传下来,便是后来的《诗经》了。
“诗言志”是一句古诗;“诗”(言志)这个字就是“言”、“志”两个字合成的。但古代所谓“言志”和现在所谓“抒情”并不一样;那“志”总是关联着政治或教化的。春秋时通行赋诗。在外交的宴会里,各国使臣往往得点一篇诗或几篇诗叫乐工唱。这很像现在的请客点戏,不同处是所点的诗名必加上政治的意味。这可以表示这国对那国或这人对那人的愿望、感谢、责难等等,都从诗篇里断章取义。断章取义是不管上下文的意义,只将一章中一两句拉出来,就当前的环境,作政治暗示。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郑伯宴晋使赵孟于垂陇,赵孟请大家赋诗,他想看看大家的“志”。子太叔赋的是《野有蔓草》。原诗首章云:“野有蔓草,零露 氵专 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子太叔只取末两句,借以表示郑国欢迎赵孟的意思;上文他就不管。全诗原是男女私情之作,他更不管了。可是这样办正是“诗言志”;在那回宴会里,赵孟就和子太叔说了“诗以言志”这句话。
到了孔子时代,赋诗的事已经不行了,孔子却采取了断章取义的办法,用诗来讨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来说的是治玉,将玉比人。他却用来教训学生做学问的工夫。“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本来说的是美人,所谓天生丽质。他却拉出末名来比方作画,说先有白底子,才会有画,是一步步进展的;作画还是比方,他说的是文化,人先是朴野的,后来才进展了文化——文化必须修养而得,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如此解诗,所以说“思无邪”一句话可以包括“诗三百”的道理;又说诗歌鼓舞人,联合人,增加阅历,发泄牢骚,事父事君的道理都在里面。孔子以后,“诗三百”成为儒家的六经之一,《庄子》和《荀子》里都说到“诗言志”,那个“志”便指教化而言。
但春秋时列国的赋诗只是用诗,并非解诗;那时诗的主要作用还在乐歌,因乐歌而加以借用,不过是一种方便罢了。至于诗篇本来的意义,那时原很明白,用不着讨论。到了孔子时代,诗已经不常歌唱了,诗篇本来的意义,经过了多年的借用,也渐渐含糊了。他就按着借用的办法,根据他教授学生的需要,断章取义的来解释那些诗篇。后来解释《诗经》的儒生都跟着他的脚步走。最有权威的毛氏《诗传》和郑玄《诗笺》差不多全是断章取义,甚至断句取义——断句取义是在一句、两句里拉出一个两个字来发挥,比起断章取义,真是变本加厉了。
毛氏有两个人:一个毛亨,汉时鲁国人,人称为大毛公,一个毛苌,赵国人,人称为小毛公;是大毛公创始《诗经》的注解,传给小毛公,在小毛公手里完成了。郑玄是东汉人,他是专给毛《传》作《笺》的。有时也采取别家的解说;不过别家的解说在原则上也还和毛氏一鼻孔出气,他们都是以史证诗。他们接受了孔子“无邪” 的见解,又摘取了孟子的“知人论世”的见解,以为用孔子的诗的哲学,别裁古代的史说,拿来证明那些诗篇是什么时代用的。为什么事作的,便是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其实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倒是说要看全篇大意,不可拘泥在字句上,与他们不同。他们这样猜出来的作诗人的志,自然不会与作诗人相合;但那种志倒是关联着政治教化而与“诗言志”一语相合的。这样的以史证诗的思想,最先具体的表现在《诗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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