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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天亮了,转段刚抄下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裂石    时间: 2007-10-16 05:31     标题: 天亮了,转段刚抄下的话

  晚上当文抄公,抄到这一段抄不动了,就再抄到这里当个句号,原文在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第41页:
健全的理性、共同的感觉,首先表现在它所做的关于合理和不合理、适当和不适当的判断里。谁具有一个健全的判断,他就不能以普遍的观点去评判特殊事物,而知道真正关键的东西是什么,也就是说他以正确的、合理的、健全的观点去观看事物。一个骗子虽然能正确地算计人的弱点,并经常为了行骗而做正确的事,但他不具有“健全(即善良的)判断”(就这词的最高意义而言)。被归给判断能力的普遍性根本不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某种“共同的”东西。判断力与其说是一种能力,毋宁说是一种对一切人提出的要求。所有人都有足够的“共同感觉”,即判断能力,以致我们能指望他们表现“共同的意向”,即真正的公民道德的团结一致,但这意味着对于正当和不正当的判断,以及对于“共同利益”的关心。……共通感就是公民道德存在的一个要素。”
  
  转抄不是因为觉得怎么精妙,纯粹为影射一下,俺承认有一点不够厚道的因素在内,
作者: 西凤酒    时间: 2007-10-16 05:54

沙发、板凳、地板、窗台、门外、院子里、围墙上、爬在围墙外的枣树上拿着望远镜,啊哈,像韩寒的fans,等偶像的帖子等到天亮,终于抢着了。
“影射一下”,是不是就说明不具有“健全(即善良的)判断”了?姜文都知道:“太阳升起,太阳落下,太阳照常升起”,有什么放不下的?
作者: 裂石    时间: 2007-10-16 06:26

老西要粉起俺来,俺可真要睡棺材去了
至于俺影射的东西,当然是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了
作者: 西凤酒    时间: 2007-10-16 06:46

有怨气,又不好说,因为见不得光,那就是哑巴吃黄连了。谁让你吃的?
多情却被无情恼,人生常态。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2 15:19

俺来挑拨一哈:如果那个骗子得逞后,人们出于“真正的公民道德的团结一致”,把骗子行径揭露一通,于是,人们成了赢家,这个骗子就成了弱者,邹峰和小儿科会不会勇敢地站到这个少数派弱者一方?

这是从邹峰帖子里摘出的:

又是多年以后, 看到向继东对杨小凯的一个访谈, 杨小凯的一段话引起我极大的兴趣, ".......这就是两个魔鬼平等竞争--即民主的条件. 所以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来说,就是要尽量维持上层各派的均衡,哪一派强大了,就要支持它的敌对派。可惜,中国知识分子对民主制度的实质远未了解,他们喜欢附和强权而歧视弱者。"

这段话让我意识到, 我从小同情弱者的倾向, 其实也是自由主义的一部分.

依附强权和赢家通吃是自由主义的永远的敌人.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10-22 15:55

雾又“散”了,戏仍会继续?不知这之后会不会看得更“清”一些?呵呵。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7-10-22 20:25

裂石的贴子,现在一概不回。
作者: 西凤酒    时间: 2007-10-22 20:28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7-10-22 20:25 发表
裂石的贴子,现在一概不回。
???难得糊涂啊,“一概不回”,楼上又算什么?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7-10-22 21:13

楼上是对你说的。不回裂石,是因为他需要专心搞他的博士论文。等他论文做完,还是要回的。
作者: 城骁    时间: 2007-10-22 22:07

请教一下:裂石与卓立是什么关系?裂石兄在写博士论文,卓立兄也是;裂石兄研究哲学,卓立兄也是。两人貌似为一人?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2 22:10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7-10-22 22:07 发表
请教一下:裂石与卓立是什么关系?裂石兄在写博士论文,卓立兄也是;裂石兄研究哲学,卓立兄也是。两人貌似为一人?
不仅貌似而且神似,不对,应该说:貌是神也是。
作者: 城骁    时间: 2007-10-22 22:12

还有还有,“裂石”和“卓立”两个名字同样很有气势啊——比“城骁”可是强多了。
看来确实不仅是貌似,而且神似了。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2 22:45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7-10-22 22:12 发表
还有还有,“裂石”和“卓立”两个名字同样很有气势啊——比“城骁”可是强多了。
看来确实不仅是貌似,而且神似了。
啊?不是把裂石跟卓立比么?怎么接着就把自己也搭上了?城骁跟裂石卓立——针尖对麦芒~~~哈哈,知道你们就这么想像自己:他,卓立于裂石之上;你,骁腾于城池之中。何必那么卓尔不群骁悍勇猛涅?针尖麦芒蛮不错的啦。
我趁机乌搞两句~~不作数的,看楼主怎么回复你了。
作者: 梅茗    时间: 2007-10-22 22:54

这么好的帖子,这才看见。罪过罪过~~

对骗子,唾弃?可怜?同情?到底哪个多些,我都有些迷糊了。
作者: emmer    时间: 2007-10-22 23:02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7-10-22 22:07 发表
请教一下:裂石与卓立是什么关系?裂石兄在写博士论文,卓立兄也是;裂石兄研究哲学,卓立兄也是。两人貌似为一人?
晕啊晕。
新版化身博士。。。。。。
啊。。。逃。。。。
城骁先生是怎么发现这个clue的呢?

[ 本帖最后由 emmer 于 2007-10-22 23:17 编辑 ]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10-22 23:39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7-10-22 20:25 发表
裂石的贴子,现在一概不回。
遵命,嘿嘿。
作者: 城骁    时间: 2007-10-22 23:49

“不仅貌似而且神似,不对,应该说:貌是神也是。”
“城骁跟裂石卓立——针尖对麦芒”

——根据花间对影以上两个说法,我只能得出结论,他们俩就是一个人。要不就是你有意误导我。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7-10-23 01:24

城骁兄的“城骁”起得很好,把兄的本名尽括其中。“裂石”是卓立兄的另一名字。
作者: 城骁    时间: 2007-10-23 08:54

谢谢大兴兄告知。“城骁”确实是与我的本来姓、名相对应,据说(忘记了)我的本名也是读小学的时候自己起的,显得有些俗气,至少太过普通。
作者: 裂石    时间: 2007-10-23 12:32

  茶兄厚意,很感动。
  意外的是转抄的这一段话其实来自于批驳“审美意识”的篇章,不过跑题后的乌搞倒是颇有些“文字审美”的意味, 。城骁兄的ID确实让人印象深刻,不过俺对于城骁兄小学就“自定义”自己本名更印象深刻……
  说起用名,我是个不爱换名字上网的人,因为名字的稳定性正是它之所以可以作为名字的一部分。所以,我很想效仿泽雄先生只用一个ID的作法。在此处两名并用是一种无奈之举。因为,我大概是落笔特别谨慎的人,署上了本名的文字,我都视为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希望永久对它负责,也永久不去涂改它,因为这个缘故,七年来我从不投稿,因为自问尚不能开始写作能让自己无悔的文字。某种程度上,这有些自缚手脚,但也能时时警醒自己:凡用本名写的字我必定要求自己三思而落笔,同时将其视为一种实质的行为方式。所以,就只能再启用一个网名来插科打诨了,否则岂不要在燕谈混得郁闷死。
作者: 林泉    时间: 2007-10-23 19:03

这里,有几个ID的发言总要慢慢读才好,比如周、李(大兴、劼)、黎,还有卓立。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10-23 23:17

我的发言要快读,一慢就糊了。
作者: emmer    时间: 2007-10-24 01:18     标题: 回复 20楼 的帖子

七年来我从不投稿,因为自问尚不能开始写作能让自己无悔的文字。
像我这样靠填版面生活的人,早该去撞南墙了。。。
不过创作和报道,貌似没有可比性的。
作者: 小儿科    时间: 2007-10-24 12:50

“俺来挑拨一哈:如果那个骗子得逞后,人们出于“真正的公民道德的团结一致”,把骗子行径揭露一通,于是,人们成了赢家,这个骗子就成了弱者,邹峰和小儿科会不会勇敢地站到这个少数派弱者一方?”
   刚看到这句话,我说的那句关于真理的话是有背景的,正如这个贴子的意思及紫壶先生的意思也是有背景的一样。那个背景我就不说了,只就骗子这个事来说。如果大家都说他是骗子,并且变成了弱者,那么,如果我要是也跟着大家指责他,说他是骗子,这无疑是非常轻松而讨好的事。有利益当然是占在自己利益一边,就不说了,如果没有利益,或者这利益我不在乎。那么,我会尽量提供对他有利的事实,我喜欢这样做。我首先会想,大家肯定都错了,他肯定不是一个骗子,如果后来事实慢慢证明他确实是一个骗子,我会想大家对他做得是不是过份了,一个骗子不过是一个骗子而已,值得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么?大家这种手法是不是比骗子更加可恶呢,如果事实不能证明他是一个骗子,我当然更会尽力为他辩护了。大家都在做的事,我还跟着做,那不是浪费么?

[ 本帖最后由 小儿科 于 2007-10-24 12:55 编辑 ]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4 14:29

回小儿科:请别把“先生”二字点缀在我的ID后,直呼其名好伐?
还是撇开具体背景吧~~~
先肯定你的无罪推定,如果事实认明这人是骗子,那么最起码,骗子应该把骗来的东西交还给事主,即使不归还,总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不让此人继续行骗并不意味着致人于死地吧,除非此人不行骗就活不下去了,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因此纵容骗子行骗。我不知道什么手法让你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
如果事实证明这人不是骗子,当然要正本清源,为此人洗刷罪名,还其清白。
作者: 小儿科    时间: 2007-10-24 17:41

我不知道什么手法让你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
无罪推定之类的我不懂,我只能凭感觉说说,当我感觉到对骗子的揭露达到了众口一辞的压倒性优势时,我就会对揭露及揭露者感到反感和警惕了。凭我简单的经验,一般来说,这种时候,这揭露里面有阴谋,即使没有,也会给骗子造成超过骗子所应得到的伤害。我几乎认为,如果要把每个骗子都杀掉,中国人肯定要绝种了,我又认为,如果一个人一生永远不骗,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此其一,其二,一个人骗了一次,但他的一生很长,他在一生中的其它时候也许是很好的,不能否定到他的一生。其三,即使他永远都是骗子,人类的优秀品质有很多,除骗这种恶行之外,这个骗子可能有其它非常伟大的品质,不能对这个人全然否定。其四,其实我认为骗是一个产业,正如偷盗抢贪等其它恶行一样,永远也不会绝种,因此,即使被骗了也没有必要那么伤心,小心提防就是了。其五,我认为,这主要应该交给法律来解决,如果不想用法律解决,那么,他私下解决也行。
最后,要是我被小骗一把,我一气之下,肯定要饱揍他一顿,朋友也不行。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4 19:11     标题: 回小儿科 26楼

小儿科:我觉得我跟你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讨论要有些针对性,比如你可以指出我前帖的哪句话是错误的,否则,你在针对我没有的想法进行分析,于是就得出了我企图把每个骗子都杀掉的荒谬结论。我何尝有过这种念头?最多一巴掌打得骗子眼冒金星罢了。
按照你的思路,似乎骗子可以行骗,可以享有骗来的东西,被骗者却不能揭露?当许多目击者都指证某人是骗子的时候,这里面就有阴谋?这么推理下去,最有必要受到惩罚的骗子在你眼里是最不该受罚的。幸好你不是法官大人,否则,被骗者倒是要啷当入狱了。你居然还认为每个中国人都是骗子,你是否把善意的隐瞒或说谎也当作骗子了?别搞错了,我所指的骗子是为公民道德所不容的恶意欺骗。
你说的二和三,也缺少针对性,骗子可能是个好父亲好丈夫,可这抹杀不了他做出的骗子勾当,对于被骗者来说,骗子哪怕是小李杜再世,也减少不了一丝欺骗罪。
你的四、五,基本认同,除了通过法律或私下解决,还有公开谴责。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7-10-24 19:20

你被小骗一把,就有一气,还要饱揍他一顿,连朋友都不行,你为什么要揍他呢?你饱揍他一顿这种行为是不是超过了小骗一把所应得的惩罚呢?
    从认识你起,就觉得你的逻辑很古怪,快两年了吧,你还是这种逻辑。
    当对的骗子揭露达到众口一致的压倒性优势时,这在你看来就肯定有阴谋了。我不懂这叫什么逻辑。是不是我们都说汉语,也有阴谋?
    人类的优秀品质中并不包括会骗人这种品质。一个骗子可能有某些我们不知道的优秀品质,但这不等于说,他骗人是一种伟大的品质。即使骗术真的如你所说永远不会绝种,那也改变不了它是恶劣品质。法律并不提供人类生活的所有规范,不是所有的骗人行径都可以拿到公堂上去对簿。做人有做人的原则。这一点还希望你能明察。
作者: 小儿科    时间: 2007-10-24 20:03

乌龙茶,我认为我说的相当有逻辑了,并且还分了一二三四,你看看你引用的话,哪一句是我说的?
一,我说那话的前提是如果没有关涉到我的利益,或这利益我不乎,你看我说得对不对。我饱揍他一顿,是因为这关涉到了我的利益。所以,与此利益不太相关的人才会劝阻我,如果打得过份,甚至会惩罚我。
二,我的逻辑不古怪,是我的感觉古怪,可是,我却发现,在判断事件时,逻辑根本不管用,感觉却很准确。
三,我说“肯定”有阴谋了么?
四,我说骗人是一个伟大的品质了么?我只是想指出事物的另一面。我所言的全部含义在于,当过多的人都在声讨骗子的时候,我再声讨就失去了价值,相反,我指出这个事件的反面才有意义。
何况,对于一个我认为未必是骗子的人呢。
五,“法律并不提供人类生活的所有规范,不是所有的骗人行径都可以拿到公堂上去对簿。”这句话,我并没有反对过。
六,“做人有做人的原则。这一点还希望你能明察。”这句话也送给你。
七,把人分成人和鬼,想不到你竟然有这种愚蠢的逻辑,我只当你是在写诗。

[ 本帖最后由 小儿科 于 2007-10-24 20:33 编辑 ]
作者: 小儿科    时间: 2007-10-24 20:19

回花间对影:
我没有说你说错了呀,我已经说过了,其实你也没有说我说错了,对不对?这样,事实不是更全面了么?事情处情不是理性更公平了么?这样难道不好么?你说,这个人是瞎子,我说他腿很健康,不行么?历史上有多快好省的事,过于强调多快,其实等于把好省忽略了,过于强调一个人的瞎,这其实会陷瞎子于难。
“我不知道什么手法让你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这是你问我的,对不对?我26楼就是在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我已经把你的问题回答了。
  你认为不是一个问题,我没有理解。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4 21:04

回小儿科:“‘我不知道什么手法让你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这是你问我的,对不对?我26楼就是在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我已经把你的问题回答了。”5 N7 T% h”

——我之所以问你那个问题,是因为你前面写了这么一段话:“我首先会想,大家肯定都错了,他肯定不是一个骗子,如果后来事实慢慢证明他确实是一个骗子,我会想大家对他做得是不是过份了,一个骗子不过是一个骗子而已,值得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么?大家这种手法是不是比骗子更加可恶呢,”——在划线句子之前,你只是在假设,好比你是疑犯的律师,你在寻找他不是骗子的证据,如果认定是骗子了,你的继续辩护为什么却只通向一条路?也即大家欲置之死地。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所以我认为你思考问题不够全面,否则,你就把假设当作事实来陈述了,这才有那一问。

“我没有说你说错了呀,我已经说过了,其实你也没有说我说错了,对不对?这样,事实不是更全面了么?事情处情不是理性更公平了么?这样难道不好么?你说,这个人是瞎子,我说他腿很健康,不行么?”——看了这段话,我更觉得我们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了。你如果是在综合评估某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可以指出瞎子的腿很健康;但是,现在的前提是,医生在给患者检查身体,检出病人是个盲人,你却急忙告诉医生那人腿脚很灵便,这又有什么用呢?你说了也是白搭,诊断书上写的肯定是“失明”二字。当大家纷纷指责一个骗子的时候,你出来告诉大家,这人修马桶是把好手,你能为骗子洗刷罪名么?你在一个特定场合,说了一句不合时宜与事无关的话,难道你和医生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吗?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7-10-25 07:44

原帖由 小儿科 于 2007-10-24 20:03 发表
乌龙茶,我认为我说的相当有逻辑了,并且还分了一二三四,你看看你引用的话,哪一句是我说的?
一,我说那话的前提是如果没有关涉到我的利益,或这利益我不乎,你看我说得对不对。我饱揍他一顿,是因为这关涉到了我 ...
呵呵,这就奇怪了,我没有引用你的话,但每一句话都是针对你说过的话,你认为不是对你说的,那就没办法了。
作者: 小儿科    时间: 2007-10-25 16:12

"我不知道什么手法让你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
如果你认为我没有回答你这个问题,那么,我这样回答不知道行不行,我认为这不是手法不手法的问题,"你不知道什么手法让我觉得比骗子更可恶,揭露骗子行径."我也不知道.我所能做的是做正确的判断.而不是知道.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07-10-25 21:13     标题: 才看见花间点名

关于主帖, 读起来很拗口, 几乎不明白说什么。看见提到影射和骗子,似乎明白了一点。

关于同情弱者,我觉得没什么好讨论的,弱者本来就是值得同情的。比较困难的一点是同情和宽容一个曾经是强者和曾经作恶的弱者。所以有人要借助上帝的力量和天上的赏赐才能做到。

感谢小儿科的回答,但是小儿科和花间之间的对话我还是没看懂,真不好意思。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5 22:48

谢谢回复。我已经没啥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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