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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打印本页]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5:12     标题: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序

 幼时读《三国演义》,对第一回的一段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印象极深。待读到最后一回《降孙皓三国归一统》时,觉得真如作者所说,东汉合久必分,三国分久必合;对此话也就更加佩服了。

  以后学了一点历史,却对此话渐渐产生了疑问:从秦朝到清朝这二千年间,虽然确实时分时合,但未必都是分合的循环:至于分了多久才能合,合了多久又要分,就更难说了。至受业于季龙(谭其骧)师,开始研究中国历史地理时,才感到要说清此话的实际含义实在很不简单。不仅如此,对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就连学术界还没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不少长期被视为定论的话,其实并不符合基本的史实,或者不能正确地解释中国的历史。

  这就使我萌发了在这方面作些研究的念头。到了一九八八年,吉林教育出版社约我为《中国政治文化丛书》写稿,于是就将这几年来的想法写进了《普天之下----统一分裂和中国政治》一书。以后又在报刊上写了几篇文章,说了一些书中没有涉及或没有说清的话。

  《普天之下》问世后,居然颇受读者注意,过誉者有之,讨论者有之,批评者有之,索书者有之,以为言犹未尽而要我再写下去者也有之。其中不乏台湾、香港的朋友。尤其令我感动的是,河南一位任先生两次寄来了一二十万字的意见和文章,香港中文大学的诸位同学因一时买不到此书而全本复印。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这个题目本身的重要性。统一分裂与我们国家的关系,无论说的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岂能不令国人重视和关心?

  《普天之下》为了要纳入“政治文化丛书”, 不得不写了一些与政治有关的内容,其实这不是我的专业,更非所长,免不了会说外行话。现在利用《中华文库》提供的机会,写成这一专讲历史的小书。本书的基本观点与前一本并无二致,只是在内容方面作了补充,并尽量纠正已发现的错误。

  对这样的改写,关心现实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失望;但如果他们能耐心地看完这本小册子,相信对认识现实还是不无益处,现实毕竟是历史的继续。    葛剑雄 1991年10月15日将晓时 于复旦大学寓所

              引   言

  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最古老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上,中国也不是领土最大的国家;但是中国却在世界史上拥用独一无二的地位。

  翻开世界史,我们可以发现,埃及人在公元前四千多年就有了历法,这时中国正是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时期。苏美尔人在公元前3500年有了楔形文字的雏形,埃及人在此时有了最初的图形文字,并在公元前3200年左右开始了第一王朝,腓尼基人在公元前3200年形成了城邦,第一乌尔王朝于公元前三知年在幼发拉底河入海处出现,基什王于公元前2870年裁定两河流域两邦间的疆界争执并树界石,埃及的第三王朝(公元前2780--2680年)开始建造金字塔。而中国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一般认为存在于公元前2550年前后。我们平时所说的“五千年的文明史”,也是指从黄帝时代以来这一历史时期的一个约数,并不是正好有五千年。

  但是在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早已找不到苏美尔人、腓尼基人、基什人的国家,也不会发现第一乌尔王朝的的踪影。埃及作为国家的名字虽然还存在,但早已不是当年的主人了。从公元前1680年开始,西克索人、利比亚人、库施人、亚述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先后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原来的埃及人早已消失在众多的外来人中,就连从公元前3000年起就长期使用的埃及语也早成了消亡的语言。其他文明古国,如巴比伦、印度、罗马等无不如此。而中国至迟在商代(商代以前的夏代的传说是否确实,学术界沿无一致意见,姑且不论)已经建立了国家,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起一个疆域辽阔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从此,尽管也出现过内乱、分裂、民族战争和改朝换代,但是以汉族(华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政权实体不仅始终存在,而且统一的疆域范围越来越广,最终凝聚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并在18世纪中叶形成了中国的极盛疆域。

  原苏联的领土是2240万平方公里,为中国领土的两倍多,但是如果拿这个国家疆域变化的历史与中国相比,那就与现实的数字完全不同了。10世纪后半期,也就是相当于中国的北宋初年,东斯拉夫人中的一支基辅罗斯兴起,扩大的领土,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到12世纪中叶,罗斯就分裂为许多小公国,1223年又被蒙古军队占有,成为金账汗国的一部分,汗国通过俄罗斯王公进行统治,建立俄罗斯帝国。16世纪后半期,俄罗斯的疆域扩大到伏尔加河地区;1667年,吞并东乌我兰和基辅的事实得到了波兰的承认;1775年取得黑海北岸地区,1783年夺取克里米亚。17世纪俄国扩张到亚洲,18世纪进入了远东和中亚,19世纪从中国攫取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至于原苏联的领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最终形成。

  领土面积略超过中国的加拿大和仅次于中国的美国,它们的历史都只有二百多年,而它们的领土定形的时间就更短了。

  因此,在今天世界上领土最大的几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

  回顾历史,中国还有很多以同一性和延续性闻名于世界的纪录:

  汉族的前身华夏族,至迟在春秋时期(前722--前481年)已经成为中国的主干民族,秦汉以后汉族作为中国的主干民族一直持续到今天。即使在其他民族成为统治者时,这种状况也没有改变。

  世袭的君主制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夏朝,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前11世纪)的制度更已得到考古发现的证实。自从秦始皇确定皇帝的称号直到清朝的末代皇帝,沿用了二千一百年。

  以地球绕太阳一周为一年、以月球绕地球一周为一月的夏历(农历),虽然不时修订,但一直使用了几千年,至今仍在民间使用。自汉武帝开始以帝王年号为纪年的方法,比公元纪年早一百多年,一年不缺地排到宣统三年(1911年)。

  仓颉造字的传说虽不一定可靠,已经发现的甲骨文却证实了汉字至少已有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时期,汉字已经成为中原政权和华夏民族的共同文字。秦以后,随着中原王朝疆域的扩展,汉字的作用越来越广。汉字的基本体系从未发生变化,在楷书出现以后,字形也基本未再改变。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更多,足以说明我们拥有一项举世无比的遗产--统一,历史悠久的统一: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文字、统一的纪年、统一的...,甚至统一的思想。这是一项多少人曾经为之奋斗、为之牺牲、为之讴歌、为之自豪的伟大事业,也是现代中国人赖以安身立命并且不得不接受的遗产。

  如果我们再深入地观察一下历史,还可以发现,在我们祖先的眼中,这样的统一并不限于他们的国家、他们的民族,而是应该包容整个世界;之所以没有做到,并不是不可能,而是没有必要,因为在统一范围之外的已经不是文明社会。这种观念统治着我们这个国家和我们的人民长达二千余年,至今还存在于一些人的心灵深处,引起一些人的追忆,令一些人陶醉。

  但是这样的统一观在另一些人的思想中早已发生动摇,尤其是在西方列强用大炮轰开了大清帝国的大门以后;有人又进一步对我们这项遗产价值提出了疑问。到了20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面对日新月异又风云莫测的世界,有些人又感到这是祖宗留给我们的包袱,认为可以痛痛快快地扔掉。

  这历史悠久的统一,究竟是我们宝贵的遗产,还是我们必须卸去的包袱?都是,还是都不是?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做的恐怕应该是对历史的回顾--站在今天中华民族的共同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分裂和分治,全面认识它们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以及对今天的影响。

  作为20世纪的中国人,我们无意寻求昔日的天下,无论如何这已经是历史;但今天的中国是昔日的天下的产物,无论你视为遗产还是包袱,都不能不接受。

  作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我们必须放眼未来的天下,在21世纪的世界上占有我们应有的地位。这就是我们再认识一下昔日的天下的目的--让自己知道什么应继承,什么该抛弃。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5:15     标题: 第一章 昔日的天下观

引言:当地圆学说在晚清传播时,舆情大哗。不少饱学宿儒发出共同的责难:“要是地球真是圆的,生活在另一面的人难道都是倒立的吗?”

  虽然把“中国”确定为我们整个国家的名称是到19世纪后期才出现的事情,但中国统一的概念却已经存在了三千多年。甚至在中原的统一国家形成之前,政治家和学者已经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统一蓝图。虽然当时还没有一个君主真正能够统治这片广袤的土地,但“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颂歌却在西周时就已经普遍流传,并且被视为真理而接受。

  不过,这首颂歌的作者(或许不止一个)大概不会想到,这种统一观居然统治了中国二千多年,并且到今天还没有消除它的潜在影响。

  一 九州的传说和现实

  在中国会面家的经典著作《尚书》中有一篇《禹贡》,一开始就写道:“禹铺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意思是说,在洪水横流以后,大禹一面规划治水,一面根据名山大川的分布重新划定区域。接着列出的九个单位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这就是九州。

  在另一篇《舜典》中,又提到在尧、舜时,“肇十有二州”。“肇”是开始的意思。对这句话,西汉的学者谷永和东汉初的学者班固解释为:在尧的时候遭到洪水,全国被大水分割为十二部分。但东汉末年的马融的说法是:舜在大禹治水之后,从禹所划分的九州中又分出幽州、并州、和营州三个单位,因而总共有了十二个州。这一说法获得后世多数学者的赞同。

  从未实行过的九州制

  由于这些记载都出于儒家经典,又得到后世众多学者的肯定,所以从西汉以来就成为不可动摇的定论,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人们一般都认为,从大禹治水开始就有了九州这样的政区,以后又演变为十二州。直到现在,一些在叙述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历史时???挂?泳胖萁财穑?坪跽馐抢?肥率怠?

  由于全国就分为九州,所以九州又一直被当作全国、“天下”的代名词。如南宋诗人陆游《示儿》诗中的名句“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就是取这样的用意;晚清诗人龚自珍“九州生气恃风雷”一句也是如此。

  五四运动以后,学者们向儒家经典提出了挑战。经过反复的争论和研究,历史学界已经把这传统的九州说推翻了。原来,《禹贡》中的记载并不是历史事实,九州也不是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

  《禹贡》虽然托名为大禹所作,其实却是战国后期人的作品。具体的证据很多,最主要的理由是《禹贡》中所记的不少地理状况都是战国时的现象,有的地名和水名甚至要到战国后期才出现,如果真是大禹所作,他岂能未卜先知?而且在《尚书》各篇中,《禹贡》的语言照理应比出现在它以后的《盘庚》(记录商朝中期的君主盘庚迁都事)等篇难懂,事实恰恰相反;这也只能说明《禹贡》问世的时间较晚。

  《禹贡》所讲的内容不符合历史事实,至多只有传说的价值。到目前为止的考古发掘和研究的成果,还只能证实商朝的历史。近年来在河南等地发现的一些文化址,一些学者认为就是属于夏朝。如果这一观点得到进一步的证明和普遍的承认,那末夏朝的主要统治区应该在今河南一带,与文献记载传说中的夏都不超出今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的范围是一致的。而《禹贡》所叙述的九州的范围,北至燕山山脉和渤海湾,南至南岭一带,西至陇东高原;至于具体涉及的理内容更广;当然不可能是夏朝的事实。

  现有的研究成果足以证明,不仅传说中的大禹时代还不可能有什么行政区划,就是商朝和更后的西周时代也还没有出现行政区划。既然《禹贡》是战国后期的产物,那么九州制是不是当时的制度呢?也不是。大家知道,到战国后期,周天子的权力早已荡然无存,而秦始皇还没有统一六国,七个主要的诸侯国各自为政,又有谁有这样的权威能制定并且实行包括各国的疆域在内的行政区划呢?

  可见,九州制只是当时学者对未来统一国家的一种规划,反映了他们一种政治理想。

  秦始皇在全国推行了郡县制,却没有在郡以上设立州。到了公元前二世末,也就是在《禹贡》问世的一二百年以后的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将全国除首都附近的七个郡级单位以外政区分属于十三部,即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朔方;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巡察境内的地方官和豪强地主;称为十三刺史部, 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但那时的州还是一种监察区,而且这十一个以州命名的单位中没有《禹贡》九州中的梁州和雍州,增加了凉州、益州、并州和幽州。在公元1世纪后的东汉,州才成为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域。朔方并入了并州,加上管辖首都一带的司隶校尉部,总数仍为十三。由于交趾改称交州,以州命名的单位就有了十二个,也不是九个。东汉末年曹操曾想按九州来重划政区,却没有成功;从此再也没有人作过这样的尝试。从这一角度来讲,九州从来没有成为中国的现实。

  胎死腹中的五服制

  在《禹贡》中还记载了一种“五服”制: 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

  根据这样一种国家模式,在王居住的京城往外,第一等是甸服(以农业为主的直接统治区),第二等是侯服(诸侯统治区),第三等是绥服(必须加以绥抚的地区),第四等是要服(边远地区),第五等是荒服(蛮荒地区)。

  如果说,九州制因为是以名山大川为主要界限,所以还能使人相信为实际行政区域的话,五服制这样四四方方二千五百里的划分就难以自圆其说了。连宋代的儒家学者蔡沈在给《尚书》作注释时也不得不指出:“尧的都城在冀州,冀州的北界在今河北北部和内蒙古南部,恐怕不会有二千五百里。即使算到这么远,也都是沙漠不毛之地了。而东南最富庶的地区反而被列入要服和荒服(离冀州一千五百至二千五百里),根据地势来考察,简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是五服制中有一点却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在生产力低下、运输相当困难的情况下,王(天子)对臣民的贡品的征收不得不随距离的远近而改变。例如在天子直属区“五百里甸服”的范围内就规定了五种不同的纳贡标准:一百里内割下来的作物连穗带秆起交,二百里内只交谷穗,三百里内交谷子,四百里内交粗米,五百里内交精米。实际实行的制度虽不可能如此刻板,但运输能力显然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九州制是对未来的设想,五服制却是对过去的理想化。因为在西周和以前虽然采用类似的分等级统治体制,却并没有把每一等级固定为五百里,实际上也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所以五服制虽见于《禹贡》,却从来没有哪一个君主或政治家有意实行过,只能胎死腹中。

  大九州说

  正因为九州制仅仅是一种理想,所以在《禹贡》问世以后,还出现了另外几种九州的方案,如《周礼》(也是托名周朝制度的著作)中的《职方》、《尔雅》中的《释地》和《吕氏春秋》中的《有始览》都提出了自己的九州规划,各州名称与《禹贡》不尽相同,划分的范围也有所差异。

  战国时齐国学者邹衍又提出了他的大九州学说,大意是这样的(今译): 儒家所谓的中国,不过只有天下的八十一分之一。中国的名称叫赤县神州,内部有九个州,就是大禹划定的,但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州。在中国之外像赤县神州这样的单位共有九个,这才是九州。在九州的周围有大海包围,人类和动物都无法来往。这样的九州合起来又是一个州,像这样的单位也有九个,在它们的周围有更大的海洋包围着,这就到了天地的边缘。

  这种学说与其说是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还不如说是出于臆想和推理。比起那种中国就等于天下,除了中国(实际上只是中原)之外就没有文明社会的观点来,大九州学说高明地承认了还存在着不止一个同样发达的人类社会。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又作了实际上的自我否定:由于各州之间都由无边无际的大海阻隔,人民禽兽是无法来往的。所以这种存在只具有理论和思辨上的意义,而不是对中国有影响的现实。

  中原和华夏

  无论是九州的设想,还是大九州的学说,出现在战国后期都不是偶然的。

  《禹贡》所描述的地理范围已经相当广大,涉及今天中国内地的绝大部分。要具备这样丰富的地理知识,活动范围只限于黄河中下游的夏人、商人和西周人是办不到的。而在战国后期,秦、楚、齐、燕、韩、赵、魏这七个主要诸侯国的疆域已经达到了这样的范围,在互相的交流中,各国的学者就可能掌握这些地理知识。《禹贡》中还记录了各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如土壤的类型、土地的等级、水文状况等;应纳贡赋的等级和物产等;都是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准的反映。例如梁州的贡物中有铁和镂,镂就是钢。如果没有冶金技术的进步,学者的想像力再丰富,也不可能把这种品种载入著作中。

  在七国的竞争中,尽管鹿死谁手还没有最终明朗,但统一已是大势所趋。秦国变得越国越强大,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中明显处于主导地位。一些有远见的知识分子纷纷投向秦国,并为秦国战胜其他六国,完成统一事业出谋划策,也为统一后的未来规划蓝图。多数研究者认为《禹贡》是秦国学者的作品,就考虑到这个因素。

  在经过战争、吞并和融合之后,华夏族已经成为黄河流域乃至东亚大陆人数最多、经济文化最发达、实力最强的民族,占据了当时地理条件最优越的地区。而非华夏民族则被迫迁出了黄河流域,或者逐步融入了华夏族,或者接受了华夏文化并以华夏的一支自居。在蒙古高原、青藏高原、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和大陆附近的茫茫海洋上,还不存在在总体上能与之匹敌的其他民族和政权,而对此范围之外的情况,虽然人们不至于一无所知(例如穿越河西走廊至中亚的陆上交通线和通向东南亚的海上交通线可能已经存在),但肯定相当有限。

  然而随着境外玉石、珠宝、香料等珍奇异物的流入和亲历者见闻的传播,以中原为中心的观念不能不有所动摇。根据九州的理论,中原是文明的中心,九州是文明的范围,但这些珍异并不产在九州,而是来自“非我族类”的夷狄之邦;莫非那里存在着比中原更高的文明?国君、贵族和上层人士享用着来自境外的珍奇,却从不承认会有文明程度超过自己的社会,于是西方的昆仑山、西王母、瑶池和东方的海上神山一类神话便合适地弥补了这一漏洞--原来在中国之外在确存在着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灵世界。但这丝毫不会动摇中国的中心地位,因为西王母尽管伟大,昆仑山尽管崇高,蓬莱尽管奇妙,却都属于神仙的体系,而除了神仙之外,境外就只是一片早期愚昧落后的混沌世界。

  可以认为:在战国时期形成的统一观,是以华夏族(汉族的前身)为主干、以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区为中心的,是一种封闭的观念。

  二 一厢情愿的“天下”

  经过秦朝的短期统一和随后的几次战乱,空前规模的西汉帝国终于巩固下来了。到公元初,帝国的疆域西起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东至朝鲜半岛北部,北起阴山、辽河,南至今越南中部,并在其中约上百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止设置了一百零三个郡、国(一级政区)和千五百多个县、道、邑侯国(二级政区),直接统治着六千万人口这一范围比《禹贡》九州要大得多。

  九州观念的延续

  汉人的足迹,根据明确的记载,已经达到了中亚、西亚,直至地中泫之滨以及日本、东南亚、南亚,贸易交往的范围就更大了。大一统的南图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九州”之外的存在也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来自西域的葡萄、苜蓿、杂技、音乐,不像珠玉玩好那样只是皇家的珍秘,异国的使者和商人在长安已不时可见。按照汉朝的兵役制度推测,绝大多数郡国都有人参加征代匈奴、大宛的战争和在边境的屯戍,也就是说各地都有人亲身经历“九州”之外的境地。出使异域归来的使臣的详细报告和管辖西域各国的都护府的文书档案,使学者和史官能够留下确切的记载。《史记》、《汉书》中有关西域的史料,即使用今天的眼光看也还是比较翔实可靠的。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削弱原来那种以中原为中心、华夏(汉族)为主干的统一观,反而还有所加强。因为通过这些活动,人们已经确信,在中国之外再也不存在比中国更强大、富饶、文明的国家了。其他国家的君主和人民如果不对中国称臣纳贡、接受赏赐,就只能自外于华夏声教,甘心为夷狄了。

  东汉以后,西北以至中亚的民族大量内迁,东北民族也先后进入黄河流域,有的甚至成了中原的主人。但在占优势的华夏文化面前,这些军事上的征服者无不成了文化上的被征服者。这些民族的首领也成了受命于天的“炎黄子孙”,甚至这些民族本身也渐渐融合在华夏(汉族)之中了。

  发达的文字和造纸、印刷技术使中原统治者对边疆地区和外国的一厢情愿的记载长期流传,而被记载的对象不是没有文字就是史料早已散佚无存,所以二十四史中某国于某年某月称臣受封,某国于某年某月进贡来朝,某国于某年某月接受赏赐这类记载,在不少人的眼中自然成了中华帝国声威所及的象征。

  这就毫不奇怪,为什么直到18世纪初,西方早已完成了地理大发现,欧洲列强已在海上称霸并将东方作为下一个目标是地,修《明史》的史官在评述利玛窦的《万国全图》时还认为“其说荒渺莫考”,只是由于“其国人充斥中土”,所以“其地固有之”;总算承认了欧洲的存在。这就是说,要是没有那么多西洋人出现在中国的话,即使利玛窦的世界地图上画得再清楚,史官们也会视而不见的。

  这也就毫不奇怪,为什么直到19世纪后期,明明因敌不过洋人的坚船利炮,不得不签订屈辱的条约,以满足列强的贪欲,清朝的官方文件中却还要厚着脸皮写上:“大清国大皇帝恩准该夷...”;俨然一副作为世界主人的天朝皇帝派头。而精通儒家经典的大臣和学者很自然地想到了春秋时“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的形势,因而当务之急还是要明辨“夷”“夏”;但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至死也不知道这么多的夷人是从哪里来的,究竟要干什么?一位关心时务、忧国忧民的大臣终于找到了对付夷人的绝妙办法,他上书皇帝,建议大清国的军队以长竹竿为武器;因为他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夷人走路时腿脚是直的,显然没有关节,所以只要用长竹竿将他们拨倒在地就再也爬不起来,置之死地岂不易如反掌?

  如果世上只有中文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派遣的使节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来华,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双方终于就他觐见乾隆的礼仪达成协议,乾隆皇帝恩在热河避暑山庄万树园内召见。如果是乾隆“特颁敕谕”,让他传达给英国国王: 咨尔国王,远在重洋,倾心向化,特遣使恭赍表章,...朕披阅表文,词意肫恳,具见尔国王恭顺之诚,深为嘉许。...至尔国王表内,恳请派一尔国之人,住居天朝,照管尔国买卖一节,此则与天朝体制不合,断不可行。...若云仰慕天朝,欲其观习教化,则天朝自有天朝礼法,与尔国各不相同;尔国所留之人,即能习学,尔国自有风俗制度,亦断不能效法中国。即学会,亦属无用。天朝抚有四海,惟励精图治,办理政务,奇珍异宝,并无贵重。尔国王此次赍进各物,念其诚心远献,特谕该管衙门收纳。其实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

  这篇奇文在今天看来固然荒唐,但在当时却是乾隆帝引为自豪的纪录:“英夷”不远万里来效忠,遣使纳贡;尽管不识大体提出不合常规的要求,但经过“严加驳斥”,便恭顺遵奉了。因此不仅由史官载入国史,还命边臣将这道敕谕抄录,以便遵照妥办。所幸乾隆早死了几十年,没有亲眼目睹以后英国国王用枪炮表示的“恭顺”和爱新觉罗子孙用国土和主权所作的一次次“赏赐”。

  要是世界上没有英文、法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等西方文字,或者发生了什么天灾将这些文字记录的史料全部毁灭了,必定会有一批史学家根据上面这道敕谕和《清实录》、《东华录》等大清官方记载,考订出18世纪末年英国向清朝“称臣纳贡”的事实,作为大清帝国的声威已经越过欧亚大陆和英吉利海峡的证据。并且还可以进一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英国当时一定已内外交困,国势衰弱,所以不得不寻求清朝的庇护,才不远万里来归顺输诚。

  这固然是近于儿戏的假设,但如果历史上与中国的中原王朝发生过关系的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记载,又都保存到了今天,恐怕二十四史中的一些四夷传、外国传以及本纪、列传中的某些篇章就得重写了,某些史学学引经据典得出的高论也难免不成为上面这样的笑话。

  长城的价值

  传统的天下观一方面把世界各国、各地都看作“王土”,但另一方面又把“天下”限制在中原王朝疆域的范围,甚至只限于中原王朝的中心地区。在这种矛盾认识的支配和影响下,对仅仅作为部分中原王朝北方边防的长城就作出了异乎寻常的高度评价。

  今天的中国人不知道长城的大概绝少,但真正了解长城的却并不多。

  山海关有座孟姜女庙,据说孟姜女寻夫到此,哭倒了秦始皇筑的长城。在北京北面的长城又有不少古迹同北宋的杨家将挂上了钩。而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的明长城往往被人糊里糊涂地加到秦始皇头上;无数游客会站在八达岭上赞叹这“二千年的奇迹”。其实这些都是民间世人、文人雅士和胡编课本的冬烘先生们开的玩笑。

  因为实际上秦长城在山海关以北二三百里,孟姜女在山海关不仅哭不倒长城,就连长城的影子都不会看到。北宋末年以前的军队最远只到达今天北京的南郊,像杨家将这样的正规军绝对不可能越过辽国的南京幽州城而活动在它的北面。山海关至嘉峪关间的长城筑于明朝,与秦始皇毫不相干。八达岭一段长城至多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也不会找到二千多年前的影子。

  近年来,长城的价值又有了最现代化的标准,因为据说它是一位美国太空人在太空中唯一能用肉眼见到的地球上的建筑物。最近又有消息说这一报道有误,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即使被太空人看到了,也不见得就抬高了长城的身价。因为今天的先辈上已不是什么贯通万里的建筑了,很多地方已成断垣残壁,甚至已经杳无踪影。残留的长城中相当一部分只剩下黄土堆积,与周围的荒野并无明显区别。而地球上比长城的形象明显很多的建筑物并不少,何至于它们却没有进入这位太空人的眼帘?要真有这样的事,就只能归结于一系列偶然因素:如这一段长城上空正好未被去雾遮盖,光线正好适宜,太空人正好在观察,他事先又知道地球上有长城。只要缺少其中一项,恐怕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了。

  如果这位太空人看到的不是长城,而是其他国家的什么建筑,长城的价值是不是就会降低或被取消了呢?看来大可不必担心。长城就是长城,它的价值客观存在。

  毫无疑问,长城是我国乃至人类建筑史上的一项奇迹。我们的先民在极其贫乏的物质条件下,以最原始、最简单的工具完成了如此浩大的工程,显示了他们的智慧、力量和决心。但是要把长城说成是中华民族共同的象征,歌颂它在中国历史上超过如何大的作用,就违背了历史事实。

  从战国时的秦国、赵国、燕国开始到明朝末年修筑的长城,历来就是中原农耕民族对付北方游牧民族的手段。且不说长城沿线埋下了多少尸骨,耗费了多少财产,就是以军事上的作用而言,长城又何尝达到了中原统治者当初的目的呢?实际上一旦中原王朝失去军事实力,长城就形同虚设。秦始皇死后匈奴就越过长城占了河套地区,明朝末年清兵出入长城如入无人之境,真正沿着长城作武力对峙的例子并不多见。

  长城固然多少遏制了北方游牧民族对南方的入侵和破坏,但同时也限制了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固定了农牧业的界线。所以历史上修筑长城次数最多、工程量最大、质量最高的明朝,正是对西北和北方最保守、最无作为的王朝。随着长城的最终完成,明朝的势力再也没有越出嘉峪关一步。相反,能够把农业和牧业民族同时统一起来的政权就不需要、也绝不会修筑长城。到了清朝,长城内外归于一统,残留的长城开始还作为地区间的关卡,以后就被完全废弃了。这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页。

  秦朝人、汉朝人、明朝人的爱国主义自然只能以长城为界,因为长城外面就不是全心全意的国了,而是另一个政权或民族的疆域了。但唐朝人、清朝人的爱国主义就绝不会受到长城的限制,因为长城外边同样是他们的国。到了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在长城内外的各族人民早已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岂能再用历史上部分中原王朝狭隘的民族立场来认识长城?岂能用它来象征中华民族?

  究竟是筑起长城、守住长城对中国历史贡献大,还是将长城南北统一起来对中国历史的贡献大,这是不言而喻的。但从汉朝以来把长城作为“天之所以限胡汉”(老天爷用来分隔胡人和汉人)的界线,把“天下”限于长城之内;流风余韵,是否还存在于某些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深处?这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炎黄子孙

  据说炎帝和黄帝是我们共同的二位祖先,当然也是台湾、港澳以及世界上一切华人的共同祖先。近年来,“炎黄子孙”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由文人学者扩大到社会各界并进入了政府要人的谈话和官方文件,大有取代“中华民族”或“中国人民”二词的势头。这不能不引起稍有历史常识的人的不安。

  到目前为止,夏文化遗址虽然已见到发掘的报道,但还有待专家的鉴定和认可。比夏代更早的黄帝炎帝时代更找不到任何物证。根据现有的历史知识分析,黄帝、炎帝只是当时众多部落首领中的两位,尽管他们是最强大的首领之一,但活动范围和影响力还是有限的。一般说来,不可能超过以后的夏和商。即使从文字记载看,我们也只能把他们看作传说人物。司马迁写《史记》时已经无法找到可靠的史料,只是采用了《春秋》、《国语》的成说。如果没有新的史料或物证发现,我们大概不可能比司马迁更高明吧!

  根据《史记》的记载,我们这两位老祖宗原来是一对冤家。炎帝本是天子,但实力衰退,统治不了诸侯;而黄帝却文武并用,软硬兼施,争取到了诸侯的拥护。于是黄帝集中兵力,并动用了豺狼虎豹,与炎帝打了三仗,将他击败。炎帝倒也很识时务,甘拜下风,作了黄帝的属臣,两个部落也联合了。以黄帝为首的炎黄联合部落统治了黄河流域,繁衍了无数炎黄子孙。

  但是从《史记》的记载看,当时也还有众多的诸侯,他们显然只是黄帝和炎帝的属臣,而不是家族。莫非这些诸侯都绝了后?或者他们都迁出了中国?否则中国今天总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他们的后代,而不是出自炎黄一系。

  退一步说,即使早期的华夏族的成员都是炎黄的后代,史书上也还记录了大量非华夏部族。这些部族有的被华夏族打败了,被强制吸收了,但并没有被在肉体上消灭,同样会生儿育女。考古发掘成果已经证明,全国数千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可以分成多种类型。近年来在长江流域、燕山山脉、东北地区、四川盆地的考古发现进一步证明了中国早期文化的多元性。直到春秋时期,中原还有不少非华夏的部族,更不用说在中原以外地区。这些部族只有少数迁出了今天的中国,而大多数都逐渐融合在华夏族之中了。可以说,到秦始皇统一时,华夏族已经是民族大融合的产物了,其中纯粹的炎黄子孙恐怕已经是少数了。

  华夏族及以后的汉族在同化其他民族的过程中虽然也少不了武力的强制,但却有一种积极的传统,那就是并不过于重视血统关系。任何异族只要与汉族认同,接受汉族文化,就可以成为汉族的一员,而并不考虑他们的血统及是否曾与汉族婚配,对于异族的杰出人物,一旦能为汉族政权效劳,统治者同样会委以重任,与任用汉族臣僚并无二致。所以虽然历史上汉族同其他民族的冲突和战争也相当频繁,但在汉族内部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清查血统一类的运动。

  流落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大多受到歧视和迫害,但来到中国的犹太人却长期过着和平生活,得到汉人的平等对待,以至他们逐渐失去了保持本民族特征的心态,终于在汉族中消失了。这就是个很有力的例证。

  从秦汉以来,由北方进入黄河流域的非华夏民族至少有匈奴、乌桓、鲜卑、羌、氐、羯、突厥、高丽、回纥、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维吾尔、回、满等,其中有的来自遥远的中亚和西亚。这些民族中,一部分又迁回了原地或迁到中国以外去了,但相当大一部分加入了汉族,有的整个民族都已经消失在汉人之中了。在南方,随着汉人的南迁,原来人数众多、种族繁杂的夷、蛮、越、巴、棘、僚、俚等等,有的已经完全消失,有的后裔的居住区已大大缩小,原来他们的聚居区大多已成为汉人聚居区。南方的汉人事实上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他们的子孙。所以,在今天的十亿汉人中,地道的炎黄子孙反而是“少数民族”。即使是汉人,如果只认炎帝、黄帝这两位老祖宗的话,也有点对不起自己的亲祖宗了。

  何况今天的中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非汉族的五十五个民族中,像俄罗斯、塔吉克、乌兹别克等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炎黄二帝拉上血统关系,难道他们也得称为“炎黄子孙”吗?在台湾和东南一些海岛的先民中有马来人的成分,岂能滥用炎黄子孙的概念?

  世界上大概不存在绝对纯血统的民族;如果有,也必定会退化以至消亡。华夏族由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并非只是依靠了祖先的伟大或血统的优良,而是由于不断大量吸收了其他民族,凝聚了各民族的精华。同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来自组成她的各个民族,来自各民族自身的创造力和共同的凝聚力。

  辛亥革命前后,革命党的刊物和独立各省一度使用黄帝纪年。这一方面是反对帝制的表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狭隘的民族情绪。就像革命党人一度提过的“驱逐鞑虏”、“种族革命”一类口号很快为“五族共和”的政纲所代替一样,黄产纪年很快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但几千年形成的民族心理的变化,却不像改变纪年那样容易。中华民族共同的民族感情的形成和巩固也还需要时间。但如果我们从传统的天下观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把汉族的观念和情感当作中国各民族的共性,在观察历史时不囿于传统的中原王朝的范围,那末对“炎黄子孙”一类说法就能有科学的理性的认识。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7-11-6 15:30 编辑 ]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5:18     标题: 第二章 分与合

引言: 《三国演义》开宗明义地写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统一与分裂交替出现,然而仔细统计一下它们各自所占的时间,其结果令人瞠目。

  一 历史上的中国

    既然要说分与合,即统一和分裂,不得有一定的范围,要不就毫无意义。我们既然要说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就先得讲清楚历史上的中国有多大的范围。但这一点并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因为“中国”一词的含义从古至今已经有过很大的变化,它所指的范围自然也完全不同。

  国与“中国”

    根据于省吾先生在《释中国》一文的论证,“中国”一词至迟出现在西周初年,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证据,是1963年在陕西鸡贾村出土的一口“何尊”(尊为古代的洒器,用青铜制成)上的铭文。铭文写道“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迁告于上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周武王在攻克了商的王都以后,就举行了一个庄严的仪式报告上天:“我已经据有中国,自己统治了这些百姓。”)铭文的前面还提到“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礼”;可见是周成王时的纪录。

    在《尚书》的《梓材》一篇中,也记载了周成王追述往事的话:“皇天既会中国民越厥疆于先王”。由于《尚书》中不少内容是出于后人的追记,又经过很多人的整理甚至篡改,往往被弄得真假参半。有了何尊铭文这件物证,《梓材》上的话就完全得到了证实。可见在周武王和他的儿子周成王时的确已经使用“中国”一词了。

    关于周武王灭商的确切年代,学术界还没有一致的说法,但一般认为是在公元前十一世纪。这样看来,“中国”一词有三千年的历史了。当然,可能在周武王之前就已经有人用过,或者已经出现了,但即使有,也不会太久,因为在商人使用的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过“国”或“或”(与国字相通)二字。

    “中国”的本意是什么呢?这还得从“国”字说起。“国”与“或”字相通,原意是指城、邑。当先民因农业的发展而定居下来以后,以部落首领的居住地为中心,逐渐形成了初期的居民点和城市,城里称为国,城外近处就叫做郊人。开始时,国的差别并不大,但以后有的国发展较快,有的则已经扩展到原来几个国的范围。于是大的单位就被称为“邦”,小的单位还称国。再行后,由于一位首领或一个宗族已经拥有不止一个城、邑,即不止一个“国”,因而就将其主要的、或首领居住的城邑称为“国”;这也就是以后将都城称为“国”的来历。

    正因为一个“国”不过是一个部落或一个宗族的聚居地,所以一般范围很小,大的也不过相当于今天一个小县城,小的大概只等于一个“三家村”。由于绝大部分国人也得从事农耕,国中也包括大片农田,所以一个国的范围比单纯的居民点还是要大些。可以想像,这样的国的数量必定很多。相传大禹召集各国在涂山(今地说法不一,以在安徽蚌埠市西淮河南岸一说较早)聚会,据说参加并表示接受大禹领导的有“万国”之多。当然,“万”并不是实数,但数量一定也不少。到商朝第一位君主汤的时代,已经减少到3000多个。周武王出兵攻打商纣王,到达盟津(一作孟津,今河南孟津县西南黄河上)时,原来归属于商的国(史称诸侯,实际是用了以后的名称)有八百个投向周王。到周武王灭商后,分封诸侯,据说还有1773个。

    西周时,周王被称为天子,由他分封或得到他承认的国称为诸侯;但无论天子还是诸侯,他们居住的城邑都是“国”。既然同时存在那么多的国,在名称上就渐渐产生了区别。天子所住的“国”(京师)处于中心、中枢地位,理所当然地被称为“中国”。前面提到,周武王在灭商后,认为上天将“中国”交付给了他,就是因为已经占有了商的京师。《诗经.大雅》中的《民劳》篇中“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的诗句,很清楚地说明,所谓“中国”就是指京师。

  “中国”的扩大和变化

    最初的“中国”只指周王所在的丰(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南沣河以西)和镐(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北丰镐村一带)及其周围地区。灭商以后,依据周人的习惯,将原来商的京师(殷,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也黍“中国”。到周成王时,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主持扩建了洛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白马寺一带),称成周,将商的遗民迁来集中居住于此,又在附近筑王城(在今河南洛阳市王城公园一带),迁来周人居住,作为周的陪都,用以控制东方。洛邑既居陪都的重要地位,又位于“天下之中”的交通枢纽,也被称为“中国”。这说明,“中国”的概念开始由唯一的政治中心扩大到了地理中心。

    公元前771年(周幽王十一年),犬戎(关中西部戎人的一支)攻入镐京,杀了周幽王。犬戎虽然暂时退出了镐京,但随时威胁着周人。第二年,幽王之子平王适都洛邑。周人大多随平王东适,丰镐一带都给戎人占了,自然就丧失了“中国”的地位,而洛邑及其周围地区就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当时秦人的首领襄公曾出兵救周,又护送平王东迁,被平王封为诸侯,平王还做了个现成的人情,将已被戎人占领的岐(今陕西岐山县东北)以西的地方封给了秦襄公,让他们自己从戎人手中夺取;还答应只要秦人能夺回丰、镐,也归秦国所有。以后秦国果然夺取了关中,但却并没有随之成为“中国”。

    东适以后的周天子已经丧失了往年的权威,政讼所及不出王畿的范围,不久就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不得不依靠有实力的诸侯来扶持了。与此同时,几个周王近支宗族的诸侯和地理位置居于中心的诸侯国凭借有利条件迅速强大起来,它们吞并了周围的小国,成为拥有十几个至几十个城邑的大国。如郑国,始封的国君是周宣王的同父异母弟,当时只有一个郑邑(在今陕西华县)。三十多年后郑桓公东适至今河南新郑、荥阳之间。三年后(周平王二年,前769年)灭了郐国(在今新郑县西北),在新郑(今新郑县)建都。二年后,又灭了东虢(在今荥阳县东北);很快就成为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这些大诸侯国实际上已经取得了与周天子平起平坐的地位,它们的国就也称“中国”了。在诸侯国的内部,国都就等于周天子的京师,俨然就是国中的“中国”。就这样,春秋时期的“中国”已经扩大到周天子的直属区和晋、郑、宋、鲁、卫等国,大致相当于当今河南大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的黄河中下游地区。“中国”的范围不断扩大。如齐国虽是大国,地理位置却并不在中心。齐桓公时取得了霸主的地位,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多次出兵维护周天子的利益和诸侯国间的秩序。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国,自然应该进入“中国”的行列了。

    春秋时的“中国”还具有民族意义。如秦国,不仅已经从戎人手中夺取了丰、镐和周人的发祥地周原,而且向西征服了戎人各部,其势力已足以与晋、郑等国抗衡。这样一个大国,又占有原来的“中国”,照理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中国”,但由于秦人出于东夷,又长期处于戎狄之间, 因此在春秋时代始终被“中国”的诸侯看作“夷狄”,挤不进“中国”诸侯会盟的圈子。又如楚国,在西周初就被封在荆蛮地区,与中原的交往不多,自己也以“蛮夷”自居。春秋时,楚国已非常强大,攻灭了周围不少小国,还多次出兵中原,威胁郑、蔡等国。但楚国非但没有因为实力强大而被承认为“中国”,还被认为与北方的狄一样危害“中国”的南夷,楚国灭邓、谷,伐郑、蔡的行动被看成是与狄人灭邢、卫相呼应。对这样的形势,《春秋公羊传》的作者惊呼:“夷狄也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夷和狄严重地危害中国,北边的狄人与南边的夷人相呼应,中国的命运就像一根线一样维持着。)齐桓公救助邢、卫、郑、蔡的行动被称为“救中国”的“王者之师”,受到高度赞扬。孔子提到辅佐齐桓公的管仲时,也极口称颂他的“仁”,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袒矣!”(要没有管仲,我就得披着头发,袒露左臂,作夷狄的服饰了。)可见“中国”的标准有极强的民族界限。

    在民族标准中,文化比血缘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如吴国的国君出于太(泰)伯,而太伯是周武王的先人古公的长子,论血统是最高贵的。但太伯到了江南后“文身断发”,完全服从当地荆蛮的习俗,当了荆蛮的首领。燕国的始祖召公与周同属姬姓,在周成王时曾与周公享有同样地位,以陕(今河南陕县)为界划分两人治理的范围。但燕国四周也是戎狄的天下,其臣民中可能也有不少戎狄成分。所以在春秋时,吴国和燕国都被排除在“中国”之外。

    到了战国,小国已被灭得差不多了。余下的七雄中,齐国本来就是“中国”;韩、赵、魏是从晋国分出来的,自然继续为“中国”;秦、楚、燕三国也被承认为“中国”了。随着这些诸侯国疆域的扩展,“中国”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例如秦国灭了巴、蜀,疆域向南扩大至四川盆地,秦国还向蜀地大量移民。巴蜀成了秦国的一部分,又有来自秦国的移民居住,就取得了与秦国一样的“中国”地位。到战国后期,“中国”的范围向南已到达长江中下游,往北已接近阴山、燕山,西面延伸到陇山、四川盆地的西缘。

    秦汉时代,原来的诸侯国都已包括在统一国家的疆域之内,秦国的旧地不仅已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渭河流域的关中平原是首都所在,更是“中国”中的“中国”。而且从理论上说,秦汉疆域中的大部分都可以算“中国”,显然,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疆域的扩大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的概念是在不断变化和扩大的。一般说来,一个中原王朝建立后,它的主要统治区就可以被称为“中国”,而它所统治的边远地区以及统治范围之外就是夷、狄、蛮,就不是“中国”。

  “中国”之争

    正因为“中国”的概念是变化的,范围是不固定的,所以经络是模糊、不确切的。即使在中原王朝内部,人们也可以把其中比较边远偏僻的地区看成为非“中国”。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人们往往只是根据习惯,所以不仅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说法,就是在同一时代,说法也会不一样。有些地区已经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经济文化有了一定的提高,自以为可以跻身“中国”了,可是在老牌的“中国”看来,它们还没有称“中国”的资格。以后它们被承认为“中国”了,又有相对落后的地区被看作非“中国”。

    在西汉时代,今天四川盆地的汉人聚居区对周围少数民族地区早已以“中国”自居了,因为从战国后期归入秦国至此已有百余年时间了,这些汉人又大多是关中移民或其后裔。可是在关中平原中下游地区的人们的眼中,四川或许还没有称“中国”的资格。今天的江西,那时已经正式设置了郡县,是汉朝疆域的一部分,却还没有被一般人当成“中国”。到了唐宋时代,江西、湖南的大部分早已被人们接受为“中国”了,但偏僻的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却未必能享受这一殊荣。到了明朝,江西、湖南称“中国”就不成问题了,但云南、贵州一带还被当作非“中国”。

    “中国”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并且始终有强烈的民族含义,一般即指汉族文化区,所以不仅与地理概念不一定一致,而且与领土的归属有时也有矛盾。一方面,即使是边远地区,只要聚居了大批汉人,或者汉族传统文化相当发达,就可以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非汉族接受了汉族文化,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不仅这些人口会得到汉人的认同,他们聚居的地方也可能被承认为“中国”的组成部分。

    河西走廊从公元前2世纪末归入汉朝以后,人口的主要来源是中原的贫民、戍卒和罪犯,以后又迁入了大批西北的少数民族,汉文化的水准很低,所以长期被排除在“中国”之外。但从西晋末年开始,中原文化层次高的移民不断迁入,在十六国时期的特殊条件下,河西走廊地区的汉文化迅速发展,到了北魏初期俨然成为正统的儒家文化基地、人才的渊薮,人们刮目相看,自然不再认为那里是非“中国”了。

    今天的福建,从公元3世纪末就是秦朝的疆域,设有闽中郡。但汉武帝征服东瓯和闽越以后,将当地越人内迁,以后虽然恢复了若干县治,但汉人迟迟没有迁入。所以直到东汉末年,这里明明是汉朝会稽郡的属地,而从今浙江坐船由海路到达今越南北方的大学者许靖却说他一路过来“不见汉地”。福建连汉地都不被承认,当然更不是“中国”了。

    相反,从东汉后期开始,黄河流域的北部不少地方逐渐成为匈奴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到了北朝时,这些地方人口的民族成分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但由于他们已经变牧为农,接受了汉族文化,就从来没有人对那里是“中国”的一部分提出异议。

    可以说,广义的“中国”就等于中原王朝,凡是中原王朝的疆域范围都是“中国”。狭义的“中国”则只能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汉族聚居区或汉文化区。两种标准同时并存,不仅引起了地区之间的“中国”之争,也引发了政权之间的“中国”之争。

    在处于分裂的情况下,“中国”就成为王朝法统的同义词,在成为分裂的双方或各方争夺的主要目标。西晋灭亡以后,东晋和南朝政权虽然被迫离开了传统的中心地区,但都以西晋继承者自居,自认为只有它们才是真正的“中国”,而北方政权只是外来的“索虏”(扎着头发的下贱人),岂有称“中国”的资格?但北方政权却认为自己灭了西晋,夺取了这块传统的“中国”地区,当了“中国”的主人,当然就成了“中国”;而东晋和南朝政权只不过是偏于一隅的“岛夷”(海岛上的野蛮人),早已丧失了称“中国”的权利。

    这场双方都感到理直气壮的“中国”之争,到隋朝统一才得到解决。隋朝继承了北朝的法统,当然承认北朝是“中国”;但它又不能否认南朝的“中国”地位,更何况南朝也已归入了自己的版图。所以隋朝给了双方以平等的地位,南北方都被承认为“中国”。继承北朝传统的唐朝也肯定了这一观点,唐初修前朝历史,南方、北方分别编纂。尽管由于作者个人的立场和感情,修成的史书实际并不会完全公正,但至少在政治上的地位是相同的,都被列为正史。

    类似的争论也出现在北宋、辽之间和南宁、金之间,兼有双方疆域的元朝也采取了五隋朝相同的办法,承认双方都是“中国”,同时修了《辽史》、《宋史》和《金史》。

  中国和中央帝国

    在明朝以前,外国人如何称呼当时的中原王朝,我们还不大清楚,因为像《马可波罗游记》这样专门记载中国情况的著作毕竟不多,而东方的历史文献大多用汉文,与中国的没有什么区别,西方和阿拉伯的又很不一致。但从明朝后期开始,来中国的西方人一般都用中国或中华、中华帝国、中央帝国来称中国,而不是用明朝、清朝或大明、大清。鸦片战争以后,在国际交往中中国开始被作为国家或清朝的代名词。

    但是人们概念还是相当模糊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就是著名的官员和学者也在所难免。像魏源(1794-1857)这样一位杰出的学者和思想家也是如此。在他的著作中,“中国”一词有时是指整个清朝,和今天的用法已经完全一样;但有时却只指传统的“中国”范围,即内地十八省,而不包括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东北和台湾在内。

    17世纪以来的西方著作中也往往将清朝建省的地区称为中国或中国本部、中国本土,而称其他地区为鞑靼、蒙古、西藏或新疆(中国突厥)等等。我们以前往往将这类称呼看得非常严重,认为这是西方人别有用心,意在侵略。其实应该在时间和对象上加以区别,可以认为大多数西方人并无恶意,而只是概念上的不同。这种混淆连魏源这样一位爱国的杰出学者都未能避免,外国人这样用也就不心大惊小怪了。

    有的学者注意到,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98)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时,清朝提供的满文本和拉丁文本中已经使用了“中国”一词。以后在列强同清朝订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清朝也使用了“中国”作为国家的名称。不过我们应该肯定,即使到了晚清,尽管中国作为国家的概念已经相当明确了,清朝的正式名称还是清、大清或大清国。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清朝在对外交往和正式条约中之所以愿意使用“中国”一词,实际上还包含着一种传统的心态,即着眼于“中国”二字的字面含义--中心、中央、天下之中的国家。同样一个名词,西方人的理解只是一个国家,即China,并无特别尊崇的意思。就像我们称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为美国,并无称赞它美丽的意思;称France为法国,自然也毫无该国崇尚法律的含义。但在清朝却理解为Central Empire(中央帝国),当成一个尊称而乐意接受。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以后,中国才成为国家的正式简称,成了国家的代名词。中国也有了明确的地理范围--中华民国所属的全部领土。

  历史上的中国

    说到这里,道理就很清楚了。我们今天讲历史,讲历史上中国的统一和分裂,应该有我们的特定含义,而不是运用当时人那些模糊不清、前后不一致的概念。我们所说的中国,绝不应该等同于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这些中原王朝,也不应该等同于汉族聚居区或中原地区,而必须包括我们所明确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一切政权和民族。

    那么能不能就用今天中国的领土为范围呢?这自然是最简单的,但显然不妥当。因为由于一百多年来列强的侵略和掠夺,中国已有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攫取了。今天的中国领土已经不能包括十八世纪中叶清朝的最大疆域,甚至不能包括中华民国立国之初的领土,无法反映当时的实际。所以我们讲历史上的中国,应该以中国历史演变成一个统一的,也是最后的封建帝国--清朝所达到的稳定的最大疆域为范围。具体地说,就是今天的中国领土加上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以东,蒙古高原和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本文所谓昔日的天下,就指这一辽阔的地区。在这一范围内的地区,大多在历代中原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有的曾经归属中原王朝的管辖,有的曾由当地民族或非汉族建立过政权,而这些民族已经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应该强调,我们选择这样一个范围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广大,而是由于它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中国疆域发展变化的结果,便于从整体上说明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并能前后采用同一个标准。事实上,这一范围并不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大疆域所至,例如唐朝的西界一度到过咸海之滨,元朝的北界远达北冰洋,朝鲜的北部曾经是汉朝的郡县,而越南曾是明朝初年的一个布政使司(行省)。

  二 分合大势之一

    中国的传说社会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的时代,有关的记载虽然都是后人记录的,但从目前已有的考古发现看,在黄河流域普遍分布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以及在其他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大致可以证实这些传说所反映的历史事实。不过,这些发现也同样证实了当时还不存在能够统治大半个中国的政权,一般还处在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阶段。传说中的夏朝,也就是从大禹的儿子启开始至最一位君主这一段历史,还有待考古发现的证实。不过从商、周二代的情况看,我们也可以肯定,当时的夏政权(如果的确存在的话)所能管辖的范围是相当有限的。

  从万国到七国

    甲骨文的发现和研究,证明史书上记载的有关商人的活动和商朝的历史基本是可信的。在商人取代夏朝前有过八次迁移,商朝建立以后,都城还是经常迁移;但都不出今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的范围,而且没有到达这三省的全境。当然它的统治区还可能大些,但不会超出黄河中下游的范围。只是到了末年,商朝的势力才扩展到淮河流域。

    周人起源于关中,到公刘氏迁到豳(今陕西橡邑县西)。传至古公颤父(约公元前12世纪)时,迁至岐山下的周原(今陕西岐山县境)。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文王(姬昌)建了丰邑(今陕西长安西南南沣河以西)为都城,又向东迁移了一次。武王(姬发)建的镐京与丰相距不远。

    武王灭商以后和其后的成王时代(约公元前11世纪)分封了一大批诸侯国,其范围大致北起燕山,南至长江中下游,西起关中盆地的西缘,东对山东半岛中北部。以后,各个诸侯国分别征服了周围的一些其他部族或小国,范围扩大了,西周名义上的统治区也随之有所扩大。

    可见,要说商、周时已经统一了中国,那是绝对不能成立的;更不用说在此以前的夏朝了。

    那么能不能说商、周时已经统一了黄河流域或中原呢?也不行。因为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诸侯林立,还谈不上是统一的国家。即使是由周朝分封的诸侯,它们与周天子的关系也不是后代的行政管辖及归属的性质,而是“分土而治”的。就拿西周来说,从建国开始,它所控制到的土地就被分封给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了,天子直接统治区--王畿的面积很有限。而在各个诸侯国中,情况同样如此,诸侯又把国都以外的土地分组合给本国的卿大夫,自己只直接统治国都。卿大夫也可以把自己的封地再分封给子弟和家臣。自上到下的层层“分土而治”的结果,是从天子到每一个最小的受封人都没有多少直接统治的地方。

    在商、周的统治区,或者说它们的分封区之外,还有不少其他部族,有的已经形成了原始的国家,有的还处于部落联盟的阶段。如商朝时,在四川盆地有蜀和巴,长江中下游有楚、濮、南巢氏、越,淮河流域有淮夷,山东半岛东部有莱夷,湟水流域有羌,陕、甘、川相交地区有氐,北方有鬼方,渭北高原有戎,东北有肃慎等等。西周时,除了江淮、江汉一带属于商、周系的诸侯有较大的扩展以外,其他周边地区的变化不是很大。

    总之,在当时并无统一可言。在林立的诸侯国和部族之间,也还不存在较大范围的真正统一的国家。

    经过春秋时期(前770-前475年)的激烈兼并,到战国开始时就只剩下十多个主要的诸侯国了。除了秦、楚、齐、燕、韩、赵、魏这七国外,还有越、鲁、宋、郑、陈、中山等国。到战国后期,形成了七国争雄的局面。

    在各国统治区扩大的过程中,行政区域开始出现,并逐步形成制度。新设置的郡、县都是国君的直接统治区,与以前的大小封国或封邑完全不同。随着郡、县的普遍建立,“分土而治”过渡到了“分民而治”,一个国真正成为一个统一体。就这样,统一首先在七国内部完成了。

  六国灭,四海一

    秦王嬴政十七年(前230年),秦将内史腾灭了韩国。十九年,秦将王翦攻入邯郸(今河北邯郸市),俘获了赵王迁,赵国亡。赵国的公子嘉逃往代(今河北蔚县东北),称代王。二十二年,秦将王贲破大梁(今河南开封市),魏王投降,魏国亡。二十四年,秦将王翦、蒙武攻破寿春(今安徽寿县),俘楚王负刍,楚国亡。二十五年,王贲攻占辽东,俘燕王喜,燕国亡。接着又攻下代,俘代王嘉。第二年(前221年),王贲自燕南下,攻下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北旧临淄),齐王建投降。仅仅十年时间,称雄二百多年的六个诸侯国就从中国地图上消失了。

    就在王翦等平定楚国的江南和越国旧地以后,秦军就越过崎岖的山岭和茂密的森林,进入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征服了当地的越人政权,设置了闽中郡。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年)前后,尉屠睢率领五十万秦军翻越南岭,开始了对南越人的征服。三十二年,秦始皇派史禄开通了连接湘江和漓江的运河--灵渠,开辟了通向岭南的水路。秦军再次南下,夺取了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一带,设置了南海、桂林和象郡三郡。

    三十二年(前215年),秦始皇派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赶走了在河套一带的匈奴人,收复了战国时赵国的旧地。第二年,在阴山以南,黄河以东设立了九原郡,管辖新设的三十四个县(一说四十四个)。为了巩固北方的边防,又将原来秦国、赵国和燕国的长城连接起来,加以修缮补建,筑成了一条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沿黄河、阴山,东至辽东(今朝鲜平壤西北海滨)的万里长城。

    在西南,秦朝以成都平原为基地,向西、北两方面扩张到了今大渡河以北和岷江的上游,占据了邛(今四川荥经县东一带)、作(今峨边县一带)、冉(今松潘县一带)和毵(今茂汶县北一带)等部族地区。向南又开通了一条“五尺道”,从今天的四川宜宾延伸到云南的曲靖,并在沿线控制了不少据点,设置了一些行政机构。  这样秦朝拥有了北起河套、阴山山脉和辽河下游流域,南至今越南东北和广东大陆,西至陇山、川西高原和云贵高原,东至于海的辽阔疆域。能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建立起一个统一国家,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但是也应该看到,并不是在秦朝的全部疆域中都已经达到了如此程度的统一。在南方新占领区,秦朝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控制。在今天的浙江南部、福建、云南、贵州、四川南部、广西西北等地往往只控制了交通线和沿线的据点,当地的部族的“君长”依然保持着他们的权力。

    这个帝国也没有像秦始皇设想的那样维持“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就在他死后的第二年(前209年),陈胜吴广就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揭竿而起。各地农民纷纷响应,六国贵族也趁机起兵,当年关东(函谷关以东,指今河南灵宝、太行山一线以东)的大部分已不在秦朝的统治之下。到公元前206年,刘邦、项羽的军队先后进入咸阳,秦朝就灭亡了。

    如果从秦灭六国算起,到陈胜、吴广起义爆发,秦朝的统一维持了十二年。如果从秦始皇完成疆域的开拓算起,统一只保持了六年。

  由楚河汉界建起的西汉帝国

    秦亡以后,项羽凭借他的军事实力夺取了反秦盟主的地位,自立为西楚霸王,又分封了十八个诸侯国。被封为汉王的刘邦只占有巴蜀,即今秦岭以南的陕西南部和四川大部。经过三年多的苦战,刘邦在公元前202年发动垓下之战,消灭了项羽,但他却远远没有恢复统一。

    北方的匈奴在冒顿单于的统率下,向西占据了以西地区,进而赶走了原在河西走廊的月氏,威胁着乌孙,使西域(今新疆和中亚地区)大多数国家不得不服从它的统治。往东并吞了东胡各族,控制了今大兴安岭两侧。向南夺回了“河南地”(河套地区,今黄河支流乌加河以南),而且一度推进到今陕西、山西的北部。公元前200年(汉高祖七年),刘邦亲率30万大军出击,结果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以东的白登被冒顿围困了七天七夜,派人向冒顿的妻子送了厚礼后才突出重围。汉朝缺乏对付匈奴的实力,只得采取“和亲”政策,即把皇族女子冒充公证嫁给单于,但匈奴的侵扰并没有停止。

    东南原闽中郡境内的越人君长在秦末恢复自立,并起兵助汉。汉高祖六年,闽越首领无诸被立为闽越王,以今福建闽江下游为中心建立了闽越国。汉惠帝三年(前192年),封勾践后人摇为东海王,因国都在东瓯(今浙江温州),所以又称东瓯王。这两个政权表面上服从汉朝,实际上并不受约束。

    岭南原来担任秦朝龙川县(治今广东龙川县东)令的中原人赵佗,在秦末代理南海郡的尉(负责郡内军事和刑事的长官)。秦亡后,赵佗起兵吞并了南海、桂林、象郡,在公元前206年自立为南越王。大约在公元前一八一年前后,南越灭安阳国,疆域扩大到今越南北部和中部,直到北纬13度今巴江下游一带。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派陆贾出使南越,封赵佗为南越王。赵佗虽然接受了封号不再自称皇帝,但依然保持着独立的地位。

    在汉朝内部也处于实际上的分裂之中。为了借助各路诸侯和将领的力量对付项羽,刘邦不得不承认或封予他们诸侯的地位,所以在他称帝后也建立了7个以功臣降将为王的异姓诸侯国。出身“细微”的刘邦为了巩固他的家天下,在逐步废除6个异姓诸侯国的同时,又封了自己的子弟家属为王,设置了9个同姓诸侯国。因此,朝廷直属区只有15个郡,相当于今陕西、山西南部、河南北部和中西部、湖北、四川大部、黄河以东南的宁夏和甘肃,而以东的大多数郡就是十个诸侯国的统治区。这些王国自己任命郡守以下的官员,征收赋税,用种种方法与朝廷抗礼。

    到景帝前三年(前154年),同姓诸侯国的分裂终于爆发为以吴王濞、楚王戊为首的七国之乱,但也为消除这一分裂因素提供了机会。在叛乱平息后,朝廷采取了一系列削弱诸侯国的措施,国内的分裂威胁基本消除了。

    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到武帝初年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官方的积蓄也相当充足。在这样丰富的物质条件下登上帝位的汉武帝,自然要施展他的雄才大略,汉朝的疆域也就扩展到了空前的范围。

    建元三年(前138年),东瓯受到闽越围攻,向朝廷求援,武帝立即派出军队迫使闽越解围,并就此将东瓯人全部迁至江淮之间,取消了东瓯国。

    从元光六年(前129年)开始,汉军向匈奴连续发动进攻。元朔二年(前127年),卫青率汉军从云中(今内蒙古默特川一带)和陇西(今甘肃东部)两路出击,驱逐了匈奴的楼烦、白羊王,收复了“河南地”,使边界恢复到了阴山山脉一线。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汉军主力在霍去病的指挥下从西路出击,攻入河西走廊。在汉军的接连打击下,匈奴的浑邪王杀了休屠王,率四万人投降。汉朝的疆域扩大到了整个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

    元光五年(前130年),武帝曾征发巴、蜀二郡的士兵从棘道(今四川宜宾市安边场)向羊可江(今北盘江和红水河)筑路,并在“西夷”地区(今四川西昌、盐源一带)新置了行政区。因要集中全力对付匈奴,暂时停止了在西南的开拓。元狩元年(前122年),武帝恢复了对“西南夷”的推进。经过几年经营,川西高原和云贵高原的部族都已纳入汉朝的统治,在这些地区新设置了五个郡。元封二年(前109年),又在滇和昆明这两个部族地区设立益州郡,汉朝的西南界推进到了今高黎贡山和哀牢山一线。

    从战国后期开始,燕国和秦朝先后控制过朝鲜半岛的北部。西汉初,燕国人卫满率数千人进入朝鲜半岛北部,以燕、齐(今山东半岛)移民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政权。这个朝鲜国的范围大致包括今辽宁东部、吉林西部和朝鲜半岛的西北部。元封二年,武帝用兵朝鲜,次年朝鲜投降。汉朝设置了四个郡,辖境南至今朝鲜半岛中部江华岛一线。

    对岭南的统一已是大势所趋。元鼎五年(前112年)秋,汉军分四路越过南岭,次年冬攻下南越的都城番禺(今广州),灭南越。南越的旧地被分为九个郡,其中的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在今越南的北部和中部,珠崖和儋耳二郡在今海南岛上。灭南越的汉军又在第二(元封元年)灭了闽越。

    但汉朝与匈奴对西域的争夺却进行了很长的时间。武帝曾出动十来万军队、十来万民工和十几万头牲口征服了大宛(在原苏联费尔干纳盆地)。由于交通线太长,补给困难,汉朝虽然控制了天山南路,却还不能稳定地占有天山北路,那里的国家还受到匈奴的威胁,不敢完全服从汉朝。又经过了多次战争,到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终于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完全控制了天山北路,并设置了西域都护府。西域都护府的辖境包括自玉门关、阳关(均在今甘肃敦煌市西)以西的天山南北,直到今巴尔喀什湖、费尔干纳盆地和帕米尔高原以内的范围,所辖的国有五十余个。

    武帝后,汉朝的疆域有所调整收缩,其中最重大的事件是海南岛上行政区域的撤销。由于岛上的土著居民不断反抗,汉元帝接受贾捐之的建议,在初元三年(前46年)将行政机构全部内迁。

    此后西汉的疆域保持稳定,直到公元九年王莽代汉。这一疆域比秦朝扩大了很多,东北由朝鲜湾沿岸一角扩大到今江华一线以北部分,南方延伸到了北纬十三度,西北增加了河西走廊和西域都护府的辖境。

    王莽代汉后,全面挑起了边疆地区的战争,不仅引起匈奴的对抗和入侵,东北高句丽人的逃亡,而且导致与西域交通的断绝和西域都护府的废弃。天凤四年(17年),王匡、王凤为首的绿林起义和各地的起义先后爆发,到地皇四年(23年)王莽政权覆灭,形成分裂割据局面。

    如果从汉朝恢复了秦朝疆域的元封三年(前108年)算起,统一维持了一百三十年。

    但即使在西汉疆域的极盛时期也还没有包括整个中国,在西汉以外存在着匈奴及其他政权。

    匈奴的冒顿单于于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即位后,就开始了武力扩张,成为一个以蒙古高原为中心的强大的游牧国家,也是汉朝以外疆域最辽阔的一个政权。经过与汉朝的连年战争,实力遭到很大的损失,扩展的疆域先后丧失,又遇到了自然灾害,从此一蹶不振。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匈奴内部分裂,五个首领争当单于于不久形成南、北单于对峙的局面。南单于呼韩邪被北单于击败,于公元前51年(甘露三年)向汉朝投降。公元前49年(恐龙元年)北单于率部西迁,以后在中亚的康居国东部(原苏联塔拉斯河一带)被杀。

    南单于降汉后,汉朝让他留驻在边塞附近,给予粮食和物资的资助。几年后,南单于部众增加,实力恢复,汉朝与他缔结了互不侵犯的盟约后,同意他返回蒙古高原复国。汉匈之间以长城为界,边境的和平延续了六十年。

    在匈奴以东,今大兴安岭东西是鲜卑人,西辽河和沙拉木伦河流域是乌桓人的聚居区。他们都是东胡族的一支,在匈奴打击下由西部迁来。黑龙江流域、松花江流域直到日本海沿岸,居住着夫余、肃慎、沃沮等部族,这些部族虽然还很落后,但都已具有初期的政治实体,有了大致稳定的活动范围。

    西南今澜沧江流域和缅甸东北部是哀牢人的部族政权。青藏高原上有吐蕃的先民唐旄和发羌的部族。

  盛世难再

    公元二五年,刘秀称帝,成为东汉的开国君主。但在当时,他不过是众多军事力量中的一支,其中同样称帝的就有好几个。如赤眉军在长安立刘盆子为帝,公孙述占汉中和巴、蜀称帝,刘永在睢阳(今河南商丘县东南)称帝,张步占有齐地十二郡(今山东),隗嚣占有天水、陇西等郡(今甘肃陇中、陇南),窦融据有河西走廊,卢芳在三水(今甘肃陇东北部及宁夏中部)被匈奴立为汉帝,彭宠攻下蓟城(今北京)称燕王。直到建武十二年(36年),汉军最后消灭了公孙述政权,国内才大体平定。但卢芳在匈奴扶植下一度占有北方几个郡,匈奴人不断南下杀掠,汉朝只得放弃了河套至今山西和河北北部的疆域,将当地的八个郡内迁。建武二十五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二部,南匈奴降汉。第二年,汉朝的八郡才迁回原地,汉朝与匈奴的边界恢复到西汉后期的势态。而南匈奴受到北匈奴的打击,无法再在蒙古高原立足,要求迁入汉朝北部边区,接受保护,汉朝同意南单于驻在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

    永平十六年(73年),汉将窦固分四路出击北匈奴,推进到今新疆东部,打通了与西域的交通线。第二年,汉军又征服了车师(在今吐鲁番和吉木萨南一带),重新设置了西域都护府。但由于汉军对北匈奴还没有稳定的优势,西域都护府曾两度置废。延光二年(123年),汉朝又置西域长史府,但以后就忙于对付羌人的反叛和内部的危机,无暇顾及西域,长史府常常不能行使正常的职权。

    东北的高句丽大约在公元一世纪后期建国,开始在鸭绿江流域,以后逐渐扩张到盐难水(今浑江)上游,占据了西汉玄菟郡的旧地。约公元三年,高句丽建都于国内城(今吉林集安市东),以后不断向朝鲜半岛发展。

    在建武二十二年(46年),乌桓人乘匈奴内乱,击败匈奴人,迫使匈奴北迁。汉朝将乌桓安置在北方缘边,分布在今内蒙古河套和山西、河北二省的北部。  鲜卑人开始也接受汉朝的招抚,并一起攻击北匈奴。以后一部分鲜卑人西迁,填补了南北匈奴间的空白。章和元年(87年),鲜卑对北匈奴发动进攻,北单于西逃,从此鲜卑控制了匈奴在漠北的旧地。到2世纪中叶,鲜卑结成了部落联盟,占有今阿尔泰山、阴山以北,大兴安岭以西,北至贝加尔湖的辽阔地域,并在从辽东到阴山一线逐渐蚕食汉朝的边疆。

    二世纪后期,由于西北羌人的不断反抗,汉朝对西北地区的控制越来越弱,不少政区不得不撤销或者迁往内地。北方的鲜卑逐渐南侵,移居入塞的匈奴也在扩大活动范围。到了汉灵帝光和七年(184年)黄巾军起,汉朝再也顾不了边疆,大致后退到今桑干河、吕梁山、黄河和六盘山一线。这以北被称为“羌胡”所有,实际上是由匈奴、鲜卑羌等多种民族聚居或杂居。

    从建武二十六年(50年)基本恢复西汉主要疆域(不包括西域都护府),到光和七年黄巾军起,东汉国内的统一时间是134年。

    黄巾的主力虽然在当年就被镇压了,但其余部及各地乘机而起的各种势力却纷纷割据称雄,而统治集团内部的争夺也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中平六年(189年)汉灵帝死后,董卓利用外戚与宦官的冲突,率部进入洛阳,掌握了朝廷大权。关东州郡起兵讨伐,董卓逼献帝迁都长安。各地的长官或将领纷割据或拥兵自保,如刘表据有荆州,公孙度割据辽东,刘虞保有幽州,袁绍夺得冀州,袁术盘踞南阳,刘焉控制益州,陶谦拥有徐州,曹操则通过收编黄巾们部迅速崛起。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出兵迎献帝至许(今河南许昌县东),朝廷的大权从此落入曹操手中。曹操利用这一政治优势和自己的军事实力,先后攻灭了袁术、吕布、袁绍、刘表、张鲁等割据势力,控制了整个北方。

    与些同时,孙权、刘备在南方建立并巩固了政权,形成了与曹操鼎立的局面。220年,曹丕废汉献帝自立,建国号魏。第二年,刘备即帝位,史称为蜀汉或蜀。孙权起初接受魏的封号称吴王,实际上并不受魏的控制,到229年也称帝。三国之间虽不时发生战争,但疆域大致稳定。

    263年,魏灭蜀。二年后司马炎废魏帝,建立晋朝。晋太康元年(280年)出兵灭吴,三国鼎立至此结束。

    西晋的统一非常短暂,如果从太康元年灭吴算起,至永宁元年(301年)“八王之乱”,仅仅21年。即使在这21年间,西晋也远没有恢复东汉盛时的疆域。鲜卑日益南下,渭北高原以北至河套已为“羌胡”所有,内迁的匈奴实际上控制了今山西的北部。当持续了16年的“八王之乱”终于在306年结束时,西晋已经到了彻底覆灭的前夜,十六国中的汉(前赵)和成汉已经建立,其他割据势力也已形成。

    东汉在朝鲜半岛上还保留着乐浪郡,末年辽东的公孙氏政权又设置了带方郡(治所在今朝鲜黄海南道沙里院南)。但高句丽于209年自国内城迁都丸都城(今吉林集安市境内)后,日益强大,终于在西晋末年(313左右)完全占领了乐浪郡。差不多与此同时,带方郡也被南方的马韩吞并。从西汉开始中原王朝在朝鲜半岛设置正式政区的历史就此结束了。427年,高句丽迁都今平壤。尽管当时高句丽相当大一部分疆域还在今天中国境内,但它的政治中心已经转移到朝鲜半岛,已成为中国以外的独立政权。

    西汉以来,汉朝疆域的南端是日南郡的象林县。192年(初平三年;一说137年,永和二年),当地人区逵建立了林邑国,脱离汉朝,因而汉朝的南界从北纬14度退到了16度一线。三国期间,林邑又向北扩张,占了汉朝的西卷县,推进到北纬17度一线。

  大分裂的十六国和南北朝

    从东汉开始陆续迁入黄河流域的匈奴、鲜卑、羌、氐、羯、卢水胡、丁零等族,到西晋时已经有了不小的数量。在长期与汉族和各族的杂居中,经济文化水平又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尤其是各簇的统治者和上层人士,大多已具有相当的政治、军事才干,适应了中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些民族的首领既要摆脱汉族统治者对他们的歧视和压迫,也要乘机夺取权力和财富,成为地区以至全国的主宰。西晋皇族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火并给他们提供了最好的机会,于是十几个政权先后在黄河流域、辽河流域和四川盆地建立起来,又匆匆地在其他政权的吞并中消失(见附表)。

五胡十六国简表国名 创始人  民族  公元年代   主要都城 灭其国者汉、前赵 刘渊   匈奴  304-329 平阳、长安 后赵成汉 李雄   巴氐  304-347 成都 东晋前凉 张定   汉   317-376 姑臧 前秦后赵 石勒   羯   319-351 襄国、邺 冉魏冉魏 冉闵   汉   350-352 邺 前燕前燕 慕容皇光 鲜卑  337-370 龙城、邺 前秦前秦 苻洪   氐   350-394 长安 后秦后秦 姚苌   羌   384-417 长安 东晋后燕 慕容垂  鲜卑  384-407 中山、龙城 北燕西燕 慕容泓  鲜卑  384-394 长子 后燕西秦 乞伏国仁 鲜卑  385-431 金城、苑川 夏后凉 吕光   氐   386-403 姑臧 后秦南凉 秃发乌孤 鲜卑  397-414 乐都、西平 北凉西凉 李嵩   汉   400-421 敦煌、酒泉 北凉夏 赫连勃勃 匈奴  407-431 统万 吐谷浑北燕 冯跋   汉   407-436 龙城 北魏北凉 沮渠蒙逊 卢水胡 397-439 张掖、姑臧 北魏


    建兴四年(316年),愍帝出降刘曜,西晋亡。次年,司马睿在建康即位,史称东晋。东晋末年,大权落入刘裕手中。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建宋朝。以后,萧道成、萧衍、陈霸先如法炮制,先后建起齐、梁、陈朝;但都限于南方,维持着与北方政权对峙的局面。

    由于东晋和南朝一直忙于防御北方和对付内部的权力之争,顾不上西南边区的经营和开发,加上地方官治理不当,甚至残酷压迫当地民族,规模不等的反抗时有发生。梁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乱爆发,宁州刺史奉命救援京师,当地爨蛮的豪族乘机而起,在550年脱离了梁朝。在宁州爨蛮的影响下,周围的部族纷纷自立,因此在今四川长江和大度河以南、湖南以西、广西西部已经不再有南朝的郡县存在。

    南方的林邑国继续向北扩张。大约在南朝后期,又占了原日南郡剩下的三个县,南朝疆域的南界退到北纬十八度一线。

    315年(晋建兴三年)鲜卑拓跋部曾建代国,至376年为前秦所灭。三八九年前秦亡后,拓跋圭收集旧部复国,史称北魏。皇始三年(398年)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北魏从后燕、夏夺取了大部分疆域,又先后灭北燕、北凉,到太武帝拓跋焘在位时(424-451)基本上统一了北方。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迁都洛阳。

    北魏刚统一北方时的疆域大致北至今中蒙边界稍北。蒙古高原和今叶尼塞河上游、贝加尔湖一带有柔然、高车(敕勒)、契骨等部族,其中柔然与北魏为邻,最强大。以后北魏的东界退至辽河以西,控制今大凌河下游。辽东成为高顺丽的范围。其西界达到焉耆(今新疆焉耆)和鄯善(今若羌)一带,但未能扩展到西域其他地区。

    永熙三年(534年),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以后又分别为北齐和北周所取代。西北吐谷浑的首领夸吕(552-591年在位)称汗建国,540年以伏俟城(在今青海湖西岸布哈河河口附近)为都。西魏的西域部分为吐谷浑所占,伊吾被柔然占有,西界退至敦煌。

    在西晋以后的近三百后间,在中国的范围内始终同时存在着两个以上的政权,多的时候有十余个政权。南北的分裂尤其明显,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一直分属不同政权。

  三 分合大势之二

    隋开皇八年(588年)发动了灭陈之战,第二年就攻克陈都建康,当年自江南至岭南全部平定,南北分裂的局面至此结束。隋朝存在的时间尽管很短,建立正式行政区域实施有效管辖的范围却超过了以往。

    在北方,于仁寿二年(602年)大破突厥,夺回了河套地区,把边界扩展到阴山以北。在西北,从突厥人手中夺取了今新疆哈密地区;又趁吐谷浑被铁勒打败之机,出兵灭了吐谷浑,把正式行政区的范围扩大到今新疆若羌、且末和青海湖西、兴海县东一带。在南方的海南岛重新设立了珠崖、儋耳、临振三郡,从此大陆政权对海南岛的行政管辖再也没有中断过。

    在东北,隋朝对高丽的战争以失败而告终,边界仍然是在辽河一线。

    随着隋朝的覆灭,除了海南岛以外,扩大的疆域不仅全部丧失,而且隋末唐初的割据势力还招致外敌的入侵。如东突厥就大肆南侵,武德七年(624年),因突厥多次侵扰边境,威胁长安,唐高祖甚至准备迁都,经李世民(唐太宗)劝阻才作罢。隋末形成的各个割据政权也直到该年才全部消灭。

  大唐帝国的形成

    唐太宗即位不久,唐朝就转入攻势,收复并开拓了疆域。贞观四年(630年),李靖大破颉利可汗于阴山,东突厥灭亡,唐朝的实际控制区达到了贝加尔湖以北,设置正式行政区的范围也扩大到了“阴山以北六百里”,超出了今国界。到贞观十四年灭高昌,政区扩大到今新疆东部。另外,唐朝还一度取得黄河上游的河曲之地和大渡河上游一带,设置了州县。在西南今贵州东北部、云南大部和广西恢复了正式行政区。

    随着军事行动的胜利和当地少数民族的服从,唐朝在边疆地区先后设立了单于(云中)、安北(瀚海)、安西、北庭、安东、安南六个都护府和若干边州都督府,用以行使对这些地区的管辖权。因此唐朝拥有的疆域最西曾经抵咸海之滨,最北曾经到达西伯利亚,最东曾经至萨哈林岛(库页岛),最南在北纬十八度;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但这并不是说唐朝的统一范围一直有那么大,因为它从来没有同时达到过这样的范围,而且达到最远点的时间是非常短的。例如,唐朝控制咸海以东是在龙朔元年(661年)后,但到麟德二年(665年)就撤到了葱岭,实际上只维持了三年时间。而那时还没有灭高丽,东部的边界仍在辽河一线。开元三年唐朝又扩展到葱岭以西,但灭朝鲜后在当地设置的安东都护府已退至辽西。天宝十载(751年)唐将高仙芝的三万大军在怛罗斯(今哈萨克东南部江布尔城)被大食(阿拉伯)击败,唐朝的疆域又退至葱岭一线。北方自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灭薛延陀,置燕然都护府,辖有今内蒙古洒套以北、蒙古和叶尼塞河上游和贝加尔湖周围地区。但到仪凤四年(679年)突厥再起就撤至阴山以南,也只维持了三十二年。所以尽管开元、天宝是唐朝的黄金时代,但它的疆域极盛阶段却已经过去,六都护府的控制大为削弱,有的已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朝倾全力对付,驻守西北的军队全部东调,吐蕃就乘机攻占唐朝西北部领土。到广德元年(763年)叛乱平息时,今陇山、六盘山和黄河以西以及四川盆地以西已成吐蕃领土,当年吐蕃还一度攻占了长安。开始时河西走廊有些地方还由唐朝的地方官守着,不久就完全陷落。

    在西南,今云南全省、四川南部和贵州西部已被南诏占有,大渡河成了双方的界河。南诏还不止一次入侵四川,甚至攻入成都。而且西南的少数民族纷纷摆脱唐朝的统治,到唐末,今贵州、湖北西北部、湖南西部和广西西部都已不在唐朝管辖之下了。

    随着渤海国的兴起和扩张,东北的疆域也已收缩到今辽宁中部。

    大中二年(848年),沙州(治今甘肃敦煌西南)人张议潮驱逐吐蕃 守将,收复沙州。 到大中五年,张议潮率沙、瓜、伊、西等十一州归入唐朝。这样唐朝的西部疆域恢复到了今新疆吐鲁番地区,河西走廊和陇东、关中又连成一片。

    但由于唐朝国力衰退,对边疆已鞭长莫及。当地汉人实力有限,因而陇右、河西的土地又陆续被吐蕃和回鹘夺去,只有瓜、沙二州始终为张氏所据,孤悬于中原之外。以后曹氏政权取代张氏政权,直到北宋时才灭于西夏。

    在隋唐时期,中国境内还有好几个与中原王朝并存的政权:

    突厥 起源于西伯利亚叶尼塞河上游,后迁到今新疆天山北麓。5世纪被柔然征服,又被迁于阿尔泰山地区。但到六世纪中叶,空厥迅速强大起来,灭了柔然,建立起一个疆域广阔的汗国,其范围包括今内蒙古中西部、蒙古高原、贝加尔湖周围、西伯利亚南部、今新疆大部和中亚咸海、巴尔喀什湖以东的阿姆河、锡尔河、楚河流域。582年(隋开皇二年)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大致以阿尔泰山为界。

    东突厥于630年(唐贞观四年)灭于唐。682年,骨咄禄自立为可汗,起兵复国,传至其弟默啜时脱离唐朝而独立,疆域大致恢复到被灭以前。但其内部部族众多,各有领地,统治很不稳定。末年国内大乱,744年(唐天宝三载)灭于回纥。

    西突厥在统叶护可汗(?-630或628年)在位时疆域达到极盛。但在统叶护死后,汗国陷于分裂。659年被唐军破灭。

    回纥(回鹘) 在北魏时称袁纥,隋时称韦纥,大业年间(605-618年)因反抗西突厥,与附近的仆固、同罗、拔野古等部族结成同盟,总称为回纥。曾助唐朝灭东突厥、薛延陀、西突厥;灭突厥后即是到唐朝承认,基本继承了突厥的疆域。后因助唐平定安史之乱,与唐朝关系进一步密切。788年(唐贞元四年)起自行改称回鹘。以后又越过阿尔泰山向西扩展,取得天山以北地区,并一度进入中亚的费尔干纳盆地。回鹘的后期重蹈了突厥的覆辙,在内乱和天灾中,灭于在自己疆域内的黠戛斯。

    亡国后的回鹘人大部西迁,其中主要的两支以后在天山东段建立了西州回鹘(高昌回鹘),在河西走廊中段建立了河西回鹘。另外一支回鹘人迁至葱岭以西的楚河流域,投奔葛逻禄,称葱岭西回鹘,在10世纪初与葛逻禄共同建立黑汗(喀喇汗国)。

    吐蕃 青藏高原上的各部族到七世纪初形成了三大势力--吐谷浑、苏毗(孙波、孙波如)和吐蕃。吐谷浑灭于隋朝,唐初复国,但在632年(唐贞观六年)再次被灭,成为唐朝的一部分。而吐蕃在其赞普(首领)松赞干布时期,征服了苏毗、羊同等部,又取得吐谷浑旧地,迁都逻些(一作逻娑,今拉萨),基本上统一了青藏高原。又向西征服了大、小勃律,向南取得了泥婆罗(今尼泊尔)等地。安史之乱后向东、向南扩张,在8世纪后期至9世纪初,疆域达到极盛:西起葱岭,东至陇山、四川盆地的西缘,北起天山山脉、居延海(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至喜马拉雅山南麓。

    8世纪后期发生内乱,国势转衰。到9世纪后,疆域大致维持在青藏高原。

    南诏 云贵高原上部族众多,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当地六诏(乌蛮的六个部分)之一的蒙舍诏在今云南巍山建立大蒙政权。8世纪初,吐蕃侵入云贵高原,威胁唐朝的西南。为了对付吐蕃,唐朝支持蒙舍诏首领皮逻阁统一了六诏,并迁至太和城(今云南大理南)。天宝年间皮逻阁并知了东爨和西爨。天宝九载(750年)反唐,次年击败前往征讨的唐军,从此脱离唐朝。

    南诏在八世纪末迁都羊苴咩城(今云南大理),其极盛时疆域包括今云南全部、四川大渡河以南大部、贵州西部,以及缅甸北部那加山脉和萨温江以东、寮国北部等地。

    902年(唐天复二年),权臣郑买嗣夺取政权,次年建大长和国。九世纪前期段思平取得政权,建大理国。

    渤海 高丽被灭后,其故将大祚荣被安置在辽西的营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以后契丹叛乱占了营州,大祚荣率旧部进入革未革曷地区,成了革未革曷人的首领。698年(唐圣历元年),大祚荣建振(一作震)国,以显州(今吉林敦化)为都。713年(唐先天二年)受唐封为渤海郡王,改称渤海。八世纪中叶,迁都

  于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宁安西南东京城)。极盛时疆域西至今吉林农安、梨树,辽宁昌图、宽甸,东至于海,北至黑龙江鹤岗、同江、抚远及以东至海,南至辽宁丹东市东北至朝鲜龙兴江一线。

    926年(契丹天显元年)为契丹所灭,改为东丹国,成为契丹附庸。辽太宗三年(928年)被迁至辽东,982年(辽乾亨四年)废。

  分裂和分裂的继续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再也没有真正统一过,外族入侵、藩镇割据、武将叛乱、农民起事不断发生,但名义上唐朝依然存在,而且在某些阶段,藩镇势力受到打击,朝廷的权力有所恢复。到907年(天祜四年)朱温废唐昭宣帝自立,就连表面的统一也不复存在,进入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时期(见附表)。在此期间实际存在的独立、半独立政权还不止以上所列,但范围有限,存在时间也不长。

    五代十国简表朝代或国名  创建者 公元年代    都城 灭其国(朝)者后梁    朱温  907-923 洛阳、开封 后唐后唐    李存助 923-936 洛阳 后晋后晋    石敬瑭 936-946 洛阳、开封 后汉后汉    刘知远 947-950 开封 后周后周    郭威  951-960 开封 宋吴    杨行密 902-937 扬州 南唐南唐    徐知诰 937-975 扬州、金陵 宋吴越    钱缪  907-978 杭州 宋楚    马殷  927-951 长沙 南唐闽    王审知 909-945 福州 南唐南汉    刘垄  917-971 广州 宋前蜀    王建  907-925 成都 后唐后蜀    孟知祥 934-965 成都 宋荆南(南平) 高季兴 924-963 江陵 宋北汉    刘景  951-979 太原 宋注:李存X,钱X,两个刘X之名无法打出。上下文中宋的年号景祜,祜的古实为右,但也无法打出。


    在唐末的天祜三年(906年),交州(治宋平,今越南河内)土豪曲承美驱逐了唐朝的地方官,自称静海军节度史。五代初期,南汉曾两次出兵取消静海军节度使,恢复了对交州的统治,但很快又被当地人逐走。939年,交州人再次驱逐南汉,由吴权称王。越南从此脱离了中国,尽管以后还接受南汉及中原王朝的封号,但实际上已逐渐成为中国以外的独立政权。

    960年,赵匡胤通过兵变取代了后周,建立宋朝。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北宋消灭了最后一个割据政权--北汉,基本上恢复了唐朝后期的疆域。但是它的北界已经退至今山西中部、河北中部及天津市区一线。五代十国的结束并不是统一的到来,因为新建立的宋朝只是消灭了山西和南方的割据政权,却接受了与北方的辽朝的对峙局面,并且从来没有打算取消西南的大理国。以后,西北又建立了西夏。因此,辽宋时期仍然是分裂的继续。在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取代了辽朝以后,重现了南北朝的势态;同时还存在西夏、西辽、大理和以后崛起的蒙古。

    1034年(宋景祜元年)西夏建国后,宋朝的西北界就大致稳定在今甘肃兰州、靖远、宁夏同心及陕西北部的山一线。

    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到北宋后期的熙宁、大观年间,经过多次征伐和“招抚”,今四川南部、湖北西南、湖南西部、贵州东北和广西西部重新归入版图,设置了正式州县或羁縻州。

    靖康元年(1126年),金军攻占开封,次年宋徽宗和钦宗二帝被掳北上,北宋覆灭。赵构(宋高宗)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即位,史称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建为行在所(临时首都)。

    与北宋相比,南宋的南部和西南边界并汉有什么变化,但北界却因金人的入侵而大大南移了。经过多次争夺和谈判,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皇统元年),宋金议定以淮河为界。次年又将西部界线调整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及今秦岭以南。以后虽有局部变动,但基本上稳定在这条界线。

    据赵汝成书于宝庆二年(1226年)的《诸蕃志》的记载,当时澎湖列岛已隶属于福建路的晋江县。这标帜着大陆政权对海上岛屿行使管辖的加强。

    与北宋、南宋并存的其他政权还有:

    辽 建立辽朝的契丹人发祥于潢河(今沙拉木伦河和西辽河)流域,五代初崛起,疆域迅速扩大,成为中国北方一个幅员辽阔和大帝国。辽朝的稳定疆域,西起金山(今阿尔泰山),北至蒙古高原北缘和外兴安岭,东抵萨哈林岛(库页岛)。其南界的西段大致按今中蒙国界分别与西州回鹘、西夏相接;东段在今内蒙古、山西、河北境内与北宋为界。辽灭渤海后,还一直拥有朝鲜半岛东北部原属渤海国的一块土地,因此辽与高丽的边界大致在今朝鲜咸兴至鸭绿江口南岸一线。1125年灭于金。

    于阗 唐后期以来成为独立政权,11世纪初的辖境约有今新疆且末、麦盖提、莎车以南地和帕米尔高原。北宋时灭于回鹘黑汗王。

    黑汗(喀喇汗) 10 世纪末,楚河流域的葛逻禄(割禄)联合西迁后的一部分回鹘人趁伊朗萨曼不至王朝瓦解之际,取得了河间(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地带,建立黑汗(喀喇汗)王朝,定都于八剌沙衮(原苏联吉尔吉斯北部托克马克东南)。11世纪的疆域包括今新疆西部伊宁、塔城一带和塔什干和喀什一带,阿姆河中游达尔甘塔以东、锡尔河中段以东、巴尔喀什湖以南地。1140年归入西辽。

    西夏 宋雍熙二年(985年),党项族首领李继迁袭据银州,从此开始了与宋朝的对抗。明道元年(1032年)李德明死,子元昊继立;1035年(宋景祜二年)灭沙州曹氏政权,占有河西走廊。1038年(宋宝元元年)元昊称大夏皇帝,宋称为西夏。

    经过与宋、辽的反复交战,西夏的疆域大致稳定在北起今中蒙边界,南至祁连山脉、今甘肃兰州、靖远、宁夏同心、陕西靖边、佳县西南一线,西起今甘肃西界,东至内蒙古乌拉特中后旗、乌梁素海、包头市西、东胜、陕西神木、佳县西一线这样的范围内。金灭辽和北宋后,西夏的东界与金为邻,北部与蒙古为界,大致与辽时相同。在南宋初,西夏取得了河湟地区(今青海东部)。1227年灭于蒙古。

    金 1114年(辽天庆四年),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以鸭子河(今权花江哈尔滨以西一段)一带为基地,起兵反辽。次年称帝,国号大金。至天会三年(1125年,辽保大王年)灭辽,五年(宋靖康二年)灭北宋。金灭辽后,取得了它的大部分疆域,但始终没能征服蒙古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因此即使在金全盛时,它的西界也只到达今大兴安岭北段、蒙古乔巴山、蒙古二连浩特一线。以后随着蒙古的日益强大,金的边界不断后撤。贞祜二年(1214年),在蒙古的军事压力下迁都南京(汴京,今河南开封)。此后疆域日渐缩小,1234年亡。

    西辽 在辽覆灭的前夜,宗室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年)自立为王,率部西迁。在占据了西州回鹘和黑汗国旧地后,又向西扩展到阿姆河流域。1132年(一说1131年)在起儿漫(原苏联中亚布哈拉西北)称帝,以后建都于虎思斡耳朵(原苏联吉尔吉斯托克马克以东楚河南岸)。西辽的最大疆域包括今新疆全部,帕米尔高原以西至咸泫南的阿姆河西岸,巴尔喀什湖以东北至今蒙古西部。蒙古兴起后,西辽的东北部日渐为蒙古所占。1211年及蛮王屈出律夺取政权,但仍用西辽国号,至1218年为蒙古所灭。

    大理 937年段氏大理建立时,安全继承了南诏(大长和、大义宁)的疆域。进入宋代后,由于宋朝一直受到北方的军事威胁,无力经营西南,大理也一度接受宋朝的封号;双方相安无事,边界长期稳定。至1253年(蒙古宪宗三年)被忽必烈所灭,后置为云南行省。

    吐蕃 诸部仍处于分裂状态,因而除了与宋、西夏接壤地带的一些部族与之有军事冲突外,没有向外扩张的能力。

  疆域空前的元帝国

    13世纪初在中国范围内存在着七个分裂的政权或区域:蒙古地区、西辽、西夏、金、南宋、大理、吐蕃地区。这七个单位中,五个是由一个政权统治着的,其中又以宋、金统一程度最高;吐蕃和蒙古地区内部也是分裂的。但将这七个单位统一起来的历史任务却由蒙古完成了。

    蒙古族领袖奇渥温铁木真于1206年首先统一了蒙古各部,被称为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四年(1209年)蒙古进攻西夏,围国都中兴府,迫西夏求和而去。又攻西辽属国畏兀尔,取得今新疆乌鲁木齐、吐钽番和哈密一带。六年(1211年)攻取西辽另一属国剌钽,将疆域扩展到今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同年秋,蒙古进攻金国,不久就攻入居庸关,威胁金的中都(今北京),并攻陷了今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大批州县。九年(1214年,金贞祜二年)初,蒙古军进抵中都,金宣宗求和,成吉思汗退兵。五月,金宣宗迁都南京(汴京,今河南开封)。蒙古军再次南下,并在次年二月破金中都。

    十三年(1218年),蒙古军杀及蛮王屈出律,原西辽疆域全部由蒙古占领。蒙古军又先后攻下河东(今山西)、河北和山东。至成吉思汗十六年(1211年,金兴定五年),金黄河以北土地基本上已落入蒙古手中,只剩下河南的半壁江山了。二十一年(1226年),成吉思汗亲自率军攻西夏,夺取甘、肃等州,次年六月灭西夏。七月成吉思汗病死在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行营。

    他的儿子窝阔台汗(元太宗)继位后,继续对金的进攻,并与南宋议定南北夹击。六年(1234年)正月,蒙、宋军破蔡州(今河南汝南),金哀宗自杀,末帝死于乱军,金亡。同年窝阔台就与臣下议定攻宋,蒙古军袭败北上宋军。此后,灭宋的军事行动持续了四十多年,在长江小游的四川、中游的襄阳和淮河中游,战争进行得尤其激烈。蒙哥汗(元宪宗)二年(1252年),命忽必烈征大理。次年攻破大理城。四年大理国主段智兴被擒,大理国亡。

    大约在此前的乃马真后三年(1244年),吐蕃宗教领袖八思巴的叔父萨斯迦班智达曾会见过蒙古的大将阔端,表示接受蒙古大汗的管辖;但一部分吐蕃贵族不愿服从蒙古。因此在灭大理后,蒙古军进入吐蕃,镇压了不服的贵族,完全控制了吐蕃地区。

    在攻占了襄阳,夺取了四川大部以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年,宋咸淳十年)下诏伐宋,发动全面进攻。至元十三年(宋德祜二年)正月,元兵逼近临安(今浙江杭州),宋廷奉表投降。尽管文天祥、张世杰等在继续抵抗,但终于回天无力,到十六年(宋祥兴二年)在崖山(今广东新会南海上)战败,宋朝的残余势力也覆灭了。

    从消灭南宋残余势力的至元十六年开始,到元末红巾军起并形成割据的至正十二年(1352年),元朝的统一局面维持了七十三年。

    从成吉思汗十五年(1220年)进行第一次西征开始,蒙古帝国的疆域迅速扩张到中亚、西亚直至欧洲。成吉思汗晚年实行分封,将今天山、阿尔泰山、额尔齐斯河以西的土地都封给了三个儿子。由于大家服从成吉思汗,帝国还是统一的。窝阔台当大汗时,也还可以指挥各部。但到蒙哥(宪宗)、忽必烈(世祖)时,各部已不相统属,互相争夺大汗的位置,蒙古帝国分裂成元帝国与三大汗国。

    从元朝开始,整个青藏高原成为中原王朝的一部分,与中国其他部分结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根据吐蕃地区普遍信奉喇嘛教的实际,元朝将它划归掌管全国佛教事务的机构--宣政院(至元初设时称总置院,二十五年改名)管辖;并根据当地需要设分院驻理。这些机构有的管理军事,有的办理民事,有的兼管军民。因此尽管元朝在吐蕃地区实行不同于汉族地区的政策,但同样建立了一整套行政和军事机构,行使着完全的主权。

    除了今新疆地区的较大变动外,元朝的疆域是稳定的:在北方,西起今额尔齐斯河,东至鄂霍次克海。在东部,拥有今朝鲜半岛的东北部。在西南,包括今克什米尔地区以及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不丹、锡金等地,今缅甸东北部和泰国北部。

    与汉、唐极盛时期的疆域相比,元朝不仅在面积上大大超过了它们,而且在控制程度上也远胜于它们。除了吐蕃地区以外,元朝在全国都设置了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其中包括汉唐时从未正式设置过政区的阴山山脉和辽河以北地区。

  退缩中的明朝

    1368年(元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国号明。同年八月,明军攻占元大都,元帝北走。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军平定云南。至此,除了元残余势力(北元)据有蒙古高原及其西北地区以外,明朝基本上继承了元朝的疆域。但明朝的疆域并不稳定,尤其是在北方和西南,处于收缩的趋势。

    在东北方面,明初是以恢复元朝的疆域为目标的。特别是由于在朝鲜半岛的王氏高丽是亲元的,所以明太祖坚持以铁岭为界,在朝鲜半岛的东北部设置了屯驻军队的卫、所,与高丽发生过冲突。但到洪武二十五年,高丽由李氏取代,改而奉行亲明政策。因此明朝不再坚持在朝鲜半岛设置卫所,将这些卫所撤到鸭绿江以北,从此鸭绿江成了中国和朝鲜的界河。

    在东北女真等部族地区,明朝陆续设置了一批羁縻卫、所,用以统治或控制当地民族。永乐七年(1409年)设置了奴尔干都司,管辖约三百多个羁縻卫、所;边境约包括今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北至外兴安岭以北。永乐九年又征服了苦兀,辖境扩大到库页岛(萨哈林岛)。由于属于羁縻性质,所以都司对各下属单位的控制程度差异很大,同一单位前后也不一样。

    在北方,为了打击和消灭元朝的残余势力,明军不止一次发动进攻。洪武时的北界推进到了今西辽河、沙拉木伦河、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查干诺尔、阴山山脉和贺兰山一线,并设置了不少卫、所。但以后陆续后撤,到宣德五年(1403年),在今北京、河北、山西境内的明朝北界已经退到了长城。在今陕西、宁夏和甘肃境内的明朝疆域也是以长城一线为北界和西界了。

    明朝初年,安南发生内乱,黎苍篡夺了陈氏的王位,又以陈氏绝后欺骗明朝,获得了明朝册封。不久,寮国将故安南国王之弟陈天平送到,明朝于永乐四年(1406年)送陈回国,被黎氏所杀。于是明朝派兵攻入安南,俘获黎苍。在没有找到陈氏子孙的情况下,于永乐五年在安南设置了交趾布政使司,置为明朝的正式政区。

    但是越南脱离中国已经有四百多年,并不存在重新并入中国的充分条件,明朝的统治受到当地人民的反抗。加上一些官员处置失当,更使冲突激化。尽管明朝不断采取军事镇压,还是无法支持下去,终于在宣德三年(1428年)撤销交趾政司。

    明初,在云南布政使司下除了正式府州外,还设有南甸、干崖两个宣抚司和十个宣慰司,以后逐渐形成了“三宣(宣抚司)六慰(宣慰司)”。明朝对它们的统治方式和控制程序并不相同,但它们都是明朝疆域的一部分。“三宣六慰”的范围除了今国内部分外,大致还包括今缅甸那加山脉、亲敦江和伊洛瓦底江以东地,泰国和寮国的北部。

    1531年(明嘉靖十年),缅甸东吁王朝建立,逐步统一缅甸,并不断进攻明朝所属的土司。至十六世纪三十年代,“三宣六慰”全部落入缅甸手中。明朝出兵反击,收复了部分失地,并加强了边区的防守。但“六慰”中除寮国之外都已为缅甸所有,明朝仅保住了“三宣”。至此,明朝在今国界外的疆域主要还有:伊洛瓦底江上游的迈立开江以东、今云南盈江县以北地,萨尔温江以东、缅泰边界以北地以及寮国、越南北部的一些地方;其中包括当时的里麻司所在的江心坡(迈立开江和伊洛瓦底江另一条支流梅开江之间地)和茶山司所在的片马(恩梅开江至高黎贡山间地)。

    明朝初建,西藏的政教领袖乌思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在洪武五年(1372年)遣使纳贡,第二年就亲自入朝,受封为炽盛佛宝国师。明朝曾多次派使者去西藏地区,并在今西藏大部设置了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在今昌都地区东部、四川甘孜和青海西南部设置了朵甘都指挥使司,在今喀什米尔地区东北部和西藏西部设置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在这些机构下还分别设有主管或兼管宗教、军事、民政的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俄力思三王以及行都司、万户、宣慰司、招讨司、卫、千户所等。尽管在明朝中期因国力衰落,朝廷与西藏的联系不如前期密切,但始终掌握着西藏的主权,西藏一直是明朝疆域的一部分。

    今新疆、内蒙古、青海和甘肃的一部分在明朝大部分时间都外于它的疆域之外,在这些地区建立的政权主要有:

    别失八里 1370年(明洪武三年)察合台汗国灭亡后其后裔所建,辖境包括今新疆除哈密和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以东北地区以外,境外巴尔喀什湖、塔什干以东和帕米尔高原。都城在别失八里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迁都亦力把里(一作亦力巴力,今新疆伊宁市),明朝人即将它改称为亦力把里。十六世纪后期,天山以北地区的东部已为瓦剌所占,其余也分裂为几部:吉利吉斯,在今巴尔喀什湖以东南一带;哈萨克,在今伊犁河流域;叶尔羌,在今塔里木河流域;土鲁番,在今天山以南东部和甘肃南部。

    鞑靼、瓦剌 鞑靼的名称始见于唐代中叶,是突厥统治下的部族,以后兴起的蒙古人是其中的一支。元亡后,明朝又将蒙古高原东部蒙古成吉思汗后裔各部落都称为鞑靼。瓦剌,清以后称厄鲁特,本在叶尼塞河上游,被成吉思汗征服后成为蒙古的一部。明朝泛指蒙古高原西部和阿尔泰山一带的部族。

    1368年(明洪武元年),元廷北走和林(今蒙古哈尔和林),1402年(明建文四年)取消国号,恢复部族,但各部不相统一。

    1438年(明正统三年)以后,瓦剌首领脱颧统一了本部,进而征服了鞑靼,其子也先曾短期统一了蒙古各部。1454年(明景泰五年)也先死,瓦剌瓦解,各部又分裂。1480年(明成化十六年),鞑靼的达延汗出兵征服瓦剌,迫其西迁,又统一了蒙古各部。16世纪前期达延汗死后,再次出现割据局面。鞑靼疆域的南界已在明长城一线,东界也已越过大兴安岭至明辽东边墙一线。

  统一疆域的最终形成

    建立清朝的爱新觉罗家族是东北女真部落的一支,属于明朝建州卫的一部。明万历十年(1582年),努尔哈赤的祖父建州左卫都指挥觉昌安(叫场)、父亲建州左卫指挥塔克世(塔失)遭明军误杀。为了补偿他们的冤死,努尔哈赤被袭封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努尔哈赤次年就以祖、父的遗甲十三副起兵,从此开始征服建州女真其他各部、海西女真和东海诸部。至1616年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东)称汗,建大金,史称后金。

    后金天命二年(1617年,明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兴兵反明,接连大败明军。以后,不仅不断攻占明朝在山海关外的据点,还多次越过长城,威胁北京。十年,迁都沈阳,称盛京。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登位,改国号为清。到崇德八年,清朝的疆域已经扩大到明长城以北,包括今内蒙古、东北和境外外兴安岭以北、东至萨哈林岛(库页岛)间的地区。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顺治元年)三月,李自成进入北京,明亡。明驻守山海关的宁远总兵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击败李自成军。五月,清军占领北京。九月,福临(清世祖)到达北京,十月即皇帝位,北京成为清朝的首都。清军分路进攻明朝残余势力和李自成、张献忠的军队,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军占领云南,南明桂王(永历帝)逃往缅甸。至此,除福建厦门、金门等地还在忠于明朝的郑成功手中外,清朝已经拥有明朝的全部疆域了。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军进攻台湾,郑成功之孙郑克爽投降。次年,清朝在台湾设府、县、总兵等官,隶属于福建省。从此,长期由当地人民自治的台湾岛由大陆政权设置了正式政区。

    在十七世纪初,漠北的喀尔喀蒙古分为三部: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三部发生内乱,准噶尔王噶尔丹乘机入侵。三部联合抵抗,但领土仍被噶尔丹侵占,只得南迁漠南(今内蒙古),向清朝求援。康熙二十九年噶尔丹进扰漠南,康熙下令亲征,开始了对噶尔丹的全面反击。

    准噶尔是瓦剌的一部分。瓦剌在十七世纪初分为杜尔伯特、准噶尔、土尔扈特、和硕特四部,先后并吞了亦力巴里、吉利吉斯、哈萨克、叶尔羌、土鲁番诸部。其中和硕特部的固始可汗一支,自今新疆乌鲁木齐一带迁至今青海和套西(河套以西,今内蒙古蹬口以西地),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率兵进入西藏,灭了藏巴汗,与五世达赖共治西藏。准噶尔部兴起后,强占了和硕特原有的自今伊犁至乌鲁木齐的牧地,迫使土尔扈特部从塔尔巴哈台附近的雅尔(原苏联哈萨克塔匀巴哈台山以南、阿拉泊以北一带)西迁到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胁迫杜尔伯特部(原在额尔齐斯河上游)中的辉特部迁往塔尔巴哈台。到17世纪70年代以后,准噶尔部实际上控制了其他三部(土尔扈特西迁后为辉特部),占有的地域包括今新疆、西藏、青海、四川西部、甘肃西部和北部以及境外西起收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东至蒙古高原的广大范围。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军在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峰西北)大败噶丹。次年,康熙至多伦抚慰喀尔喀各部,并正式任命各部首领,编审成旗,建立了与内蒙古一致的行政区划。三十五年,康熙帝再次亲征,大破噶尔丹军,收复了蒙古高原,喀尔喀三部回到漠北。至此,内外蒙古完全统一于清朝。

    当时,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占有阿尔泰山以西各地,受到噶尔丹压迫的和硕特部青海各部乘机脱离噶尔丹。康熙三十六年,清军继续深入,噶尔丹自杀。三十七年,和硕特部固始汗第十子达什巴图尔降清,青海和套西归入清朝版图。

    在清朝统一蒙古之前,蒙古和西藏的关系已经相当密切了,这是由于从16世纪开始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流传。喇嘛教早已流行于今青海地区,所以在蒙古的阿勒坦(俺答)汗(1507-1582年)占领青海地区以后,喇嘛教就传到了蒙古人中间。阿勒坦汗迎来宗喀巴的三传弟子索南嘉错,尊为达赖喇嘛(三世)。又将他迎至归化(今呼和浩特西南)传教。从此,喇嘛教格鲁派教)就在东西蒙古广泛传播。三世达赖死后,阿勒坦汗的曾孙被认定为转世灵童,立为四世达赖。以后他派了一位大喇嘛去蒙古主持教务,成为以后世代相传的蒙古活佛。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清崇德七年),蒙古和硕特首领固始汗进入西藏,配合五世达赖灭藏巴汗,驱逐了后藏的红教。1654年(清顺治二年),固始汗尊黄教领袖罗桑却吉坚赞为四世班禅(前三世出于追认),驻后藏扎什伦布寺。至此,在宗教上,黄教统一了蒙古和西藏;在政治上,蒙古统一了青藏地区。由于漠南蒙古早已归属清朝,西藏与清朝的联系也开始于清朝入关之前。固始汗入藏后,就与达赖、班禅共同遣使朝清。顺治四年(1647年),清朝派官员到达西藏,册封班禅为金刚上师。九年,达赖到达北京朝见清世祖,次年受清朝册封为“达赖喇嘛”。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派侍郎赫寿信藏协助拉藏汗管理地方事务。五十二年,五世班禅被封为“班禅额尔德尼”。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得到了清朝的正式承认,清朝在西藏的统治也得到确立。

    噶尔丹死后,清朝让策妄布坦领其余众,停止了军事行动。策妄阿拉布坦乘机扩张,据有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和硕特各部的统治权,自立为准噶尔汗。康熙五十六年,准噶尔的策零敦多布率军六千从伊犁经阿里偷袭拉萨,杀拉藏汗,囚禁了拉藏汗所立达赖。五十七年,清军自青海入藏,但在那曲遭准噶尔军围攻,全军覆没。五十九年,清军从青海和四川两路入藏,原拉藏汗政权的官员也起兵响应,同年八月消灭了准噶尔军,西藏平定。

    雍正六年(1782年),清朝在西藏设置了驻藏办事大臣衙门,统率驻藏官兵,督导地方行政。乾隆下六年(1751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规定凡重大行政事务及藏官的任免、藏军的调动等均应由噶厦请示达赖和驻藏大臣办理。在五十七年(1792年)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后,又在次年制定了《藏内善后章程》,确定了驻藏大臣的地位及其全面督导藏内事务和统一处理涉外事务的职权,规定达赖、班禅及各地格鲁派大知佛转世时用金瓶掣签(将最后的候选人名字放在一个金瓶中抽签决定)办法并必须受大臣监督,自噶伦(噶厦的最高官员)以下僧俗官员必须由大臣任免;《章程》对西藏的官制、军制、司法、财政、边防、差役、及对外事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雍正五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后,子噶尔丹策零继位,又不断侵扰哈密、喀尔喀蒙古等地。清军虽多次取得胜利,但一直没有能够彻底平定。乾隆十年(1745年)噶尔丹策零死后,准噶尔发生内乱,势力逐渐衰落。乾隆十八年,准噶尔的阿睦尔撒纳袭杀剌麻达尔札,推达瓦齐为汗,车凌乌巴什率部降清。十九年,乾隆决定趁机进兵,以结束数十年水了的战争。阿睦尔撒纳又与达瓦齐相攻,失败后率部降清。次年,清军分兵两路,不久进占伊犁,准噶尔部基本平定。但阿睦尔撒纳又发动叛乱,而清军因天寒撤退,阿睦尔撒纳重新控制了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清军再次进入伊犁,天山北路从此纳入清朝疆域。阿睦尔撒纳逃往俄国,不久病死。

    原来在准噶尔统治下的回(维吾尔)部首领大小和卓木企图割据自立,清朝在乾隆二十四年攻下喀什噶尔和叶尔羌,大小和卓木逃往巴达克山部后被杀,天山南路也告平定,清朝统一中国的大业至此完成。

    在这以前的康熙二十八年(1698年),清朝与俄国订立了《尼布楚条约》,确定了中俄东段的边界是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雍正五年,清朝与俄国签订《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规定了东起额尔古纳河及其支流开拉哩河(今海拉尔河相交处的阿巴该图,经恰克图(原苏联境内的恰克图和蒙古境内的阿尔丹布拉克),西至沙必乃达巴汉(一作沙宾达巴哈,原苏联西萨彦岭西北)的边界走向。

    从秦始皇灭六国,开疆拓土,建立秦帝国开始,经过了近二千年,中国终于形成了一个北起飞 萨彦岭、额尔古纳河、外兴安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巴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东至库页岛,拥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国土的空前统一的国家。

  内乱外患,国土沦丧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以后,列强侵入中国,用武力迫使清朝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中国的大片领土;甚至连条约也不签订,凭借实力造成既成事实。

    中国失地最多的是在中俄边界。中俄《尼布楚条约》中将两国边界最东段乌第河以南一块列为“待议地区”,没有划定归属。俄国的势力扩张到远东后,便不经过任何谈判就占据了这一地区。库页岛一直是清朝的领土,但清朝只接受当地人的朝贡,从来不加经营,以至在俄国和日本都侵入该岛的还一无所知。直到1850年(道光三十年)俄国单方面宣布库页岛为俄国领土也未加过问。1858年(咸丰八年),通过《瑷珲条约》,俄国夺取了黑龙江北岸的土地。1860年的《北京条约》,俄国获得了《瑷珲条约》规定为“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并且规定库页岛上的“土人”不能再过海向清朝纳贡,实际上承认了俄国对该岛的占领。在黑龙江瑷珲(今黑河市)的东岸,有一片汉人聚居区,称为江东六十四屯,《瑷珲条约》规定仍归中国所有,条约签订后还划定了界线。但到1900年俄国占领东北后,用烧杀手段驱赶中国居民,强占了这块地方。

    1868(同治七年),俄国吞并了中亚的浩(霍)罕和布鲁特。1870年,又趁阿古柏叛乱之际,占据了中国的伊犁。光绪三年(1877年),清朝出兵平定新疆,要求俄国退出伊犁。俄国以改订《北京条约》的有关条款为撤退的条件,逼清朝签订了《伊犁条约》,使中国丧失了更多的领土。根据这两个条约而进行的勘界产生了十一个具体的界约,到1884年(光绪十年)确定了从沙必乃达巴汉到乌孜别里山中的中俄边界线,大致就是今天的中苏边界。这条界线以西至巴尔喀什湖、阿亚古斯河之间的数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从此不再为中国所有了。

    在平定阿古柏叛乱时,刘锦棠进入帕米尔高原,将八个帕(当地地名,指以谷地为中心的地区)中的六帕收回。1884年后,俄国继续向南扩张,英国也通过其保护国阿富汗侵入帕米尔。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英、俄两国在伦敦订约,瓜分了属于中国的帕米尔大部,中国内剩下一帕(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县)。

    此外,香港从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起被割让给英国,以后又增加了九龙的一部分。英国和葡萄牙还“租借”了九龙的大部和澳门。英、法帝国主义在它们维持殖民统治的印度、缅甸、越南等国与中国的边界用种种手段侵占中国的领土。甲午战争失败后,根据中日《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在1895年被日本占据,到抗日战争胜利后才由中国收回。

    1851年兴起的太平天国与清朝对抗了十四年,波及十余省,并以天京(南京)为首都了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太平天国政权的疆域包括今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的大部分或一部分,临时占据的地区更多。在此期间,清朝内部处于分裂状态。

    在太平天国政权被消灭以后,清朝对内的统一并没有真正恢复。一方面,列强在沿海地区设置租界,划分了势力范围,建立了一个个国中之国。对这些地区,清朝的统治权已经部分或全部丧失。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绝对控制已成为过去,在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西北“回乱”中膨胀起来的汉族武装与地方实力 的结合,形成了一股足以与朝廷抗衡的政治、军事、经济力量。在列强的支持、利用和操纵下,不时出现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局面。到了末年,北洋军阀和地方实力派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清朝的大部分权力。

    以上的分合大势可以说是中国史的常识,并没有什么异议。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可以作一个粗略的统计:

历代统一时间起讫表 第一标准统一时间 第二标准统一时间    221BC-209BC(秦)年    108BC-22AD(西汉)    50AD-184AD(东汉)代    280AD-301AD(西晋)    589AD-616AD(隋)起    630AD-755AD(唐)    1279AD-1351AD(元)讫    1382AD-1644AD(明)
  1759AD-1840AD(清) 1683AD-1850AD(清)

合计    81年    950年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是八十一年。如果把基本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九百五十年(详见上表)。这九百五十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明崇祯后期等。

  如果以秦始皇灭六国的公元前二二一年至清亡的一九一一年为计算阶段,第一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百分之四,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

  如果从有比较确切纪年的西周共和(公元前841年)算起,前者约占百分之三,后者约占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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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5:26     标题: 第三章 分合的标准

引言:苏东坡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看山如此,我们看中国历史,往往也是如此。

  一何为统一

  为什么以上计算出来的统一时间要比传统的说法短得多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统一的解释标准不同,或者说对统一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

  “统一”的本义

  统一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我们不妨追根寻源作一番讨论。

  统,原来是指丝的关绪。《淮南子.泰族训》中有这样一段话“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工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茧子是丝构成的,但如果不是由缫丝的妇女把它们放在热水抽出头绪来,就不能成为丝。)由此派生出把种种分散的事物集中到一起,归于一致,将各个部分合成为一个整体这一意义的“统一(壹)”一词。

  “统一”的原意并不是专指某一事物。如《汉书.董仲舒传》的赞中说“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那是指学说、学术思想。《汉书.西域传》赞中“西域诸 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不相统一”;以及《后汉书.隗嚣传》中“帝知嚣欲持两端,不愿天下统一”;则专指国家和“天下”,实质上是就政权而言的。

  毫无疑问,我们所要讨论的统一是指国家之间或政权之间、一个国家或个政权内部在政治上的一致、集中及结合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文化、民族、语言、风俗、经济、思想、宗教、血统甚至地理环境等等的一致性或整体性。说明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人所指的统一并不是本书所要讨论的范围。当然,我并不认为其他方面的统一与国家的统一毫无关系,或者认为政治上的统一可以孤立于其他方面的统一之外,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方面,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正统僭伪之争

  中国的历史不应该只是王朝的历史,更不应该只是中原王朝或汉族王朝的历史。我们应该站在今天的、中华民族的、客观的立场上看待历史上的一切政权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囿于封建的、正统的、汉族的观念。

  例如北宋期间,用宋朝的标准或正统的标准看当然可以算是统一的,契丹人的辽朝是“虏”,是“僭伪”,可以置之不理。但事实上,辽(契丹)和北宋应该具有同等地位,因为:第一,辽(契丹)建国比宋朝还早,宋朝从来没有征服过它,连形式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存在过,相反的,北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对等地位的邻国。第二,辽的疆域相当辽阔,而它的一部分即使按当时的标准看也应该是中原或中国。它有相当大的农业区,汉族占总人口的多数。第三,辽的文化和政治制度虽然还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色,但基本上接受了汉族的和中原王朝的模式,与宋朝和中国的其他政权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早在元朝修史时已将《辽史》与《宋史》、《金史》并列,承认它是中国的一个政权。第四,北宋远未恢复唐朝的疆域,已没有能力消灭业已存在的大理、沙州曹氏政权,中间又形成了西夏政权,完全是几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因此用中国的标准、客观的标准进行分析,北宋时期是以宋、辽对峙为主,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阶段,而不是一个统一时期,它与南北朝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朝代的起讫与统一的始终

  不能认为某一个皇帝登位建元,统一就已经实现,也不能将某一朝代的残余势力存在的时间当作统一的延续。

  例如:传统上将西汉的开始时间算在公元前206年的汉元年,实际上当时刘邦还承认名义上的君主楚怀王(义帝)和事实上的盟主项羽,他的基地只有今四川盆地和汉中盆地,不过是十九个诸侯中的一个,怎么能说统一从汉元年就开始了呢?

  即使在刘邦消灭了项羽以后,分裂也远未结束,在原来秦朝的版图之内就存在着不止一个政权,汉朝朝廷能控制的范围相当有限,又怎么谈得上统一呢?

  又如东汉,虽然刘秀在公元25年就称帝建元,但那时不过是几种割据势力中的一支,也不是最大的一支,实际控制区仅有太行山以东、黄河以北的一片,当然不能作为统一状态的开始。而到中平元年(184年)黄巾军起,割据分裂已成事实。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后,三国鼎立的形势已经形成。难道能因为汉献帝这个傀儡还存在到延康元年(220年)就认为东汉的统一也维持到了这一年吗?

  称臣纳贡与天下一统

  统一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应该是统一者和被统一者双方都接受的,包括被统一者被迫接受的;而不是一厢情愿的,或者是后人追认的。

  以前往往将向某一政权“称臣纳贡”作为接受统一或归属的标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此津津乐道,觉得非如此不足以说明边疆对中原的关系。其实,对“称臣纳贡”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而论。可以肯定,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不能算作统一的证据的。

  小国与大国 如朝鲜、越南在建立自己的独立政权后,除了少数年代外,始终是向中国称臣纳贡的,在形式上连新君即位都必须向中国报告以便得到认可。但实际上,朝鲜和越南都有自己完整的国家机构,它们的内政不受中国的干涉。它们对中国的称臣主要是出于对大国的敬畏和文化上的传统习惯,以便获得安全的保证和合法的延续性。在经济上,朝贡也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进贡与赏赐往往是后者价值高于前者,至少是等值的。

  又如日本早在东汉初就接受过“汉倭奴国王”的印,以后也不断渡海“朝贡”,但能说日本曾经被中国或哪个中原王朝统一过吗?

  的确也有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会完全服从朝廷的旨意,自愿居于从属地位。但它们一般都保留了内部的政权机构来处理自己的事务,中原王朝只把它们当作归附的外国,而不是自己政区的一部分。如西汉后期匈奴投降汉朝,单于亲自进长安朝见,接受汉朝官员的临护,但双方都遵守“长城之内天子有之,长城之外单于有之”的原则,一般都不进入对方的领土,也不作任何领土的调整。所以尽管有这样的臣服关系,也不能说明汉朝已统一了匈奴,或者认为汉朝的疆域应该包括匈奴在内。

  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 历史上有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的商人,为了获得必要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或者就是为了做生意牟利,往往会以进贡作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这是由于民间贸易常常被中原统治者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经济利益也得不到保证。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在经济上有厚利可图。

  另一方面,历来中原王朝的统治者都以世界为中心自居,认为本国是世上最富足的国家,无所不有,不必依靠外人,所以一贯不重视对外贸易和经济行动。而且中国统治者如果公开购买外来物品,既有损于自己至高无上的尊严,也将受到恪守儒家信念的臣子和读书人的批评和规劝。但对远道而来贡献的臣民,一则是为了嘉勉他们的“忠诚”,一则是为了显示天朝物力的富厚,是从来不计较经济利益的,无不给予加倍的赏赉和周到的款待。有时甚至“恣其所欲”,打开仓库,听凭挑选,爱什么就自己拿什么!打着“进贡”旗号的高人不仅可以享受“贡使”的待遇堂而皇之地进出,而且可以获得大大超过贡品的赏赐。统治者既满足了妄自尊大的虚荣心理,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享用各种“贡品”,自然很欢迎这种“进贡”。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完全没有对外贸易的记录,“贡使”却不绝于道的真实原因。

  倒是有时一些小国“进贡”的积极性实在太高,天朝再富也受不了,因此不得不规定若干年一次或一年若干次以及每次的人数、贡品的数量,否则不予接待。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接受这种“进贡”实在都是赔本的买卖。但无论次数、人数的多少,这与领土归属和政治统一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要说这些“进贡”都代表了进贡者所在的国家,并且这些国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属国,岂非天方夜谭?

  中国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而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这只能说明中原王朝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愚昧无知。

  中原王朝往往利用文字翻译,篡改对方公文的含义,维持天朝大国的神话。

  例如在乾隆年间,暹罗(泰国)使节带来的表文,根据泰国宫廷档案第十三号表文底稿是这样写的:“室利阿瑜陀耶大城国这胜利君主,依与北京朝廷之邦交,及敕正使...,敬具金叶表文及方物,...循旧例前来进贡于大清国皇帝陛下。

  ”表文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惯例,只有称“进贡”才能被清朝接受。

  不过从表文的内容我们也不难看出,暹罗只是“循旧例”保持着对清朝这个大国的尊重态度,它只承认自己小国的地位,却丝毫没有称臣或放弃独立地位的意思。但经过广州总督的翻译,表文成了:“暹罗国长臣郑昭,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奏请大清国大皇帝陛下”。根据这一译文,岂不是也可说暹罗国王自己承认是清朝的臣子,因此暹罗也是清朝的统治区了吗?

  在鸦片战争以前,几乎没有哪个国家的使者来到中原王朝而不被称为来朝贡的。

  如在《明史.外国传》中就充斥着这一类记载:榜葛剌(孟加拉),“永乐六年,其王霭牙思丁遣使来朝,贡方物,...七年,其使凡再至,携从者二百三十余人。

  ...自是比年入贡。十年,...使者告其王之丧,遣官往祭,封嗣子赛勿丁为王。”木骨都沙(今非洲索马里摩加迪沙一带),“永东十四年遣使与不剌哇、麻林诸国奉表朝贡。”拂林(意大利),洪武年间“复命使臣普剌等赍敕书、彩币招谕其国乃遣使入贡。”今天大概谁也不会相信,这些国家或地区都曾经是明朝的属国。

  在鸦片战争前不久修成的《大清一统志.外国》中仍然有这样的记载:俄罗斯,“康熙十五年,察汉汗又遣使进贡,表言俄罗斯僻处远方,不谙中华文义及奏疏礼仪,两次抒诚,致多缺失,今特敬谨奉贡,希祈矜宥。上准其纳贡。”(至嘉庆十八年)“其事天朝,极为恭顺焉。”英吉利,(嘉庆)“二十一年,英吉利国遣使入贡,赐国王白玉如意一柄,翡翠朝珠一盘,敕谕一道,以示怀柔。”谁都明白,18、19世纪的俄国和英国绝不是中国的统一范围,说俄国“极为恭顺”和英国“入贡”更是天大的笑话。由此来认识中国史书中的称臣纳贡,至少可以避免一些类似的误解。

  羁縻政权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要“羁”,用军事手段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用“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羁縻政区的起源是中原王朝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新征服区实行的特殊政策。在这些地区,虽然也和正式政区一样设置州县,但一般不征收赋税徭役,不派遣行政官员,而由当地部族的首领世袭,治理自己的内部事务。正因为实行特殊的政策,所以同样是羁縻政区,情况却有很大的差别。

  第一类是受中原王朝的管辖时间较长,政区范围明确而稳定,它们往往处于正式政区之间或附近,当地的首领完全听命于中央政权或地方官。这些政工除了不登记户籍、不直接征收赋税以及土官世袭外,与正式政区并无太大的区别。这类地区当然可以看作该王朝已经统一的一部分。

  第二类是对中原王朝时叛时服,或者同时接受不同政权的任命,或者在接受羁縻后辖境已有很大的变化。对这些地区不能一概看成与正式政区一样,而应该根据它们的具体时间、范围和政治态度来决定。

  第三类是处于正式政区的边缘,或者远离正式政区,或者接受羁縻区名义的对象是游牧或迁移民族。这类政区大多是名不符实的,有的就是对称臣纳贡对象的赏赐品。有时某一部族或某一派人到边境政府或中央政府进贡,朝廷或地方官就授予一个羁縻州或都督、刺史的名义。实际上,地方官或中央政府很可能连这个部族和这个政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更谈不上进行有效的统治了。还有的部族在甲地受了某州刺史的称号,以后却流动到乙地甚至丙地去了。如果因为该部族有某州刺史称号,就认为他们到过的地方都是王朝的疆域,那岂不成了笑话?有的羁縻政区甚至是语言差异和翻译错误的产物,有的非汉部族第一次来时被译成一个族名,被授予一个羁縻政区;下一次来时却被译成另一个族名,于是被当作一个新“归顺”的部族,再授予一个羁縻政区。

  由于羁縻政区不统计户口,不征发赋税徭役(有的只固定上交一定的土产或派出一定数额的劳役),所以也不排除其中有一些根本就是地方官杜撰或因循的可能。

  因为广置羁縻州县可以显示他们绥抚蛮夷的政绩,而不必像虚报户口那样要同时承担增加的赋税份额。还有的地方官只是照抄前朝档案中的羁縻单位,根本不问这些单位是否还存在。如果我们根据这些乌有子虚的政区来确定这个政权的统一范围,那就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会遇到无法克服的障碍--天知道那些政区在什么地方。

  唐宋时代普遍设置羁縻政区的区域大多是经济文化落后、地广人稀或山高林密的地方,可是如果我们把史书上所载的那些羁縻单位统计出来的话,往往会发现它们的数量和密度不仅大大超过了同时代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区,而且高于现在当地县级或乡镇级行政区。这种奇特的现象只能从它们设置的背景寻找答案。

  汉唐典章与统一

  统一的主要标准应该是政治上的服从和一致,而不能仅仅根据制度上的相似和文化上的类同。由于中原地区长期处于经济和文化上的领先地位,所以占有中原地区的政权一般都具有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比较先进的文明,对周边的政权和民族会有很大的吸引力。这些政权学习中原的文化、技艺,模仿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甚至完全接受汉族文化,也是毫不奇怪的。但如果因此就认为这些政权就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或者说这些国家就被中原王朝统一了,那就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日本、朝鲜、越南三国。

  隋唐时代日本学习中国制度、文化的热情空前高涨。在隋朝37年间,日本派来五次隋唐使。在唐朝的贞观四年至大和八年(630-834年)这二百零四年间,派来了18次遣唐使,其中十六次到达中国。人数由初期的每次250人增加到500人左右(包括水手)。当时,日本几乎是“全盘唐化”,从均田制、租庸调制、律令格式(包括内容与形式)等典章制度,到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无不向中国学习。奈良时代沿袭中国典章制度,实现了有名的大化革新。

  日本用来表达本国语言的两套字母(假名),是分别由汉字的楷体偏旁和草体全形构成的。镰仓时期(1192--1333年)开始出现所谓“和汉混淆文”,在日文中杂以大量汉文词汇,最后形成今天的日语。据统计,日本语汇中一半以上来源于汉语。

  朝鲜半岛上统一的新罗王朝(668-935年)和高丽王朝(918-1392年),其典章制度基本也是仿效中国的。高丽王朝前期沿用唐朝的法律,后期杂用元明律。李氏王朝(1392-1910年)则完全用明律。汉文长期作为正式文字使用,历代最重要的史书,如《三国史记》、《高丽史》、《李朝实录》,全部是用汉文写成的。最早表达朝鲜本国语言的“吏读”和创造于15世纪中叶、今天仍然使用的拼音文字“谚文”,也都是参考了中国文字声韵之学而制定的。至今朝鲜的一级政区称为“道”,就是沿用唐朝的政区名称。

  五代时越南独立以后,其典章制度也仿效中国。14至18世纪这五百年间沿用唐律、明律,19世纪以后又参用清律,并仿照清朝的政书《大清会典》而制定了《大南会典》。为了表达本国语言,越南在13、14世纪之交创造了“字喃”,仍沿用了汉文字的造字方式。在字喃出现后,越南的知识分子仍习惯用汉文写诗作文,主要史书如《大越史记全书》、《大南实录》等都是用汉文写成的。

  但是这一切并不能证明日本、5世纪后的朝鲜和10世纪后的越南就不是独立国家,而应该统一于中国了。

  有人甚至以出土文物为证,说明某地当时的归属。例如,在新疆出土的汉文文书、南方出土的中原器物,都曾经被作为这些地区已归入中原王朝版图的物证。其实,这些发现如果用于说明文化传播、经济往来、交通运输、民族关系等自然是极好的物证,但与国家的统一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又如有人提出早在多少年之前中国人就到了某地,这对于研究旅行史、抢险史、航海史、文化史或者气象史、地理学史等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人到了不等于占领,占领了土地也不等于就是这些母国的一部分。即使能够找到某国某地的人口主要来自古代中国,也不等于找到了统一或归属的证据。大家都知道,欧洲的不少君主曾经是同一个家族的成员,甚至是同胞兄弟,有些国家的人民基本是同一民族;但这些国家却从来没有被认为是统一的。

  而且以此类推会得出十分危险的结论:墨西哥可以被当作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因为那发现的中国瓷器数量甚多;而西安也有属于古代波斯的可能,因为那里出土了波斯银币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赫赫武功与统一

  统一也不是兵威所及或短期的军事占领。在历史上无数次战争中,一个政权的军队深入到对方领土是常有的事情,但只要没有实行有效的占领和统治,就不能认为这些地区已经纳入了征服者的领土。中原王朝对边区用兵或远征外国时会远远地越过自己的疆界,边疆政权特别是游牧民族也会深入中原王朝的内地,但仅有这些短暂的军事行动,还不足改变政治地图。

  西汉对匈奴的战争中,汉军曾挺进到漠北今“蒙古共和国”北部,匈奴的军队也一度深入到今陕西省的中部。唐朝的军队到过黄河源头,而吐蕃的军队还占领过唐朝的首都长安。但历史学家不会因此就认为西汉的疆域应该包括蒙古高原,匈奴的领土可以南至陕西中部。同样我们也不能认为唐朝已经统一了黄河源头地区,或长安应该入吐蕃的版图。

  以前曾经有人将孙权和隋朝派军队到台湾去作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证据,实际上是适得其反。因为在《三国志》的《吴主传》中讲得很明白,黄龙二年(230年),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颤州...(颤)洲所在极远痤不可至,但得夷州数千人还。”第二年,“卫温、诸葛直皆以违诏无功,下狱诛。”孙权的目的只是为了掳掠人口,以增加自己的兵力,结果是得不偿失,所以把带兵的将军也杀了。说卫温、诸葛直“无功”不假,要说他们“违诏”可真是冤枉也!但不如此又怎么挽回孙权的面子?《隋书.炀帝纪》记载了大业六年(610年)击流求(台湾)的具体成果是“献俘七千余口”;而同书的《东夷传》所说仅“掳其男子数千人”。这些史料只能证明当时的大陆政权还没有统治到台湾,而且对台湾的情况也了解甚少,所以才会贸然出兵,去干那种掳掠人口的蠢事。

  如果把上面这几种情况加以分析,确定它们的实质,那末传统说法中的统一就会失去很多水份,在时间和空间上就会缩小不少,也就比较符合历史事实了。这样,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就有了比较一致的标准。

  二何为分裂

  所谓“分裂”,也有加以区别的必要。

  分裂是对统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

  从前面的叙述中已经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的地域概念,还是中原王朝的疆域,总的趋势是逐渐扩大的,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就不是用统一和分裂这样简单而绝对的划分所能归纳的。

  合中之分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不存在一个基本统一的政权,也并不存在一个主要的、足以影响其他地区的政权。夏、商、周的统一无论从地域范围来说,还是从统一的程度来说都是很有限的,并不像儒家经典中所描述的那样完美。西周的分封就是这种实际上并不统一的局面的反映。因为在事实上,只有承认各诸侯国实际上的独立,才能维持周天子名义上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春秋战国诸侯的纷争,固然有周天子权力式微的因素,但主要却是这种实际上已经存在的独立性的表面化。

  下因为如此,春秋战国并不是一个分裂的过程,相反,是一个由高度分裂发展到高度统一的过程。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明:第一,数以千百计的诸侯国逐渐减少,最终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人们往往只承认秦灭六国是统一战争,却看不到春秋时消灭了那么多的国,战国消灭了那么多的国也是一个统一的过程。有时表面上看来是国家增多了,如一家分晋,一个晋国变成了韩、赵、魏三国。但三国的分裂只是晋国内部业已存在的分崩离析的表面化,而且三国发展的结果也大大超过了晋国原来的范围,对以后的统一同样起了扩大基础的作用。

  第二,统一从形式变成了实际。秦始皇的权力同那怕是最有权威的周天子相比都已不可同日而语,但这种变化不是突然发生的,春秋战国期间各诸侯国的发展是这一变化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秦朝作为一个统一国家所实行的基本制度,如赋税、户籍、郡县等等,在战国时已在不少国家形成并会诸实施,有的在春秋时已具雏形。

  第三,实际上的统一范围大大超过了以往名义上的统一范围。拿秦朝的疆域和西周的极盛疆域相比,可以发现很多地方即使在理论上也从未属于周朝的范围。其中一部分自然是秦始皇开疆拓土的赫赫武功所致,如岭南和西南地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战国甚或更早的春秋时各诸侯国不断经营的成果。如赵武灵王将疆土扩展到河套和阴山,燕国辟地至辽西、辽东和朝鲜半岛北部,都为秦朝的北界奠定了基础。楚国在南方的发展也为秦朝进军岭南准备了条件。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公元前3世纪晚期以前,就总体而言,中国的中原地区经历了个无数小国逐步合并,最终统一于一个国家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分裂的过程。

  分中之合

  每一个政权有它自身存在的条件,有自己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当它还没有可能与其他地区、其他政权结合或被消灭之前,它的存在和发展无疑是合理的。它本来就没有从属于某一政权,当然也就无分裂可言。

  秦朝的疆域约相当于今天中国面积的三分之一弱,在历史中国的范围内所占的比例更低,其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区或者属于其他政权,或者还是部落社会,或者还无人居住。直到清朝最终完成统一中国之前,有的地方存在于中原王朝之外,始终没有成为任何其他政权的辖境。这样的地区对它们自己而言是独立发展的过程,对中国而言是一种自治或分治。

  例如,青藏高原是吐蕃和他们的先民开发和发展起来的,曾经出现过不少政权,以后逐步统一为吐蕃国。到唐代,叶蕃和中原的交流和联系已经相当密切。但不管是和亲或是战争,吐蕃和唐朝的关系都是两个独立政权之间的关系。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它们都是中国内部的政权,地位是平等的。那种认为吐蕃与唐朝存在主从关系,或认为吐蕃是唐朝属国的看法,完全站不住脚。所以吐蕃与唐朝的友好是两个政权间的结盟,吐蕃与唐朝兵戎相见也是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无所谓统一或分裂。

  到了元朝,原吐蕃成了元帝国的一部分,从此它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这以后发生的吐蕃(西藏)任何企图脱离中央政权的行动当然就是分裂。但是不能因为吐蕃(西藏)地区最终成了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就否认它以前与中原王朝的对等关系,否定它长期存在的合理性,而应该承认这是中国内部的自治或分治。

  又如台湾,考古发现已经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与大陆之间就有了交往,所以与东南沿海地区的早期文化有不少相同的特征。三国时孙权派军队去台湾的事件,说明当时关于台湾的传闻,至少是那里的人口数量,已经引起了大陆统治者的注意。

  《隋书.东夷传》称之为“流求国”,是这样记载的: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数代也。...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兽。...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弄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

  这说明当时台湾的土著异议民族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有了初期的国家形式。

  只是由于以后的有关记载过于简略,当地民族又没有留下文字记录,我们对岛上地方政权的发展过程还无法了解。

  明朝时曾在福建同安县设立澎湖巡检司,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大陆政权管辖台湾的开始。但这显然是出于单纯的推理,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个机构的管辖范围是包括台湾岛在内的。明代后期的海盗颜思齐、郑芝龙(郑成功之父)曾经以台湾为活动的基地,建立过有政权性质的组织。尽管郑芝龙一度投降明朝,却没有把他在台湾北港基地交给明朝。在郑芝龙转移到大陆活动后,北港被荷兰人占据。1661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建立了地方政权,奉明朝永历年号。但那时大陆上已是清朝统治,南明永历政权已经灭亡了,所以郑氏实际上是一个独立政权,与大陆上也没有主从关系。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成功之孙郑克爽投降,台湾才成为清朝的一个府,从此与大陆政权确立了归属关系。毫无疑问,在1683年以前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它主要是由当地民族自治的,是作为中国内部的一个(有时可能有几个)自治或自立的政权而存在的。

  分中之分

  一个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它的统治,成为一独立政权;或者一个政权解体了,分成若干个互不统属的政权,不管它们的历史意义如何,也不管它们的最终结果如何,这就是分裂,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秦朝以后的改朝换代,往往伴随着若干年全面的或局部的分裂,如秦汉之际出现了大小十几个政权,两汉之际既有农民战争,也有地方势力的割据。隋唐之际、元明之际和明清之际都有类似情况。这种分裂有时发展为长期状态,东汉末的割据演化成三国鼎立;西晋末的混战发展为持续近300年的十六国和南北朝;唐中期的动乱继之以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辽宋的对峙代之以宋金并存,前后更有五百年之久。

  但即使在这些分裂时期,也并不是所有的地区和政权都是同一性质的,其中的一部分还是属于自治或分治的。例如秦汉之际,楚、汉是分裂,匈奴却是本来就存在的独立政权,是自治。唐后期的藩镇割据和随后的五代十国是分裂,吐蕃却是本来就存在的独立政权,尽管它内部也发生了分裂,但它对中原的各个政权而言就无所谓分裂了,也是自治。另一方面,有些政权开始时是以分裂形式出现的,但以后却发展成为一种分治,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诸位同意这样的分合标准,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这样的共识: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治状态,经过了一二千年的发展,到秦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华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政权。

  此后有九百多年的时间,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的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政权始终存在。

  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81年。

  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时间。但在元朝之前分裂时间多于统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5:55     标题: 第四章 天命与人事

引言:

从秦始竽开始使用的“传国玺”刻着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天命”究竟为何物?真正主宰着天下分合的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看看彩色的中国历史地图,在前面历朝历代的总图中所看到的都是不止一种颜色,要到清朝时,才能找到那一种颜色的秋海棠叶形状。千百年来,各王朝疆域时有变化,至此中国辽阔的疆域基本形成了。

  但如果我们联系历史事实来看这套地图的话,那就绝不会只看到简单的色块和杂乱无章的变化,而是兴旺与衰落的交替,建设与毁灭的变换,文明与野蛮的较量,梦想与现实的汇合;数千年的干戈与玉帛,数十对仇敌与兄弟,无数次失败与胜利;多少回扩张和收缩,多少次联合和决裂;终于铸成了这同一颜色的神圣图形。

  赞扬开疆拓土的圣君贤臣、良将勇士,斥责丧地辱国的昏君奸臣、懦夫佞人,讴歌统一,颂扬爱国,应该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学习中国历史的基本态度。但复杂的历史却不仅是好人与坏人、是与非的简单组合,也不仅仅是“虽然...但是...”的机械模式所能评价。

  人们往往喜欢对历史的进程回过头来作种种假设:要是唐朝的疆域保持到今天,要是明朝政府没有放弃越南,要是乾隆接受了中亚各国归入版图的要求,要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没有丧失那么多的领土,...但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其中不乏偶然的因素,但基本上还是客观条件的必然结果。

  第一节 受命于“天”

  今天的大型喷气式客机已经可以不着陆地飞至地球上任何地方,万吨巨轮也可以不靠岸地驶向地球上任何一个港口,所以浩瀚无垠的沙漠、高耸入云的山峰、波涛汹涌的河流、不见天日的丛林早已无法阻止人们的来往了。但是在以往,这些都是先民难以逾越的障碍。

  中国古代的君主都自称他们是“受命于天”,这当然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但要说早期人类发展的基础以至君王们建国安邦的条件得之于“天”--地理环境,却不无道理。

  探索中国统一和分裂的基础,尤其是在中国文明的初期,地理条件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得天独厚

  竺可桢等地理学家的研究成果证明,三四千年前中国的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

  秦汉时期的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一、二摄氏度,所以气候温和,降水充沛。而长江流域还过于湿热,雨水过多,加上地势低下,茂密的原始植被未曾清除,疾疫流行,所以在《史记.食货列传》中有“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说法,使中原人望而生畏。这里的“江南”虽然主要是指今江西、湖南和湖北的江南部分,但认为长江下游“卑下”、“下湿”的例子同样不少,情况大致相同。西汉初的贾谊被任命为长沙王太傅,要到长沙国都临汀(今湖南长沙)上任,他听说“长沙卑湿”,竟认为自己“寿不得长”了。还有的王侯宁可拿在今湖南南部的封邑换在河南南阳盆地较小的封邑,以便回到中原地区去。直到东汉时,分封在今皖南芜湖的侯国还要设法往北方换。

  黄河中下游是黄土高原冲积平原,结构疏松,在生产工具简单、铁器还未广泛运用的情况下,易于清除植被和开垦耕种。黄土冲积平原的肥力虽不如其他冲积平原,但在黄土高原的原始植被还保存较好的条件下,冲积土中的养分还是比较充分的。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地区虽然不像南方那样有整片的原始森林,但小片森林还不在少数,基本由稀树和草原覆盖,水土流失相对说来并不严重。黄河下游平原由于黄河及其他河流还没有人工堤防的约束,免不了要常常泛滥改道。当时海河水系还没有形成,华北平原北部的河流都是单独入海的,所以受到这种泛滥改道影响的地区颇广。近海地带由于水位较高、海水倒灌和宣泄不畅等原因,土地盐碱化程度比较严重。所以黄河中下游相交一带便成为先民生存和繁衍的最佳选择。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和文献记载,夏、商、周的中心地区是今天河南省的中部和北部、山西省的南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山东省的西部,正是当时自然环境中条件最优越的地区。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东北地区和其他地区的考古发掘的进展,人们对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摇篮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但从地理环境总体评价的角度,我们可以断言:尽管黄河流域不是中国唯一的文化摇篮,尽管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发达文明,但总的说来,黄河流域还是中国最古老、最集中、最发达的文化摇篮。统一从黄河流域开始并不是偶然的。

  人民之间的接触和了解,部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是统一的前提。因为只有交往和了解才会产生合并(无论是和平的还是暴力的)的愿望,才能判断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统一往往是在没有地理障碍,或者在各地理障碍比较容易克服的地理区域中首先实现的,例如同一块平原,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盆地,同一条河谷。随着生产水平的发展、交通工具的进步和人力资源的增加,地理障碍的影响逐渐减弱,人们翻越山岭、渡过江河、通过丛林、穿越沙漠的能力加强了,活动和了解的范围扩大了,随之而来的是扩张的愿望的增强,统一范围的扩大。

  到了战国时,人们的地理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对中国东部、中部的大多数地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一范围内人们的交往已相当频繁。这些知识和实际状况为政治家提供了统一的蓝图,《禹贡》中九州的设想就是其中之一。后人对《禹贡》九州的范围有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存在的类似设想也不止《禹贡》一种,但它们所包括的范围大致都是指阴山山脉以南和辽河中游西南,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以东的中国大陆。这一范围基本上就是秦朝和西汉前期的疆域。在这以后,尽管局部有所扩展,如汉武帝开拓了河西走廊,隋朝在新疆东部设置了郡县,但中原王朝的基本疆域,即设置郡县或府州县等正式行政区域进行直接统治的地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元朝曾改变过这种格局,但明朝又退回到原来的范围之内,直到清朝才最终突破这一界限。

  这并不是说,这一范围周围的地理障碍是不可逾越的。事实上,汉朝的军队曾多次北进至今阿尔泰山脉和杭爱山脉,唐朝的军队曾翻越葱岭,郑和的船队曾进入印度洋,但军事远征和抢险是一回事,建立政权实行稳定的统治又是一回事。前者可以不惜人力物力的代价做短期或一次性的拚搏,后者却必须有维持长期存在的军事实力和物质条件,还必须使中原统治者感到值得付出这样的代价;前者可以花较长的时间加以积累,后者则必须考虑有经常性的稳定来源。

  以农立国

  一定的生产方式需要一定的地理条件。农业在中国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原地区很早就成了几乎是唯一的、排他性的产业。春秋战国时黄河流域有不少残余的牧业民族或半农半牧的民族,但到秦汉以后,除了少数民族大规模内迁或战争动乱时期以外,牧业在中原王朝的经济中已经毫无地位。农业是中原王朝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农立国是王朝的基本国策,由此产生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手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的政策更使大多数人民成为土地的依赖者和农业的崇拜者。

  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强调自给自足,家庭、宗族、每个基本政区以至整个国家无不如此。因此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养活当地的居民为标准的。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理直气壮地占领,而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称之为夷狄蛮荒之地,非华夏声教所及,本不在九州范围之内。如果硬要去占领,必然会被正统的政治家和学者指斥为穷兵黩武。

  除去儒家理论的仁义和夷夏之辨的外衣,实质问题还是对农业的依赖。

  在以往的物质条件下,前面曾经提及的那个范围无疑是适宜的基本地区,在此范围之外虽然并非都是不毛之地,但或者面积太小,不能养活大量人口,或者条件太差,生产的成本太高,或者在当时条件下还没有开垦的能力。例如在西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地理障碍,但寒冷和干旱的气候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即使在北方游牧民族退却的时候,中原王朝的正式政区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一界限。又如在西南地区,早在秦朝就已经设置了郡县,但当地的训族政权与王朝的政区长期并存,土司州县一直维持到清朝,除了民族因素之外,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是统治者不急于将这些地区归入正式版图的重要原因。

  正因如此,中原王朝在此范围以外的开拓往往是军事性质的,是在对游牧民族反击胜利后的延续行动,是一种以攻为守的策略。如汉武帝击败匈奴后汉朝的西域的经营,唐朝打退突厥的进犯后设置的几个都护府,都是这一类型。在这些地区,中原王朝一般不设置正式政区,而是建立军政合一的监护性质的机构,其主要使命是保证当地原有的部族或政权对中央王朝的忠诚,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这并非出于中央统治者的仁慈和明智,而是别无选择。因为当地缺乏在规模开垦的基本条件,不可能就地解决粮食供应,而如果取之于内地,如此漫长的补给线决不可能长期维持,所以只能派驻少量的军队,集中在有限的据点中。

  运粮之难

  生活在现代交通运输条件下的人们也许无法理解远距离粮食运输的困难,北宋科学家沈括的计算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在《梦溪笔谈》卷十一中有如下的设计(今译):每个民夫可以背六斗米,士兵自己可以带五天的干粮,一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十八天。(六斗米,每人每天吃二升,二人吃十八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九天的路程。两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的话,一次可以维持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个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后,其中一个民夫背的米已经吃光,给他六天的口粮让他先返回。以后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后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个人,每天吃八升米。减去一个民夫,给他四天口粮。以后的十七天三个人,每天吃六升。再减去一个民夫,给他九天口粮。最后的十八天两个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可以前进十六天的路程。(开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已经到了极限了。如果要出动十万军队,辎重占去三分之一,能够上阵打仗的士兵只有七万人,就要用三十万民夫运粮。再要扩大规模就很困难了。(遣送运粮民夫返回要派士兵护送,因为运输途中还会有死亡及患病的,而且要利用这些减员的粮食供应护送士兵。)每人背六斗米的数量也是根据民夫的总数推算出来的,因为其中的队长自己不能背,负责打水、砍柴的人只能背一半,他们所减少的要摊在众人头上。另外还会有死亡和患病的人,他们所背的也要由众人分担,实际上每人背的还不止六斗。

  所以军队不容许有吃闲饭的,一个吃闲饭的人二三个人供应他还不够。

  如果用牲畜运,骆驼可以三石,马或骡可以驮一石五斗,驴子可以驮一石。与人工相比,虽然能驮得多,花费也少,但如果不能及时放牧或喂食,牲口就会瘦弱而死。一头牲口死了,只能连它驮的粮食也一同抛弃。所以与人工相比,各有得失。

  应该承认,沈括的设计是以周密的安排、合理的调度而且不发生意外为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达到这样高的水平。假定一支军队能以平均每天40公里的速度进退,在30万民夫的供应下,7万作战士兵(另三万负责辎重)的活动半径只有640公里。汉、唐的军队以长安为起点,还到不了今天的兰州(公路距西安712公里);如果要到达今乌鲁木齐,至少要67天半的时间(2699公里)。

  即使不考虑粮食的产地,而以汉唐的玉门关或阳关(今甘肃敦煌市西)为起点的话,往返于今新疆西部或北部的行程也不止16天;要翻越葱岭(今帕米尔高原)的行程就更难想像了。

  盐铁会议上的难题

  汉唐极盛时的势力都远达中亚,但持续的时间都不长,有时只短短的几年,粮食供应的困难限制了派遣军队的数量和次数是一项重要原因。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被后人大加赞扬的开疆拓土的壮举,在当时却往往遭到激烈的反对。

  翻开一本《盐铁论》,当时的“文学”、“贤良”(各地推荐到朝廷的有学问、品行高尚的人)对汉武帝用兵匈奴和西域、在边疆设置新的郡县等政策的猛烈攻击比比皆是(今译):边疆的郡不是设在山上,就是处于谷中,气候不正常,天冷行土地都会冻裂,大风吹得飞沙走石,这样的地势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现在离开中原去开拓边疆,扩大的都是寒冷的不毛之地,这等于是放着江河边上的好田不耕,却跑到山上或沼泽地去开垦。用粮仓中的储备和国库中的钱财供应边民,中原人加重了劳役。边了苦于守卫。辛勤耕种却收不到什么粮食,又不能种桑麻,连穿衣都得靠内地的丝和絮棉。

  秦朝用兵够多了,蒙恬扩大领土够远了,而现在已经超过了蒙恬的边塞,把郡县建到了异族那时去了。路途越来越远,百姓越来越辛苦。在朔方以西、长安以北设置新郡和修筑长城的耗费已经不计其数;但不远远不止这些:司马相如和唐蒙开通向西南的道路,巴、蜀的百姓不胜重负。横海将军征伐南越,楼船将军出兵东越,荆楚一带为征服瓯、骆而被于奔命。左将进攻朝鲜、设临屯郡,燕、齐带都要承担对秽、貉战争的沉重负担。张骞开通了遥远的地方,带回来的都是没有什么用的东西,倒把国库里的钱都流到外国去了。

  现在关东服役的士兵要驻守在遥远的边郡,人在匈奴、越人的地方,心里想着家乡的老母。老母和妻子也在家乡想念他们,想到他们挨饿受冻。

  张骞说大宛有汗血天马,安息有真玉的大鸟,皇帝听了他的话就出动大军攻伐大宛,经过很多年才打下来。行程万里去攻人家的国家,还没有打仗人就死了一半,虽然征服大宛得到了宝马,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些言论自然也不无夸大,但基本还是事实。矛盾最尖锐地集中在这些军事行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结果新增加的领土根本不能进行农业生产,是朝廷和内地百姓的沉重负担。所以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花费很大代价才获得的疆土,统治者有时不得不主动撤退;为什么直到19世纪后期左宗棠出兵收复新疆后,还会有人反对建省而主张放弃。

  胡骑南下

  中国历史上农业民族的政权,其稳定的疆域一般不超过当时的农牧业分界线。

  它们占领过牧业区,但大多不能巩固;它们也接纳过游牧民族,但最后将它们改造成了农业民族。从这点上说,农业民族不具有统一中国的条件;相反,牧业民族却能做到这一点。

  牧业民族的生存条件比农业民族低,因而农业民族无法适应牧区的生活,牧业民族却完全可以生活在农区,尤其是黄河流域的农区。牧区大多无法辟为农区,而农区却一般都能变为牧区。所以农牧界线往往随着游牧民族的南迁而南移,却不能随着农业民族的北上而向北推进。从东汉后期直到唐朝初年,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不少地区都由内迁的游牧民族居住着,这些地区大多变为牧地或半农半牧区,而除了辽、金等北方政权时期外,农业区的北界一般都没有越过阴山。

  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有一定的依赖性,而农业民族对牧业民族却很少或没有依赖性,所以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大多采取攻势,而农业民族一般采取筑长城、闭关、断互市 、禁出入这样的守势。随着生产的民展和物质生活水准的提高,绝对的牧业民族几乎已不再存在了。如西汉时的匈奴已有了一定规模的农业,对农产品、纺织品和手工业品也有了一定的需求。唐以后的牧业民族对茶叶、纺织品、铁器的需要量很大。中原王朝往往以禁止这些物品的输出作为向牧业民族施加压力的手段,却不考虑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获得这些必需品又成为牧业民族武力掠夺或入侵的出发点。

  农业民族的文化程度一般比牧业民族高,农业区的生活水平一般比牧业区高。

  牧业民族在占据农业区后,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农业民族的文化,逐渐改变它们的生活习惯和政治制度。如拓跋鲜卑在建立北魏政权并进入黄河流域以后,已经在多方面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到孝文帝在位期间(471-499年)更采取了一系列非常彻底的“汉化”措施,他不顾群臣的反对由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都洛阳,规定南迁的鲜卑人不许返回平城,一律在洛阳入籍,死了也必须葬在洛阳,甚至将皇族的姓拓跋也改为元。除非受到致命的打击或强大的军事压力,这些政权的统治中心总是要逐渐南移,越来越深入农业区,而不会留在牧区,更不会向北迁移。如拓跋鲜卑开始建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以后迁至平城,最后迁到洛阳。又如辽朝(契丹)起初建都于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后期迁至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金朝开始的都城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以后迁都燕洋(今北京市)。蒙古在窝阔台汗时建都和林(喀拉和林,今蒙古哈尔和林);忽必烈时建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以后建都大都,在今北京市。

  中国农业区的统一是由汉族完成的,但中国历史上农业区和牧业区的统一都是由牧业民族完成的,牧业民族的三次南下为中国的统一作出了更大的贡献。第一次南下可以追溯到东汉后期,魏、晋时都未停止,以拓跋鲜卑的南下建立北魏为高潮,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上隋朝完成了消灭南朝的使命。唐的统一实际上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第二次南下从唐朝中后期开始,唐朝后期的一些藩镇就是南下的少数民族的首领,五代中的三代都是由沙陀人建立的,以后从契丹(辽)、女真(金)一直到蒙古(元)灭南宋,建立元帝国。第三次则是满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

  农区的盈缩

  当然,适宜农业的区域和农牧业界线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变化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地理环境的变化,如气候,水文、地貌等条件以及水土流失、河流改道等变化。这些变化总的说来是缓慢的,变动的幅度也不大。但在某些具体时期或局部地区,变化的幅度较大,甚至相当剧烈,这就给农业区的布局带来很大影响。第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例如改革农作制度,改良家具,兴修水利,引进新品种,采用良种等。其中引进新的作物品种对扩大农业萄的作用尤其明显,如明清时引进了甘薯、玉米、花生、马铃薯等美洲粮食作物,使原来不能种植稻麦的干旱地、坡地、山地都能得到利用,引起汉族农民大批涌向长江中游和南方的山区。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缩小、改土归流的实行和王朝正式政区的扩大显然也是有这方面原因的。第三,人口增长的需要。人类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是要选择最理想的生活和生产环境的,所以优先得到开发和利用的总是条件最理想的土地。而当这些土地已经不足以养活现有人口时,只能相应降低条件,以便开垦更多的土地。反之,在人过少的情况下,即使其他条件都已具备,农业区也不可能扩大。至于人口与统一的直接关系,这将在以后专门讨论。

  还必须指出,在中国这片基本农业区内也存在着一些相当大的地理障碍,将全区分割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区域,如秦岭、南岭、太行山、黄河、长江、淮河等,这些也为农业区内的分裂和分治提供了地理方面的条件。

  周边与中原

  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分析,除了以中国东部大陆为主的主要农业区以外,还存在着其他几个地区,它们与农业区的关系因生产条件的不同而变化。

  青藏高原这一世界屋脊雄踞在中国的西部,不仅海拔高、地形复杂,气候恶劣,而且与其他地区的交流非常困难,很容易造成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尽管环境如此艰险,吐蕃及其先民还是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史籍记载和至今还存在的大量遗物和实物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在阿里地区的考古,发现了强大的古格五国的遗迹。当然,在与外界的交往和对外扩张方面,吐蕃的选择余地就比较小了。

  青藏高原与外界最短的交通线无疑是在南方,只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口,很快就可以到达平原地区,进入恒河流域。但这些山口一般都在六千米上下,喜马拉雅山的南坡远比北坡高峻,高差很大,从高寒的高原至湿热的河谷和平原地带缺少过渡地区。这样急剧的变化,多数人在生理上不易适应,生产方式更难作如此重大的调整。另外,在南方的印度半岛上,一直没有出现强大的统一国家,缺乏政治吸引力。因此,虽然向南的交通线提供了文化、经济交流的捷径,南方却不是吐蕃的发展方向。事实上,吐蕃的极盛时期的疆域也只是今尼泊尔和不丹的喜马拉雅山区为止。

  吐蕃向东进入四川盆地的道路也非常艰巨,但是从高原至平原的过渡地带相当广阔,中间还有很多地理条件相似的地区,而且总的说来地势有利于吐蕃的东下,而不利于中原的西上。所以吐蕃极盛时的疆域可能达到四川盆地的西缘,而对成都平原的入侵仅限于短暂的掳掠。反之,中原政权即使在全盛时期,其正式行政区也只能到达川西高原的东部,直到清朝才有所改变。在四川盆地人口压力增大或发生动乱时,移民也没有西迁的迹象。这与其说是吐蕃或藏族的强大,还不如说是地理条件的限制。

  对比之下,向北、向西是吐蕃最合理的扩张方向。青藏高原的北部比较平缓,高度、坡度的变化不大,存在着一个广阔的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差异不大。在吐蕃与唐朝的较量中,吐蕃凭借着有利的地形地势条件,很容易占据河西走廊,切断中原与西域的联系;占领陇东高原后就可以直接威胁唐朝的政治中心。这些条件,再加上中原王朝的经济、文化对它的吸引力,吐蕃以北方为主要目标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这一扩张还是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尽管吐蕃占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很容易进入关中平原,但基本是以陇山为界的,并没有在平原久呆。除了军事、政治方面的原因外,吐蕃人不习惯于低海拔地区生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从阿里高原循印度河谷进入喀会米尔以及穿越昆仑山口进入今天的新疆西部,也没有什么大的障碍,只要不遇到敌对势力。吐蕃很容易扩展到天山南北。

  作为一个高原民族,吐蕃是以青藏高原及其周围的过渡韧带为活动范围的。8世纪后期至9世纪初,由于唐朝的衰落,哇蕃取得了它的最大疆域,即南至喜马拉雅山南麓,北至天山山脉,西至帕米尔高原,东至陇山和四川盆地的西缘。但这也是吐蕃势力的极限了。在当时条件下,要维持从逻些城(今拉萨市)到各地的交通并非易事,部队的调动更加困难。吐蕃的资源有限,在边缘地区如今新疆、河西走廊、陇东、川西、主要靠当地被统治的人民的供养,一旦受到当地人民的反抗就难于维持。当唐朝联合回鹘、南诏打击吐蕃时,吐蕃就疲于奔命,穷于应付,鞭长莫及的弱点暴露无遗。随着吐蕃的衰落和内部的分裂,它失去了这些过渡地带,但青藏高原特殊的封闭性地形,使它保持着这一基础。

  由于北方和中原对青藏高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所以到13世纪时终于成了元朝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的辖境。当然宗教因素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交通的困难一直是中央政府对西藏施行主权的严重障碍,也大大影响了内地与西藏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河西走廊这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走廊,在联系新疆和内地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如果不经过河西走廊,新疆和内地的联系就只能穿越青藏高原、戈壁沙漠或高原,不仅路程增加,而且条件艰难,危险很大。河西走廊祁连山冰雪的补充,有一定的水量可供生活和生产之用,既能发展农业,又可经营牧业,因而既能成为农业区的延伸,又可作为游牧民族挺进的前沿。但河西走廊东西长达一千公里,实际上又可分为若干不相连属的绿洲,所以极易被拦腰切断。尤其是在受到来自北方沙漠的军事威胁,中原王朝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就很难维持走廊的畅通。

  西汉以前,月氏(支)、乌孙、匈奴曾先后是河西走廊的主人。汉武帝击败匈奴以后,夺取了河西走廊,设置了四个郡,其居民几乎全部是中原移民,使这一带成为粮食自给的农业区,为汉朝抗击匈奴和开拓西域提供了一条真正的走廊。以后随着四面几个政权势力的消长,河西走廊或属于中原王朝,或属于地方割据政权,或属于吐蕃、西夏。明朝由于国力有限,中期后仅占有大半条走廊,以嘉峪关(今甘肃嘉峪关市)为终点,凭借长城,屯兵据守。至清朝统一漠北,平定了天山南北路,走廊最终成为一条国内的交通要道。

  归属的多次变化,正显示了河西走廊作为过渡地带的特点。但由于该地区具有发展农业的基本条件,又以关东移民为基本居民,因此尽管多次为游牧民族所有,但还保持了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在黄河方兴未艾及关中平原遭受战乱时,河西走廊成为流民的避难所,往往建成游离于对抗双方之外的独立政权,如东汉初窦融据有河西,西晋末张轨以地方官建前凉政权,十六国中的后凉、南凉、西凉也都是如此。一旦对抗结束,大多重新归入中原政权。走廊的主要依托还是在东方。

  西域读过《汉书.西域传》的人对2000年前的西域(《西域传》所指的范围约相当于今我国新疆以及巴尔喀湖、帕米尔高原以东地。广义的西域范围更大)的国家之多,无不有深刻的印象。西域号称36国,实际超过50。除了西部的乌孙、大宛等国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以外,其余各国大多只有数千人或几百人。

  如果你有机会在新疆旅行,或许就能找到答案。当飞机飞越新疆上空时,俯视大地,就像是一只硕大无朋的沙盘,在一道道赭红色的山岭之间是土黄色的荒漠,中间地规则地镶嵌着一块块大小不等的绿色。当汽车在近乎直线的公路上驰骋时,一望无际的戈壁可以持续几个小时,蓦然,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绿色,于是迎来了清泉、树木、田园和村庄;离开了最后一排树木,就又是黄色的戈壁,连一点过渡的中间色彩也没有。这片片绿色就是绿洲--当年西域大多数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

  主宰这些国家的与其说是它们的国王,不如说是自然界的另一位国王--水。

  水流到什么地方,能够养活多少人,这个国家就能有多大疆土,有多少臣民。各国的范围一般不大,界线又很明确,便于筑起土在加以防卫,这就形成了一个个城郭国家。一座城就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也只有一座城。另一些国家缺乏稳定的水源,就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只能随水源的变化作季节性的或不规则的迁移,成为所谓的“行国”(没有固定领土的国家)。一条河流的改道,一处泉源的枯竭,完全可能使一个繁华的王国顿时毁灭。同样,一个新水源的发现也会给濒于绝境的人们带来勃勃生机,国家会因之而复兴。

  在只有人力、畜力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对这些国家来说,除非受到外敌入侵要寻求保护以外,结合成更大的政治实体或统一地某一国家都缺乏实际意义,基本是有害无利的。因为要实施有效的统治就得派遣人员,传递消息,征收赋税,交流物资,而这些都是难以办到的,或者耗费巨大。相互隔绝的环境使小国无法寻求大国的庇护,同时也限制了外部势力的入侵。

  正因为如此,中原王朝对这一地区的管辖一般都是采取以军事控制加以监护的形式。这些机构,如汉朝的西域都护府、魏晋的西域长史府、唐朝的安西都护府等,基本上都是军事性质的。中原王朝的军队和屯垦人员一般都集中在若干据点,以便将有限的兵力集中起来使用。它们对所辖的各国、各部族或各都督府的基本要求,只是对中央政府的忠诚,保持交通线的畅通和军事上服从征调,而它们的内部事务一般不会受到干预。前面已经提到过中原王朝在维持漫长的交通线方面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加上西域地区特殊地理条件的限制,这种统治方法是唯一切实可行的。

  所以直到清朝末年在新疆建省之前,仅隋、唐在今新疆东部设置过正式行政区域,十六国中的几个割据政权设置过若干郡县。

  从更大的范围来看,西域(新疆)也是一个过渡地带,既是中国通向西方的必经之路,也是西方进入中国的起点。这里成为东亚、西亚、南亚以及欧洲多种文化的交汇点,也是民族迁移的中间站。今天的维吾尔人就是公元9世纪由蒙古高原西迁的回鹘人留居后产生的。该地区的文化是多元的,至今还可以找到各种未经斧凿的原始印记,只强调某一种文化的影响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语言文字是多样的,仅已经发现或出土的,就有汉文、回鹘文、和阗文、吐蕃(藏)文、粟特文、吐货罗文、波斯文、阿拉伯文等等。民族万分同样复杂,古西域人、匈奴、月氏(支),乌孙、大夏、波斯、汉、大食、吐蕃、契丹、蒙古、回鹘、粟特、突厥、维吾尔、回、女真、党项、满、哈萨克、锡伯、塔吉克、吉尔吉斯、俄罗斯等各民族都曾在这里定居或居留过。

  中原同新疆地区的联系在西汉正式经营西域之前已经开始了。西汉以后,通过军事征服、军队的屯居、内地移民的定居、商品的输入、打进等技术的传播、手工业匠人和艺人的交往,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已经大大加强,东部地区互相融合的程度更高。但是新疆与中原的交通线毕竟太长,河西走廊易被切断,当中原政权势力衰退或陷于内乱时就无暇旁顾。相反,从青藏高原或中亚进入新疆,路程短,险阻少,比起中原来要容易得多。但由于西方、南方还不存在十分强大的政权,西方军事征伐一般没有越过葱岭,所以除了一度成为吐蕃的属地之外,大多数时间还是由当地或外来民族建立独立政权,存在于东西政权之间。总的来说,新疆地区尽管较多也较易受到中西亚和南亚的文化影响,但自西汉以后,政治上主要是归属于中原政权或保持独立的,因而在18世纪最终成为清朝的一部分。

  海岛中国古代有比较发达的航海技术,春秋时已有了近海船队的记载,早就具备了航行于大陆与近海岛屿间的能力。但历代中原王朝致力于以农立国,对海上贸易始终缺乏热情。即使是在唐这样中国外贸史上的黄金时代,统治者也只是将外贸作为一项税源和获得奢侈品的来源。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天然良港,完全可以满足当时的需要。明朝以前,中国极少受到来自海上的军事威胁,不必考虑海上战,也不存在人口压力;所以历来的统治者都不重视沿海岛屿的开发和利用,更不重视海岛上政区的设置。相反,为防止人民利用海岛进行反抗、罪犯利用海岛隐藏作案,统治者常常采取封锁海路的办法。

  根据距离大陆的远近和航海条件的难易,海岛大致可以分国三类:第一类是距离大陆较近,不存在技术障碍的,如海南岛、舟山群岛等。这类岛屿是否设置政区、或何时设置政区,主要取决于经济、政治因素。如海南岛,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已经是南越政权的属地,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朝正式在岛上设置了珠崖、儋耳二郡和至少十几个县。但西汉的统治仅仅维持了六十四年,就因岛上土著民族的激烈反抗而被迫放弃。以后大陆和海南岛的联系虽然没有间断,但直到599年隋朝灭陈以后,才重新在岛上设置珠崖、临振和儋耳三郡。又如舟山群岛,在唐朝开元年间(713-741年)就置了翁山县,至大历年间(766-778年)被海寇占据而废。宋初辟为盐场,熙宁中(1068-1077年)置昌国县。但明初为了防止被倭寇利用,又废县,居民全部迁回大陆,到嘉靖(1522-1566年)后才重新有百姓上岛居住。清初再次徙民大陆,直到康熙(1662-1721年)中期开放海禁后才重新置定海县。

  第二类是距离较远,航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的,如台湾岛。在早期的航海条件下,穿越台湾海峡风险很大。据西方国家的记录,到16、17世纪时,西方航海家还视穿越台湾海峡为畏途,船舶失事的比例很高。孙权与隋炀帝两次不成功的征伐,以及此后的长期隔绝,同航海的困难不无关系。当然,到元明以后,其他因素对大陆与台湾的隔绝起了更大的作用。

  第三类是距离过远,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设置常设机构或行政区,如南海诸岛、钓鱼岛为例,明代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上明确记载着:“十日,...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说明当时的官方使者已经非常清楚,钓鱼屿(岛)是属于明朝的,到古米山后才属于琉球。但在明朝的条件下,显然是不可能去经营这些远离大陆的荒岛。

  在结束对地理环境的讨论之前,重申以下两点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制约作用因生产力而异,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同样如此。早期的统一往往是从一个个很小的基本地理单位开始的,随着人们生产能力的提高,克服地理障碍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对地理环境的认识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因而有可能扩大到更大的范围。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地区,地理环境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第二,影响统一和分治、分裂的因素很多,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尽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可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历史上有些疆域的分合就无法用地理条件来加以解释。例如朝鲜半岛北部与中国东北地区,并没有明显的地理差异,鸭绿江早已不足以阻止两岸来往的障碍,而且山东半岛到朝鲜半岛的航行在秦汉时就已非常普遍。从汉武帝设置郡县到西晋末年这四百多年间,朝鲜半岛北部始终有大部分或一部分是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但在高句丽兴起后就不再存在了。以后唐朝虽然曾短期征服过高丽,但对朝鲜半岛的统治只维持了几年时间。应该承认,在这段时间里朝鲜半岛及其周围的地理条件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但前期能成为中国正式的郡县,后期却连都护府都设不了几年,这显然是无法用地理因素来解释的。同样,越南北方在作为中国的正式政区一千一百年以后成为独立国家,也只能在地理因素之外寻找原因。

  第二节 有民斯有土

  引言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103个郡、国(郡级政区)的登记人口是59594978人。这是史学家一致认为可以接受的比较准确的数据,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个中原王朝全国性人口统计数。在这以前,虽然没有留下确切的人口数据,但据估计,在战国中叶已有二三千万人口。

  从史料中大量大规模战的记录来看,这一估计大概不会离事实太远。到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前夕,清朝的登记人口已达到四亿三千万。

  当然,人口数量与一个国家的疆域大小并不存在直接的比例关系,人口的多少同一个政权的扩张愿望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统一和分治、分裂的过程中,人口并不是一个无关的因素,却是毫无疑问的。

  亿兆斯民

  秦朝以前各国的疆域扩张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以武力夺取别国的领土,一是开发无人区。从西周时数以千百计的诸侯合并为战国七雄就是这样进行的,而其中战争是主要手段。

  人力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战争的胜利又会带来俘虏、土地、人民,直接增加人口,或者为增加人口准备了条件。即使是付出极大人力牺牲的战争,只要获胜,对方的人口必定会减少更多,相对的人力优势还是存在的。当时尽管已经出现了数以十万计的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但总的说来还是地广人稀。所以,不仅中原周边的诸侯国有很大的扩张余地,就是在黄河中下游这样的中心地区,国与国之间也还有不少无人居住的空地,有时一支数万人的大军行程千里却会无人知晓。各国周围未加开垦的“草莱”就更多了。以开垦方式扩展国土同样需要人力,因而各国的君主,如孟子所见的梁惠王,无不关心“寡人之民”与“邻国之民”的消长。应运而生的上计制度就是要求县一级的地方官每年向国君汇报全心全意辖地内人口的增减,到战国时期各国已普遍实行这项制度。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就采取了招徕邻国人民及增殖人口这两方面的措施。招徕人口只是引诱邻国人民逃亡或强制迁移被占领地区的人口,对总人口的增加并无影响。增殖人口的措施却产生了颇大的作用,并且对汉代人口的增加也有积极意义。

  具体的办法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即用加倍征收赋税的办法迫使已有成年儿子的家庭分居,以便让青年及早负起家庭的担子,及时组织新的家庭,生儿育女。因家庭贫穷,无力让儿子分家结婚的,就只能让儿子给人家当赘婿。

  这一政策的核心是用强制的和习惯的压力使男女青年早婚早育,从西汉沿用这一传统来看,它对人口增殖显然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秦朝以后,人口数量对中原王朝的疆域扩张也具有重大作用。因为除了少数军事据点可以不考虑人口条件外(但长期的军事据点也必须考虑粮食和物资的补给),其他作为版图之内的地区都必须有人居住,才有实际意义,否则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设立政区。而新开拓的地区的人口来源无非是两个方面:本地尚在的原有人口和外来移民。

  中原王朝的人口的绝对数字,在当时都是世界冠军,公元初的西汉末有六千万,2世纪中叶的东汉不少于此数,8世纪中期的盛唐估计有八千万以上,12世纪初的北宋已经超过一亿,17世纪初的明朝接近二亿,19世纪50年代的清朝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绝对数量都非常大。但由于幅员辽阔,人口密度还不大,所以在明末以前,除个别地区外还没有形成相对饱和,一般不会产生寻求疆域扩张的人口压力。

  移民实边

  从秦朝开始,在其疆域内已经有了一部分非华夏(汉)族的聚居区,如今浙江南部和福建是东越、章法虎人的聚居区,岭南今广东、广西是南越人的集中地,今四川西部和南部、贵州、云南是“西南夷”的基地,其他民族聚居地区还不少。这些非汉族聚区虽然已经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但与汉族聚居区有很大的区别。有的还是以渔猎为主,有的虽从事农业,但耕种相当原始落后。这些地区大多未充分开发,地形崎岖,环境闭塞,交通困难,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或部落残余依然存在,人口密度很低。

  对这些地区,统治者一般采取两种治理方法:一是基本维持原状,委任原来的部族首领为地方长官,或者完全承认原来部族首领的权力,只派遣监护或督察的官员而不派遣行政官员,不征收赋税或仅征收象征性的贡品。一是设置郡县,划为正式行政区域,与其他行政区实行基本相同的政策。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容易为当地民族的接受,一般只须派遣少数军队或人员,甚至不必保留常驻人员。但王朝的统治只是象征性的,经济上无利可图,反而会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只是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采取后一种方法容易招致当地民族的反抗,但对王朝的经济有实际作用,所以只要有可能就会乐意采用。这就需要派驻一定数量的军队,更重要必须有足够的移民。因为军队不可能久驻、多驻,否则会增加供应的困难。

  武力也不宜滥用,如果将当地人斩尽杀绝,或者全部赶走,得到的只是一块空地。

  除非在人口压力很大时才会有这种需要。移民则既可以进行开垦,就地繁殖,增加中原王朝的统治基础,确保粮食供应,也可以同化当地民族,达到“变夷为夏”的目的。

  但是组织移民并不容易,一般地区的人口并未相对饱和,不存在剩余人口。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造成了人们对土地的依赖,加上宗族观念、乡土观念的影响,安土重迁早已成为传统。所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即使在天灾人祸严重时被迫流亡,大多数人还是要千方百计返回故乡。人们对中原以外的地区往往存在恐惧感和鄙视感,所以对新开辟的异族地区几乎不会有自发自愿的移民,而只能用强制手段迁入罪犯或身分低下的民众,或者利用天灾的机会遣送流民。

  “迁虏”与“谪戌”

  从秦始皇开始,统治者就不断采取这一政策。秦时曾经将大批“山东迁虏”即六国的俘虏迁往蜀地,从云构出土的秦简看,蜀地的边县还是遣送安置罪犯的地方。这些来自中原的人口,对于同化土著居民自起了很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长期迁移,使蜀地的汉人以及受汉人同化的人口占了压倒的优势,成为西汉时对“西南夷”地区(今四川西南、云南、贵州)开拓的基础。秦始皇又曾将有罪吏民迁至今浙江绍兴一带原来由越人聚居的地区,而对五岭以南新占领的越人地区,也迁入了数十万曾经逃亡过的贫民、罪犯、赘婿和商人。

  这类迁移是强制进行的,但由于迁入地区一般都适宜农耕,地广人稀,开发程度较低,移民容易获得土地,维持生计。有的地方还有其他有利条件,如四川有铁矿,移民因此而得以致富。这些地区移民的定居比例很高,回流较少。加上移民中来自中原发达地区,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文化水平一般高于当地人民,集中迁移又使他们能够形成数量上的优势,很自然地成为当地的主要居民集团。原来的居民在这一数量、质量上都占优势的外来的面前,反而降到次要地位。有时移民数量虽不如土著,但由于他们集中在当地政治、经济中心如郡治、县治、关津,地位举足轻重,而土著则散布四周,相当分散,显得微不足道。

  自发移民与战乱移民

  强制性的迁移以外,还存在着不断的自发性迁移。这类迁移往往不见于史书记载,找不到直接的文献依据。这是因为官方对这类迁移大多是禁止的,有时无法控制也只是默许而已。只有在少数特殊情况下,如天灾严重无力赈济时,才会给予鼓励资助。

  迁移的对象基本都是无地贫民、抵刑期或逃亡的罪犯、逃荒的灾民,全心全意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和其他要求,所以尽管绝对数量并不少,却相当分散,对迁入地的影响不大,留下的记载相当少,从而给后人造成不存在这些迁移的错觉。这类迁移一般都是由人口稠密区流向稀疏区,由经济发达区流向落后区,由中原流向周边地区,由汉族区流向非汉族区。移民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持生计,只要有地可种就会留下定居。新开发区或边远地区地方官的治理,一般不如中心区严格,也乐于招徕民户增加垦地以显示自己的政绩。地方豪强、世族大家不多,所以移民境遇有所改善,少数人还可能上升为地方的中上层人士,自然会“乐不思蜀”,“且把他乡作故乡”了。一些难以立身的移民会继续迁移,直至安家,绝少返回原地。

  西汉末年开始,在黄河流域陷于动乱时,发生过多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如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唐中后期及五代、南宋初。这类迁移不但人数多,时间集中,而且阶层广--从皇室、贵族、文武大臣、官吏、学者、商人,到工匠、僧尼、士卒、奴仆、农民--几乎代表了整个社会。由于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及其附属人口占很大比例,出于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诸方面的考虑,移民的定居地区,都是原来已经有一定经济基础、统治巩固、汉人占绝对优势的地区,不会深入边远地区。一旦新一政权中心确立,移民中的上层人士更会向那里集中。如西汉末年的移民,集中在会稽郡北部(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江淮之间,西晋末年的移民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其中又以今江苏南部和浙江绍兴一带最为集中。

  这些迁移对周边地区和非汉族地区影响,往往只是间接的,即由于这些上层移民的到来导致土著向更边远的地区迁移,或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边远地区的距离相对缩短,因而增强了辐射能力,带动了边区的开发。但由于统一的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都在黄河流域或更北,所以一旦黄河流域重新获得安定,相当一部分官僚地主、文人学士还会流向中原。西汉末、东汉至三国的动乱和分裂时间虽长,但隋唐的政治经济中心仍在北方,也吸引了不少移民北归。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文化实力已经超过北方,加上唐中后期至五代、南宋的时间较长,回归的吸引力便基本消失了。

  对每一次南迁浪潮的大量平民来说,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摆脱对故土的眷恋和宗族观念(在举族迁移或故乡的宗族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这恰恰成了移民定居的积极因素),但一旦他们享受到了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相对宽大的治理的恩惠之后,北方故乡就不再具有什么吸引力了。这些移民往往会真正深入边区,对经济开发、中原王朝政区的扩大和稳定起着积极作用。

  内聚移民

  在中原王朝向周边扩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逆向的强制迁移,或者称为内聚型的迁移;即被占领地区的非汉族人口全部或部分迁往中原或其他便于控制的地区。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大致是因为:当地的民族反抗激烈或难以治理,少量驻军不足以镇夺,增加驻军又遇到交通与供应上的困难;当时没有适当的移民来源,或者缺乏组织移民的权威和财力;或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同时并存,统治者准备放弃已获得的地区。

  这类移民由于被置于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汉人包围之中,加上统治者严密控制,最终会被汉人彻底同化。如汉武帝曾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的越人全部迁到江淮之间,而不是安置在与这毗邻的会稽等郡,就是出于加强控制的目的。这十余万越人中,有的曾被转迁到今山西的西南部,但以后再也不见这批越人的记载了,显然他们已完全融入汉族。唐朝前期也曾将数十万高丽人迁至内地,以后的史籍中再也没有提到这批高丽人,结果应该与越人一样。

  这种逆向迁移往往导致弃地,如汉武帝将越人迁出后,“其地遂虚”。在今天浙江南部到福建这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不设任何行政区,仅留下少数逃脱了迁移的越人。直到西汉后期,才在今天的福州恢复了一个治县,东汉中期又在今温州设了永宁县。但直到东汉末年,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的这一地区还不是“汉地”。

  这种措施对当地原有民族是一致命打击,如东越、闽越、东瓯作为一民族就此被消灭了。对当地的开发也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至少大大推迟了文明的进程。但是比之于那种反复用兵,大规模镇压,以至从肉体上将土著民族消灭,这还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办法。

  移民和民族融合

  中原政权、汉族政权对周边地区的扩展的成功与否,或速度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实施移民,以及最终能使多少移民稳定地居留。因为军事征服自不用说,聚合是开发性的占据也必然会引起当地民族的不满,没有相当数量的汉族移民的支撑,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就必然无法存在。更主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能够交纳赋税,维持地方官府和驻军的需要,而不必由内地调拨粮食等物资,不至于成为朝廷的负担。如果条件适当,移民达到一定的数量,粮食还可能有一定的剩余,为向更远地区的开发提供物质支援。

  从战国末年到西汉,尽管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张已经远达今越南中部,但在长江流域以南往往只占领了点和线,即一些郡、县治所四周及交通线,而对其他地区实际上还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有的地方是郡县与当地部族的王侯君长并存,郡县只能治理汉民,管不了部族居民。

  由于南方适宜农业开发,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汉族移民。移民人口的增加必然使开垦区不断扩大,由县城向四周扩展,由平原扩展到河谷、丘陵,当地民族的生存范围日益缩小,必然进行抵制或反抗。东汉以前对南方“蛮”人的记载很少,东汉开始却出现了各种蛮族的名称和一次又一次的“蛮乱”。这类冲突和战争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在人数越来越占优势、经济文化又相对先进的汉人的压力和影响下,在官府的军事征剿与绥抚的交替作用下,当地民族一部分迁往更加僻远的地区或地形更加险恶的山区,一部分与汉人杂居并逐渐与之融合。

  这种融合并不是自然产生的,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始终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上被迫接受的。但另一方面,汉族先进的文化又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对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尤其如此,从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南方的少数民族家族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后,无不为自己的祖先编造出一段出身汉族的历史,用以证明自己的汉族身分,以便取得与汉人家族平起平坐的地位。编造的方法一般是请文人、甚至第一流的名人修族谱或家传,将第一代祖先附会为谪居的官员、流寓的文人或征蛮的将士,以此为媒介进一步与中原的望族挂起钩来。尽管这种杜撰的家史漏洞百出,但在民族歧视的影响下,人们却深信不疑,完全能起到自欺欺人的作用。因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出自名门望族的汉人,才能取得宣赫的地位,才能繁衍出兴旺发达的家族,才能培育出一流人才。而这些并非汉人的“汉”,也同真正的汉人一样歧视自己的同胞,使他们也只能步自己的后尘。

  只有透过这一层历史的迷雾,才能看清中原王朝的实际疆域随着移民的增加而扩展巩固的事实,才能看清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进汉族的事实,才能充分认识各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作出的共同贡献。

  但是如果汉族移民太少,过于分散,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如战国后期楚国将领庄骄率领一支军队进入滇人(今云南滇池一带)地区,因归路被秦军断绝,庄骄就留下当了滇王,部众成了移民。但由于与土著民族相比处于少数,这些人最终融入了当地民族。又如东汉末年在江南分布颇广的山越,其中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并非越族,而是进入载族聚居区的汉人。这些汉人都是为官府或生计所迫,在汉族地区无法立足的贫民,进入山林中的越人区后就接受了越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山越”的一员。与前者相比,这些当然是不多见的例外了。

  还有一些地区由于汉族移民太少或根本没有,中原王朝的地方官又贪赃枉法,治理无方,激起了当地民族的强烈反抗,行政机构无法维持,不得不撤退,土地不得不放弃。如海南岛,尽管早在公元前2世纪末的西汉就设置了郡县,但并末进行过有组织的移民。而邻近的大陆本来就地广人稀,加上渡海的困难,自发移民即使有的话也必定极少。贪婪残暴的地方官甚至要搜括当地的百姓的头发,当然会激起他们一次次的反抗,迫使汉朝的郡县全部撤离。直到隋朝争取到了黎族首领冼夫人的忠诚,才将这个黎人聚居的岛屿重新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正式设置了行政区域。

  在今天的越南北、中部,尽管中原王朝设置郡县的历史长达千年,却一直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移民。战乱时的难民虽也到过这里,但大多是临时居留,稍安即返。

  自发的移民一般的流向是自北向南,到唐朝末年开发的南界一般还只是到达湘江流域,到达岭南的已属少数,所以当地的居民还是以土著民族为主。尽管他们已经接受以汉族文化,民族意识却依然非常强烈。在地方官举措失当,民族矛盾激化,中原政权又无暇旁顾的情况下,终于脱离了中原王朝而独立。

  总之,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展虽然到西汉初年已经基本定型,但由点及面的开拓却是随着汉族移民的逐步南迁而进行的。由于多数地区适宜农耕,移民能很快定居繁衍,行政体系有了比较稳定的基础。同时南方原有民族大多从事农耕或渔猎,基本定居或仅在较小的范围内迁徙,没有外来民族的补充,对中原王朝不会构成大的威胁。所以尽管也曾不断遭到当地民族的反抗,疆域基本是稳固的。在这一过程中,大量非汉族人口在政治经济压力和文化薰陶的共同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合进了汉族,为中国南部疆域的巩固和发展共同做出了贡献。

  由于这种融合并不是当地民族的自觉行动,因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不仅包括生命财产的惨重损失,更伴随着一些民族文化的消失。春秋战国时一度主宰今宁(波)绍(兴)平原的越人,到西汉时在当地已不再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到东汉的袁康作专门记载越人历史的著作《越绝书》时,对他们的语言已经是一知半解了。当然,在融合他们的过程中,汉人也吸收了他们文化的精华,如水稻栽培技术最初是受益于越人的。

  游牧民族的贡献

  北方的情况与南方有很大差异。

  战国后期,北方的赵、燕二国的北界已经推进到今内蒙古的阴山山脉和东北的辽河中游。秦朝将其西北界推进到了今宁夏、甘肃的黄河一线,西汉进而扩展到河西走廊和河、泊地区。直到清朝以前,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除了隋唐一度到过今新疆东部外,大致没有超出这一界线,即使在实际控制区已经超出这一范围时也是如此。但以东北或北方为基地的政权如渤海、契丹(辽)、金、蒙古(元)、后金(清),却可以在蒙古高原至松花江流域设置州县。这一点显然无法仅仅用地理条件和产业分布来解释,而只能从该政权的统治对象来寻找原因。

  北方阴山以北至蒙古高原,历来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基地。这些民族由于基本生计是牧业,只能逐水草而居。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除了正常的季节性迁移外,还要作更大范围的迁移。由于他们流动性大,行动迅速,活动范围广,所以对中原王朝构成的威胁最大。游牧民族在自然灾害和强敌面前都以迁移来对付,因而蒙古高原几度易主,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先后称雄漠北。一次新的民族迁移发生后,往往可以使人口发生数万甚至数十万计的变化。正因为如此,历来的中原王朝的防御重点是北方,能够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都来自北方。

  秦以后的中原王朝都实行郡县(州县)制,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置二至三级政区。每一政区有固定和管辖范围和相对稳定的人口,行政长官通过户口登记、征收赋税、征发徭役,为朝廷提供维持其统治所必须的财力和人力,并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各个政区逐级由于一级政区管辖,直至朝廷。定居人口和稳定的农业,尤其是农业生产,是这种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游牧民族恰恰不具备这两项条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原王朝聚合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也不会在蒙古高原上建立郡县制政区,而只是设置都护府这类军事性的监护机构。因为中原王朝所占领的或者只是人畜走尽的无人区,设置郡县将会没有治理对象;或者留下了一些桀赘不驯、迁徙无常的部族,非郡县所能约束管理。

  唯一能够在北方推进郡县制、设置正式行政区域的途径是移民。事实上,为了巩固边防、保障政治中心的安全,历来的中原王朝几乎没有不向西北和北方进行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移民的。尽管统治者三令五申,不惜耗费大量物力,但这些移民大多并不成功。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移民征集不易。前面已经提到过,明清以前一般还不存在人口相对饱和或过剩的情况,只有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地区才会有合适的迁移对象。但这些地区又是经济发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而迁移的目的地北方或西北却是人们视为苦寒、荒凉、危险的戎狄之地。因此,除非发生灾害,再采取募集和强制手段,才能征集到一定数量的移民。但无论如何劝募或是强制,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强有力的控制,任何一个王朝要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实在并不多。汉武帝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拥有几代积聚起来的巨额财富和战胜过匈奴的庞大军队,但为了向西北移民七十二万而耗资亿计,弄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

  第二,移民的安置地区有限。移民来自农业区,绝大多数是农民,到目的地后自然还是从事农业。北方和西北虽然地域辽阔,但要寻找既少军事威胁又便于控制,也容易开垦的地方却并不容易。这些地区既不能离开军事据点和交通线太远以免失去依靠,也要有较好的土壤、气候和灌溉条件,所以一般都在河西走廊、河套地区,不可能太多太远。

  第三,移民的定居更难。移民到达后必须获得起码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如住房、种子、农具等,才能自立。但开垦处女地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旦规划不善或遭受自然灾害、敌方掳掠,就得依赖官方的维持,否则移民必然会逃亡或回归,移民中的大部分本来就不是出于自愿,在无法安居乐业的情况下,只要政治压力消失,就会返回原地。如果失去军事庇护,移民又成为游牧民族的掳掠对象,如匈奴中的汉人大多是秦和汉初时迁往北方的移民及其后裔。

  比较而言,对河西走廊的移民是最成功的例子。这首先是因为走廊有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今天的河西走廊还可以生产供养四五百万人的粮食,在原始植被未受到破坏的古代,对数十万移民来说,可垦土地和用水量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只要开发成功,就会使移民们获得较好的生活条件,设置郡县就有了稳定的基础。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和十六国时期,那里一次次成为关中和中原人民的避难场所,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其成分也已经包括官员、学者、艺人等等,素质大为提高。加上移民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河西走廊与中原王朝的联系一直比较巩固,即使在同中原隔断的情况下,还会保持对中原的向心力。唐朝中期后,河西被吐蕃占据,但居民的万分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到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就率领瓜、沙等十一州归唐。以后瓜、沙二州孤悬于中原之外,独立存在了二百年,到1050年才灭于西夏,其基础就是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后裔。

  东北地区的民族虽有不少也是游牧性质,但也有一部分是以渔猎为主的,有的还兼农耕。这些民族迁移较少,对中原政权较少威胁。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虽然气候寒冷,但土壤肥沃,便于开垦,还是有发展农业的条件的。勃兴于东北的民族大多拥有一些从事渔猎、农耕的部族,因而容易接受农业生产的方式,并进而认识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当这些民族政权有了一定的军事力量和疆域后,就会采用招诱和掳掠的办法吸引外来人口、特别是中原的汉族农民,使他们开垦荒地,从事农耕。以这些定居人口为基础,建城邑,置州县,实行与中原王朝相似的行政制度。

  久而久之,不仅建成了大片农业区,而且本民族也发生了变化。

  如契丹曾是游牧民族,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将俘获和投降的汉族及其他部族的人口迁至国内建城安置,从事农耕。有农耕区内不仅保持中原制度,有的连州县名称都仍用原地的。这些人口主要来自唐朝和五代的幽、蓟、镇、定、妫等州(约相当今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北京市),也包括渤海、党项、吐浑、女真、奚、乌古、高丽等。到辽后期,全国人口中汉人已占首位,其次才是契丹人、渤海人,所以金灭辽以后将契丹人也称为汉人。而在元统一后,在北方的汉人、契丹人、奚人、女真人已经被视为一体,统统被划为“汉人”了。金和后金(清初期)政权也都采取过类似措施,如清朝在入关时就已经有了一大片农业区和上百万汉人了。这一措施对契丹人、女真人和满人政权来说,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因为这不仅使它们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基地,而且取得了统治农业民族的经验,为它们的扩张和入主中原以至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

  但如果站在当时的中原王朝的立场上,要将这样一大批移民安置到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上去,就既无必要也没有可能。

  人口压力与边疆开垦

  到了明朝后期和清朝,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尽管明朝的官方户口数始终在五六千万间徘徊,并且略有下降的趋势,但实际情况是,明中期的人口已经突破一亿,到17世纪初已经接近或超过二亿了。在江南和一些地少人多地区,人口压力已经相当大,大批无地贫民涌向山区开垦。但由于北方面临强敌,无法出境开拓,所以除了在辽东的少数人为后金(清)所吸引外,其他人口无法越出长城。

  明末清初的战乱使人口大减,客观上减少了人口的压力。但这仅仅是推迟了、却不能阻止人口高峰的形成。事实上,到17世纪末人口就恢复了明朝的最高水平,18世纪已经突破三亿,19世纪中期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在南方,与邻国的疆界已经固定。而在中国版图内的开垦已深入山区,开垦率已近极限,有的地区已经开垦过度 ,大量剩余人口不得不流向两块最大的处女地--东北和台湾。

  经过初期的禁止后,清政府鉴于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巩固边疆的需要,终于变默许为开放和鼓励。数以百万计和移民使东北和台湾在短期内完成了初步开垦和设置行政机构的过程,在清末先后建立了台湾省,黑龙江、吉林和奉天三省。与此同时,大批移民从内地进入河套、河西走廊、新疆和内蒙古,这些都加快了边远地区的开发和政区的设置,增强了边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尽管由于列强的侵略和掠夺,这一过程没有来得及全部完成,但清朝的移民和开垦最终确立了中国的版图,为统一的中国提供了人力、物力基础,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列强对中国边疆瓜分。如台湾省虽一度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但数百万大陆移民奠定的基础和与祖国大陆的血肉关系是任何外力所不能破坏的,这是台湾从日本奴役下回归祖国的内因。

  第三节 民以食为天

  引言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要长期存在下去的话,必须养活它的全部人口,必须得到为保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物资,如各级官员的俸禄、军队的粮食和武器等,无论它采取什么手段来获得这两个条件。

  一个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业国家,是以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通过征集劳役赋税的方式来维持它的君主、官吏、军队及其他附庸人员,保持一定的储备以应付自然灾害。有时还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交换必需的物资,但由于这种自给自足的国家对外界的需求少到几乎没有,所以必然成为封闭社会。同样,由于这样的国家能够离开外界而独立存在,所以缺乏向外扩张的动力。

  就整体而言,中国的农业区即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对外界的需求很少,在人口没有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只要游牧民族不侵略骚扰,就不会主动打破这一平衡势态满足于封闭圈之中。但在农业区内部,又因为经济发展水准的差异、互相制约和依赖程度的不同,因而对内部的统一有不同的要求。

  交通运输

  在不具备交通运输条件时,即使有多余的粮食和物资,也只能就地消费或废弃。在运输能力很差,或运输成本很高时,粮食和物资的运输量也不会很大。由于运输的不便和费用颇大,流通的物资主要是质轻、量小、价昂的商品,如丝绸、工艺品、珠宝、药材、土产等,以及不得不输送的粮食、食盐、日用器皿、布匹和铁器工具等。而后者中有的是行政命令的调拨,所以不能计较经济效益。只有在交通便利、运输成本低廉的情况下,大宗物资、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流才有可能。

  在机动车辆问世以前,运输只能依靠人力和畜力。但人力和畜力直接负担量有限,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本身要消耗掉粮食或饲料。车辆的发明大大增加了运输量,但对道路牢度、宽度、坡度和平整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理障碍往往更难以克服。水运的开发提供了大量廉价的运力,事实在铁路、公路出现之前,是中国负载最大的运输手段,尤其是在地势平坦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其他地区大多数落差不大的水道上。

  中国大部分是山区、高原、沙漠,没有河流,或者虽有河流而不适宜通航。可以通航的天然水道大多是东西向的;南北向的和流域之间的沟通只能先辈人工开掘的运河来实现。这一特点产生了两个突出的难题:一是比较富庶的、有一定余粮的地区大多在东部,在下游;而需求区却在中西部,在上游;逆流运输反而成了基本的要求。如当首都设在长安时,大量的粮食和物资必须由黄河逆流而上,入渭河后不是逆流而上,而顺流而下的回程却大多无货可载。二是由于南北的地势差异和水量分布不均,即使有了沟通南北的人工河道,正常的通航也不容易保证。如京杭大运河由长江流域进入黄河流域时,由于地势升高,水位必须抬高四十米;地势最高的山东段水源又最不足,正常年份也必须靠山泉补充,一遇干旱就连基本的水量都难保证。而且几大水系的串联也会引起水灾的蔓延,原有水道宣泄不畅以至完全堵塞,几条原来分流入海的水道变为合流水系,引起地下水位升高和土地的盐碱化,使生态环境恶化。古代的地区开发往往是东西向的,一般先在同一流域中进行,在积聚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后,再越过分水岭或凿运河进入另一个水系。由北向南的开拓总的说来不如东西向的便利,交通运输是一个重要因素。

  经济上的互相制约和依赖,必然产生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之能否满足就取决于运输的能力。交通越发达,运输越便利就越容易建立起稳定的地区间贸易和交流关系,这种关系又成为地区间联合或统一的经济基础。例如,在秦朝进兵岭南和以后中原对岭南的开发过程中,沟通湘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灵渠发挥了重大作用。东汉时筑成的翻越南岭的山道也使岭南和中原的主要的运输手段不再依靠海道,从而促进了岭南岭北的统一。

  手工业和商业

  单纯的小农经济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较大规模的交流,因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自给自足,对外界的需求很少,能够提供交换的物品也相当有限。手工业的发展却离不开流通和交换,因为手工业产品并非都为工人自己所用,也不一定在产地使用。而且,手工业所需要的原料和工具并非都能由本地提供,手工业工人的食粮和生活必需品也不一定都能靠本地满足。因此越是手工业发达的地区就越需要加强交流,越需要商业的介入。

  中国古代的手工业大致有三类:一是家庭手工业。这是小农经济的附庸,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产量很小且不稳定,产品大多就地出卖,仅少数由商人收购销往外地。二是官营手工业。它们往往在一地集中大量劳动力,对原料和粮食的需要量很大。它们的一部分产品主要供皇家或官府使用,规格特殊,要求高,往往要作长距离的运输;一部分产品如盐、铁、铜等也供应民众,但因官经营,规模较大,所以产品的覆盖面较广,也可能有较大距离的输送。三是私营手工业。这类作坊大小不一,便产品专门,产量较稳定,因原料供应和工艺的传授等关系,行业比较集中。为获取大利益,这类作坊一般都设在靠近原料产地、交通便利的城市或集镇。它们的产品除供应本地外,大量行销各地,有的几乎遍及全国,因此它们与商业有密切的关系。手工业的中心一般也是商业中心。

  在这三类手工业中以第三类对国计民生影响最大,也最需要地区性以及全国性的交流。因为家庭手工业对本地区以外的经济生活的影响毕竟有限,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特殊产品的产销并不反映经济规律。食盐一类生活必需品虽受到官方控制,但产区、菹区和菹量都比较稳定,不可能有大的变化和发展。私营手工业的产品占了流通货物的大部分,供求双方都不可或缺。在手工业发达以后更是如此。

  在西汉时,齐地(今山东半岛的大部分)的织造业已非常发达,“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官营的三个“服官”的产品。丝织品在当时还是奢侈品,“冰纨绮绣纯丽之物”更不是一般民众所必需,以此制成的冠带衣履只能供上层人物和富人使用,所以实际的输送量并不大。断绝了这一来源,对全国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到了明朝后期,棉布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必需品,产地集中的松江府(今上海市大部)号称“衣被天下”。由于专业生产的棉布质优价廉,一些原来依靠家庭纺织的农户也开始购买这类商品,或者部分投入这些专门手工业之中,如出卖家庭纺纱、胚布等。松江棉布与当年齐地的“冰纨绮绣”所起的作用,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宋代以后,随着市镇的兴起,手工业日益发达,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纺织、造纸、印刷、酿造、陶瓷、冶炼等行业的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生产这类商品的手工业越发达,社会的经济联系越紧密,地区间的相互依赖越大。

  在手工业生产规模很小时,商品主要是农产品和原料,但剩余农产品并不多,原料的需求也很有限,所以尽管商业在中国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春秋战国时的商人已很活跃,但商业在经济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商品并不是必需品,没有商人照样可以生活。当手工业产品在为普及,人们对它们的依赖性增强时,商业就成为社会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手工业工人与农民不同,他们一方面提供商品,另一方面又是商品的消费者。手工业工人越多,消费的商品越多,就会促进城镇的扩大,又为商业提供了新的基础。商业的发展必然会形成地区间的联系,进而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网络。这种联系和网络只有在统一政权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建成,所以商业越发达,对政治统一的要求也越迫切。

  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和对某些必需品的需求,有时分裂政权之间也会形成特殊的商业网络,例如五代时一些政权间互相开放贸易,宋辽之间除了官方的货物交易外还有活跃的走私贸易。但这种商业联系无论在数量、品种,还是在辐射面、稳定性方面与全国性的网络都是无法相比的。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

  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开发过程的先后,在主要农业区内部的各个地区间的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当黄河流域已经进入比较发达的农业社会,足以供养几千万人口时,长江以南的大多数地区还处于刀耕火种的状态。同样在黄河流域,关东(约指今太行山以东、河南大部及其以东地区)和关中(今陕西差距平原)的经济实力也很不一样。在西汉末年,前者除了供养四千万人口外,还要输出数百万石粮食,后者由于耕地有限只能养活二百余万人口。即使在关东,豫东、鲁西平原和渤海西岸地区也有很大的差别,前者是真正的粮仓,后者受不利自然条件影响,土地并没有充分利用。

  就全国范围而言,黄河流域曾经长期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是经济重心所在。但到唐末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实力大大超过了北方,以后南北的差距越来越大,南方的粮食和手工业品成了北方的必需品。明清时,由南方向北京运送粮食成了大运河的主要任务。到了近代,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内地相形见绌。鸦片战争以后,沿海城市逐渐成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济中心,东西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了。

  假定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干预,在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商品经济微不足道的国家里,人口分布是应该与粮食产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一致的,因为在一个范围明确的地区中,根据它提供的粮食所能养活的人口和手工业、商业所能消化的人口而配置的数量,是最合理的选择。但实际上这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这是因为:第一,一个政权的军事行动和兵力部署不可能与农业和经济的发展及分布同步或重合。出于防御外敌的需要,有时必须在不毛之地部署重兵,军事行动频繁的地区远离经济发达地区,发生大天灾的时候正在进行大战,这是经常会出现的事情。第二,政治中心,尤其是全国性政治中心的选择不可能仅仅考虑经济因素。王朝建都一般首先考虑御外和制内这两大因素,还要考虑现存条件的利用,所以多数情况下反而设在地区性的经济中心,而不是全国性的经济中心。第三,人口的移动一般落后于经济的变动,文化中心的转移也慢于政治中心的转移,在安土重迁观念深入人心的社会中更是如此。例如当南方经济实力已经超过北方时,北方的居民的地区优越感并没有消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北方对人口的吸引力还是比南方大。五代时首都早已迁到开封,但唐朝的故都洛阳到北宋时还是一个文化中心,自然还会吸引大批文人。

  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

  政治、军事与经济布局的不一致,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大大加剧了,其中政治中心对经济中心的依赖作用尤其明显。

  秦、西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或长安(今西安市西北),但经济中心和人口的重心在关东。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都还先后将数十万人从关东迁往关中,这就更加剧了粮食供应的不平衡,所以在秦朝时西北用的粮食,有的要从今山东的龙口市、烟台市一带调运,西汉中期以后每年都要从关东输入关中数百万石粮食。加上关东的人口和财力占全国的大部分,负担了主要的赋税徭役,关中对关东的依赖非常严重,统治者绝不允许关东与之分裂。秦末的起义在关东爆发 ,不久便推翻了秦朝。刘邦与项羽刚达成以鸿沟为界的和议,就迫不及待地毁约进兵,就是因为项羽据鸿沟以东足以自立,刘邦却难以靠鸿沟以西的地盘维持下去。西汉初的吴楚七国之乱一起,就出现“天下胜败未可知”的局面,直到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削弱关东诸侯的措施之后,汉朝就不那么重视了,岭南的南越政权可以让它存在近百年;东瓯、闽越、东越既能容许它们存在,也可以移民弃地;海南岛设置郡县数十年后也可以完全放弃;对比之下就很能说明问题。

  东汉迁都洛阳,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关中的残破和少数民族的压力,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就近控制关东。东汉初期和中期曾经先后多次从西北缘边郡县撤退,实际上放弃过北方和西北大片领土,但因始终掌握着关东,国势并未动摇。而一旦关东变起,中央政权就再也支撑不住了。

  东汉末名义上的首都在许(今河南许昌市东),实际上的政治中心却在曹操的基础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与经济中心已基本保持一致。这一格局固然有利于中心区的稳定,但对周边地区的控制却明显地放松了,所以无法对付蜀、吴的独立。曹操先后讨平了中原地区的割据势力,对蜀、吴却不得不采取相对容忍的态度,曹丕不等平定蜀、吴就迫不及待地代汉称帝,着眼点就是这一主要经济区的统一和稳定,自以为胜券在握了。反之,蜀国的诸葛亮一次次北伐,其实不过是以攻为守,他有几次进军都因粮食不足而中止,反映了蜀国在经济实力有限条件下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时捉襟见肘的窘境。吴国对曹魏则未有进攻性的大动作,末主孙皓“青盖入洛”(天子的车用青盖,洛即洛阳)的梦呓只留下了千古笑柄。蜀、吴始终无法染指经济发达区(尽管曾一度衰败不堪),它们的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西晋末至隋统一前这数百年间,尽管黄河流域战乱不已,受到空前浩劫,但一旦恢复和平和正常生产,仍能显示出压倒南方的经济优势,所以无论那一个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无不以统一关东为基础,而对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过于重视。以消灭南方政权为目的的军事行动,只有苻坚和拓跋焘等几次,而这几次都受到时人的普遍反对,理由之一就是认为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构成对北方的威胁,没有必要为此付出太大的代价。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南迁之初,东晋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还有北伐恢复的打算和行动,而一旦站稳脚跟,就满足于当小皇帝了。南方在军事上一直处于守势,连最成功的刘裕北伐也只是利用了北方分裂之际,短期占领了长安,北方反击时即无力抗争。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刘裕北伐的动机,就可以看出他的真实意图显然并不是消灭北方政权,而是利用北伐成功的声势为自己取代东晋政权创造条件。所以他在刚进入长安不久,就留一个未成年的儿子作统帅而匆匆南归,去完成自己的篡夺计划了。

  到唐朝后期,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安史之乱使黄河流域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而叛乱平息以后,北方又一直没有恢复安定。随着南方农业的发展,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在北方藩镇割据和连年战乱的情况下,处于关中的唐朝朝廷已经完全依赖于江淮的财赋,就连粮食、布帛等必需品也完全靠南方供应了。德宗时,有一次长安连粮食都难以为继了,恰好镇海军(治润州,今江苏镇江市)的米运到。听到消息后,这位皇帝竟立即跑到东宫对太子欢呼:“米已运到了,我们父子俩得救了!”而在漕运受阻时,他虽然贵为天子却没有春装可换,天气很热还穿着皮袍子。这些当然是发生在动乱年代的特殊例子,但唐朝在无法控制黄河流域,实际上已不能再从关东获得赋税的情况下,还能支撑一百多年时间,拥有南方、特别是长江下游这块新兴的经济基地是个重要原因。这说明北方关中与关东的依赖关系已经为北方对南方的依赖关系所代替了。

  从唐朝后期到北宋立国时,首都由长安先迁到洛阳,最终迁到了开封,这是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靠拢的结果。从军事形势看,开封绝不如洛阳。在辽朝占据着幽燕十六州的情况下,华北平原根本无险可守。军事上稍有挫折,首都就暴露在敌军面前。如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军大举进攻,两个月就进至澶州(今河南濮阳),开封震动,一部分大臣倡议迁都逃避。以后金兵南侵时,也在不到三个月内打到开封城下,结果是山西、河北不少地方还在固守,首都开封却已陷落了。

  但从确保南方的供应这一角度看,开封无疑远比洛阳优越:从汴河至泗州(今江苏盱眙)可进入淮河,循淮河至楚州(今江苏淮安)又可进入运河,南至润州(今江苏镇江),沟通长江,更可南下苏州、杭州。便捷的水运可保证长江下游最富庶地区的粮食和其他物资源源不断地输往政治中心。所以北宋虽然始终未能恢复幽燕十六州,以后又只得接受西夏独立的事实,但由于牢牢掌握了东南经济重心,获得了稳定的供应,经济、文化还是取得了重大进步,人口也突破了一亿,达到了新的高峰。

  元、明、清三朝建都北京,从军事、政治上考虑自有其必要,但由于南北经济的差距比以前更大,所以在经济上对南方的依赖性更强。明朝初年又对北京地区大规模移民,更增加了粮食的需求。输送漕粮的京杭大运河成了明清二代朝廷的生命线。因此在遭受旱灾时,宁可让运河沿岸地区颗粒无收,只要漕粮未过,运河不得用于灌溉。每逢黄河下游决溢成灾,为了确保运河畅通,往往宁可暂不堵口。长江三角洲承担的赋税份额大大超过了它的土地和人口在全国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例如万历六年(1578年),苏州、松江、常州三府实征米麦三百八十八万五千三百九十四石,超过南直隶以外任何一省,为南北直隶以外十三个布政使司(省)总和的约五分之一。而纺织业所占的比例更高。清朝虽然没有如此悬殊的比例,但江南的经济在全国还是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政权能否巩固、政治中心的地位能否确保,相当程度上就取决于能否控制江南这块财赋之地,南北的统一就成为绝对的需要。

  从元灭南宋以后这七百多年间,除了短时期的割据外,南北再也没有分裂,这与北方对南方的这种密切的依赖关系是分不开的。如果把这种关系简化一下,那就是:北方离不开南方,但有军事、政治力量足以控制南方;做不到这点的话,政权就必然垮台。南方可以脱离北方而独立,但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一旦具有这一条件,就足以推翻北方政权。

  元末的农民战争遍及黄河以地,但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和明玉珍等势力较大、割据一方的首领,都是占有长江流域或东南沿海地区的。朱元璋崛起江淮,最后推翻元朝,取而代之。以长江下游为基础得以建立统一王朝,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首次。

  而明末李自成的失败虽有多种原因,但错误的地理观念正好迎合了李自成狭隘的乡土观念,由此而产生的错误战略造成了最严重的后果。有拥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条件下,他的军队不是从襄阳顺流而下取江南,夺取明朝的粮仓和钱库,却西取关中,又迫不及待地进兵北京。殊不知明末的关中已完全不是刘邦或李渊时的“活野千里”了,已毫无优势可言。加上屡遭天灾人祸,已无粮可筹,无饷可征,根本起不到根据地的作用。在南方漕粮断绝的情况下,夺取北京所能得到的只是积聚下来的金银珠宝而已。即使清兵不入关,江南也会凭借经济优势自立,胜负尚难预卜。

  相比之下,太平天国面临重兵压力,本身又犯了不少战略错误,却能坚持十几年,这与它以长江下游为基地,占据了经济发达地区不无关系。

  总之,在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政治中心必定要控制经济中心,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这种依赖关系越密切,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所在地区的统一就越有保证。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之间的距离,除了必须服从于全局的政治和军事条件外,还取决于二者之间的交通条件以及前者对后者的控制能力。

  分裂与分治的背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基本农业区内,交通越便利,手工业和商业越发达,地区间的依赖性就越大;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越分离,统一的因素就越大,反之则越容易引起分裂。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从元朝统一以后,中国的基本农业区大致是统一的,并且越来越巩固。同样,我们也应该承认,农业区内部的分裂或分治也是历史的必然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其合理性。

  这也是从上述基本分析出发的。就交通条件而言,不用说元朝以前,就是到了晚清,不少地方的对外联系还是相当困难的。手工业和商业虽在某些地区比较发达,但在全国总的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很低,而其中能够脱离农业生产或地主经济而独立存在的成分更少,这一先天不足使向资本主义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举步维艰。

  不少地区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保持着原始的自给自足,对其他地区根本不发生经济往来,更谈不上依赖。全国性的政治中心同经济中心虽能分离,地区性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却大多合而为一。即使有短期的分离,在专制统治的干预下,经济中心不得不向政治中心靠拢,直至完全合并。所以在农业区内部就存在着很多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独立存在的地理区域,这些区域的中心城市往往集政治、经济职能于一身。一旦发生动乱或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全国时,只要有人取得了这种中心城市,就有可能建立起一个独立王国。

  这样的地域单位固然很多,但其中一部分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如离全国性的政权中心很近,与其他单位间没有地理障碍,因而不大可能保持分裂。但另外一些则相反,所以经常成为分裂的据点。如四川盆地,粮食、纺织品、盐、铁等基本物资足以自给,人口有一定数量,地形易守难攻,对长江中下游据有上游的优势。成都和重庆早就成为该地区的两个中心,因此从秦以后先后为西汉开国皇帝刘邦,东汉初的公孙述、蜀汉先主刘备、十六国后汉的李特、五代前蜀主王建、后蜀主孟知祥、北宋李顺、元末明玉珍、明末张献忠等人的据点。除了刘邦最终建立了统一王朝之外,其余无论是地方官割据,还是农民战争,长则数十年,短则一年,都曾建立过独立政权。又如岭南,封闭性虽不及四川盆地,但在中原动乱时也两度建立过独立政权(西汉初的南越、五代时的南汉),多次形成割据局面。

  在远离政治中心或中央政权无暇旁顾时,甚至一个很小的地理单位都可以割据自立。如地处今甘肃成县西部西汉水北岸的仇池山,四面陡绝,山上有良田百顷,可引泉灌田,煮土成盐。因为有这样的封闭环境和自给自足条件,魏晋南北朝时就长期成为氐族杨氏相据的基地,经常独立于周围各政权之外。

  应该指出,地形地势固然重要,经济上的自给自足、自成体系关系更大。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次南北对峙,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它们的疆域地图,就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尽管长江号称“天堑”,但南北比较稳定的分界线却几乎都不是长江,而是淮河或其他比较次要的地理界限。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南方政权仅仅靠江南还不足于支撑,必须加上江淮之间才能与北方处于势均力敌的地位。如果北方推进到长江一线,南方不仅在军事上岌岌可危,经济上也无法自给自足了。反之,如果南方政权进抵黄河一线,北方的粮食产量就不够养活它的人口,难以与南方抗衡了。所以真正划江为治的时间是很少的。

  第四节 殊途同归

  引言

  在东亚大陆,华夏(汉)族的文化长期处于先进的地位,通过人口迁移、民族融合等途径的联系,华夏(汉)文化区不断扩大,给周边地区的民族以很大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华夏(汉)文化也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向周围扩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吸取了当地文化的精华。正如今天的汉族实际上已经融合了其他很多民族一样,现在的汉文化也是吸收了多种非汉族文化的结果。还有一些民族,尽管也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却基本上保持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同样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

  一般说来,在同一个政权内,文化的传播比较容易,先进的文化很快会被国民所接受。但是主要民族的优势地位和专制统治的压力,会使其他民族的文化过早地萎缩以至消失,这种文化的统一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反过来看,文化上的一致也有利于政权的统一和巩固,共同的文化基础会产生比较一致的国民心理,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但是应该看到,文化和国家、领土、民族毕竟是两回事,相同的文化完全可以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里,同一个国家里也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文化。

  不能认为文化上的相同就应该合为一国,也不能因为文化上的差异而不承认其为同一个国家。

  在中国的农业区和牧业区之间,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不同,文化的差异很大。一般说来当然是农业文化比较先进,牧业文化比较落后,但这并不等于农业文化可以取代牧业文化。事实上,尽管牧业民族比较落后,但他们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活方式,更无法接受农业民族的经济、政治制度。

  中行说与汉使的辩论

  《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着西汉初年汉朝的使臣与代表匈奴的汉朝降人中行说之间的一场辩论(今译):

  汉使:“匈奴的风俗不尊重老人。”

  中行说驳斥汉使:“那么就说汉朝的风俗吧!如果家里有人轮到戌边或当兵出发时,老人和长辈难道不是都将自己暖和的衣服脱下来给他们穿,把自己的好食品给他们带着吃吗?”

  汉使:“是呀!”

  中行说:“匈奴人明确以战斗进攻为主要任务,年老体弱的人没有战斗力,就将自己质优味美的食品给强壮的人吃,也是为了自己能得到他们的保护,这样父子双方都能获得长久的安全,怎么能说匈奴人轻视老人呢?”

  汉使:“匈奴人父子睡在一个帐篷中。父亲死了,儿子娶自己的后母。兄弟中有人死了,就娶他的妻子。没有衣冠服饰,也没有宫廷礼节。”

  中行说:“匈奴的风俗,大家吃牲畜的肉,喝它们的奶,穿它们的皮。牲口根据水草条件,随时转移。所以情况紧急时人人都能骑马射箭,平时大家就喜欢随随便便。因为没有什么约束,所以容易管理。国君与臣子的关系很简单,全国的政务就像一个人指挥自己的身体一样方便。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娶对方死后留下的妻子,是为了防止种族灭绝。所以匈奴再混乱,也要尽量保存自己的后代。你们汉朝的礼法制度虽然详细,父兄死了子弟不娶他们的妻子,但亲属疏远一点就互相残杀,甚至灭绝宗族,干的都是这类事。况且礼法太繁琐了,上下都不满意;宫室盖得太好了,劳动力消耗就大。你们百姓一有紧急情况也不会作战,平时却整天忙于劳动。可怜你们这些住在土屋子里的人,虽然衣服穿得整齐,帽子戴得漂亮,嘴里夸夸其谈,又有什么用处?”

  中行说原籍燕地,曾为汉朝宦官,对汉朝从边疆到朝廷的情况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投降匈奴后又极力为单于效劳,所以熟知双方情况。他的辩词虽不无强词夺理之嫌,却揭示了站在汉族立场上所无法理解的道理--匈奴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适应匈奴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绝不能用农业民族的标准来衡量。

  而汉人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远不是完美无缺的,汉朝的政治制度就更不适应匈奴的条件。相比这下,汉使的言论就显得昧于事理,外强中干,其根本原因是出于汉文化的优越感,却根本不了解“冠带之饰,阙庭之礼”是不能施行于匈奴这样的游牧民族的,对匈奴人也就不会有什么吸引力,更不会引起他们的顶礼膜拜。

  其实中行说内心是完全知道匈奴文化的弱点的。匈奴人也要追求物质享受,汉地产的“缯絮食物”对匈奴贵族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中行说就向单于建议,将来自汉地的丝织品放在棘草地上践踏,衣服都撕破,以表明它们不如匈奴的裘皮耐久实用;得到的汉地食物统统扔掉,以证明它们不如匈奴的奶酪味美,以防匈奴人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产生对汉人的依赖性,失去独立存在的基础。

  各取所需

  实际上匈奴并不拒绝汉族文化中对他们有利的部分,如中行说教单于左右人员统计人口牲畜的方法,或许还包括文字记录。匈奴经常大量掳掠汉人,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劳动力,更主要的是他们进行农耕、凿井、筑城、炼铁。匈奴后期虽仍以游牧为主,但已有了一定的农耕和定居成分,这正是受汉人农业文化影响的结果。

  而汉族的统治者虽然总是以最高文明的拥有者自居,鄙视一切异族,但在物质文明面前却不会踌躇。自从赵武灵王采用胡人的短衣作为军服,以骑兵代替战车以后,马拉的兵车就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被称为“胡床”的椅子传入以后,皇帝、贵族们首先减轻了下肢的负担,没有人不喜欢,百姓们也逐渐取消了席地而坐的习惯。胡桃、胡饼、胡麻、胡瓜,...各种带胡的牲口就像今天带洋字的东西一样纷纷引进,虽不带胡字却同样来自异域的音乐、舞蹈、杂技、魔术、珍宝、香料等,也首先由上层人物接受享用。甚至胡姬--异族女人,也成为士大夫文人寻求和歌咏的对象。

  很明显,这种引进都是适合各自需要而且有条件成功的,如果不顾本国、本民族的实际情况,盲目照搬外来文明,往往事与愿违。西汉宣帝时,西域的龟(音丘)兹国(今新疆库车一带)国王因为多次到长安朝见,十分喜爱汉朝的服饰样式和礼仪制度,回国后就建造宫殿,修筑专用道路,警卫森严,国王出入时前呼后拥,撞钟击鼓,完全模仿汉朝的仪式。龟兹国王虽然学得很到家,却遭到西域人的一致讥讽:“驴不像驴,马不像马,龟兹王真是一头骡子!”我们无从了解龟兹王是否也进行了政治制度的改革,但从胡人们把他视为非驴非马这一点看,他大概并有彻底汉化,事实他也不可能办到。从以后再未见到这一类记载推断,龟兹王的模仿没有能进行多久。

  同样,如果把游牧民族的制度不加改变地搬到汉族农业区来,也必然不能适应,因此统治汉人地区或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也不得不逐步修改他们的制度,调整他们的政策,而不是照搬原来适应游牧民族的那一套。

  如契丹以游牧民族建国,原来对本民族自然是实行适合逐水草而居、兵民合一的国情的政策。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让俘获或归附的汉人长期守居,实行开垦耕种,在自己境内建筑起与汉族地区的幽州相仿的城市房屋,在这些区域内实行与中原一样的制度,因此汉人都发下心来,不再逃亡。甚至还有中原汉人为了躲避战乱而投奔他的统治区。辽朝皇帝虽仍保持游牧旧习,四时“捺钵”(即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固定信在首都,而是率领契丹文武大臣按不同季节巡游,居处于不同地点的帐幕之中),但为了适应汉民定居农耕,隶属州县的实际,另有一套以汉人枢密院、中书省为首的政府机构常驻首都,处理日常例行公事。

  金朝原来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即各个部落的成年男子都应该是士兵,但没有其他徭役负担,平时就从事生产和习武,一有警报就自备干粮听候调遣,并根据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猛安和谋克两种单位。金太祖二年(1116年)规定每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组成一猛安。但在灭辽、灭北宋以后,对汉民(包括大部分契丹人)还是采用了州县制的民政统治。猛安谋克制仅保留在女真人中。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初,曾有人异想天开地提出建议:既然汉人对我们国家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把他们统统赶走,把他们的土地变为牧场。但元朝统治者听取了以耶律楚材为首的一批明智的大臣的意见,没有采纳和种愚蠢的主张,保持农业,维持了州县行政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文化,无论是物质的或精神的,主要是决定于生产方式,而不是从属于那一个政权。国家与文化的关系应该是国家顺应文化,而不是文化服从国家。当然,国家对文人文化也可以起到引导和改造的作用,但这是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为前提的,脱离了这一前提的引导和改造必然会起到破坏作用。统一是国家主权和最高行政权力的集中,而不是文化的一致,更不是用一种文化去消灭或代替另一种文化。相反,一个真正稳定繁荣的统一国家,必定会容忍并鼓励多种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诚然,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一般不存在什么学习仿效国内先进文化的障碍,占主导地位的先进文化的影响必定会越来越大,但这一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在精神文化的传播方面尤其如此。同时,主导文化本身原来就存在的地域差异会有新的发展,衍生出新的分支来。

  ?绝大部分地区还是由当地的越人自治,秦朝的行政管辖中集中在郡治等若干点上。

  如果说秦朝只是因为统治尚未巩固,无法深入边远地区,因而不得不承认原有的地方制度的话,那么西汉时就已经是一项明确的政策。西汉的行政制度大致有四种:

  第一是郡(国)、县(侯国、邑、道)制。这是西汉最基本的制度,施行于全国的大部健区。由郡太守、县令(长)以及县以下的亭、乡、里逐级统治,按户口征集赋税,执行刑法。郡以上虽还有刺史部,但还只是监察机构,到东汉才转化为行政性的州,成为郡国的上一级政区。

  第二是初郡。这是前者的特殊形式,汉武帝时设置于南方和西南新开辟的地区。它的形式和体系与前者无异,但实行两项特殊政策:一是无赋税,全部或部分免除百姓应负担的赋税;二是“因其故俗”,即保持当地原来的传统统治和风俗习惯。这是一种由部族制向郡县制的过渡状态,但什么时候成为正式的郡,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在东汉就未再见到初郡的记录,大概已不再有这类特殊的政区了。

  第三是郡县与部族混合制。主要实行于西南夷地区。西汉初曾一度撤出行政机构,武帝时重开西南夷,新设了很多郡县,但仍然保留了当地部族的王、侯等首领。如以滇王属地置为益州郡的同时,重新赐给滇王印信,让他继续统治他的百姓。

  显然益州郡及其属县并不管辖滇王统治下的数万人口。又如在晋人常璩的《华阳国志》中记载,在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九七年)撤销沈黎郡后,设置了两个都尉,一个设在旄牛(今四川汉源县境内),主要管理郡境外的羌人;一个设在青衣(今四川名山县北),负责治理汉民。

  第四是都护制。宣帝时置于西域,管辖玉门关(城今甘肃敦煌市西北)以西至葱岭(今帕米尔高原)和今巴尔喀什湖之间的数十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外交、军事上服从都护,都护可以征调兵力,甚至可以决定对国王的废立,但一般不干预各国的内部事务,不管理各国的民政,也不向各国征收赋税劳役。在此范围内的汉朝军民均由都护治理。由于路途遥远,汉朝能够派矣的军队人数有限,所以都护府的作用和职能因国力的强弱和都坊个人统制能力的高低而异,有时会超越以上的职权,有时却连这些职权都行使不了,甚至形同虚设。其实际管辖的范围也是如此,并不稳定。

  除了初郡制未见记载外,东汉、魏、晋都有相同或相似的建置。

  唐 在唐朝的的疆域内主要有四种制度:

  第一,道、州(郡)、县正式行政区。这是秦汉郡县制的继续,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

  第二,羁縻都督府、州、县。主要设置于南方、西南、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一般由都护府、都督府或道管辖,形式上与内地的都督府、州、县无异,实际上大多是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性质的单位。这些单位的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上司的任命实际只是认可而已。长官以下人员由其自定,上司一概不管。不征收赋税,仅定期或不定期交纳以土特产为主的贡品,一般还可获得超值的赏赐。内部事务自理,上司不加干涉。这些单位的义务是忠于朝廷,不反不叛,不吞并其他羁縻单位,不得侵略内地州县,必要时要服从调遣提供兵力,一些靠近内地州县附近的单位除了土官世袭和内部自治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州县没有多少区别,但也有一些单位形同虚设,上司对它们毫无约束能力,甚至连它们的确切位置、实际情况都一无所知。

  第三,都护府。这是汉代都护府的继续和发展,但在制度与功能上已有较大的变化。唐代主要设过安西、北庭、单于、安北、安东和安南等说个都护府。其中的安都护府的辖境长期以来就是中原王朝的郡县,实际上是正式政区,只是也管辖一些羁縻州县。其他五个都护府之间和一都护府内部也有不同,安北、单于二都护府存在的时间不长,以后就寄治于关内道的缘边,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辖境;安东都护府虽一度管辖被灭的高丽国,但不到一年即迁到辽东,几年后又撤到了辽西,情况与前二者一样;比较稳定而有典型意义的是安西、北庭二都护府以及它们的前身。

  它们的基本制度和职能与汉代相似,但由朝廷派遣的机构、人员和矣军增加了,设置的镇、守护、城数量更多,范围更广,因而对该地区的控制能力更强。西域诸国虽还保持内部自治,但已取消了国的名义,置为羁縻都督府。都护府对它们不再仅仅是监护作用,而是更直接的管辖。但是安西都护府的西部(今阿富汗、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至咸海)很多是羁縻都督府和羁縻州,大多有名无实。有的虽曾归属于安西都护府,但时间很短,唐朝的军队一离开,关系就中断了。有的小国只是为了寻求军事庇护,取得一个名义,实际上一直在唐朝的控制圈之外。而且从龙朔元年(661年)唐朝进入葱岭以西,三年后即撤退了。到开元三年(715年)怛罗斯一仗唐朝被大食击败,就完全撤至葱岭和巴尔喀什湖一线。所以安西都护府的东部和西部是不能等量齐观的。严格说来,西部只能算是唐朝的势力范围。

  第四,边州都督府。设置于缘边少数民族地区,监护所辖的羁縻都督府、州。

  州以下不设羁縻县继续采用原来的部族名称。这可能是由于边疆幅员广阔,不存在设置县级单位(即使是羁縻性质的)的条件。

  宋朝北方和西北的边界都止于正式州县,所以只有正式政区和南方羁縻政区有两种制度。

  元 元朝制度大致有四种:

  一是行省、路、州、县的正式政区。

  二是在四川、云南、湖广等行省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蛮夷军民长官司和寨、部、族、甸、处等单位,给部族首领授予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官职,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置土官。这一土司制度是羁縻制度的继续和发展,与羁縻州县相比,土司受到的控制更加严密,而且也要承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但在它们内部依然保持传统的统治方式和权力,不受上司的干涉。

  三是岭北行省(今蒙古和以北俄罗斯部分)和辽阳行省(今东北和其东、北至于海的境外地区)境内的部族,元朝并未设置什么政区。虽然它们也受到行省控制,但基本上是自治的。

  四是由宣政院管辖的吐蕃地区。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一个管辖全国佛教事务的机构,但它直接管辖设在吐蕃地区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其官员僧俗并用,兼管军民,虽然还不是政教合一,但宗教已占据了重要地位。

  明朝的政区分为四类:

  第一,隶属于二京(北直隶、南直隶)和十三布政使司(省)的府、州、县。

  这是主要的、正式的地方行政区。

  第二,隶属于西南各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土司。这与元朝的土司制度基本相同,但更加制度化: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兵部;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属吏部,均给予世袭符印,并确立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发等制度。

  明朝曾在今贵州实行改土归流,废土司,置正式行政区;也曾趁镇压土司叛乱之机加以废止;但大多数土司仍继续存在。其中一部分单位,如云南缘边诸土司中有的实际上是自立政权,有的根本不受明朝的管辖。

  第三,都司卫所制。开始是设于各地的军事机构,都司(都指挥司、行都指挥司0掌握卫、所(守御千户所),卫所统辖驻军。但从洪武年间开始,一些边境州县罢废后就由当地的都司卫所行使原来由州县行使的民政权,以后就成为定例,在未设州县的地区设置卫所,这样,这一类卫所已经成了兼治军民的地方行政区。在一贯边疆地区的都司、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职务由流官(朝廷或上级委任的,一般非本地人)担任,而所统卫所的指挥、知户等职任用土官,一般由当地的部族首领来担任。这些土官与西南的土司相似,但边疆地广人稀,有的部族流动性大,加上明朝的军事力量有限,宣德以后就退却到长城以内,这些部族大多不再受明朝管辖了。

  第四,西藏地区。明初曾经设置乌思藏、朵甘二都司,下辖万户府、行都司等,形式上与都司卫所制相同。实际上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控制远不如元朝,朝廷对西藏的关注也远不如元朝。宣德以后,乌思藏、朵甘二都司的控制继续削弱,明朝所封当地的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及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实际已成为政教合一的地方首领,它们的教区即等于政区。

  清 清朝在疆域全盛时设有25个一级政区和内蒙古的盟、旗。按其制度可以分为几类:

  第一,十八省所辖的府、州、县、厅正式行政区,这是清朝最主要、最基本的政区。

  第二,西南几省少数民族地区承袭元、明遗留下来的土司制度。雍正时陆续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土官数量和统治的范围大大缩小,但直到民国时还有少量土官存在。

  第三,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辖区。其中盛京将军所辖虽也有副都统、协领、城守慰、防守慰各级驻防,但主要建置是府、州、厅、县,与内地十八省基本相同。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则不设州县,由将军统辖下的驻防机构兼管民政,因为居民极少。新疆地区也是以将军所辖的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扎大臣兼管民政的,但东部一些府、州、厅、县隶属于甘肃;本地的一些伯克依然保留,类似西南的土司。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下的喀尔喀四部(盟)、唐努乌梁海与科布多参赞大臣(约相当今蒙古及其西北俄罗斯一部)兼管军民,民政系统是盟(部)、旗制。

  第四,内蒙古六盟、西套蒙古、察合尔等实行盟、旗制,与乌里雅苏台辖区的民政系统相同,但由中央的理藩院直辖。

  第五,西宁办事大臣所辖的青海地区主要是两部分:厄鲁特二十九旗,与蒙古的盟旗相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与西南土司制相同。

  第六,西藏办事大臣统辖卫、藏、喀木和阿里四个地区的营、城、呼图克图领地、部族及寺院。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如西藏与邻国的关系、军队驻防、内部叛乱、宗教领袖的继承等,均由大臣处理并上报朝廷决定。而内部则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大臣系统不加干涉。

  清朝的政区制度虽然比较复杂,实际上只有三种类型:第一,省、府、州、厅、县制,主要实施于汉人为主的农业区。如东北三将军,到晚清时人口增加,农业开发已有了相当规模,就取消将军置省。新疆的置省除了经济开发的条件外,还有国防上的考虑。第二,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区,如西南的土司、蒙古的盟旗;这些单位都有具体的部门管辖,承担一定的贡赋和力役,但在各自范围内享有按传统制度统治的权力。第三,高度自治的西藏,除宗教领袖的继承和册封、军事、外交权由朝廷掌握外,内部实行政教合一,地方政府服从宗教领袖。

  一般与特殊

  综观这些统一王朝的行政制度,我们可以看到,不管统治者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当一个政权的领土包括农业区和牧业区,国民有多种成分,疆域有新的扩展时,就会在某些政区实行特殊的政策。这些政策一般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尽可能利用原来的统治机构和首领,以便减少敌对行为和敌对情绪,维持社会稳定。二是给予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中央和上级政权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三是经济上给予一定的优待,如免除赋税徭役,或规定一定数量的贡品和力役,其负担一般低于其他地区,有时还以赏赐等名义给予经济资助。

  这些政策一般比较稳定,实施较长的阶段,在条件具备时才作改变。如土司制度,自元朝实行后,到民国时才最终废除,其间明、清改土归流经历了较长时间,并且一般只局限于某一地区,然后逐步推行。另一方面这些制度也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政权的巩固,经济实力的增强,地区间和民族间交流的密切,一部分特殊政区会逐渐具备改置为正式政区的条件。当然这要把握时机,举措得当,否则会激化民族矛盾或地区矛盾,影响安定和统一。

  统治者还会根据特殊情况,充分利用有利因素,调整具体政策。例如在宗教方面,中国历史上的统一王朝虽曾多次出现皇帝佞佛和灭佛,尊崇道教等,但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被奉为国教,更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政权。但在一些地区性政权中,宗教的作用就要大得多。

  在西藏地区,自从7世纪时佛教正式传入后,虽曾发生过激烈的宗教冲突,但到10世纪后期佛教复兴,逐渐形成喇嘛教。吐蕃国亡后,政治上的统一已不复存在,但喇嘛教却成了西藏地区普遍接受的宗教。13世纪喇嘛教传入蒙古,成了青藏高原与蒙古高原的联系纽带。以后萨迦派五代祖师八思巴成为忽必烈的帝师,随着元朝成为中原的主人,西藏地区与中原的关系也更密切了,元朝统治者充分利用了宗教这一有利因素,以管理全国佛教的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将西藏纳入了统一版图。在西藏内部,扶持萨迦派、噶举派执掌地方政权,以消除分裂因素,也是明智的措施。西藏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虽然早已存在着各种联系,唐朝的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对吐蕃王国曾产生很大影响,但由于地理障碍的阻隔和当时生产力的限制,14世纪以前从未处于同一个政权之中。而从元朝开始却能一直归属于中原王朝,宗教因素无疑起了重大作用。元朝的政策基本为明朝所沿袭。清朝又进一步扶持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黄教),使之成为西藏的宗教领袖,并掌握地方政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是有积极意义的。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制度(包括经济、赋税、刑法等制度),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相反,只要应用得当,结果必然会维护和加强统一。清朝能够最终确立统一中国的政权,完成这一巨大的历史性工程,与它成功地实行了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不开的。

  制度的一致和文化的相同,有其有利于统一的一面,但并不是统一的先决条件,更不会必定导致统一。因为先进文化必然会影响比较落后的文化,吸引其效仿。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原王朝的制度是东亚大陆最完善、最成熟,自然会成为邻国效法的对象。如朝鲜和越南,它们都曾是中原王朝的郡县,越南更长达千年,受中原文化的薰陶很深,独立建国后的政体、制度基本都是仿照中原王朝的。直到清朝末年,这两国的制度和文化与中国内地十八省的相似之处比中国内地省与某些边疆地区、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相似处要多得多,但两国独立后再也没有与中国政权合为一体。

  第五节 芸芸众生与风流人物

  引言

  环境、生产方式、人口分布、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均有影响,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其中有的因素是决定性的。比如说在航海技术还很落后的情况下,以中原为中心的统一政权不可能超越太平洋;在人口数量低于农业生产可容的极限之前,农业民族不可能大规模地向牧业区扩张。但也有些因素只是一种可能,要将它们转变为必然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东亚大陆农业区之成为一个统一国家。因为同一个产业区完全可能分割为不同的几个政权,中国历史上曾经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在世界历史上更是屡见不鲜。

  把可能性转变成为必然性的是人,是历史形形色色的人或由个人汇集起来的集团。

  “帝力”的变化

  相传作于尧时的一首民歌唱道(今译):

  太阳出来干活,太阳下山休息。喝的是自己打的进里的水,吃的是自己耕田收的粮。帝呀!你又能对我怎么样?

  我们今天自然不必相信这会出于上古农夫之口,但这首民歌反映了进入农业社会初期人们的追求目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生产能力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其简单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更多的欲望。而作为部落首领的“帝”的权力和物质享受也很有限,“帝力”对百姓的作用的确可以说是“何有哉”。

  这种理想在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一直没有失去它的吸引力,在烽火四起,群雄逐鹿的年代尤其如此。老子的主张多少代表了这样一种追求,他的理想国是(今译):

  国家要小,人民要少。使老百姓有过多的用具而不去使用,使他们害怕死亡而不会迁移到远方。虽然有车和船,却没有必要乘坐;虽然有武器装备,却没有机会显示。要让老百姓回复到结绳记事的方法,对能吃到的都感到美味可口,对能穿戴的都以为美观得体,对自己的居宅认为安全舒适,对自己的风俗习惯乐于保持。相邻的国之间都能互相见到,鸡犬之声都能互相听到,但老百姓直到老也不要相互来往。

  这就不仅要求君主放弃对权力、领土和人口的追求,而且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已有的物质文明,回到原始的、封闭式的耕作生活中去,以至能够抵制邻国鸡犬之声的诱惑而绝对不相往来。如果老子的理想真正实现了,那就绝不会有秦始皇灭六国,更不会有今天的中国。幸而这种主张不仅君主不能接受,就是老百姓也受不了。不打仗、不迁移固然好,毁灭已有的文明、近邻不能来往,却是连保守的老农也不会接受。

  随着生产的发展--无论这种发展是多么缓慢--剩余产品会逐渐增加,因此足以供养更多的非生产人员,也可以为部族首领或国家的君主提供更好的物质待遇,“帝力”会随之增加,国家机器会越来越复杂,附属人员会越来越多。“帝”的形象已由栉风沐雨、胼手胝足变成了养尊处优、至高无上了。从传说中的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过渡完成以后,国家的权力就高度集中在君主和少数几个人的手中,强悍的君主就是国家的同义词。

  对百姓来说,尽管依然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但已经不能脱离“帝力”的约束了。他们或者必须先耕“公田”,然后才种私田;或者完全委身于贵族,连人身自由也已丧失;或者必须以劳役或实物交纳赋税;“帝力”所不及的地方,只有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但这毕竟只是文学家的描述,在历史上,桃花源式的小社会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地区中才能短时间存在。

  苍生望太平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个人数以亿计,统一和分裂离不开这些个人。一次大的战争要动用数十万以至上百万人的兵力,至少还需要同样数量的人供应他们的粮食、武器和必需的物资。战争的胜负牵涉到更多人的命运和利益,而决定统一或分裂往往需要很多次这样的战争。为巩固和维持一个政权,需要更多人付出代价,从长城、运河、驰道驿路、渠道等公共建筑和修建,到每年赋税的交纳;从首都,边关、隘口的重兵镇守,到穷乡僻壤的吏胥催逼,甚至县太爷堂上的板子责打,几乎每一个成年的居民都在所难免。但是谁也不能否定,每一个个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秦始皇和蒙恬固然不同,蒙恬和赵佗又何尝一样?一个刑徒、一个士兵、一个平民,尽管他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最宝贵的生命,但又怎么能与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成吉思汗相提并论呢?

  同样,每一个个人对统一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当屈原呼天抢地,悲愤地投入汨罗江时,秦国的君臣或许正在设宴欢庆,桃花源的创业者们或许正在开垦荒地。大多数楚国农民依然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尽管他们尊崇和同情屈原,却绝不跟着他去殉国;如果不是秦朝的统治过于残酷,他们的子孙也会跟着项羽去造反。

  冷漠的农民 对统一人分裂最冷漠的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尽管对每一次统一和分裂作出最大牺牲的也是他们。

  从经济利益而言,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感受到的是赋役的轻重,所以任何轻徭薄赋的政策都会受到农民的欢迎。至于这个政权的大小,这与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不发生战乱就行。事实上,历史上统一王朝的农民的负担产不一定比分裂时期轻,大国的农民也不见得比小国的农民生活得好。当兵打仗,只是农民不得不承担的义务或谋生手段,除了少数人能谋得一官半职或因抢掠而发财以外,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自愿投入的,除非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已经受到或面临着严重威胁。今天我们大加颂扬的统一战争对参战的或不参战的农民来说,直接的结果只是死亡、伤残、增加赋税,而不会得到开疆拓土的好处。说他们会积极参加或支持这种“正义的”、“进步的”战争,只是某些先生们的推论。即使是对待侵略战争或分裂战争,农民们的态度也决定于来者是否烧杀抢掠、增加赋税徭役。只要不出现这类情况,他们照例是无动于衷的。

  从道德标准而言,农民接受最多的是儒家的尊卑有序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观念。他们承认自己身分的卑下是命运的安排,所企求的只是风调雨顺,以便交纳皇粮、维持温饱。他们所梦想的也不过是当一富足的小农,至多以小地主为目标。

  他们服从一切有身分的人:地主、读书人、衙役、大小官吏以至皇帝,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绝不会犯上作乱。对“盗贼”,他们会保持戒心,知道“造反”是要杀头的;但对“真龙天子”,对不管是哪一家的“官府”,会毫无例外地服从;因为改朝换代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像是换了一任县官或一个东家,照样是焚香叩头,纳粮当差。

  他们一般没有专一的宗教信仰,只是敬畏一切鬼神,膜拜一切菩萨,相信因果报应,因而更加逆来顺受,麻木不仁。他们的民族观念远没有达到明辨夷夏的地步,往往同地域观念和贫富观念混杂在一起,所以会歧视贫穷的异族人,就象看不起贫穷的外乡人一样。但对异族的官员皇帝,却是不敢有丝毫不满的。衣冠服饰的改变会引起他们的不满,但绝不会像知识分子那样看得严重。而且一旦接受以后,他们又最不愿意改变,辛亥革命以后保留辫子最多的还是农民。他们没有文化,很少获得外界的信息,也很少有人了解自己的国家,“爱国”、“维护统一”这一类概念,根本不可能在他们头脑中产生。

  总之,农民反对的是战争动乱,而不是分裂分治;拥护的是轻徭薄赋,而不问是否统一。当然农民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居住在城市近郊的农民较多受到市民的影响,家庭手工业收入高的农户更接近手工业工人的态度,官僚地主的佃农不得不服从主人的意志,但这些并不是他们自身的立场。

  若即若离的市民所谓市民,是指一般居住在城市或集镇的商人、手工业主、工人和居民。统一和分裂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有时对有些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前面已经谈到过,由于原料和市场不限于一地,从事商业和手工业的人不得不关心更大的范围,以寻求和维护自身的利益。某一地的失陷或许就等于一项贸易的开始、一种产品的跌价。当然在手工业并不发达、商业辐射面有限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范围不可能很大,但无论如何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视野要超过农民,他们对统一和分裂的关注程度和反应也大大超过了农民。

  商业和手工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和俯集镇,并且联系着一个人数更多,万分复杂的市民阶层。这些人中有的有一定的文化,有的能获得较多的空闲时间,居住的集中使这些因素得以发扬,形成了一种反应迅速、影响面广的市民意识。这一意识往往杂乱无章,无奇不有,但大多包含着这样几种观念意识:忠君爱国、疾恶扬善、公平交易、因果报应、发财致富、国泰民安等。这一意识自然有其庸俗、消极的一面,但也包含着对商品经济的追求和原始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思想,因而城市居民有比较明确的国家观念和统一观念。

  城市又是在内外战争中争夺的主要目标,设有行政机构、作为政治中心的城市尤其是如此,所以统一和分裂、战争与和平与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联系更加直接。

  在商业活动和城市生活中,市民并不排斥异族或异国,比农民更容易接受外来文化;但当异族或异国以军事入侵的形式来到时,国家的观念和民族意识会使他们作出比农民激烈得多的抵抗。清军入关后,竟会在一向以富庶安逸著称的长江三角洲遇到以城市为据点的殊死抵抗,这与该地区商业、手工业发达因而有较多的城市人口,这些人口中有很强的市民意识有关。

  活跃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一个很复杂的群体,甚至很难找到一条确切的划分标准。知识分子中的上层本身就是官僚、贵族、地主,是统治集团中的一员;而其下层则接近于小地主、小商人或市民。但他们有共同的特点:对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及现状在较多的了解,对统一和分裂有比较明确的观点。

  先秦时代,百家并存,知识分子因信奉学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立场。但除了老子提倡的“小国寡民”和庄子所崇尚的虚无观念外,其余各家尽管说法不同,却都是主张统一的。只有在由谁来统一、如何实现统一这两方面各执一词:有的主张恢复周天子的权威或重建分封制,有的则主张由诸侯中的强者取代周天子或建立郡县制。由于他们的地理知识一般还没有超出“九州”的范围,所以统一的蓝图也是以“九州”限的。

  由于诸侯纷争、群雄角逐,知识分子纷纷寻找效力的对象,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得到运用,为自己的主子夺取霸主地位以至统一,呼号奔走,不遗余力。更有的人翻云覆雨,纵横捭阖,朝秦暮楚,周旋于诸侯之间。尽管他们的活动会暂时加剧冲突,延长了敌对双方的战争,但总的作用却是加速、加深统一过程的。由于还不存在一种公认的或钦定的权威,种种学派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各派学者都只能凭借自己的本领争取机会和地位。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对统一、集权国家的形成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秦汉以后,随着集权政府的确立,皇帝的权力越来越扩大,而知识分子只能成为皇帝俯首帖耳的工具。知识分子中的少部分通过种种途径成为统治集团的成员,少数人还可以进入最高层。但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对统一和分裂一类问题起直接的作用,至多只能献计献策,而听任皇帝宸衷独断。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以后,绝大多数分子完全根据儒家经典的教条来判断和处理人世间的一切,包括天下的分合在内,两千年来几乎毫无变化。

  皇帝是受命于天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任何觊觎皇权或企图犯上作乱者,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信奉这些理论的知识分子总是无条件地拥护统一政权,维护皇权,反对分裂割据,无论是起兵的农民还是叛乱的军阀。但是对“天命”的崇拜又使他们拥护一切在夺取最高权力斗争中的获胜者,而不问其以往的身分和获胜的手段。在分裂动乱的年代,他们既可以以“忠君”的原则为旧政权支撑残局,也能够以“识天命”为由拥戴新主。

  这方面的典型是五代时自称“长乐老”的冯道。他一生事奉唐、晋、汉、周和契丹十一位君主,始终身居高位,俨然是一尊不倒翁。他不仅完全适应走马灯似的政权更迭,而且经常熟练地充当交接政权的角色。他在所作《长乐老自叙》中吹嘘自己“在忠于国”,其起初含义就是只要能当上皇帝的、只要参建成国的,就都是他的效忠对象;其“识天命”的能力可谓高级。但是像冯道这样能在乱世中稳坐钓鱼台的人毕竟是少数,很多人在这种双重道德标准面前不知所措,结果在改朝换代中丢了纱帽,掉了脑袋。

  儒家的“天下”,虽然也可以解释为世界或一切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但更是限于汉族及接受汉族文化的民众的居住区,或者是指中原及与之相连接的农业区。

  所以在理论上拥有天下一切的皇帝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向汉族文化区或农业区之外扩展,因为在这一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生五谷,对国家毫无益处;在这一范围之外的人不知礼义,非教化所及。从秦始皇以后,尽管中国各政权的实际疆域不断有所扩大,但正式设置行政区域的范围却变化不大,中原王朝、汉族政权尤其如此。这除了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外,同儒家学说这种保守、封闭的天下观也有很大的关系。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列强的侵略宰割,不少满腹经纶的知识分子竟然对大片国土的沦丧麻木不仁,而对列强与“大清国皇帝”平起平坐却痛心疾首,原因也在这里。

  儒家的信徒以中国为唯一的文明社会、世界的中心,对外一贯妄自尊大,直到明末清初还在怀疑欧洲的存在,鸦片战争后还把西方列强当作一群乞丐。但另一方面,对外来的侵略又表现得异常软弱。他们反对主动出击,以攻为守,以为应该以礼治天下,以德化远人;只要中原王朝政治修明,国泰民安,四周的夷狄就会得到感化,毋须兵戎相加,就会俯首帖耳,年年来贡,岁岁来朝。对游牧民族或外来势力,只要能维持皇帝和大国的尊严,不妨多赐金帛女子。甚至在丧地辱国、偏安一隅的情况下,也会以朝廷虽小,毕竟是正统所在,对方虽强,不过是一时僭伪这种逻辑聊以自慰。

  儒家最重夷夏之辨,华夏(汉)族至上的思想根深蒂固,鄙视、蔑视一切外族。但是对种族的标准却不并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外族只要接受汉族文化,就可以被当作汉族对待。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当然一概被视为异邦,但一旦这些政权入主中原,就会变成可以为之效力的新朝。如果这些政权又接受了汉族王朝的传统,那就更应该确立君臣之分了。所以,投降匈奴的李陵被目为汉朝的叛臣,千古受人唾骂;而出仕元朝的文人却被视为理所当然。文天祥在宋亡后坚贞不屈,誓死不降,但并不反对他的弟弟当元朝的官。

  清军下江南之初,曾受到文人发起的激烈反抗,但在恢复乡试后就有不少文人应试。而在清朝皇帝亲自祭明太祖陵、承认对清军实行抵抗的明朝官民为忠义、将明朝降臣入“贰臣传”后,绝大多数读书人都已感激涕零,竭诚效忠大清了。到清朝濒于覆灭时,大批孔孟之徒还在为“皇清”的“深恩厚泽”大唱赞歌,甚至对并非“汉家衣冠”的辫子也视为命根子。江南一位颇有声望的文人写了一篇《驳剪辫文》,在颂扬了“国初”辫子兵的神威以后,文章针对剪辫派称辫子为“豚尾”(猪尾巴)发难:既辫子为豚尾,那么人就是豚了;有尾是豚,剪了尾不还是豚吗?

  充分显示了其死硬本色,博得了顽固派一片喝彩。可见“夷”只要成了君主,就可以变为“夏”;人们不仅应该竭诚拥戴,而且要抛弃原来的“夏”,尊奉现在的“夏”。

  当然知识分子并不都是儒家的信徒,信奉儒家学说的人也不一定完全按传统办事。正因为如此,不少杰出的知识分子能够冲破儒家学说的束缚,为统一中国的形成和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在动乱和分裂时期尤其如此。17世纪以后,随着西方年代科学知识的逐渐传入,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认识世界。到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前期,一批学者对中国及其周围的世界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着手用各种形式为中国的统一和主权而奋斗。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影响之大足以动摇旧的统一观。随着科学和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的国家、民族和统一、民主、平等的观念逐步在知识界形式和扩大,中国知识分子中的杰出人士对中国统一的贡献也随之达到了自觉和空前的程度。

  君王千秋业

  皇帝或实际上的皇帝(如执政的太后、皇后、丞相、军阀、太监或名义不同但大权在握的人)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的一切都是他(她)的私有财产。游牧民族的政权在初建时会有较多的军事民主,但随着政权的巩固和扩大,权力越来越向首领集中,逐渐与农业政权接近。正因为“朕即国家”,所以统一还是分裂、政权的大小、疆域的盈缩与这些皇帝君主们的关系最密切,他们的态度举措对统一或分裂的影响也最大。

  当然,任何君主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再英武睿智的皇帝也无法无限地扩大他的帝国;但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不同能力、性格、气质的君主肯定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假如康熙皇帝是在慈禧太后死后继承帝位的,他的命运与溥仪大概不会两样;但如果溥仪成为顺治的继承人,清朝的历史肯定会与现在不同。

  前面已经提到过,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到清朝中期才完成的,因此在这以前的任何一位君主都还不曾成为这片土地的完全的主宰者,而大多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至多只是其中的绝大部分。如果每一位君主都只满足于保信祖宗基业,今天的中国就不可能出现。如果每一位君主只打“仁义”之战,历史疆域地图也许就不必重画了。但历史并没有这样固定地承继下来,因为总有一些君主选择另一种态度--武力扩张。

  武力和战争几乎是与人类社会共同产生的。任何一个部落或国家要存在下去,必定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口和一定面积的土地,或者一定的活动范围,无论是农耕民族、渔区划民族还是游牧民族,都是如此。在遭受自然灾害时,还必须有趋避的场所和回旋的余地,不得已时还要进行迁移以寻求新的基地。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部落或国家,或者只有一些互不接触、有充足的存在空间的部落或国家,那就不会有相互间的战争,但不幸的是仅仅在黄河流域就有多得不胜枚举的部落或国家,战争和兼并就在所难免。这类战争既不是出于某一首领的邪恶,也不能归咎于哪一方面的好战,双方或多方争夺的只是赖以维持生存的土地和初级资源,在无法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只能用武力来决定谁有资格生存下去。这类战争可以称为生存性的。

  但几乎是在同时,另一类战争发生了。当战争的结果使一个部落或国家不仅赢得了生存的条件,而且获得了粮食等物资和俘虏时,战争的吸引力也就随之而增加了,对较强大的部落或国家尤其如此。人们的欲望会随着战争的胜利而提高,相比之下,首领或统治者的欲望比平民要大得多,小范围的领土是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的。例如本国可以生产粮食、纺织品、陶类器皿、竹木制品,但不一定会有黄金、白银、玉石、贝壳、珠定、香料、药材、铜、铁、皮革、生漆、染料等物资的生产,不能保证武器、礼器、乐器和其他装饰品、奢侈品的生产。而对统治者来说,这些既是物质享受,也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自己拥有这一切自然比交流或掠夺更有吸引力。战争已不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土地、人力、财富,或者为了一件珍宝、一个美女,甚至一种声望。这类战争与前者显然不同,可以称为欲望性的或扩张性的战争。

  这两种类型往往很难截然分开,现实中更多的混合型的战争。因为当国家机器已经基本完整,领土范围已经相当大的时候,对一政权来说,生存的意义已不仅是维持它的国民的生存,而是要包括保证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消除现实和潜在的外敌,还要为它的国民的增殖提供新的生活和生产基地,寻求更多的资源和土地。在人类还没有学会理性地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时,相邻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就在所难免。在这类战争中。纯粹的生存性成分越来越少,而大多与扩张混杂在一起。

  游牧民族对中原的袭击,对中原王朝来说当然是一种无理的扩张,但这种袭击的出发点或许只是为了躲避草原上的天灾,或许只是为了得到被中原统治者禁运的茶叶、布帛和铁器,也是为了生存。汉族大批涌向西南山区只是为了生产粮食养活自己,也是生存性的,但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却完全是扩张性的,必然遭到他们的反抗。在战争的过程中,战争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如以生存性开始的战争在获胜以后很可能发展成为扩张性的,而扩张性的战争的挑起者会因失败而不得不进行生存性的战争。

  纯粹的扩张性战争也大量进行,战争的起因也许只是一位君主一时的好恶或异想天开,也许只是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或一个卑鄙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开疆拓土或者威震异域。这类战争有时以劳民伤财的失败而告终,有时只取得相当有限的成果,有时导致了挑起者的身败名裂,有时却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因而建立起新的疆域更大的政权,发动者成了千古传颂的伟人。

  无论哪一类战争,都是以生命财产的毁灭为代价的,扩张战争尤其是如此,但正是无数次这样的战争,才使部落或国家不断减少、消灭,合并成较大的国家,最后建立起统一整个中国的帝国。统一,这个被视为神圣的名词,一次次与战争联系在一起,而为维护自身的生存的战争却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其作用只是推迟了统一的实现。人类就是这样以同类的鲜血换来自身的进步,以残酷的杀戮创造新的文明。

  秦皇南征战国群雄的角逐以秦灭六国而结束,但如果秦国不担当起这一角色来,其他国家就会取而代之,它自己就难逃覆灭的命运。如果秦始皇满足于对六国的军事胜利而保留这些战败国的话,也许秦朝等不到二世就会垮台。同样,派蒙恬北伐而取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地区),筑长城,也是不得已的,否则的话,匈奴的铁骑就会威胁关中盆地,西汉初的情况就是明证。

  但是秦始皇派遣数十万军民越过南岭,就只能说是纯粹的扩张。因为岭南的越族从来没有构成对秦朝的军事威胁,甚至也不存在潜在的军事威胁。在这以前岭南也不是楚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看作是灭楚国的必然继续,况且在本朝范围内尚未开发的地区极多,南方岭南以北的人口很稀少,并不存在向外开拓的必要性。秦始皇却运用铁腕,推行了他的计划,并且取得了成功,把他的领土扩展到了南海之滨。

  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数十万人在暴力的驱使下,却完成这项前无古人的使命,他们中间没有麦哲伦或哥伦布,唯一的赵佗当时也没有想到要做南越王,他们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要维持这条漫长的交通补给线同样是困难重重,对岭南以北的百姓来说无疑是同修骊山墓和阿房宫一样的苛政。世代居住在岭南的越人当然不会欢迎北方来的征服者,尽管他们慢慢自愿或不自愿地被强制接受了北方人带来的文明:铁制农具、牛耕、纺织和一夫一妻的家庭等,但起初的仇恨不会比非洲丛林中的黑人对西方殖民者的弱些。据《淮南子.人间训》记载:为了对付越人的抵抗,数十万秦军在三年之内不得不一直穿着战甲,拿着武器。越人都进入丛林,宁可与禽兽相处,也不愿做秦军的俘虏。他们推行有本领的人为将领,在夜里袭击秦军,结果杀了秦军主帅尉屠睢和数十万秦军。秦军等于驻守在无人区,旷日持久,士兵疲乏不堪。

  不过谁也无法否认,正是秦始皇的南征使岭南和中原开始联系在一起,这是对中国的统一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

  汉武西进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是不得已的,接受浑邪王的投降,夺取河西走廊置为郡县,对切断匈奴侧翼、加强边防是必要的,也无可非议。但他对西南夷和西域的用兵却毫无军事上的理由,更没有自卫的需要。

  武帝不顾首次出兵因“费多,道不通”而终止的代价,又一次用兵西南夷的目的,《史记.大宛列传》说得很清楚:一是可以用汉朝的财物换取大宛、大夏、安息等国的“奇物”;二是用金钱买通大月氏、康居等国,以便在军事上牵制匈奴;三是占据西南雌地区,扩大上千里土地,将各种有不同风俗、操不同语言的民族纳入版图,满足自己“威德遍于四海”的欲望。只有第二点是真正从军事角度考虑的,但却完全是纸上谈兵,想入非非。因为此前张骞第一次到达大月氏时,国王因已占有大夏,土地肥饶,生活安定,不愿再报匈奴之仇了。从地理形势看,这样的设想也是绝对行不通的。开西南夷的直接用意是通过今云贵高原进入身毒(印度),再从印度到达今天阿富汗和原苏联境内的大月氏和康居了。其实武帝的真意所在是第一、三两方面,所以在讨西南夷未达到目的以后,又发动了伐大宛之战。

  如果说对西南夷的战争还有借口可寻,那么伐大宛只是赤裸裸的掠夺。事件的导火线虽是大宛杀了汉使,却是汉使强求在宛宝马(“天马”)不成辱骂对方挑起的。而且汉朝的“使者”中不少人是“妄言无行之徒”,是谎报情况企图挑起事端以便捞一把的,在西域的名声很差。武帝出兵的另一个目的是因为轻信了假报告,以为大宛不堪一击,所以要把这个美差赏给宠妃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以便他有机会封侯。岂料这支数万人的不义之师受到西域各国的抵抗,二年后只剩下十分之一二回到敦煌。武帝大怒,调集六万兵力及不少自愿从军的亡命之徒、十几万头牛马牲畜,由十多万人运粮补给,令李广利再次出兵;还派使臣守在玉门关,不获胜不能进关。即使如此,这支大军也未能攻入大宛国都的中城,只剩下万余人获得千余匹“天马”的战利品回到玉门关。这场历时四年、付出了十多万人的生命和无数牲畜、粮食等惨重代价的战争,搞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

  但历史却对正义和道德作了最大的讽刺,正是这两场不光彩的战争导致了以后西域都护府和西南数郡的设置,西域和西南同中原地区同属于一个政权就是这样开始的。

  阿保机建国 契丹族首领、后来被称为辽太祖的耶律阿保机,利用中原王朝四分五裂之机,在北方建起了一个大帝国。它是以契丹人为主导的,但汉人却占了多数,还加入了其他民族。它是游牧民族建立的,却拥有稳定的农业区,并且第一次将农业区推到蒙古高原的克鲁伦河流域。

  辽帝国的建立不仅本身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而且为北方游牧民族的第二次大规模南下奠定了基础。但耶律阿保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一是不停地攻城灭国,将对方的人口掳掠来安置在自己的后方腹地,不仅今山西、河北、河南大受其害,有过一次被掠十万人的记录,而且还俘掳了包括党项、女真、渤海、高丽等民族的数十万人口。一是趁帮助石敬瑭灭后唐之际,攫取了燕云十六州,在南部取得了地理优势,确立了与中原政权长期对峙的有利势态。这些显然早已超出了生存的需要,而完全是掠夺和扩张了。

  清朝灭明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后金,接着又以“七大恨”告天,兴兵反明,表明了一个新兴的民族不甘心接受腐朽的中央政权的统治,决心以武力对抗来争取独立的地位。以后在东北与明军的战争以及攻城略地,都可以用生存性来解释。但清兵入长城,破京师(北京)和山东数十个州县,掳掠数十万人口回东北,就只能说是一种野蛮的报复和破坏。

  从1644年清军入关占据北京直到清末,清朝统治者曾一再声称他们的入侵是为了替明朝的崇祯皇帝报仇,它的天下是得之于“流寇”,而不是夺之于明朝,甚至标榜“自古得天下无如本朝之仁者”。实际上,清朝的借口并不比以往的政权篡夺者更为高明,清军的屠杀和镇压并不比任何盗匪稍有逊色,统一的大清帝国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清朝初期实行过一系列野蛮、残暴的措施,但它毕竟是一个新兴的政权,经过政策的调整,很快建立了新的秩序,使绝大多数人民得到了实惠,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口激增,物质文明达到了新的高峰。这种发展速度不仅在明朝从来没有出现过,就是在明以前的太平盛世也是很少有的。更重要的是,清朝使中国达到了空前的统一,这不仅是武功赫赫的明太祖父子无法望其项背,就是汉唐盛世也不能与之相比。

  假定入关前的清朝政权对明朝的战争仅以生存为限度,假定当年的摄政王恪守不扩张不侵略的正义原则,中国统一的历史必然因此而重写,或许永远不会出现鸦片战争前清帝国的极盛版图。

   结语

  总之实现统一的主要手段是武力扩张,或者是以武力威胁下的城下之盟,如三国的蜀后主、吴主孙皓,南朝的陈后主,五代的南唐后主、吴越王钱弘椒,清代台湾的郑克爽等等。因此,清心寡欲、崇尚仁义的君主可以成为道德的典范,却只能是历史的侏儒;而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皇帝倒常常成为统一的功臣。

  也许有人会指出,这些战争大多正是发生在分裂时期。从时间角度看固然是如此,但从战争的目的和因果关系看就并不这样简单。因为分裂时期的战争中虽然有一部分单纯是为了劫掠报复,更多的还是为了争夺最高权力,以便由自己来实现统一。如三国时的魏、蜀、吴三方都以建立统一王朝为最终目标,三国间的战争都是西晋统一的准备阶段。五代期间,除南方的一些政权满足于保境安民外,北方的政权大多都以最高统治者自居,以统一天下为目标,它们之间的战争应该是北宋统一的前提。同样,宋金间的一系列战争也是为了争夺统一,南宋即使没有恢复失地的信心,但为了生存,除了阻止金人的扩张也别无选择。

  或许有人会以南方或西南某些地区王朝政权的扩展为例,证明这种开拓是和平进行的。但事实是汉族开拓者与当地原有居民的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官府对少数民族的镇压也一直在进行。所不同的是,这种分散的、零星的军事行动一般不见于史籍记载,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视。以湖南为例,直到清朝后期,“官兵”还在不断“征剿”苗民,使苗族人口大量减少。西藏地区之归入元朝的版图固然与宗教的作用有关,但这一归属的前提也是蒙古军队对吐蕃(西藏)军事征服的胜利,并且是以常设军事机构的驻扎为保证的。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1-6 16:14     标题: 第五章 千秋功罪

引言:隋炀帝下令将许多丝绸披悬在树木上作装饰,以向外国人显示富足。当外国人在洛阳赞美隋朝的强大时,为饥饿所迫的百姓已经准备揭竿而起了。   第一节 社会财富的投向   引言:   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社会中,皇帝或政权的首领有最高权力,有权支配自己统治范围内的一切人力和物力,所以统一的范围越广,能够集中的人力和物力也就越多。相比之下,分裂或分治政权可以支配的人力和物力要小得多。   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非常缓慢。周期性的人口下降大大推迟了人口相对过剩的出现,直到十七世纪以前,总的说来还没有出现耕地不足的矛盾,只有少数地区人口过于稠密,但通过局部的人口迁移就可以解决。农业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商业、手工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商业利润基本用于消费和挥霍,而不是转化为资本。在闭关锁国的情况下,人口和财富不可能流出中国。即使在开放贸易和移民的阶段,也主要是由外国商人来中国贸易,而不是由中国商人出国经商,对外贸易的主要利益由外国占有。移民只作为人力输出,而很少同时输出资本。因此,社会的剩余人力和积累的财富主要是在国内消费的。   “海龙王”的业绩   开掘运河、渠道,修筑堤岸、水坝、闸门,以及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这项开支在总量中往往只占很小的比例。   一些小型、中型的项目由于涉及的范围小,需要的人力、物力有限,分裂、分治政权甚或地方政府就能办到。而且分裂、分治政权因为辖境小,水利工程对自身的利益有更加直接的影响,所以往往更加重视。五代的吴越国主钱谬,对筑海塘、疏浚河道、农田水利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还专门设置了“撩湖军”,负责疏浚西湖。吴越国的这些水利设施对长江三角洲的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起了积极淖饔谩G??脖幻窦涑莆?昂A?酢薄?   大型的或全国性的项目则由于涉及范围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在统一政权或较大政权才有可能完成,如黄河、长江大堤的修筑和维护,黄河水灾的预防和救治,京杭大运河的开通和水运的维持等等。而在分裂情况下,不仅这些大型水利设施的日常维修没有保证,还会制造人为的破坏。但是这类大型的项目为数不多,其中有的还是以为朝廷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如京杭大运河主要是解决漕运,民用不大,对农业更是有害无益。   太仓陈陈相因   太仓是王朝用于粮食储备的,包括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和集中在首都或某些地区的,主要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战争。在一般性、地区性的灾害发生时,地方的储备就能够解决问题。但如果灾情程度严重、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时,就必须依靠大范围的调剂。统一政权可以通过动用储备、丰歉地区间的调剂以及安置灾民易地就食等办法解决,统治区狭小的政权就缺乏回旋的余地。但统一王朝往往储备过多的粮食和物资,或者置地方的灾害于不顾,不愿动用朝廷的储备,或者过于注重在首都或近畿地区的储备,造成很大的浪费。   在西汉初经济恢复以后,历年积累下来的陈粮还没有用完,新粮又进了仓;当新粮成了陈粮,又有新粮储备进来;仓库放不下,就堆在露天,结果都腐烂了,无法再食用。国库中的钱数以亿计,由于长期不动用,穿钱的绳子烂了,无法进行统计。但实际上,西汉整个社会并没有富裕到如此程度。就在积聚大量增加的这七十年间,百姓平时的贫苦生活和遭受天灾后流离失所的记载在史书上不难见到。   隋末天灾战祸频繁,无数百姓衣食无着,嗷嗷待哺,但统治者却不愿意动用储备。直到隋亡,在洛阳的含嘉仓中还有大量的屯积。这些国家级的巨仓中所储备的粮食,都是从各地长途运输来的,沿途的消耗也是相当大的。   弛道和宫殿陵寝   一般说来,统一政权为了保证政令的下达,下情的上报,物资的征集,军队的调动和皇帝的巡游等,比分裂政权更加需要便利的交通,会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当然其主要目的是军事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所以优先考虑军队的调动、军情的报告、粮食的供应、人员和公文来往的需要,一般是以首都为中心,连接军事要地和地方政治中心,对商业的需要考虑较少。民间的或地区性的交通设施,主要还是由地方或者个人捐资兴建的。   在修建宫殿、陵寝方面,大多数君主都会费巨资,很难说统一政权的君主一定比分裂、分治政权的君主更奢侈挥霍。但由于前者所拥有的人力、物力更多,辖境更大,可以获得的特殊材料和用品更丰富,所以耗费往往更大。   如果将这些当作单纯的物质享受,那还有一定的限度,但宫殿陵墓的建造也是皇权和礼制的体现,为了突出皇帝的至高无上,本朝的超迈前代,宫殿陵墓的规模往往会不断提高。出于迷信,往往还要将前朝的宫殿平毁,即使是英明的皇帝也在所难免。当刘邦见到未央宫造得过于壮丽,指责监工萧何“治宫室过度”时,得到的回答却是理直气壮的:“天子四海为家,不建成天下最壮丽的就显不出皇帝的威风。况且不能让后代再超过您呀!”一席话说得这位开国皇帝龙颜大悦。隋文帝个人生活并不铺张,但在灭了南方的陈朝以后,却下令将自孙吴以来历代经营的建康城彻底平毁。项羽之焚烧阿房宫,除了为了劫掠外,显然也有迷信方面的原因。这一方面的浪费比帝王日常生活的奢侈不知要大多少倍。而分裂政权限于人力物力,有的自知属于“僭伪”,有的表明处于“播迁”,只能以“行在”(临时首都)的规模设计,相对受到限制。   如果说宫殿的修建由于能长期使用,因而耗费有一定限度的话,陵墓的建造却是项经常性的庞大开支。秦始皇筑陵墓和阿房宫所动用的人力物力,比用于筑长城的还多,从保留至今天并已经出土的一小部分遗址和文物中,不难想象这位皇帝的侈靡和迷信。如果有可能带走整个世界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的。   秦始皇为修陵墓花了多少钱已经无法估算了,但西汉却留下了一项惊人的数据,即朝廷每年收入的三分之一是用于修筑皇帝陵墓的。在位54年的汉武帝修了53年的茂陵,陪葬品多得入不下了。他不仅要带走金银财宝,而且要放进190种“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足以设立一个地下动物园。西汉末年赤眉军打开茂陵的羡门后,数万士兵搬了几十天,陵中的陪葬品还没有搬走一半。直到三百年后的西晋时,陵中的珠玉还没有被盗完。连号称最节俭的文帝霸陵,盗墓者也可以获得不少珠宝。其余的三分之二岁入中,也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用于皇室的挥霍性开支的,宫殿、苑囿、宗庙的修建等;真正用于行政管理的只占少部分。   上行下效,大批皇室成员、贵族、文武大臣、地主、商人,也动用巨大的财富来经营自己的地下乐园。西汉这个拥有数千万人口、几百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大帝国竟以它的大部分的社会财富去修造大大小小的坟墓,看看保留至今的唐帝诸陵、含元殿和大明宫的遗址、明十三陵、紫禁城、清东西陵、避暑山庄、圆明园遗址、颐和园就可以想象统一王朝在这方面的花费了。   军队和佛寺   军队对任何政权来说都是必须的。统一政权和分裂、分治政权为了保存或并吞对方就要保持重兵,对峙中的政权往往要大修军事设施,分裂时期的军队数量和用于军事目的的物资往往是和平时期的好多倍。   一般说来,统一政权在和平时期没有必要在军事上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但由于统一政权能够获得的人力物力相当丰富,不少王朝还是保持着庞大的常备军。如北宋初年仅养兵20万,至至道时(995-927年)为66万,增加了二倍;庆历年间(1041-1048年)为126万,又翻了一番;八十年间增加到原来的六倍多。《水浒》中所称“东京八十万禁军”也非完全虚构。一旦皇帝穷兵黩武,造成的破坏就特别大。像汉武帝远征大宛,隋炀帝征朝鲜,都曾造成生命财产的极大损失,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   用于宗教活动的开支通常不如以上几项,但当皇帝信仰宗教,热衷佛道时,或一个政权以某一宗教为国教时,就会投入大量社会财富。南朝梁武帝的私人生活极其俭朴,但却将巨额钱财投入佛寺,不仅建造了大量奢华的寺庙,而且四次到寺中“舍身”,朝廷为此而付出的赎金就高达四百万。唐朝好几个皇帝都信佛敬佛,还搞过大事铺张的迎佛骨活动。1987年在陕西扶风法门寺出土的大量精美绝伦的器物,完全证实了史料的记载,当时耗费的珍宝钱财是非常惊人的。西藏地区从吐蕃信奉佛教以后,为寺院投入的财富越来越多,大批人民为寺院服务或直接成为僧人,到清朝时,寺院已占了绝大多数当地财富。在宗教方面投入多大的人力和物力,显然与政权的规模、统一还是分裂无关,而是取决于统治者对宗教的信仰程度和该宗教在国民中的普及程度。   挥霍性的“赏赐”   中国的帝王以天子自居,处处要表现自己的最高权威,把他所统治的国家当作世界的中心,人间最富庶、最文明的地方;而一切外国都是夷狄蛮貊,照例是贫穷、野蛮的地方,只能接受天朝的赏赐。   越是统一的、疆域辽阔的政权的君主,就越有条件显示这一点。游牧民族或非汉族的首领一旦入主中原,也无不以真命天子自居,效法汉族皇帝的作为。分裂、分治政权在物质条件方面受到种种限制,名义上也觉得不大合适,因此一般不会有这类举措。历来的中原王朝在与外国或游牧民族的交往中,即使在军事上处于优势,也往往不惜拿出巨额的黄金、白银、绸缎、茶叶等物品作为赏赐,以换取对方的归附,却毫不考虑国家的实际利益。在军事上处于劣势时,只要能够维持名义上的至尊地位,就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条件苛刻的“岁赐”,“岁币”,甚至置割地赔款的惨重代价于不顾,而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礼仪枝节上斤斤计较。中国封建统治者这种妄自尊大和对外部世界的一无所知所产生的虚荣心理,使中国人民为之付出了惊人的代价。   汉武帝派往外国的使者一年多达十几批,每批自数百人至百余人不等。这些使者除了搜罗珍宝、编造异闻来引起武帝的新的兴趣以外,就是跑到外国招摇过市摆阔气,把大把大把的钱扔掉。由此而招来的“外国客”受到武帝的格外优待。为了表示汉朝的“富厚”,武帝让他们跟着自己到处巡游,发给他们大量财帛作为赏赐,给予很高的物质待遇。甚至搞起洒池肉林,大演杂技、魔术、摔跤,观看者人人有赏。又让他们到处参观粮仓库房,好使这些外国人在庞大的物资积累面前吓得不敢动弹。人们大概永远无法找到当时首都和各地如何对付这批“外宾”参观的具体记录,但史籍上明明记载着在武帝在大肆挥霍和水旱灾害的袭击下,府库已经开始空虚,百姓们已大批流亡,所以为了完成这种任务,大概少不了要弄虚作假吧!   隋炀帝为了在外国人面前显示本国的高度富足,竟下令将许多丝绸披悬在树木上作装饰,以证明如此昂贵的东西在中国已经多得无处可放了。他还让人领着外国人进饭馆在吃大喝,当客人酒足饭饱要付钱时,得到的回答竟是:“在我们这里吃喝向来是不要钱的。”为隋炀帝这种“吃饭不要钱”的摆阔付出巨大代价的自然是倒霉的老百姓,就在洛阳的外国人正在称赞(或许只是在讥讽)隋朝人伟大富裕时,为饥饿所迫的百姓已经准备揭竿而起了。   著名的郑和航海更是中国皇帝炫耀国力的新招。这次空前绝后的壮举除了负有一项秘密使命--寻找在南京宫城起火后失踪的建文帝的下落之外,就是要把大量赏赐品发到海外去,以换取外国对明朝名义上的尊崇和效忠。专家们已经详尽地考证出了这七次下西洋的舰队的规模、人数、所载物品、航行线路和到达地点等,500年前的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实在足以引起我们的自豪。但这些物资和技术却被一位专制统治者用于一场莫名其妙的出国布施和展览,所以七次航海的直接收获只是几种动物和几件土产。   在清朝,连越南等国的贡使来到时沿途都要装饰布置,隆重接待。今天我们当然可以解释为对外友好的象征,但当年皇帝和大臣们的出发点却完全是显示天朝大国的泱泱风度和富足强大。直到列强的炮弹已经落到紫禁城内,国势已江河日下,皇位也摇摇欲坠的时候,在清朝统治者的眼中,外国人还只是一群贪婪的商人和乞丐,只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多给些钱物就能使他们款服。而只要大清国皇太后和皇帝不失体面,赏赐洋人一些土地白银又算得了什么?   由于历来的统一政权一般都国地辽阔、人口众多,所以即使人民生活水准很低,便把可以搜括到的人力财力集中起来,数目仍然是相当庞大的,这就造成了中国“富厚”的假象。由于统治者将这笔财富视为私产,所以大多被挥霍浪费,真正用于国家管理和社会进步的反而是少数。想当然地认为统一政权必定会投资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有利于发展生产等,显然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事实。   第二节 行政效率与治理   引言:在同样实行专制制度的民政部下,分裂和分治政权同统一政权的治国之道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分裂或分治政权的领土大大缩小了,往往只相当于统一王朝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各地离政治中心的距离也大大缩短了,所以即使实行同样的集权制度,统治层次减少了,传递时间缩短了,行政效率会有所提高。只要保持和平状态,人民会因此而获得较多实惠。   王温舒的妙计   西汉的一位被班固载入《汉书.酷吏传》的官员王温舒出任河内太守(治怀县,今河南陟县西南)时,首先准备了五十匹马,安置在从怀县到首都长安沿途。然后他开始审理案子,将郡中的不法豪族和其他有牵连的罪犯大多定为死刑或灭族。由于死刑或灭族都必须报朝廷批准,那些豪族自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动用在京城的靠山和关系,有恃无恐。谁知王温舒立即使用这五十匹马接力传送,两天就从长安取回批文执行死刑,杀得那些人措手不及,也使当地人大吃一惊。到年底,把要杀的千余人家斩了个一干二净。   像王温舒这样深知效率的重要性并想出这一绝妙办法的人,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被史官作为特殊的例子记录下来。但王温舒能这样做,毕竟还有其有利条件:河内离长安并不算远,而且这条线路又是当时一条主要的交通干道,道路良好。   如果让王温舒到日南郡(治所在西郑县,今越南广治省广治河与甘露河全流处)、乐浪郡(治所在朝鲜县,今朝鲜平壤市南)、敦煌郡(治所在敦煌县,今甘肃敦煌市)或益州郡(治所在滇池县,今云南晋宁县东)去做太守的话,他要准备的马就不是五十匹,而是五百匹或更多,甚至还要包括渡船。而且有的地方有好马也跑不快,遇到天气不好,有些地区的交通就会断绝。   驿站的普遍设立使王温舒这一办法普及化了,但这仅仅是加快了传递的速度,却并没有缩短实际距离。且不说维持全国的驿站系统本身就是国家一项不小的开支,在不少地区就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最不得人心的弊政。就是在驿站完整、效率正常的情况下,边远地区与首都的公文往也得数十天之久。明朝每十年一修的黄册(户籍册)都要以省为单位上报到南京后湖,据《南京户部志》记载官方规定的“黄册到湖期限”如下:浙江二十日 江西 二十二日   江西行都司 二十二日 河南 三十日   山东四十日 北直隶五十八日   福建六十五日 辽东 八十五日   广西九十日 湖广 九十日   山西九十日 陕西 一百五日   四川一百五十日 贵州 二百五十日   福建行都司 一百五十日 云南 一百八十日   时间最长的云南要半年后才能送到。如果是紧急情况,通过驿站加急传递,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在皇帝不惜工本的条件下,也能够创造出某种“奇迹”,如唐玄宗可以将杨贵妃爱吃的鲜荔枝用专门的驿骑从岭南运到长安,明清时能把产于长江下游的活鲥鱼接力运到北京。不过这种方法毕竟无法用之于日常的传递和联系,何况在中国的统一王朝范围内还有更长的交通线,如从西藏到北京,从中亚到长安等。   这就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没有机动交通工具的条件下,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不是太大了?   君民的不同选择   要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是困难的,因为国家有不同的政体、不同的制度,如果这是一个地方享受充分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地理上的距离并不会带来很大的不便。可是,从秦以来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实行这种政治制度的政权,而是权力高度集中于中枢的专制国家--无论是统一时,还是分裂时,各个政权无不如此。二千多年来,专制的集权化有增无减,依靠国家自身的调节已经无法改变高度统一和地理范围过大这间的矛盾了,而只能由分裂、分治来缓解这一矛盾。   中国历史上各个政权长期实行力役制,无论是劳役还是兵役,都要在全国范围内征调,首都及边疆是服役的主要地区,对距离远的地区来说负担就大大加重了,甚至路途时间会超过实际服役的时间。不堪忍受的百姓从减轻负担出发,宁可选择分裂或实际上的分裂。西汉初的贾谊就曾证明:当时淮南的百姓迫切希望置于诸侯国的统治之下,而不直属于朝廷,以便能就近服役,而不必再长途跋涉于淮南和长安之间。因此有时分裂和分治比统一更受到民众的欢迎。   由于地方官的合法权力相当有限(除非采取非法手段),所以官员们在遇到大小事情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即上报上司,而不管实际效果如何。但上级官员同样只能自理有限的日常事务,因此向更上一级或朝廷报告也是他们的法宝。中国结构复杂、内容浩繁的文字和悠久发达的文学传统是大小臣工和他们的幕僚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这种繁琐的礼仪制度和请示上报手续又为他们施展身手提供了机会。从现在还能看到的数以万计、或许是数以亿计的历代公牍、奏折、诏令及各种公文中,虽然也不乏有关国计民生、军政大事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但大量的是千篇一律、毫无意义的官样文章和歌功颂德、阿谀奉承的文字游戏。一些突发性的事件经过层层报告,然后得到层层下达的命令,往往已经失去实际意义。   自然灾害的赈济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非常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已失去了最有利的时机。在二十四史的传记中,不止一次可以发现对清官循吏这样的歌颂:在灾害发生时不等朝廷或上司的批准就下令开仓救济灾民,而劝阻他的僚属大多会提醒他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就证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官员是不会这样做的,所以这些凤毛麟角才会得到史官的重视而被记录下来。从史料记载看,越是靠近首都,越是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往往自然灾害越多,而边远地区却很少有灾害的记录。这显然并不符合客观规律,只能证明边远地区不大可能获得及时的救济,因而灾情报告不是没有留下记载,就是被层层的官僚机构耽搁了;或者是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根本就没有上报。   张知县砍茶树   统治者所强调的高度一致性,即使出于善良的愿望,也往往事与愿违。因为除了羁縻地区或土司以及统治者承认非声教所及的夷狄地区外,一般都必须实行同样的制度。   例如为了重视农业或者在灾荒以后多产粮食,皇帝常常下诏,不许百姓从事农业以外的劳动,却根本不会想到这在不少地区是行不通的。对从事渔业、狩猎、养殖、果品、手工等行业的人民来说无疑是断了生计,结果只能加重社会的负担,造成经济倒退,而粮食也不一定能增产。   沈括的《梦溪笔谈》和其他宋人笔记中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张咏任鄂州崇阳县的知县时,下令将当地的茶园全部砍掉,要百姓种桑树。以后朝廷参茶叶收重税,桑树却不收税,百姓大大受益。另一次他见到乡下人进城买菜,叫来一问是个农民,当下勃然大怒:“你既然是种田人,难道没有地方种菜,还要到城里买?真是个懒惰的家伙。”当场令差役打了他一顿板子赶回去。   沈括等人都是以完全肯定的态度记下这两件事的,其实都很可讨论。张咏下令吹茶,除了正好钻了朝廷改变税制的空子以外,并没有什么可行的道理;对进城买菜的农民也要打板子,更是一种极其僵化的自给自足的小农观念。可以想象,在绝大多数更加正统而保守的地方官治理之下,这种极其狭隘的农业观念加上专制制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明朝初年因发现海盗骚扰,又为了防止敌对势力卷土重来,竟下令“片板不许下海”,全面封闭了中国海疆,扼杀了航海业和海洋渔业。其实出现海盗的只是个别地区,敌对势力的威胁更只是一种猜测,但高度统一的权力却使中国全部海疆遭殃。这道命令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大大超过了海盗的掠夺。   “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   为了维持这种高度的统一,除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之外,还导致了实际上的高度不统一。这是因为在一个如此广袤而多样的国家中,各地的情况千变万化,交通又如此困难,绝不是一道诏书做出的具体规定所能治理的。公开抗命意味着谋反大罪,提出不同意见也会遭受杀身之祸,而执行又有实际困难,肯定不能照办,于是各种变通的办法便应运而生,并且大多会得到上司的默许,或者成为惯例被沿用。   例如户口调查,由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岁入和劳役的来源,一直备受统治者的重视。但也正是因为登记户口的目的就是为了征收赋税,真正的人口调查价值越来越少。作为统计一定年龄范围内的健康正常的成年男子的单位--丁,逐渐离开了它的理论涵义,而与一定数量的银子或粮食等同起来,成为一个赋税单位。理论上应该代表人的“丁”在公文和方志的记载中却出现了“半”,甚至有十几位小数点。而具体一个丁人价值,各地又千差万别,往往除了具体经管的吏员以外连地方长官都搞不清楚。所以在明清二代相当长的时期内,“丁额”基本上不是某一地区的成年男子人口数,而是该地所负担的赋税额度。为了维护地方的利益,也为了自身的利益,地方官竞相争取丁额长期不变甚至减少,能这样做的就被地方绅民誉为清官。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同时进行的户口调查条文具体,时限分明,比之于近代人口普查的项目和条例也不逊色。由最基层的甲、里、县、州、府一直上报到朝廷,形成数以千吨计的户籍档案,计算出精确到个位数的人口数据。这些数据不仅愚弄了今天的学者,就连乾隆皇帝这样自以为英明睿智的君主也一度深信,这些数字就是他所统治的臣民的确实数字,因而得出了从康熙四二九年(1710年)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这82年间全国人口增加了15倍的结论。根据这些数据,明朝的“人口”从初期以后的200余年间基本不再增加,甚至略有下降;南方大多数政区无论户数和口数都大幅度下降;这只能用这种奇特的制度才能加以解释。   这种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自下而上层层进行的户口调查登记的真正价值究竟如何,只要从两个例子就可看出:一是清朝的皇帝不止一次发现,地方官的灾情报告所列的灾民人数常常超过当地上报的全部“户口”数。另一件事发生在清朝顺治十三年(1656年),一位官员在清理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的黄册时,发现竟预造到了崇祯二十四年。估计明朝经办的官员不是闲得无聊,就是想为十年后的官员(或许他已编了不止一期,预计自己有可能再编下一期)节省点手续,随手将十年后的数字“编”好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明朝到崇祯十七年就亡了,这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就成了千古笑柄。   政策与对策   在自上而下的监察系统很不完善,自下而上的监察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中央政府甚至皇帝个人的命令,绝对无法避免有意无意的偏差和曲解。因为再具体的规定也不可能没有遗漏,总能找到条文所没有涉及或无法规定的方面。一旦这种流弊出现,监察系统既不能及时发现,更无法有效纠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说是中国的悠久传统。   汉文帝废除肉刑,以笞刑代替割鼻子和砍脚,应该说是一大进步。但不久就发现,犯人的鼻子和脚虽然保全了,却有不少在执行笞刑时给打死了。甚至规定的数量还没有打完时人已经死了,每年被打死的犯人有一万多,大大超过了原来判处死刑的人数。到他的儿子汉景帝时就下令减少打的数量,犯人被打死的还是很多。于是景帝作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刑具以竹制,五尺长,一寸宽,半寸厚,竹节要刨平;行刑时只准打臀部;每个犯的人施刑过程中不能换人,打完一人才能换。以后有的朝代还制作了标准刑具,派人拿到各地去检查比较。明朝索性实行专业生产,每年由江南的官府提供三千块标准竹板供全国各衙门使用。   这些规定不能说不具体,制订者的用心亦不可谓不善,但任何规定都无法确定打手该用多大的力、挨打者又有多大的承受力,而这正给徇私枉法的官员以至差役们留下了足够的余地。明朝锦衣卫、东厂衙门在招收打手时有一项奇特的考试:在砖上铺上一层薄纸,打手必须在规定的数目中用标准刑具将砖头打得粉碎,却不能把那层纸打破。这些打手日后在行刑时会做什么事,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明朝的官员的接受“廷杖”(由皇帝亲自下令在午门前打屁股)时,如果监刑的太监说一声“用心打”,或者两只脚尖相对,此人就必死无疑了。   各地的衙役虽然不会人人都有这样一手绝招,但几乎个个都有本领把坏事干得教人抓不住把柄。既能致人于死地,自然也可以为人消灾。所以至迟在明清时,不少地方的衙门都可以花钱雇人挨打。如江南的富户,一旦因欠交赋税受到传讯时,一般都由仆人到堂受审;如果被判笞杖,就由乞丐代受,事后由主人按被打数目付钱。于是出现了代人挨打的专业户,明朝中山王后裔徐青君,明亡后因家产被没收沦为乞丐,专门代人受刑。有一次与人按挨打的数目谈妥了价格,谁知到时候被打了一倍以上还没有打完,而受刑的公堂竟然就是他家原来的大厅。徐青君又痛又气,大叫起来。值得注意的是,在长官得知实情后,并不追究衙役的责任,显然这种做法已是当时官场的公开秘密。   要说高度集权统治下的制度只对被统治者起作用,其实也有欠公允,因为就是贵为天子,也要受到祖宗之法和传统的束缚,有时要作一点微不足道的改变也不见得能成功。唐德宗一次在深秋时节到御苑打猎,感到天气寒冷,就对左右大臣说:“九月份(农历)还穿夹衣,二月份还穿皮袍,与气候不相称,我想都提前一个月,你们看怎么样?”左右都一致赞成,叩头感谢皇上的关怀。第二天,德宗命翰林院讨论,准备发诏书。丞相李吉甫认为这是圣人上顺天时,下合民情的好主意,应该编为法律,向全国公布执行。可是有一位李相程却抬出了吓人的理由坚决反对:“《月令》规定到十月份才能穿皮衣。《月令》是玄宗皇帝制定的,绝对不能改变。”德宗只得收回成命。当然,德宗并不是真的不能在九月里穿皮衣,他要真穿了也不见得有李相程这样的人来找麻烦,问题是不能公开改变老祖宗定下的规矩。   神通广大的吏   在这样一种僵化的集权制度下,大小臣工的真正能耐就在于找到制度和法律上的种种漏洞来达到自已的目的,贪官昏官如此,清官也是如此。   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史籍上大多作了记载,唐宋以来各朝更是留下了卷帙浩繁的具体资料。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分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帽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焉不详,有的竟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产生这种奇特现象的根源自然是专制制度,但直接的原因还是官与吏、统与治的分离。   从唐朝实行科举制度以后,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尤其是正职官员,基本上都是由科举出身的。科举的选拔标准是对儒家经典学说的恰当理解和解释、规范的诗赋和书法,因此这些也就成了获取功名的人们的主要本领。但一旦当了官,他们马上会被委以具体的政论部门或县以上的行政单位。在任期届满后,一般又要调动。他们原来基本上不掌握任何专业知识,也没有经过任何行政管理的训练或见习,每次升迁都要改变部门或单位,靠他们自己的本领是绝对无法胜任职务的,所以只能利用和依靠吏。   吏与官恰恰相反。他们一般都没有进入科举,或者仅仅得到过起码的功名,但他们谙熟一切与自己的部门或地方有关的成文和不成文的法律、历史和现状、官场的微妙关系和种种习惯做法。他们一般终身不离开某一部门或地方,有的还子承父业,世袭罔替。他们除了精通公开的律令条文以外,还了解不少内部流通的知识和数据,其中大部分没有书面记录,仅靠口耳相传,对外界更是秘而不宣的。相当一部分吏是部门或地方的实际主宰者,因为主管的官员很少或者完全不了解实际民政,只能依赖他才能应付上司和治理下属。地方上的吏更是土豪劣绅拉拢和依靠的对象,因而拥用很大的权势。但是吏的社会地位却很低,至少在名义上是如此。   除了特殊情况,他们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官。吏的知识和经验,即使其中完全合法的、有用的部分,一般也不会成为公开流布的著作;其中见不得人的诀窍和内幕,当然就更不会留下书面记录了。   官员中具有“经济之才”的人本来就不多,这些人中又不会有几个有机会掌管刑法、财政、户口、建造、漕运、仓储、水利等实际部门,所以官员中真正精通制度的人只能是凤毛麟角。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往往会发现,不少身居高位的人对本朝的制度也不了解,他们忧国忧民的言论常常只是隔靴搔痒,不少对策奏章纯粹是纸上谈兵。即使是那些掌握了一定的专门行政经验和实际情况的官员,也未必能揭开吏的黑幕。而且在中国历来的士大夫阶层中,一贯存在着崇尚经义、鄙薄实际、附庸风雅、厌恶事务的风气。只要能引经据典,符合儒家教义,就能对国家大事发表议论,提出建议;即使根本不切实际,也会博得一片赞誉。一个地方官尽管整天游山玩水,吟风弄月,甚至寻花问柳,只要诗赋出众,字画不俗,就能赢得美名。相反,亲自自理公务,核对事实,计算数字,会被讥讽为俗吏,似乎降低了身分,常常为同辈所不齿。   汉以后各朝大多标榜以经义治天下,号称礼义之邦,各种典章制度、律令条文应该十分完备,并且都要符合儒家教义,至少在文字上必须如此。但统治者的真正目的自然多与孔孟等圣贤相左,儒家学说也不是安邦定国的百科全书,不可能解决多少具体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吏这一阶层就有了充分施展的机会。凭着他们的经验和手段,完全可以在不影响皇帝和法令的尊严的表面下,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利益和习惯做法;在不改变制度条文的前提下,实行完全不同却切实可行的对策。吏的这些作为会得到官的支持和事实上的承认,但只能是默许,或者瞒上不瞒下。而且多数官员不悄于、也不可能了解吏的实情,所以尽管这一切是尽人皆知的秘密,却没有人愿意并且能够揭破这层黑幕,将真相记录下来。   千百年来的事实就是如此:以大大小小的吏组成的管理系统十分稳定地管理着国家和地方的具体事务,不但不受到官员升降调动的影响,甚至也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从理论上说,这一系统听命于大小官员组成的统治系统,但后者往往并不了解前者究竟干了什么,或者是怎样干的。   在这种形势之下,吏的权力之大、声势之盛,往往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清人许仲元的《三异笔谈》中记载了一位“王二先生”(今译):王二先生字立人,忘了他叫什么名字,是绍兴山阴县人。善于写奏折公文,不管是刑事或财政方面的都非常内行。在云南时间很久,对当地风土人情尤其熟悉,所以成为当地首席幕僚。他的家住在省衙附近的花园内,花木戏台样样齐全。总督、巡抚有事还可以批条子召见他,道台、知府以下就只能登门求见了。布政使是浙江德清人许祖京,按察使是湖北江夏人贺长庚,都是他的儿女亲家。省会所在的云南府知府是杭州人庄肇奎,与他的关系更密切。他左边一个皮包中放刑事方面的文书,右面一个皮包放着财政方面的文书,签定意见后就让仆人报到布政使和按察使衙门,两位长官不敢有再有任何改动。...各府、厅、州、县的官员到总督、巡抚衙门参见以后,中午必定聚集到他家,有的拜见上司和要人,有的会见朋友,审理案子的也跑到他家,消遣娱乐的更离不开他家。一个厅上在审讯鞭打,一片喧哗,另一个厅上却是笙歌悦耳,舞姿婀娜;但各做各的,声音也都听不见。每天晚上都要设宴,用具也与众不同,如专门设计制作了大方凳、宽茶几,每人用一套。送上菜单后各人自点,每人有一把酒壶、一个菜盘,各吃各的,要都品尝或者专吃几种,悉听尊便。   这种情形直到清末还是如此。有的吏把他们的作用和与官的关系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来办事的人就像乘客,政府部门就像车子,我们这些人就像是车把式,各部门当官的就像是骡子,我们用鞭子抽着他们往哪儿走就行了。   吏们的坦率和自信真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以至人们不能不考虑一下,表面高度的统一究竟是统一在谁手中?这些吏又由谁来统一?高度的统一究竟是否存在?   再以户口为例。每个朝代对户口的编造和登记都有明确规定,而且按理论上的制度都应包括全部户和口,但实际上却有不少朝代的户口数据至今还有很多不解之谜,甚至当时人也弄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例如宋朝留下的全部户口数字,每户的平均口数都在二口左右,最低的元丰三年(1080年)是一点四二口,最高的天圣元年(1023年)也只有二点五七口。这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无法成立的,所以连当时的学者都感到不可思议,南宋著名历史学家李心传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一书中说(今译):   西汉户口数最多的时候,户与口的比例是每十户四十八口略多些。东汉时的户口比例,是每十户五十二口。...本朝从元丰至绍兴年间(1078-1162年)的户口数,户与口的比例是每十户二十一口。每一家只有两口人,绝对没有这样的道理,这是由于故意分立了很多假户并且还有许多人漏报户口的结果。但是现在浙江的户口比例,是每十户十五口稍多,四川的户口比例是每十户三十口略少。   四川人的生育不见得比东南一带的人多,我想是由于四川不征收丁税所以隐漏的户口比较少的缘故吧?   李心传的话自然不是没有根据的,但仔细分析一下,却还是解释不了真正的原因。以正常的家庭规模平均每户至少4.5口计,如果有80%的家庭按实际情况上报,其余的20%的家庭就必须每户分为11户;如果有50%的家庭按实际情况上报,其余50%的家庭也必须每户分成五户,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但是从宋朝的记载看,有资格、有必要人为分成很多户的家庭只限于大地主和大官僚。如果这类人占总人口的5%的话,那末他们的家庭必须都分成41户以上,才会出现全国平均每户不足一个半人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反之,如果一个社会有一半以上或更多的人都这样做,这种做法事实上就成了合法现象。   其实,宋朝存在着不止一种户口登记制度,有的登记全部人口,有的却只登记其中承担赋税的人口(即所谓的“丁”),后者就是每户二口左右的数据的来历。   就在李心传自己的同一本书里,就记载了另一项数据:鄂州七县在绍熙四年(1193年)有6万多户、31万多人,平均每户是4.73人。这位李先生没有解释,为什么在鄂州居然不存在浙江和四川同样的人为分户现象。很明显,宋朝实际实行的制度就连当时的学者和官员都搞不清楚。所以尽管我们今天可能合理地解释这一奇特现象,却始终没有能找到原始资料来证实。   礼失求诸野   最后,还有一方面的因素也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以往中国领土的绝大部分是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分散的、没有文化的小农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也习惯于当差纳粮,服从一切官吏。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和对现实制度的承认一般都相当慢,交通的闭塞、传播媒介的缺乏更拉开了他们与现实制度和城市居民间的距离,所以很多高度统一的制度往往管不了高度分散的穷乡僻壤的小农。天高皇帝远,连最专制的皇帝也无法建立起足以控制全部小农的统治系统。   在中国农村,人们对落后于时代、落后于历史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已经更改的年号可以继续使用,已经驾崩的皇帝可以继续接受“当今皇上”的礼遇,已经被推翻的朝代可以继续成为效忠的对象。照样实行已经废除的制度,穿戴过去的衣冠,沿用过去的礼节,那就更不足为奇了。直到近代依然如此,科举废了多年,村塾的老夫子还在鼓励学生考秀才。辛亥革命以后,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还会继续存在。前清官员乡绅的特权,并未随着民国的到来而失去。清末已经宣布废除的笞刑,依旧在宗族统治中施行。“礼失求诸野”,这句话真不愧是圣人的名言。   在这种表面高度统一而实质上却各行其是的情况下,任何不符合现行制度的公开变革,无论有多大的积极意义,都将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整个国家机器实际上并不是按照貌似统一的制度在运转,而是由多种潜在的、稳定的势力在驱动,所以即使改变现行制度,它的巨大惯性也足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但分裂和分治不仅打破了表面的统一,而且多少消除了一些旧制度的惯性,在政权的分崩离析中有可能实现新的变革。   朱元璋的“直隶”   既然分裂政权往往相当于原有统一政权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那么它们与原有政区有什么根本区别呢?   最主要的不同是,它们是独立的、自主的,而一级政区必须听命于中央。从行政层次来说,分裂政权实际上取消了一个层次。分裂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一般都要选择一个经济上能自给自足,军事上利于防卫的地域范围,比较符合自然和经济区划。而统一政权内部政区划分的主要标准,只是便于中央的控制,以便保持政区间的平衡,有时甚至取决于皇帝个人一时的好恶。而集权政权无休止的因循,就使这种不合理的划分长期存在。   当四川盆地和关中盆地分属于不同政权时,它们间的界线一般就是秦岭山脉,汉中盆地南属四川的政权。但在元朝灭南宋后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时,却将汉中盆地划归陕西。这是由于秦岭山脉曾经是宋金和宋元对峙时四川的屏障,对此元朝统治者记忆犹新,使汉中盆地北属陕西就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这道屏障。元朝的统治中心在北方,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它自北而南的控制。以后的明清政权都建都北京,维持这样的区划对它们的统治也有利,所以一直未作改变。但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角度看,汉中盆地与四川盆地属于同一政区当然更加有利。在交通不发达,穿越秦岭困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尽管汉中盆地的北属已经有七百年了,但当地的从文景观依然更接近于四川。   今天的江苏和安徽二省分别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江苏又与浙江分割太湖流域。但在明朝以前却并非如此,这两省之地一般是自南而北分为二至三个政区,或以长江,或以淮河分南北,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现在的区划是明太祖的杰作。这位开国皇帝建都应天府(今南京),自然要在周围划出一大片地域作为京师直隶,于是作为财赋主要来源的太湖流域就全部划归京师。凤阳是他的老家,是祖宗陵墓所在,也应该让它享受京师的待遇,所以直隶的北界越过了淮河。后来朱元境大概也感到浙江作为一个省实在太小,而且省会杭州就紧靠省界,才将太湖南的湖州、嘉兴二府划给了浙江,这样就划定了大致相当今天江苏、安徽二省的京师(后称南直隶)。浙江太小的矛盾解决了,太湖流域分割的局面却产生了。清朝初年还沿袭了这一区划,以后统治者也感到辖境过大,应该划小。但出于均衡财赋等方面的考虑,没有恢复自南而北的划分,而是将它由北到南地分为东西两部分,最终形成了江苏、安徽二省。   或许有人会提出,分裂政权即使客观上比较符合自然地理区划或经济区划,但它们之间只有用武力才能作边界调整;而在统一的条件下,只要中央政府一道命令,行政区域的划分就可以做到非常合理了。   这样的说法在理论上或许是无懈可击的,政区的调整对集权国家来说的确是非不能也;但在实际上却是行不通的,原因是不为也。最高统治者最关心的是他对各政区的绝对控制,而不是各政区的合理开发和最佳的经济效益。对这些方面,统治者或者根本不了解,或者认为与皇朝的长治久安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地方行政长官中虽不乏洞悉利弊的干材,但他们不过是替皇帝管理私产的奴仆,只要在他们任内使这份产业完好无损甚或有所增加,他们就算尽忠职守,就可以升迁了;至于这份产业的划分是否合理,本来就与他们无关,又有谁会冒着改变祖宗制度或得罪朝廷、结怨同僚的风险去调整政区的意见呢?所以,元明一时形成的并不合理的一级政区划分可以毫无变更地存在到清末、民国。   第三节 分裂政权的贡献   引言:人类总是要寻找最适宜的地方从事生产和生活。在人口还不太多、社会生产力还不够高的情况下,一个政权尽管可以占据很大的领土,但它能够开发的地区总是有限的。它的开发重点只能集中在原来有较好基础,自然条件优越、距首都又不太远的那些地方。所以在清朝以前的那些统一王朝,尽管幅员广大,但在开发边远地区和落后地区方面的贡献往往还不如分裂、分治政权。这一看来矛盾的后果其实是有其必然原因的。   小国的自立自强   在统一政权中,只要在主要农业区的人口没有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总人口压力还不严重情况下,就不会有开发边远地区的动力。而在分裂或分治的情况下,各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开发自己所占有的地区,即使要付出较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秦汉时的政治、经济中心在关东和关中,南方地广人稀,相当落后。到了西汉中期,关东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地少人多、人口趋于相对饱和的局面。但在黄河流域和江淮之间,还有不少地区人人口稀少,并未得到很好开发,东部沿海地区也有不少地方农业生产落后。这些地区离发达地区距离较近,自然条件相似,开发比较容易,也便于流民移入。而南方原始植被繁茂,气候过于湿热,交通不便,开发初期困难很多。分散的小规模开发收益有限,大规模的开发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进行垦荒、修路、水利设施等基本工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统治者和民众都不会对南方有多大的兴趣。遇到当地民族反抗或难以维持时,统治者甚至干脆会放弃一些地方。而到了王莽政权覆灭,黄河流域陷于战乱时,包括一些官僚地主在内的大批人口纷纷南迁,长江三角洲一时号称人才济济。不过东汉的建立很快结束了短时间的分裂,南迁人口中的大部分又返回北方。   但到了东汉末年孙吴政权在江东立国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则北方的战乱愈演愈烈,经济破坏极其严重,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因此又有大批人口南迁。二则孙吴已与曹魏公开抗衡,只能依靠自己本地的经济来维持,必须用大规模的开发来安置和吸引流民,增加粮食生产。三则这种分裂状态持续了七十多年,移民起初的临时观念逐步为定居思想所取代。因此孙吴在江南设立了不少新的郡县,还专门设置了农官来督察军民合一的农垦地区,兴修了一些较大的水利工程。为了弥补人力的不足,不仅大规模进攻山区的越人,掳掠山越的人口,对台湾岛的军事冒险也是为了这一目的。经过孙吴政权的经营,江南的开发已经粗具规模,但已经不再被人们视为畏途了。   这一过程在西晋末年至隋初、唐代安史之乱后至北宋初两次重演,终于使江南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地方,成了中央政权的粮仓和钱袋。   移民与开发的导向   中原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消弭敌对势力及地方豪强,加强边境防卫,一般都是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强制迁移到首都附近或西北地区,甚至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对向其他地区、落后地区大规模的移民却缺乏兴趣或具有戒心,尽管这些迁移将是有利可图的。   秦、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而经济中心在关东,对当局构成威胁的六国贵族后裔、地主豪强也集中在关东,所以秦始皇和西汉元帝以前的诸帝都采用强制或招募的办法,将关东的贵族官僚、世家豪族、高赀富户迁入关中。而关中的土地开发余地不大,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加剧了粮食供需的不平衡,朝廷每年必须从关东输入数百万石粮食,成为一项不小的负担。当时主要的外敌是北方的匈奴,为了开发新获得的土地,充实边境,秦和西汉向北方和西北迁移了百万以上的人口。这类长途迁移以及在新开发区的安置同样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且由于西北地区大多是黄土高原,盲目开发破坏了原始植被和比较稳定的表层土壤,引起越来越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黄河水患,黄河下游的损失远远超过了西北地区开垦的收益。   隋唐建都长安,关中又集中了大量人口,但粮食无法就地生产,常年依赖关东和南方的供应。一旦关中遇到灾害,粮食缺口增大,关东和南方的粮食受到运输条件的限制无法及时弥补,皇帝只能率领文武百官和百姓到洛阳就食。尽管如此,长安居民在的都畿道的户口数还是由贞观十三年(639年)的约一百四十万增加到了天宝元年(742年)的三百十万。考虑到户口隐漏的因素,实际人口的增长还更多些。   明成祖建都北京前后,曾多次从江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迁移了大量人口充实北京及其周围地区。这从巩固明朝的统治来看无疑是有利的,但对人口迁出地区来说却推迟了当地的经济恢复,因为当时除江南、山西破坏较小外,其他地区每年要从南方输入数百万石粮食,输送粮食的运河成了明朝的生命线。一旦运河的运输受到影响,朝廷上下就会惶惶不安。如果治理黄河水患与保证运河的畅通发生矛盾时,统治者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保运河,而不顾黄河水患的恶化。   与这些积极的强制性迁移相反,统治者对合理的、开发性的迁移却并不热情,往往采取种种手段加以禁止,不得已时也只是默许而已。因为根据历代的法律,百姓都被编入户籍,一般是不得自由迁移的。各地方官为了保证赋税收入,显示自己的政绩,也不会准许自己管辖的百姓外流。清朝初年,陕西汉中地区人口极少,经济恢复困难,就以优惠条件招募外地百姓开垦,吸引了不少湖北、湖南人。湖广的地方官眼看本省人丁外流,恐怕影响丁税收入,就向户部提出:朝廷只同意四川招募移民,没有把汉中包括在内,因此汉中的招募是非法的,应该禁止。得到户部的支持后,就派出士兵设卡堵截,使大批已在途中的移民受阻,甚至一些已在汉中开垦、回家乡接家属的人也无法返回。直到以后赋税政策改变,实行“摊丁入亩”,取消了丁税后,这种阻力才逐渐消除。所以除非发生天灾人祸,统治者不得不听任灾民外逃外,其余自发的大规模迁移是不可能发生的。   统治者对非官方安置的流民一直存有戒心:对迁往山区的,怕他们啸聚山林,影响治安;对迁往新辟地区的,怕他们不服管辖,少纳赋税;所以总是颁布禁令,设置关卡,制造障碍,实在禁止不成再承认既成事实。   明初开始就把荆襄山区列为禁区,不许百姓开垦。但是无地贫民不断潜入禁区,特别是在周围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流民更是大量涌入。宣德、正统年间,山西、陕西、山东、四川等地进入荆襄地区的流民、灾民已达数十万人。正统元年(1436年),朝廷曾承认既成事实,容许已在当地安家的流民入籍。但由此引起各地流民激增的形势又使当局十分恐慌,因此在成化七年(1471年)决定用武力驱赶流民返回原籍。当时正值盛夏,流民沿途饥渴,瘟疫流行,押送的船夫害怕受到传染,故意翻船。事后统计,死亡流民有90万之多。即使这样,回到原籍的流民为生计所迫,又重新逃亡。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才派原杰招抚荆襄流民。经过审查区别,除将四万多人遣送回原籍外,其余近四十万人在当地合法入籍。为此还专门设置了一个郧阳府和若干新县。   清朝前期、中期对东北的绝大部分实行封禁,从顺治、康熙年间开始还专门筑起一道柳条篱笆,称为柳条边,用以阻止边内居民外出打猎、放牧、采人参。并多次发布禁止汉人进入东北的法令。尽管由于东北如此辽阔,根本无法防止流民进入,这些法令实际上也没有认真执行,但毕竟大大推迟了这块资源丰富的土地的开发利用,而且为沙俄、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占和掠夺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在分裂、分治的时期,每个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都竞相招徕人口。控制力弱、吸引力差的地区的人口会流入条件更好的地区,被强制迁移的人口会乘机返回原地,也有不少人被迫离开家园。结果是依靠政治压力和行政手段强制聚集起来的人口稠密区大多消失了,而自然条件有利、人口比较稀少、环境比较安定、政治比较清明的地区人口增加了。当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巨大的。   戌卒、流民、衣冠   在正常条件下,政治中心的优越地位和经济中心的生活条件和谋生机会,对官僚地主、文人学者、工匠艺人、商人贾客等具有统治经验、管理能力、文化技艺、经营手段的素质较高的人口,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而对边区或新开发区实施移民,迁移对象一般也都是底层贫民或罪犯,那部分素质较高的人口基本上都不会加入移民的行列。他们中的少数人会离开政治、经济中心,但大多是出于无奈,如外入当地方官、获罪降职或被流放、退休或辞官回乡、钻营无门、经营失败等。其中会迁入边远地区的就更少了,而且一有机会就要返回原地。   但在分裂发生时就大不一样了,这些人或为避战祸,或被掳掠,或追随主子,或投奔敌国,或为经营所需,会迁入原来未曾想去或根本不愿意去的地方。这不仅增加了迁入地区的人口数量,而且提高了该地区的人口素质,输入了比较先进的文化技艺、治理和管理经验。对一个新开发地区来说,人力资源固然重要,智力资源更加宝贵,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已经粗具规模以后。但在正常情况下,这类地区获得高层次移民的机会很少,因此发展迟缓。   河西走廊本是匈奴等游牧民族活动的地区,汉武帝从匈奴手中夺取时游牧民族西迁或内徙,几乎成了空地。汉朝设置郡县,迁入了数十万人口。来自内地的移民带去了农业生产技术,加上当地有利的自然条件,开发成了比较稳定的农业区。但由于居民的来源大多是流民、罪犯和戌卒,知识水平很低,所以文化经济都很落后。到了西晋末年,一些官员眼看中原战祸已不可避免,陆续迁往河西走廊,如张轨主动谋求出任凉州刺史,一批中下级官员和文人也随张轨西迁。在西晋覆灭的过程中,关中投奔河西的人络绎不绝。在十六国期间,黄河中下游沦为战场,又有一批批难民避居河西,其中有不少中原著名学者。由于河西的地方政权周旋于南北冲突势力之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了安定的环境,加上大批知识分子的迁入,文化水平大大提高,学术活动也空前繁荣。一些著名的学者拥有上千门徒,讲学时听众数千,这在文化发达地区也是罕见的。   又如巴蜀地区,秦朝还是安置犯人和俘虏的地方,汉朝时经济文化有了一定的进步,出了司马相如、扬雄、王褒这样一些第一流的文学家和学者,但总的来说还是落后的,远不如关东,关中发达地区,所以这些人出了名就移居关中了。到了东汉末年,又有不少中原人避乱迁入,刘备入蜀也带去了大批文武人才。这些知识水平高的移民对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尽管其中一些人在西晋初又迁回中原,但当地的知识阶层已经形成。可以设想,在统一的政权中,在正常情况下,像诸葛亮这样的杰出人物是不可能迁往巴蜀地区的。   从供天下到供本国   统一王朝一般都注重于京畿地区和边防,对新开发地区缺少经济上的资助。而一旦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又取之唯恐不及,加上很重的赋税,使这些地方背上沉重的包袱,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余地。这些地区的人民为了经济开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创造了较高的生产效率,但由于赋税越来越重,他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同步提高。而在这些地区脱离中央政权独立的情况下,原来被迫上交的巨额赋税就可能留在本地,用于进上步开发,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生活水平会有所提高。   长江三角洲经过孙吴、东晋和南朝数百年的经营,农业生产已相当发达,还盛产绫罗绢布等丝麻织品,到唐朝初年已经成为朝廷重要的赋税来源。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关东的赋税基本断绝,完全依赖来自江淮的岁入维持庞大的军费和日常开支,长江三角洲的三吴的赋税额竟占国用的一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既显示了三吴地区在全国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反映了当地人民负担的沉重。   唐朝末年,地方军阀割据江南;以后又先后建立了吴、南唐、吴越政权。这些政权的建立使江南脱离了中央政权的控制,也逃避了中原的混战,基本维持了和平环境。更重要的是,这一地区免除了对中央政权的沉重财政负担,加上本地统治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迫切需要发展经济,所以原先只能无条件上交的巨额财物被用于兴修水利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如吴越王钱缪修建了海塘、钱塘江石堤,疏浚了江中航道,造龙山、浙江二闸,又在自海滨到常熟、太仓、江阴、武进各地的河流湖泊上普遍建造堰闸,旱涝都能蓄泄。吴越统治者同时也大修宫殿,生活的奢华相当惊人,但却有那么多的钱和人力从事空前规模的水利工程,一方面固然靠了对百姓的搜括,如当时对少交实物的百姓处置严厉,要按少交的数量拷打,但主要原因还是在经济上得到自主,免除了对中央政论的巨额上交的结果。这些水利设施使长江三角洲从此成为全国最主要的稳定商品粮食基地,苏州和杭州被称为人间天堂,北宋时已有了“苏常熟,天下足”的谚语。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以后,清朝的中央集权实际上已不复存在。即使在太平天国被镇压以后,朝廷总揽一切的大权也没有能再恢复,各省督抚成了集军政财刑大权于一身的地方实力派。加上列强势力的干预和扶植,地方势力进一步发展,有时甚至可以公然蔑视朝廷的权威。洋务、新政的项目能在某些省份较快地兴办起来,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设施如工厂、矿山、桥梁、铁路、学校等能较快地办成,正是地方政权享有较大自主权的结果。   华夏正音重返中原   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文明,很多已经消失得踪影全无了,或者已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了。原因之一就是外来势力侵入时,这个文明社会没有能坚持足够的时间就被完全吞并了。如果外来势力是相对落后的、野蛮的,这一地区的历史就会倒退好多年。   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三次大规模的牧业民族南下,每次都以北方民族的胜利和统一而告终。北方民族在进入中原之初,一般都没有摆脱游牧习气,经济、文化水准较低,具有落后民族共同的破坏性。但是中国的文明却从来没有中断,不仅原有的文明得以保存下来,而且使入侵的民族接受了先进的文化,发展到了新的水平。   只要对这三次南下稍加分析,就可以为这种奇特的现象找到答案。   这三次南下都花了相当长的时间。第一次如果从西晋末刘渊称王算起,到隋文帝灭陈完成南北统一,前后长达285年。如果上溯到东汉后期北方各族的内徙,时间就更长。第二次如果从耶律阿保机建辽朝算起,到元灭南宋,更有363年的时间。其中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到南宋最后一个据点陷落也用了73年。最短的一次从努尔哈赤于1616年起兵反明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平定台湾,也进行了67年。在这些阶段,中国都处于分裂状态,或者南北对峙,或者同时存在几个政权,或者还存在着与新政权对抗的地方政权。正是这种分裂状态延续了传统的文明,为北方民族接受传统文明提供了必要的机会和条件。   游牧民族由于长期形成的简单生活习惯和迁徙方式,对物质文明的要求非常单纯,对精神生活的要求更加贫乏。加上在长期战争条件下形成的复仇心理和杀掠破坏作风,在进入中原地区或农业区的初期,往往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对一些公共设施、军事设施和建筑物如宫殿、寺庙、古迹、城墙、关隘、桥梁、住宅等,往往会随意焚烧和毁坏。这除了出于军事目的之外,也是由于他们没有定居的需要,还不习惯于农业民族统治者的享乐方式,以及不了解这些建筑物和设施人力物力代价。   对文物、艺术品、书籍、档案、礼器、乐器等,或者因为不了解它们的价值而任意遗弃,或者在掠夺、运输过程中造成严重破坏。对学者、艺术家、管理人才、特殊技艺的工匠等人,或者因为他们依附于原有政权而予以杀戮、强制迁移或掠为奴隶。历史事实证明,游牧民族的初期占领区越大,占领的速度越快,造成的破坏一般也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权或旧政权的残余势力的割据支撑往往能起较大的保护作用。因为这些政权的统治者既了解上面提到的这些人和物的价值,为了自己的生存和恢复(尽管实际上很少能实现)也迫切需要这些人和物。对他们来说,游牧入侵者视同粪土的文物、书籍、档案、礼器、乐器等,不仅是物质或精神生活的必需品,更是传统文化的合法继承者和最高权力的当然拥有者的象征。   东汉后期开始,羌、匈奴、鲜卑、氐、羯、丁零、卢水胡等民族先后进入黄河中下游地区,到西晋末年进入了轮番大规模迅速扩展的阶段。其中有的民族已经长期与汉族杂居,有的民族却是直接从游牧地区而来,政权的不断更迭更增加了动乱因素,中原地区的破坏极其严重。当时在中原之外的汉族政权,是由南渡的晋朝宗室贵族、文武官僚建立的东晋和由地方政权及西迁士人建立的张氏前凉政权。这两个政权都吸引了中原地区大量人口,包括大批文化水准高、有特殊技艺、富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才;也带走了不少有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和物资。在中原长期沦为屠场期间,为避乱的人们提供了相对安定的场所。河西的张氏政权周旋于中原和南方各对峙政权之间,保境安民,成为中原士人的乐土。此后的几个政权虽或由非汉族统治,大致也继承了前凉的政策,所以河西走廊成为人文荟萃之区,自四世纪初至五世纪前期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文化繁荣。   曹操父子创制的音乐--清商乐,自从西晋末的战乱以后,在中原已经失传了,但由西迁的移民带到河西走廊。到前秦灭张氏前凉,演奏清商乐的专门人才被蔡坚所得。刘裕北伐攻下长安后,将清商乐带回江南,所以中原又听不到清商乐了。   隋文帝灭陈后,清商东从江南回到中原。隋文帝第一次听到了这仰慕已久的音乐,称之为“华夏正音”。如果当年没有由移民传到河西,很可能就在中原消失,从此成为千古绝响。   至439年北魏灭北凉时,统治者已经深知文化和文人的价值,将在北凉的学者刘柄、索敞、阚烟、张湛、常爽、江强等征集至平城;其中的常爽就是从中原的河内迁去的第三代移民。自西晋末西迁的文明基本上保存了下来,并成为北方儒家文化的主要来源。以后随着北魏都城的迁移,洛阳成为北方的文化中心。   南方的政权虽然也经历过几次内乱,统治中心建康、地区中心江陵以及长江三角洲一带遭到过较大的破坏,但大多数时间维持了和平安定,南方的经济发展也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所以南迁的文明延续到了陈朝的灭亡,并由隋朝和平地接收了。这样,重新统一的隋朝既吸收了自西晋以来经过不同途径保存下来的传统文化,也继承了游牧民族汉化以后形成的北方文明。这种结果终于反映在灿烂辉煌的盛唐文明中,在世界文化史上写下了光荣的一页。   闻名于世的敦煌莫高窟之所以能产生并保存到今天,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它正处于佛教传入中国的主要路线上,也处在东西方的交通干线上,富饶的绿洲所滋养的经济实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等。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条件:莫高窟所在的敦煌长期处于地方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基本上避免了战争破坏。除了前面已经提到过的西晋末至北魏时期,在另一次大分裂时期,敦煌也得以逃避了中原的战祸的波及。从唐朝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归唐至1051年被灭于西夏,瓜、沙二州的地方政权独立存在了近二百年。正因为如此,这些笃信佛教的当地统治者所大力兴造的石窟才能够长盛不衰,并保存了下来。   我们不妨设想另一种结果:当北方游牧民族大规模南下时,旧政权没有能保留抵抗的基地,地方势力也没有建立割据政权,游牧民族很快统一了整个中国。历史当然不会就此停止它的进程,但是可以肯定要倒退许多年。   征服者被征服   从统治游牧或半农半牧的有限人口到治理数量庞大的定居农民,从简单的聚议传令到复杂的中央和地方行政系统,从本民族的首领到以异族人口为主的国家的君主,差距之大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的。实际上,游牧或半游牧民族在入主中原之前,一般已经作了某些准备或调整。如从东汉初开始入居塞内的匈奴已经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一些贵族的汉化程度已经很深。羯、氐族的首领都以汉人为参谋,实施适合汉人的政策。契丹人以掳掠的汉人为基础建立了农业基地,在国内对契丹、汉人实行不同的制度。蒙古大量任用投降的金、宋官员,出身辽朝宗室的耶律楚材受到重用,在调整蒙古的军政政策方面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使新建的元朝能以中原的传统制度治理汉民。清人在入关前已经废除了大贝勒与国君并坐、八固山共治的军事民主制的残余,仿明朝设立六部、大学士,定君臣之分。但是,统治集团中少数人的汉化并不意味着这个民族或民族联盟已经适应了统治汉人的需要,对少数投降或被掳掠的汉人的成功安置并不等于就能够驾驭众多的汉人,对小范围农业区的治理经验也不一定能运用于整个农业社会。因此,任何成为中原农业区新主人的游牧民族或半游牧民族都需要时间和实际经验,需要逐步地推进。   但是,缺乏文治传统的牧业民族是不会主动认识到这一点的。军事的胜利者不会放慢进军的步伐,丰富而巨大的战利品的诱惑更会煽起他们的热情。唯一能够遏制他们进攻势头的就是农业民族的抵抗,就是旧政权的局部存在和地方势力的害怕,它们的三次南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渐次展开的。西晋末年匈奴、羯、氐、羌、鲜卑等族先后进入黄河流域,前后经过了一百多年时间,才由北魏在淮河以北建立了稳定的政权;又过一百多年,才由北魏的继承者隋朝推进到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最终完成了统一。辽朝(契丹)花了近三十年时间,牢固地占据了燕云十六州(后失二州)一线及其以北地区。差不多二百年后,取代辽的金朝又推进到了黄河一线,以后又达到了淮河和秦岭一线。一百多年后,灭了金朝的蒙古(元朝)接着灭了南宋,这次推进才告结束。进展最快的清朝也经历了几个阶段:从1616年到1642年占据了东北地区和长城以北,至1644年进至黄河流域,次年又推进到长江流域,1659年平定西南,至1683年攻克台湾,最终消灭了明朝的残余势力。   这种阻遏作用的意义当然不仅是时间的延长,而是牧业民族在这一过程中的变化。   首先,处于汉族人口汪洋大海中的牧业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原来只能由少数统治者享受的农业区出产的物资,这时几乎人人都可以得到,原来只是传闻的汉族文明此时就在眼前,季节的迁移逐渐为定居所取代,简陋的生活环境已变得比较舒适,不少昔日的平民成了汉人奴隶的主人。物质生活的改变必然导致精神生活的改变,在上层人物和第二、第三代中,这种变化尤其明显。尚武习气逐渐被对儒家文化和宗教生活的崇尚替代,对牛羊牲畜的重视逐渐被对土地和财富的追求所替代,对草原的眷恋也已由对平原的依赖所替代了。   其次,害怕政权和旧政权死伤的存在使牧业民族既不能放松军事戒备,又无法退回草原,因为这就会丧失一切战利品,所以牧业民族由临时的、掳掠破坏性的袭击者变为定居的、经营治理型的统治者。出于这样的需要,他们大量任用汉族官吏和士人,采取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恢复的政策,变初期的竭泽而渔的毁灭性手段为下沉的赋税徭役制度。汉族地主的经济和政治地位逐渐得到恢复,因此他们的反抗态度也随之转变,最终为效忠以至合流所取代。农民也因为封建秩序的重新建立而满足于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梦想。   再次,境外的军事政治压力和境内人民的反抗,使新统治者认识到除了军事镇压和种族压迫之外还有更有效的统治方法,那就是接受儒家的天命观,把自己装扮成上天授权的真命天子,把依靠武力入主中原解释为符合天意的正常改朝换代。在这一前提下,可以承认前朝的合法性,承认前朝臣民对他们的抵抗是各为其主的忠诚行为,以换取这些臣民在认清“天命所归”的形势后对新朝的效忠。实际上,这一手的作用大大超过了武力的征服,因为这使绝大多数前朝旧臣知识分子获得了接受现实所必须的体面解释和心理平衡。   最后,较长时期的分裂,使牧业民族与农业民族政权之间不得不互相承认既成事实,建立起比较理性的敌国关系,或者以条约的形式确立实际上的对等地位,因此在多数时间能相安无事,维持边界的安宁和稳定,如南北朝之间、宋辽之间、宋金之间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有了这样的基础,在最后统一时,胜利者对战败国的态度比入侵初期要文明得多。隋灭陈时,除了出于迷信的政治目的而彻底平毁了建康城之外,一般都是和平接管的,与当年匈奴攻入洛阳、长安时已大不相同。元灭南宋时对江南也是基本保全的,同蒙古骑兵杀入燕京、围攻开封和攻克蔡州(金朝最后的据点)时的做法也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这种阻遏作用在某一局部地区或某一局部时期内加剧战争冲突,激化民族矛盾,增加人口和财产的损失。但如果没有这种阻遏,总的损失将更惨重,经济、文化、社会的倒退将更严重。   那么,会不会由于牧业民族迅速推进和彻底的胜利而改变中国历史的进程,例如使中国农业区成为非农业社会,或使中国提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呢?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以元灭金、南宋为例,当时两国的人口超过一亿,如果把两国旧地都变为牧地,是绝对无法养活这样庞大的人口的,除非毁灭其中的绝大部分。以清灭明为例,清朝在关外的基地内并没有先进的生产方式;相反,当时最有希望、最有条件产生资本主义的是江南手工业和商业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严重破坏只能推迟历史发展的进程。   清朝的推进和统一是三次南下中最快的一次,但却不是偶然的,更不是例外。因为它除了得益于明朝的过于腐败和李自成的错误战略以外,也受到分裂因素的促进。和前两次推进所不同的是,以女真人为主干的满族虽然还有相当一部分牧业、渔猎、采集成分,但已经有了较大规模的农业和定居人口,所以同汉族在生产方式上的差异远不如以往两次时大。在第一阶段的二十四年间,又通过招诱和掳掠集中了近百万人口,建立了一个以满、蒙古、汉为主的,拥有农业、牧业、手工业的多民族政权。由于这个地区性政权始终受到明朝的巨大压力,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它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民族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制定出了对农业民族实行统治的一系列制度,为入主中原作了必要的准备。   尽管如此,军事上出乎意料的顺利还是使它在入关之初显得有些措手不及,所以一方面宣布取消明朝的一切加派,另一方面却实行野蛮的圈地、投充,强令汉人剃发。由于明朝残余势力、农民军割据的存在和各地的激烈反抗,清廷在顺治四年下令永停投充,永禁圈地,在某些地区还一度暂停剃发。以后,在继续实行军事镇压和思想禁锢的同时,又采取了一系列争取汉族士人效忠的措施。在三藩之乱尚未平息时,就开博学鸿词科,广征名儒;以后清帝亲自祭明太祖陵,表彰为明朝殉节、抵抗清军的臣民,修《明史》又将明降臣列入《贰臣传》等等,消除敌对势力的割据和卷土重来的威胁,无疑是清廷这样做的主要动因。当清朝的统一最终成为中国的事实时,它已为全国包括汉族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已被当作明朝的合法继承人。降了满族的地位大大提高、满族文化的影响有所扩大之外,中国的传统制度和传统文化几乎原封不动地延续下来了。   第四节 乱世岂止出英雄   引言:乱世出英雄,不仅是中国的一句俗话,也是大量历史事实所证明的。所谓乱世,就是指分裂、分治社会,即统一政权行将解体或尚未建立之时。当然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治世就出不了英雄,而是说出在乱世的英雄比治世多得多。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很多在乱世能成为英雄的人,在治世却绝对成不了英雄。   所谓英雄,当然应该是各种人才;但人才不等于就是英雄,因为人才只有得到应用的机会并且取得实际成绩方能成为英雄。而应用机会最多、检验实际成绩最公正有效的场合就是乱世。   飞将军抱恨终身   在统一时期,中原王朝只有一个,边疆和地区性的政权数量有限,并且一般处于稳定或收缩状态,所以能够为人才提供的舞台总是有限的。而在分裂时期,几个甚至十几个政权并存,每个政权都需要一套文武人才,舞台大了,机会多了。而且在天下一统时,注重文治,制度因循,真正的人才往往得不到发挥的机会,军事人才更无用武之地。而在分裂条件下,军事人才固然备受重视,行政、外交、生产等方面的人才也同样需要。   在天下太平时,由于最高统治者对人才的需求并不迫切,有本领的人一般很难得到显示和发挥才干的机会。如在门阀制度的控制下,非士族名门出身的人很少能进入统治集团。科举取士注重教条,有真才实学的人往往不能考上。主管官员忌贤嫉能,故意压抑能人。论资排辈,循例升迁,往往使人到老还无法达到与才能相称的位置。但在分裂状态下,统治者为了生存和发展,往往能不拘一格挑选使用,真正的人才很快就能脱颖而出,进入统治核心。不少君主本人也出身下层,又急于在竞争中取胜,不惜礼贤下士,并能给予信任和容忍,这种君臣关系在大一统或天下无事时是难以想象的。在统一时期政治中心和经济稳定在传统的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和交通传播的困难,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很难提高,人才也不易出现。而在分裂时期往往能形成多处政治中心或经济中心,以这些中心为基础产生更多的人才,并使他们及时发挥作用。如春秋战国、十六国、五代十国时期在边远地区、原来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都曾涌现出叱咤风云的人物,其中相当一部分并不是外来移民。   对于知识分子和具有各种才能技艺的人,乱世固然存在着升官发财的可能,但最使他们受到鼓舞的还是有了施展才能的机会,使自己的价值得到实现。所以尽管乱世中危机四伏,成败未卜,但还有一大批人不愿逃避山林坐观胜负,却主动投靠中意的主子,以便干一番事业。东汉末年何夔逃避了袁术的任用,却接受了曹操的聘任,当了他的幕僚。但曹操对僚属十分严酷,对不满意的人往往当场剥下衣服打板子。何夔不愿受此侮辱,一直随身备有毒药,准备必要时一死了之。何夔明知曹操的严酷,却愿意冒自杀的风险,继续为曹操效劳,显然是着眼于个人才能的发挥和建功立业,以后果然如愿以偿,身居高位,子孙显贵。但在太平盛世,即使何夔甘愿受同样的侮辱,却无法在朝廷以外选择曹操这样的枭雄,也就不可能使自己的才干得到应用。   汉武帝时威震匈奴的“飞将军”李广一辈子都没有被封侯,最后在被“幕府”(军事法庭)传讯前自杀。当他年轻时,他的勇猛就受到汉文帝的赞扬,并说,“可惜你生不逢时。要是生在高帝(刘邦)时,封个万户侯又有什么了不起!”李广的遭遇和汉文帝的话,给千百年来无数怀才不遇又没有经历乱世的人留下了无限的感慨与深切的共鸣。   百家争鸣与万马齐喑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思想空前活跃、学术上百家争鸣的局面,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一次是在本世纪的五四运动前后。前一次产生在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转变的阶段,社会生产水平还很低,人们的科学知识还非常贫乏,还没有外来文化或科学技术的影响,但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几种主要思想体系几乎都在那期间形成了雏形或具备了基本体系。哲学思想方面的成就尤其令人瞠目,不少精辟深邃的论点即使到二十世纪的今天也没有失去光彩,很多毫无实证基础的推断竟然与现代科学实验的结果完全符合。后一次发生在帝制取消但封建制度依然存在,共和建立但资本主义因素还相当微弱,世界各种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开始传入但旧文化还根深蒂固的时候,对本世纪的中国带来重大影响的种种思想基本都是在那时形成或开始传播的,对政治、文化和思想起重大作用的领袖人物,大多也是从那时开始步入历史舞台的。无论人们如何评价,谁也不能否认,这几十年来中国发生的深刻变化--无论发生在大陆还是台湾--都离不开那个时期的影响。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的权威已经名存实亡,中国还没有形成统一国家,大小政权并存竞雄。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名义上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中华民国,实际上北京的政府政令所及不过数省,其余则由各种势力控制或占据,或数省,或一省,甚至一省也不相统属;还有国中之国的列强租界和势力范围。相反,中国历史上天下一统的太平盛世却没有形成与之相称的思想自由和学术繁荣,更没有产生一批超越时代的巨匠。西汉初期还回照着诸子百家的余光,武帝以后却只有儒家独享尊崇。盛唐可以炫耀数以万计的瑰丽诗篇,但在思想领域却黯然失色。近十亿字的《四库全书》的编纂可使任何“稽古右文”的帝王望尘莫及,但正是在修书的十余年间,禁毁的书籍多达三千余种、百余万册,文字狱四十多起,也达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所谓乾嘉盛世却是对文化思想箝制最深、对知识分子控制最严的黑暗时代。   乱世的魅力   这种貌似矛盾的现象其实有其必然的因果关系。   分裂时期或名义上统一而实际上分裂、分治的时期往往不存在一种公认的或强加的权威思想、钦定学说,各种思想和学说、学派有比较平等的地位。儒家的鼻祖孔子虽然能吸引众多的门徒,并一度当过鲁国的司寇,但并不能终身享受“正部级”的待遇,更没有后世那样吓人的“文宣王”、“大成至圣先师”一类头衔。他不仅必须亲自奔走于各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术思想,寻求识货的买主,而且有过惶惶如丧家之犬的窘境,甚至准备在“吾道不行”的情况下跑到海外去。而其他学说的代表人物当丞相、作大将的不乏其人,佩六国相印者也往往有之。在五四时期,儒家学说虽还有相当浓厚的基础,但已经失去专制政权在法律上确立的特殊地位;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甚或法西斯主义的思想都还处在传播阶段,没有哪一种已经取得绝对优势或为统治者所正式承认,所以拥有比较平等的竞争资格。   由于国家分裂,外敌临门,国民普遍存在忧患意识,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也迫切需要寻求救国之道,因而风云月露的游戏文字、莺歌燕舞的升平颂歌无人欣赏,倒是国将不国的大声疾呼会引起共鸣。对传统思想和制度的厌倦和失望使人们迫切寻求新的思想,向往新的社会。为了争取统一的主角或保往既得利益、争取生存,各政权、各地区的统治者都要网罗人才,采纳对自己有利的学说和策略,这就为各类人才和各种思想提供了用武之地。春秋战国时的各国或以纵横家为相,或以法家为师,或以尊王攘夷为号召,或以改革变法争霸主。各家人物也奔走于各国之间,不用于此却可用之于彼,今日的阶下囚或许就是明天的丞相大臣,连鸡鸣狗盗之辈也有人搜罗供养。   而且各政权、各地区之间在根本利益或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制度、政策上种种差异,对各种思想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不同态度,客观上提供了保护伞和庇护所。同时,统治者因忙于争斗,或为了显示其开明,对不直接危及其统治的思想言论往往不予置理或无暇顾及。如五四前后北洋军阀统治区与南方军政府、各地方军阀、地方势力控制区之间的冲突和斗争,西方列强在华利益之争,以及它们对各种具体思想学说的不同态度,在客观上都是对新思想的传播和发展有利的。而在高度统一的政权中,一旦统治者决定取缔某一学说,它就无处逃遁,受迫害的学者如不就范,就会永世不得翻身。   就物质条件而言,新思想学说的传播和产生不同于《四库全书》一类大型文化工程,也不同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一般说来并不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及大量人力和物力,所以分裂的政治状态有限的疆域政区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但这并不是说,凡是分裂割据时期就必定是思想进步、学术繁荣的时期,更不能认为越是分裂得厉害就越对思想学术的发展有利。历史上有几次分裂时期,思想学术非但没有进步,反而受到极大的摧残,如西晋末及十六国和五代时期的北方就是如此。试想,在烽火遍地、战祸连年的情况下,学者的生存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可能发展学术?游牧或落后民族进入中原的初期,攻城掠地犹恐不及,岂会顾及思想文化的繁荣发展?    结语   在结束本书的时候,指出以下一点仍有必要,尽管读者们可能已经体会到了。   昔日的天下的历史完全证明:在统一政权中产生的消极因素和社会弊病的根源并不是统一本身,更不是统一带来的和平安宁和经济繁荣,而是政治制度,或者说是用什么制度来实现统一,如何统一,统一到什么程度。同样,分裂社会中存在的积极因素也不是分裂本身带来的,更不是战争和破坏所能造成的,而是冲击、消弱了旧制度的结果,是外力迫使中央集权制度暂时或局部解体的副产品。   因此,本书对统一行动及统一时期的消极方面的批判丝毫也不否定统一本身,对分裂社会中某些积极因素的肯定也绝不意味着对分裂本身的赞颂。   最后,我还要重复引言中的意思:尽管我们讨论的是昔日的天下,但面向的无疑是未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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